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师氏姜匜铭文释读
(首发)
李春桃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吴镇烽先生编著的《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后文简称《图像集成》)一书14999号收录一件所谓的“□□匜”,书中附录了此匜的器形、铭文照片,所提供的释文为:
隹(唯)□□初吉庚午, □□乍(作)宝也(匜),其万
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其□父□(则)永受其□□
器物出处标为《晋国雄风》。[1]按,《图像集成》一书所录铭文照片清晰度不佳,还不如《晋国雄风》原书清晰。可能是受此影响,所以《图像集成》的释文存在很多问题,器物的定名也不正确。下面参考其他书籍关于此匜的著录及相关材料对匜铭进行重新释读。
2009年“山西出土两周时期文物精华展”在大连举行,《晋国雄风》一书就是收录此次展出的一些器物。[2]在此次展出前后,这些文物也分别在深圳、吉林、宁夏、湖北等博物馆展出,也都出版过展品书籍,如在《晋国雄风》之前出版有《晋国霸业》,[3]之后出版有《晋国瑰宝》、[4]《晋国宝藏》。[5] 这几本书也都收有这件匜,定名为“兽目交连纹匜”,标记2006年出土于山西省曲沃县羊舌村。几部书所附铭文照片都较《图像集成》更为清晰,但未对该铭做出释文。为方便讨论,本文后附《晋国霸业》中该匜的器形、铭文照片(见附图一、二、三)。
除上面介绍之外,这件匜的器形照片也见于正式的发掘报告。《文物》杂志2009年第1期曾公布《山西曲沃羊舌晋侯墓地发掘简报》(后文径称《简报》)。[6]《简报》介绍了2006年至2007年山西省曲沃县羊舌村南一处两周晋国墓地的发掘情况,其中的M1和M2是一组晋侯和夫人的异穴合葬墓,两座墓曾被盗扰,发掘品除了M1中有一件残鼎足以外,没有出土其它铜器。在M1、M2的西南边缘,还抢救性地发掘了一些小型墓,其中的M5墓中出土有一件青铜匜(见附图四)。《简报》只提供了这件青铜匜的侧面照片,没有提及青铜器上是否有铭文。从照片及相关介绍看,再考虑出土时间、地点等因素,羊舌墓地M5出土的那件匜就是所谓的“兽目交连纹匜”即《图像集成》所录的“□□匜”(只是拍摄角度略有不同)。此器流槽较长且略上昂,龙首形扳,口沿饰兽目交连纹,腹壁饰数道横条沟纹,兽蹄形扁足。从形制和纹饰上看,时代应属于西周末期至春秋早期。
下面对匜铭进行重新考释。铭文共5行35字,其中包括合文2字,现按原行款将铭文隶写如下:
隹(惟)王三月丁丑,大
(师)氏姜乍(作)宝般(盘)。
其万年无彊(疆),子=(子子)
孙=(孙孙)永宝用,其敢又(有)
夺,则卑(俾)受其百央(殃)。
“惟王三月丁丑”交代作器时间。王指周王,由于铭文没有交代年份,所以匜的制作绝对时间不能确定,无法判断具体指哪一位周王。据《简报》介绍,M5除了出土一青铜匜外,还有鼎和盘,如果鼎上也有铭文且记载时间较详的话,再结合此匜铭,也许可以确定羊舌墓地的年代。
“大氏姜作宝盘”一句中的“大”应读为“太师”。西周时期的铭文中“太师”常见,多写作“大师”,且多表官职。据张亚初、刘雨两先生研究,金文中的太师一职西周已经出现,东周时期一直存在。[7]春秋时期诸侯国也设有太师一职,如曾太师奠鼎(淅川和尚岭楚墓出土)、[8]蔡太师鼎(《集成》2738)[9]等器,器主分别是曾国和蔡国的太师。若此匜铭中的“太师”表官职,则“氏姜”是他的名,但以“氏姜”为名较为奇怪,且金文中表示官职的太师之“师”多写作“师”,与此铭写作“”不同。故铭文中“太师”应非官职名称,而是代表氏族。古有太师氏,《姓韵》:“太师氏,殷时掌乐有太师挚,太师阳。案,《史记》作太师疵,少师彊。”金文中有在氏称后加“氏”字的情况,如金文人名厚氏元(《集成》4690)、干氏叔子(《集成》10131)、杕氏福及(见《集成》9715),[10]匜铭中的“氏”字作用与此相同。匜铭中“太师”为氏,而“姜”表姓,说明器主为女子。“太师”可能为其夫家之氏,也可能为其本国之氏,哪种可能性更大一些呢?与此名相似且作为器主者还见于上引干氏叔子盘(《集成》10131号),铭文云(释文用宽式):
干氏叔子作仲姬客母媵盘,子子孙孙永宝用之。
其中器主“干氏叔子”旧或以为“干氏”、“叔子”两人,[11]或以之为男子名。除此两种情况外,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子”为姓,“叔”为其排行,此器主名为“国(氏)称+氏+行第+姓”类的女子称谓。此盘为媵器,所媵之女为“姬”姓,所以学者认为“干氏”为姬姓,[12]则“干氏叔子”中的“干”只能是“叔子”的夫家之氏。与此相类的,近期公布的华孟子鼎铭文中女子名作“中叚氏婦中子”,张新俊先生将其与如下女子名联系起来:[13]
內公作铸京氏妇叔姬媵鬲(《集成》0711)
齐侯作皇氏孟姬宝盘。(《集成》10123)
毛叔媵彪氏孟姬宝盘。(《集成》10145)
林沄先生更是进一步指出:“(女名中)有‘氏’的铭文,只是强调它的前面是一个氏名,……(中叚氏婦中子)‘中叚’也只是中子所嫁之氏名”[14]此说可从。“皇氏孟姬”、“彪氏孟姬”等称谓与本铭“太师氏姜”及所论“干氏叔子”称谓构成相似,只是“太师氏姜”一名中无“伯仲叔季”类的排行,可见本铭中“太师”为器主夫家之氏的可能性更大。
此铭中“太师”写作“”并不是偶然,很可能以“大”专门来表氏,与代表官职的“太师”相区分。《集成》(3914号)著录有大事良父簋盖铭文,其中的“大”也应读为“太师”,以前认为其是官职名,以“大氏姜”例之,其也可能为氏名。
铭文中“太师氏姜”为器主是可以肯定的,《图像集成》将该器命名为“□□匜”并不准确。按照青铜器的一贯命名方法,以后可径称此匜为太师氏姜匜。
此器本为匜,铭文却自名为“盘”。古代盥洗之礼,“盘匜”往往配套使用,在铭文里两者器名也多混用,“盘”可自称为“匜”,同样“匜”也可自称为“盘”。如夆叔所作的盘和匜各一件,其中夆叔盘(《集成》10163)自称盘,夆叔匜(《集成》10282)本为匜,仍自名为盘,是其证。《简报》称M5与匜同时出土的还有一件盘,《晋国霸业》一书附有盘的侧面照片,但未说明是否有铭文。2010年9月,晋国青铜器在吉林省博物馆展出,笔者亲眼目睹该盘内底部有铭文,由于仅能看见盘铭上半部分,可以初步确定与匜铭内容基本相同(但两者行款有异),盘铭自称为盘。“匜”自称盘当是受“盘”影响,情况与夆叔器相同。那么可以确定M5出土的盘和匜本是一套。
“其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一句为金文常见用语,毋庸赘释。
“其敢有夺,则卑受其百殃”,“敢”字原篆作,照片不清晰,我们按照字形的轮廓用电脑程序将其处理后成形。该形应为“敢”字。古文字中“敢”字多从手旁作形,[15]也偶有省略手形者作,但是西周金文中省略手形的“敢”比较少见。我们注意到,晋国的侯马盟书中“敢”字写法变化较多,其中一类写法省略手形作、、。[16]太师氏姜匜是晋国器,与侯马盟书国别相同,据侯马盟书中“敢”字写法,把铭文中形体释为“敢”应无问题。“夺”训作“夺取”,[17]用法常见于古书。“卑”可读为“俾”,训作使。此句铭文属于诅祝性质,“俾”常可用在这类句子中,且训作“使”。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师,无克祚国,及而玄孙,无有老幼。”杜预注:“俾,使也。”又温县盟书:“岳[18]公大冢视汝,俾毋有胄后。”[19]两句话都是说渝盟的后果,为诅咒之语,“俾”均用为使,是其例。“百”为虚数,表示多义。“央”读为“殃”,训为祸。此句意为“如果有敢夺取此器者,则使其遭受无数的祸殃。”铭中所记“夺器”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文献中有关“掳器”的记载。《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四十年,燕、秦、楚、三晋合谋,各出锐师以伐,败我济西。王解而却。燕将乐毅遂入临淄,尽取齐之宝藏器。湣王出亡,……遂走莒。楚使淖齿将兵救齐,因相齐湣王。淖齿遂杀湣王,而与燕共分齐之侵地卤器。
此段记载了乐毅联合其他几国共同破齐的重要事实,其中的“卤器”《正义》曰:“卤掠齐宝器也。”读“卤”为“掳”。按,此说可信,是破齐之后,淖齿与燕国共分所掳齐国之器。“掳器”与铭文“夺器”意义相关,均指掳夺他人之器。商周时期铜器是祭祀、朝聘时所用的重要物品,是宗庙及社稷的代表,也是家族政权和身份地位的标志。孔子云:“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礼记•曲礼》:“君子虽贫,不鬻祭器。”均说明了铜器的重要性。此铭诅咒夺器者,并隐指让后世子孙永用此器,以期后代不受攻击,长绵百世。
“其敢有夺,则卑受其百殃”,显然是带有诅誓性质的铭辞。近年新见两件琱生鍑,[20]铭文最后一句为“其有敢乱兹命,曰汝事召人,公则明殛。”[21]仲父簋铭曰:“仲父作宝尊簋,用从德公,其或贸易,则明殛。”[22]这些铭文也属于诅祝性质,其中鍑铭“其有敢……”的句式与匜铭“其敢……”正相同,铭文性质也相似。
太师氏姜匜是西周末至春秋早期的晋国器物。出土文献中,诅祝誓词亦常出现在晋国器物中。上引的温县盟书语句即其中一例,还有侯马盟书亦多见,如“……敢不其腹心以事其主……公明殛视之,麻夷非是。”朱德熙、裘锡圭两先生对相关誓词曾有研究,[23]可参看。又中山王兆域图铭文(《集成》10478):“不行王命者,殃(及)[24]子孙。”是对不遵行王命的人进行诅咒,其中也提到“殃”。学者认为中山国文字与晋系文字关系密切,看来这种带有诅咒性质的铭辞在晋国很盛行,具有较强的地域性质。
羊舌墓地M1、M2已经被盗扰,未见有铭器物,M5出土的太师氏姜匜附有铭文,价值弥足珍贵,它对于研究该墓地的时代意义重大,对于研究晋国历史也具有一定的作用。这种诅咒夺器者的铭文在以前的金文中并不多见,此铭为金文辞例增添了新内容,对西周春秋时期的语言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011年3月初稿
2013年5月增改
附图一(器形照片)
附图二(铭文照片)
附图三(旋转处理后铭文照片)
附图四(《简报》所附器形照片)
[1] 吴镇烽编著:《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第26册,38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2] 大连现代博物馆、山西博物院、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晋国雄风——山西出土两周时期文物精华》,32页,万卷出版公司,2009年。
[3] 深圳博物馆、山西博物院、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晋国霸业——山西出土两周时期文物精华展图录》,32页,文物出版社,2008年。
[4] 李进增主编:《晋国瑰宝——山西出土晋国文物精华录》,第66~67页,宁夏人民出版社,2011年。按,原书未见,蒙鞠焕文兄提示。
[5] 湖北省博物馆编:《晋国宝藏——山西出土晋国文物特展》,第93页,文物出版社,2012年。
[6]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曲沃县文物局:《山西曲沃羊舌晋侯墓地发掘简报》,《文物》,2009年第1期。
[7] 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3页,中华书局,2004年。
[8] 河南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淅川和尚岭与徐家岭楚墓》,9页、11页,大象出版社,2004年。
[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中华书局,2007年。文中简称《集成》。
[10] 吴镇烽:《金文人名研究》,氏著《金文人名汇编》456页,中华书局,2006年。
[11] 穆海亭:《周代金文中的妇名》,《文博》2007年第5期。
[12] 李仲操:《两周金文中的妇女称谓》,《古文字研究》第18辑,404页,中华书局,1992年8月。按,该文认为干氏为姬姓,似可信,但认为“干氏叔子”为“仲姬客母”之父,以之为男名,恐不可从。又吴镇烽《金文人名汇编》(4页)亦认为干氏为姬姓。
[13] 张新俊:《华孟子鼎小考》简帛网,2012年9月18日。也可参复旦网讨论区问道(孙刚)等先生的留言。
[14] 林沄:《华孟子鼎等两器部分铭文重释》第十九届古文字年会会议论文,2012年10月23日。
[15] 容庚著,张振林、马国权摹补:《金文编》,276—278页,中华书局,1985年。
[16] 汤志彪:《三晋文字编》,239—240页,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指导教师:冯胜君教授
[17] 同时也应注意,“夺”与“脱”、“坠”古音很近,且在典籍中相通的例子很多,从用字习惯上看,“夺”也有可能读为“脱”或“坠”,则铭文意思是说“子孙永保用(此匜),如果脱失则使遭受祸殃。”但是考虑到作器者似不会诅咒自己的后人,所以我们不倾向于此说。
[18] “岳”字释读参看魏克彬:《侯马与温县盟书中的“岳公”》,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编:《纪念中国古文字研究会成立三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47—66页,2008年。又魏克彬:《侯马温县盟书中的“岳公”》,《文物》,2010年10期。
[19] 艾兰、邢文编:《新出简帛研究》图版十六,文物出版社,2004年。
[20] 宝鸡市考古队、扶风县博物馆:《陕西省扶风县新发现的一批西周青铜器》,《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4期。
[21] 董珊先生对此句曾作解释,可参看董珊:《侯马、温县盟书中“明殛视之”的句法分析》,《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七辑,中华书局,2008年。
[22] 此铭见于“中华青铜器俱乐部”网站,亦可参上引董珊先生文。
[23] 朱德熙、裘锡圭:《战国文字研究(六种)》,《考古学报》,1972年第2期。又《朱德熙文集》第五卷,31—32页,商务印书馆,1999年。
[24] 关于“及”字释读意见参看李家浩:《释上博战国竹简〈缁衣〉中的“”合文——兼释兆域图“”和骉羌钟“”等字》,《康乐集——曾宪通教授七十寿庆论文集》24页,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6月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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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桃兄:“夺”字的本义就是失去,《论语》“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谓三军可以失去统帅,匹夫却不可以失去志向,非被夺帅,被夺志。夺取的本字是“敚”,后来被“夺”吞并,所以“夺”才有夺取的意思,李密《陈情表》“舅夺母志”是也。
《靈王遂申》簡1「王敗蔡靈侯於呂,命申人室出,取蔡之器」此亦可與文獻的「鹵器」結合來看。
多谢洪涛、海天二兄。洪涛兄谓“夺”本为失去义,自然没有问题,铭文若用此义,确可不必破读。考虑此为诅誓性质的铭辞,作器者可能不大会诅咒自己的后人遭受祸殃,所以我倾向于“夺”在铭文中用为掳取、抢夺之意。
海天兄所补充的例子甚好,除了简文外,陈璋方壶、陈璋圆壶铭文均云“陈璋入伐燕,胜邦之获”,燕王职壶铭谓“灭齐之获”,均可与此相结合。传世文献中《左传•庄公二十年》:“王及郑伯入于邬。遂入成周,取其宝器而还。”孟子在批评齐宣王伐燕时也云:“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孟子•梁惠王下》)。还有一些例子,我有一篇未刊小文曾专门谈论“掳器”,已发至二兄邮箱中,可再交流、讨论。
《上博六‧莊王既成》:「莊王既成無射,以問沈尹子莖,曰:『吾既果成無射,以供春秋之嘗,以【1】待四鄰之賓客,後之人幾何保之?』沈尹固辭,王固問之,沈尹子莖答【2】曰:『四與五之間乎!』王曰:『如四與五之間,載之專車以上乎?抑四航以【3】逾乎?』沈尹子莖曰:『四航以逾』【4上】」。沈尹子莖預言莊王四、五代之後,無射大鐘將被人用船擄走,一般認為這是指昭王十年吳師入郢之役。其中無射大鐘將被人用船擄走,自然也屬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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