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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寧:釋上博五《競建內之》的“漈”
在 2013/11/17 20:36:59 发布

 

釋上博五《競建內之》的“漈”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臺

 

首先說明一下,上博五《競建內之》與《鮑叔牙與隰朋之諫》是一篇文,應當稱《鮑叔牙與隰朋之諫》,陳劍先生已經做了很好的編聯,[1]本文爲了便於敘述仍按上博五原書稱《競建內之》。

《競建內之》第四簡上有句話是“青(請)(量)之以衰~”,[2]其中相當于“~”的字是該簡第15字,簡文寫作:

(四·15)

此字原整理者釋為“”,[3]諸家多從之,解釋不一,茲不具引,唯周鳳五先生說是“乃‘祭’之訛字”,[4]則頗近之,然說是“訛字”則不然。

此字上面的部份確與第二簡“汲(隰)堋(朋)”的“汲”很像,如果仔細看時還是有差別,簡二·2的“汲”字寫作:

(二·2)

可以看到,“汲”字右上角“人”形筆劃與“水”那一長豎筆之間一共有兩個短豎筆,一個是屬於“及”的,一個是屬於“水”的,後者緊貼“水”的長豎筆。而第四簡·15的那個字右上角“人”形筆劃與“水”的長豎筆之間只有一個短豎筆,而且貼近“水”的長豎筆,很可能是屬於“水”的一筆而不是屬於“及”的那豎筆,所以此字分析為從“汲”從“月(肉)”恐怕有問題。同時,此字左邊的水旁寫得比較長,幾乎與左邊的部份相等,故很可能是一個從水的左右結構的字。右邊的部份,應是“祭”字上面所從的“月(肉)+攴”的部份(即“祭”之初文,甲骨文“祭”字從肉從又,楚簡文從攴),所從的“攴”與“汲”字所從的“及”很象,只是上面少了一短豎筆,《競建內之》“祭”字見下圖:

       (三.1 祭)、  (三.3 祭)、  (四.4 祭)

      

顯然簡四·15的字右邊就是古文“祭”的兩個構件“月(肉)”和“攴”,只是爲了便於構形作了改造,成了上下結構,“攴”在上“月(肉)”在下,所以這個字當分析為從水祭聲或祭省聲,即“漈”字,在文中仍當讀為“祭”。放在文中讀一下,文意也通暢。為便於說明,先把鮑叔牙、隰朋說的這段文字錄在下面(釋文主用寬式):[5]

昔高宗祭,有雉雊於彝前。詔(召)祖己而問焉,曰:“是何也?”祖己答曰:“昔先君客(格)王,天不見夭(祅),[6]地不生孼,則訓諸鬼神,曰:‘天地明弃我矣!’近臣不訐(諫),遠者不方(謗),則修諸向(鄉)里。今此祭之得福者也,青(請)𤎲(量)之以衰漈(祭),既祭之後,焉修先王之灋。”高宗命𠇑(傅)鳶(說)𤎲(量)之以祭,既祭,焉命行先王之灋。發(廢)古𥶌(慮),[7]行古作。發(廢)作者死,弗行者死。不出三年,逖人之伓(服)者七百邦。[8]此能從善而去禍者。

這段文字,原整理者已經指出和《尚書·高宗肜日》有關,[9]高婧聰先生也對此做了比較詳細深入的分析,認為“在《競建內之》中鮑叔牙和隰朋所稱引的商代史事與《尚書·高宗肜日》篇頗為相似,可以說,簡文是目前所見對《高宗肜日》的最早注解”,[10]看法都是對的,那麼就可以把《高宗肜日》和本簡文來對照理解。

從鮑叔牙、隰朋這段話看,是說祖己向高宗(武丁)進言,高宗因此“量之以祭”,又“行先王之法”,最後取得效果,“不出三年,逖人之服者七百邦”;《尚書大傳》在講這件事的時候,最後也是說“故武丁內反諸己,以思先王之道。三年,編髪重譯來朝者六國。”古人把遠方邦國來請服貢獻視為王有盛德的表現,則《高宗肜日》篇應如《尚書正義》所說是“其臣祖已以为王有失德而致此祥,遂以道义训王,劝王改脩德政”,說明古人認為這篇書所記的,是高宗聽臣下勸諫改修德政的故事,鮑叔牙、隰朋就是用自己的話敘述了這個故事。

在簡文這段敘述中,祖己先說“請量之以衰漈”,後面又說高宗命傅說“量之以祭”,可證“漈”就是“祭”字的假借。在楚簡書中同一篇的同一個字寫法不同是常見的現象,就以本篇而言,隰朋的“隰”第一簡中寫作“級”,第二簡、第五簡寫作“汲”,便是例子。

其次,簡文中的“”,原整理者未釋,陳劍先生《編聯》文中徑作“量”,認為“似當與九店M56所謂‘告武夷簡’中簡44‘(某敢以)聶幣芳糧以犢某于武夷之所’之‘’義同。”[11]高婧聰先生認為“”是“為用鼎器烹煮之義”,感覺都未安。此字讀“量”應無問題,《說文》訓“量”是“稱輕重也”,《爾雅·釋詁》訓“度也”,是衡量義,又引申為“限”義,故後有“限度”之說。《禮記·禮運》:“月以爲量”,《疏》:“量,猶分限也。”“分限”又作“分齊”,《華嚴經音義上》引《國語》賈注:“量,分齊也”,《廣雅·釋詁四》:“限,齊也”。“分限”就是限制、約束義。

筆者認為,簡文這兩句“今此祭之得福者也,請量之以衰祭”不過是《高宗肜日》篇中“典祀無豐於昵”的另一種說法,蓋古人引用古書的內容時,常會根據自己對古書的理解變換一種比較好懂的說法來說,比如《史記·殷本紀》中此句就作“常祀毋禮于棄道”,又是另一種說法。對於“典祀無豐於昵”的解釋,自漢代以來可謂諸說紛紜,主要是“昵”字的寫法和解釋不一,可參看《尚書校釋譯論》1014-1022頁所引的諸家說,[12]《譯論》將此句翻譯為“對他們的經常的祭祀大事,不要偏重親近而不按上帝規定的正常規定去辦才對”,[13]增字太多,感覺比較繞,恐怕也不確切。

楊樹達先生認為“昵”訓“近”,是指近的親屬,就是直系親屬或直系的先王,[14]可能更切合實際的。因為從卜辭看,“肜日”是殷商時期對先王的祭祀,也就是對自己最親近的人的祭祀,所以說“昵”。

從另一方面說,無論“昵”是什麽含義,前面的“典祀無豐”的意思還是好懂的,就是說祭祀不要太盛大。“肜日”應是重要的祭祀,比較隆重,場面較大,可是因為發生了雉鳴這件事,祖己認為王只要做好儆誡人民的事即可,不要違背天意就都是天的好子孫(“王司敬民,罔非天胤”),是希望王不要光想著祭祀親人求福,而要想著天下人民,在典祀中對於親人的祭祀還是不要搞得太大了。

再對照簡文看,鮑叔牙、隰朋在敘述此事時說“今此祭之得福者也,請量之以衰祭”,“今此祭”就是指將要舉行的“肜日”,“量”是限制義,“衰”是縮減的意思,“漈”就是“祭”的假借,“衰祭”就是縮減祭祀規模。這兩句話是說現在要舉行的這個祭祀(指肜日)是爲了您自己求得福祉的,還是限制一下以縮減祭祀的規模吧。高宗(武丁)聽從了祖己的話,才命令傅說“量之以祭”,就是在有所限制的情況下進行了肜日之祭。然後“行先王之法”,制定一系列“敬民”的政策,就是“改修德政”,於是“逖人之服者七百邦”,“逖人”就是遠方之人,說明高宗的“改修德政”取得了實際效果。

這樣該段簡文前後文意比較圓通,也能與《高宗肜日》的說法切合,故《競建內之》簡四·15那個字釋“漈”讀為“祭”應是適當的。

 

 



[1] 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下簡稱《編聯》),武大簡帛網2006-02-19.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4

[2] 此句原整理者釋為“周量之以寖”,“青(請)”字從陳劍先生釋,見陳劍《編聯》注[11];“衰”字從何有祖先生釋。見何有祖《上博五楚竹书〈竞建内之〉札记五则》,简帛网2006年2月18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8

[3] 陳佩芬《〈競建內之〉釋文》,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71頁。

[4] 周鳳五《上博〈競建內之〉、〈鮑叔牙與隰朋之諫〉重探(初稿)》,“新出戰國楚竹書研讀會”第五期第一次演說,2006年4月。

[5] 此釋文主要根據陳劍先生《編聯》一文。

[6] “夭”字從陳劍先生釋。見陳劍《也谈〈竞建内之〉简7的所谓“害”字》,簡帛網2006-06-16.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65

[7]𥶌”字從季旭昇先生釋。見季旭昇《上博五刍议(上)》,簡帛網2006-02-18.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5

[8] “逖”原字從邑䊮聲,讀為“逖”從陳偉先生說。見陳偉《〈競建内之〉〈鲍叔牙与隰朋之谏〉零识》,簡帛網2006-02-22.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8

[9] 陳佩芬《〈競建內之〉釋文》,169頁。

[10] 高婧聰《從上博簡〈競建內之〉所引商史事看經學在戰國時期的傳承》,《管子學刊》2010年第1期。下引高說同。

[11] 陳劍《編聯》注[11]

[12]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中華書局,2005年。

[13] 《尚書校釋譯論》,1022頁。

[14] 楊樹達《積微居甲文說》(合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49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3年11月16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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