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甲骨文中的“叔”字
(首發)
謝明文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在目前跟甲骨文有關的幾種大型工具書中,皆未收“叔”字。是甲骨文中沒有“叔”字呢?還是雖有“叔”字而未被研究者認識呢?
金文中“叔”字習見,作“”、“”、“”等形(四版《金文編》191頁)。郭沫若解釋“叔”字形義時說:“《說文》:‘汝南名收芋爲叔。’今案叔當以收芋爲其初義,從又持弋以掘芋。若即象芋形。”[1]甲骨文中“叔”作偏旁見於用作時稱的“”字,如《合》30599“”、《合》30365“”、《合》30893“”等,前兩形所從之“叔”,在“弋”下加“土”旁而省略了“弋”的下部。裘錫圭先生《釋“弋”》一文據甲骨文“叔”旁或於“弋”下加“土”,認爲“叔”乃以弋掘地之意更爲明顯。裘先生後來在該文的編按中又云:“(叔)也可能如有些學者所說的那樣,本象樹杙於地。”[2]
金文中“叔”字與甲骨文中“叔”旁皆多見,如果甲骨文中沒有單獨的“叔”字這是很奇怪的。我們認爲甲骨文中其實是有單獨的“叔”字的,只是它們未曾被研究者正確釋讀而已。甲骨文中有如下一些字形:
A:
B:B1: B2: B3:
C:
它們在卜辞中的辞例如下:
(1)惠宮、A省,弗每(悔),亡(無)災。侃王,大吉。 《合》29185
(2a)王族其𦎫(敦)尸(夷)方邑,右、左其B1。
(2b)(勿)B2,其,于之若。
(2c)右旅[(勿)] (失)[3]眾。 《屯》2064
(3)𢕌B3。 《屯》2986
(4)史鬯C用受又=(有佑) 。 《合》30911
上述三類字形,《甲骨文校釋總集》未釋。[4]《殷墟甲骨刻辭類纂》、[5]《甲骨文字形表》、[6]《新甲骨文編》、[7]《甲骨文字編》[8]、《殷墟甲骨文字詞表》[9]等雖未釋,但認爲它們是一字。《小屯南地甲骨考釋》把B1釋作“丁”二字,把B2釋作“”二字,把B3誤摹作“”。[10]“B1”、“B2”,劉釗先生皆析爲“”兩字,認爲 :“‘ ’爲動詞,‘’即城字,‘’似乎爲攻城之義。”[11]。黃天樹先生認爲劉說可從。[12]李學勤先生把“B1”、“B2”釋作“”,他解釋《屯》2064這版卜辭時說:“‘王族其敦夷方邑,右、左其’,‘’字又見《合集》29185,字疑從‘吕’聲,讀爲營,意思是環繞。‘, 其’,‘’從‘串’聲,讀爲‘串’,意思是貫穿。這是卜問戰術的安排,在作爲中堅的王族攻打時,右、左兩旅將包圍,或者配合進搗。” [13]
我們認爲A、B兩類字形乃一字異體應可信,但C與它們無關。因爲“C”下部所從與“豆”形接近,它與宜侯夨簋(《集成》4320)“”、小臣鼎(《集成》2556)“”可能是一字。[14]下文我們將重點討論A、B兩類字形,如對它們不加區分時,則統一用“△”表示。
“A”,《甲骨文字編》(342頁)摹作“”,顯然是把右邊“又”形的一筆與中豎上的一斜筆誤合作一筆,以致其上部與“朕”字所從之“灷”相似。《甲骨文字形表》(54頁)、《殷墟甲骨文字詞表》(71頁)皆誤摹作“”。《殷墟甲骨刻辭類纂》(377頁)、《新甲骨文編》(890頁)所錄字形分別作“”、“”,比較準確。
“△”字上部很明顯從“𠬞”,B2右上的“又”形雖殘泐,但仍可辨識。“△”字中部所從,在A以及B3中很清楚,分別作“”、“”。甲骨文中“弋”字或作“”(《合》5900)、“” (《合》20607)、“”(《合》18852)、“”(《合補》1234、《合》3042)等形,[15]比較可知,“”、“”是“弋”字無疑。B1中“弋”形上端的那一斜筆與右上的“又”形共用筆劃,同樣的情形亦見於《合》30365“()”字所從“叔”旁。由以上分析可知“△”字中部實從“弋”。
“A”下部作“”,在B1、B3中與之對應的部分分別作“”、“”,我們認爲它們代表的是地面。爲了說明這一點,下面我們將討論一下“”字和“旦”字。
陳劍先生在討論甲骨文中的、字時,認爲其所從的“”、“”應當是“樴”字的象形初文,而、在本象樴形的、上附加表示椓擊的以突出其特徵,仍然表示“樴”這個詞。“”(《合》17281=補編5093) 象一手扶杙一手持槌敲擊之形,乃“”字繁體。“”在西周金文中繁體或作“”(《金文編》附錄下164),下附加了“”表示地面。[16]“”(《懷特》468)可分析爲從“”從《合》17281 之“”。古文字中“䇂”或類似从“䇂”的形體,上部的“”形部分常常演變作橫劃“一”,[17] 故“”(《懷特》53反)、“”(《懷特》421)等形可分析爲從“”從“”。陳劍先生在討論甲骨文及其相關字形時並沒有涉及“”、“”、“”(《合》9101反)、“ ”這一類形體。《新甲骨文編》(185頁)把這些形體隸作“”,我們認爲這是不對的。因爲甲骨文中確定的“”字上半從來沒有作“”形的,而其下半“”形周圍也從未見有加三小點的(參看《新甲骨文編》277-278頁)。[18]古文字中“”形與“”形常可交替使用,如“”或作“” (《新甲骨文編》2頁)、“”或作“” (《新甲骨文編》90頁)、“”或作“”(《新甲骨文編》277頁)、“”或作“”(《殷墟甲骨刻辭類纂》1118頁、《新甲骨文編》277-278頁)、“”或作“”(《新甲骨文編》948頁)等,故我們認爲“”、“ ”等形應即“”字異體,前兩形所從的“”相當於後者所從的表示地面的“”,它代表的也應是地面。從甲骨金文的“叔”形來看,它象“以手持杙樹於土地”。“”中“弋”形周圍的三小點表示的是土粒,而非郭沫若所謂的“芋形”。[19]“弋”去“柲”之後即爲“樴”,“”所從“樴”形下方的三小點“”與“”所從“弋”形周圍的三小點顯然當同樣看待,前者也是土粒。既然“”是土粒之形,那麼把“”形中“樴”形下方土粒所依附的“”看作地面則是很合適的。“”、“”、“” 表示持槌敲擊樴入地,前者還突出了扶樴之手,它們也是字繁體。[20]
“弋”去“柲”之後即爲“樴”,既然“”、“”類形體“樴”形下的“”可看作地面,那麼把“△”中“弋”形下的“”看作地面當是非常自然的。
“旦”字在商代甲骨文中作“”、“”、“”等形(《新甲骨文編》388-389頁),西周金文中作“”、“”、“”、“”等形[21],東周文字中作 “”、“”[22]等形。《說文》:“旦,明也。从日,見一上。一,地也。”關於“旦”的構形,古文字研究者主要有兩種意見。[23]一種意見與《說文》相近,認爲“旦”是個會意字,“日”下所從之“”、“”表示土地。另一種意見則認爲“日”下之“”、“”乃“丁”字,“旦”是一個從“日”“丁”聲的形聲字。旦,端母元部;丁,端母耕部。雖然元、耕兩部有的字關係很密切,但這兩部相通的例證中,多與齊方言有關。[24]因此元、耕兩部相通能否上推到商末的甲骨文,是有待進一步討論的。此外從西周金文“旦”一般作“”類形來看,它比甲骨文中的字形應更原始。西周金文“旦”所從兩部分大多上下相連,寫法比較特殊,這應該是爲了表意的需要。因此我們傾向於商代甲骨文、西周金文“旦”下所從的“”、“”、“”表示地面,它應該是一個會意字,表示日出離於地面或即將離於地面之時。但不排除後來在特定地域有一部分“旦”字把表示地面的符號改作了與之形近的“丁”來表聲。從“旦”字的演變來看,早期“日”下所從之“”、“”後來逐漸演變作“”,這與B2“弋”形下的“”演變作“”同例,亦與“”演變作“”同例。
綜合以上的討論,我們認爲商代甲骨文中“”類形“樴”下所從之“”、“△”字“弋”下所從之“”及“旦”字“日”下所從之“”代表的都是地面。
古文字中偏旁重複的繁化現象多見,如“”或作“”、“ ”或作“”、“ ”或作“”、“”或作“ ”、“ ”或作“”、“”或作“”等,[25]因此B1、B3下面寫作兩個“”,應是繁化[26],乃A的繁體。[27]
《合》30599 “”字所從之“叔”象以手持杙樹於土,《合》30894“”字作“ ”,省去“又”形,但 “弋”形下很明顯有一橫筆“”,它代表的即是地面。“△”的字形表示的意思是兩手持杙樹於地,故我們認爲它就是“叔”字。
“”繁體或作“”(《金文編》附錄下165號),“樴”下加土。從目前資料看,“”的繁體“樴”下有“”、“”、“土”三種寫法,甲骨文“叔”形中“弋”下也有“”(即本文討論的“△”字所從)、“”(《合》30894 “ ”字所從、B2所從)、“土”(“”字所從)三種寫法與之平行。
朱鳳瀚先生在《器與魯國早期歷史》一文中披露了一組西周早期銅器及其銘文。其中有一人名用字在尊、卣中作“”、“”(以下用D表示)等形,朱先生隸作“”,認爲是會意字,其構形是“以又(即手)持置於一(丌省)上”。[28]董珊先生釋作“叔”,認爲其下所加兩短橫是贅筆。[29]
我們認爲把“D”釋作“叔”是非常正確的,但認爲其下的兩短橫是贅筆則可商榷。
“B1”、“B3”與“D”相比,有兩點區別。第一點區別是前者從“𠬞”而後者從“又”,第二點區別是前者下部從兩個“”而後者下部從兩個“”。“𠬞”、“又”作爲表意偏旁相通,古文字中習見。[30]又根據古文字中“”或作“”之例,可知“B1”、“B3”與“D”應當是一字異體。B2“弋”形下一從“”、一從“”,它可作爲“B1”、“B3”與“D”之間的過渡形體,“D”中的兩橫當是來源於“B1”、“B3”中的兩個“”,這亦可說明研究者或把“B”析爲兩字處理是不正確的。
(1)中的“叔”作爲田獵地名,與“宮”並舉,兩地應當相近。(3)辭例過於簡短,其中“叔”似是動詞,其用法可能與(2)中“叔”的用法相同。李學勤先生關於B1、B2的釋讀意見雖然錯誤,但他對文義的理解則大致是可信的。根據卜辭文意,我們認爲B中的“叔”可讀作“周”。
叔,書母覺部;周,章母幽部。兩者聲母相近,韻部爲入陰對轉。金文中“弔”常用作“叔”,《說文》“䘟,棺中縑裏。從衣、弔聲。[31]讀若雕”。攸聲字與周聲字、叔聲字亦皆有相通之例。[32]這些是“叔”聲字與“周”聲字輾轉相通之例。《集韻·錫韻》:“俶,或作倜。”《廣雅·釋訓》:“俶儻,卓異也。”王念孫《廣雅疏證》:“《報任少卿書》云:‘唯倜儻非常之人稱焉。’倜與俶同。”[33]這些是“叔”聲字與“周”聲字直接相通之例。以上可證“叔”、“周”音近可通。
《左傳》成公二年:“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銀雀山漢墓竹簡《孫臏兵法·地葆》“軍與陳(陣)皆毋政前右,右周毋左周”[34] 之“周”,研究者一般認爲是“周匝環繞”意。[35]史密簋(《考古與文物》1989年3期9頁圖3,《近出》489,《新收》636)“……師俗率齊師、述(遂)人左,[周?]伐長必,史密右,率族人、釐(萊)伯、僰殿,周伐長必,隻(獲)百人……”,李學勤先生指出“周伐”的意思是圍攻。[36]
(2)中的“叔”讀作“周”,亦當訓作“環繞”、“包圍”。從卜辭內容來看,“叔”與“”表示不同的兩種戰術,而且它們之間似乎還含有某種對立,故占卜者要在它們之間進行選擇。“”按李先生的說法意思是貫穿,那麼把“叔”讀作“周”,解釋爲“環繞”、“包圍”,從文義看是比較合適的。(2a)“右、左其叔(周)”與(2b)“(勿)叔(周)”對貞,根據“司禮義的‘其’的規則”,在一對正反對貞的卜辭裏,如果其中一條卜辭用“其”字,而另一條不用,那麼用“其”的那條所說的事,一般都是占卜者所不願看到的。故可知占卜者不希望採取“叔(周)”即“圍繞、包圍()”這種戰術,而希望採取“()”這種戰術。(2a)的大概意思是卜問在作爲中堅的王族攻打夷方的城邑時,右、左兩旅是否從兩側將包圍。(2b)的大概意思是卜問王族攻打夷方時,右、左兩旅不要將包圍,而採取“”這種直接進搗的戰術配合王族,這樣在地的戰事是否會順利。
綜上所述,我們認爲“△”表示“兩手持杙樹於地”,應釋作“叔”。西周金文中的“D”即“△”字異體。(1)中的“叔”作地名,(2)、(3)中的“叔”指一種戰術,可讀作“周”,訓作“環繞”、“包圍”。
[1]郭沫若:《釋叔》,《金文叢考》230頁,人民出版社,1954年6月。《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年7月)75頁也有類似的意見。
[2]裘錫圭:《釋“弋”》,《古文字論集》,30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又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第1卷甲骨文卷,69頁,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8月。
[3]參看沈培:《卜辭“雉眾”補釋》,《語言學論叢》第26輯,237-256頁,商務印書館,2002年8月。
[4]曹錦炎、沈建華 編著:《甲骨文校釋總集》第9冊3258頁、18冊6327頁、18冊6216頁、第10冊3439頁,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年12月。
[5]姚孝遂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377頁,中華書局,1989年1月。
[6]沈建華、曹錦炎編著:《甲骨文字形表》,54頁988號,上海辭書出版社,2008年11月。
[7]劉釗、洪颺、張新俊:《新甲骨文編》附錄0291號,890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
[8]李宗焜:《甲骨文字編》,上冊342頁1141號,中華書局,2012年3月。
[9]陳年福:《殷墟甲骨文字詞表》1067號,71頁,先秦史網站,2012年 04月10日。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2634.html。
[10]姚孝遂、肖丁:《小屯南地甲骨考釋》,281頁、326頁,中華書局,1985年8月。
[11]劉釗:《卜辭所見殷代的軍事活動》,《古文字研究》第16輯,75頁,中華書局,1989年9月。
[12]黃天樹:《〈甲骨文合集〉綴合拾遺補闕》,《古文字研究》第29輯,160頁,中華書局,2012年10月。
[13]李學勤:《商代夷方的名號和地望》,《中國史研究》2006年4期。收入《文物中的古文明》187頁,商務印書館,2008年10月。
[14]謝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與研究》,655頁,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裘錫圭),2012年5月。
[15]參看裘錫圭:《釋“弋”》,《古文字論集》,30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又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一卷甲骨文卷,69頁,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8月。《新甲骨文編》687頁。
[16]陳劍:《殷墟卜辭的分期分類對甲骨文字考釋的重要性》,《甲骨金文考釋論集》,414-426頁,綫裝書局,2007年4月。
[17]劉釗:《古文字考釋叢稿》,5-6頁,嶽麓書社,2005年7月;又收入《古文字構形學》,248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古文字構形學》(修訂本),248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
[18]《新甲骨文編》所謂“”字頭所收之《合》9101反的字形誤作“”,而所收之《柏》49背與《合》9101反相重。
[19]參看裘錫圭:《釋“弋”》,《古文字論集》,30頁,中華書局,1992年8月;又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第1卷甲骨文卷,69頁,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8月。張世超等著《金文形義通解》,第0520號642頁,中文出版社,1996年3月。季旭昇:《說文新證》,208-209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12月。
[20]、類形在甲骨文中作人名,與用法不同,應是字形分工所致。
[21]張世超等著《金文形義通解》,第1226號1659頁,中文出版社,1996年3月。
[22]湯餘惠:《戰國文字編》,463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
[23]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第2冊1140號,1100-1103頁,中華書局,1996年5月。周法高主編:
《金文詁林》第9冊888號,4198-4200頁,香港中文大學,1975年。張世超等著《金文形義通解》,第1226號1660頁,中文出版社,1996年3月。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第3冊,2682頁,2007年5月。季旭昇:《說文新證》,555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12月。
[24]馮勝君:《試說東周文字中部分“嬰”及从“嬰”之字的聲符——兼釋甲骨文中的“癭”和“頸”》,《出土文獻與傳世典籍的詮釋——紀念譚樸森先生逝世兩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67-80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10月)。
[25]劉釗:《古文字構形學》,36-37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古文字構形學》(修訂本),36-37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
[26]下面寫作兩個“”,據“宮”等字它也可能兼有表音的作用。
[27]“日”作爲偏旁亦偶可寫作“”(參看《新甲骨文編》388-389頁),因此“B”最底部那一個“”似乎可以看作“日”,B分析爲從“日”“叔”聲。但從甲骨文中“”字所從“日”形中間及周圍皆有小點以及下文要談到的“D”來看,B所從的兩個“”宜看作偏旁繁化。
[28] 朱鳳瀚:《器與魯國早期歷史》,《新出金文與西周歷史》,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5月。
[29]董珊:《新見魯叔四器銘文考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8月3日。又載《古文字研究》第29輯,303-312頁,中華書局,2012年10月。
[30]劉釗:《古文字構形學》,43-44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古文字構形學》(修訂本),43-44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
[31]此依小徐本,大徐本作“从衣、弔”。
[32]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739-741頁,齊魯書社,1989年7月。
[33]王念孫:《廣雅疏證》卷6上,193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84年4月。
[34]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銀雀山漢墓竹簡》圖版35頁,簡348,文物出版社,1985年9月。
[35]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孫臏兵法》,63頁,文物出版社,1975年2月。駢宇騫等譯注:《孫子兵法·孫臏兵法》,165頁,中華書局,2006年9月。
[36]李學勤:《商代夷方的名號和地望》,《中國史研究》2006年4期。收入《文物中的古文明》,189頁,商務印書館,2008年10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10月3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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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谢明文的补正,旧雨新知又新知。
好文,贊一個!
《古文字構形學》第138頁:
沒有注意到劉老師在《古文字構形學》中的這個說法,是不應有的疏失啊!
摻乎一下:甲骨文的“弋(尗)”有的字形明顯分為兩部分,我覺得應該分析為上象戈柲,下象戈鐏(錞鐓)。如果去掉戈柲,就是樴字所從的“”。從構形上看,“弋(尗)”跟“果”等字一樣於襯托象形,上部的戈柲是起襯托作用的,是為了突出下部的“鐏(錞鐓)”。學者多認為弋尗聲音相近,實際上是同源字,是十分正確的(劉釗先生《古文字構形學》第138頁)。鐏(錞鐓)與周聲相通,如大家所熟知的“敦弓”就是“雕弓”。鐏(錞鐓)與杙形用均相似,故為同源詞。弋、鐏(錞鐓)、尗三字的關係,跟“玳瑁”、“頓牟(簪)”(尹灣二號漢墓木牘,參看馬怡《尹灣漢墓遣策札記》)、“蝳蝐”三者的關係相同。
從“弋”或“樴”中真正象杙形(或鐏形)的部分來看,這毫無疑問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橛子”,一般不會太長,似乎沒必要用兩手扶著。而且“兩手持杙樹於地”只是其構意,那麼該字的詞義是什麼呢?該字所記錄的到底是後世哪一個詞或者是後世哪一個詞的同源詞呢?這些都還是值得認真考慮的地方。
蓬生先生说“似乎沒必要用兩手扶著”,似乎有意将表意字所表之意坐得太实了。文字符号所表的之意,层次多重而有别,虚化一点也不是不可以。
甲骨文“叔”所從的“弋”,從字形及讀音上看,可能是“耜”的象形初文,《說文》作“㭒”,云:“臿也。一曰徙土輂,齊人語也。梩,或从里。”徐注:“今俗作耜。”段注:“《周禮注》引《司馬法》曰:‘輦一斧,一斤,一鑿,一梩。’疏云:‘梩,或解謂臿,或解謂鍬,鍬、臿亦不殊。”從甲骨文看,“耜”的形狀大約類似現在農村常用來挖土的尖頭鐵鍬,功用也相同,所以“叔”的本義當是持耜挖土。金文作“”,郭老認為左下的小點“象芋形”,竊以為應當是象耜挖出來的土粒。《說文》說“汝南名收芋爲叔”,其實也就是把芋從土裡挖出來的意思,“叔芋”的意思和現在北方農村說的“刨地瓜”、“挖芋頭”的說法差不多,“叔”和“刨”、“挖”的意思也略同,都是挖土。
由此而言,甲骨文“叔”字或作“”,仍然是象手持耜挖土,下面的圓圈有可能是表示挖出來的土塊,也有可能是表示挖成的土坑。
王寧:甲骨文“叔”所從的“弋”,從字形及讀音上看,可能是“耜”的象形初文,是个好的想法,不过还要有字形演变的根据
回老書生先生:
這個字形演變不大好找。其實就我個人的看法來說,朦朧覺得“”字不該釋“叔”,應該是“臿”的初文,象雙手持耜向下插挖之形,後來演變為“臿”,《說文》:“臿,舂去麥皮也。从臼,干所以臿之”,其實“臼”應當是象雙手之形的“”字的訛變,“干”當是“弋(耜)”形之訛變,“插”是其後起字。耜用來插挖,所以也稱為“臿”;手持杵下搗如同手持耜下插,所以也用為“舂”義。
從讀音上探求,在卜辭中“臿”疑當讀為“捷”,比如謝先生文中所引的卜辭貞問王族進攻尸方城邑時“左右其~?”、“弜~?”,可能當讀為“左右其捷?”“弜捷?”是貞問左右能攻取嗎?不會攻取嗎?
不過這個也沒多少證據,只是暫時猜想一下而已。
《村中南》342中也有一个“叔”字,作“”形,当时称讲。
,《村中南》342+341(《村中南》缀合)与《合集》22352
(《甲》468)为成套卜辞。
我认为谢明文说明了该字和督字所从的“弋‘相同是对的,但论证此字下部所从的一和口,和叔字所从的三点都表示土恐怕有问题。我猜想”弋“表木棍是对的,但该字中的木棍是夯筑地基或土墙用的夯棍。到周代金文中还保持较大图形性的是召公鼎铭”召公建燕“的“建”字。后来的建字手形所持的乃夯棍的误变,而所从的廴本与廷一样是土墙土地的象形符号。
所以,合29185可读为“惠宫建省”,是视察建筑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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