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考釋五則
(首发)
張崇禮
北華大學文學院
綬會剛鯀
史墻盤:“憲聖成王,左右綬會剛鯀,用肇徹周邦。”“綬會剛鯀”,各家解釋繁多,不具引。[1]
“綬會”,原字形作。“綬”有連結義。《說文》段注:“謂之綬者,韍佩與革帶之間有聯而受之者。”《後漢書·輿服志下》:“秦乃以采組連結於璲,光明表章,轉相結受,故謂之綬。”“會”,左旁為“會”,右旁為二右手形。《爾雅·釋詁上》:“會,合也。”“剛”,當讀為“綱”,提網的總繩。《尚書·盤庚上》:“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鯀”,裘錫圭先生以為“應即訓‘釣繳’的‘綸’的初文。”其說可從。
“綬會綱綸”的字面意思為連結絞合網繩和釣絲,實際上是指制定社會綱紀和伦理。“綱”有法度義。《詩經·大雅·卷阿》:“豈弟君子,四方爲綱。”《史記·淮陰侯列傳》:“秦之綱絶而維弛,山東大擾,異姓並起,英俊烏集。”“綸”可以通作倫理、倫序之“倫”。《管子·幼官》:“定方用勝,定綸理勝,定死生勝,定成敗勝。”王念孫《讀書雜誌·管子二》:“綸理即倫理。倫與綸古字通。”郭店簡《語叢一》簡3:“天生鯀。”裘按:“‘鯀’疑當讀為倫序之‘倫’。下條‘鯀’字同。”[2]
“憲聖成王,左右綬會綱倫,用肇徹周邦。”“左右”,成王近臣,當指周公、召公之屬。“左右綬會綱倫”應即史書中記載的周公制禮作樂之事。《禮記·明堂位》:“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位以治天下,朝諸侯于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今本竹書紀年》:“武王沒,成王少,周公旦攝政七年,制禮作樂。”《後漢書》:“周公居攝六年,制禮作樂,天下和平。”
“用肇徹周邦”,用,連詞,因而;肇,始;徹,治。“綬會綱倫”和“肇徹周邦”有因果關係:因為制定了各種社會制度和規範,所以周邦開始得以治理。這和“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制禮作樂,天下和平”在句法關係上也是一致的。
寏
史墻盤:“弘鲁昭王,廣能楚荆,唯寏南行。”“寏”,原字形作。唐蘭、[3]李學勤、[4]洪家義、[5]李仲操[6]諸先生釋“狩”,白川靜釋“娩”[7],裘錫圭先生釋為“寏”,讀為“貫”,[8]徐中舒先生讀為“患”,[9]于省吾先生讀為“奐”,訓為“盛”、“眾多”。[10]
今按:此字當釋“寏”,疑應讀為“夐”。《說文》:“奐,取奐也。一曰大也。从廾,夐省聲。”《說文》:“夐,營求也。从,从人在穴上。《商書》曰:高宗夢得說,使百工夐求,得之傅巖。”孟蓬生先生認為:“實際上奐夐上部均从,二者皆从之得聲。”[11]
“夐”訓遠、遼遠。《廣雅·釋詁一》:“夐,遠也。”《穀梁傳·文公十四年》:“長轂五百乘,緜地千里,過宋、鄭、滕、薛,夐入千乘之國。”范甯注:“夐,猶遠也。”《文選·班固<幽通賦>》:“道修長而世短兮,夐冥默而不周。”李善注:“曹大家曰:夐,遠邈也。”
《穀梁傳·僖公四年》:“桓公曰:‘昭王南征不反,菁茅之貢不至,故周室不祭。’”《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征”,遠行。《爾雅·釋言》:“征,行也。”《詩經·小雅·小明》:“我征徂西,至于艽野。”鄭玄箋:“征,行。”《離騷》:“濟沅湘以南征兮。”王逸注:“征,行也。”
昭王“唯夐南行”與昭王“南征”,義正合。
贎
兒鐘:“余義楚之良臣,而之字(慈)父。余贎兒,得吉金鎛鋁,以鑄龢鐘,以追孝先祖,樂我父兄,飲食歌舞。”其中的“贎”字,原字形作,學者多與“兒”連讀,認為是器主人名。董楚平先生認為“贎字必為動詞,字義尚待確詁”。[12]李朝遠先生把“余贎兒得吉金鎛鋁”解釋為“我贈給兒(我)所擇得的吉金鎛鋁”。[13]
把“贎”直接解釋成“贈給”,全句不合文法。這裡的“贎”當讀為“賴”。郭店簡《緇衣》第13簡:“呂刑云:‘一人有慶,萬民贎之。”其中的“贎”字,《禮記·緇衣》和今本《尚書》皆作“賴”。“余賴兒,得吉金鎛鋁”是說“我依靠我的兒子,得到吉金鎛鋁”。
憃
毛公鼎:“今余唯肇經先王命,命汝乂我邦我家內外,憃於小大政。”“歷自今,出入敷命於外,厥非先告父,父舍命,毋或敢憃敷命於外。”
禹鼎:“肆武公亦弗遐忘朕聖祖考幽大叔、懿叔,命禹纘朕祖考,政于井邦。肆禹亦弗敢憃,惕恭朕辟之命。”
毛公鼎的“憃”字,劉心源以為:“憃,《說文》云:‘愚也。’此即專壹之意。”高田忠周疑“憃”字假借為“舂”,有擊治之意;又疑與“綜”或“燮”通用,理也。吳寶煒、于省吾先生釋為“惷”。王國維讀為“蠢”。[14]《商周青銅器銘文選》讀“憃”為“擁”。[15]王輝先生認為第一個“憃”理解是引申為愚直、忠厚,第二個“憃”引申為魯莽、輕率。[16]何琳儀先生讀第一個“憃”為“從”,第二個和禹鼎的“憃”讀“縱”。[17]
張富海先生對上述觀點進行了評論,認為按“憃”字的本義“愚”來理解,這兩處銘文顯然都無法講通,“憃”字必須破讀。張先生認為“憃”字所表示的合適的詞大概只有“專”,並認為禹鼎銘文“憃”字讀為“專”同樣是通順的。[18]
張先生對銘文的理解可從,但“專”和“憃”讀音並不相近,恐難通假。我們認為“憃”可能應該讀為“主”。
“憃”,書母東部;“主”,章母侯部。聲母同屬舌音,韻部陰陽對轉。“憃”、“重”古音相近,“憃”與“憧”、“瞳”、“衝”、“鍾”通用,“童”从“重”聲。[19]古文字“主”聲與“重”聲通用,如“”與“重”、“”與“重”、“迬”與“動”、“”與“踵”。[20]“憃”讀為“主”,在讀音上沒有問題。
“主於小大政”,意即大小政事都由毛公主持掌管。“主”有主持、掌管義。《墨子·尚賢中》:“今王公大人之君人民,主社稷,治國家,欲脩保而勿失。”“毋或敢主敷命於外”、 “肆禹亦弗敢主,惕恭朕辟之命”,“主”,專主,作主。《漢書·淳于長傳》:“長主往來通語東宮。”顏師古注:“主,猶專。”《論衡·明雩》:“故立社為位,主心事之。”“主心”即專心。
靈頌商
蔡侯申盤:“威儀遊遊,霝頌商。康諧龢好,敬配吳王。”“霝頌商”,郭沫若先生釋為“霝夏商”;[21]孫百朋先生釋為“霝頌信商(章)”[22];唐蘭先生釋為“靈颂韵商”;[23]于省吾先生釋為“霝頌託商”。“託”字从“音”从,古文字偏旁从“音”从“言”每互作,即“乇”字。“霝”字金文习见,典籍通作“靈”,“靈,善也。”“颂”谓“颂美”。“商”指《诗·商颂》言之。“霝颂託商”,意思是说,依托《商颂》那样的颂扬得体,以善颂吴王。[24]《商周青銅器銘文選》釋為“霝頌(容)託(奼)商(彰)”。霝即靈,《廣雅·釋詁一》:靈,“善也”。頌古與容相通假。託,乇聲,假為奼,《玉篇·女部》:“奼,美女也。”商與彰為同部假借,奼彰猶明媚,言少女容貌。[25]陳秉新先生釋為“霝頌託商”。霝,訓善,訓美。頌,容貌之容的本字。託,假為度,透定準雙聲,鐸部疊韻。商,假為章。霝頌託商,儀容美好而有章度。[26]
今按:霝,當訓善、美;頌,容之本字。“”即“託”字。《說文》:“託,寄也。”《玉篇·言部》:“託,依憑也。”“商”當讀為“常”。金文“商”常用為“賞”,讀為與“賞”同从“尚”聲的“常”,在讀音上應無問題。“常”,常規、常法。“託常”,依循常法,符合規矩。“靈容託常”是讚美大孟姬美好的儀容舉止依循常法。古人特別強調儀容舉止要循規蹈矩。如《禮記·緇衣》:“子曰:‘長民者,衣服不貳,從容有常,以齊其民,則民德壹。《詩》云:“彼都人士,狐裘黃黃,其容不改,出言有章。行歸於周,萬民所望。”’”《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周旋可則,容止可觀。”《禮記·月令》:“先雷三日,奮木鐸以令兆民曰:‘雷將發聲,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備,必有凶災。’”
[1]參見麻愛民:《牆盤銘文集釋與考證》,東北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2年5月,25-27頁。
[2]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200頁。
[3]唐蘭:《略論西周微史家族窖藏銅器群的重要意義——陝西扶風新出牆盤銘文解釋》,文物,1978年第3期,23頁注35。
[4]李學勤:《論史牆盤及其意義》,考古學報,1978年第2期,152頁.
[5]洪家義:《牆盤銘文考釋》,《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78年第1期,94頁。
[6]李仲操:《史牆盤銘試釋》,《文物》,1978年第3期,34頁注⑤。
[7]白川靜:《金文通釋》,昭和40年3月白鶴美術館發行,卷6,352頁。轉引自麻愛民《墻盤銘文集釋與考證》,東北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2年,80頁。
[8]裘錫圭:《史牆盤銘解釋》,《文物》,1978年第3期,27頁。
[9]徐中舒:《西周牆盤銘文箋釋》,《考古學報》,1978年第2期,142頁。
[10]于省吾:《牆盤銘文十二解》,《古文字研究》第5輯,l頁。
[11]孟蓬生:《清華簡《繫年》初札(二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12月21日。
[12]董楚平:《吳越徐舒金文集釋》,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300頁。
[13]李朝遠:《兒鐘銘文再議四題》,《青銅器學步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348頁。
[14]引見周法高主編《金文詁林》第十二冊,香港:香港中文大學,1974年, 6276-6278頁。
[15]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第三冊,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年, 318頁注[一四]、319頁注[三〇]。
[16]王輝:《商周金文》, 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 265頁[20]、266頁注[41]。
[17]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1148頁。
[18]張富海:《毛公鼎銘文補釋一則》,《中國典籍與文化》,2011年第2期,152-154頁。
[19]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324頁【舂通東】條
[20]白於藍:《簡牘帛書通假字字典》,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74-75頁。
[21]郭沫若:《由壽縣蔡器論到蔡墓的年代》,《考古學報》1956年第1期,3頁。
[22]孫百朋:《蔡侯墓出土的三件銅器銘文考釋》,《文物參考資料》1956年12期,33頁。
[23]唐蘭:《<五省出土重要文物展覽圖錄>序言》,《唐蘭先生金文論集》,紫禁城出版社,1995年,76頁。
[24]于省吾:《壽縣蔡侯墓銅器銘文考釋》,《古文字研究》第1輯,中華書局1979 年,46-47頁。
[25]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第四冊,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年, 395頁注[一一]。
[26]陳秉新:《壽縣蔡侯墓出土銅器銘文通釋》,《楚文化研究論集》(第二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360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7月18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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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会”,跟“审”字形更近。
2、仆儿钟铭读为“赖”,李家浩先生已有文指出,但他训为“取”,更合理。见《中国文字学报》第三辑。李先生原文如下:
“余贎
莒侯少子析乃、孝孙不巨,蛤(合)趣(取)吉金,妳作皇妣□君中妃祭器八簋,永宝用享。[3]
“蛤(合)趣(取)吉金”的意思是说莒侯少子析乃和孝孙不巨共同取吉金。[4] 钟铭“贎(赖)”的用法与此“趣(取)”相似,可以参看。钟铭此句的意思是说仆儿取他儿子
舊所謂“託”字,釋讀不可信。我們認爲它是“巸(熙)”字異體。“霝(靈)頌(容)熙商(彰)”之“熙商(彰)”與王粲《神女賦》“朱顏熙曜,曄若春華”之“熙曜”意思相近,指容貌明亮、煥發光華貌(詳見未刊舊稿《釋蔡侯器銘文中的“熙”》)。
謝明文:
舊所謂“託”字,釋讀不可信。我們認爲它是“巸(熙)”字異體。“霝(靈)頌(容)熙商(彰)”之“熙商(彰)”與王粲《神女賦》“朱顏熙曜,曄若春華”之“熙曜”意思相近,指容貌明亮、煥發光華貌(詳見未刊舊稿《釋蔡侯器銘文中的“熙”》)。
谢先生既有未刊大作《释蔡侯器铭文中的“熙”》,对此字及有关问题当有深入翔实的考释,各位读者想必都亟盼拜读,“如大旱之望云霓”。不如趁此机会在此首发一个,以餍读者期盼之心?
疑“商”當讀為“著章”,義略同於“昭彰”。
张振林先生有文讨论,见《中国文字学会第六届学术年会论文集》,张家口,2011年7月3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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