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一枚張家山三三六號漢墓《朝律》簡的清晰圖版
(首發)
劉海宇
日本岩手大学平泉文化研究中心
日本二玄社于2009年出版的《簡牘名跡選5·湖北篇三》(下文簡稱《名跡選》)收錄9枚張家山漢墓竹簡,書中編號為“張家山前漢簡《二年律令》”1至9。[1]此書由西林昭一先生與中方相關學者共同編著,主要目的應是為書法家們臨習簡牘文字而編印的,其體例是,首先印出原大的簡牘,然後再放大印刷,最後寫出釋文。從西林昭一先生在書後的“解說”看,似應理解為書中收錄的張家山漢簡是1984年出土于張家山二四七號墓的竹簡。[2]筆者在臨池過程中,感到其中的“張家山前漢簡《二年律令》1”不僅釋文有誤,而且斷句也有問題,經過核對《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3]所錄《二年律令》等相關文獻,我們發現此簡不屬於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的《二年律令》,而是一枚張家山三三六號漢墓的《朝律》簡。
我們判定此簡屬於張家山三三六號漢墓《朝律》簡的依據是胡平生先生《中國湖北江陵張家山出土漢簡概述》(以下簡稱胡文)以及曹旅寧先生《張家山336號漢墓<朝律>的幾個問題》(以下簡稱曹文)兩文中的敘述。胡文簡單介紹了1986年新出土的一批張家山漢簡,資料30列舉了一枚內容為“後五步、北上、謁者一人立東陛者南面、立定、典客言具謁者以聞、皇帝出房、賓九賓、及朝者”的漢簡。[4]曹文轉引了胡文的釋文,又根據彭浩先生《湖北江陵出土西漢簡牘概說》[5]知道張家山336號墓有《朝律》,并稱曾向張家山336號漢墓竹簡的發掘整理人彭浩先生確認此簡確屬於張家山336號漢墓出土的《朝律》條文。[6]
我們以《名跡選》的清晰圖版核對胡先生最初的釋文,發現胡先生的釋文有脫漏,致使文句難以通讀,或致對簡文內容產生誤解。因張家山336號漢墓竹簡清晰圖版一般尚難以見到,學者論漢代《朝律》多據胡先生的釋文,除上舉曹文之外,又如黎虎先生的《漢代典客、大行、鴻臚遞嬗與朝會禮儀》(以下簡稱黎文)。[7]作為字帖的《名跡選》所收此簡的清晰圖版不易引起研究者的注意,而《名跡選》的釋文也有誤釋和斷句錯誤,所以我們特草成此文,冀學界給予批評指正。
我們首先把《名跡選》所錄清晰圖版(最右側是原大圖版,左側是放大圖版,比例尺為筆者所加)和釋文抄錄如下:[8]
後五步北上,謁者一人立東陛,[陛]者南,西面立定,與客言,具謁者以聞,皇帝出房,奉常賓九賓及朝者
看圖版“陛”字右下有清晰的重文符號“=”,《名跡選》也已經釋出,而胡文漏釋重文符號以及“西”、“奉常”等字,致使文意難通。《名跡選》釋“客”上一字為“與”是錯誤的,漢簡中的“與”字上部方框內一般寫兩橫畫,而此字只有一橫畫,應從胡文釋為“典”。“謁者以聞”的上一字“具”應屬上讀,“典客言具”為一句。
下面先錄我們新定的釋文,然後再作必要的解釋。
後五步,北上。謁者一人立東陛=(陛陛)者南,西面,立定。典客言具,謁者以聞,皇帝出房。奉常賓九賓及朝者
謁者,掌為天子傳達。《史記·秦始皇本紀》“謁者使東方來”,裴駰《集解》引《漢書百官表》曰“謁者,秦官,掌賓贊受事。”[9]
陛為臺階,“東陛”在先秦禮書中稱為“阼階”,是行禮的重要場所。《儀禮·士冠禮》“主人玄端爵韠,立于阼階之下。”鄭玄注曰“阼,猶酢也,東階所以荅酢賓客也。”[10]陛者,指立於階旁警戒的兵士,《漢書·五行志》“殿中郎吏陛者皆聞焉”,顏師古注曰“陛者,謂執兵列於陛側。”“謁者一人立東陛陛者南”的意思應為謁者一人立於東階警衛之南。
典客,《史記·呂太后本紀》“太尉復令酈寄與典客劉揭”,裴駰《集解》引《漢書百官表》曰“謁者,秦官也,掌諸侯、歸義蠻夷也。”[11]諸侯朝覲皇帝之禮亦屬典客所執掌。言具,意為報告準備完畢,亦見於《淮南子·時則訓》“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言具于天子。”[12]先秦禮書中多稱“告具”或“告備”,例如《儀禮·聘禮》“宰入告具于君,……執書告備具于君”,[13]西周金文《伯唐父鼎》中亦作“告備”。[14]
奉常是掌宗廟禮儀之官,《漢書·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15]關於九賓的討論,詳見黎文,[16]茲不贅言。
《朝律》簡所記的內容極有可能與漢初叔孫通所制定的朝儀有關,曹文與黎文已有論述,其重要性自不待言。胡平生先生當時未見清晰圖版,其釋文脫漏“奉常”,黎文在討論西漢前期朝禮時,據此認為是皇帝“賓九賓及朝者”,現在看來這是不正確的。胡先生的最初釋文又脫漏“西”字,致使文意成了謁者南面立定,現在看來這也是有問題的。所以《名跡選》的清晰圖版還是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
另外,《名跡選》所錄“張家山前漢簡《二年律令》”中還有幾枚竹簡亦不見于《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但大多與二四七號墓有關竹簡內容重疊而只是每簡所容字數不同,其中的“張家山前漢簡《二年律令》5”簡是《江陵張家山兩座漢墓出土大批竹簡》一文中圖版壹4號簡,[17]可以肯定此簡亦是出土於張家山336號墓的竹簡。因這些簡的重要性不及《朝律》簡,這裡就不涉及了。
[1] 西林昭一等編《簡牘名跡選5·湖北篇三》,東京二玄社,2009年,4-21頁。
[2] 西林昭一等編《簡牘名跡選5·湖北篇三》,70頁。
[3]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修訂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
[4] 胡平生《中國湖北江陵張家山出土漢簡概述》,大庭修編《漢簡研究の現状と展望》,關西大學出版部,1993年,271-273頁。
[5] 彭浩《湖北江陵出土西漢簡牘概說》,大庭修編《漢簡研究の現状と展望》,166-173頁。
[6] 曹旅寧《張家山336號漢墓<朝律>的幾個問題》,《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8年4期,139-140頁。
[7] 黎虎《漢代典客、大行、鴻臚遞嬗與朝會禮儀》,《東嶽論叢》2010年10期,66頁。
[8] 西林昭一等編《簡牘名跡選5·湖北篇三》,4-5頁。
[9] 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269頁。
[10]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951頁。
[11] 司馬遷《史記》,409頁。
[12] 何寧撰《淮南子集釋》,中華書局,1998年,389-390頁。
[13]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1046頁。
[14] 劉雨等《近出殷周金文集錄》第二冊,中華書局,2002年,220頁。
[15] 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726頁。
[16] 黎虎《漢代典客、大行、鴻臚遞嬗與朝會禮儀》,66-69頁。
[17] 荊州地區博物館《江陵張家山兩座漢墓出土大批竹簡》,《文物》1992年9期,圖版壹4號簡,此文中墓葬編號為M136。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8月2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8月21日。
点击下载附件: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