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使用IE9以上版本或非IE内核的浏览器。IE浏览器请取消兼容性设置,非IE内核浏览器也无需使用兼容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学者文库详细文章 背景色:
字体大小:放大 缩小 原始字体
蔣偉男:古璽文字札記三則
在 2013/9/17 22:27:23 发布

 

古玺文字札记三则

(首发)

 

蒋伟男

安徽大学文学院

 

《古玺汇编》5690揭如下一枚燕国朱文玺,印文三字,作:

 

原书释为“长生□”,左侧一字未释,以下以A代替。汤志彪先生认为A上部为“石”,下部为二虫,并将A隶定为“䖨”。[1]

按:汤先生释A上部为“石”是正确的,但认为下部从二“虫”则值得商榷。我们认为A下部所从的是两个“奂”。关于燕国文字中奂及从奂之字多见,徐在国师曾撰文加以系统梳理,逐一考证,兹从吾师之文中择举几例[2]

a《集成》11223《集成》11225《集成》11272《玺汇》0729

B图录4·211·2《古玺汇考》76《玺汇》1650《玺汇》5562

a为奂,b为从口奂声之字,可隶定为“唤”。A下部的形体与上举“奂”字比较起来只是中间的笔画稍直一点,但仍当为一字。所以从单复无别角度来看,A可以分析为从石奂声,为“苑”之异体。从“奂”之字(如上举b)可通“苑”,徐师已有详细的论证,不需赘言。[3]玺印中“长生”复姓数见(《玺汇》39493956、《玺汇》5592),所以上揭玺印“长生苑”可能为姓名私玺。

但是我们认为该玺也有可能是苑官之玺。程燕老师曾考释出楚玺中“苑玺”(《玺汇》3058),并认为苑官执掌苑囿。[4]徐师同意程老师的观点,并认为上举b与《玺汇》0729亦为燕国苑官之用玺。“长生”可能为苑名,只是并非以地名为名,而是以吉语为之。[5]古玺中有“长生”吉语玺(《玺汇》44044408),“长生”一语也习见于典籍,有天长地久、永久存在之意。《老子》: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庄子·在宥》:无劳女形,无摇女精,乃可以长生。”《吕氏春秋·重己》:“世之人主贵人,无贤不肖,莫不欲长生久视,而日逆其生,欲之何益?凡生之长也,顺之也;使生不顺者,欲也。”唐代有皇家园林“长生殿”,其得名就取长久之意,若上述玺印中“长生”确为苑囿之名的话,其含义当与之相同。

《玺汇》1332录如下一枚阴文私玺:

原书隶定为“臧□”,左边一字未释。或以为左边部分为二字,隶为“冬古”,读为“终古”。[6]

按:“”当为一字,其下部为“古”,上部可能是从“虍”,当隶定为“”。《玺汇》0208(图1)中左边“”字,吴振武先生隶定为“”,认为是“虞”字异体。[7]《山东新出土古玺印》171(图2)左边一字作“”,徐在国师认为该字上部亦从“虍”,隶定为“”,是“垆”字异体。[8]上部所从“虍”与“”上部形体相似,只是将两横省为一横,但都是“虍”一般形态的讹变。[9]“虍”为晓母鱼部字,“古”为见母鱼部字,二字音近。如此,“”当为双声符字,疑即“吾”字之异体。古文字中常以从鱼从虍之字为“吾”,其例甚多,无需赘举。“古”、“鱼”同为鱼部字,可音近互换。所以玺文可以释为“臧吾”,为私名。

 (图1             (图2

 

 

《玺汇》2239揭如下一方阴文玺印:

原书首字未释。陈光田先生在《战国玺印分域研究》一书中将此玺定为齐系古玺,并考释说:“玺文第一字当隶作‘’,释为吾。古代有吾氏,齿为人名。吾氏,《通志·氏族略·以国为氏》云:‘夏之诸侯昆吾之后也。’”。[10]

按:陈先生定此玺为齐玺完全正确,此玺文字带有明显的齐系风格。但对首字的隶定和解释,我们稍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首字可分析为从邑“”声,“”即“”字,楚简中常见,多用为“吾”。黄德宽老师认为“”下部所从的“”,是由古文字中“虎”所从的“人”讹变而来。[11]所以,“”可隶作“”,疑即“郚”字。《说文》:“郚,东海县。故纪侯之邑也。”《左传·庄公元年》:“齐师迁纪、郱、鄑、郚。”注曰:“郚在朱虚县东南。”郚本为纪国之地,齐灭纪后属齐。《左传·文公七年》:“春,公伐邾。三月甲戌取须句,遂城郚”注曰:“郚,鲁邑。”《氏族典》卷一百:“郚音吾。鲁邑。”是春秋时齐鲁两国均有郚邑。《姓觽·七虞》引《姓考》曰:“郚,春秋纪侯邑名。后因氏。”郚之地在齐鲁,上举玺印风格亦属齐系,二者可相互印证。如此,玺文当释为“郚齿信玺”,属于以邑为氏之例。

 

 

 



[1] 汤志彪:《战国玺印文字考释(十二则)》,《中国文字研究》第十七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5253页。

[2] 徐在国:《燕国文字中的“奂”及从“奂”之字》,《中国文字研究》第十七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235页。

[3] 同上。

[4] 程燕:《“苑玺”考》,《考古与文物》2012年第2期,106108页。

[5] 以地名为苑名,徐师在其文中以有论述。如《玺汇》5562“中阳都奂(苑)王勹”,《玺汇》1650“左奂(苑)”,《古玺汇考》76“易都奂(苑)”。

[6] 魏宜辉、申宪:《古文字考释(十则)》,《东南文化》1999年第3期,第100页。

[7] 吴振武:《战国玺印中的“虞”和“衡鹿”》,江汉考古,1991年第3期,第8587页。

[8] 徐在国:《山东新出土古玺印考释(九则)》,《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字研究丛书——徐在国卷》,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546页。

[9] 汤余惠主编:《战国文字编》,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12-316页。

[10] 陈光田:《战国玺印分域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09年,第66页。

[11] 黄德宽:《曾姬无恤壶铭文新释》,《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三辑,北京:中华书局·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2107页。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9月16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9月17日。



点击下载附件:1239蒋伟男:古玺文字札记三则


分享到:
学者评论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44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