妟鼎銘文試釋 (首發) 黃錦前 河南大學出土文獻研究中心 新近出版的《平頂山應國墓地》(第一卷)[1],公佈了1993年河南平頂山應國墓地M242出土的一件西周早期的妟鼎,其銘文內容相當重要,本文試作考釋,並就相關問題進行討論,不當之處,請讀者指正。 該鼎爲窄平沿,上有一對立耳,下腹向外傾垂,圜底,三柱足,上粗下細,頸飾兩道弦紋,可歸於王世民等《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究》鼎的IV型III式[2]。形制與之最爲接近的,是傳出於山東壽張縣梁山下的憲鼎[3],其時代爲西周早期後段,爲康王時物[4]。該鼎時代當與之相近,亦可定爲康王期。 與該鼎形制較爲接近的,還有1985年5月山東濟陽劉臺子西周墓出土的王姒鼎(M6:23)[5]及應國墓地M84出土的應侯鼎(M84:76)[6],前者爲窄平沿,一對立耳較矮,下腹向外傾垂,三柱足上粗下細,頸飾兩道弦紋。後者爲窄平沿,方唇,腹微鼓,口沿上一對立耳較矮,三柱足較細,頸飾兩道弦紋。與妟鼎相較,此二鼎明顯表現出時代較晚的特徵。其時代,前者在昭王時期[7],後者發掘者定爲恭王時期[8],這表明,妟鼎的時代,當不會晚至昭穆時期。 該鼎內壁近口沿處鑄銘文5列24字,作: 妟(拜)(稽)首,皇兄考于公,氒(厥)事。弟不敢不𢍰衣,𡖊(夙)夜用旨公。 下面對銘文有關文字及內容稍作解釋。 首句“妟(拜)(稽)首”,“妟”字原篆作,其寫法可與甲骨、金文等下列寫法的“妟”及从“妟”之字相參照: 前6.28.1 花東53[9] 者𣱼鐘 集成1.123 、子璋鐘 集成1.113、116 王子嬰次爐 集成16.10386 釋作“妟”殆無問題,而非“旡”字[10]。 “皇兄考于公”,“皇”,美飾之辭。“考”,可讀作“孝”[11]。《說文》:“孝,善事父母者。”《禮記•祭統》:“孝者,畜也。順於道,不逆於倫之謂畜。” “氒(厥)事”,“”字原篆作,一般多釋作“宁”,關於該字的釋讀,學者意見不一[12]。其在西周金文中,大致有兩種用法,或與“鑄”、“作”相同,或與“休”相當[13]。其中後一種用法主要見於下述各例: (1)夨令方彝:作冊令敢揚明公尹厥。 集成16.9901 (2)作冊夨令簋:令敢揚皇王。 集成8.4300、4301 (3)作冊大鼎:大揚皇天尹太保。 集成5.2758-2761 (4)亢鼎:亢對亞。 《上海博物館集刊》第八期,第121頁圖二 (5)方簋蓋(楷侯簋蓋):方其日受。 集成8.4139 (6)伯姜鼎:天子伯姜……伯姜日受天子魯休。集成5.2791 (7)爯簋:王弗忘應公室爯身……爯對揚王丕顯休。 《文物》1999年第9期第84頁圖二 (8)師酉鼎:王親袤師酉 《中國歷史文物》2004年第1期封二 有關辭例表明,在這類銘文中,將“”讀作“休”,大致不誤,尤其是將方簋蓋(楷侯簋蓋)銘“方其日受”與伯姜鼎銘的“伯姜日受天子魯休”相比照,更說明讀“休”不誤。“休”者,美善也。《詩·商頌·長發》:“何天之休。”鄭箋:“休,美也。”“休厥事”,與金文恆語“休有成事”、“休厥成事”等義近同。 “弟不敢不𢍰衣”,“𢍰”字原篆作,从睪从廾,當釋作“𢍰”。其寫法與金文中下列“𢍰”字可以相較: 樂子簠 集成9.4618 、長子沫臣簠 集成9.4625 、曾伯𩃲簠 集成9.4631、4632 子季嬴青簠 集成9.4594 “𢍰”,《說文》:“引給也。”段注謂:“各本‘引給也’,不可通。惟《廣韵》作‘引繒皃’,似是隨唐相傳《説文》古本。引繒而長之,葢作僞之事。與‘斁,解也。殬,敗也’音義相通。或曰:‘當作引紿。紿,絲勞也。’”此“𢍰”字當如段注云讀作“斁”或“殬”。《說文》:“殬,敗也……《商書》曰:‘彝倫攸殬。’”上述《說文》所引《商書》即《尚書·洪範》句,“殬”或作“斁”,僞孔傳曰:“斁,敗也。”《詩·大雅·雲漢》:“耗斁下土。”“斁”,《說文》作“殬”。鄭箋:“斁,敗也。”《漢書·薛宣傳》:“不得其人,則大職墮斁。”顏師古註:“斁,壞也。”或又可讀作“懌”。《說文》:“懌,說也。”《廣韻》:“懌,悅也,樂也。”《爾雅》:“懌……服也。”郭璞注:“皆謂喜而服從。”《詩·小雅·節南山》:“既夷既懌,如相醻矣。”毛傳:“懌,服也。” “衣”字原篆作,從其構形來看,殆是“衣”字,與“卒”通[14],在銘文中應讀作“瘁”。“瘁”,《廣韻》:“病也。”《韻會》:“勞也。”《詩·小雅·北山》:“或盡瘁事國。”毛傳:“盡力勞病,以從國事。”又《雨無正》“唯躬是瘁”及《蓼莪》“生我勞瘁”句,鄭箋皆曰:“瘁,病也。” “𡖊(夙)夜用旨公”,“𡖊”字原篆作,筆畫不甚清晰,但與相關文字對照來看,釋作“𡖊”黨無問題。“夜”字原篆作,其上部筆畫稍殘,但對照相關字形來看,釋作“夜”亦無問題。 “旨”字原篆作,類似寫法見於金文中下列从“旨”之“嘗”字: 姬鼎 集成5.2681 故將其釋作“旨”亦無問題,而非“占”字[15]。“旨”訓“美”。《說文》:“旨,美也。”《詩·邶風·谷風》:“我有旨蓄。”毛傳:“旨,美也。”“”,即“䵼”[16]。《玉篇》:“煑也。”金文中恆見“旨飤(食)”一語[17],此銘的“旨”,義殆與之相近。 總之,銘文大意是說:妟之兄盡孝於公,任事亦有成。今其弟妟亦不敢不善事其職,當盡心盡力,鞠躬盡瘁,服侍於公。而與所謂的“喪服禮”並無絲毫的瓜葛[18]。即便不顧語境,將“𢍰衣”讀作“擇衣”,也不能將其與喪服禮硬扯上關係。大家知道,在古代,衣一般是指上衣。《說文》:“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詩·邶風·綠衣》:“綠衣黃裳。”毛傳亦云:“上曰衣,下曰裳。”在傳世文獻中,也沒有見到以“衣”來稱謂喪服的。另外,如果此時喪服制度已確立並完備,則死者親屬需依親疏遠近服制而無選擇的權力和自由,因此說“擇衣”關乎喪服制度,完全是無稽之談。至於出土文獻中關於喪服禮的記載,祗要對兩周金文稍有瞭解,我想大家都會不約而同的聯想到春秋早期的齊器宣子孟姜壺[19](舊稱“洹子孟姜壺”)銘文所載的有關內容,而並不是所謂的完全沒有記載。 下面再就相關問題進行討論。 傳世有兩件西周早期後段的應公方鼎[20],其内壁有銘文作: 膺(應)公乍(作)寶(尊)彝,曰:奄[21],以乃弟用𡖊(夙)夕(䵼)亯(享)。 其內容與上述妟鼎銘文所記似有一定關聯。 鼎銘的“奄”,李學勤認爲是“應公”的長子[22]。“奄”是影母談部字,而本器的“妟”字古音在影母元部,二者聲紐相同,韻部互爲通轉,二字古音較近,於音理可以相通。疑應公方鼎銘的奄與妟鼎銘文的妟係同人。若如此,則李說就需要重新考慮了,因妟鼎銘文明確提到“皇兄”。這同時也更可說明,鼎銘內容與上述妟鼎銘所記確有一定關聯。因此,將這兩篇銘文對讀,或許可以發現一些湮沒不顯的新信息。下面便以此爲基礎,對這兩篇銘文所反映的有關史事作一些推測。 妟鼎銘既曰“皇兄考于公,厥事”,很可能其時妟之“皇兄”已死,故妟踵其兄之舊職,故有下文“弟不敢不殬瘁,夙夜用旨公”等語,即以其兄爲表率。同時,銘文的“公”,與應公鼎銘的“應公”應即一人。 應公鼎銘既曰“奄,以乃弟用夙夕䵼享”,可知銘文中應公所“曰”的對象奄,當非應公所爲作器者--妟鼎銘文中的“皇兄”,而是妟鼎的器主妟。應公所作之鼎,可能是作爲其長子,即妟的“皇兄”的祭器。 還有一種可能,即應公方鼎銘文的奄與妟鼎的器主妟並非一人,而是妟之兄,即妟鼎銘文中的“皇兄”,奄與妟非應公之子。因奄在應公身邊任職有功(即妟鼎銘所謂的“考于公,厥事”),故應公作器以贈,命其“以乃弟用夙夕䵼享”,“弟”即指妟等。妟鼎銘曰“皇兄考于公,厥事”,則其時妟之“皇兄”奄已死,故妟踵其舊職,而作器答謝應公。若這樣理解,則銘文“皇兄考于公”的“考”就得另求其解。“考”或可訓作“成”。《詩·衞風·考槃》:“考槃在㵎。”毛傳:“考,成。”《書·大誥》:“天棐忱辭,其考我民。”《左傳》隱五年:“考仲子之宮。”僞孔傳及杜預注皆訓“考”爲“成”。《逸周書·職方》:“各脩平乃守,考乃職事。”孔晁注:“考,成也。”《禮記·禮運》:“禮義以爲器,故事行有考也。”鄭玄注:“考,成也。” 上文我們談到,妟鼎的年代,約在康王時期。現藏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應公方鼎[23],其形制爲窄沿方唇,口沿上一對立耳,鼓腹,淺分襠,三柱足較細。腹部飾三組下卷角獸面紋,以雲雷紋填地。從形制與紋飾來看,其時代應在康王世。由上文的有關推論也可看出,兩件應公鼎的制作年代,應較妟鼎略早。 據有關文獻記載可知,應國的始封之君,是周武王之子[24],從年代上來看,妟鼎銘文的“公”,亦即應公鼎銘的“應公”,可能即爲第一代應公[25]。屬於此應公的銅器,傳世及近年出土的還有一些,李學勤已有簡單綜述[26],可參看。 總之,傳世兩件應公鼎的銘文與妟鼎銘文記載密切相關,由此或可窺見久已湮沒的西周早期應國的有關史事。若將其與相關銅器及銘文作進一步繫聯,或許會有更多系統深入的精彩發現。以上祗是我們的一些粗淺之見,希望能夠起拋磚引玉之效。 [1]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平頂山市文物管理局:《平頂山應國墓地》(第一卷),鄭州:大象出版社2012年7月。 [2] 王世民、陳公柔、張長壽:《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11月,第29頁。 [3]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4月,第651頁,70。 [4] 王世民、陳公柔、張長壽:《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11月,第29頁。 [5] 《文物》1996年第12期第8頁圖六。 [6] 《文物》1998年第9期第8頁圖六。 [7] 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山東濟陽劉臺子西周六號墓清理報告》,《文物》1996年第12期,第22頁。 [8]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平頂山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平頂山應國墓地八十四號墓發掘簡報》,《文物》1998年第9期第13、15-16頁。 [9] 參見高明、涂白奎:《古文字類編》(增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8月,第169頁。 [10] 袁俊杰、王龍正:《旡鼎與周代的喪服禮》,首屆禮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2012.4.6-10,清華大學。 [11] 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2月,第189-190頁。 [12] 有關意見可參見周法高主編《金文詁林》第九冊,香港:香港中文大學1975年,第4741-4750頁;馬承源:《亢鼎銘文——西周早期用貝幣交易玉器的記錄》,《上海博物館集刊》第八期,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20-123頁;黃錫全:《西周貨幣史料的重要發現——亢鼎銘文的再研究》,載中國錢幣學會編《中國錢幣論文集》第四輯,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2年9月,第49-60頁;陳劍:《釋“琮”及相關諸字》,輯入氏著《甲骨金文考釋論集》,北京:綫裝書局2007年4月,第273-316頁。 [13] 李家浩:《應國爯簋銘文考釋》,《文物》1999年第9期,第83-94頁。 [14] 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2月,第582頁。 [15] 袁俊杰、王龍正:《旡鼎與周代的喪服禮》,首屆禮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2012.4.6-10,清華大學。 [16] 有關該字的討論,可參見陳劍:《甲骨金文舊釋“䵼”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2008年8月,第13-47頁。 [17] 如晉侯對鋪(《晉國奇珍》第89頁)、弭仲簠(集成9.4627)、上曾太子般殷鼎(集成5.2750)、伯魚父簠(集成9.4525)、仲大師壺(《商周金文資料通鑒》第12360號)等。 [18] 袁俊杰、王龍正:《旡鼎與周代的喪服禮》,首屆禮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2012.4.6-10,清華大學。 [19] 集成15.9729、9730;李學勤:《齊侯壺的年代與史事》,載《中華文史論叢》2006年第2輯(總第82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6月,第1-6頁;拙文:《有兒簋釋讀及相關問題》,《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待刊。 [20] 集成5.2553、2554。 [21] 斷句從李學勤:《探尋久被遺忘的周代應國》,《文史知識》2010年第11期,第9-10頁。 [22] 李學勤:《探尋久被遺忘的周代應國》,《文史知識》2010年第11期,第10頁。 [23] Jessica Rawson:Western Zhou Ritual Bronzes in the Arthur M. Sackler Collections(《賽克勒所藏西周青銅禮器》),The Arthur M. Sackler Foundation, Washington, D.C.,1990,P225;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4月,第635頁,56附。 [24] 李學勤:《探尋久被遺忘的周代應國》,《文史知識》2010年第11期,第8-9頁。 [25] 李學勤:《探尋久被遺忘的周代應國》,《文史知識》2010年第11期,第10頁。 [26] 李學勤:《探尋久被遺忘的周代應國》,《文史知識》2010年第11期,第9-10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9月8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9月8日。
点击下载附件:1114黃錦前:妟鼎銘文試釋
首字应释为“瘿”,可参见冯胜君先生《试说东周文字中部分“婴”及从“婴”之字的声符——兼释甲骨文中的“瘿”和“颈”》 。而“瘿”与文中提到的应公方鼎的“奄”韵部较远,可能不是同一人。
金滕:首字应释为“瘿”,可参见冯胜君先生《试说东周文字中部分“婴”及从“婴”之字的声符——兼释甲骨文中的“瘿”和“颈”》 。而“瘿”与文中提到的应公方鼎的“奄”韵部较远,可能不是同一人。
我記得陳劍先生以前說過(忘了是課上還是閒談,似乎不是文章),西周金文這個从大上加申的字,實跟“奄”字沒啥關係。我同意他的看法。
依照陈剑先生的研究,即琮字,大概不能读为休。是否读为“崇”或“宗”, 皆取尊崇的意思。是说皇兄对孝于公这件事很尊崇,不敢怠慢。 ,
我記得陳劍先生以前說過(忘了是課上還是閒談,似乎不是文章),西周金文這個从大上加申的字,實跟“奄”字沒啥關係。我同意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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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兄可見陳劍先生:《甲骨金文舊釋“䵼”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2008年8月29頁。《金文總集》1026號亦有此字。
疑此銘當斷讀作:
妟(拜)(稽)首,皇兄考于公、(寵)氒(厥)事弟。不敢不……
“不敢不”之主語“妟/癭”承上省,“弟”字本非一定只能屬下讀(器主自稱“弟如何如何”亦頗怪)。“皇”字作動詞,與“美”、“休”義近,參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292頁:
“皇兄考于公、(寵)氒(厥)事弟”猶言“休兄考于公、(寵)氒(厥)事弟”,同類用法的“休”字(還有“魯”字)看《古代文史研究新探》146頁:
其中豦簋全銘亦以“豦拜稽首,休……”開頭,與本銘尤近。同類用法的“魯”字又如刑侯簋“(刑侯)拜稽首,魯天子報厥頻福”。
“(兄)(寵)氒(厥)事弟”即其兄將其事寵加於其弟(早期雙賓語句直接賓語與間接賓語位置關係較後代自由),背景可能就是本器器主從其兄手中接過族長之位、掌宗族之事(叔父卣“弔(叔)父曰:余考(老),不克御事。唯女(汝)焂其敬辥(乂)乃身,母(毋)尚爲小子”云云,其事可能亦相類;因此處有“厥”字,似難講成一般的兄命弟以某職事);“考于公”之“考”,意義方向不外乎報告、徵求得同意之類,似以其常用義“稽考”即可講通(公雖已故但仍可以占卜、祭祀之類方法溝通、求問)。郭店簡《唐虞之道》有“先聖與後聖,考後而歸先”語,裘先生綜合諸家說解釋爲“以後聖爲考徵對象而以先聖爲依歸”(《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280頁);此銘“考于公”似亦可解釋爲“考徵于公”(但“考徵”的對象一爲“公”本人、一爲“後聖”之行事等,仍微有不同)。總之“考”不必讀爲“孝”。
銘文質簡,解釋之自由度遂頗大。以上所云亦未敢皆自必。但總感往如此方向考慮講,銘文才真正“有意思”,而非僅止於“也讀得通”而已。
又應公方鼎“”字與“奄”字無關此點,其理易明,應當不獨我、而恐怕很多研究者都是這樣看的。從馬王堆帛書文字中較古老者看,“奄”本是上从“大”下从“甲”得聲之字(看《馬王堆簡帛文字編》488頁“掩”字;餘例尚多有),“申”乃“甲”之訛變。
以上匆匆草就又想到,據叔父卣“余考(老),不克御事”,此銘“兄考于公”會不會也可能應讀爲“兄老于公”、即其兄向公(宗廟、神主)請老、告老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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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弟不敢不𢍰衣”的“𢍰衣”乃一字而非二字,从“衣”、“𢍰”聲,即當“絝”或“褻衣”講的“襗”之異體。銘文“襗”讀爲黃錦前先生文中已提到的訓“喜而服從”的“懌”。根據陳劍先生的理解和斷句,其意略謂:兄向公告老,將宗族之事交予其弟,弟不敢不悅而服從……
陳劍:
又應公方鼎“”字與“奄”字無關此點,其理易明,應當不獨我、而恐怕很多研究者都是這樣看的。從馬王堆帛書文字中較古老者看,“奄”本是上从“大”下从“甲”得聲之字(看《馬王堆簡帛文字編》488頁“掩”字;餘例尚多有),“申”乃“甲”之訛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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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有無學者說過,“奄”(《說文》訓“覆也”)、“蓋”音義皆近,我還懷疑其上所从實非“大”,而是器蓋之形(即讀葉部的另一系“去”字、“盍”字等所从),兼有表音作用。此字實可能本來是個雙聲字。
回月下兄:我心裡正是這麼想的。
回紫竹老道兄:“不敢不”下甚難講。蓋“衣”字太可疑,其左下部分似尚未見金文“衣”有如此作者罷?更重要的是,末句“夙夜用旨肆公”,照現在的講法,“用”字即完全沒有著落。“不敢不……”句的解釋恐怕還得往跟本器有關的方向考慮,才能講得通。兄將所謂“𢍰衣”合爲一字,我倒想將之拆爲三字。如考慮釋作“不敢不𢍰(擇)入(納)北”,即選擇、納入此器(于兄),則下文“用”之對象即此器,就順暢多了。關於此類“入(納)”器于大宗之“入(納)”,參看《盡心集》裘先生《從幾件周代銅器銘文看宗法制度下的所有制》(如此說符合事實,則兄纘其政事於弟而仍收納祭祀於其父“公”之器,再想想“政由甯氏、祭則寡人”之類,就更有意思了)。“北”字拆出之後我也沒什麼好的辦法,硬要講的話,參照金文“北”或作“福”字之加注聲符、金文“福”與“寶”有交替、清華簡《繫年》“背/負”作“保、爻”雙聲等例(其餘唇音之職部字與唇音幽覺部字發生關係之例尚多),此“北”可讀爲寶器之“寶”,即就此鼎本身而言。——當然,這就更是沒邊的、“無妨猜上一猜”的東西了。
“考”似確以讀爲“老”更順,蓋“兄老于公”與“寵厥事弟”兩事銜接更爲緊密而讀來自然流暢。
看過黃先生文章及各位先生的意見,有一點淺見,寫出來向黃先生及大家請教。
重訂釋文:
癭(拜)(稽)首。皇兄考(孝)于公,氒(厥)事。弟不敢不睪╱廾,夙夜用(旨?)公。
黃錦前先生舉“敢揚明公尹厥”、“敢揚皇王”、“揚皇天尹太保”等辭例,認為應讀為“休”。這種觀點有其道理,不過黃先生文中引到爯簋“爯對揚王丕顯休”,如果這個釋文可靠的話(查《文物》1999年第9期第84頁圖二爯簋銘文拓片,“休”之“”字並不清晰),似不能讀為“休”。
原釋為“衣”,陳劍先生指出此釋可疑。金文“衣”字下部兩筆劃皆作內包之形,,無如此字作“北”形者。
“用”似可解為“以”。
此處當是動詞,金文中有相似用例,見《集成》648“用享~厥文考魯公”,2485“其用盟~宄嬀日辛”,以及黃文已經引到的2553、2554“夙夕~享”,5388、5389等。
原釋“旨”,舉所從“旨”為證。此字上部豎直,與“旨”字常形上部作俯人形者有區別。不過從文意看,讀作“旨”似乎能夠成立,“旨”可理解為副詞(意為美),修飾動詞。如果這種理解不誤,那麼可能是“旨”略有訛變的形體。
整體上我們贊同黃錦前先生的斷讀方案,本銘涉及三個人,“癭”、“皇兄”、“公”。“皇兄”,黃先生認為“皇”是美飾之辭,是對的,《集成》4198“蔡姞作皇兄尹叔尊彝”,也是同樣的稱呼。“癭”稱其兄為“皇兄”,自稱“弟”。
銘文可分為三部分,“癭拜稽首”為第一部分,“皇兄孝于公,厥事”為第二部分,述其兄之功績,“弟不敢不睪╱廾,夙夜用旨公” 為第三部分,歸結到自己,表明自己虔敬之態度。這樣分析,似乎比較平正通達,也比較符合金文的一般結構。
看了諸位先生的討論非常受益,這裡也談點個人的淺見。
“”這個字,宀下面所從的部份當即甲骨文“复”上面所從的“”這部份的變形,這個字竊意是訓“道”的那個“猷(猶)”字(詳拙文《釋“邎”》),故“复”字從之,會循道而返之意;“猷(猶)”古音幽部,故“复”從其聲古音亦在幽部。
“”字當是從宀猷聲,很可能是“宿”字的本字,本義是行道入屋室止宿之意。“宿”字《廣韻》、《集韻》或讀息救切,《史記正義》讀息袖反,古音心紐幽部,當亦是從猷聲。
金文辭中用之為休美字時當讀為“崇”,因為“宿”、“宗”心精旁紐雙聲、幽冬對轉疊韻,“宿”可讀為“宗”,而“宗”、“崇”古亦通用(參白於藍《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宗與崇”條,623頁)。《爾雅·釋詁》:“崇,重也”,郝懿行《義疏》:
“崇者,上文云‘高也’、‘充也’,充與高義皆為重。《詩》:‘福祿來崇’、《公羊·僖卅一年傳》:‘不崇朝而徧雨天下’,《毛傳》及何休注并云:‘崇,重也。’《詩》:‘維王其崇之’,鄭箋又云:‘崇,厚也。’厚即重字之訓。”
“休”訓“美”,“崇”訓“高”、“重”、“厚”,其義相近。
金文辭中或用“”為造作義者,當徑讀為“造”,這點陳劍先生已言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釋“琮”及相關諸字》,292頁),是很正確的。因為“造”、“宿”古音從心旁紐雙聲、同幽部疊韻,讀音最為接近也。當然也可讀為“修”,“修”有治、飾之義,也可理解為製造。
該銘文中“皇兄考于公氒(厥)事”的“”在這裡當讀為“崇”訓“重”,這句大概是妟(癭)說其兄在公那裡擔任重要的職務,做很重要的事情這麼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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