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登鐸銘文小考
(首發)
謝雨田
2009年10月,襄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襄陽沈崗墓地東南部發掘了1座春秋中期的楚墓(M1022),共出銅器616件,其中禮器9件,樂器句鑃1件,兵器7件,車馬器596件,工具1件、雜器2件。禮器包括2鼎、2簠、2缶、1盞、1盤、1匜[1]。上述器物中,銅鼎(M1022:1)及句鑃(M1022:29)兩件器物鑄有銘文,整理者發表了這兩件銅器銘文的摹本並作了釋文。下面我們就準備在整理者意見的基礎上,簡單談談我們關於所謂句鑃銘文的一些釋讀意見。爲了討論的方便,下面我們先按照自己的理解寫出該句鑃銘文的釋文:
隹(唯)正月初吉庚午,□子(登)自乍(作)龢(鐸),中(終)雗(翰)(且)陽(揚),元鸣孔鍠(皇),(以)征(以)行,尃(敷)(聞)四方,子=(子子)孙=(孫孫),永保(寶)是尚(常)。
“龢”後面一字是這件樂器即整理者所謂句鑃的自名,它原作“”(以下用“△”來表示),整理者釋作“鑃”,因此把這件樂器稱作句鑃。青銅樂器中,自名爲“鑃”者,見於其次句鑃(《集成》00421)、其次句鑃(《集成》00422)、姑虡同之子句鑃(《集成》00424)、配兒句鑃(《集成》00426、00427)等。前三器中的“鑃”字,字形非常清晰,分別作“”、“”、“”,這些字形皆作左右結構。“△”乃上下結構,如果整理者的摹寫不誤的話,“△”字“金”形上的部分絕非“翟”形,“△”應非“鑃”字。
“△”字“金”形上的部分作“”,比較“”(師酉簋,《集成》04289)、“”(鐘,《集成》00247)、“”(晉侯蘇鐘,《新收》[2]883)、“”(遣小子簋,《集成》03848)、“”(史盨,《集成》04366)、“”(伯鼎,《銘圖》[3]02357)等形,可知它顯然是“”形,“△”字應隸作“”。“”聲字與“睪”聲字關係密切,如傳抄古文中,“蘀”字古文作“”、“𥷐”字古文作“𣔵”、“澤”字古文作“”[4],據此,我們認爲“△”字應分析爲從金、聲,即“鐸”字異體。《說文》:“鐸,大鈴也。《軍法》:‘五人爲伍,五伍爲兩,司馬執鐸。’”之前的青銅樂器中,自名爲“鐸”者,見於子白鐸(《新收》393)、鄢郢率鐸(《集成》00419)、外卒鐸(《集成》00420)。子白鐸器形以及大小皆與整理者所謂勾鑃相近,亦可證我們把自名用字“△”釋作“鐸”非常合適。根據我們的考釋意見,所謂勾鑃應改名爲登鐸。之前發表的鐸銘,一般都比較簡單,登鐸銘文是目前發表的鐸銘中銘文最長者。M1022是一座春秋中期中段的墓[5],如果我們關於“△”字的考釋意見正確,那麼登鐸將是目前已經發表的金文資料中最早一例自銘爲鐸的樂器。
中讀爲終,讀爲且,樂器銘文中多見,不贅舉。“雗”,讀爲“翰”,亦見於徐王子旃鐘(《集成》00182)、許子𠂤鎛(《集成》00153、00153)。“終翰且揚”與“元鸣孔皇”皆是樂器銘文中的習語,見於徐王子旃鐘、許子𠂤鎛、王孫遺者鐘(《集成》00261)、王孫誥鐘(《新收》418-443)、沇兒鐘(《集成》00203)、褱兒鎛(《銘圖》15805)等。
“以征以行”,銘文中多見,如見於叔夜鼎(《集成》02646)、伯子父盨甲(《集成》04442)、孝子平壺(《新收》1088)等[6]。與之意義相同的“用征用行”,銘文中亦習見,如見於庚兒鼎(《集成》02716)、叔原父甗(《集成》00947)、喪史鈚(《集成》09982)、叔邦父簠(《集成》04580)等。相近的說法還有“用征以迮”(筥太史申鼎,《集成》02732)、“用征行”(侯母壺,《集成》09657)、曾伯文,《集成》09961)等。“以征以行”是講“鐸”的用途。《周禮•天官•小宰》:“徇以木鐸。”鄭玄注:“古者將有新令,必奮木鐸以警眾,使明聽也。木鐸,木舌也。文事奮木鐸,武事奮金鐸。”《周禮•夏官•大司馬》:“鼓人皆三鼓,司馬振鐸,群吏作旗,車徒皆作。”鄭玄注:“司馬,兩司馬也。振鐸以作眾。作,起也。”中山王鼎(《集成》02840):“奮桴振鐸,闢啟封疆”。“鐸”是一種軍用樂器,这與描述登鐸用途的“以征以行”一句正相合;此外,據整理者介紹,登鐸在墓中是壓於戈、鈹等兵器之下,這些皆可證我們把“△”釋作軍用樂器“鐸”是非常合適的。“鐸”與“鑃”形制雖相似,但兩者在用途、大小等方面有別。研究者根據其次句鑃“以享以孝,用祈萬壽”、姑虡同之子句鑃“以樂賓客,及我父兄”以及配兒句鑃(《集成》00426、00427)“以宴賓客,以樂我諸父”這些言及句鑃用途的句子,認爲句鑃是祭祀或宴享時所用的樂器[7],可信。而登鐸銘文言“以征以行”,與帶自名的鑃所言及的功效不同,亦可見“△”宜釋作“鐸”而不宜釋作“鑃”。由於“鑃”、“鐸”兩者的用途不同,所以它們的大小也不一樣。前者由於用於祭祀或宴享,一般比較大,後者是一種軍用樂器,且常常言“振鐸”,因此一般比較小。
“聞”前一字,原作“”,整理者釋作“叀(惠)”。“惠”字,樂器銘文中數見,沇兒鐘作“ ”、王孫遺者鐘作“”、王孫誥鐘(《新收》421)作“”,“”字與之不類,應非“叀(惠)”字。它的上部略向左偏,且下部似又,與王孫遺者鐘“”、克鐘(《集成》00205)“”,克鐘(《集成》00207)“ ”、秦公鎛(《集成》00270)“” 、柞伯鼎(《文物》2006年5期68頁圖1)“ ”等“尃”字寫法相近,如果“”字摹寫不誤的話,它可釋作“尃”。“尃”讀爲“敷”,“敷聞”,銘文中首見,古書中見於《尚書•文侯之命》“昭升于上,敷聞在下”等,“敷聞”或作“傅聞”(見《後漢書》卷四十二),與“布聞”義近。
樂器銘文中,“聞”字見於仲子平鐘(《集成》00172-00180)“肅肅雍雍,聞于夏東”,者減鐘(《集成》00193-00198)“龢龢倉倉(鏘鏘),其登(升)于上下,聞于四旁(方),子子孫孫,永保(寶)是尚(常)”,其中後者的文例與登鐸的文例非常接近。不過需要指出的是,仲子平鐘、者減鐘的“聞”字是作動詞,而登鐸的“聞”是作名詞,指鐸所發之聲,作“敷”的賓語。“敷聞四方”即“敷聞于四方”,因爲該銘文押陽部韻主要以四字爲主,故“聞”後省略“于”字。登鐸描述鐸的聲音傳佈時,不作“聞于四方”而作“敷聞四方”,我們認爲一個很大的原因可能是因爲在“終翰且揚,元鸣孔皇”與“敷聞四方”之間插入了“以征以行”一句。“以征以行”即登用該鐸征行之意,兩以字的主語是登,賓語則是鐸本省。如果“以征以行”下一句作“聞于四方”,那麼“聞”的主語是鐸聲,這樣在幾句主語都是鐸聲的句子之間插入一句主語是登的“以征以行”會顯得很不協調。而寫作“敷聞四方”的話,“敷”的主語是器主“登”,而賓語是鐸聲,這樣就與“以征以行”一句的主語保持一致,文氣通暢。“敷聞四方”指傳佈鐸聲於四方,語意雙關指傳佈政教於四方。
[1]襄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襄陽沈崗墓地M1022發掘簡報》,《文物》2013年7期第4—19頁。
[2]鍾柏生、陳昭容、黃銘崇、袁國華編:《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藝文印書館,2006年4月。
[3]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9月。
[4]李春桃:《傳抄古文綜合研究》下編,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吳振武教授,2012年4月,第589頁。金文中習見的“豐豐”之“”,曹錦炎先生讀爲“繹繹”(《釋兔》),《古文字研究》第20輯,中華書局,1999年,第190頁),王寧先生讀爲“澤澤”,認爲“澤澤”同“斁斁”(《釋甲骨文中的“斁”》,武漢大學簡帛網, 2011年12月1日),這些說法現在看來,應該是可信的。
[5]襄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襄陽沈崗墓地M1022發掘簡報》,《文物》2013年7期第18頁。
[6]鄭義伯(《集成》9973)作“以行以征”,參看謝明文:《鄭義伯銘文補釋》,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十九屆年會論文,復旦大學,2012年10月。
[7]朱鳳瀚:《中國青銅器綜論》(上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12月,第377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9月12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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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子子)孙=(孫孫),永保(寶)是尚(常)。
很明显中间的逗号不必加。铭文通篇押韵(鱼铎阳),所以自名可以肯定非“鑃”字,而只能是释读为“铎”。
在此我們順便談一下金文中同是軍用樂器的“鉦”的自名。徐尹鉦(《集成》00425)“正月初吉,日在庚,徐尹者故自作征城”,冉鉦(《集成》00428)“唯正月初吉丁亥,余□□之孫冉擇其吉金,自作鉦鋮”,有不少研究者把“征城”、“鉦鋮”看作自名,认爲“征/鉦”、“城/鋮”合音即是“钲”[1],此說影響很大,以致有研究者用“鉦鋮”來稱呼鉦類器(如《銘圖》15986),我们认爲这些意見是很可疑的。
“鉦”是一種軍用樂器,《詩經•小雅•采芑》:“钲人伐鼓。”毛傳:“伐,擊也。鉦以靜之,鼓以動之。” 成從丁聲,定從正聲,晉系文字中“定”亦可從“丁”聲作“”類形,亦可加注“丁”聲作“”類形[2],可見“成”、“正”音近。我們認爲徐尹鉦、冉鉦的自名應分別是“城”、“鋮”,皆讀爲“鉦”[3],而其前的“征”、“鉦”聯繫同是軍用樂器的登鐸言“以征以行”以及伯子父盨(《集成》04443)“伯子父作其征盨”來看,它們宜看作自名修飾語,徐尹鉦之“征”亦是“征行”之“征”,冉鉦“鋮”前之“鉦”當讀作“征行”之“征”[4],它從金很有可能是受了其後“鋮”字的類化。
[1]容庚、張維持:《殷周青銅器通論》,科學出版社,1984年10月,第72頁。朱鳳瀚:《中國青銅器綜論》(上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12月,第375頁。
[2]參看湯志彪:《三晉文字編》,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馮勝君教授,2009年,第461-462頁。
[3]“鋮”也可能本是“鉦”字異體。
[4]西簋(《集成》03710)器形似盆,《銘圖》06257就稱之爲“西盆”,據上鄀公之孫盆(《銘圖》06273)“自鑄其飤盆,以征以行”之語來看,西盆“鉦”之“鉦”亦可能當讀作“征行”之“征”。鉦又名丁寧,研究者或認爲“丁寧”合音即是“鉦”,但恐怕不能以之來比附“鉦鋮”。
an>,釋文是否少了“擇其吉金”之類的話?
該簡報中編號爲M1022:1的有銘銅鼎,其中人名作“(下文用A代替)余”,A《簡報》釋爲“諆”,似難信從。《孔子詩論》簡8有字,用為“讒”;A似與之爲同字,則A亦可釋爲“讒”。
從取義看,“讒余”似不適合作爲人名。“讒余”讀爲什麼詞待考。
釋文是少了“擇其吉金”。
銅鼎銘文“X子Y余”,X似为御字?Y若释“讒”可信的话,或可读为“崇余”。
黃兄所言人名“A余”之A,左部為“言”,右部當為楚文字中用為“瑟”之字,作聲旁。該字整體有些傾斜,所以看起來有點走樣。
“尃
“敷聞”,銘文中首見,古書中見於《尚書•文侯之命》“昭升于上,敷聞在下”等,“敷聞”或作“傅聞”(見《後漢書》卷四十二),與“布聞”義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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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一個楚竹書的例證:《孔子見季桓子》簡3「上不辠〈―親〉(仁),而{尃}(敷、布)(聞)亓(其)(詞/辭)於(逸)人(乎)?」其中{尃}是衍文。「」即「敷聞」。「敷聞」、「布聞」即敷陳、布陳而使人聽聞。見陳劍先生:〈《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重編新釋〉,復旦網,2008.03.22。 ,黃先生以為A从二虫,應該是對的,可以參看“女/虫虫”字:
不同的是,以上例子為齊文字,詳見施謝捷先生《古璽彙考》P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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