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康宝
(首发)
杨怀源 孙银琼
西南大学文学院;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1978年1月陕西宝鸡县阳平公社杨家沟太公庙出土春秋早期铜器秦公钟5件,秦公镈3件,从铭文来看,甲乙二钟连缀成文(《商周》15565、15566),丙丁戊三钟合成一篇(《商周》15567-15569),本应另有一钟,与丙丁戊三钟组合成一篇,但已散佚;镈铭单独成篇(《商周》15824-15826),钟、镈铭文相同,实为五篇相同铭文,每篇各135字。其铭末句云:“(秦)公(其)畯(紷)才(在)立(位),(膺)受大令(命),(眉)(寿)无彊(疆),匍(敷)有(佑)亖(四)方,(其)康宝。”其中有“康宝”一语。又《晋公盆》:“今小子,整辥尔(容),宗妇楚邦,烏(无)(咎)万年,(晉)邦隹(唯)(翰),用宝。”(春秋晚期,《商周》6274)
“”从宀,“康”声,“宝”即“康宝”,即金文习见之“永宝”。“康”无永、长义[1],与“永”并非同义词,当为“永”之借字。康,中古定母唐韵,上古溪母,阳部,永,中古于(喻三)母梗韵,上古匣母阳部,溪匣相通之例至多,李新魁《上古音“晓匣”归“见溪群说”》[2]中其例甚夥,不凡列举。
[1] 徐中舒《金文嘏辞释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第一分,1936年)引《尔雅·释诂》认为“康”之“康”有长义,今检《尔雅》,并无此语。
[2] 李新魁,《上古音“晓匣”归“见溪群”说》,《学术研究》,1963年第2期。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10月26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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