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彶永用
(首發)
杨怀源 孙银琼
西南大学文学院;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郑虢仲簋》:“隹(唯)十又一月既生霸庚戌,(鄭)虢中(仲)乍(作)宝(簋),子子孙孙彶永用。”(西周晚期,《商周》04995-04997)
金文习见“其永用”、“其永宝用”,其例至多,今各举一例:
《苏卫妃鼎》:“(苏)卫妀乍(作)旅鼎,(其)永用。”(西周晚期,《商周》01870-01873)
《郑姜伯鼎》:“(鄭)姜(羌)白(伯)乍(作)宝鼎,子子孙孙(其)永宝用。”(西周晚期:《商周》02032)
“彶”与“其”语法位置一致,当为同一词。“彶”当读为“其”。“其”上古音群母之部,“彶”见母缉部,见、群,旁纽,之、缉通转,二字语音相近,当可通假。上古之部与缉部相通不乏其例。如:
1.《史记·周本纪》:“卫叔封布兹。”司马贞《索隐》:“兹亦作苙。”兹,之部,苙,缉部。
2.《诗经·小雅·六月》“我是用急。”《盐铁论·繇役》引作“我是用戒。”“急”从“及”声,上古音见母缉部,“戒”《广韵》古拜切,见母怪韵,上古归之部。
从古音学家拟音来看,“彶”与“其”二字,李方桂拟音为*kjəp、*ɡjə,王力拟音为*kjəp、*ɡjəɡ,语音极近。
“其永用”的“(其)”,徐中舒《金文嘏辞释例》解释为肯定性拟议之辞。这种用法的“其”,徐仁甫《广释词》解释为助动词,相当于“当”[1],杨伯峻解释为命令副词[2],我们认为解释为加强祈使语义的语气副词为佳。
《师訇簋》中的“彶”亦当读“其”。
《师訇簋》:“王曰:师訇,哀才(哉)!今日天疾(畏、威)降(喪),首德不克(規),古(故)亡承于先王,鄉(嚮)女(汝)彶屯(纯)卹(恤)周邦,妥(绥)立余小子,(哉)乃事。隹(唯)王身(厚),今余隹(唯)(申)(就)乃令(命)。”(西周晚期,《商周》05402)
从铭文看,“彶(其)”所在语句讲得是过去的事情,是已然之事,所以这个“其”不应解释为语气副词,当解释为程度副词,相当于“极”、“甚”,也就古书中写作 “綦”的程度副词。[3]“彶屯(纯)卹(恤)周邦”意谓“极为屯(纯)卹(恤)周邦”。
[1] 徐仁甫撰,冉友侨校订,《广释词》,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174-175页。
[2] 杨伯峻,《古汉语虚词》,中华书局,1981年,172页。
[3] 参见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颐部》(中华书局,1984年)“綦”字条,徐仁甫《广释词》176页。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10月3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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