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莊楚墓出土競氏有銘銅器試釋
(首發)
黃錦前
河南大學出土文獻研究中心
2005年5月,河南上蔡縣郭庄王金鼎1號春秋楚墓出土一批有銘青銅器,這裏對其中幾件競氏的銅器試作淺談,以就正於方家及同好。
現在所知的這幾件器物,一種是鬲,共五件,器形圖像目前尚未公佈。其中一件內壁鑄銘文13列40字(又合文1)[1],作:
正月建期吉晨(辰),不貣(忒)競孫?也乍(作)鑄鬲,龏(恭)孝屎(嘗),龏(恭)寺(持)明(德),卲事辟王,酓哉不服,羕(永)保之用亯(享),孫=(子孫)是𢝔(則)。
其時代,據銘文內容及文字風格來看,約在春秋晚期前段。
另外兩件係方壺,其形制與淅川下寺M1出土的一對龍耳虎足方壺(M1:49、50)[2]及壽縣蔡侯墓出土的兩件蔡侯申方壺(15.1-2)[3]皆相似,時代約在春秋晚期前段。其中一件內壁鑄鳥蟲體銘文5列20字(又合文1)[4],作:
正月建期吉晨(辰),不貣(忒)競孫不服,永保之用亯(享),孫=(子孫)是𢝔(則)。
稍加對比即不難發現,壺銘其實是鬲銘首尾的節錄。這兩件銘文,有幾個地方需要簡單解釋一下。
“建期”,“建”字鬲銘作,較清晰。壺銘作,筆畫稍殘,故有學者曾釋作“字”[5],應據改。古代天文學稱北斗星斗柄所指爲建,即“斗建”,銘文曰“建期”,而楚簡《日書》中有大量的“建除”類材料,應與此相關。
“吉晨”,“晨”字鬲銘作,壺銘作,寫法稍異。
“不貣”,銅器銘文經見。“貣”,讀作“忒”。馬王堆漢墓帛書甲本《老子·德經》:“爲天下式,恒德不貣。”通行本《老子》作“忒”。《書·洪範》:“卜五,占用二,衍忒。”《史記·宋微子世家》作“衍貣”。《說文》:“忒,更也。”《詩·大雅·瞻卬》:“鞠人忮忒,譖始竟背。”毛傳:“忒,變也。”《管子·正》:“如四時之不貣,如星辰之不變。”
“競孫?也”,“競”,讀作“景”,即楚國的景氏[6]。“?”字原篆作 ,吳鎮烽釋作“旟”,從字形來看,不確。“旟”字見於玺彙3430 ,作,形體與之有異。此字暫不識。“?也”,器主名。其前冠以“競孫”,以標明其閥閱。之前有學者曾據壺銘的“競孫不命”認爲器主名曰“不命”[7],不确。
“龏(恭)孝屎(嘗)”,此句與楚系金文中常見的“以供歲嘗”、“攸立歲嘗”等辭例不同。“屎”字原篆作,吳鎮烽將其讀作“侎”、“敉”,不確。該字又見於新公佈的清華簡《繫年》第14號簡,簡文曰:“成王纂伐商邑,殺子耿”[8]。整理者解釋說:
屎,字見陳侯因敦(《集成》四六四九),即《說文》“敉”字或體“侎”。容庚《善齋彝器圖錄》第二五頁(燕京學社,一九三六年)云義當如“繼”。簡文是說成王繼武王之後再次伐商[9]。
有學者指出該字當讀爲“纂”,訓“繼”[10]。於此銘亦能說通。
“龏(恭)寺(持)明(德)”,“持明德”,猶金文中常見的“秉明德”,“秉”、“持”義同,守也。《呂氏春秋·慎大》:“勝非其難者也,持之其難者也。”高誘注:“持,猶守。”
“卲事辟王”,“卲”,可讀作“昭”。與該句句式最相近的莫過於《尚書·文侯之命》:“克左右昭事厥辟。”偽孔傳以“能左右明事其君”釋之,是以明釋昭。《詩·小雅·鹿鳴》:“我有嘉賓,德音孔昭。” 鄭箋:“昭,明也。”麓伯簋:“其用邵享于朕皇祖考”[11],虢宣公子白鼎:“用卲享于皇祖考”[12],而伯姜鼎:“用夙夜明享于邵伯日庚”[13],可直接證明“邵”有“明”義,尹姞鬲:“明弼事先王”[14],亦可爲之證。不過,“邵事”的邵也可以相當於文獻中的“詔”,如《周禮·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群臣”,鄭注:“詔,告也,助也。”即《文侯之命》的“昭事”,也可以解釋為“輔相、佐助”之意。“事”可訓“奉”。《易·蛊》:“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禮記·曲禮上》:“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酓哉不服”,首字原篆作,吳鎮烽釋作“冒”,不確。該字上从今,下从酉,應隸定爲“酓”。“酓”爲影母侵部字,與古音在溪母侵部的“欽”字音近,在該銘中當讀作“欽”[15],“酓哉”猶如魚鼎匕銘的“欽哉”[16]。“欽”可訓“敬”、“慎”。《禮記·內則》:“欽有帥。”鄭玄注:“欽,敬也。”《書·堯典》:“帝曰:往,欽哉!”僞孔傳:“勑鯀往治水,命使敬其事。”叔봇父卣銘“烏虖焂敬哉”[17]、中山王鼎銘“烏虖慎哉”[18]、上博八《成王既邦》簡2“嗚呼敬之哉”[19]等,亦皆可爲之證。末一字原篆作,吳鎮烽將其釋作“敏”,不確。此字从舟从𠬝,應是“服”字。其所从之舟的類似寫法,見於戰國文字中的“舟”及从舟之字,如:
郭店·成之聞之35[20] 包山157[21] 新蔡甲三321[22]
上博三·彭祖3[23]
玺彙3316
壺銘對應的該字原篆作,曹錦炎釋作“”,謂即“命”之繁構[24],從字形來看[25],不確。吳鎮烽或將其釋作“쨝”[26],或從曹錦炎釋作“命”[27],皆不確。該字亦从舟从𠬝,即“服”字[28]。祗不過其所从之舟的寫法與常見的“口”的寫法略似,而導致錯誤的認識,但與之類似的寫法亦見於古文字中从舟之字,如:
魯伯大父簋 集成7.3974
、呂服余盤 集成16.10169
喬君鉦鋮 集成2.423
五祀衛鼎 集成5.2832
“不服”似可讀爲“丕服”。《說文》:“丕,大也。”“服”訓“職”。《書·旅獒》:“無替厥服。”僞孔傳:“使無廢其職。”“丕服”猶如金文中常見的“大服”,如大盂鼎“汝昧辰有大服”[29]、番生簋蓋“擢于大服”[30]、班簋“隥于大服”[31]等。
“羕(永)保之用亯(享)”。壺銘“用”字原篆作,其寫法較爲特殊。郝本性釋作“用”[32],對照鬲銘及其它相關辭例來看,應是。有學者釋作“禾(和)”[33],不確。
“孫=(子孫)是𢝔(則)”,曹錦炎指出,“是𢝔(則)”與長沙子彈庫楚帛書的“囗敬惟備,天像是𢝔(則)”的“是𢝔(則)”用法相同[34],其說是。《爾雅·釋詁》:“則,常也。”《疏》:“謂常禮法也。”《玉篇》:“法也。”《周禮·天官·冢宰》:“以八則治都鄙。”鄭註:“則,法也。”類似的辭例又見於王子午鼎銘,曰:“子孫是制。[35]”《禮記·曲禮上》:“越國而問焉,必告之以其制。”鄭玄注:“制,法度。”
黃君孟諸器銘末常見“子孫則永祜福”一語[36],過去一般將其連讀,將“則”理解爲連詞,現在看來,可能不確。該句應斷讀爲“子孫則,永祜福”,“子孫則”,猶上述之“子孫是則”。黃夫人諸器銘文則多作“則永祜福”[37],同樣的辭例又見於曾子沙瑚[38],似亦應斷讀爲“則,永祜福”,“則”可能亦應如上述之理解,祗不過其前省略“子孫”而已。這可能是一種刻意的省減。
總之,這兩篇銘文,雖較簡短,但卻很有意義。以上祗是我們的幾點淺見,希望能起拋磚引玉之效。
附記:小文蒙林澐師、涂白奎先生審閱並提出修改意見,謹致謝忱!
[1]吳鎮烽:《商周金文資料通鑒》1.2版,第03026號。
[2]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丹江庫區考古發掘隊、淅川縣博物館: 《淅川下寺春秋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彩版四、圖版二九、三〇。
[3]安徽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安徽省博物館:《壽縣蔡侯墓出土遺物》,北京:科學出版社1956年12月,圖版七、八。
[4]吳鎮烽:《商周金文資料通鑒》1.2版,第12370、19502號;《古文字研究》第28輯,第325頁圖二。銘文圖片曾見於中央電視臺《見證·發現之旅》欄目“劫後寶藏”(CCTV.com,2007年11月6日)及《走近科學》雜誌(2007年第11期)。《通鑒》所錄二器,實爲一器。
[5] 曹錦炎:《鳥蟲書銘文考釋(二則)》,載《古文字研究》第28輯,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9月,第323頁;吳鎮烽:《商周金文資料通鑒》1.2版,第12370號。
[6]李零:《楚景平王與古多字謚——重讀“秦王卑命”鐘銘文》,《傳統文化與現代化》1996第6期,第23-27頁;又《“三閭大夫”考——兼論楚國公族的興衰》,載《文史》第54輯,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6月,第11-24頁;巫雪如:《包山楚簡姓氏研究》,臺北: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周鳳五),1996年5月,第177-178頁;許全勝:《包山楚簡姓氏譜》,北京大學考古系碩士學位論文(考古學與博物館學,指導教師:葛英會),1997年5月,第31頁。
[7] 曹錦炎:《鳥蟲書銘文考釋(二則)》,載《古文字研究》第28輯,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9月,第323頁。
[8]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上海:中西書局2011年12月,圖版,第45-46頁,釋文與注釋,第141頁。
[9]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上海:中西書局2011年12月,第142頁注釋〔6〕。
[10]參見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中華書局2008年2月,第742-743頁;宋華強:《清華簡<繫年>“纂伐”之“纂”》,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12月2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599。
[11] 鄒安:《周金文存》,廣倉學宭1916年石印本,三·四一。
[12] 集成5.2637。
[13] 集成5.2791。
[14]集成3.754-755。
[15] 有關“酓”可讀作“欽”的書證,可參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7月,第229頁。
[16]集成3.980。
[17]集成10.5428、5429。
[18]集成5.2840。有關“慎”字的釋讀可參見陳劍:《說慎》,載《簡帛研究二〇〇一》,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9月,第207-214頁;周波:《中山器銘文補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9月8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899;蔡偉:《釋“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5月23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796。
[19]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5月,圖版,第40頁,釋文考釋,第174頁。
[20]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圖版,第51頁。
[21]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圖版七二。
[22]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鄭州:大象出版社2003年10月,圖版一一四。
[23]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圖版”,第123頁。
[24]曹錦炎:《鳥蟲書銘文考釋(二則)》,載《古文字研究》第28輯,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9月,第323頁。
[25] 有關“命”字的字形可參見容庚:《金文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7月,第61頁。
[26]吳鎮烽:《商周金文資料通鑒》1.2版,第12370號。
[27]吳鎮烽:《商周金文資料通鑒》1.2版,第19502號。
[29]集成5.2837。
[30]集成8.4326。
[31]集成8.4341。
[33] 曹錦炎:《鳥蟲書銘文考釋(二則)》,載《古文字研究》第28輯,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9月,第323頁。
[34] 曹錦炎:《鳥蟲書銘文考釋(二則)》,載《古文字研究》第28輯,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9月,第324頁。
[35]參見集成5.2811;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丹江庫區考古發掘隊、淅川縣博物館:《淅川下寺春秋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第112、114、118、122、125頁,第116頁圖九四、117頁圖九五、119頁圖九七、120頁圖九八、121頁圖九九、123頁圖一〇〇、124頁圖一〇一。
[36]河南信陽地區文管會、光山縣文管會:《春秋早期黃君孟夫婦墓發掘報告》,《考古》1984年第4期,第302-332、348頁;花原:《信陽出土商周青銅器銘文介紹》,《中原文物》1991年第2期,第94-104頁;集成4.2497、9.4686、15.9636、16.9963、10104、10230。
[37]河南信陽地區文管會、光山縣文管會:《春秋早期黃君孟夫婦墓發掘報告》,《考古》1984年第4期,第302-332、348頁;花原:《信陽出土商周青銅器銘文介紹》,《中原文物》1991年第2期,第94-104頁;集成3.624、687、5.2566、2567、9.4687、15.9663、9664、9445、16.9966、9987、10122、10254、10355。
[38]集成9.4528、4529;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曾國青銅器》,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7月,438-439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6月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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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意见供参考。1、所谓“建”字,当释《说文》训“目尽极也”的“𨔥”字。此字见于中山王兆域图和睡虎地秦简等。“𨔥期”当如何解释待考。2、“酓哉不服”读为“钦哉不服”,恐不可信,上下文并不是对“不服”者的教训之辞。查原铭“哉”字当与《尹至》简5、《尹诰》简2整理者读为“捷”之字为一字(下以~代替),“~”字复旦研究生读书会认为当读为“翦”。《尹至》简5说“自西~(翦/捷?)西邑,戡(此字原作从宀从今声)其有夏”,“~”与“戡”对文。看来本铭与“~(翦/捷?)”连言的“酓”字,似亦当读为“𢦟/戡”。
月下听泉:
几个意见供参考。1、所谓“建”字,当释《说文》训“目尽极也”的“<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方正超大字符集; FONT-SIZE: 10.5pt; mso-fareast-language: ZH-CN; mso-ascii-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原文实读“不”为“丕”,我前帖未看仔细。很抱歉。但“钦哉丕服”恐亦不能通。附正于此。
所謂“建”字,釋“𨔥”當是~
——不知是否可以讀爲“盡”?“正月盡期吉辰”,即正月月底的吉辰?
“不貣”,銅器銘文經見。“貣”,讀作“忒”。馬王堆漢墓帛書甲本《老子·德經》:“爲天下式,恒德不貣。”通行本《老子》作“忒”。《書·洪範》:“卜五,占用二,衍忒。”《史記·宋微子世家》作“衍貣”。《說文》:“忒,更也。”《詩·大雅·瞻卬》:“鞠人忮忒,譖始竟背。”毛傳:“忒,變也。”《管子·正》:“如四時之不貣,如星辰之不變。”
——————
“不忒”之“忒”,一般訓爲“差”吧?“差忒、差错”之義?
《广雅·释诂四》:“忒,差也。”
农历月终称“尽”,即大尽30天,小尽29天,今称大小月是也。此又称大小建,盖民间以讹相传。月尽即是晦日。“尽期”可比较吴王光鉴“既字白期”,两“期”字用法相同,都指月相所在的期间。
參照月下聽泉兄的意見,則是否讀為「卲事辟王酓,翦不服」。謝明文先生指出:「『召』不僅僅是『招来』、『請』之羲,而應當是包括“宴饗”等一系列後續的禮儀活勤。這也可從花東子卜辭言『速』時,常言舉行『酓』等禮儀活動得知。」(《〈大雅〉、〈頌〉之毛傳鄭箋與金文》頁31)。花東卜辭常見「速……酓」的用法(《殷墟花園莊刻辭類纂》283-284頁)。
“追孝屎尝”可以读“追孝/纘尝”,追孝前人,继承祭祀。
另,赞同月下聽泉兄“戡翦不服”的读法。
“作铸”后两字,疑当读为“荐彝”,荐字我曾有论述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ThreadID=1466,彝字原释为鬲,字形不类,却类似彝字。
暫且不論能否讀爲“戡翦不服”
“酓”字是絕對不可能屬上讀的——
龏(恭)孝屎(嘗),龏(恭)寺(持)明(德),卲事辟王,酓哉不服,羕(永)保之用亯(享),孫=(子孫)是𢝔(則)。
標準的“交韻”~
小狐:
暫且不論能否讀爲“戡翦不服”
“酓”字是絕對不可能屬上讀的——
龏(恭)孝屎(嘗),龏(恭)寺(持)明(德),卲事辟王,酓哉不服,羕(永)保之用亯(享),孫=(子孫)是𢝔(則)。
確實如此,6點多想刪帖子時,已經過時不能砍了。
不知春秋戰國時的楚地是否曆夏曆?
壺銘“用”字原篆作,此字是「木」吧,比對「朱」作 (岣嶁碑,《吳越文字彙編》77頁)可知。一種可能是「誤寫」。不過,「木」是明紐屋部;「用」是喻紐東部,韻部對轉。聲紐偶有相通的例證如《繫年》106「縵用」即「洩庸」,整理者說:「縵用,《左傳》作「洩庸」。洩,喻母月部;縵,明母元部,韻部對轉。」其聲韻條件與「木」讀為「用」相同。又史傑鵬先生〈釋郭店老子簡的“勃”字〉(090514)一文也有論證如下:但是舌音和唇音相通的現象也不是沒有的。《詩經·小雅·十月之交》:“仲允膳夫。”《漢書》“允”作“術”。《說文》的“”,許慎云“讀若欻”,而“欻”字,《說文》又云“讀若忽”。這說明“”和“忽”讀音相近,既然“”的聲符“術”可以和“允”通假,那麼“允”(喻)也應該可以和“忽”(明)通假。 則銘文「木」或可讀為「用」。 ,
正月建期,吉晨(辰)不貣(忒),競孫?也,乍(作)鑄鬲。龏(恭)孝屎(嘗),龏(恭)寺(持)明(德),卲事辟王,酓哉不服,羕(永)保之用亯(享),孫=(子孫)是𢝔(則)。
正月建期,吉晨(辰)不貣(忒),八字指作器的吉日吉時。
競孫二字是器主身分。
?也二字是器主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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