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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旭:《說文》“褫”字音義辨正
在 2012/11/21 13:28:20 发布

 

《說文》“褫”字音義辨正

 

蕭旭

 

江蘇省靖江市廣播電視臺

 

《說文》:“褫,奪衣也,讀若池。”有二點要辨正,一是釋義“奪衣也”,二是讀音“讀若池”。

(一)釋義辨正

1.關於釋義“奪衣也”,段玉裁曰:“奪當作敓。許訓奪爲遺失,訓敓爲彊取也。此等恐非許原文,後人以今字改古字耳。《周易·訟》:‘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侯果曰:‘褫,解也。’鄭玄、荀爽、翟玄皆作‘三拕之’。荀、翟訓拕爲奪。《淮南書》曰:‘秦牛缺遇盜,拕其衣。’高注:‘拕,奪也。’拕者,褫之假借字。引伸爲凡敓之偁。”惠棟曰:“《訟》:‘終朝三褫之。’《說文》云:‘褫,奪衣也,讀若池。’鄭康成本作‘三拕之’,音徒可反。棟案:《淮南·人間訓》云:‘秦牛缺遇盗,拕其衣被。’髙誘曰:‘拕,奪也。’是拕與褫字異而義同。”桂馥曰:“奪當為敓。”朱駿聲曰:“按:敓衣也。”沈濤曰:“褫本奪衣,故字從衣,而引申之,凡奪物皆謂之褫。[1]

段氏的意見是:“褫”就是“搶奪”、“彊取”義。所以段氏依《說文》敓訓彊取,改“奪”作“敓”。治《說文》諸家無異説。然段氏所引的《易》侯果注“褫,解也”,《釋文》引王肅説同,明顯不支持他的結論。段說非也。“奪”不是“敓”的借字,而應當是“捝”的假借,讀他臥切(tuò)[2],經典多借用“脫”字為之。“脫”、“解”同義。《慧琳音義》卷55引《說文》作“褫,謂解衣也”,又卷98引《說文》作“脫衣也”,雖皆以義改作,非《說文》舊本,然亦得其正解矣。《廣雅》:“褫,敓也。”《玄應音義》卷6引同,云“敓音奪”;又卷18引徑作“褫,奪也”。“敓”、“奪”亦並為“捝”借字。《慧琳音義》81:“褫脫:《蒼頡篇》云:‘褫,撤衣也。’”又98:“褫龍:《考聲》:‘解衣也。’《蒼頡篇》:‘撤衣也。’”所引二書解為“解衣”、“撤衣”,與侯果、王肅說合,這也是“褫”非“搶奪”、“彊取”義的有力證據。《國語·齊語》:“脫衣就功。”韋昭注:“脫,解也。”“奪衣”即“脫衣”,亦即“解衣”也。今吳語猶謂脫無紐扣之套衣為tuò

2.這一節考察古書中“奪”與“捝”、“脫”、“蛻”通假的情況。

21.《山海經·中山經》:“其木多檀柘,其草多薤韭,多葯,空奪。”郭注:“空奪,即蛇皮脫也。”郝懿行曰:“案:郭知空奪即蛇皮脫者,《玉篇》、《廣韻》並云:‘𧌆蟬脫𧌆皮。’蓋空字後人加虫作𧌆也。《説文》云:‘蛻,蛇蟬所解皮。’《廣韻》云:‘蛻,又他臥切。’與奪聲近。奪古字作敓,疑空奪本作空蛻,譌蛻為敓,又改敓為奪耳。[3]郝氏前説謂“空”即“𧌆”,是也。空皮為𧌆土空龕為埪,器物朴為椌,空心草為𦱇,稻稈為衣袂為𢃐𧚬, 信慤為悾,鼓聲為𪔣,其義一也,皆取空虛為義,各加義符以製專字耳。郝氏後説謂“奪”、“”為“蛻”之譌,則失之。“奪”就是“捝”的假借,表示“解皮”義的專字從虫作“蛻”,亦借用“脫”字為之。

22.《漢書·匈奴傳》:“其親豈不自奪溫厚肥美齎送飲食行者乎?”《史記·匈奴傳》“奪”作“脫”。此例“脫”讀為“奪”,實為“敓”。然可證二字古音近也。

23.《後漢書·黨錮傳》:“豈可以漏奪名籍,苟安而已?”劉攽曰:“案:文奪當作脫,脫作奪音耳,字不可通。”[4]《白帖》卷26引作“漏脫”,《御覽》卷420引《續漢書》亦作“漏脫”,《通鑑》卷56、《通鑑紀事本末》卷8、《東漢會》卷25、《兩漢筆記》卷12同。唐、宋人引用,皆易作通用字“脱”耳。“奪”非譌字,錢大昕曰:“奪,本脫失之正字。”宋文民亦指出“奪”為正字,而未引錢説[5],或未之見也。惠棟曰:“《續漢書》作‘漏脫’,奪與脫古字通,見《山海經》注。”[6]周壽昌曰:“奪,去也,見《廣雅·釋詁三》。奪即敓……奪、脫本通,即作去字訓,亦無庸改作脫也。[7]劉攽疏于小學,改字每失之,此其一例耳。

2.4.《文選·雜體詩》:“燮燮涼葉奪,戾戾颸風舉。”吕延濟注:“奪,落。”奪亦讀為脫、蛻,故訓落。今吳語猶謂葉落為蛻。《類聚》卷1南朝宋·謝莊《月賦》:“洞庭始波,木葉。”正作“脫”字。

25《慧琳音義》卷75:“鳥捝:義與奪字同。《正字辯或》云:‘捝,解也,免也。’”“捝”即“脫”正字。慧琳明確指出“奪”、“捝”義同。此條為《道地經》卷1《音義》,檢經文作“或時鳥梲,吞足亦蹈。”“梲”即“捝”,木旁扌旁易混。

24.《後漢書·劉般傳》:“皆使與奪田同罪。”李賢注:“華嶠《書》奪作脫也。”此例“脫”讀為“奪”,實為“敓”。然亦可證二字古音近也。

3.這一節考察古書中的同源詞。

31《説文》:“捝,解捝也。”《玉篇》:“捝,解也。”字或作㨊,《玉篇》:㨊,他果切,俗云落。字或作墮,《淮南子·要略》:“解墮結細(紐)。”王念孫曰:“墮亦解也。《廣雅》:‘墮,脫也。’《論衡·道虛篇》:‘之解甲,蛇之脫皮,鹿之墮角。’是墮與解、脫同義。《易林·噬嗑之小畜》曰‘關柝開啓,衿帶解墮’是也。細當為紐,字之誤也。紐亦結也。”[8]字或作税、脱、説,《禮記·文王世子》:“文王有疾,武王不税冠帶而養。”《釋文》:“税,本亦作脱,又作説,同。音他活反。”《漢書·敘下》:“稅介免胄,禮儀是創。”

32《説文》:“蛻,蛇蟬所解皮也。”引申之則有“解”之義。《廣雅》:“蛻,解也。”字或作𤿫 ,《玉篇》:“𤿫 ,他活反,皮剝也。”敦煌寫卷P.3906《碎金》:“物𤿫皮:丑悅反。”字或作褫,《玄應音義》卷18:“褫皮:《廣雅》:‘褫,奪也。’《説文》:‘奪衣也。’今謂奪其皮也。”此條為《佛說立世阿毘曇論》卷8《音義》,檢經文作“或有罪人褫皮布地,還割其肉以積皮上”。褫皮猶言剝皮,“奪”字讀為“𤿫”甚明,決非“取”之義也。今吳方言猶有“蛻皮”、“蛻殼”、“蜕身”之語。《史記·匈奴傳》:“脫身逃走。”“脫身”即“蛻身”,猶言抽身。吳國泰謂“脫”讀為獨[9],大誤。《項羽本紀》:“脫身獨去。”已言“獨去”,則脫字決不可讀為獨也。

33《說文》:“鬌,髮墮也。”《廣韻》:“鬌,髮落。”髮之脫落與皮之脫落,義相類也。字或作毻、𣮆《廣雅》:“毻解也。”《玉篇》:“𣮆,他臥切,落毛也。”《集韻》、《類篇》:“毻、𣮆:吐外切,《博雅》:‘解也。’謂鳥獸解毛羽也。或从兑。”王念孫曰:“蛻之言脫也……今俗語猶謂蟲解皮為蛻皮矣。毻亦蛻也。《方言》:‘毻,易也。’郭璞注云:‘謂解毻也。’《廣韻》:‘毻,鳥易毛也。’郭璞《江賦》:‘產毻積羽。’李善注云:‘《字書》曰:“𣮆,落毛也𣮆與毻同。’《管子·輕重篇》云:‘請文皮𣮆服而以為幣。’今俗語猶謂鳥獸解毛為𣮆毛。毻、𣮆、蛻並同義。《方言》:‘隋,易也。,脫也。’義亦與毻同。又案:毻字從毛,隋省聲,《方言》注音他臥反,《玉篇》音湯果切,《廣韻》音湯臥、他外二切。曹憲欲改毻為毷,音門悼反,非也。”[10]王氏所引《管子》,劉績《補注》亦云:“𣮆,他臥反,落毛也。”章太炎曰:“剪髮為鬌,言橢圓形也。”[11]章説未得其語源。錢大昭曰:“蛻者,皮之解也。毻,或作𣮆按:鳥易毛如蟬蛇之蛻,與‘解’義合。”[12]此説斯為得之。字或作𨲕,《字彙補》:“𨲕,《廣雅》:‘盡也。’”今《廣雅》作“鬌”,王念孫曰:“盡者,落之盡。”[13]朱駿聲曰:“鬌,字亦作𨲕、作毻、作𣮆。”[14]字或作墮、隳、隨,《廣雅》:“墮,脫也。”《廣韻》:“墮,落也。”《素問·上古天真論篇》:“五七陽明脈衰,面始焦,髮始墮。”《墨子·修身》:“華髮隳顛。”正德本隳作隨,畢沅曰:“隳字當為墮。”孫詒讓曰:“墮與鬌通,墮顛即禿頂。”[15]《新序·雜事五》:“士亦華髮墮顛,而後可用耳。”石光瑛曰:“孫說非是,華髮墮顛,謂白髮垂於顛耳,不待破字為鬌也。”[16]石說轉為失之。《漢書·宣帝紀》:“朕惟耆老之人,髮齒墮落,血氣衰微。”《通典》卷91引晉·袁凖《喪服傳》:“女七歲男八歲而墮齒,此墮齒之大例也。”《本草綱目》卷52:“錢乙云:‘小兒變蒸蜕齒,如花之易苗。’”是牙齒之脫落亦為墮、蜕,今吳方言猶有“墮牙齒”之語,音tuò。字或作隋,《方言》卷13:“隋,易也。”郭注:“謂解毻也。”睡虎地秦簡《日書甲·詰》:“丈夫女子隋須(鬚)羸髮黃目。”整理者括注“”為“[17]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囗疾雞羽自解,隋其尾。”字或作突,睡虎地秦簡《封診式》:“以三歲時病疕,麋(眉)突。”整理者注:“眉突,當指眉毛脫落。”[18]字或作褫、搋、𡏚陀、阤,《玄應音義》卷4:“搋落:搋,奪也。”此條為《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8《音義》,檢經文作“服食牛糞石灰塗頭,令髮褫落裸形無恥”,宋、元、明本“褫”作“陀”,聖本作“搋”。《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381:“世尊首髮堅固不斷,永無褫落。”宋本“褫”作“𡏚”,《大般若波羅蜜多經般若理趣分述讚》卷2亦作“𡏚”。《篇海類編》:“𡏚,落。”“𡏚”當即“褫”俗字。《漢語大字典》“𡏚”字條無書證[19],據此可補。“褫落”即脫落,此二例指毛髮脫落而言[20]。《玄應》搋訓奪,“奪”讀為“脫”甚明,決非“彊取”之義也。《玄應音義》卷6:“褫落:經文作阤。”此條為《添品妙法蓮華經》卷2《音義》,檢經文作“泥塗搋落”,宋、元、明本“搋”作“阤”。《慧琳音義》卷55:“褫落:《周易》云:‘終朝三褫也。’《考聲》云:‘褫,猶敓落也。’亦作傂。”敓落”即“脱落”。此條為《禪祕要法經》卷1《音義》,檢經文作“想肉從一一脇間兩向褫落,但見脇骨,白如珂雪”,宋、元、明、宮、聖本“褫”作“陀”。此二例泛指脫落也。今吳方言又謂傷疤、指甲脫落亦為“蛻”。

34《方言》卷7:“稅,舍車也,宋、趙、陳、魏之間謂之稅。”郭注:“舍,宜音寫。稅,猶脫也。”“寫”即今“卸”字。字或作脱,《墨子·三辯》:“此譬之猶馬駕而不稅,弓張而不弛。”《御覽》卷565引“稅”作“脫”。《史記·李斯傳》:“吾未知所稅駕也。”《索隱》:“稅駕,猶解駕,言休息也。”字或作說、,《周禮·春官·宗伯》:“辨其名物與其用說。”鄭注引鄭司農云:“說,謂舍車也。”《易·大畜》:“輿說輹。”《釋文》:“說,吐活反,馬云:‘解也。’”楚簡本作“”。

35《方言》卷12:“楕,脫也。”孫詒讓曰:“楕、鬌字亦通,皆毛物捝落之名。”[21]”當指木之枝葉脫落。字或作橢,《太玄·窮》:“木科橢。”范望注:“科橢,枝葉不布。”司馬光注:“科橢,木病也。”科、橢同義連文,謂枝葉光秃[22]

36.《呂氏春秋·至忠》:“荊莊哀王,獵於雲夢,射隨兕,中之。”隨兕,謂角禿之兕,“隨”正取“脫落”之義[23]。《說苑·立節》“隨兕”作“科雉”,科亦光禿義,今吳方言謂光頭為科頭。兕、雉古通,《集韻》:“兕,或作雉。”字或作墮,已見上引王念孫説。《酉陽雜俎》卷16:“劉孝標言犀墮角埋之,以假角易之。”今吳方言猶有“墮角”之語,音tuò。《金樓子·説蕃篇》:“龜墮甲而去。”《宋書·符瑞志上》同,《竹書紀年》卷下梁·沈約注作“隨”。隨、墮,並讀為蛻,脫也,解也。墮甲,今吳方言謂之“蛻殼”也。

物之脫落為捝、衣之脫落褫、奪,冠帶甲胄之解脱為墮、稅、脫、説,之脫落為蛻、𤿫、,髮之脫落鬌、毻、𨲕𣮆墮、隳、隨、隋、褫、搋、𡏚陀,眉毛之脫落為突,牙齒之脫落为墮、蜕,甲、角之脫落為墮、隨,木之枝葉脫落為楕、橢,車駕馬駕之脫卸為稅、脫、説、傷疤、指甲之脫落亦為蛻,其義一也。

4.這一節對段注引用的二條語料作些分析,並駁正一些舊説。

4.1.《易·訟》:“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孔疏:“三見褫脫。”《釋文》:“禠,徐勑紙反,又是反,本又作搋,音同。王肅云:‘解也。’鄭本作拕,徒可反。”唐·栖復《法華經玄贊要集》卷25:“言奪衣作褫者。古云:‘奪衣,謂擺也,即斗藪也。今從奪。’……一日之內三遍被脫……褫即剝色(?)義也。”宋·項安世曰:“褫字鄭康成本作扡,言三加之也。”[24]明·何楷曰:“褫,《説文》訓奪衣也,亦訓解也,脱也。故免冠為褫,《雪賦》亦云‘褫珮解紳’,是也。據翼言以訟受服,則褫當訓解,不當訓奪。曰三褫之,則有三束之可知。蓋不勝其矜喜之意,褫而束,束而復褫,為下與三陽遇,故遍出以示之,有三次褫束之象焉。按鄭康成本作拕,晁以道云:‘拕如拖紳之拖。’又吳幼清云:‘褫通訓拽,亦拕之義。蓋本以訟勝而得鞶帶,不勝其矜,故終朝之間三拕拽而加諸身,以誇于人也。’”[25]朱駿聲曰:“褫,奪衣也……故終朝各一奪之,為三褫。又褫,解也……又褫一作搋,一作拕,加也,謂三加之也。又拖之也。又三拕,猶束而解,解而束,如是者三。此以訟受服者,矜喜不自持之意,所謂一日三摩挱,矜喜之極也。”[26]尚秉和曰:“《釋文》:‘褫,鄭本作拕。’惠氏棟據《淮南·人間訓》:‘盜拕其衣被。’高誘注云:‘拕,奪也。’是仍與褫同。乃宋項安世《周易玩辭》引鄭注曰:‘三拕,三加之也。’後楊慎、臧琳、朱芹等,頗祖述其説,謂三拕其紳,以為誇耀,故《象》曰‘不足敬’。但《論語》之‘拖紳’,因孔子病臥,君來視,故加紳於朝服,以為敬。今非病臥,曰束紳垂紳皆可,曰拖紳,似不合也。”[27]焦循曰:“褫猶奪。”[28]陳士元、來知德、高亨、李鏡池、陳仁仁皆謂 “褫”是奪取的意思[29]

按:“拕”、“搋”並讀為褫,徒可反,就是“脫”。是受賜者自己主動脫。受賜者得到賞賜的腰帶,終朝自己多次脫下,又戴上,以為榮耀,故《象》曰“不足敬”也。“褫”解為“脫”,“加”是以意補足的;不是“褫”讀為“拕”,訓“加”,再以意補“解”。何楷説是也。孔疏、栖復解為“脫”不誤,但以為是被脫則誤。項安世據鄭本作“拕”,因誤解為“加”,並非鄭氏解為“加”。孫星衍、尚秉和皆誤以為是鄭注,余蕭客歸為項注不誤[30]。《論語》之“拖紳”,“拖”自解為“加”,與《易》無涉,晁以道説失之。吳幼清謂“褫”訓拽,亦非是。

馬王堆帛書本“褫”作“”。張立文曰:“,疑作𢯯𢲽,《正字通》曰:‘𢯯𢲽為俗搋字。’搋與褫形近。”並引《説文》及《淮南子》注訓奪[31]。張氏前說“搋字”是也,後說非是。鄧球柏謂“是“搋(揣)”字之訛[32],大誤。

4.2.《淮南子·人間篇》:“秦牛缺徑於山中而遇盜,奪之車馬,解其槖笥,拖其衣被。”許慎注:“拖,奪也。”[33]《玉篇》:“拖,同‘拕’,俗。”“拖”當讀為“褫”,段玉裁、惠棟等人的意見是對的。“奪”、“解”、“拖”對舉,當為“脫落”、“脱卸”之義。許注“奪”字當讀為脱。正文“奪”亦當讀為脱,猶言卸。三句言卸下他的車馬,解開他的槖笥,剝下他的衣裙[34]。其結果雖是搶奪,但“奪”、“拖”不是“搶奪”義。《漢語大詞典》、《漢語大字典》並解“拖(拕)”為“奪取”[35],非也。字或省作“扡”,《墨子·非攻上》:“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廏取人馬牛。”畢沅曰:“扡讀如‘終朝三拕’之拕。”王念孫曰:“‘也’即‘扡’字之誤而衍者。”孫詒讓曰:“《説文》:‘拕,曳也。’《淮南子·人間訓》雲‘拖其衣被’,拖即拕之俗。”[36]扡讀為拖、拕,皆是也。但孫氏引《説文》拕訓曳,則非也。

 

(二)讀音辨正

今本《說文》作“褫,讀若池”,諸家皆謂“池”字誤。

1錢大昕曰:案《説文》無“池”字,當為“拕”。《易》:“終朝三褫之。’侯果曰:‘褫,解也。”鄭康成本“褫”作“拕”。《淮南·人間訓》:“秦牛缺遇盜,拕其衣被。”高誘注:“拕,奪也。”許君讀若之字皆經典通用字。“拕”、“奪”聲亦相近[37]

2)姚文田、嚴可均曰:當作“讀若沱”。

3桂馥曰:“池”當作“”,與“”聲相近。

4)嚴章福曰:“池”當作“弛”。經典“褫”或通用“弛”。《校議》謂作“沱”,恐非[38]

鈕樹玉采錢大昕說,王筠與錢説同,當亦采自錢說;李富孫亦取錢大昕、段玉裁之説[39]葉德輝與姚文田、嚴可均說同,當采自二氏之說[40]

按:“池”字不誤,《説文》無“池”字,不可謂其字必誤。《説文》失收之字多矣。“池”當讀《逸周書·職方解》、《周禮·職方氏》“并州,其川虖池”之“池”。《周禮釋文》:“池,徒多反。”《禮記·禮器》:“晉人將有事於河,必先有事於惡池。”《釋文》:“池,大河反。”惠棟曰:“秦惠王《詛楚文》云:‘告於不顯大神亞駞。’亞駞即惡池也。[41]《韓子·初見秦》:“中山呼沲以北,不戰而畢為燕。”《戰國策·燕策一》:“南有呼沱、易水。”“池”、“沲”與“沱”、“”同,古“它”、“也”一字[42]。“池”音徒多反、大河反;“褫”字《易》《釋文》鄭玄音徒可反;“毻”字《方言》郭璞注音他臥反,《玉篇》音湯果切,《廣韻》音湯臥、他外二切;“𣮆《玉篇》音他臥切;“蛻”字《廣韻》又音他臥切;𤿫”字《玉篇》音他活切,《集韻》音徒活反。近。他臥切(tuò)與今吳語音正同。

“褫”字《玉篇》音直爾、敕爾二切;《廣韻》音直離里、池爾池耳四切,《玄應音義》卷6褫落”條、卷18“褫皮”條並音直紙、敕尔二反《慧琳音義》卷4“褫落”條音池里反,又卷55“褫落”、卷81褫脫條並池爾反,又卷94“褫落”條音池耳反。這些讀音蓋皆誤以為《說文》“讀若池”之“池”音直離切(chí)所致。

敦煌寫卷P.3906《碎金》《廣韻》《龍龕手鑑》、《五音集韻》𤿫並音悅反,亦古音之變[43]

劉博平《〈說文〉有合音說》一文,謂“奪衣”切為“[44],友人龐光華博士信從之[45],斯偶不審察也。

 

 

 



[1]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惠棟《九經古義》,桂馥《說文解字義證》,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沈濤《說文古本考》,並收入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8450頁。

[2]《漢語大字典》(第二版)音“tuì”,非也。崇文書局、四川辭書出版社2010年版,第592頁。

[3]郝懿行《山海經箋疏》卷5,中國書店1991年版,第35頁。汪紱曰:“空奪即寇脫也。舊以為蛇蛻,非。”朱起鳳亦以“空奪”即“寇脫”、“活脫”,云:“空、寇一聲之轉。”袁珂從汪説。“寇脫”是草名。汪氏另立新説,茲所不取。汪紱《山海經存》,收入《叢書集成三編》第79冊,新文豐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78頁。朱起鳳《辭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4082424頁。袁珂《山海經校注》,巴蜀書社1993年版,第190頁。

[4]劉攽《東漢書刊誤》,收入《叢書集成續編》第273冊,新文豐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179頁。

[5]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4“奪”條,收入《嘉定錢大昕全集(七)》,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87頁。宋文民《後漢書考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頁。

[6]惠棟《後漢書補注》,收入徐蜀《兩漢書訂補文獻彙編(3)》,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版,第479頁。

[7]周壽昌《後漢書注補正》,收入徐蜀《兩漢書訂補文獻彙編(3)》,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版,第649頁。

周氏誤“廣雅”作“廣韻”,徑正。

[8]王念孫《淮南子雜志》,收入《讀書雜志》卷15,中國書店1985年版,第42頁。

[9]吳國泰《史記解詁》第4册,1933年成都居易簃丛著本,第19頁。

 

[10]王念孫《廣雅疏證》,收入徐復主編《廣雅詁林》,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67頁。王氏改《方言》“楕”作“㨊”,並無必要。

[11]王寧整理《章太炎說文解字授課筆記》,中華書局2010年版,第375頁。

[12]錢大昭《廣雅疏義》,收入徐復主編《廣雅詁林》,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68頁。

[13]王念孫《廣雅疏證》,收入徐復主編《廣雅詁林》,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08 頁。

[14]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武漢市古籍書店1983 年版,第492 頁。

[15]二説並見孫詒讓《墨子間詁》,中華書局1986 年版,第9 頁。

[16]石光瑛《新序校釋》,中華書局2001 年版,第776 頁。

[17]《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212頁。

[18]《睡虎地秦墓竹簡》,睡虎地楚墓竹簡整理小組編,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156頁。

[19]《漢語大字典》(第二版),崇文書局、四川辭書出版社2010年版,第507頁。

[20]《觀彌勒上生兜率天經贊》卷2作“𥣁落”。“𥣁”為“䅑”形誤,亦“墮”借音。

[21]孫詒讓《札迻》卷2,中華書局1989年版,第53頁。

[22]以上略見蕭旭《敦煌寫卷〈碎金〉補箋》,收入《群書校補》,廣陵書社2011年版,第1343—1344頁。

[23]參見清·胡澍《〈內經素問〉校義》,收入《珍本醫書集成》(第1 冊醫經類),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85 年版,第6頁。髙誘注:“隨兕,惡獸名也。”未詳命名之由。楊慎《譚苑醍醐》卷3:“隨兕者,隨母之兕。科雉者,甫出科之雉。”范耕研曰:“隨兕者,隨國之兕耳。”王利器曰:“科蓋窩之本字。射科雉即射黃口之雉也。”並失之。上三說並引自王利器《呂氏春秋注疏》,巴蜀書社2002 年版,第1069--1070 頁。岡本保孝引關氏曰:“科雉即窠雉也。”亦失之。胡應麟曰:“此類無他注釋可考,與其鑿也,毋寧闕之。”左松超曰:“科雉、隨兕,不知為何物,亦不必強解。”不知蓋闕可貴。上三說並引自左松超《說苑集證》,“國立”編譯館2001年版,第237--238 頁。惠士奇曰:“隨,讀為科。兕與雉音相近。”上説亦未得。惠士奇《禮說》卷5,收入《叢書集成三編》第24册,新文豐出版公司1997年印行,第327頁。

[24]項安世《周易玩辭》卷2,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4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初版,第249頁。

[25]何楷《古周易訂詁》卷1,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6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初版,第52頁。

[26]朱駿聲《六十四卦經解》,中華書局1958年版,第34--35頁。

[27]尚秉和《周易尚氏學》,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57頁。惠棟説見《九經古義》卷1《周易古義》,收入阮元《清經解》第3冊,鳳凰出版社2005年版,第2805頁。

[28]焦循《易章句》,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27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51頁。

[29]陳士元《易象鈎解》卷1,來知德《周易集註》卷2,分别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3132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初版,第659104頁。高亨《周易古經今注》,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179--180頁。李鏡池《周易通義》,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17頁。陳仁仁《戰楚竹書〈周易〉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157頁。

[30]孫星衍《周易集解》,上海書店1988年版,第94頁。余蕭客《古經解鉤沉》卷2,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94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初版,第390頁。

[31]張立文《帛書周易注譯》,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52頁。

[32]鄧球柏《帛書周易校釋》(增訂版),湖南出版社1996年第2版,第95頁。又鄧球柏《白話帛書周易》,岳麓書社1995年版,第14頁。

[33]道藏本、景宋本“拖”誤作“施”。古字扌”旁“方”旁相混例可參看曾良《俗字及古籍文字通例研究》,百花洲文藝出版社2006年版,第73--75頁。段玉裁、惠棟皆誤作“高誘注”。

[34], “被”讀為“帔”, 裙也,指下衣。張雙棣《淮南子校釋》謂“被”指斗篷,茲所不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906頁。

[35]《漢語大詞典》(縮印本),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7年版,第3577頁。《漢語大字典》(第二版),崇文書局、四川辭書出版社2010年版,第1960頁。

[36]諸說並引自吳毓江《墨子校注》,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200頁。

[37]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4“《説文》校訛字”條,收入《嘉定錢大昕全集(七)》,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85頁。又卷5“舌音類隔之說不可信”條説同,第140頁。

[38]姚文田、嚴可均《說文校議》,桂馥《說文解字義證》,嚴章福《說文校議議》,並收入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8450--8451頁。

[39]李富孫《易經異文釋》,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27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67頁。

[40]鈕樹玉《說文解字校錄》,王筠《說文解字句讀》,葉德輝《説文讀若考》,並收入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8450頁。

[41]惠棟《九經古義》卷12《禮記古義》,收入《叢書集成新編》第10冊,新文豐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195頁。又參見方以智《通雅》卷16,收入《方以智全書》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584頁。又參見吳玉搢《別雅》卷2,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22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初版,第650頁。

[42]此據舊説。今古文字學者研究認為“它”、“也”本為兩字,古音也略有不同。然二字自古通借,則無疑也。新説可參:徐寶貴《以“它”“也”為偏旁文字的分化》,《文史》2007年第3輯;李家浩《釋老簋銘文中的“”字》,《古文字研究》第27輯,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245--250頁;劉洪濤《上古音“也”字歸部簡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1218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570。此承 劉雲先生指示,謹致謝忱。

[43]我不諳古音,曾就“‘𤿫’音丑悅反”的問題求教于友人龐光華博士。龐君答覆如下:“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5有一長篇論文論上古音韻‘古無舌上音’,就是中古時代的舌面音在上古時代要讀舌頭音。中古音的知澈澄娘四個聲母在上古要分別讀如端透定泥四個聲母。錢大昕舉出了許多例證。‘𤿫’音丑悅反,則其字在中古是澈母,上古音讀如透母,因此與定母音相通。這是很正常的。又,‘褫’字大作只注一音,實則據《廣韻》有二音,一是直追反,一是他耳反。他耳反是透母,正是舌頭音;直追反,中古音是澄母,上古音是定母。二者相通毫無窒礙。在上古音中,定母更接近透母,而不是端母。因此,有的學者認為全濁聲母送氣,這是有根據的。”謹致謝忱。

[44]劉博平《〈說文〉有合音說》,收入《劉賾小學著作二種·小學札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177頁。

[45]龐光華《論漢語上古音無複輔音聲母》,中國文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187頁。

 

 

 

此文刊于《中國語學研究•開篇》第31卷,201210月日本株式會社好文出版。本次發佈的是修訂稿。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11月2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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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闻道神仙笑我 在 2012/11/24 19:58:50 评价道:第1楼

    萧先生好文章,刚刚读《史记·陈涉世家》,亦可证(P1953):“尉果笞广。尉剑挺。”集解云:徐广曰:挺犹脱也。索隐曰:徐广云:挺,夺也。 按:夺即脱也。

  • 須臾高 在 2012/11/25 6:26:11 评价道:第2楼

    聞道兄言挺,今閩語謂脫衣為thng3,實此為裸裎之裎字,即挺奪字。

    袒裎相同。

    脫奪字音thuat,上古擬音亦與閩音今音同,語尾-at入聲流失有的會變成長音-o填補,形成今音tuo。

    有的不變成-uo 的-at,則會前元音化變成-ue,所以有退兌蛻稅音。

    陽入對轉則有褪字-un。

    至於褫池音,當如跪跽,由-ue變成-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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