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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阮夏:《成王為城濮之行》“逸”字補議
在 2014/5/13 12:18:27 发布

 

《成王為城濮之行》“逸”字補議

 

麥阮夏

 

1“城(成)王為成(城)僕(濮)之行,王囟(使)子(文)(教)子玉。子(文)帀(師)於睽(?),一日而(畢),不A一人。”“A”字整理者陳佩芬女士釋為“”,讀為“逸”,雖然讀法有問題,但對字形的認識大抵還是正確的。網友無語同意此說,讀爲(簡帛論壇4樓)。“不求甚解”也同意此說,並讀為“抶”(簡帛論壇20樓)。李家浩先生也說:“肆”字原文作從“攴”從三體石經古文“逸”的偏旁,“逸”、“肆”古音相近,疑此字在這裏讀為“肆”。《廣雅·釋詁一》:“肆,殺也。”[1]這些意見都是可取的。可惜的是仍有研究者持不同的意見,將此字隸定作“未命名”,實不可信。“A”在乙本簡2作:

字形可以比對金文作

簋“”(《集成》4311

繁卣“”(《集成》5430.15430.2

簋“”(《集成》40334034

A”字形左上與金文“兔”的頭部無疑是相同的寫法,只是位置稍有變動。再看底下楚竹簡“肙/●=”的寫法:

(《包山》164

(《包山》93

(《包山》92

(《包山》138背)

(《繫年》21章簡118

這種寫法以往認為是“肙”上贅加“人”或“卜”或“宀”形羨符,其實是不對的。劉洪濤先生指出:它們連同下面的“口”字形,實際上都是“兔”字表示頭部的筆畫之變。[2]此說正確可從。特別是《繫年》的“兔”頭字形與“A”更是相近,所以“A”應該隸定作“”。“A”的形體看起來與師簋的字形相近,但細辨之仍有不同。“A”下的“月/肉”形本是由“兔”的身體部位變化而來,與師簋在“兔”字之下又添加“肉”形有所不同。[3]簋銘文云:“賜汝……干五鍚、鐘一(肆)五金。敬乃夙夜,用事。”陳劍先生解釋說:師簋的“”字當分析爲从“攴”从“”或“”省聲。不少研究者引用師簋銘時在“鐘一”與“五金”之間加頓號或逗號,將二者看作兩種物品,不確。張亞初先生指出,公臣簋(8.41844187)云“賜汝馬乘、鐘五金”,叔尃父盨(9.44544457)云“叔尃父作鄭季寶鐘六金、尊盨四、鼎七”,與師簋銘的“鐘一五金”一樣,“五金”、“六金”皆應與上文連讀,是表示鐘的數量詞,“金”係鐘的代稱。[4]其說正確可從。“鐘一肆五金”即編鐘一套共五件。[5]比對來看,“A”字顯然當分析為从攴,省聲,“字可以比對(《性情論》簡28)、(《三德》簡4)、(《三德》簡11)、(《耆夜》簡2)、(《繫年》簡58)。“A”字諸家讀為“肆”,義為“殺”也,與今本“戮”義近。或是讀為亦有道理,《繫年》11章簡58(抶)宋公之馭(御)”可作通假的例證。曹方向先生指出:抶爲擊笞之意。《左傳》對應的詞是。按字除了有意,典籍中也泛指刑罰,故《荀子》有戮之以五刑之說。五 刑不都是殺,看來之間的差別也不是特別大。[6]這樣看來,北風不○(絕)人之~(怨)(《孔子詩論》27)、少(小)民亦隹(惟)日~(怨)(郭緇衣10)與《上博(六)·天子建州》乙本簡9“當為一字,後者當從陳偉、劉洪濤先生釋為[7]荊門左塚楚墓漆梮的也是,這些字應當隸定作“”,漆梮的字形上從二兔,當分析為從/省聲,而不要隸定為[8]《鮑叔牙》05“百姓皆怨{}”字陳劍、程少軒先生已指出是衍字,[9]此字作,右上當理解為兔頭之形,為/之省聲。《孔子詩論》簡3“多言難而怨懟者也,其中寫作,一般隸定為,現在來看恐怕上面就是字。張富海先生認為先秦未見字,並認為《說文》分析為從,表示兔在冖下不得走,益曲折也的說法是強為之說。同時指出漢印、漢碑的都寫作旁。[10]依其說,則偏旁)顯然就是,是先秦首見。最後要說明的是上述字都有旁作為偏旁制約,所以可將《天子建州》的字形釋為。但是也並非絕對,《容成氏》簡36“民乃宜[11]以及上引《繫年》簡117-118“楚以與晉固為”,此二例諸家讀為“怨,當可從。二字當釋為,為之省聲。

 



[1] 李家浩:《戰國楚簡“”字補釋》,《紀念何琳儀先生誕辰七十周年暨古文字學國際學術研討會》,201381日至3日。

[2] 劉洪濤:《釋”————兼釋字》,簡帛網,20110801日,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530

[3] 參陳劍:《甲骨金文舊釋“”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8月。

[4] 張亞初:《金文新釋》之(一),《第二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293295頁,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199310月。

[5] 陳劍:《甲骨金文舊釋“”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8月。

[6] 曹方向:《上博九〈成王爲城濮之行〉通釋》,簡帛網,20130107日。

[7] 陳偉:《上博竹書〈天子建州〉試讀》,《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三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7月,第210頁;收入《新出楚簡研讀》,第299頁。

[8] 李守奎:《楚文字編》,頁615、《上博一~五文字編》,頁490

[9] 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ThreadID=850

[10] 張富海:《說“”、“冤”》,《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八輯,中華書局,201010月,第521-523頁。

[11]的理解參見鄔可晶:《說上博簡《容成氏》“民乃宜怨”的“宜”及古書中的相關字詞》,《出土文獻研究》第12輯,中西書局,20143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4年5月12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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