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耆夜》续探*
李 锐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史学研究所
清华大学藏简第一册中公布的《耆夜》一篇,因为关涉到很多经史问题,学界的讨论颇多。《耆夜》记武王赋诗《乐乐旨酒》、《輶乘》,周公赋诗《赑赑》、《明明上帝》、《蟋蟀》,涉及到诗学的问题。特别是《蟋蟀》一诗,与《诗经·唐风·蟋蟀》相近,关涉到诗经学史上的诸多问题,成为讨论的焦点。然而讨论的结果,并没有达成一致,反而是众说纷纭。因这一问题比较重要,笔者在研究之后,也提出一点个人浅见,以就教于海内外方家。
一
已有的讨论之所以出现不同的意见,根本原因或许是大家对《耆夜》一文的断代或基本判断及对于两种《蟋蟀》之间的关系的看法,存在较大的分歧。
为讨论方便,下面先参考学界的有关考释、补字成果①,列出清华简《蟋蟀》和《诗经·唐风·蟋蟀》的有关内容:
李学勤先生首先在披露《耆夜》的消息时说道:“如果《蟋蟀》确系周公所作,它怎么会被采入《唐风》?我们似可作一推测……《蟋蟀》系戡耆(黎)时作,于是在那一带流传,后来竟成为当地的诗歌了(编者按:唐风)。”[1]表明李学勤先生有以《蟋蟀》确为周公所作的想法。
其后陈致先生根据披露出的一些内容,引大量青铜器铭文和《耆夜》的内容对比,但是对于《蟋蟀》等诗则认为年代较晚,他说:
简文《蟋蟀》的用韵从我列表中可以看出,较毛诗《唐风·蟋蟀》要松散一些,毛诗《唐风·蟋蟀》可以说是非常规整的隔句韵……并且四字一句,所以无论从诗行和诗韵来说都是非常整齐的。相比之下,简文《蟋蟀》一诗,诗行衍生了二句,变为十行;诗句偶有五言,并非整齐的四言诗;诗韵则为铎铎之药月铎阳铎阳鱼,虽然鱼与铎为阴入对转可通韵,但其不规则的用韵效果显然是不及毛诗《唐风·蟋蟀》……以简文《蟋蟀》与毛诗《唐风·蟋蟀》两个文本之间的关系而论,实际上存在着如下几种可能:
第一,简文《蟋蟀》是毛诗《唐风·蟋蟀》的前身,或者是更早的一个文本,而两个文本之间的诗行及文字差异是在传钞或者是口头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简文《蟋蟀》更有可能是经过了文人刻意的加工而变为毛诗《唐风·蟋蟀》……
第二,毛诗《唐风·蟋蟀》是简文《蟋蟀》的前身,或者是更早的一个文本,前者源于中原国家,后者是楚国文本,而用韵、语辞、异文异字的不同,则可能是因为由中原向楚国的传播过程中产生出来……
第三,简文《蟋蟀》与毛诗《唐风·蟋蟀》是源自两个平行互不相干的文本,有各自的传播历史和各自的传播人群和范围。如果毛诗的确是可以上溯到子夏和孔子,那么简文的前身肯定不是孔子所编定的《诗》三百,或者说孔子用于教授学生的那部《诗》,而是较孔子更早的一个文本。
以上三种可能性从逻辑上说应该是均等的……如果从这几首诗⑤的句式(基本上是每行四字)、用韵和套语的使用这几个方面来看,我认为这几首诗不太可能是商周之际的原来的作品,即使与原来的作品有一定的关系,也是经过了改写和加工……在西周中期,伴随着音乐的使用和祭祀礼辞的发展,中国的四言体诗开始逐渐形成,并且格式化。笔者通过对金文韵语与《周颂》诸篇的考察,认为四言成语的大量出现、四言体诗的形成,都应在西周中晚期,共王穆王时期以后。而这一现象并非偶然,与音乐的发展和周代礼乐中双音钟的规范使用,四声音阶在礼乐中的定型等都有关联……三首古佚诗都是整齐的四言诗,而用韵精整,这对我们判断清华简古佚诗及《蟋蟀》一诗的时代不无帮助,总的来说,它们不可能是西周晚期以前的作品。
陈先生在文末还提到2009年10月在日本讲演时,对于《蟋蟀》中的铎药合韵,“古屋昭弘教授指出,铎药两部合韵是战国时期的语音特征,战国以前,铎药两部是不能通韵的”,由此陈先生补充说:“这也许是清华简《蟋蟀》及其他古佚诗属于战国时代的一个很重要的证据,至少是经过战国时代的文人加以编辑改订的。”[2]
所谓铎药合韵,是指“蟋蟀在席,岁聿云暮。今夫君子,不喜不乐。日月其迈,从朝及夕”中,铎部的席、暮、夕与药部的“乐”押韵。但是李学勤先生解释说:“‘今夫君子不喜不乐’没有韵脚,八字只好作一句读。如其第二章:‘今夫君子不喜不乐,日月其返⑥,从朝及夕’,韵脚落于‘夕’字,按照王力先生的说法,乃是‘疏韵’。”由此李先生认为:“简文与《唐风》两篇《蟋蟀》既然有这样的不同,其成篇的时期和地域应该有较大的距离。从《唐风》一篇显然的比简文规整看,简文很可能较早,经过一定的演变历程才演变成《唐风》的样子。”[3]
二
以后的讨论,多不出陈致、李学勤先生之说的范围:
1.以清华简《蟋蟀》为战国作品,如刘立志先生认为:“诸书引征皆以《蟋蟀》一诗刺俭不中礼,清华简之本事凭空而出。于古无征,当为战国时新说,应为后人拟撰附会。”[4]刘成群先生也“对清华简《夜》中的《蟋蟀》诗为周公所作之说的真实性提出质疑”[5],曹建国先生提出:“简本《蟋蟀》与《唐风·蟋蟀》本非一诗……所谓周公作《蟋蟀》也当如《金縢》所记周公作《鸱鸮》,乃战国时儒者尊崇周公的造圣新说。而那首所谓周公作的《蟋蟀》诗,也只是战国时人模仿《唐风·蟋蟀》而作,非周公所作……清华简《耆夜》所载《蟋蟀》当为战国时人的作品,而托名于周公。简本《蟋蟀》当是《唐风·蟋蟀》的仿作,二诗旨趣不同,所以不能依据它否定《毛诗序》对《唐风·蟋蟀》的解读。而且《耆夜》所记载的几首诗都应该是战国人的作品,并非失传的乐经。”曹先生在文末注释中还指出:“近读陈致先生《〈周颂〉与金文中成语的运用来看古歌诗之用韵辑四言诗体的形成》一文,他也认为《诗经》四言的形成西周中期,而‘万寿无疆’之类的嘏词出现于西周中期。这恰与拙见相同,读者可参看。”[6]其论“《蟋蟀》则大部分押铎韵,全诗铎药月合韵”,是就第二章而言,也是陈致讨论过的问题。
2.以清华简《蟋蟀》为春秋作品,如子居先生提出:“《耆夜》记载的周公所作《蟋蟀》一诗的内容,明显可见是对《诗经·唐风·蟋蟀》的一种模仿和改写,故不难知道《耆夜》一篇必作于《诗经·唐风·蟋蟀》之后,关于这一点,曹建国先生的《论清华简中的〈蟋蟀〉》一文已有论述,但笔者并不认为《耆夜》篇如曹建国先生所言为战国作品,而是认为《耆夜》篇属于春秋晚期。”[7]后来指出:“纵观清华简《耆夜》全篇,其虚词的使用,若对照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虚词篇》一文所作探索的话,不难看出,清华简《耆夜》中的虚词未超出春秋后期的虚词使用范围,而由前文解析部分所列其他词汇的使用情况来看,则显然也属于春秋后期,故综合分析的话,清华简《耆夜》篇当属于春秋后期早中段左右成文的作品。”[8]
3.以清华简《蟋蟀》是经过东周人改动过的材料。季旭升先生也关注了从词汇来推论《耆夜》年代的问题,他指出“从朝及夕”的“从”字的义为“自”,这是东周才岀现的用法,“其时代大约从春秋晚期开始。战国至汉,这种用法趋于普遍”。但是他也指出甲骨文的“从”字可以释为“自”、“由”等介词义,然而甲骨文目前未见“从A及B”(或“从A至B”、“从A至于B”)的例子,因此认为:“《耆夜》可能是经过东周人改动过的材料,不是西周初年的原貌。”[9]
4.以清华简《蟋蟀》为西周中晚期至春秋时的作品,如刘光胜先生提出:“《耆夜》‘作’字不能理解为创作,而是指演奏,周公见蟋蟀闯进来,演奏《蟋蟀》三章,不能因此断定周公是《诗经·蟋蟀》诗的作者。清华简《耆夜》并非周初文献,与《尚书》、金文等文献对比,可知它很可能成书于西周中晚期至春秋前段。”[10]
郝贝钦先生也通过“清华简《耆夜》的用词、用韵以及与《诗经》等传世文献的对读”,指出:“其所用语言却显示出它非殷末周初文献,而应是产生于西周中晚期至春秋前期这一段时间。当然,它的最初史料有可能来自殷末周初,但它肯定是经过西周中晚期至春秋前期时人的重新整理加工而成。”[11]
5.此外有一些意见没有明确表明结论,如李峰先生也列举了简本《蟋蟀》与《唐风·蟋蟀》可能存在的三种关系,与陈致先生的说法大致接近,但对于《耆夜》的创作时间是西周还是战国存疑[12]。
6.与上述观点不同,大体依从李学勤先生观点的也有一些。如伏俊琏、冷江山两位先生提出:“两首诗是同一首诗,收入《诗经》时略有改删而已。因此可以说,《诗经·唐风》中的《蟋蟀》,其作者是周公。《诗序》说:‘《蟋蟀》,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晋僖公就是晋釐侯,西周共和宣王时期在位(前841-前822),距离周公创作此诗时间已有二百多年。故《诗序》关于本诗创作时间的说法不可信。但周公作的诗怎么采入《唐风》了呢?李学勤先生作了合理的推测……因此,戡黎后的饮至仪式是在武王八年(前1049)周历九月或十月的某个夜晚举行的,武王、周公的诗也当创作于这个时间。”[13]认为周公所作的《蟋蟀》就是周初作品,或《唐风·蟋蟀》前身,以及认为《耆夜》早出者,尚有王鹏程、吴新勇等先生[14]。
程浩先生则提出:“简本《蟋蟀》虽然与今本《蟋蟀》有一些不同,但基本上可以认定二者为同一首诗。有学者仅据《毛诗序》等后人解说与简本诗意不符就断定二者并非一诗,而全然不顾简本与今本在文献学上的密切关系,是我们不能接受的。我们认为,简本《蟋蟀》在文献流传的序列上要先于今本。从今本将每章末句句尾作重文处理来看,今本《蟋蟀》的整理者在改写过程中所依据的版本,与清华简中的《蟋蟀》在版本上关系十分紧密。”[15]没有具体说清华简《蟋蟀》的著作时间。
此外还有一些奇特之说,以及怀疑清华简可靠性者,兹不赘述。
三
综合上述意见来看,虽然认为简文《蟋蟀》乃至《耆夜》早出者有不少,但是证据并不坚强,反而是认为简文晚出者有很多证据。但是晚岀说也有分歧,或说西周中晚期至春秋时期,或说春秋时期,或说战国时期。而且这些说法中还存在一种不同的解释,就是陈致先生所提出的“我认为这几首诗不太可能是商周之际的原来的作品,即使与原来的作品有一定的关系,也是经过了改写和加工”,和季旭升先生所说的“《耆夜》可能是经过东周人改动过的材料,不是西周初年的原貌”。而此中陈致先生虽有改写说,但基本上持否定态度。
上述意见中,陈致和曹建国先生都从诗与青铜乐器的发展、四言诗、入韵、嘏辞等角度谈问题,很有说服力。刘光胜先生曾经举古书所录成王加冠辞为四言体,以反驳陈致四言晚出说,但是所举古书的年代较晚,难以为据;他所说的“作”是演奏,可能也有问题。
鄙意对于《耆夜》中的古诗,我们或许应该分开来讨论。《乐乐旨酒》、《輶乘》、《赑赑》、《明明上帝》、《蟋蟀》五首诗中,前四首都是四言或主要是四言。只有《輶乘》有“人服余不胄”,《明明上帝》有一处残断,“于”字后约有四个字空格,不知是几字句(因为不能排除重文或合文的可能性)。而《蟋蟀》篇则存在五字和七字句,三章均有,显然并非规整的四言诗。至于李学勤先生提出的“今夫君子不喜不乐”八字作一句读,实际上当是分开读的四言两句。李先生之所以有此说,当是为了用疏韵说批评陈致先生文中日本学者所说的“铎药两部合韵是战国时期的语音特征”。因为王力先生所说的《诗经》中的章内疏韵的情况是二句无韵,如《七月》:“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周颂·载见》:“烈文辟公,绥以多福。”以及大小雅中许多例子[16]70-71。《蟋蟀》这一句的上下文是“蟋蟀在席(铎),岁聿云暮(铎)。今夫君子(之),不喜不乐(药)。日月其迈(月),从朝及夕(铎)”,李先生说八字作一句读之后,尚有“日月其迈”一句似不合韵,不合韵的这两句正好可以被视作章内疏韵。如果把八字一句视作两句,那么加上“日月其迈”一句就有三句了,疏韵尚没有三句的例子,或只能视之为无韵。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考虑铎、月合韵。铎、月都是入声字,存在合韵的可能性。而且《邶风·柏舟》中的“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中,石(铎)、席(铎)、棣(月)是可以算铎月合韵的。但是王力先生的《诗经韵读》把“棣”看作不入韵,这也许是因为他把“棣”归入质部的缘故。铎、月合韵在较早的古籍如《尚书》中的《召诰》、《多士》、《顾命》中,尚有例证[17]——如果我们认为《尚书》中的这些篇某些部分有押韵的性质的话。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唐风·蟋蟀》中的“岁聿其莫(铎)”、“今我不乐(药)”相连,而认为这里有铎药合韵,将《唐风·蟋蟀》定为战国晚期的作品。总之,说简本《蟋蟀》此处存在铎、药合韵,是很存在问题的。然则据之推定《蟋蟀》是战国时期的作品,也很有问题。
关于简本《蟋蟀》和《唐风·蟋蟀》的关系,首先可以判定二者为“同文”(“重文”或“异文”),则对之进行校勘的工作是可行的。其中重要的是简本“今夫君子,不喜不乐”一句,与今本“今我不乐”的关系。曹建国先生指出简本的“不”当为语词或“大”[6],黄怀信先生更指出:
“今夫君子,不喜不乐”,以字面不仅与当时环境不合,也与下文“毋已大乐”等不合,“不”宜如上文“不显来格”及《毛诗·周颂·清庙》“不显不承”之“不”,读为“丕”,大也。不(丕)喜不(丕)乐,即大喜大乐……今本首章下二句作“今我不乐,日月其除”,二章作“今我不乐,日月其迈”,三章作“今我不乐,日月其慆”,其“今我不乐”句,无疑出自“今夫君子,不喜不乐”,而不知“不”当读为“丕”,使本为戒人行乐之诗成了劝人及时行乐之诗。[18]
鄙意此说很有启发性。《毛诗序》说:“《蟋蟀》,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俭而用礼,乃有陶唐氏之遗风焉。”后面的“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俭而用礼,乃有陶唐氏之遗风焉”是总说《唐风》之语,一般认为不能看作《蟋蟀》之序。古书中从“俭不中礼”说者有不少,但是孙飞燕女士、刘光胜先生均指出古书中尚有异说: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说:“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又说:“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左传》认为《蟋蟀》的主旨是“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与清华简《蟋蟀》“康乐而毋荒”同。[10]
孙飞燕还指出上博简《诗论》“第27简有简文‘孔子曰:《蟋蟀》智难’……李零先生认为‘难’读为‘戁’,有惶恐、惭愧之义……此处的‘难’似当从李零先生读为‘戁’,其意则当理解为‘畏惧’”[19]。
毛诗解《蟋蟀》,未从《左传》赵孟之说。曹建国先生根据传统说法(如陈奂《诗毛氏传疏》),认为是据季札观乐之语作解⑦,因而质疑孙飞燕“根据简本《蟋蟀》,否定《毛诗序》对《唐风·蟋蟀》的解释”,认为“将这两首诗等同为一首诗是不合适的”。这就涉及到我们如何看待两种《蟋蟀》的关系问题了。陈致和李峰先生都列出了三种可能关系;或简本早,或传本早,或互不相干。曹建国看来是持第三种看法:互不相干。但是他最后的结论则认为简本是战国时人的仿作。由此可见,虽然有人提出互不相干说,但是并没有人主张这一说法。
不过学界对于两相近文本之间的关系,一般对第三种关系的解说是同源异流,并非互不相干⑧。但是《耆夜》明确提到了周公赋《蟋蟀》,而《唐风·蟋蟀》则晚至西周末年。故如果要持同源异流说的话,就要预设存在一个早于周公《蟋蟀》诗而又别有流传的某种《蟋蟀》诗,这似乎也有一定困难。虽然刘光胜怀疑周公的诗才能够连赋三首诗,所以当有所本,但是他认为清华简《耆夜》并非周初文献,没有预设早于周公的《蟋蟀》诗。如此说来关于两种《蟋蟀》,虽然我们可能有四种看法,但是真正进入讨论的,多还是一早一晚这样的意见。似乎我们必须在此两种说法中选定某一个说法,并排除另一说法;或者至多在四种说法中选出某一说法。但只要我们持某一种看法,必然会有相反或不同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有没有可能存在一种圆通一点的解释,破除这种困境呢?
四
笔者近来在讨论相近文本、“同文”之间的关系时,认为其尚有一种可能性是互为“族本”的关系,即彼此之间“家族相似”,主题思想及主体内容相近,小有差别。有一些文本可能并没有处于众源流最先的“祖本”,只有一些“族本”,各系统之内才有可能存在“祖本”[20]。两种《蟋蟀》之间,存在这种家族相似的关系。但二者处于不同的源流系统,我们不可用线性思维来评定孰先孰后,孰优孰劣。虽然《唐风·蟋蟀》齐整,但这是此一系统发展之后的结果。不同的系统之间只有参考意义,可以有助于校勘、解释等工作,但各系统可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即使存在系统之间的早晚、优劣,也并不代表不同系统内部的每一个因素也是同样有早晚、优劣。这就好比一个大家族中,长房长孙的辈分往往很低,很多年龄比他小的人是他的长辈,但这只是一种参考结果。各房之内,长房长孙的辈分、权威等并不会被改变。
与两种《蟋蟀》相关的例子,是清华简第三册《周公之琴舞》中的“成王作儆毖,琴舞九卒”,列出了九首诗,其中第一首为“敬之敬之,天惟显思,文非易思。毋曰高高在上,陟降其事,卑监在兹。乱曰:汔我夙夜,不兔<象(聪)>敬止,日就月将,学其光明。弼持其有肩,示告余显德之行”,和《周颂·敬之》相近⑨。两者也属于“族本”的关系,但处于不同的系统之中,也是不必要讨论早晚优劣的。当然,二者之间有参考意义,可以用于校勘等,以帮助我们解决有关解释的问题(笔者以“兔”为“象”之讹,读为“聪”,就是出于此种考虑;当然,其他学者还有别的考虑,这还有待研究)。清华简本有“乱曰”,当是已经入乐(《论语·泰伯》记:“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也有“乱”,当是配乐的标志)。清华简本《敬之》在《周公之琴舞》这个系统之中,是有权威地位的;《诗·周颂·敬之》则在《诗经》的系统之内具有权威。这两个族本或可能被认为有同源异流的关系,但其源是成王的诗。而此诗是写好来读,还是讽诵之后由一人或是多人来记录、复述,就不得而知了。因此,其源可能不只一个,而是家族相似的多源,而每一系统皆有其合理性。
所以我们前面虽然根据简本《蟋蟀》推测《唐风·蟋蟀》的“不乐”可能本来是“丕乐”之义,但是这只是一种根据校勘而得的比较合理的结果。具体到《唐风·蟋蟀》本身而言,需要考虑它是否有自己读作“不乐”的合理性。《小序》说刺晋僖公“俭不中礼”,古来学者对此说争讼不已[21]415-421[22]417-422[23]1205-1206,李学勤先生更引晋僖公的铜器铭文以说明此人“绝不是俭啬的人,而是耽于逸乐,爱好田游和美味的豪奢贵族”,并认为“《诗序》所讲恐怕不是史实”[3]。李先生的怀疑是有根据的。不过《小序》的文字常需要分为两层来看待,也就是说对于“《蟋蟀》,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首句“《蟋蟀》,刺晋僖公也”是一层,又称前序;“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是另一层,又称后序⑩。前人早已指出前序、后序写定的时间有差别,所讲有可能不是一回事,后序每多附会之说。很可能《蟋蟀》前序“刺晋僖公也”的本意是刺他乐而无节,此时很可能尚是将“不乐”读作“丕乐”的。因晋所封为故唐尧之地,民风勤俭,故刺晋僖公的奢侈淫乐,因此赵孟说此诗的诗旨是“乐而不荒,乐以安民”。《孔丛子·记义》载孔子语有:“于《蟋蟀》,见陶唐俭德之大也”11,所说当是出于当地民众是陶唐之遗民,尚俭德,故刺晋僖公之奢侈。但是后来作后序的人则说是因为晋僖公“俭不中礼”,故时人“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可是“俭不中礼”的补救措施,似不应当对应“以礼自虞乐”。后序说“俭”和“以礼自虞乐”,强调了以礼行乐,即是要乐而有节,这恐怕完全是根据诗文解读出来的。因此作后序者本人当并没有多少关于晋僖公的史实在手,所以他可能错会了诗意12。其之所以误会诗意,恐怕一是朱熹在《诗序辨说》中所指出的:“所谓刺僖公者,盖特以谥得之”。考《逸周书·谥法》,有“有过为僖”及“有伐而还曰釐,质渊受谏曰釐,小心畏忌曰釐”,釐通僖。作后序者大概揆诸诗文,以为“刺”当是指“小心畏忌曰釐”。二是因为诗文说“蟋蟀在堂”,而《豳风·七月》说“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豳风》反映的是穷苦民众的生活,一般认为诗的时代较久远;而作后序者大概认为作为地方诸侯的晋侯来讲,如果宫室合乎公侯之制的话(恐怕是作后序者当时之奢侈之制),是很难有蟋蟀的容身之地的(蟋蟀喜栖息于荫凉、土质疏松、较湿的环境中;此处由蟋蟀说到时间,当不是起兴的用法,至少也是实有所见)。因此“耽于逸乐,爱好田游和美味的豪奢贵族”晋僖公,竟被视为俭啬的人,作后序者说此诗有“闵之”之意。此人若不仅看见《豳风·七月》讲蟋蟀,而且周公的《蟋蟀》甚至讲“蟋蟀在席”,或许就不会认为晋僖公太俭啬了吧。但自后序出,罕有反对其所作解说者。只有清人徐文靖在《管城硕记》中指出:“诗意乃刺其不俭,非刺俭也。”
本于以上的分析,对于当前关于两种《蟋蟀》的种种说法,可能存在的一个矛盾较少的解释是:周公所赋《蟋蟀》,说是“作歌一终,曰《蟋蟀》”,实际上可能是选用、改编某一《蟋蟀》的族本,或糅合一些诗句而成。在周公赋此诗时,当已经有很多套话乃至诗篇了(周公若能即兴无所依托地连赋三首诗,恐怕不太可能)。周公此诗当也有人记录,但未必一定能收入后来的《诗经》。《蟋蟀》的诸族本在流传的过程中,因为陈致、曹建国等所提到的配乐、入韵、四言化的发展,某一些族本的句子便逐渐精整了。或有陶唐遗民再赋此诗的某一“族本”以刺西周末年的晋僖公之奢侈,遂被采风者记录而收入《唐风》了(但我们尚不知道此一“族本”是否已经是四言了,还是后又经过改写才成为四言)。而诗文的意思可能在某一时期也有了一定的改变,或被传诵者误会,“丕乐”被读作了“不乐”,“蟋蟀在堂”也被认为是太俭啬了,但或许印段、赵孟还知道其原义。
《左传》所记赋诗,很多是采用已有的诗篇。论者或谓秦哀公为申包胥赋《无衣》等,赋者就是作者。其实有些“赋”或“作”不一定是创作。《尚书·金縢》说周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鴞》”,此诗也未必是创作,未必全同于《豳风·鸱鴞》,二者也可能只是“族本”的关系,乃至仅同名而已。否则欲梦见周公而不得的孔子,不会仅仅说:“为此诗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国家,谁敢侮之?”(《孟子·公孙丑上》)并没有承认这首诗是周公的作品。上博简《诗论》及传世佚文中,孔子很少提及诗的本事,这些都值得注意。
那么,简本《蟋蟀》及《耆夜》真的是周初时的作品吗?我们现在尚没有证据说后人绝对不可能敷衍出如此一个作品。但如果是在东周时期假托而作,则《蟋蟀》一诗没有都用四言,有些不合当时的常规;如果是在西周时期伪托,恐怕时人均知其伪,没有作伪的必要。目前较好的解释,或许是陈致、季旭升先生所提出的改写的想法。《耆夜》所记事件、赋诗或有所本,而所赋之诗在抄写、口述的流传过程中,又发生了改变,经过了改写,不是西周初的原貌,前述不少学者已经举出了一些例子。简本《蟋蟀》每一章十句,仅有最后两句还不是四言。这可能是后来的改写者或熟悉《唐风·蟋蟀》,所以他没有将简本改为完全的四言诗,以免再流传时容易混同。而《耆夜》中其他的几首诗,则因为没有“族本”约束,已经基本被改为四言诗了。因此,既然两种《蟋蟀》是不同系统的“族本”,则考求孰早孰晚、孰优孰劣,意义已经不大。古书的形成是逐渐定型的,思想内容和文字形式之间往往并不对应。诗歌也是如此,且多口传,因此它的形成或许是长时段的,我们不应该奢求简本《蟋蟀》在短时段上的形成时间。
由简本《蟋蟀》和《敬之》,以及《耆夜》、《周公之琴舞》所记诗歌,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发,这对于我们认识孔子删诗的公案或许不无帮助。然兹事体大,拟另文讨论。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国家起源研究的理论与方法”(12&ZD13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出简帛与百家争鸣的重要论题研究”(12CZS013)、上海085社会学学科内涵建设科研项目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主要参考下述论著,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版;颜伟明、陈民镇:《清华简〈耆夜〉集释》,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657),2011年9月20日;子居:《清华简〈耆夜〉解析》,《学灯》第20期(2011年10月),孔子2000网。②此指韵部,下同。③子居补为“徂”,鱼部韵。④“”,邓佩玲读为“怲怲”(见氏著:《读清华简〈耆夜〉所见古佚诗小识》;陈致主编:《简帛·经典·古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或可信。⑤引者按:指《乐乐旨酒》、《赑赑》、《明明上帝》,当时只公布了这几首诗。⑥引者按:“返”当为“迈”,李先生开篇引诗全文作迈,此当为手民之误。⑦按:季札只说:“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风)乎!不然,何其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这其实是对应的不属《蟋蟀》之序的“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俭而用礼,乃有陶唐氏之遗风焉。”⑧见李锐:《“重文”分析法评析》,载《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按:“重文”或称“异文”,有不同意见,宜改为同文。⑨《周颂·敬之》:“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维予小子,不聪敬止。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⑩按:前序、后序还有很多异名,可参张西堂:《关于毛诗序的一些问题》,收入《诗经六论》,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116~118页。11《盐铁论·通有》有一段话或被标点为“昔孙叔敖相楚,妻不衣帛,马不秣粟。孔子曰:‘不可,大俭极下,此《蟋蟀》所为作也’”,认为是孔子谈及《蟋蟀》。实际上“此《蟋蟀》所为作也”乃桓宽之语,参王利器:《盐铁论校注(定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43页;李学勤:《论清华简<耆夜>的<蟋蟀>诗》,载《中国文化》第33期(2011年春季号)。12《北堂书钞》卷十八云:“晋侯筑宫而美,康王使让之,《纪年》云”,此晋侯可能是晋侯燮父。晋不可能因此事而后世厉行俭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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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刊《中原文化研究》2014年第2期)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4年5月9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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