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本紀》所見的“相”、“丞相”與“相邦”
——兼談新出丞相冉戈的紀年
(首發)
王偉
陝西師範大學文學院
在武王二年設置左右丞相之後,《史記》等所記的秦“相”絕大多數情況下是相邦的省稱,如《史記·范睢蔡澤列傳》“秦王乃拜范睢爲相……加賜相國應侯食物日益厚”及“昭王新說蔡澤計畫,遂拜爲秦相”。但《史記》中也有前後不一之處,如《秦本紀》 “九年(當做八年)孟嘗君薛文來相秦……(十年,當做九年[1])薛文以金受免[2]。樓緩爲丞相。……十二年樓緩免,穰侯魏冉爲相。”《六國年表》作“樓緩免,穰侯魏冉爲丞相”。孟嘗君和樓緩一爲相邦一爲丞相,樓緩與魏冉前後承繼,按理應是應是接替樓緩丞相之職,這也與《六國年表》的異文相合;但在沒有明確“相邦”和“丞相”爲二職的情況下,一般研究者卻將此次“穰侯魏冉爲相”默認作魏冉四登相位(相邦)的開始,這種看法還可與魏冉監造的多件紀年在十年以上的兵器銘文遙相呼應。在沒有證據證明魏冉擔任過“丞相”職位之前,“穰侯魏冉爲相”即“相邦”的看法似乎沒什麼問題。
宛鵬飛《飛諾藏金》刊佈一件丞相冉戈,紀年數字爲銹所掩,編者推斷“最可能在昭王即位的初期。[3]”丞相冉戈是目前唯一一件證明魏冉曾經擔任過“丞相”的實物證據。而王輝先生《秦文字集證》中曾據《史記·六國年表》“昭王十二年,樓緩免,穰侯魏冉爲丞相”和傳世十四年及三十一年相邦冉戈,認爲“冉實際上是以右丞相而稱相邦,這種情況文獻記載也或稱相邦”[4]。現在看來,魏冉確曾擔任過丞相一職,與後來升任相邦爲兩事。又据新出的八年相邦薛君漆豆,銘文中“八年相邦薛君造”和“八年丞相殳(即金受)造”的銘文[5],以事實說明相邦和丞相爲同時設立過的不同職位,同時也證明了楊寬先生將《秦本紀》所載薛文相秦的時間推後一年的卓識。
綜上,我們認爲《秦本紀》所說“相”均指“相邦”,《秦本紀》與《六國年表》的異文當以《秦本紀》爲是,秦昭襄王即位前十四年的相邦和丞相任職情況可整理爲《秦昭襄王即位前十四年相邦、丞相任職一覽表》,並說明理由如下:
紀年 |
相邦 |
左右 丞相 |
證明材料 |
說明 | |
元年-六年 |
樗里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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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相邦疾戈 |
丞相或史佚其名,或本即空缺。 |
六年相邦疾戈 | |||||
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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奐 |
殳 |
七年丞相奐殳戈 |
相邦或史佚其名,或本即空缺。 |
八年 |
|
|
殳 |
八年 |
另一丞相名闕,或本即空缺 |
九年 |
殳 |
樓緩 |
《秦本紀》:薛文以金受免。樓緩爲丞相 |
原任丞相的金受(殳)接替薛文爲相邦,趙人樓緩替補丞相 | |
十年 |
樓緩 (?) |
魏冉 |
□年丞相冉戈 |
從銘文佈局觀察,戈首字紀年僅一字位置,故推測可能是“十”,或可能是“十一”。因爲樓緩任相邦時魏冉可能任“丞相”,而十二年時魏冉已經任“相邦” | |
十一年 |
樓緩 |
魏冉 | |||
十二年 |
魏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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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本紀》:十二年樓緩免,魏冉爲相 |
此年魏冉代樓緩任相邦,可反推樓緩此前任職“相邦”。丞相或史佚其名或本即空缺。 |
十三年 |
魏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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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冉可能自十二年至十四年間均擔任相邦;丞相或史佚其名,或本即空缺。 |
十四年 |
魏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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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相邦冉戈 |
據此,我們認爲《飛諾藏金》刊佈的丞相冉戈中的紀年數字最可能爲爲“十”或“十一”。
[1] 兩處紀年的校正參楊寬:《戰國史料編年輯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676頁。
[2] 正義:“金受,秦丞相姓名。免,奪其丞相。”按,正義言“金受,秦丞相姓名”,是;而說“免,奪其丞相”則誤,因爲薛文時任相邦,金受(殳)任職丞相。
[3] 宛鵬飛著編:《飛諾藏金【春秋戰國篇】》,中州古籍出版社2012年,14-17頁。
[4] 王輝、程學華撰:《秦文字集證》,臺灣藝文印書館1999年,148頁。
[5] 王輝、尹夏清、王宏:《八年相邦薛君、丞相殳漆豆考》,《考古與文物》2011年2期。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6月24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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