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秀潔博士《商代金文全編》出版
西安工業大學人文學院講師畢秀潔編著的《商代金文全編》於2012年12月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全書分為四冊,精裝16開,定價2680元。
《商代金文全編》按《說文》部次編排,始一終亥。計有正編14卷,合文1卷,重文1卷,附錄11卷。共收錄字頭1686個,字形共計14778個(其中正編字頭730個,收字形11237個;合文316個,收字形1146個;重文3個,收字形7個;附錄637個,收字形2388個)。另有殘字1卷,收錄殘字314個;殘字未裁切1卷,收錄未裁切的銘文拓片(或未出具銘文的器影)96個。書後附商代有銘銅器著錄表、部首檢字表、拼音檢字表、商代有銘銅器索引。
《商代金文全編》是畢秀潔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商代金文的整理與研究”(項目批准號:12YJC770002)成果、董蓮池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課題“近十年來出土古文字集釋電子資源庫”中期成果,也是“十二五”時期國家重點圖書出版項目。
附:書影、董莲池先生序、卷首說明
序
在中國近百餘年的歷史上,最有影響的學術事件就是殷墟甲骨文的發現。這一發現催生了一個學科,也改變了學者們在涉古研究領域裏的思維方式,甲骨文遂成為商文化的符號。此後人們祇要一提到商代文字,腦子裏充溢著的就是甲骨文。在這種心理定勢下,人們自然而然地將甲骨文視為商代文字的代表,進而認為其他載體上的文字都不足道,這實在是一種誤解。因為在商代文字資料中,不僅有甲骨文,還有金文、陶文等等,甲骨文祇是其中之一。就金文而言,根據目前學者的整理,有銘之器多達六千餘件,其見載的文字形體就有一萬多個。這麼多的金文形體,以價值而論,可以肯定地說,在一些方面是絕不讓於甲骨文的,下面舉幾個例子:
在商代金文裏,我們常常會發現有一些形體的書寫方式和甲骨文明顯不同,如干支字“丁”,商代金文寫作(作父丁觚)、(子父丁盉),在西周早期金文裏也寫作(父丁卣)、(作且丁爵),西周中期、晚期乃至春秋戰國一脈相承。而甲骨文則將其寫作(合集21039 組)、 (合集34102 歷組),作線條化的方廓形,甲骨文的寫法既不見於商代金文,也不為後世金文所傳承,這表明“丁”字的正體是作形的,甲骨文的寫法無疑是因刀刻於骨不便而作的臨時變通。
再如“元”字,學界公認其本義表示人首,但甲骨文寫作(合集00006)、(合集18747),頭形作線條化的方框,或做一長橫上加一短橫,考諸商代金文,寫作(狽元作父戊卣),無疑是人首之象。因此就目前所見到的商代文字資料,學者指出金文是當時文字的正體,而甲骨文,很多都具有俗體性質,是十分正確的。我們要揭示商代文字的真面目,必須假諸商代金文。
甲骨文有,學者多釋為“具”(見《甲骨文編》卷三.四),《說文》“具”字作,許慎分析其構形是从廾从貝省,从貝的理由是“古以貝為貨”。而則从鼎从廾,學者將其釋為“具”的理由是西周晚期函皇父簋所見从鼎,認為古从鼎之字後多訛為貝,這其實是認為“具”字的原初構形从“鼎”,小篆从“貝”是“鼎”的訛誤。但看商代金文,“具”字確實从“貝”,作(卣),銘云“王錫馭貝一具”,商代以“朋”為貝之量詞,這種用作量詞的“朋”字寫作、、形,與迥異,顯然不得是“朋”,祇能依據《說文》釋為“具”,“貝一具”,“具”用作量詞,說明貝量也可以“具”稱,字从“貝”,說不定本來和“朋”一樣,都是貝的量詞,祇不過所指內容有所區別罷了,,西周早期傳承,寫作(簋,見《首陽吉金》第83頁),銘云“隹(唯)九月,者(諸)子具服”,據此辭例,為“具”字確鑿無疑。而(叔具鼎)、(具父乙鼎),用作人名,亦非“具”字莫屬,由商代金文,我們找到了“具”字的可靠之“源”,復據“鼎”作偏旁逐漸有訛从“貝”者,而“貝”作偏旁幾乎沒有訛从“鼎”者,便可肯定“具”字從商代金文到《說文》小篆結體,都是以从“貝”為構形特徵的,這不但說明甲骨文裏的絕不可能是“具”,即西周晚期函皇父簋、駒父盨蓋上的諸从“鼎”从“廾”的形體乃至春秋早期曾子斿鼎上的从“鼎”从“廾”的形體也都不會是“具”。《古文字譜系疏證》蓋從林澐先生說釋為《說文》訓“具食也”的“籑”字初文,是可從的。
甲骨文有(合集17511)、(合集6451),一向被釋為“寶”字。查檢商代金文,“寶”字出現四十多次,這樣高的複現率,說明“寶”在商代是一個常見字,其形作(卣),从宀、从玉、从貝、从缶,與小篆同,偶有幾例不完整者,作(小子省卣),、(宰甫卣)、(方鼎)、(戈作寶彝卣),或省貝旁,或省宀旁,但表音偏旁“缶”絕不見省略者,有的可能筆劃不全,但總要保留其特徵部份,如小子省卣所見。其構形如此穩定,說明“寶”在商代是一個相當成熟的形體,其構形是時人所熟知且能準確掌握的。而甲骨文所謂“寶”字,從詞例上看,皆為“婦”名用字,所謂“帚”,從構形上看从宀从貝可知,而从則不可知,有人說它是“玉”,但能證明甲骨文“玉”字的形體絕不作此形,或說是“琮”,也無確根據,還有一點就是,這種所謂的“寶”字,均無已知“寶”字在構形上不可或缺的“缶”旁,因此無論是辭例還是構形,都無法確認釋“寶”的正確性,鑒於“寶”是商代的一個常用字,構形清楚且十分穩定,而則與之大別,釋“寶”目前祇能被認為出於一種揣測,根據並不充足。
又如,有一些學者認為宜侯夨簋中的“圖”應當讀為“鄙”,有的甚至認為就是“鄙”字。其實商代金文裏已有“圖”字,从囗从啚,與小篆構形全同,該形體被西周金文傳承,都用為“圖”,而在商代甲骨文裏,“鄙”寫作“啚”,有西啚、東啚之語,“西啚”、“東啚”絕不做“西圖”、“東圖”,說明“啚”是“鄙”的源,而“圖”則是“圖”的源,二字所源不同,商代金文的這一材料,為“圖、鄙一字說”提供了無須辯說的反證。等等。可見,要對一些形體正本清源,也必須假諸商代金文。
以上所敘僅是就文字學研究的角度而言,其實從歷史文化學研究的角度來看,商代金文的價值也不可低估。等等。
因此,系統搜集商代金文資料,全面對其作出整理,編纂一部全集性質的字編,對古文字學研究、商代歷史文化研究都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畢秀潔博士2008年由吉林大學考入華東師範大學,跟我研究古文字學。入學伊始,便把商代金文作為研究方向,此後窮盡心力,寒暑不輟,終以冥冥之志,完成了《商代金文的整理與研究》,取得博士學位,《商金文編》是其論文的一章。畢業之後,她繼續這一課題,進一步蒐集整理商代金文資料,根據專家建議,查缺補漏,修正錯誤,纂成《商代金文全編》交付出版社出版。披覽其文稿,洋洋數千頁,凡公諸於世的商代彝銘形體悉數囊括,頗可稱資料賅備;又能站在學科前沿,充分吸收學界優秀研究成果,融以自己的研究體會,使這部書集資料性與研究性於一體,從此結束了商代金文無典的歷史,給古文字研究、商周史研究、商周考古等工作的開展帶來極大便利,實在是件令人高興的事。值其書出版之際,讓我寫幾句話作為這部著作的序,我作為導師,不容推辭,因不揣鄙陋,綴數語於上以為序。
董蓮池二○一二年夏於滬上
卷首說明
一、本書是專門收錄商代鑄刻在青銅器上的古漢字的字編。
二、本書對已刊佈的6271件商代有銘銅器上的銘文全部予以收錄。時間下限截至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底。
三、本書字編部份由正編、合文、重文、附錄、殘字、殘字未裁切六個部份組成。正編部份遵依《說文》部次排列,始一終亥;合文部份專收合書字,其中“亞形合文”依照亞形內銘文形體特徵分類編排;附錄部份收錄象形性強但無法隸定的銘文,同樣依照銘文形體特徵分類編排;殘字部份收錄銘文拓片或摹本中殘壞不清的字形;殘字未裁切部份收錄整篇銘文都模糊不清無法辨識的拓片或摹本(包括未出具銘文的器影)。
四、本書收錄之金文字形,一律從拓片或摹本上剪切,並標注來源。
五、本書金文字形下所標注之拓片來源,取於《殷周金文集成》者,衹標注該書冊數和器號,如“08.4144”,表示取於《殷周金文集成》第八冊第四一四四號;取於《近出殷周金文集錄》者,標注該書簡稱(簡稱“J”)、冊數和器號,如“J3.680”表示取於《近出殷周金文集錄》第三冊第六八〇號;取於《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者,標注該書簡稱和器號,如“新收1520”表示取於《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第一五二〇號;取於《近出殷周金文集錄二編》者,標注該書簡稱、冊數和器號,如“近二 2.540”表示取於《近出殷周金文集錄二編》第二冊第五四〇號;取於《流散歐美殷周有銘青銅器集錄》者,標注該書簡稱和器號,如“流散160”,表示取於《流散歐美殷周有銘青銅器集錄》第一六〇號;取於《安陽殷墟青銅器》者,標注該書簡稱和頁數,如“安陽P38”,表示取於《安陽殷墟青銅器》第三十八頁;取於《殷墟新出土青銅器》者,標注該書簡稱和器號,如“殷墟新出土143”,表示取於《殷墟新出土青銅器》第一四三號;取於《歐洲所藏中國青銅器遺珠》者,標注該書簡稱和著錄號,如“遺珠圖26”,表示取於《歐洲所藏中國青銅器遺珠》第二十六號;取於《歷代鐘鼎彝器款識》者,標注該書簡稱和頁數,如“款識卷二/三八”,表示取於《歷代鐘鼎彝器款識》卷二第三十八頁;取於《商周金文資料通鑒》檢索系統(版本1.2)者,標注簡稱和器號,如“通鑒00626”,表示取於《商周金文資料通鑒》第〇〇六二六號。
六、本書金文字形下所標注之拓片來源,取自刊物者,均標注全稱,如“《考古》2001.4”,表示取於《考古》2001年第4期。
七、本書字頭下所收金文形體之分期斷代依據著錄書的分期。
八、《殷周金文集成》05.2578(作父庚鼎)銘文左側兩行的刻款“唯丁未□□仲自作□鼎”本字編不收;《殷周金文集成》07.3904(小子簋)已公認是真器偽銘,本字編不收。
九、本書有《商代有銘銅器著錄表》,囊括資料來源,也是對商代有銘銅器的全面蒐集和整理,表中的分期對照、著錄號對照,其精確可滿足研究使用。
一〇、本書有《正編逐字字形統計表》《合文逐字字形統計表》,提供字頭以及相關字形數據,強調其“在商代”的符號意義。
一一、本書編製有《商代有銘銅器索引》,直接反映各器在本書中的具体位置,同時直接提供各器字形的數量。
一二、本書卷末附《部首檢字表》《拼音檢字表》,以供讀者查檢方便之用。兩表中有右上角標記▲號者,請見董蓮池《說文解字考正》(作家出版社,二〇〇五年),其所作“按語”對認識商代金文不無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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