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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亭:“築觀培垣”偶識——讀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篇札記
在 2012/6/1 14:37:34 发布

“築觀培垣”偶識

——讀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篇札記

(首發)

 

新亭

 

在古代中國,政治的成敗得失常常被歸因於統治者品行高尚或者道德缺失,是否驕奢淫逸、罔顧民瘼成爲褒貶臧否的一條標準。戰國時代流行的很多史話就是圍繞這一主題展開的,相似的元素和情節會在不同的文本中反復看到。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篇叙述了大臣鮑叔牙和隰朋向齊桓公進諫的前後過程和內容,正具有上述特徵。(新亭案:陳劍指出,《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的《競見內之》和《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兩篇本爲一篇,篇題爲《鮑叔牙與隰朋之諫》”,並對各簡作了重新編聯[1]。此從陳說。)體察這一點,對簡文的釋讀應有幫助。

《鮑叔牙與隰朋之諫》中有這樣一段文字:

“伋(隰),通朋)(與)(鮑)(叔)(牙)皆(拜),(起)(而)言曰:‘公(身)(爲)亡(無)道,……【《競》簡910……,(不)(以)(邦)(家)(爲)(事),(縱)公(之)所欲。(列)民(獵)(樂),(皮,通疲)蔽(弊)齊(邦)。日(城,通盛)于(縱),弗(顧)歬(前)(後)。(百)【《鮑》4簡】(眚,通姓)皆宛(怨)(悁),(湮)(然)(將)(亡)【《鮑》簡5。’”[2]

關於,目前看到的釋讀意見大約有以下幾種:

一、陳佩芬隸寫爲“”,讀作“敦堪倍(背)愿(願)”,意爲“違背天道的意願”[3]

二、陳劍用通行字將其寫作“篤(待考)伓忨”[4]

三、李學勤的意見是,讀爲毒,意即役使;即甚;句意是“役使過度,違背了民眾意願”[5]

四、季旭昇將隸寫作;以出土文獻中聲、雚聲字通讀爲據,讀爲歡;伓字釋爲附,忨字訓爲貪;“篤歡附忨”意即“盡情歡樂,親附貪頑”[6]

五、李守奎疑可隸寫作,讀爲娛;忨用作願望的願,義爲貪;“篤娛”與“倍忨”相對成文,義爲“厚其樂而倍其欲”,亦即“膨脹淫樂,倍增貪欲”[7]

六、林志鵬猜測即曷字,小篆下部蓋即“立”形之訛;同遏,疑讀爲愒;愒、忨同訓爲貪,“篤愒倍忨”即“加倍貪求”之意[8]

七、侯乃峰說當是(噱、呿)的表意初文;聲和各聲字可通,可能讀爲略;“篤略倍忨”意即“厚重地掠奪,加倍地貪求”[9]

八、張崇禮認爲,字中的象人正面站立張口大呼狀,應是字的繁化,與吅、讙、喧當爲一字;讀歡,“篤歡倍忨”意爲“過分歡娛貪求”[10]

下面談一點不同於上述諸說的淺見,就教于專家同好。

隸定爲,竹聲。亯、攵兩部分構成,亯甲金文作等形[11],上爲宮廟,下爲醒目的高臺;攵與攴無別,表示手持棒杵綜合起來,的本義當爲夯打、建造,也就是築。《說文·木部》:“築,擣也。木,聲。”《說文·竹部》:“筑,以竹曲,五弦之樂也。从竹,从。”讀竹聲的與築、筑古音相同,可通。《詩經·大雅·緜》:

“曰止曰時,築室于茲。……

築之登登,削屢馮馮。”

詩句中的前一個築字用指建造,後一個築字用指夯打。

用作建築的*字在其他楚國出土文獻中出現過,長沙《楚帛書》:

“曰女(如):(可)(以)出(帀,通師)、,通築)邑, (不)(可)(以)(家,通嫁)女、取臣妾”。 【丙篇2.2

“曰臧:(可)(以),通築)室”。 【丙篇8.2[12]

嚴一萍說:“繒書之聲,築字無疑。”[13]嚴一萍對字字構的分析與本文有所不同,但結論是一様的。饒宗頤說:“室猶言築室。《淮南子·時則訓》:‘仲秋之月,可以築城郭,建都邑。’語同此。”[14]饒宗頤引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互證十分通恰,較早的《禮記·月令》、《呂氏春秋·仲秋紀》即有同様的文字:“仲秋之月,……可以築城郭,建都邑”。

有的學者另立新說,帛書讀爲敦,訓爲擿,義爲投擲,又說築室的意思是“‘分其室’、‘兼其室’、‘納其室’”[15]。《楚帛書·丙篇》記曆日凶忌,與其他出土文獻中的《日書》性質相類,而築室、築寓等內容在《日書》中較常見,如《九店楚簡》:

“凡建日,大吉,(利)(以)取(娶)妻、祭祀、竺(築)室”。 M5613

(不)竺(築)東北之遇(寓)”。 M5656[16]

《睡虎地秦墓竹簡》:

“凡爲室日,不可以筑(築)室。” 【《日書甲種》簡101正】

“正月、七月朔日,以出母(女)、取(娶)婦,夫妻必有死者。以筑(築)室,(室)不居。” 【《日書乙種》簡117[17]

從這些文例看,《楚帛書》的邑、室仍應釋爲築邑、築室,不容他解。

隸定爲,从辵,郭店楚簡《緇衣》

(教)之【簡23(以)惪(德),齊之(以)豊(禮),則民又(有)心。” 【簡24[18]

整理者將寫爲懽,讀作歡;裘錫圭說此字也可能讀作勸[19];白於藍將其借讀作恪[20],各家對字義的訓釋雖有差別,音讀方面則沒有異議。上博戰國楚竹書《緇衣》:

(教)之(以)惪(德),齊之(以)豊(禮),則民又(有)心。”【簡13[21]

心”同“心”,此爲與雚聲字通用的直接證據。荆門左冢楚墓漆棋木,聲,黃鳳春、劉國勝釋[22],這也是雚相通可靠的例

《鮑》篇的當讀爲觀,用以表示臺觀,即建在高臺之上的樓榭觀閣。觀、臺二字可以互訓,《說文·至部》:“臺,觀,四方而高者。从至、从之,从高省。與室、屋同意。”《文選·(石崇)思歸引序》:“有觀閣池沼”,李周翰注:“觀,臺也。”臺實際上是从室的字,本身即有室、屋之義;而觀是登高眺望處,必建於高臺之上。《釋名·釋宮室》對臺、觀的解釋是:“臺,持也。築土堅高,能自勝持也。”“觀(去聲),觀(平聲)也。於上觀望也。”觀臺、臺觀可以連稱,如《左傳·僖公五年》:“公旣視朔,遂登觀臺以望。”杜預注:“臺上構屋,可以遠觀者也。”《國語·周語中》:民將築臺於夏氏,韋昭注:臺,觀臺也。《列子•湯問》:“其上臺觀皆金玉,其上禽獸皆純縞。”《說文·高部》:“高,崇也,象臺觀,高之形。”臺、觀又可以作爲對文運用,如《文選·(宋玉)高唐賦序》:“昔者楚襄王與宋玉游於雲夢之臺,望高唐之觀。”

《左傳·哀公元年》載子西之言:

“昔闔閭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壇,器不彤鏤,宮室不觀,舟車不飾,衣服財用,擇不取費。在國,天有菑(災)癘,親巡孤寡,而共(供)其乏困。……勤恤其民而與之勞逸,是以民不罷(疲)勞,死知不曠。吾先大夫子常易之,所以敗我也。今聞夫差次有臺榭陂池焉,宿有妃嬙嬪御焉。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従(縦)。珍異是聚,觀(歡)樂是務,視民如讎,而用之日新。夫先自敗也已,安(焉)能敗我?”

杜預注:“觀,臺榭。”在子西比較闔閭、夫差的一番話中,與闔閭“宮室不觀”相對應的,是夫差“次有臺榭陂池”。《國語·楚語下》的一段文字可與《左傳》對讀:

“子西曰:‘闔廬能敗吾師。闔廬即世,吾聞其嗣又甚焉。吾是以歎。’(藍尹亹)對曰:‘子患政德之不修,無患吳矣。夫闔廬口不貪嘉味,耳不樂逸聲,目不淫於色,身不懷於安,朝夕勤志,卹(恤)民之羸,聞一善若驚,得一士若賞,有過必悛,有不善必懼,是故得民以濟其志。今吾聞夫差好罷(疲)民力,以成私好,縱過而翳諫,一夕之宿,臺榭陂池必成,六畜玩好必從。夫差先自敗也已,焉能敗人?子修德以待吳,吳將斃矣。’”

臺觀和宮室分開來說意涵各有側重,有時也相互代稱。《左傳·昭公七年》:

楚子之爲令尹也,爲王旌以田。……及即位,爲章華之宮。……楚子成章華之臺,願與諸侯落之。

杜預注:“宮室始成,祭之爲落。”章華之宮、章華之臺其實指的是同一處宮殿建築群。《戰國策·策一·燕昭王收破燕後即位》:

燕昭王收破燕後即位,卑身厚幣,以招賢者,欲將以報讎。……于是昭王爲隗築宮而師之,樂毅自魏往,鄒衍自齊往,劇辛自趙往,士爭湊燕。

司馬遷將此文援入《史記·燕召公世家》,仍寫作“築宮”。昭王築宮漢代以後豔稱昭王築,例如《文選·(孔融)論盛孝章書》:

“昭王築臺以尊郭隗,隗雖小才而逢大遇,竟能發明主之至心。故樂毅自魏往,劇辛自趙往,鄒衍自齊往。”

築臺之說可能有今人未得見的文獻作爲根據,《藝文類聚·居處部三》引《戰國策》:“昭王乃築館而師之,樂毅、鄒衍、劇辛皆爭走燕,館、觀古通用[23],築館即築觀,意同築

”讀爲“築觀”,即修築臺觀宮室。在古代中國,修築臺觀的記載以及對大肆修築臺觀的抨擊史不絕書,《文選·(張衡)東京賦》李賢注引“汲冢古文”:

“夏桀作傾宮、瑤臺,殫百姓之財。”

《文選·(左思)吳都賦》李賢注引“汲冢地中古文冊書”:

桀築傾宮,飾瑤臺。

《路史·發揮》引“汲冢古文冊書”:

“桀飾傾宮,起瑤臺,作瓊室,立玉門。”[24]

這條逸文和上博楚竹書《容成氏》的以下文字很接近:

,通築)(爲)璿室,(飾)(爲),通瑤)臺,立(爲)玉閏(門),亓(其)喬(驕)【簡38大(汰)女(如)是【簡39。”[25]

楚靈王築章華同樣爲人熟知,《國語楚語上》:

“靈王爲章華之臺,與伍舉升焉,曰:‘臺美夫!’對曰:‘臣聞國君服寵以爲美,安民以爲樂,聽德以爲聰,致遠以爲明。不聞其以土木之崇高、彤鏤爲美。……今君爲此臺也,國民罷(疲)焉,財用盡焉,年穀敗焉,百官煩焉,舉國留之,數年乃成。’”

章華的興建在當時即爲人詬病,以後更成爲君王侈汰的典型案例,不斷被提起。《晏子春秋·景公爲鄒之長塗晏子諫》:

“景公築路寢之臺,三年未息;又爲長庲之役,二年未息;又爲鄒之長塗,晏子諫曰:‘百姓之力勤矣!公不息乎?’公曰:‘塗將成矣,請成而息之。’對曰:‘明君不屈民財者,不得其利;不窮民力者,不得其樂。昔者楚靈王作頃(傾)宮,三年未息也;又爲章華之臺,五年又不息也;乾溪之役八年,百姓之力不足而自息也。靈王死于乾溪,而民不與君歸。’”

《晏子春秋·景公爲臺成又欲爲鐘晏子諫》:

“景公爲臺,臺成,又欲爲鐘。晏子諫曰:‘君國者不樂民之哀。君不勝欲,既築臺矣,今複爲鐘,是重斂于民,民必哀矣。’”

國語·吳語》:

“申胥進諫曰:‘……王其盍亦鑒於人,無鑒於水。昔楚靈王不君,其臣箴諫不入。乃築臺於章華之上,闕爲石郭,陂漢,以象帝舜,罷(疲)弊楚國。’”

隰朋、鮑叔牙諫議的“(築)(觀)……,(皮,通疲)蔽(弊)齊(邦)”,與伍舉所言“君爲此臺也,國民罷(疲)焉”、與藍尹亹所言“好罷(疲)民力,……臺榭陂池必成”、與晏子所言“景公爲臺……,重斂于民”、與申胥所言“築臺於章華之上,……罷(疲)弊楚國”極爲相似,觀念、邏輯和語言方面都可以相互比證。

左傳·昭公三年》:

叔向曰:‘……庶民罷(疲)敝(弊),而宮室滋侈。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民聞公命,如逃寇讎。’

所謂“庶民罷(疲)敝(弊),而宮室滋侈”和“(築)(觀)……,(皮,通疲)蔽(弊)齊(邦)”也可對照,不同點之一是“觀”換成了“宮室”。

下面再舉兩個時代較晚的例子爲參考。《三國志·魏志·辛毗 楊阜 高堂隆傳》:

“帝既新作許宮,洛陽宮殿觀閣。阜上疏曰:‘……古之聖帝明王未有極宮室之高麗以彫(凋)弊百姓之財力者也,桀作琁(璿)室、象廊,紂爲傾宮、鹿臺,以喪其社稷;楚靈以築章華而身受其禍;秦始皇作阿房而殃及其子,天下叛之,二世而滅。夫不度萬民之力,以從(縱)耳目之欲,未有不亡者也。……而乃自暇自逸,惟宮臺是侈是飾,必有顛覆危亡之禍。’”

同傳亦載:

“帝愈增崇宮殿,彫(雕)飾觀閣,鑿太行之石英,采穀城之文石,起景陽山於芳林之園,建昭陽殿於太極之北,鑄作黃龍、鳳皇(凰)、奇偉之獸,飾金墉、陵(凌)雲臺、陵(凌)霄闕。百役繁興,作者萬數。”

爲此,高堂隆屢次上疏,其中說

“癸、辛之徒,恃其旅(膂)力,知(智)足以拒諫,才足以飾非。諂諛是尚,臺觀是崇,淫樂是好,倡優是說(悅)。作靡靡之樂,安濮上之音。上天不蠲,眷然回顧,宗國爲墟,下夷于隸,紂縣(懸)白旗,桀放鳴條。”

《宋書·少帝本紀》載有太后廢立少帝的詔令,詔令把築觀疲民作爲少帝義符的罪狀之一:

“義符長嗣,屬當天位,不謂窮凶極悖。……興造千計,費用萬端,帑藏空虛,人力殫盡。刑罰苛虐,幽囚日增。居帝王之位,好皁隸之役;處萬乘之尊,悅廝養之事。親執鞭撲,毆擊無辜,以爲笑樂。穿池築觀,朝成暮毀,徵發工匠,疲極兆民。遠近歎嗟,人神怨怒,社稷將墜。豈可復嗣守洪業,君臨萬邦!今廢爲營陽王。”

《鮑》篇的“(列)民(獵)(樂)(築)(觀)”句式整齊,相對成文,“(列)民”、“(獵)(樂)”、“(築)(觀)”都是動賓結構,大約與之相同。

隸定爲伓,从人,不聲通坏意思是加築、加固、增高、增厚古文不字有時增饰羡笔,寫作丕、,傳世典籍中有不少伓和伾、和坯異文互見的情況。《爾雅·釋山》:“山三襲,陟。再成,英。一成,坯。”《釋文》:“坯,或作伾。”《尚書·禹貢》:“東過洛汭,至於大伾。”孔氏傳:“山再成曰伾。”這是(伓)、坯(坏)曾通用的實例。

《禮記·月令》:

“孟秋之月,……命百官始收斂,完隄防,謹壅塞,以備水潦。脩宮室,坏垣牆,補城郭。”

“孟冬之月,……坏城郭,戒門閭,修鍵閉,慎管龠(鑰),固封疆,備邊竟(境),完要塞,謹關梁,塞徯徑。”

鄭玄注:“坏,益也。”坏通坿,“坏垣牆”、“坏城郭”《呂氏春秋·孟秋紀》、《孟冬紀》作“坿垣牆”、“坿城郭”,高誘的兩處注文是:“坿讀如符。坿猶培也。”“坿,益也。令高固也。”

坏、坿與培相通。《左傳·襄公二十四年》“部婁無松柏”,《說文·部》“附”字條引《春秋傳》作“附婁無松栢”《風俗通義·山澤》引《春秋左氏傳》則寫作“培塿無松柏”。《詩經·魯頌·閟宮》:“土田附庸”,《左傳·定公四年》作“土田倍敦”,杜預注:“陪,增也。”《說文·土部》“培”字條則寫作“培敦”。《逸周書·時訓解》:“蟄蟲培戶”,《禮記·月令》寫“蟄蟲坏戶”,《释文》:“坏,音陪。”《國語·晉語九》:“趙簡子使尹鐸爲晉陽,曰:‘必墮其壘培。’”韋昭注:“壘墼曰培。”段玉裁以爲,“此培字正坏之叚借。《月令》‘坏垣牆’、‘坏城郭’注曰:‘坏,益也。’是又叚坏爲培也。”[26]《禮記·喪服四制》:“苴衰不補,墳墓不培”,孔穎達疏:“培,益也。一成丘陵之後不培益其土。”坏、坿、培都是形聲字,鑒於坿字今不常用,坏、壞的簡化字又合併作坏,容易產生混淆,因此這裏把伓釋讀爲培。

以往隸寫爲(願)在戰國出土文獻中已出現多例,分別是:

     《殷周金文集成》15.9735 中山王方壺[27]

    上博楚竹書《孔子詩論》14[28]

    上博楚竹書《中弓》26[29]

    【上博楚竹書《柬大王泊旱》21[30]

    【上博楚竹書《王居》4

     【上博楚竹書《李頌》1背】[31]

與這些字比較可知字的確是元。不過上面“兩豎右邊有一橫筆,字的最下端有一短撇,與上舉諸(願)字的心旁結構不同;在其他文字資料中,從未見過這樣書寫的心字或心旁。因此,隸寫問題需要重新考慮

楚文字(之)有的寫成《包山楚簡2.230上博楚竹書《昭王毀室》8[32]的上半部分與其同形。楚文字中有如下一組近緣字,它們都从得聲,且形義關係異常密切。第一個是,寫作【《包山楚簡》M2234【《楚帛書·乙篇》8.3[33]从又(人手形),聲,初義當爲持;第二個是,寫作上博楚竹書《緇衣79[34],从口(人口形),聲,初義當爲詩;第三個是,寫上博楚竹書《容成氏》7[35],从立(人立形),初義當爲侍第四個是,寫作【郭店楚簡《緇衣》簡8、《五行》簡10[36]【上博楚竹書《昭王毀室》簡2[37],从止(人足形),聲,初義當爲待。在簡帛文獻中,這些字分別讀作或者借讀作詩、恃、持、侍、等、待、時等,有的借爲之[38]古文寺字,據此推測爲古文寺的異構。極有可能就是只是末一筆寫得短,不太規範而已。試想,如果將的末筆縮短,就會變成的樣子,與幾乎沒有區別。

可隸定爲,从(寺),元聲。寺字義爲官舍,《廣雅·釋宮》:“寺,官也。”《說文·寸部》:“寺,廷也。”《後漢書·光武帝紀》李賢注引《風俗通》:“寺,司也。諸官府所止皆曰寺。”先秦時的寺還用指內宮,《詩經·大雅·瞻卬》:“匪教匪誨,時維婦寺。”《·秦風·車鄰》:未見君子,寺人之令。毛傳:寺人,內小臣也。”寺人即宦官,寺、宦名都出自內宮。

從聲符、義兩方面推求,可讀爲完。完字義爲垣牆及修繕垣牆,《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士文伯曰:敝邑以政刑之不脩,寇盜充斥,無若諸侯之屬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館,高其閈閎,厚其牆垣,以無憂客使。今吾子壞之,雖從者能戒,其若異客何?以敝邑之爲盟主,繕完葺牆,以待賓客。若皆毀之,其何以共(供)命?”

完字在这段话中出現兩次,完客所館高其閈閎,厚其牆垣的完是動詞“繕完葺牆,以待賓客”完則是名詞“繕完”與“葺牆”同義反復,繕同葺,完同牆。《左傳·襄公三十年》:

子產曰:陳,亡國也,不可與也。聚禾粟,繕城郭,恃此二者而不撫其民。”

“繕城郭”和“繕完”可資對比,城郭、完都是繕的對象。《左傳·成公元年》:

“臧宣叔令脩賦繕完,具守備,曰:‘齊楚結好,我新與晉盟,晉、楚爭盟,齊師必至。雖晉人伐齊,楚必救之,是齊、楚同我也。知難而有備,乃可以逞。’”

從上下文看,“繕完”和“脩賦”對文,和“具守備”相關聯,這個完字無疑也屬名詞應釋爲城垣。

《詩經·大雅·韓奕》:溥彼韓城,燕師所完。《左傳·隱公元年》:“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聚、完的完整含義應即《襄公三十年》的“聚禾粟,繕城郭”。《孟子·萬章上》:“父母使舜完廩,捐階。”在這幾個文例中,完字均作動詞使用,指修築、加固城牆、廩牆。

是完的分化字[39],表示垣牆之高《說文·部》:“院,堅也。从完聲。《說文·宀部》還存有對院字的另一種釋:“寏,周垣也。从宀,奐聲。院,寏或从。”垣牆與築之使堅是有聯繫的,院的兩項義訓應分別繼承自名詞完和動詞完。睡虎地秦简《法律答問》

“越里中之與它里界者,垣爲完不爲?巷相直爲院,宇相直者不爲院。” 186[40]

簡文中完、院二字通用,都指垣牆。

完、院和垣義,《說文·土部》:“垣,牆也。从土,亘聲。”徐鍇《系傳》說:“垣猶院,周繞之意。”《廣雅·釋宮》:“院,垣也。”王念孫《疏證》說:“垣之言環也,環繞於宮外也。……院之言亦(亦言?)環也。”[41]完、院和垣古音都屬匣紐元部,《左傳·僖公四年》的“屈完”,《漢書·古今人表》作“屈桓”。《詩經·鄭風·溱洧》:“溱與洧方渙渙兮”,《釋文》:“渙,《韓詩》作洹。”《說文·土部》:“垸,以桼和灰而也。从土,完聲。一曰補垸。”徐鍇《系傳》本作“一曰補垣也。”這些都是垣和完、院可以相通的例證。完、院二字一直沿用至今,但垣牆之義已消失,鑒此,不妨直接把讀成垣。

綜上,“伓”應讀爲“培完”、“培院”或“培垣”,意思是增修垣牆。前面引述過《禮記·月令》的“坏垣牆”、《呂氏春秋》的“坿垣牆”,意與此同。《鮑》簡的“培垣”,是和“築觀”連在一起的,具體指修築、擴建宮觀樓榭及其周圍的垣牆。“築觀培垣”和同篇的“以豎刁、易牙爲相”、“驅逐田弋”、“列民獵樂”等,都是鮑叔牙和隰朋列數的齊桓公的惡行。

在古代中國,君主居至尊之位,享大量社會資源;與此同時,仁政愛民的思想又具有巨大的影響,沁入社會政治的準則和行爲之中,二者在某種意義上存在“結構性矛盾”。在此背景下,修築宮觀還是存恤民力等問題註定會一遍又一遍地引發爭議和衝突,以諷諫奏議作爲其折沖管道亦屬必然。《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篇呈獻給我們的,正是這一模式的一個近乎完整的文本。這類文本數量眾多,有的屬於歷史記載,有的則是理想家們擬構出來的懲惡揚善的“歷史劇”,不盡可信。就這個話題,下面引錄《晏子春秋·景公置酒泰山四望而泣晏子諫》的一段原文以資比較,並作爲小札的結束語:

齊景公曰“‘寡人聞之,彗星出,其所向之國君當之。今彗星出而向吾國,我是以悲也。’晏子曰:‘君之行義(儀)回(違)邪,無德於國。穿池沼,則欲其深以廣也;爲臺榭,則欲其高且大也。賦斂如撝奪,誅僇如仇讎。自是觀之,茀(孛)又將出。天之變(新亭案:王念孫以爲此三字是衍文[42]),彗星之出,庸可(何)悲乎?’於是公懼,迺歸,窴(填)池沼,廢臺榭,薄賦斂,緩刑罰,三十七日而彗星亡。”

 

 

 



[1]  陳劍:《談談〈上博()〉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200621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4

[2]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26、<, span>3435頁。

[3]  陳佩芬:《(鮑叔牙與隰朋之諫)釋文考釋》。同上,186頁。

[4]  同注1

[5]  李學勤:《試釋楚簡〈鮑叔牙與隰朋之諫〉》。李著《文物中的古文明》,商務印書館2008年,478頁。原載《文物》2006年第9期。

[6]  季旭昇:《〈上博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篤歡附忨”解——兼談“錢器”》。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200636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67

[7]  李守奎:《〈鮑叔牙與隰朋之諫〉補釋》。丁四新主編《楚地简帛思想研究(三)——“新出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教育出版社,2007年,39頁。

[8]  林志鵬:《釋戰國楚簡中的字——兼論〈緇衣〉民有格心句異文》。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簡帛網”,2007130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13

[9]  侯乃峰:《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623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565

[10] 張崇禮:《釋古文字中的“”》。“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網,2012422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850

[11]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輯:《甲骨文編》卷5。中華書局,1965年,247頁。

容庚編著、張振林、馬國權摹補:《金文編》卷5。中華書局,1985年,377頁。

[12] 饒宗頤、曾憲通:《楚地出土文獻三種研究》。中華書局,1993年,圖版62599297頁。

[13] 嚴一萍:《楚繒書新考》。嚴著《甲骨古文字研究》第三輯,(臺灣)藝文印書館,1990年,322頁。

[14] 饒宗頤:《楚帛書新證》。饒宗頤、曾憲通著《楚帛書》,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85年,81頁。

[15] 曹錦炎:《楚帛書〈月令〉篇考釋》。《江漢考古》1985年第1期,6465頁。

[16]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編:《九店楚簡》。中華書局,1999年,3164751頁。

[17]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圖版97128頁,“釋文 注釋”195241頁。

[18] 荆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18頁。

[19] 荆門市博物館:《(缁衣)釋文考釋》。同上,134頁。

[20] 白於藍:《釋》。《古文字研究》第22輯,中華書局,2000年,267268頁。

[2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57頁。

[22] 黃鳳春、劉國勝:《左冢三號楚墓出土的棋梮文字及其用途初考》。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荆門市博物館、荆襄高速公路考古隊編:《荆門左冢楚墓》,文物出版社,2006年,230頁,彩版43頁。

[23]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5篇下“館”字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221頁。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卷6上。齊魯書社,1989年,164頁。

王輝撰:《古文字通假釋例》元部。(臺灣)藝文印書館,1993年,828829

[24] 方詩銘、王修齡:《古本竹書紀年輯證》夏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8178頁。

[25]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130131頁。

[26]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13篇下“坏”字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692頁。

[27]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第15冊。中華書局,1993年,290291頁。

[28]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26頁。

[29]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99頁。

[30]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65頁。

[3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7592頁。

[32] 湖北省荆沙鐵路考古隊編:《包山楚簡》。文物出版社,1991年,圖版101頁。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40頁。

[33] 湖北省荆沙鐵路考古隊編:《包山楚簡》。文物出版社,1991年,圖版103

饒宗頤、曾憲通:《楚地出土文獻三種研究》。中華書局,1993年,6085頁。

[34]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5153頁。

[35]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99頁。

[36] 荆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1731頁。

[37]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34

[38] 李守奎編著:《楚文字編》卷23。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8283194頁。

李守奎、曲冰、孫偉龍編著:《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卷237、附錄2。作家出版社,2007年,69115116166344674頁。

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卷2。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130131

[39] 馬敘倫:《說文解字六書疏證》卷1424頁。上海書店,1985年。

[40]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圖版64頁,“釋文  注釋”137頁。

[41] 王念孫:《廣雅疏證》卷7上。中華書局,1983年,213頁。

[42] 王念孫:《讀書雜志·晏子春秋雜志》“天之變”條。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5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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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5月29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6月1日。



点击下载附件:1081新亭:“築觀培垣”偶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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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藉卉宴饮 在 2012/6/1 18:05:37 评价道:第1楼

    一、坏、坿又與培相通……”段

    《左傳·定公四年》作土田,杜預注:陪,增也。’”應改為:

    “《左傳·定公四年》作‘土田敦’,杜預注:‘陪,增也。’《釋文》:‘陪,本亦作倍。’

     

    二、“完、院(寏)和垣同義……”

    這些都是垣和完、院可以相通的例證為:

    這些都是垣和完、院可以相通的例證

     

    三、正文倒數第三段

    《鮑》簡的培垣’,是和築觀連在一起的為:

    《鮑》簡的培垣是和築觀連在一起的

     

                                         新 亭

  • 藉卉宴饮 在 2012/6/4 9:59:02 评价道:第2楼

    校改2

    一、“整理者將隸寫爲懽,讀作歡”段

    “各家對字義的訓釋雖有差別,音讀方面則沒有異議”應改為:

    以上各家對字義的訓釋雖有差別,音讀方面則沒有分歧

    理由:除了以上各家,還有其他家的觀點對音讀存有異議。這些觀點大家不太贊成,不俱引。

     

    二、正文倒數第二段

    “以諷諫奏議作爲其折沖管道亦屬必然”應改為:

    “以臣下對君上諷諫奏議作爲其折沖管道亦屬必然”

    理由:有關的政策博弈主要是以臣下對君上諷諫奏議的形式展開,這是當時政體和所謂“結構性矛盾”所決定的。加上“臣下對君上”,希望表述得更清晰一點。

                                                       

     

     

    ,

  • 藉卉宴饮 在 2012/6/4 12:32:43 评价道:第3楼

    校正3

    各處引《禮記·月令》“垣牆”、《呂氏春秋·孟秋紀》“坿垣牆” 均應改為“牆垣”、“坿牆垣”。

     

    說明:

    草成後使用WORD“全部替換功能將“牆垣”、“垣牆”統一為“垣牆”致誤。

                                 

  • 藉卉宴饮 在 2012/6/5 10:50:25 评价道:第4楼

    校改4

    一、《戰國策·策一·燕昭王收破燕後即位》“于是昭王爲隗築宮”應改為:“是昭王爲隗築宮”

    二、《尚書·禹貢》“至於大伾”應改為“至大伾

    三、《晏子春秋·景公置酒泰山四望而泣晏子諫》“於是公懼”應改為“是公懼”。

                                            

    ,

  • 藉卉宴饮 在 2012/6/9 13:56:56 评价道:第5楼

    校改5:

    正文第二段

    “緃(縱)公(之)所欲”應改為

    “緃(縱)公(之)所欲”

                    新 亭

    ,

  • 老汉 在 2012/6/9 18:21:34 评价道:第6楼

    好文章!

  • 藉卉宴饮 在 2012/6/12 21:56:25 评价道:第7楼

    校改6:

    札原來的兩段話感覺文氣不相接改寫如下

    一、下面談一點不同於上述諸說的淺見”段

    下面談一點不同於上述諸說的淺見應改為

    下面根據對《鮑》篇特點的認識,談一點不同於上述諸說的淺見

    二、正文倒數第二段

    “……。這類文本數量眾多,有的屬於歷史記載,有的則是理想家們擬構出來的懲惡揚善的“歷史劇”,不盡可信。就這個話題,下面引錄《晏子春秋·景公置酒泰山四望而泣晏子諫》的一段原文以資比較”應改為:

    (另起一段)這類文本數量眾多,有的屬於歷史記載,有的則是理想家們擬構出來的懲惡揚善的“歷史劇”,不盡可信。孟子說:‘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孟子對書策疑信取捨的具體標準、方法結論是否完全正確姑且不論,而他所堅持的理性精神值得深思和效仿。《鮑》篇的梗概是:齊桓公向鮑叔牙和隰朋詢問日食的影響,兩位大臣乘機說“星變”將妨害君上,並列舉桓公“築觀培垣”等種種“無道”行狀,勸其“從善而卻禍”。桓公悔悟,當即決定採取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等措施,日食可能造成的危害因此得以消弭。這件事情真實程度有多大,還需要從多個維度分析。就這個話題,下面引錄《晏子春秋·景公置酒泰山四望而泣晏子諫》的一段原文以資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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