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使用IE9以上版本或非IE内核的浏览器。IE浏览器请取消兼容性设置,非IE内核浏览器也无需使用兼容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学者文库详细文章 背景色:
字体大小:放大 缩小 原始字体
張志鵬:太伯立國蘇南考——兼論吳、夨、虞的關係
在 2013/9/11 19:37:59 发布

 

太伯立国苏南考

——兼论吴、夨、虞的关系

(首发)

 

张志鹏

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左传》闵公元年、《国语•晋语一》均载,晋献公(前676年至前651年在位)大夫士蒍在劝谏晋太子申生出逃时提到“吴太伯”出奔之事[1],《史记•吴太伯世家》对商代末期太伯、仲雍出奔建立吴国之事的记载更是详尽[2]。后世学者多以之为据,认为位于今苏南地区的吴国为太伯、仲雍出奔后所建之吴国,沿袭不改。然近代以来,传统的太伯之吴“苏南说”颇受学者质疑,与之相关的吴、夨、虞关系问题也是众说纷纭,故而有必要对此问题加以澄清。

质疑传统太伯之吴“苏南说”的学者,往往抓住《史记•吴太伯世家》中太伯、仲雍“奔荆蛮” [3]的记载,试图通过破解“荆蛮”之意以求得太伯之吴的地望。其实,这无异于缘木求鱼。刘和惠先生认为:“荆蛮并不是一个族号,也不是一个族称。”“荆蛮是西周至春秋间中原人对居住于长江中、下游的人们——受封迁的楚、吴及某些部族的一个概称。”[4]此论十分允当。既然“荆蛮”是如此广大地域的泛称,要想搞清楚太伯所建吴国的具体地望,自然应当别寻他途。

夨、虞均不是太伯之吴

《穆天子传》卷二载穆天子语曰:“赤乌氏之先出自周宗,大王亶父之始作西土,封其元子吴太伯于东吴,诏以金刃之刑,贿用周室之璧。”[5]学者常以此段记载作为确定太伯之吴地望的依据,认为此所谓“东吴”之地当为太伯、仲雍所建之国。此种看法是正确的,但学者对“东吴”所指的具体地望有不同的理解。

蒙文通先生认为:“赤乌之吴,即《封禅书》之吴岳,《尔雅》之岳山也,实为岍山。太伯之奔,固在于此……”[6]今陕西陇县西南的确有一山名为吴山,又名“岍山”、“汧山”、“岳山”、“吴岳山”、“西镇山”。[7]蒙先生所说的“岳山”、“岍山”应该就是指今陕西陇县西南之吴山。然而陇县位于岐周(今陕西岐山、扶风一带)西部稍偏北方向,与《穆天子传》所言“东吴”应在岐周的东方显然不合。其次,今陕西陇县一带确有一个吴国存在,但并不是《穆天子传》所载之“东吴”亦即太伯所建之吴国,而是《散氏盘》铭文中的“夨”国,也就是《诗经•大雅•绵》“虞芮质厥成”之“虞”国。这种观点是由张筱衡先生在其《散盘考释》一文中首先提出的。

传乾隆初年陕西凤翔出土的西周晚期《散氏盘》铭文中有“夨王于豆新宫东廷”之语,张筱衡先生在《散盘考释》一文中说:“夨,吴之省文也。”“吴、娱、虞通用。”“吴山西周以为中岳……而秦文公之前,已有地名吴阳。地以山名,山以国名。山在今陇县西,绵亘县南,则古代吴国,必在山之附近,即今陇县一带是矣。”又说:“周之吴国有二:一为扬州会稽之吴,当成周之东南,亦谓之南吴,又谓之东吴(见《穆天子传》);一为冀州河东之吴,即《史记》所称中国之虞也。当成周之西北,亦谓之北吴(见《汉志》),又谓之西吴(见《齐语》及《春秋世族谱》)。汉以后学者,未能分别殷、周之吴。故韦解《齐语》,误以西吴为雍州之地。郦注渭水,误以雍州之吴山证《郑语》西有虞虢之虞。”指出盘铭之夨(吴)国即是《诗经•大雅•绵》“虞芮质厥成”之“虞”国,并引《汉书•地理志上》“右扶风”郡“汧”县班固自注认为:“芮水当以国名。芮邑在芮水流域,芮水出今陇县之小陇山,东流经今甘肃之华亭、崇信县入泾水;虞邑在汧水流域,汧水亦出今陇县之小陇山,东南流经今汧阳、宝鸡县入渭水。虞、在今陇县,芮、当在今华亭县,两邑境相毗连,故有争田之事。”还针对“唐以后学者多谓《诗》之虞、芮在河东”的观点进行了驳斥,说:“今考河东之虞、芮,姬姓之国,为西周所封。殷纣之时,河东安得有虞、芮二国?且据《尚书大传》: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质,二年伐邘,五年伐耆,六年伐崇。邘即盂,在今扶风县东境;耆、即逨,在今扶风县东南、武功县西南;崇、在今鄂县东,长安县西。是虞、芮质成之时,周人东出之路,尚为邘——盂、耆——逨和崇国诸强敌所隔绝。文王之力何能及于河东?虞、芮若在河东,又将从何路朝周?所以《诗》之虞,当在汉之汧县——今之陇县,亦即盘文之夨——吴。”[8]

 

 

散氏盘 器形及铭文

而刘启益先生通过整理分析夨国或与夨国有关有铭铜器,指出夨国大体在今陕西陇县、宝鸡一带,存在的时间应从商代末期到西周厉王时期;在同意张筱衡先生夨(吴)国即是《诗经•大雅•绵》“虞芮质厥成”之“虞”的基础上,认为1973年8月陕西省陇县曹家湾南坡第六号墓出土的夨中戈[9],亦即吴(虞)仲戈铭文中的“虞仲”为《史记•吴太伯世家》中太伯之弟仲雍的曾孙虞仲(见《周本纪》);又依据张筱衡先生以《水经·渭水注》“楚水又南流注于渭”、《元丰九域志》“凤翔府,虢,有楚山”之“楚”地在今陕西千阳县一带,认为太伯所奔之荆蛮在此地,周武王克商后封虞仲戈的主人虞仲到晋南建立了虞国。又据1954年在江苏省丹徒县烟墩山一个西周墓葬中出土的《宜侯夨簋》(《集成》04320)铭文认为,周康王时虞国的一代国君虞侯夨又被封于宜地成为宜侯,后来其子孙又建立了苏南吴国。[10]刘先生之论不免过去曲折离奇。

 

夨中戈  器形及铭文

宜侯夨簋  器形及铭文

卢连成、尹盛平二位先生经过对陕西陇县南坡和宝鸡县贾村、上官、灵陇西周居址和墓地的调查,并结合有关夨国有铭铜器,指出:“夨人在西周早期或更早时已经建国,夨国一直延续到西周晚期,和西周王朝相始终。”“夨早在西周初期已称王,王号一直延续到西周晚期。”“夨国比较确切的地望应在今陇县、千阳、宝鸡县贾村一带。汧水是流经古夨国境内最主要的一条河流。”并结合《散氏盘》铭文进一步推断:“夨国在汧水流域的今千阳、陇县、宝鸡县一带。而散居其东,在今宝鸡县、凤翔县汧、渭二水相会之地。井可能在散、夨之东北,而文献所记之西虢则应在今虢镇、阳平一带。”[11]王国维先生曾说散就是大散关之散,地点在今宝鸡县西南。[12]两者对“散”之地望的看法是一致的,这也可证卢、尹二位先生所推定夨国地望的可靠。

据刘启益先生和卢连成、尹盛平二位先生各自的研究可知,夨国的确在汧水流域的今千阳、陇县、宝鸡县一带,这与张筱衡先生所说在陇县的“虞芮质厥成”之“虞”的地望相合。然而古文字省写的一般为形符而不是声符,夨与吴、虞二字的发音既不相同也不相近,夨为吴、虞省写之说缺乏说服力。不过,早年柳诒征先生曾指出夨就是吴字。[13]宜侯夨簋出土后,对簋铭中的“虞”字的释读,唐兰先生曾说:“从夨虍声,应该是虞字的早期写法。”[14]李学勤先生认为:“‘虞’字从‘虍’从‘夨’,可理解为从‘吴’省声,是‘虞’字的异构,唐兰先生所释是精确的。”[15]董楚平先生也认为从“虍”从“夨”的“虞字可看作虞字省口,是现有金文中最早的虞字”。[16]叔夨方鼎出土后,李伯谦先生撰文进行研究,指出:“在上古,‘夨’字应有与‘吴’相近之音,所以‘虞’字的古体(虍夨)可以以‘夨’为声旁。”[17]李学勤先生在《叔虞方鼎试证》一文中指出“夨”是“虞”的本字。[18]冯时先生在《叔夨考》一文中,也认为“夨”应读“吴”音。[19]这样看来,“夨”读为“吴”或“虞”是完全可以的,在文字结构上是可靠的。既然夨、虞(吴)两国地点一致,在字形上又是可靠的,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确定地处汧水流域今千阳、陇县、宝鸡县一带的夨国就是“虞芮质厥成”之“虞”国。

叔夨鼎  器形及铭文

既然夨、吴、虞三字古音相近,后世称夨(虞)国为吴国也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此地处汧水流域今千阳、陇县、宝鸡县一带的夨(虞)国绝非姬姓太伯之吴。首先,夨国称王,并从西周初期一直延续到西周晚期,且与宗周(即镐京,大约位于今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道以北,沣河东岸)所在地紧邻,倘若其为周之同宗的姬姓太伯之吴,这是不可思议的。其次,夨国与周的关系疏远,不可能是姬姓国,这可以由文献对“文王断虞芮之质”之事的记载看出。《诗经·大雅·绵》云:“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毛传》曰:“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与谓:‘西伯仁人也,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入其境,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入其邑,男女异路,班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二国之君,感而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以履君子之庭。’乃相让以其所争田为间田而退。”《史记·周本纪》也载:“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焉,只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20]倘若夨国为太伯之吴,其作为周之同宗,与周的关系自然应该十分密切,应该十分了解周的情况,然而以上相关文献记载显示夨国与周的关系十分疏远。

与陕西陇县说不同,钱穆先生提出山西平陆说,以为太伯、仲雍所建吴国在今山西平陆一带。钱先生指出:“周人盖起于冀州,在大河之东。后稷之封邰,公刘之居豳,皆今晋地。及太王避狄居岐山,始渡河而西,然亦在秦之东境,渭洛下流,自朝邑西至于富平。及于王季、文王廓疆土而南下,则达毕、程、丰、镐,乃至于谷、洛而止。”[21]又解《左传》僖公五年所载宫之奇劝谏虞公之语“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云:“不从者,谓太王之自邠迁岐,逾河西行,而二人未之从也。”并结合《穆天子传》所谓“大王亶父之始作西土,封其元子吴太伯于东吴”认为“河东之虞,即为太伯、仲雍之国。疑古籍自有称太伯虞仲采药衡山而之荆蛮者,衡山即指河东大阳之虞山、虞阪而言。此山既自蒲阪以迄大阳,统得薄山之称,亦均可有衡山之号也。”[22]然而,钱先生所说“河东之虞”,学者一般认为就是《史记·吴太伯世家》所载周武王克商后“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虚”所建之北虞,也即“假虞灭虢”之虞。钱先生虽提出异说,然而并没有提出可信的依据。

不过,钱先生的晋南虞国说得到了童书业先生的赞同。童先生认为太伯之吴在河东,为晋南虞国,并且指出苏南吴国是晋南虞国的支族,大概是由汾水流域迁至汉水流域“荆蛮”之地,而后因受楚的压迫迁至东南建立国家。[23]杨宽先生也认为太伯之吴为晋南虞国,苏南吴国是其分支,但认为苏南吴国是周康王时分封的,《宜侯夨簋》铭文中之虞侯夨应是苏南吴国的始祖,与童氏的看法不尽相同。[24]且不说童、杨二氏误从钱氏以晋南虞国为太伯、仲雍所建,他们以苏南吴国为晋南虞国分支的看法也是有待商榷的。

首先,虞国明确见载于《左传》桓公十一年、僖公五年和《史记·吴太伯世家》,位于今山西南部平陆一带,为周武王克商之后封吴君周章弟虞仲建立的国家,是苏南吴国的分支,鲁僖公五年(前655年)冬灭于晋,姬姓。[25]1979年山西省文物商店收进一件西周中期铜方壶,铭文为:“唯王二月初吉壬戌,虞侯政作宝壶,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26]虞侯政壶在山西出土,当属此姬姓虞国。传世品中有西周晚期虞司寇伯吹壶一对,铭文为:“虞司寇伯吹作宝壶,用享用孝,用祈眉寿,子子孙孙,永宝用之。”这对青铜壶也当为晋南虞国的器物。

图像_12379拓本_12379

虞侯政壶  器形及铭文

拓本_12382

3

拓本_1238224

虞司寇伯吹壶(两件)  对口铭

其次,关于苏南吴国的来源,童先生的迁徙之说只是一种推测,并无确证;杨先生的分封说也充满疑窦。且不说《宜侯夨簋》铭文中的释“虞”、释“虔”、释“虎”之争,即便宜侯夨受封于宜地之前为虞侯夨,那么受封之后所建立的宜国后来又为何被称为吴国?这是一个目前不能给出合理解释的问题。我们认为宜侯夨簋与吴国并无关系。

综合分析诸位学者的研究结果来看,《穆天子传》之“东吴”亦即太伯之吴,既不可能是位于今陕西汧水流域的千阳、陇县、宝鸡县一带的夨(虞)国,也不可能是位于今山西平陆一带的虞国。那么,太伯之吴只能是位于今苏南地区的吴国了。

太伯之吴在苏南

我们也可以从文献和考古资料中找到可证太伯之吴在苏南的线索。《吴越春秋·吴太伯传》载:“(太伯、仲雍)二人托名采药于衡山”,元徐天祜注“南岳。”[27]《左传》也有“衡山”,《左传》襄公三年载:“三年春,楚子重伐吴,为简之师,克鸠兹,至于衡山。”杜注:“鸠兹,吴邑,在丹阳芜湖县东,今皋夷也。衡山,在吴兴乌程县南。”[28]清代学者均认为衡山应是清太平府当涂县东北六十里之横山。 [29]此“横山”位于今江苏南京江宁区、安徽当涂交界处。“衡”、“横”相通,衡山应即横山。如此,今江苏南京江宁区、安徽当涂交界处的横山一带应即是太伯、仲雍出奔所达之地。元徐天祜注以“衡山”为今湖南南岳衡山,误。《楚辞·天问》云:“吴获迄古,南岳是止,孰期去斯?得两男子。”[30]清人鲍鼎以此“南岳”为“载于《尔雅》,在湘、沅之间”的“南岳衡山”,“两男子”为太伯、仲雍,进而认为太伯初国于南岳衡山,陈槃先生以之为非,说“《天问》作者惟知衡山为南岳,故不曰衡山而云南岳。实则此衡山乃吴、越间之横山,秦汉间人尚能辨之”[31]。如此,《天问》之“南岳”应是指吴、越间之衡山(横山)亦即今江苏南京江宁区、安徽当涂交界处的横山,并非今湖南衡山。

关于苏南吴国就是太伯、仲雍所建的看法,也可以得到考古资料的支持。土墩墓被认为是吴人的墓葬,其“分布范围东至上海金山,西至皖南屯溪,北至江北的仪征、六合,南至苏浙交界的太湖沿线,而以宁镇地区分布最为密集,据遥感调查,今镇江地区就发现了3134座土墩墓,太湖以东和南京以西就零星稀疏了,既不典型,时代也晚。”“宁镇地区的土墩墓最早见于西周初期,盛行于西周中后期和春秋,战国以后逐渐被具有楚文化特点的竖穴土坑墓所取代。”[32]吴人墓葬(土墩墓)在宁镇地区密集分布且从西周初期延续到春秋战国之交,这说明宁镇地区从吴开始立国到灭亡一直都是其腹心地带。

不仅如此,今江苏南京江宁区、安徽当涂县交界处的横山一带还是宁镇地区大型土墩墓分布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多年来考古工作者在这一地区多次发现商周时期的重要遗存。1950年征集到江宁区陶吴、横溪一带出土的一件商代青铜三羊罍;1957年陶吴出土一件西周青铜鼎;1960年陶吴发现一件西周晚期青铜鬲,可能是1960年1月南京市文管会接受的一批在陶吴人民公社出土的周代铜器中的那件鬲;后来横溪出土一件西周大型云纹兽面青铜铙;2008年南京市博物馆在江宁区横溪街道陶吴社区清理一座春秋中晚期的大型土墩墓,墓主应是具有较高地位的贵族。[33]这一系列考古发现为我们证实太伯立国苏南提供了重要证据。

综合考古及文献资料来看,太伯、仲雍应该是先到达今江苏南京江宁区、安徽当涂县交界处的横山一带,在此站稳脚跟,接着他们的继承者就开始向镇江方向进发,在长江以南的苏南地区大力开拓,建立了基地,开创了以后以宁镇地区为基地向江南、江北以及淮河流域开疆拓土的格局。既然考古资料所反映的史迹与传世文献所载商代末期太伯、仲雍出奔到今苏南宁镇地区立国相符合,那么太伯所建吴国历史的开篇应该是从宁镇地区开始的。

苏南吴国为太伯之吴

苏南吴国的风俗习惯和族姓也为证其是太伯之吴提供了依据。从风俗习惯上来看,苏南吴国应为太伯之吴。《左传》哀公七年载子贡谓吴太宰伯嚭语:“大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赢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据此可知,太伯、仲雍出奔所达之地当应有“断发文身,赢以为饰”的习俗。在《史记》、《吴越春秋》的相关记载中,也一再提到太伯出奔之地有“断发文身”的习俗。《史记•吴太伯世家》载:“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34]裴骃《集解》引应劭曰:“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吴越春秋•吴太伯传》载:“古公病,二人托名采药于衡山。遂之荆蛮,断发文身,为夷狄之服,示不可用。”[35]而据文献记载,苏南吴国土著正好有“断发文身”的习俗。[36]因此,以苏南吴国为太伯、仲雍出奔所建之吴国,从风俗习惯上来看是合适的。

更重要的是,苏南吴国的族姓也为我们论证苏南吴国为太伯之吴提供了有力证据。传世文献中能全面反映苏南吴国族姓的材料,为我们论证苏南吴国为姬姓提供了多方面依据。首先,吴人以姬姓诸侯自居。《左传》哀公元年载伍子胥劝谏吴王夫差的话:“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蛮夷,而长寇仇,以是求伯,必不行矣。”杜注:“姬,吴姓。”[37]此处的“姬”应指代吴国,意为吴是姬姓。

周王室以吴国为姬姓诸侯。《国语·吴语》载,黄池之会后,吴王夫差使王孙苟告劳于周,周天子称吴王夫差为“伯父”。[38]按周礼,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伯父,异姓诸侯舅父。如此,则周王室以吴为同姓诸侯,吴为姬姓可知。

鲁人以吴为姬姓。《左传》襄公十二年载:“秋,吴子寿梦卒,临于周庙,礼也。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是故鲁为诸姬,临于周庙。为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39]按照周礼,诸侯之丧,同姓临于宗庙。吴王寿梦去世,既然鲁襄公临于周庙,这就说明吴与鲁同为姬姓,并且得到鲁国的承认。无独有偶,《左传》哀公十二年的记载也证明了这一点儿。《左传》哀公十二年载:“夏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死不赴,故不称夫人。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孔子与吊,适季氏。季氏不絻,放绖而拜。”[40]鲁昭公夫人孟子不书姓,且其丧礼均不按礼制而行,是由于鲁、吴同为姬姓,鲁昭公娶于吴违背了周代“同姓不婚”的礼制。关于这一点儿,《论语·述而》也有记载:“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从孔子、陈司败、巫马期三人的对话内容来看,他们都认为鲁昭公取于吴是违背了当时“同姓不婚”的礼制,巫马期更是指明鲁、吴“同姓”,吴为姬姓明矣。

不但鲁人认为吴为姬姓,楚人也如此。《左传》昭公三十年载楚国令尹子西谏楚昭王语:“吴,周之胄裔也,而弃在海滨,不与姬通。今而始大,比于诸华。光又甚文,将自同于先王。”杜预注:“先王谓大王、王季,亦自西戎,始比诸华。”[41]吴为姬周之胄裔,自然为姬姓。既然此语出自楚国君臣对话之中,吴为姬姓是为楚国认可的。

与鲁人、楚人一样,晋人也以吴为姬姓。《左传》哀公十三年载,黄池之会,盟,吴、晋争先,吴人曰:“于周室,我为长。”杜注:“吴为太伯后,故为长。”[42]太伯为古公亶父长子,故而吴于周室为长,自然为姬姓。这条不仅证明吴为姬姓,而且可以证明苏南吴国肇始于太伯。

在传世文献中不仅苏南吴国以姬姓自居,周王室以及鲁、楚、晋等同姓或异姓诸侯也认为苏南吴国为姬姓。不仅如此,金文资料也可证苏南吴国为姬姓。1955年寿县蔡侯墓中出土有两件吴王光鉴(《集成》10298、10299),同铭,铭文为:

唯王五月,既字迫期,吉日初庚,吴王光择其吉金,玄,以作叔姬寺吁宗彝荐鉴,用享用孝,眉寿无疆,往已叔姬,虔敬乃后,子孙勿忘。

 

 

 

 

吴王光鉴(两件)  器形及铭文

同出的吴王光钟,一件铭文模糊(《集成》00223),经辨识,为:

余严天之命,入城不赓,侍春稔岁,吉日初庚,吴王光之穆赠舒金,青铝尃皇,以作寺(吁)……其……维……光,沽沽□□□□叔姬虔(敬)命勿忘。

吴王光钟  器形及铭文

另有四十七块有铭的残铜片(《集成》00224),经过郭若愚、曾宪通二位先生连缀[43],铭文大致可读为:

余严天之命,入城不赓。侍春稔岁,吉日初庚,吴王光穆赠辟舒金,青铝尃皇,以作寺吁龢钟。振鸣且,其音穆穆,阑阑和钟,鸣扬条虡,既孜且青,艺兹且紫;维辟春,莘英有庆。敬夙尔光,湖湖漾漾。往已叔姬,虔敬命勿忘。

根据第一件钟铭中的残存部分推测,这两件钟应该同铭。

吴王光鉴及钟铭文中均有“叔姬”之称,这正与《礼记·丧服小记》所谓“妇女书姓与伯仲”之语相合,“叔姬”应该是吴王光的姐妹或女儿。可据此推知,吴国为姬姓。

综合传世文献及金文资料来看,苏南吴国王室为姬姓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与太伯之吴为姬姓相符。或以为苏南吴国与越国一样,是当地土著——越人建立的国家,指出“吴为周后”说“是从夫差的时代散布出来的”,是为当时吴国称霸中原所做的舆论准备,因为“到了吴王夫差时代,南服越,北伐齐,‘会诸侯于黄池,欲霸中国以全周室’。”[44]现在看来并非如此,因为《簋》铭文可以证明至迟在西周中期吴国就是姬姓了。即便吴国王室为政治目的而改换门庭,那也应该最迟在西周中期之前。然而在西周中期之前,西周王室的宗法制度是相当严格的,是不大可能允许一个偏远小国使用王室的姓氏。从这一点儿来看,“土著说”是没有道理的。总之,苏南吴国为姬姓可作其为太伯之吴的证据之一。

结语

太伯之吴既不是位于今陕西汧水流域的千阳、陇县、宝鸡县一带的夨国,也不可能是位于今山西平陆一带的虞国,而是位于今苏南地区的吴国。位于今陕西汧水流域的千阳、陇县、宝鸡县一带的夨国就是《诗经•大雅•绵》“虞芮质厥成”之“虞”国,约在西周末年灭亡。至于位于今山西南部平陆一带的虞国,为周武王克商之后封吴君周章弟建立的国家,是苏南吴国的分支,鲁僖公五年(前655年)冬灭于晋。可见,夨、虞、吴三国迥然不同。夨、虞、吴三国只是由于国名古音相近,才均被后世称为吴国而导致混淆。值得注意的是,三国国名的金文字形也是不同的。至于三国后世依次被称为西吴、北吴和东吴,只不过是加方位定语以示区别罢了。

 

 



[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58-259页;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修订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63页。

[2]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445页;赵晔撰,徐天祜音注:《吴越春秋》,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

[3]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445页。

[4]刘和惠:《荆蛮考》,文物编辑委员会编:《文物集刊》(3),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第284-205页。

[5]王贻梁,陈建敏:《穆天子传汇校集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版,第118页。

[6]蒙文通:《周秦少数民族研究》,龙门联合书局1958年版,第25-26页。

[7]中国历史大辞典(历史地理卷)编纂委员会:《中国历史大辞典·历史地理》,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410页。

[8]张筱衡:《散盘考释》(下),《人文杂志》,1958年第4期,第81页。

[9]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等:《陕西出土商周青铜器》(三),文物出版社1980版,图版第148-153页。

[10]刘启益:《周夨国铜器的新发现与有关历史地理问题》,《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2期。

[11]卢连成、尹盛平:《古夨国遗址、墓地调查记》,《文物》,1982年第2期。

[12]王国维:《散氏盘跋》,《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886-888页。

[13]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0年版,第3213页。

[14]唐兰:《宜侯夨簋考释》,《考古学报》,1956年第2期。

[15]李学勤:《宜侯夨簋与吴国》,《文物》,1985年第7期。

[16]董楚平:《吴越徐舒金文集释》,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1页。

[17]李伯谦:《叔夨方鼎銘文考释》,《文物》,2001年8期,第39-42页。

[18]李学勤:《叔虞方鼎试证》,上海博物馆编:《晋侯墓地出土青铜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书画出版社2002年版,第249-251页。

[19]冯时:《叔夨考》,上海博物馆编:《晋侯墓地出土青铜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书画出版社2002年版,第258-265页。

[20]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17页。

[21]钱穆:《周初地理考》,《古史地理论丛》,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7-8页。

[22]钱穆:《古三苗疆域考》,《古史地理论丛》,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91页。

[23]童书业:《释"攻吴"与"禺邗"》,《中国古代地理考证论文集》,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36-237页。

[24]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2-63页。

[2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311页;司马迁:《史记》,第1446页。

[26]曾广亮:《山西省文物商店收进春秋虞侯壶》,《文物》,1980年7期,第46页。

[27]赵晔撰、徐天祜音注:《吴越春秋》,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

[28]左丘明传、杜预注、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23页。

[29]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卷十一“吴”国“衡山”条;江永:《春秋地理考实》卷二“襄公”下“衡山”条;顾栋高:《春秋大事表》,第649页;钱大昕:《廿二史考异》,第51页。

[30]朱熹撰、蒋立甫点校:《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61页。

[31]陈槃:《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撰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11页。

[32]叶文宪:《吴越两国的冲突、吴越文化的交融与吴人越人的归宿》,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编:《东方考古》(6),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72-288页。

[33]《南京发现周代铜器》,《考古》,1960年第6期;王光明、许长生:《南京江宁陶吴春秋时期大型土墩墓发掘简报》,《东南文化》,2011年第3期,第33-47页。

[34]司马迁:《史记》,第1445页。

[35]赵晔撰、徐天祜音注:《吴越春秋》,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

[36]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662页。

[37]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606页。

[38]徐元诰:《国语集解》(修订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53-554页。

[39]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996页。

[40]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670-1671页。

[4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506页。

[4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677页。

[43]郭若愚:《从有关蔡侯的若干资料论寿县蔡侯墓蔡器的年代》,《上海博物馆集刊(2)——建馆三十周年特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75-88页;曾宪通:《吴王光编钟铭文的再探讨》,饶宗颐主编:《华学》(5),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2-129页。

[44]陈桥驿."越为禹后说"溯源[J].浙江学刊,1985(3):96-100.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9月1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9月11日。



点击下载附件:1234张志鹏:太伯立国苏南考

,,
分享到:
学者评论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46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