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山楚簡152號“骨”字試解
(首發)
鄧少平
清華大學歷史系
包山楚簡151—152號所載案例涉及土地買賣,由於其中“儥”字的釋讀而廣爲古文字學界所熟知[1]。本文準備對其中“骨”字的釋讀提出一點意見。先將相關簡文摘引如下:
食田,病於債,骨儥之。左馭遊辰骨贾之。
李學勤先生指出:“‘儥’字見《周禮》,即今鬻字,意思是賣,可參看《說文繫傳》。‘賈’字《說文》云:‘市也’,《左傳》桓公十年注:‘買也。’”李先生對這兩個字的解釋十分精辟,但是位於其前的“骨”字該如何理解,卻有不同的意見。李先生認爲:“兩個‘骨’字都以音近讀爲‘訖’,《逸周書·皇門》注:‘既也。’訖鬻是已經賣了,訖賈是已經買了。”而劉釗先生則認爲:“兩個‘骨’字疑應讀爲‘過’。……在簡文中,‘過’是指‘過戶’。”可是,揆諸文意,上述説法都很難讓人滿意。
我們覺得,這裡的兩個“骨”字應是“肎(肯)”的形近訛混。《說文·四篇下·骨部》:“骨,肉之覈也,從冎有肉。”“骨”乃“冎”字加注義符“肉”旁而形成的分化字。《說文·四篇下·肉部》:“肎,骨閒肉肎肎箸也,從肉從冎省。”學者或謂“冎”、“骨”、“肎”古本同源[2]。楚簡中“骨”作(郭店簡《老子·甲篇》33號)、(仰天湖簡35號)等形,而“肎(肯)”作(上博簡《用曰》21號)、(清華簡《皇門》8號)等形,其區別與《說文》所謂的“從冎”與“從冎省”相合。上博簡《用曰》的相關語句爲“
前引晏昌貴先生文已經注意到,“骨”與“肯”的訛混在馬王堆帛書中已出現過。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行守》:“逆節夢(萌)生,其誰骨當之。”整理者注:“骨,疑是肯之筆誤,讀爲克。”[5]整理者的意見當可信從。而朱德熙先生則從語音方面對此現象作過解釋,他說:
帛書“骨”和“肯”兩個字寫法不同,可是用法相混。“肯”字中古音收-ng,但現代方言如北京、開封、沁陽、三水都收-n,有人懷疑這個字另有一個收-n的來源。帛書“肯”和“骨”混用,似乎也説明“肯”字在古代有收-n的讀法。(“肯”如收-n,那就是文部字,和脂微部“骨”字陰陽對轉。)[6]
其說頗具啓發,今試為申説。肎(肯)今在蒸部,然而據現有材料看之職蒸與微物文關係密切。傳世文獻中如“蚯(之)蚓”一作“螼(文)螾”。出土文獻典型例子如蒸部“朕”之聲符可用為文部之“寸”。“肯”故訓多為“可也”,“可”為歌部字,恰可與“骨”(物部)多讀“過”、“禍”(歌部)相比較。“肎”與“窾”關係密切,“肯綮”一作“綮肯”,又作“綮窾”(“中肯”與“中窾”、“肎肎”與“窾窾”或許也有關係)。這些例子,多以微物文為中心,輻射之職蒸與歌月元,說明肎與骨古音的密切聯繫。如此,本文所論包山簡中的兩個“骨”字也可能就是用為“肎(肯)”的,而非形近訛混。
補記:近讀李家浩先生《甲骨文北方神名“勹”與戰國文字從“勹”之字》,文中認爲包山簡中的這兩個“骨”字“疑讀為‘覬’或‘闓’”,並引《廣雅·釋詁一》“闓,欲也”及王念孫《疏證》為說,將簡文理解為:“番繼承食田後,因患於債務,想把食田賣掉;左馭遊辰想買這塊食田。”(《文史》2012年第3期,第49、50頁,中華書局,2012年8月。)拙文對“骨”字的解釋雖然與李先生不同,但對文意的理解則極爲一致,特此誌之。
本文初稿曾蒙程少軒、黃甜甜二位先生賜正,謹申謝忱。
[1] 李學勤《包山楚簡中的土地買賣》,《中國文物報》1992年3月22日;收入氏著《缀古集》,第152—15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劉釗《釋“儥”及相關諸字》,《中國文字》新廿八期,(臺北)藝文印書館,2002年;收入氏著《古文字考釋叢稿》,第226—237页,岳麓書社,2005年。
[2] 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第347頁,商務印書館,2007年。
[3] 晏昌貴《讀〈用曰〉札記一則》,簡帛網,2007年7月27日。
[4] [清]劉淇著,章錫琛校注《助字辨略》,第173頁,中華書局,2004年。
[5] 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馬王堆漢墓帛書(壹)》,第78頁,文物出版社,1980年。
[6] 朱德熙《在長沙馬王堆漢墓帛書座談會上的發言》,《文物》1974年第9期;收入《朱德熙文集》第五卷,第90頁,商務印書館,1999年。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9月27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9月27日。
点击下载附件:1124鄧少平:包山楚簡152號“骨”字試解
作者《補記》所引李先生說此前已略見于《文史》2010年3期P27。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