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古文字中的“畫”和“彫”
(首發)
張崇禮
北華大學文學院
金文“畫”字多見,其標準形體从从周,如:毛公鼎(《集成》5.02841)、五年師簋(《集成》8.04216)、師兌簋(《集成》8.04318)、四十三年逑鼎、番生簋(《集成》8.04326)、師克盨(《集成》9.04468)。其中的,或省作聿,如伯晨鼎(《集成》5.02816)、小臣宅簋(《集成》8.04201);或變作,如上官豆(《集成》9.04688)、(《古璽彙編》1519)。周,或作琱,如彔伯簋蓋(《集成》8.04302);或訛變作目,如十三年壺(《集成》15.09723);或訛變作田,如上官豆(《集成》9.04688)、(《古璽彙編》1519)。
,見於甲骨文,作,[1]用作人名或地名;也見於金文,[2]作子簋(《集成》6.03073)。王國維“疑古畫字。象錯畫之形。”[3]王襄以為“古肅字,从乂”。[4]郭沫若先生以為“字當是規之古文”。[5]白於藍先生認為“”並非“畫”字之聲符,當釋為花紋之“文(紋)”。[6]
至於金文“畫”何以从周,吳大澂以為“象手執筆畫于四周”,[7] 郭沫若先生以為“當係以規畫圓之意”,孫常敘先生認為“畫”和“周”聲韻俱遠,“畫”是用象意寫詞法寫成的。[8]
今按:結合現有研究成果,我們認為,“”即“畫”字,象手執筆畫繪之形。象所畫之花紋,金文中類化為“乂”,但並非从“乂”,亦非从爻或矩規之本字。後或訛變為文,應該和“”的“繪畫”義有關,但並不能以此認定“”即“文”字。“畫”字从周,系後加聲符,亦即金文“畫”應分析為从周聲。“畫”从周聲,也可以釋為“彫”,“彫”是“畫”的後起分化字。“”是“畫”和“彫”共同的本字。
爲了證明上述看法,我們打算從“畫”應分析為从周聲說起。
王臣簋(《集成》8.04268):“戈:畫、緱柲、彤沙。”其中“畫”作,為標準的“畫”字。王臣簋所記賞賜物戈及其後修飾語,是西周册命金文典型格式,但一般作“戈:琱、緱柲、彤沙”。[9]張政烺先生認為:“琱畫是兩個字,形義相近而音讀不同,不得通假,此處當是筆誤。”[10]這裡“畫”明顯是通用作“琱”,張先生以“筆誤”說之,恐不妥。聯繫彔伯簋蓋的“畫”从“琱”來看,“畫”應从周聲更加清楚。
《說文》:“斲,斫也。,斲或从畫、从丮。”當分析為从畫聲。《後漢書·文苑傳下》:“非彫非蔚。”李賢注:“彫,斲也。”《禮記·檀弓上》:“木不成斲。”孔穎達疏:“斲,雕飾 。”《淮南子·本經》:“木工不斲。”高誘注:“斲,或作琢。不雕畫也。”《說文》:“彫,琢文也。”琱、彫、雕和琢為同源字。[11]
《廣雅·釋詁四》:“彫,畫也。”《左傳·宣公二年》:“厚斂以彫墻。”杜預注:“彫,畫也。”《漢書·東方朔傳》:“陰奉彫瑑刻鏤之好以納其心。”顏師古注:“琱與彫同,畫也。”《楚辭·招魂》:“雕題黑齒。”王逸注:“雕,畫也。”彫、琱、雕訓為畫,乃常訓。
金文“”主要見於下列用例:
師望鼎(《集成》5.02812):“望肇帥型皇考,虔夙夜出入王命,不敢不不。”
四十三年逑鼎:“雩乃尃政事,毋敢不不井;雩乃訊庶有粦,毋敢不中不井。”
師訇簋(《集成》8.04342):“哀哉!今日〈旻〉天疾畏(威),降喪,德不克,故無承于先王。”
爯簋(《集成》7.03912、03913):“鳧生蔑爯曆,用作季日乙,子子孫孫永保用。”
这些用例中的“”可統一釋為“彫”,讀為“敦”。
何琳儀先生在論述幽脂通轉時,對彫、敦通轉有較詳細的說明,今轉引如下:
《詩·大雅·行葦》“敦弓既句”,正義“敦與彫古今之異”。《文選·兩京賦》引《詩》正作彫。《詩·周頌·有客》“敦琢其旅”,釋文引徐邈音彫。彫,都聊切,端紐;敦,都回切,端紐。彫與敦為舌音幽脂通轉。[12]
對何先生的觀點還可略作補充:
《說文》:“弴,畫弓也。”段玉裁注:“《兩京賦》:‘彫弓斯彀。’薛云:‘彫弓謂有刻畫也。’弴與彫語之轉。”《說文》:“雕,鷻也。”
師望鼎“不不”,,張亞初先生讀為“勔”、[13]白於藍先生讀為勱(或勉),皆正確可從。“”讀為“敦”,當訓為勤勉。《爾雅·釋詁上》:“敦,勉也。”《管子·君臣上》:“上惠其道,下敦其業。”《史記·蒙恬列傳》:“帝以高( 趙高 )之敦於事也,赦之,復其官爵。”四十三年逑鼎“”亦當作如是解。
師訇簋“德不克,故無承于先王”,“”讀為“敦”,當訓為厚。《易·艮》:“敦艮,吉。”孔穎達疏:“敦,厚也。”《老子》:“敦兮其若樸。”河上公注:“敦者,質厚。”《孟子·萬章下》:“故聞柳下惠之風者,鄙夫寛,薄夫敦。”“德不克敦”即德不克厚。敦德、厚德之說典籍習見。《論衡·恢國》:“皇帝敦德,俊乂在官。”《易·坤》:“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爯簋“用作季日乙”,“”讀為“敦”,盛黍稷器,金文常見。
曾侯乙墓竹簡有“”、“”二字,白於藍先生贊同釋前一字為“畫”的意見,而釋後一字為“文”。網友xhy先生認為這兩字其實應為同一個詞,即“彫”(原注:前一個字不是“畫”。“畫”字是前人誤識)。[14]前一字為“畫”應無異議,後一字當為“畫(彫)”字異體。“周”與“刀”音近通用。[15]信陽二號墓楚簡的“”字,學者有多種釋法,[16]白先生釋為“文”。亦當是“畫(彫)”字。上博簡《子羔》篇的字,下部訛變為目,與十三年壺同,整理者馬承源先生釋為“畫”,讀為“劃”,正確可從。
[1]孫海波:《甲骨文編》,中華書局,1965年,128-129頁。
[2]容庚編著,張振林、馬國權摹補:《金文編》,中華書局,1985年, 202頁。
[3]王國維:《戩壽堂所藏殷墟文字考釋》,上海倉聖明智大學1917年石印本,24頁。
[4]王襄:《簠室殷契類纂》第13頁。此轉引自于省吾主編《甲骨文詁林》,中華書局,1996年,3122頁。
[5]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年影印,考釋81頁。
[6]白於藍:《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0年4月5日。又見《古文字研究》第28輯,中華書局,2010年,514-520頁。
[7]吳大澂:《說文古籀補》卷三,光緒二十四年增輯本,10頁。
[8] 孫常敘:《則、灋度量則、則誓三事試解》,《古文字研究》第七輯,中華書局,1982年,9-10頁。
[9]參見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華書局,2001年,735頁“琱”字條。
[10]張政烺:《王臣簋釋文》,《張政烺文史論集》,中華書局,2004年,623頁
[11]王力:《同源字典》,商務印書館,1982年,230-231頁。
[12]何琳儀:《幽脂通轉舉例》,《古漢語研究》第一輯,中華書局,1996年,350頁。
[13]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1336頁。
[14]見白於藍先生文後評論。
[15]參見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133-134頁【周通刀】條。
[16]參見白於藍先生文。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12月7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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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測一下:“从聿从文”的那種形體可能並不从“文”,所謂“文”形或許應該是“聿”字下筆與所畫之“乂”形太靠近訛誤而成。
敦不能讀dun,應該是如郭脫字讀gue或tue,蓋敦器與簋器形制大異,爯簋的應即簋gue字假借。
這樣才能解釋繪畫字的-ue,以及畫字从周彫diao的厚gao,
所以字下部真的从爻iao,大概意思本來是剪刀(咬刀),古音大概是ka或gao
逑鼎的[毋敢不不井],應該是像閩南語說的[不要iao不緊](不敢不要不緊=不敢態度散漫)吧。
“今按:結合現有研究成果,我們認為,“”即“畫”字,……“畫”字从周,系後加聲符,亦即金文“畫”應分析為从周聲。”
最近在下在学习的过程中,也通过王臣簋文例的对读,得出与张先生相似的观点。然鄙意以为金文本释为畫的字恐怕应该就是琱(彫)字。则为其初文。正如孙常叙先生所言,畫与周声韵俱远,无由相通。字既从周声,则不宜释为畫。
另,读先生文后有两点疑惑:释为勤勉与厚的敦字,上古是文部字,与读器名的敦读音不同。另,敦之为器,其形制与簋不同,以之称簋,似不妥。实若字释为琱,琱上古为幽部字,而簋字上古亦是幽部字,则读为簋就可以理解了。
“斲”字異體“”實際上是从晝(晝夜之晝)从丮之字的訛誤,《玉篇》引《說文》正作“从晝(晝夜之晝)从丮之字”。前人早已指出,請參看《說文解字詁林》第13721-13723頁(中華書局,1988年版)。
不校之書害人呀!
感謝諸位先生的關注和評論!
我認同釋畫的意見,主要基於兩點:一是畫字形體演變序列基本清楚,用法明確,如果認為是誤識,則畫字來源無法得到合理解釋;二是《子羔》篇之字釋為畫,形體和字義的證據都很充分。
關於畫、周聲韻相通的問題,雖然目前缺乏旁證,但也還可以進一步研究。音轉規律和語音材料之間是一個相互依存、相互限制的關係。比較而言,材料是基礎,似乎更應當優先考慮。
我對器形知之甚少,查了一些有關簋、敦資料,主要是《古文字詁林》兩字下所列諸家意見,對二者的區別並不清楚。釋為敦,主要是從用字的角度考慮,不當之處,還望專家指點。
《玉篇·斤部》以“畫/斤”為斲字異體,《集成》18.11589“富奠之畫/斤劍”,“畫/斤”釋為斲亦文從字順。“畫/斤”、“畫/丮”同从畫,應是異體。故“畫/丮”字當从晝聲之說恐不可從。
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092
小文《釋古文字中的“畫”和“彫”》發佈后,幾位先生在文後進行了評論,我深表感謝,本應及時回覆,但因電腦水平低下,不知什麽原因,意見總是無法上傳。只能在這裡說一下,望大家批評指正。
我認同釋畫的意見,主要基於兩點:一是畫字形體演變序列基本清楚,用法明確,如果認為是誤識,則畫字來源無法得到合理解釋;二是《子羔》篇之字釋為畫,形體和字義的證據都很充分。
關於畫、周聲韻相通的問題,雖然目前缺乏旁證,但也還可以進一步研究。音轉規律和語音材料之間是一個相互依存、相互限制的關係。比較而言,材料是基礎,似乎更應當優先考慮。
我對器形知之甚少,查了一些有關簋、敦資料,主要是《古文字詁林》兩字下所列諸家意見,對二者的區別並不清楚。釋為敦,主要是從用字的角度考慮,不當之處,還望專家指點。
《玉篇•斤部》以“畫/斤”為斲字異體,《集成》18.11589“富奠之畫/斤劍”,“畫/斤”釋為斲亦文從字順。“畫/斤”、“畫/丮”同从畫,應是異體。故“畫/丮”字當从晝聲之說恐不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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