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社”與“作社”
張小豔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一
敦煌文獻中保存有二百六十多件唐後期五代宋初社邑通知社人參加活動的“社司轉帖”。[1]上面一般具寫因何事、帶何物、在何時、到何處集中,遲到、不到及遞帖延誤者的罰則,發帖時間和發帖者的職務、姓名等;多數實用轉帖在帖文後(或帖文前)還附列被通知者的姓名。接到文帖後,被通知者在自己姓名的右下角標注“已知”的記號,再轉給下一人。如此順延下傳,直到最後一人,再轉回發帖者手中。按事由分,這些轉帖可分爲身亡轉帖,春坐、秋坐、坐社等局席轉帖,[2]建福、設齋、設供等轉帖,少事商量轉帖,再限納物、餪脚、筵設等轉帖,渠社、渠人轉帖等。[3]其中,春坐、秋坐、坐社等局席轉帖,主要用來通知社人參加春坐、秋坐、坐社的局席活動,所存數量最多,達七十多件,[4]備受學界關注。爲方便敘述,下面各舉一例,以窺豹一斑。
(1)P.3145《戊子年閏五月春座局席轉帖》:
社司轉帖
右緣年支春座局廗,次至曹保奴家。人各粟壹㪷,麵一斤,油半升。幸請諸公等,帖至,限今月十七日卯時於主人家送納。捉二人後到,罰酒一角;全不來者,罰酒半瓮。其帖速递相分付,不得停滯。如滯帖者,准條科罰。帖周却赴(付)本司,用憑告罰。
戊子年潤(閏)五月録事張[帖]。
景慶進 梁継紹 胡醜撻 竇不藉奴
蘇富寧 黑骨兒 程祐住 穆再溫
彭章午 麴山多 屈幸全 郝端兒
鄯流潤 祝懷義 就願受
崔馬兒 橋兵馬使 申衍悉鷄
傅粉塠 侯遂子 任昌進[5]
(2)P.3875A《癸未年秋座局席轉帖》:
社司轉帖
右緣年支秋座局廗,次至李留通家。人各麥一㪷,粟一㪷,麵二斤,油半升,送納足。幸請諸公等,帖至,限今月廿二日辰時於普光寺內取齊。捉二人後到者,罰酒一角;全不來者,罰酒半瓮。其帖立弟(遞)相分付,不得停滯。如滯帖者,准條科罰。帖周却[付]本司,用憑告罰。
癸未年録[事]帖。
社官宋謁龍 社長索少得 慶子 留(通)(後缺)[6]
(3)S.1453v《光啟二年十月座社局席轉帖》:
社司 轉帖
右緣年支座社局廗,幸請諸公等,帖至,並限今月十日於節如蘭若門前取[齊]。如右(有)於時不到者,罰酒壹角;全不到者,罰半瓮。其帖速遞相分付,不得停帶(滯)。如帶(滯)帖者,准條科罰。帖周却付本司,用[憑]告[罰]。
光啟二年丙午歲十月録[事]張欺
社官梁再晟 社長張弁弁 張犬兒 梁㺃㺃 鄧替果
王再晟 王和奴 王像奴 安伯忠 陳興晟[7]
上舉三例皆爲實用性的社司轉帖,帖後詳列了該社成員的姓名。例中的“春座”、“秋座”局席,日本學者那波利貞先生認爲是社人去參加、支援寺院的俗講。其理由是“春座”、“秋座”的“座”指寺院講經的高座,故春座指春天的俗講,秋座指秋天的俗講,而社邑的春秋座局席社司轉帖就是通知社人去參加、支援寺院春季和秋季的俗講。[8]郝春文先生對那波氏的觀點進行了檢討,認爲寺院的春秋座局席可能是爲慶賀春秋二社而舉行的與世俗一樣的宴樂活動,而春座、秋座的“座”字只能是它的本意座席的座,並非講經的高座。[9]後來,郝氏又結合敦煌吐魯番文書中有關“作社”、“坐社”的記載,對這一問題做了進一步的探討。其所引“作社”、“坐社”的文書如下:
(4)吐魯番土峪溝出土的《丁丑年九月七日石𠉎衞芬倍社再立條章》:
一、去丁丑年九月七日石𠉎衛芬倍社,周而復始,時敬教難,再立條章。三人作社,已向前社邑同麗(?),不得卷(善)果。□□□者,罰好布壹段,社家仕(使)用。
□社官 胡(叚?)耶 宋社官三十月倍
□□(十一)月曹社官 馮平直 宋副使 十二月王榮□(禄)
□三老 郭都使 來年正月安平直 劉孝□
□老 二月趙滿奴 朱晟子 □小君 三月□
□ 麴憲子 尹國慶 四月梁都蘭□ 楊□□
□□君 五月安國義 何武 石願德 六月石□
□□□□ 楊胡 七月何[10]
(5)S.5813《二月坐社轉帖》:
社司轉帖
二月坐社氾子昇
右件人坐社,人各助麥一斗五升,粟二斗。其麥粟,請限今月廿日至夜送納。如違不送,其物陪(倍)。其帖速遞,不得停留。如有停帖者,准條料(科)罰。二月十八日索不採帖。[11]
例(4)中稱“周而復始”“三人作社”,黃文弼先生認爲:此“係輪流分任社務之規定,每月三人值月,此紙自九月起,至來年七月止,每月正是三人”。[12]郝氏進一步指出:“該社是三人一批(團),每月輪换一次,周而復始,每月作一次社。參照敦煌文獻的材料,應該是每月造一次局席。‘作社’在敦煌文書中稱爲‘坐社’。”通過比對,郝氏認爲:例(5)中的“坐社”,即例(4)之“作社”。“坐(作)社”的主要內容是置辦局席,故也稱“座社局席”。準此,“春秋坐(座)局席”之“坐(座)”,實應爲“坐(作)社”之“坐(作)”,與講經之“高座”無涉。[13]
不難看出,郝氏在關於“春秋坐局席”的“坐”這個問題上,前後有著截然不同的認識:先以“春秋座局席”爲題,認爲“座”指“座席”的“座”;後以“春秋坐局席”爲題,指出“坐”就是“坐(作)社”的“坐(作)”。郝氏後來將吐魯番、敦煌出土的社邑文書統合起來考察,得出的結論無疑較以往的觀點前進了一大步,即將“春秋坐局席”與“坐社”、“作社”等社邑置辦局席的活動聯繫起來,廓清了以往學者將其視爲“寺院俗講”活動的誤解。筆者受到極大啓發的同時,心中也萌生了些許的疑問:僅從例(4)(5)中“作社”與“坐社”的使用看,其所指好像相同,但它們的確切含義却很難用一句話明白地表達出來,故而郝氏只説“‘坐(作)社’的主要內容是置辦局席”,而未明確地解釋其詞義內涵。而且,在讀音上,“坐”與“作”雖然聲韻皆近[14],但文獻中却很少見到它們彼此通借的實際用例。如此看來,敦煌吐魯番文書中的“坐社”與“作社”所指是否相同,恐怕還須結合其他相關資料,再做進一步深入細緻的考探。
受郝氏觀點的啓發,筆者對“坐社”與“作社”在敦煌文獻、傳世典籍以及現代民俗中的使用情況做了一翻調查。下面就將我們考查、研讀語料的一點體會呈現給讀者,懇請大家批評指正。
二
敦煌文獻中,“坐社”多見於通知社人參加“坐社”局席的轉帖中。如例(3)云:“右緣年支座社局廗,幸請諸公等,帖至,並限今月十日於節如蘭若門前取[齊]。”言每年例行舉辦的“座社局席”,請各位社員在十日於節如蘭若門前集中。又例(5)曰:“二月坐社氾子昇。右件人坐社,人各助麥一斗五升,粟二斗。其麥、粟請限今月廿日至夜送納。”謂二月由氾子昇“坐社”,其他社員須交納一定的麥粟到氾處。“坐社”爲何要交納麥粟呢?
據南朝梁宗懔《荊楚歲時記》曰:“社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爲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饗其胙。”[15]言社日,四鄰聚會於社所,備設犧牲甜酒,作社廟於樹下,先祀社神,然後分饗祭祀的酒肉,歡慶飲宴。從敦煌書儀看,“社日”乃春秋八節中“最尊”者,每逢此日,人們彼此相邀會飲。如S.2200《新定吉凶書儀·社日相迎書》:“春秋八節,唯社最尊。略置小會,共賞旅情。謹令諮屈,請便降臨,是所望也。”[16]社日聚會飲宴的習俗,在敦煌民間結社中也很盛行,不少社條都有明確的規定。如S.6537v《社條》云:“春秋二社舊規,逐根原赤(亦)須飲讌,所要食味多少,計飯料各自税之。”[17]謂春秋二社,依舊規須聚餐會飲,所需食料由社員各自交納。
或許正因爲這樣,敦煌社邑文書中纔保存下來大量通知社人參加“春坐、秋坐、坐社”局席的轉帖,內容多是讓社員帶著需要交納的食物(麥、粟、油、麵等)、在特定的時間、到規定的地點集合〔參例(1)、(2)、(3)、(5)〕。值得注意的是,同是通知社人參加“局席”活動,其用詞却表現出“春坐”、“秋坐”與“坐社”的不同。爲了弄清它們的確切含義及彼此的異同,筆者根據敦煌文獻中保存有具體時間、地點的“春坐”、“秋坐”、“坐社”局席轉帖,依照轉帖內容的行文次序,選取“局席”活動涉及的各個事項(如“集會事由”、“局席承辦者”、“交納物品”、“集會時間”、“集會地點”等)製作了“敦煌社司轉帖中‘春坐、秋坐、坐社’局席一覽表”(見下)。
敦煌社司轉帖中所見“春坐、秋坐、坐社”局席一覽表(限於存有時間、地點的寫卷)[18]
卷號\項目 |
集會事由 |
局席承辦者 |
交納物品 |
集會時間 |
集會地點 |
S.4037v |
春座局席 |
樊佛奴 |
麵、油、粟 |
正月 |
主人家 |
北大D.246v |
春座局席 |
氾憨子 |
粟、麵、油 |
正月 |
主人家 |
Дх.3114+1359 |
春座局席 |
孔住清 |
麵、麥、粟、油 |
正月 |
主人家 |
P.3391v |
春秋(坐)局席 |
未詳 |
油、麵、麥、粟 |
正月 |
靈圖寺門前 |
P.3286v |
春座局席 |
張醜子 |
未詳 |
二月 |
主人家 |
P.2738v |
秋(春)座局席 |
石家 |
未詳 |
二月 |
官樓蘭若 |
P.2667v |
春坐局席 |
未詳 |
未詳 |
三月 |
主人家 |
S.5139v |
春坐局席 |
靈進、保會 |
麵、油、粟 |
四月 |
主人家 |
S.6214 |
春座筵局 |
張兵馬使 |
麥、粟、麵 |
四月 |
主人家 |
P.4063 |
春座局席 |
未詳 |
粟 |
四月 |
孔子門前 |
S.274 |
春坐局席 |
郭崙 |
粟、麵 |
四月 |
主人家 |
P.3145 |
春座局席 |
曹保奴 |
粟、麵、油 |
潤(閏)五月 |
主人家 |
P.3764P1 |
秋坐局席 |
張社官 |
未詳 |
九月 |
報恩寺門前 |
P.3691 |
秋坐局席 |
未詳 |
麥等 |
九月 |
未詳 |
S.329v |
秋坐局席 |
張建子 |
未詳 |
十月 |
靈圖寺門前 |
P.3764v |
秋座筵設 |
齊營田 |
未詳 |
十一月 |
佛堂內 |
S.5813 |
坐社 |
氾子昇 |
麥、粟 |
二月 |
主人家 |
S.1453v |
座社 |
未詳 |
未詳 |
十月 |
節如蘭若 |
綜觀全表內容,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春坐局席的集會時間主要在正月至閏五月之間,秋坐局席的集會時間多在九月至十一月之間。敦煌社條規定,社邑舉行春秋二社祭祀飲宴的活動當在二月、八月,這與傳世文獻所載相符。[19]如P.3544《大中九年(855)九月廿九日社長王武等再立條件》:“社內每年三齋二社,……其齋正月、五月、九月,其社二月、八月,其齋、社違月,罰麥壹碩,決杖卅。”[20]謂二月春社、八月秋社的祭祀飲宴不得違限誤時。説明春秋二社的局席活動按常規應在二、八月舉行,但實際操辦時又存在不依時按月舉行的現象,[21]所以表中所列春坐、秋坐局席集會的時間在二至五、九至十一這七月中,幾乎每月都有。[22]二、兩則“坐社”局席,一在二月(S.5813),一在十月(S.1453v),可據第一點揭示的春、秋坐局席的集會時間,分別將其歸入春坐、秋坐局席中。這樣分類歸總後,即可看出表中所列“春坐”、“秋坐”、“坐社”局席,大抵皆與春秋二社舉行的祭祀飲宴風習相關。其中,“坐社局席”應爲總稱,泛指社日聚會飲宴;而“春坐、秋坐局席”則是專稱,分別指春社、秋社聚會飲宴。
既然“坐社局席”泛指社日聚會飲宴,那麽“坐社”具體又指什麽呢?
三
關於“坐社”的確切含義,我們不妨先來看一下它在傳世文獻中的使用情況。古代典籍中,“坐社”在東晉以迄南宋的文獻中都比較常見。其主要用例如下:
(6)晉葛洪《肘後備急方》卷五:“不用藥法療頹必差方:令病人自把糯米餅子一枚,并皂莢刺一百箇,就百姓間坐社處,先將皂莢刺分合社人。社官、三老已下各付一針,即出餅子示人,從頭至尾,皆言從社官已下乞針捶。社人問云:‘捶何物?’病人云:‘捶人魁。’周匝緫遍訖,針並插盡,即時(持)餅却到家,收掌於一處。餅乾,頹不覺自散,永差,極神效。”[23]
(7)唐寒山《寒山詩》:“昔時可可貧,今朝最貧凍。作事不諧和,觸途成倥傯。行泥屢脚屈,坐社頻腹痛。失却斑貓兒,老鼠圍飯甕。”[24]
(8)宋饒節《秋蚊行》詩:“魚肥兔賤年穀熟,田家八月生有涯。群翁坐社兒擊鼓,酒一載行翁起舞。”[25]
(9)宋劉弇《龍雲集》卷三一《髙士何君墓誌銘》:“里中歲時擊羊豕上冢、坐社,衆得君乃歡,雖雞黍爲具,或閣匕筯,須君至乃舉,而君亦悠然徑赴,未始失意一人。”[26]
(10)宋陸游《春晩書齋壁》詩:“纖纖麥被野,鬱鬱桑連村。穉蠶細如螘,杜宇號朝昏。展墓秫餌美,坐社黍酒渾。早筍漸上市,青韭初出園。老夫下箸喜,盡屏雞與豚。”又《初夏出遊》詩:“去去衝朝霧,行行弄夕霏。移秧晴竭作,坐社醉扶歸。”[27]
上舉例(6)是目前所見“坐社”的最早用例,所言雖是治療頹病的藥方,但其中提到百姓“坐社”處有社官、三老、社人等,説明“坐社”乃社邑成員聚會的活動。例(7)中的“坐社”,前賢的研究已很充分。日本學者入谷仙介、松村昂二位先生認爲:社是唐代村落共同體的名稱,“坐社”相當於按月而定的擔任社的組織人的“月直”(月當番)的工作,S.5813《社司轉帖》中的“二月坐社氾子昇”,即由擔任二月份社的月直班的氾子昇作爲社務的負責人傳送此份回狀的意思。[28]錢學烈先生謂:坐社,指社日集會祭神。[29]項楚先生指出,上兩家所注,後者較接近詩意。并進一步申論:“寒山詩的‘坐社’,就是參加社日宴會。按‘社’爲土地之神,古代以春秋二時祭祀社神,……祭神之後,鄉鄰分饗其胙,後來亦演變爲宴會聚餐。……坐社而頻頻腹痛,則縱有山珍海味盈於目前,亦只能徒然垂涎而已,故寒山詩以‘坐社頻腹痛’與‘行泥屢脚屈’等並列,作爲貧士‘作事不諧和,觸途成倥傯’之一例。”[30]入谷、松村二氏引S.5813《社司轉帖》中的“坐社”來注寒山詩中的“坐社”,顯然是誤解了寒山詩的本意。[31]三家注解相較,錢、項二氏所釋切近詩意,尤以項氏所注最爲詳贍。例(8)所寫爲田家秋日“坐社”,兒童擊鼓、群翁飲酒起舞的情景;例(9)言里中歲時上冢、“坐社”,衆人皆殺猪羊、具鷄黍而敬待何君共聚會餐;例(10)敘春末夏初“坐社”飲酒醉歸的情形。
不難看出,上引例中的“坐社”,主要指社日聚會飲宴。其時,人們喝酒喫肉,擊鼓起舞,盡情歡娱,酒醉而散。這種“坐社”會飲之風,從晉至宋,一直盛行不衰。值得深究的是,“坐社”表“社日聚會飲宴”時,“社”顯指社日,而“坐”當指“聚會飲宴”,然“坐”本身並無此義。那麽,其義從何而來呢?古籍中“坐年”一詞的運用,或可爲我們解答這一問題提供某種啟示。如宋陈造《房陵》詩之七:“杯酒清濃肉更肥,咸言趁社極歡嬉。丁寧向去坐年日,要似如今斂脯時。”[32]言社日集會祭祀飲宴,清酒肥肉,歡飲暢食,意足興盡時,仍不忘叮囑:“以後‘坐年’,也要像今天社日‘斂脯’一樣。”陈造自注:“年日飲食曰坐年,社日曰斂脯。”注語釋“坐年”爲“年日飲食”,説明“年”指年日,“坐”謂飲食。以此類推,“坐社”當指社日飲食,“社”指社日,“坐”謂飲食。“坐年”與“坐社”,就內部結構而言,顯爲動賓式;從表義來看,二者分別指年日、社日飲食。“年”、“社”皆爲中國傳統的歲時節日,一爲歲末的“年日”,一是春秋二時祭社的“社日”。這樣的日子,依舊時習俗,親友、四鄰、社邑成員常團坐一處,聚餐會飲。故此頗疑“坐社”的“坐”乃用其本義,即“團坐”的“坐”。“坐年”即年日團坐, “坐社”謂社日團坐。[33]這可從文獻中“聚社”的運用得到印證。明彭大翼《山堂肆考》卷九“哭母”條云:“魏王修七歲,母以社日亡。來歲隣里聚社,修念母哀甚,鄰里爲之罷社。”[34]此條源出《三國志·魏志·王脩傳》,原文作:“(王脩)年七歲喪母。母以社日亡,來歲鄰里社,脩感念母,哀甚。鄰里聞之,爲之罷社。”[35]不難看出,彭大翼將原文表示“祭祀社神”義的“社”改成了“聚社”。“聚社”指社日團聚祭社飲宴,文義更顯豁。由此可見,解“坐社”爲“社日團坐”還是有理可循的。節日團坐之時,必定要聚餐飲宴。如P.4525《太平興國七年二月立社條》:“又有新年建福一日,人各(爐)餅一雙,粟一斗,然(燃)燈一盞,團座(坐)設食。……或若團座(坐)之日,若有小輩啾唧,不聽大小者,仍罰膿(醲)膩一筵,衆社破除,的無容免。”[36]例中“團座(坐)”謂社人齊坐,“團座(坐)設食”指社人聚坐會餐。
如前所述,歲時節日“團坐”聚餐乃中國的傳統習俗。正因爲這樣,敦煌文書中常常在“春坐”“秋坐”“冬坐”“坐社”“寒食坐”後附加“局席”“筵局”“筵設”“設”等表“飲宴”義的詞語。如:
(11)P.2049v《淨土寺直歲保護牒》:“粟柒㪷,卧酒,衆僧造春坐局廗用。”[37]
(12)S.5139v《社司轉帖》:“又緣常年春座局廗,人各麵壹斤半,油一合,静(浄)粟伍升,帖至,並限今月十四日辰時於主人靈進、保會家送納足。”[38]
(13)S.6214《社司轉帖》:“右緣年支春座筵局,人各麥粟麵准條,□□□(幸請諸)公寺(等),帖至,限今月十九日卯時於主人張兵馬使家□□(送納)。”[39]
(14)S.1386v《社司轉帖》:“右緣年支秋坐局廗,次至高順順家。人各麵貳斤,油壹合,粟壹㪷。幸請諸公等,帖至,限今月十八日卯時於主人家送納。”[40]
(15)P.2032v《淨土寺食物等品入破曆》:“麪一碩壹㪷,油伍勝半,粟伍㪷,卧酒,衆僧秋座局廗用。”[41]
(16)P.3764v《社司轉帖》:“右緣年支秋座延設,次至齊營田家。”[42]
(17)P.2049v《淨土寺直歲保護牒》:“麥三碩捌㪷,西庫內付酒本,冬至、歲僧門造設兼納官,冬坐局廗并西窟覆庫等用。”[43]
(18)S.6104《社司轉帖》:“右緣年支座社局廗,次至慶果家。人各粟壹㪷,麵斤米(半),油米(半)勝。帖至,限今月二十一日在夜於廗主家送納,須足。”[44]
(19)S.395《社司轉帖》:“右緣常年座社局廗,次至於氾員宗家。”[45]
(20)S.1366《使衙油麵破曆》:“廿七日,寒食坐設,用細供一阡(千)伍百八分,胡併(餅)二阡(千)九百一十四枚,八百八十六枚,并(截餅)二伯五十枚,……”[46]
(21)Дх.2149v《戊午年四月廿五日寒食座設付酒曆》:“戊午年四月廿五寒食座設付酒曆:左廂弟一兵馬使張子千等十五人,付了;弟二徐留通等十五人,付了;弟三趙安子等十五人,付了;弟四竇彦盈等十五人,付了;弟五呂延嗣等十五人,付了;弟六氾通定等十三人,付了;……”[47]
上引例中“春座”、“秋座”、“座社”、“寒食座”的“座”用同“坐”;“局廗”即“局席”,“廗”爲“席”的俗體;“延設”同“筵設”,“延”乃“筵”的省形字。“局廗”、“筵局”、“筵設”、“設”皆指宴飲。前文已論,“春坐、秋坐、坐社局席”分別指春社、秋社、社日團坐的飲宴;“寒食坐設”顯然指寒食節團坐的飲宴,由此不難推知“冬坐”局席的含義。既然“春坐”、“秋坐”、“坐社”、“寒食坐”皆爲中國傳統的社日、寒食節的團坐,結合例(17)所云“冬至、歲僧門造設”看,“冬坐”局席極有可能指冬至日團坐的飲宴。
不難看出,在春秋二社、寒食、冬至等歲時節日,“飲宴”乃“團坐”時必不可少的一項娱樂活動,已成了古人歡度節日的常規與習俗。因此,日常生活中提到這些歲節的聚會飲宴時,常省略表“飲宴”義類的詞語,只用一個“坐”來表“團坐飲宴”的意思。如:
(22)S.1733v《某寺諸色斛㪷入破歷》:“蓯蓉二升,草豉一升,椒四合,已上味□帖(貼)招提冬至坐用。”[48]
(23)S.1053v《丁卯年至戊辰年某寺諸色斛斗破歷》:“蘇貳勝,付心浄寒食座(坐)用。”[49]
(24)P.3501v《後周顯德元年押衙安員進等牒稿》:“四月中間寒食座(坐),勾當肉司翟都衙,應有官人著行立配者,須飯有課工。戊午年四月廿五日伊州使頭康員奴。”[50]
上引例中的“冬至坐”、“寒食坐”即指冬至、寒食節的團坐飲宴,其中的“坐”皆謂“聚坐飲宴”,此或即傳世文獻裏“坐社”中“坐”表“團坐飲宴”的由來。如此看來,敦煌文書中“春坐、秋坐、坐社局席”的“坐”與傳世文獻裏“坐社”的“坐”略有不同,前者用其本義,表“團坐”,後者則是其在特定語境中因省略“飲宴”義類的詞語後約定俗成的語用義——“團坐飲宴”。
綜上所述,“坐社”爲動賓結構,本指“社日團坐”。舊俗,社日團坐常須飲宴,故敦煌文獻中保存下來大量通知社人參加社日團坐飲宴的“春坐、秋坐、坐社局席”轉帖。其中,“坐社局席”總稱社日團坐的飲宴,“春坐局席”、“秋坐局席”分指春社、秋社二日團坐的飲宴。由於“飲宴”乃社日團坐的常規和習俗,因而傳世文獻中“坐社”又徑用來指稱社日團坐的飲宴。
四
敦煌社邑文書中,舉辦春秋二社飲宴活動時,須由某個(些)社員輪流充當主人,負責收掌社人交納的食物,置辦局席。如S.5629《敦煌郡某乙等社條壹條》:“春秋二社,每件局席,人各油、麪、麥、粟,主人巡次流行。”[51]這種由社員充當主人,負責承辦具體社事(如收斂食物、備辦宴席等)的工作,殆即例(5)所云“二月坐社氾子昇”中“坐社”的具體所指。正是著眼於此,前引入谷、松村二氏纔認爲“坐社”相當於“按月而定的擔任社的組織人的‘月直’(月當番)的工作”,譚蟬雪先生也提出“坐社指社日全社合聚飲宴的主持操辦人,即社條中所説的‘主人’”。[52]不難看出,他們都注意到“坐社”似指充當某種人或擔任某種人的工作。如前所述,“坐社”謂社日團坐,“二月坐社”顯然指春社日的團坐,這樣看來,氾子昇擔任的不是按月而定的“月直”工作,而是充當春社日團坐飲宴的“主人”,負責主持置辦“局席”。因此,我們認爲“坐社”乃主持、承辦社務的意思。“二月坐社氾子昇”謂春社團坐飲宴的事務輪到氾子昇主持承辦,遂通知社人將麥、粟交由他收掌。换句話説,氾子昇二月“坐社”時,負責承辦的事務主要是“收斂食物、備辦宴席”。
頗有興味的是,傳世文獻中即有著眼於“斂食”的特徵,而稱社日聚會飲宴爲“斂脯”的。如前引宋陈造《房陵》詩注語云:“年日飲食曰坐年,社日曰斂脯。”其中“社日曰斂脯”,承前句省略了“飲食”二字,補充完整即“社日[飲食]曰斂脯”。由此可知,宋人稱“社日飲食”作“斂脯”。“斂脯”,顧名思義就是聚斂肉食,即社日飲宴須收斂一定的肉食。此外,也有稱社日斂錢會飲作“醵社”的,如清閻爾梅《田家四時詠》詩:“秋露將歸老,朔雲流遠山。……十月寒燠勻,酒味芳且堅。……緩步邀親朋,醵社竹籬間。”王汝壽、蔡生印二位先生注云:“醵社:集資共同作社(農村中的聚會)。”[53]此解恐未確。從詩中“秋露”、“十月”的用詞看,“社”當指秋社,而“醵”謂湊錢聚飲,[54]“醵社”指秋社日湊錢會飲。這兩例中,社日或斂肉飲宴,或湊錢會飲,皆與敦煌文書中“坐社”時“斂食辦席”的風俗近似。
由此可見,“斂食辦席”乃社日團坐飲宴的核心要素,是“坐社”的主要任務。社事承辦的好壞,直接決定著“坐社”活動能否成功、順利地開展。以此來看,郝氏謂“‘坐社’的主要內容爲‘置辦局席’,故也稱爲‘座社局席’”的觀點,是很有見地的。因爲他敏鋭地看出“坐社”與“坐社局席”相關,但又不完全相同,其相關的節點就是“斂食辦席”。或許正因爲這樣,後來人們遂用“坐社”來轉指主持、承辦具體的社事。
“坐社”表主持、承辦社事之義,至今仍保存在某些地方的民俗生活中。如山西運城平陸縣杜馬垣一帶,每年舉辦大郎廟會時,即用“坐社”來指稱籌備廟會的事務。文曰:“大郎廟是一座古老的廟宇,它位於杜馬垣的最北面。……每年夏曆的三月三日,是古會盛日,會期五天。每逢大郎廟會,杜馬垣上的上村、安頭、柏池、神疙瘩、柳溝、賢良、堡里、杜村、東車等九個村輪流坐社籌備古會的一切事項。各社的總負責人叫‘老頭’,按傳統習慣各社有獻貢、鑼鼓、跑高樓馬……。”[55]此謂每年三月三,臨近村社都到大郎廟集會,各社皆納物獻貢,廟會的具體事務由各村輪流“坐社”籌辦。又山西霍州義旺村一帶,至今仍流行用“坐社”的方式來治水。其文云:“該地沙窩峪的流水,惠澤附近十多個村莊。自漢代開始延續至今的水源管理模式,民間叫‘四社五村’的管理模式,‘四社’指義旺、南李莊和洪洞縣的仇池村、杏溝村。‘五村’是指以上四村另加孔澗村。‘四社’每年一村輪流‘坐社’,負責水源、水渠、水分配的管理。”[56]言當地的水源、水渠以及水的分配,皆由附近的村社輪流“坐社”管理。另如廣西羅成仫佬族的諺語:“當官三年,不如坐社一天。”[57]句中“坐社”與“當官”對比出現,爲我們正確理解其構詞表義提供了一個直接、感性的語境,形象地展示了“坐社”的詞義爲“主持、承辦社事”。當然,從這則諷諫的民諺中亦可看出,在某些流行舉辦社邑活動的民俗中,“坐社”者往往可乘機撈取好處、中飽私囊。從上引民俗、民諺來看,“坐社”表主持承辦社事之義,從晚唐五代宋初到一千年後的今天,其運用仍很鮮活。
綜上所述,“坐社”爲動賓結構,其在敦煌文書、傳世典籍中的詞義彼此相關又各有不同。敦煌社司轉帖中,“坐社”有兩義:一指社日團坐,稱爲“坐社1”,主要見於“坐社局席”中〔參例(3)(18)(19)〕。“坐社局席”指社日團坐的飲宴,根據舉辦時間的不同,又分別稱爲“春坐局席”〔參例(1)(11)(12)(13)〕和“秋坐局席”〔參例(2)(14)(15)(16)〕;一指主持、承辦社事〔參例(5)〕,稱爲“坐社2”,此義仍存於現代的某些民俗生活中。傳世典籍中,“坐社”指社日團坐飲宴,稱爲“坐社3”。從詞義關聯看,“坐社2”是“坐社1”的核心內容,“坐社3”則由“坐社1”省略“飲宴”義的詞語後約定俗成而得。從語源義看,“坐社”的“坐”源於其用爲動詞的本義——“團坐”的“坐”。因此,“春座、秋座、座社”局席的“座”既不是講經的“高座”,也不是“座席”的“座”,而是用同“坐社”的“坐”,指團坐、聚坐。
五
以上我們利用敦煌文獻、傳世典籍以及現代民俗資料,詳細地考索了“坐社”的構詞表義及其得義之由。下面來看吐魯番文書、傳世典籍及現代民俗中“作社”的詞義與運用。
管見所及,“作社”在出土文書中,僅見於吐魯番土峪溝出土的《丁丑年再立條章》〔參例(4)〕。其文曰“周而復始”“三人作社”,似指三人一批,輪流“作社”。但社條中只詳列了每月“結成一團”的那三個人的姓名,並未論及他們“結團”做什麽事。郝春文先生參考敦煌文書的材料,推測“應該是每月造一次局席”。然而,僅此孤例,很難明白“作社”的確切含義。這裏,我們先來看一下傳世文獻中“作社”的詞義。其例如:
(25)唐杜甫《遭田父泥飲美嚴中丞》詩:“田翁逼社日,邀我嘗春酒。……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叫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語多雖雜亂,説尹終在口。”[58]
(26)宋蘇轍《蠶麥二首》詩之一:“蠶眠已報冬裘具,麥熟旋供湯新。擷桑曉出露濡足,拾穗暮歸塵满身。家家辛苦大作社,典我千錢追四鄰。”[59]
(27)宋黃庭堅《秋思》詩:“椎牛作社酒新篘,扶老將兒嬉隴頭。”[60]
(28)宋楊萬里《觀社》詩:“作社朝祠有足觀,山農祈福更迎年。忽然簫鼓來何處,走殺兒童最可憐。虎面豹頭時自顧,野謳市舞各争妍。王侯將相饒尊貴,不博渠儂一餉癲。”[61]
上舉例(25)(26)中用“大”修飾“作社”,言春社日“作社”規模之大;例(27)謂秋社日椎牛濾酒以“作社”;例(28)所寫乃村野山農社日祭祀祈福的真實場景,社人帶著“虎、豹”面具表演,奏樂歌舞,盡興歡娱。由此看來,“作”是一個泛義動詞,猶“爲、做”,例中相當於舉行、舉辦的意思,“社”謂社日,“作社”指舉行社日的祭祀歡慶活動。此外, “作社”還可指“舉行集會”。如:
(29)《元典章》三十《禮部三·祭祀·人病禱祭不禁》:“至元六年八月,中書省:欽奉聖旨條畫內一款節該:‘立定社外,其諸聚衆作社,並行禁斷。人家或因灾病,許口願赴寺觀、廟宇禱祭之類,不在禁限。’”[62]
(30)清曹雪芹《紅樓夢》第三十七回“秋爽齋偶結海棠社 蘅蕪院夜擬菊花題”:“李紈道:‘立定了社,再定罰約。我那裏地方兒大,竟在我那裏作社,……’”[63]
上揭二例中,“作”亦舉行義,“社”猶“會”,指集會,“作社”謂舉行集會。例(29)謂村社百姓在立定社邑外,不得再聚衆集會;例(30)言李紈邀請詩社成員到她的住所舉行集會。“作社”也稱“作會”,元魏吉迦夜、曇曜譯《雜寶藏經》卷二“波斯匿王醜女賴提緣”:“有諸長者子,共爲親友,飲醼遊戲。每於會日,諸長者子婦皆來集會,唯此王女,獨自不來。於是諸人,共作要言:‘後日更會,仰將婦來。有不來者,重讁財物。’遂復作會,貧長者子猶故如前,不將婦來。”[64]宋趙升《朝野類要》卷五“同年鄉會”條:“諸處士大夫同鄉曲,并同路者,共在朝、及在三學,相聚作會,曰鄉會。”[65]這兩例中“作會”義同“作社”。前例“醜女賴提緣”蓋即敦煌本“金剛醜女緣”故事所本,相應的內容在S.4511《金剛醜女因緣》中作:“於是貧仕(士)既蒙駙馬,与高品知聞,書題往來,已(以)相敫(邀)會,遂赴朝官之宴。……朝官次弟相敫(邀)會,飲食朝朝數千般,後日我家俳(排)備酒饌,也須娘子見朝官。”[66]二者對勘,“醜女賴提緣”中諸長子者“作會”飲醼,即“金剛醜女緣”中“排備酒饌”的宴會,然則“作會”的內容主要是“飲宴”。
上舉傳世文獻中的“作社”有兩個義項:一、專指舉行社日的祭祀歡慶活動;二、泛指舉行集會。以此二義還原吐魯番文書中三人一批,每月輪流“作社”的語境,第一義顯然不合,第二義比較契合,該句意謂三人一團,每月輪流舉行集會。聯繫敦煌社邑文書看,“作社”的主要內容是飲宴。上引《雜寶藏經》例中“作會”的內容也主要是飲宴,可資比勘。
如前所述,敦煌社邑文書中,“坐社”本指社日團坐〔參例(3)(18)(19)〕,由於團坐飲宴的核心要素是負責“收斂食物、備辦宴席”,於是人們又用“坐社”來轉指主持、承辦社事之義〔參例(5)〕;而吐魯番文書中,“作社”則謂舉行集會〔參例(4)〕,二者的詞義內涵並不相同。這種區別可從下面所舉的現代民俗生活裏有關“作社”與“坐社”的用例中得到很好的證明。如:
(31)《洛陽市志》卷一七“風俗”之“家事傳承”云:“家廟大門多標以某氏‘家廟’或某氏‘祠堂’,多由其族人書寫或請德藝雙馨者書丹。每值清明上墳,或農曆十月一燒寒衣,全族男性聚居家廟,以書有族氏的大旗與儀仗隊爲前導,燃炮擊鼓、鳴鑼開道,族長步後,族人依輩分列隊,隨族長上墳。在祖墳上舉行祭奠儀式,族衆按輩肅立。祭儀既畢,由家族中輪流作社聚餐,因爲家廟內往往有一定數量的地,每輪作一次,盈餘不少,作社者以聚餐形式溝通親情。……許多家族未設祠堂,舉行家祭活動多採用“墳社”形式。如在偃師民間,墳社由同族成員共同組成,擁有墳田。墳社社首俗稱“神頭”,由族內各戶輪流擔任,任職社頭,俗稱“坐社”。坐社期間,可收取墳田租穀,以供族祭等活動開支。”[67]
(32)貴州侗族的農事節日中有一個叫“做社”,文曰:“做社要花相當多的財物,款項由全寨各户集資,捐次最多的頭三户被指定爲社主和社副,第一户爲社主,第二、三户爲社副,由他們坐社主持祭龍神活動。……社主帶大家向龍神下跪祈禱,求它保鄉護民,五穀豐登。最後由社主帶隊到各家,祝户主全家平安吉利。”[68]
上引例(29)言家族舉行祭奠完畢後,在家族中輪流“作社”聚餐,以溝通親情;沒有祠堂的家族採用“墳社”的形式舉行家祭,由社頭輪流“坐社”,負責收取墳田的租穀,用作家祭活動的開支。例中“作社”指輪流舉行聚餐的集會,“坐社”謂主持承辦收斂墳田租穀的社事。例(30)中“做社”猶“作社”,指舉行祭祀龍神、祈求豐收的節慶集會,而“坐社”則謂社主、社副主持承辦祭祀龍神的社事。
上揭二例中“作社(或‘做社’)”與“坐社”共現,爲我們理解并區別它們的詞義提供了直接、具體的語境。從中不難看出,“作社”與“坐社”的詞義並不相同。由此看來,對於吐魯番文書中的“作社”〔參例(4)〕與敦煌社司轉帖中的“坐社”〔參例(5)〕,我們不能因其看起來近似,就將它們輕易地等同起來。其實,“坐”與“作”只是讀音相近而已,它們的詞義全然不同。
本文原载《敦煌研究》2012年第4期
[1] 參郝春文《再論敦煌私社的“春秋坐局席”活動》,《敦煌學輯刊》2006年第1期,第1頁。
[2] 敦煌文獻中的“春坐”“秋坐”“坐社”局席中,“坐”也寫作“座”,“座”本是“坐”的後起區別文,此用同“坐”。因而本文除引用敦煌寫卷及前賢論著依原文用字外,論述中涉及這些詞時一律用“坐”字。
[3] 參寧可、郝春文《敦煌社邑文書輯校》(以下簡稱《輯校》)“前言”,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3頁。
[4] 郝春文《再論敦煌私社的“春秋坐局席”活動》,第1頁。
[5] 録文參《輯校》第194-195頁;圖版載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國國家圖書館合編《法藏敦煌西域文獻》(以下簡稱《法藏》)第22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33頁下欄。“申衍悉鷄”的“衍”,《輯校》録作“衙”,原卷作“”,字形與“衙”、“衍”皆近,考慮到“衍悉鷄”這個名字在敦煌文書中比較常見(如P.3412寫卷中有“李衍悉鷄”之名),故改録作“衍”。
[6] 録文參《輯校》第187-188頁;圖版載《法藏》第29卷,1999年,第49頁下欄。原卷“次至李流通家”後有“”,《輯校》照録。細審圖版,其字右側有刪除符號“卜”,示當刪,故未録。
[7] 録文參《輯校》第137頁;圖版載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敦煌古文獻編輯委員會、英國國家圖書館、倫敦大學亞非學院合編《英藏敦煌文獻》(以下簡稱《英藏》)第3卷,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61頁下欄。
[8] 參那波利貞《關於按照佛教信仰組織起來的中晚唐五代時期的社邑》,載《史林》第三十四卷第三、四號,1937年。此據郝春文《敦煌遺書中的“春秋座局席”考》徵引,《北京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89年第4期,第31頁。
[9] 參郝春文《敦煌遺書中的“春秋座局席”考》,第33頁。
[10] 録文參黃文弼《吐魯番考古記》,北京:中國科學院,1954年,第47-48頁,圖版載該書圖版五○、圖53《丁丑社條章》殘紙,第51頁。録文又參《輯校》第64頁。
[11] 録文參《輯校》第204-205頁;圖版載《英藏》第9卷,1994年,第163頁上欄。
[12] 黃文弼《吐魯番考古記》,第48頁。
[13] 郝春文《再論敦煌私社的“春秋坐局席”活動》,第2頁。
[14] 《廣韻》中,“坐”音徂卧切,從紐過韻;“作”音則箇切,精紐箇韻,二者聲韻皆近。
[15] 此據宋李昉等編《太平御覽》卷三○“時序部”之“社”條所引。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142頁。
[16]《英藏》第4卷,1991年,第38頁下欄。
[17] 録文參《輯校》第51頁,圖版載《英藏》第11卷,1994年,第94頁。
[18] 此表仿郝春文《敦煌遺書中的“春秋座局席”考》一文所列“有活動時間與地點的春秋座局席社司轉帖”的表格(第32頁)而製,項目內容較之有所增補。需要説明的是,表中有兩條在“集會事由”和“集會時間”上有些矛盾,一是P.3391v《社司轉帖》中的“春秋局席”,在現存的70多件局席類轉帖中,“春秋局席”僅此一見,其集會時間在“正月”,疑“秋”乃“坐”之誤;另一條是P.2738v《社司轉帖》中的“秋座局席”,其集會時間在“二月”,疑“秋”乃“春”之誤。表中據此校改後,分別將其歸入“春坐”與“秋坐”局席中,列在“正月”、“二月”類的末行。
[19] 梁沈約《宋書》卷一四《禮志一》:“祠太社、帝社、太稷常以歲二月八月二社日祠之。太祝令夕牲進熟,如郊廟儀。”(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350頁)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一四“二社日”條:“《統天萬年歷》曰: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叢書集成初編》本,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41頁)元馬端臨《文獻通考》卷八二“郊社十五”之“社稷”下引《漢舊儀》云:“官大社及大稷,一歲各再祠,太祝令常以二月、八月以一太牢,使者監祠,南向立,不拜。”(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744頁中欄)
[20] 《法藏》第25卷,2002年,第221頁上欄。
[21] 對于敦煌文獻中春秋二社祭祀飲宴違月舉行的現象,郝春文先生認爲是由於戰亂、農事以及一些社人不負責任等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參氏著《敦煌遺書中的“春秋座局席”考》,第34頁。
[22] 表中沒有“六、七、八、十二”四月,可能是有原因的。八月,乃舉行“秋坐局席”的正常月份,原本應當有的,由於時間殘損而沒能列入表內。因爲敦煌籍帳文書中就有在八月舉行的“秋坐局席”。如P.3763v《布緤褐麥粟入破曆》:“粟一石[□]升,八月秋座局廗,衆僧、木匠及上仰埿博士等用。”(《法藏》第27卷,2002年,第327頁上欄)是其證。其餘“六、七、十二”三月,六月屬季夏,十二月爲仲冬,七月爲孟秋,時正值盂蘭盆節聚會飲宴之期,自然不太可能舉辦“春坐、秋坐或坐社”局席,故皆未見於表中。閏五月、十一月舉行的春、秋坐局席,可視作違月的特例,其餘月份以春、秋二季論,似亦可通。
[23] 東晉葛洪《肘後備急方》,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56年,第109-110頁。句中“時”,《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作“持”,是。此據校改。
[24] 項楚《寒山詩注》,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97頁。
[25] 宋饒節《倚松詩集》卷一,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17冊,第217頁。
[26] 宋劉弇《龍雲集》卷三一,《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19冊,第319頁。
[27] 宋陸游著、錢仲聯校注《劍南詩稿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129-2130、3323頁。
[28] (日)入谷仙介、松村昂《寒山詩》,築摩書房,《禪の語録13》。此據項楚《寒山詩籀讀札記》轉引,項文原載《中國古籍研究》1996年第1卷;後收入《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項楚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30頁。
[29] 錢學烈《寒山詩校注》,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153頁。
[30] 項楚《寒山詩籀讀劄記》,《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項楚卷》第230、232頁;又《寒山詩注》,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398頁。張子開先生也有類似的觀點,他説:“‘坐社頻腹痛’,梅教授引用入谷和松村的觀點,認爲‘坐社’指一種個人按月在村社值勤的義務(an individual’s monthly duty at the village shrine)。我個人有點懷疑這種説法。‘社’是唐代一種相當普遍的民間組織,敦煌遺書裏有很多‘社司轉帖’之類的東西,可以用來一窺其組織形式。S.527提到有‘女人社’,其成員包括社官、社長、録事、社老和社人;其他卷子中,又記載社員都須按時交納糧食、油等東西;……。我想,寒山詩歌和敦煌卷子裏的‘社’,應該是一種互濟性、娱樂性的民間組織,它有固定的聚會時間,相當於如今民間存在的‘會’;聚會時,成員一般都要參加,且要在一起喫喝。‘坐社頻腹痛’,即謂聚會就餐時,自己身體不舒服也。”參梅維恒著、張子開譯《區分中古漢語俗語言中字和詞的界限的重要性——從對寒山詩的譯注看世界漢學界的弊端》,載《新國學》,成都:巴蜀書社,1999年,第422頁。
[31] 關於S.5813《二月坐社轉帖》中“坐社”詞義的詳細探討,詳下文第四部分。
[32] 宋陳造《江湖長翁集》卷一九,《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66冊,第233頁。
[33] 今天我們稱“除夕夜家人團聚飲宴”爲“團年”,跟宋人謂“年日飲食曰坐年”適可比勘,由此亦可證“坐年”、“坐社”中的“坐”實爲“團坐”。
[34] 明彭大翼《山堂肆考》卷九,《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74冊,第148頁。
[35] 晉陳壽撰、宋裴松之注《三國志》,北京:中華書局,1971年,第345頁。
[36] 《法藏》第31卷,2005年,第371頁下欄。
[37] 《法藏》第3卷,1994年,第240頁上欄。
[38] 《英藏》第7卷,1992年,第26頁上欄。
[39] 《英藏》第10卷,1994年,第195頁上欄。
[40] 《英藏》第3卷,1990年,第3頁下欄。
[41] 《法藏》第2卷,1994年,第48頁。
[42] 《法藏》第27卷,2002年,第333頁上欄。
[43] 《法藏》第3卷,1994年,第239頁下欄。
[44] 《英藏》第10卷,1994年,第80頁下欄。
[45] 《英藏》第1卷,1990年,第182頁上欄。
[46] 《英藏》第2卷,1990年,第278頁下欄。原卷“”前有一“胡”字,蓋涉前文“胡併(餅)”而衍,此徑刪。“”,字書中多作“”、“餢飳”或“餢”,《集韵·厚韵》:“,餠也。或从食(餢)。”(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重印《宋刻集韻》,第125頁下欄)《正字通·食部》:“餢,起麪也,發酵使麪輕高浮起,炊之爲餠。”(北京:中國工人出版社,1996年,第1301頁下欄)
[47] 俄羅斯科學院東方研究所聖彼得堡分所、俄羅斯科學出版社東方文學部、上海古籍出版社編《俄藏敦煌文獻》,第9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49頁下欄。
[48] 《英藏》第3卷,1990年,第140頁下欄。
[49] 《英藏》第2卷,1990年,第222頁上欄。
[50] 《法藏》第24卷,2002年,第366頁上欄。
[51] 《英藏》第8卷,1992年,第172頁下欄。
[52] 譚蟬雪《敦煌民俗:絲路明珠傳風情》,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69頁。
[53] 清閻爾梅著,王汝壽、蔡生印編注《白耷山人詩集編年注》,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02年,第744、746頁。
[54] 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第9卷“醵”條義項①,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2年,第1444頁。
[55] 李昕、霍轉業編著《聖人的傳説·大郎廟》,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90年,第38頁。
[56] 《霍州地名概述》第三章“鄉鎮”之“義旺村”,霍州市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霍州文史資料》,2009年第11輯,第171頁。
[57] 中國民間文學集成全國編輯委員會、中國民間文學集成廣西卷編輯委員會編《中國諺語集成·廣西卷》,北京:中國ISBN中心,2008年,第259頁。
[58] 唐杜甫著、清仇兆鰲注《杜詩詳注》,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第890-891頁。
[59] 宋蘇轍著,陳宏天、高秀芳點校《蘇轍集》第三冊,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1153-1154頁。
[60] 北京大學古文獻研究所編《全宋詩》第17冊,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第11676頁。
[61] 宋楊萬里《誠齋集》卷三七,《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60冊,第407頁。
[62] 陳高華等點校《元典章》,北京:中華書局;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079頁。
[63] 清曹雪芹、高鶚著《紅樓夢》,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7年,第446頁。
[64] (日)高楠順次郎主編《大正新修大藏經》第4卷,大正一切經刊行會,1972年,第457頁下欄。
[65] 宋趙升《朝野類要》,《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854冊,第136頁。
[66] 《英藏》第6卷,1992年,第112頁下欄-123頁上欄。
[67] 洛陽市地方史志編輯委員會編,劉典立、宋克耀總纂《洛陽市志》第17卷《人民生活·民族宗教·民俗·方言志》,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275頁。
[68] 周國茂主編、陳玉平等撰稿《貴州民俗》,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0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4年6月16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4年6月16日。
点击下载附件: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3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