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兩件商彝銘文混亂問題說商鐘四的真偽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臺
一
筆者曾作《古籍著錄的兩件商彝銘文校釋》一文,[1]對《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下簡稱《款識》)、《嘯堂集古錄》(下簡稱《集古錄》)、《考古圖》、《宣和博古圖》(下簡稱《博古圖》)等古籍收錄的兩件商代彝器“乙酉父丁彝”、“己酉戍命彝”的銘文作了研究考釋,認為這兩件器物的確為殷代之物,只是銘文是亂的,故根據其它一些商代彝器銘文的行文格式作了文字調整并作了釋讀。筆者在文中說到其銘文爲什麽會混亂無法通讀,無法解釋。拙文發佈後,有網友武庚、垂天之云、zisus等先生發評論質疑批評,認為筆者的這種“拼字遊戲”的研究方法有問題,如網友武庚先生認為:
“而銘文的描摹者,通常都會如實按照銘文原款進行描摹,這是起碼的學術道德。我們不應該因為讀不通銘文內容,就隨意懷疑描摹者的學術道德。讀不通的原因,更有可能是我們對其中的某些字的釋讀存在障礙。所以我們更應該在單字的釋讀上動腦筋,而不是隨意進行毫無根據、毫無章法的‘拼字遊戲’。”[2]
對於這些質疑,筆者認為也不是沒有道理,主要原因是當時也沒有想明白銘文混亂的原因。最近讀了商承祚先生《古代彝器偽字研究》一文,[3]忽然覺得這個問題有了解釋的可能。
商先生文中先引了一段陳介祺《簠齋尺牘》第四冊第六頁中論古器文字真假的話,其中開始的一段說:
“不成字,不成文理,不成筆法,不成章法,何以為古文?不真好,不真用心,見色澤即疑為字真,見形似而不求甚解,守真器數十百,真拓數百紙,而複大收偽字,葉氏之覆轍也,豈可蹈之。”
可見,陳介祺見到的古彝器銘文中,是有“不成字,不成文理,不成筆法,不成章法”的偽銘,據個人的理解,“不成字”是指字形杜撰,“不成文理”是語句不合古人語法或不能通讀,“不成筆法”是指文字書寫不合古人書寫的筆法,“不成章法”則是銘文行文格式或佈局不對。由此想到了那兩件商彝的銘文,正是“不成文理”的情況,也就是說,宋代薛尚功的《款識》等古籍著錄的這兩件銘文次序混亂的器物,其實就是兩件僞器,它們是根據真器仿鑄的,器形、文字都有所本,只不過作偽者爲了不被人看穿,故意把銘文的次序搞亂,讓人不能覆案。商承祚先生在文中也指出“拼湊字句”的銘文作偽方法:
“作偽的人是心虛的,維恐人家知道字是後刻,所以不用真銘摹入,避免互相比較來燭其姦;於是將幾個器的文字參雜抽寫,又杜撰些字加入,連綴成篇。姑不論他刻得好壞,由文理一方面看來是不通的,所謂‘欲蓋彌彰’,自以為聰明,實在是笨伯。”
宋代由於皇家的倡導,收藏鑒賞古青銅器蔚成風氣,使青銅器仿造、作偽行業也隨之興盛起來,嚴志斌先生說:“青铜器的伪造在宋代以前便已出现,但僞器的大量出现还当自宋代始,且在宋代铜器作伪已发展成为一门专业技术。”[4]此時產生了很多青銅器的贗品,同時也產生了一批銘文偽字。商先生說:“宋人假的三代器,大部份是翻砂,或臆造銘文來鑄器”。宋代人造的假貨里,一般是根據真器仿鑄,銘文也是根據真銘來仿刻,但會把原銘文的次序變亂,或將一些字形作改變,讓人無法釋讀,自然也無法與原器對照,以此售其奸來欺瞞世人,“乙酉父丁彝”、“己酉戍命彝”這兩件器物算是例子。這兩件器物的原器(真器)并沒有被收藏者公佈于世,而這兩件仿鑄的僞器卻被收藏者公佈了,《款識》等書著錄的就是這兩件僞器的銘文。
因此,這兩件器物銘文的混亂,并非是筆者“因為讀不通銘文內容,就隨意懷疑描摹者的學術道德”,它也與描摹者的學術道德無關,而是由於作偽者改造而致銘文混亂,如果堅持按照它的原文字順序去強行解讀,不免要深文周納、迂曲穿鑿,結果會是什麽想必大家都能明白。唯一的解決方式就是根據其它殷代彝器銘文的句例、行文格式予以調整復原,此類殷彝銘文有多例可資參考,並非“毫无根据、毫无章法”,雖然筆者的調整未必能與原器完全相同,但是銘文內容可以了解,否則根本就不能通讀。
例子也不止此,還有一個越王者旨於賜鐘(原稱“周蛟篆鐘”或“商鐘”,近代或稱“越王鐘”,下簡稱“者鐘”)的摹本,《博古圖》卷二十二、《款識》卷一和《集古錄》卷下之下十一頁等書著錄的該鐘銘摹本文字次序都是正確的(《集成》1.144著錄為《集古錄》摹本),而《集古錄》卷下之下二十七頁著錄的另一個摹本文字卻全亂,而且很多字形都被簡省改造過,曹錦炎先生指出這個摹本“其實也是此鐘(寧按:指者鐘)銘文的摹本,只是由於銘文行款竄亂不易辨認罷了”,[5]非常正确。那爲什麽會出現這麼一個“銘文行款竄亂”的摹本呢?我覺得理由就很簡單了:這是另外一個“越王者旨於賜鐘”,是宋人仿鑄的假貨,他們採取了與仿鑄“乙酉父丁彝”、“己酉戍命彝”同樣的方式,把原鐘的銘文搞亂來迷惑人,字形根據原器做了很大的改造,且摹刻粗率失真,幾乎無法辨認;同時還漏掉了原銘上的兩個字,爲了湊夠原銘字數又拼入了另外兩個字,使銘文徹底不能通讀。[6]這件僞器也被收藏者公諸於世,王俅見到了,收入《集古錄》中。這也是一個變亂原器銘文仿鑄作偽的例子,如果還堅持按照其原文字次序去釋讀,自然也不能通解,要讀通它除了根據者鐘原銘文調整其文字次序外別無他法。
所以筆者認為,對於一些傳世器或來歷不明的器物,若其銘文中的字大部份不能認識而致使銘文不能通讀,這是文字釋讀問題;如果大部份字都能認識而銘文還不能通讀,這就要考慮一下銘文本身是否有問題了。宋代以來偽器偽銘無數,如果沒有一點懷疑精神,恐怕就要大上其當。
二
下面主要想說說《款識》卷一著錄的另一件偽器銘文——“商鐘四”。這件器物已經失傳,唯有銘文見收於《款識》,有釋文,云是董武子的家藏品。筆者所見《款識》有兩個版本,所收彝器銘文摹本的字形略有差異,一個是中華書局版《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用的是于省吾先生配套的明代朱謀垔刻本(下簡稱“朱本”),[7] 《殷周金文集成》收此銘文稱“之利鐘”,用的即是這個摹本;[8]一個是遼瀋書社版《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本,用的是繆荃孫所藏陸友桐臨寫的汲古閣本(下簡稱“陸本”)。[9]
朱本“商鍾四”摹本如圖:
陸本“商鍾四”摹本如圖:
這個鐘銘的字形乍看上去頗具古風,大部份字形在其它器物上找不到,很難辨識,薛氏《款識》的釋文錯誤很多,為此,曾憲通先生和曹錦炎先生都重新作了考釋和研究,曾憲通先生指出“薛氏釋文訛誤甚多,根本無法通讀”,故重作了釋文,認為“是吳王僚擊敗楚及其附庸之後所作的‘銘功’重器,應稱之為吳王鐘”;[10]曹錦炎先生則認為該銘的第二行2、3二字是“朱句”二字,故稱之為“越王朱句鐘”,也重作了釋文,[11]又與曾先生的釋文不同;《殷周金文集成》根據銘文第八行(末行)第2、第3字為“之利”二字而稱“之利鐘”,釋文略同曹先生所釋。
通觀曾、曹二先生的釋文,感覺問題也相當多,實際上仍然是無法通讀。比如該銘第一行,曾先生的釋文是“隹王正甬屯吉日子”,曹先生的釋文是“隹(唯)王正月初吉乙子(巳)”,第3字明顯不是“月”,曾釋“甬”是對的,但“正甬”不辭;第四字也不是“初”,字形很像傳抄古文的“屰”字,曾釋“屯”是對的,這個字就是根據金文或小篆的“屯”字改造來的,用來代替“春”(說詳下),但是“隹王正甬屯吉日子”仍然不辭。
很明顯,這件器物也是一件宋人造的僞器,它的銘文訛亂,文字是根據別的器物改造甚至生造的,這就是它看上去古奧奇怪、難以辨識的原因。曾憲通先生指出:“然以商鐘四同越王鐘(寧按:即者鐘)比照,二者字形幾乎毫無二致,當是一家眷屬。因疑商鐘四銘文亦應是吳越一系的文字。”此說基本是正確的,商鍾四銘文偽造的主要根據就是者鐘。者鐘銘文在《款識》中一共著錄了三個摹本,分別稱為“商鐘一”(注:出維揚石本)、“商鐘二”(注:出《古器物銘》)、“商鐘三”(注:出《博古錄》),是根據同一器銘的不同摹本收錄的,三者文辭相同,字形略有差異,都是風格統一的鳥篆。商鐘四銘的文字大部份是根據者鐘銘文變形或改造,銘文的作偽者似乎具有一定的古文字知識,能熟練地書寫傳抄古文,里面有些字形就是根據傳抄古文改造的,卻顯然不會寫鳥篆,甚至連筆劃稍繁的字都寫不好,只能對原字進行改篡,任意增刪筆畫、改造字形,弄得很多字似是而非,鳥篆的風格也基本上被改沒了,所以容庚先生在《鳥書考》中就說“商鐘四字體與此(寧按:指越王鐘,即者鐘)略同,而鳥形不顯”,[12]這是很明白的,但他善寫傳抄古文,所以用傳抄古文“豐中銳末”的筆法寫出來,并刻意模仿者鐘鳥篆筆畫的夭矯曲折(者鐘的文字在宋代也被稱為“蛟篆”),故也頗具古風,很能迷惑人。可如果把該銘和者鐘銘文仔細對照,此銘中那些看上去古怪不可識的字就現了原形。
首先,說是根據者鐘文字改造是有道理的,如果仔細對勘,就可以在裏面找到者鐘中所有的對應字形(參附表一)。如“戉王者旨於賜”六字的改造字形或替代字形:
第三行1字的“”(陸本),看上去象“武”字,朱本摹寫失形已經不成字,元代楊銁編的《增廣鐘鼎篆韻》卷四《上聲·九麌》引此字作“”, 收入“武”字下,其字形也有訛誤,但仍能看出上部是者鐘的“戉”,這字形就是由者鐘的“戉”改造來的,《款識》著錄的“商鐘一”(即者鐘一)中的“戉”字作“”(陸本),“商鍾三”作“”(朱本), 商鐘四在下面加了個“止”形或“口”形,寫成了“武”的模樣。其實“戉”的“戈”形橫筆左邊有一豎畫,是鉞刃的象形,所以鳥篆變化成上揚的鳥首形裝飾;而“武”字所從的是“戈”,沒有從“戉”的,所以這個字下面的“止”或“口”明顯是作偽者的臆加,作偽者的本意可能就是讀為“武”;此字下面的“”(第三行2)字,應是者鐘里的“孟春”之“(孟)”(當是“方”字,讀為“孟”)的簡化,此字《集古錄》、《博古圖》釋“仲”,《款識》釋“王”,說明宋人對此字的釋讀就有分歧,故作偽者不好取捨,就兩取之:一是把它的原字形改造了一下放在“武(戉)”字下;二是又增入了一個其它器物上的“王”字,來代替“王”的釋讀,也就是說這个“王”并非是者鐘里的“王”,且銘文本當如者鐘銘那樣是“隹正月”而不是“隹王正月”,這個“王”明顯是模仿其它青銅器銘的“隹王某月”硬塞入的。者鐘中那個真正的“王”字作“”,被宋人釋為“望”,《博古圖》、《款識》并同,而商鐘四第五行6字作“”,這個字看上去象是“往”字,其實作偽者是想寫個“望”,因為傳抄古文中的“望”或從壬亡聲,如作《陽華巖銘》里作“”,作偽者是把上面的“亡”寫成了類似“之”形,其實是“望”,《款識》的商鐘四釋文里也正是釋為“望”,這就是者鐘銘中那個真正“戉王”之“王”的替代字。第五行4字就是“者”,不過在字下面加上了一個改造過的“侯”字,組成了“者(諸)侯”一詞;第八行的第6字就是“旨”,但把上面的“匕”字寫反了。爲什麽會把“匕”字寫反呢?本來可以解釋為古文中“匕”字寫法正反無別,但在這裡卻有別的原因,這看看《博古圖》和《款識》對者鐘的釋文就會明白,因為宋人是把“旨”字釋為“召”,“召”字從“刀”,金文中的“刀”都是向左開口的,作偽者就是根據這個把“匕”反寫了。朱本商鐘一、二、三中的“於”分別作“”、“”、“”,這是一個鳥篆,作偽者不會寫,就尋求別的字代替。在宋代,這個字被誤釋為“純”,《博古圖》、《款識》均如是,作偽者就於此投機取巧,改造了一個似是而非的“”(陸本第三行5)來代替者鐘中的“純(於)”,因為傳抄古文的“純”就作“”(《汗簡·糸部》引《尚書》),作偽者在上邊加了一個簡化的“自”形飾畫,左邊那個飾畫被摹錄者和“糸”旁連在一起了,所以這個“純”就相當於者鐘里的“於”。至於“賜”字,者鐘寫作“”(朱本商鐘一)、“”(陸本商鐘三)或“”(《博古圖》摹本),《集古錄》卷下之下著錄的那個銘文混亂的“商鐘”作“”,而商鐘四第七行2字的“”(朱本)或“”(陸本)就是這個字的改造,這個字被宋人釋為“釐”(如《博古圖》、《款識》等),將這些字形互相參照對比一下就可以看出來,它是取了者鐘里“賜”這個字形的下半,左邊保留了那個“爪”形,右邊的“貝”則被改成了“自”形;上半的那部份筆畫看上去很象“世”字,但古文中的“世”沒有這種寫法,它來源可能是因為“釐”古通“僖”,“僖”、“嬉”音同,故作偽者根據“嬉”的傳抄古文字形“”(《古文四聲韻》一引《王存乂切韻》),取其仿佛,改造出“”這部份放在上面作聲符。也就是說,商鐘四里的三·1、四·6、五·6、八·6、三·5、七·2這六個字形就是者鐘里的“戉王者旨於賜”。
其次是竄入一些者鐘銘文之外的字形湊字數擴充篇幅。商鍾四中有一些不見於者鐘的字,比如第二行7字的“亘”、第三行4的“龍(從兄)”、第五行的2、5的“燮”、“侯”、第六行3的“酓”等(參文後附表二),因為者鐘的銘文只有52字,而作偽者怕被人發覺此銘與者鐘有聯繫,故而擴充為有64字,從別處摹錄改造乃至杜造加入了12個字,比如第二行2的“”,應該是根據傳抄古文中的“(性,見《陰符經》)”字改造出來的一個字形,而“”這個字形哪里都找不到,不知道是根據什麼字形改造的,很可能處於杜撰。同時為了湊字數,把一個筆畫簡單的“之”字反復出現了4次,而者鐘中只出現了2次。
所以,這件器物銘文也是宋人假造拼湊的偽銘,屬於商承祚先生說的“拼湊字句”、“臆造銘文來鑄器”作偽的類型,徐中舒先生對“拼湊字句”作偽方法的解釋是“將幾個器銘上的字參雜拼湊,並杜撰些字加入,聯綴成篇。字體雖較前進步,文理仍多不通”,[13]這個“商鐘四”正符合這種情況,它是以者鐘銘文為依據變亂、改造、增字,故意把篇幅擴大以顯其重,故字形大部份可以從者鐘銘中找出來源,但都做了很大的改动,有的字几乎不能認識,有的字形則出於杜撰,其杜撰的主要根據是宋人對者鐘銘文的釋文和傳抄古文;其文辭如果按照原摹本的文字順序读,也根本不可能通讀,因為作偽者本來就沒想做個能通讀的銘文,還是只能進行“拼字遊戲”調整一些字的順序才能讀成一些文句,而這些文句都可以在者鐘銘文中找到,茲對照者鐘的銘文略分析如下:
第一行的1、3、7、第三行2、第一行5可連讀為者鐘的“隹(唯)正月孟屯(旾、春)”,“正”字两个摹本都少了兩筆。“孟”字朱本作“”,顯然是根據者鐘的“孟”作“”(朱本商鐘一)簡化來的,作偽者是用為“王”,說已見上;實際上,作偽者在這裡本也沒想寫成“孟春”,他是想寫成“仲春”,因為者鐘的“孟”在《博古圖》中被摹作“”,釋文作“仲”,作偽者用“甬”字代替,因為“甬”在宋代被釋為“鐘”,《考古圖》卷三35-36頁和《款識》151頁(朱本新編頁碼76頁)收一器曰“寅簋”(《集成》9.4469稱“盨”),里面有“甬”字,《考古圖》釋“甬”,《款識》釋“銿”,據《說文》即“鐘”之或體,《增廣鐘鼎篆韻》卷一《上平聲·三鐘》就把“甬”收入“鐘”字條下,注出“寅簋”,即本此。宋代的時候“鐘”、“仲”音同。“春”字在者鐘中是作“”(陸本商鍾三),即“萅”,古文或作“旾”,從“屯”聲,所以該銘就改造了一個“(屯)”字來代替,是在上面的右邊多加了一個飾畫。《款識》釋文就把這個字釋為“春”,應當是釋為“屯”讀為“春”,“甬屯”即“仲春”,但是連讀起來“隹王正仲春吉月”還是不辭,目前發現的金文辭記年月的甚多,這種情況迄無一見。
第一行6、第五行3、第五行8、第二行8可連讀成“吉日丁亥”。商鐘一的“日”作“”(陸本)或“”(朱本),《宣和博古圖》作“”,是鳥篆,而該銘中第五行3字作“”(朱本)或“”(陸本),此字《款識》釋作“紀”,未詳所據。這應是把者鐘的“日”字鳥形裝飾腰斬成了兩段,上部的“”這部分變成了“子”形,中間加了“自”形的飾筆,下面的“爪”形改成了“九”形,成了這麼個不倫不類的字形。《博古圖》摹本者銘中的“吉日亥”句,其中的古文《集古錄》摹寫作“”,《款識》作“”,其釋文均作“丁”, 是根據上面有個“T”形筆畫與楷書的“丁”類似,曩筆者也從舊釋為“丁”,現在根據《博古圖》摹本看來似乎不確,金文中“丁”不作此形,很可能“T”形筆畫也屬於鳥形飾筆的誤摹,只有右邊的“”這一筆才是文字,也就是《博古圖》該字的“”這一筆,當即“乙”字,但是宋人均釋為“丁”,所以作偽者也造了個“”(第四行8)來代替原來的那個被釋為“丁”的鳥篆,這是個生造的字,是在傳抄古文的“(丁)”(《汗簡》)的菱形中間加入者鐘該字的“T”形筆畫又在上、下加了飾筆而成。
第三行1、第四行6、第五行4、第八行6、第三行5、第七行2可連讀為“戉王者旨於賜”,說已見上。
第三行6、第二行3、第三行7、8與第七行6、第五行7、第四行3、第七行4可連讀成“擇氒吉金自乍(作)禾(龢)童(鐘)”。者鐘中“氒”字作“”,該銘第二行3字形作“”,這個字曹錦炎先生釋為“句”,單從該字形上看應該是有根據的,但是與者鐘一比較就知道,這個字的右邊實際上是“氒”字的改變,是爲了俯就左邊的“自”形飾筆,把“氒”的左邊一筆寫短又右彎,成了“丩”字。加“自”形飾筆是因為此字筆畫太簡單,加個裝飾讓筆畫增多,以與上下字形統一。“童(鐘)”字者鐘作“”(朱本商鐘一)、“”(朱本商鐘二)、“”(朱本商鐘三),這個字,在宋人的釋文里是被釋為“其”,商鐘四第七行4字的“”(朱本)就是根據古文或篆書的“(其)”改造的,上面“𠀠”這部份變成“自”形,下面的“丌”被加了飾筆改成了“丣(酉)”形。大概是作偽者覺得原字模仿不象,就改造了這個字形代替,相當於者鐘的“童(鐘)”。所以,這八個字和上面說到的“戉王者旨於賜”六字可一起讀成者鐘銘中的一句“戉(越)王者旨於賜擇氒(厥)吉金自乍(作)禾(龢)童(鐘)”。
第四行4、5、6、第六行4、第二行1、第三行3、第七行5、第四行7與第六行2可連讀為者鐘的“我台(以)樂吳(虞)康,嘉(?)而賓各(客)”。商鐘四的第四行4字的“”(朱本)就是根據者鐘的“我”作“”(朱本商鐘二)或“”(陸本商鐘二)簡化改造來的,其實其相對準確的字形當是“”(朱本商鐘三),即吳越系文字中的“我”字;商鐘四的第六行4字“”就是“吳”,是根據者鐘的“(吳)”(陸本商鐘一,最上面的U形筆畫當是“口”形之殘)或“”(陸本商鐘三)改造;第二行1字的“”就是者鐘的“(康)”(陸本商鐘三)的簡省改造。“”(嘉?)字被改造成了第三行3的“”(朱本)或“”(陸本),“且”形被改成“口”或“夕”形,“口”變成了“自”形飾畫,右邊的“戈”換成“攴”。“而”字者鐘作“”,被簡省為“”。“賓各(客)”二字與者鐘略同。
者鐘里下句是“甸=(甸甸)台(以)鼓之”,這個“甸”字者鐘作“”(維揚石本)或“”(《嘯堂集古錄》本),寫法比較複雜,宋人摹寫多有歧異,所以也被釋為“其”,筆者曩亦從之,但現在看來應該是“甸=”,“甸甸”乃象聲詞,讀若《楚辭·九歌·山鬼》:“靁填填兮雨冥冥”之“填填”,這裡是指擊鐘之聲。此字有鳥形裝飾,作偽者不會寫,就拉來個與之相仿佛的“(酓)”來湊數,即第六行3字,他省去了鳥形飾筆,把“田”換作“酉”,相當於者鐘的“甸”。“台”字,者鐘一作“”,者鐘二作“”(并朱本),商鍾四的“台”已經有一個了,即上面說的第四行5,其實還有一個,就是第八行4的“”(朱本),陸本作“”,也就是此句的“台”,上面類似“白”形的筆畫是“厶”字的改造。朱本商鍾三“鼓”作“”,在商鍾四里就被改造成了第六行5字的“”(朱本),在上面綴加了兩個對稱彎曲的飾筆。此字下隔兩字就是“之”(第六行8),是在變亂銘文的時候把“萬枼”二字拉來塞到了“鼓之”之間。所以,商鐘四第七行3、第八行4、第六行5、第二行4就是者鐘里的“甸(=)台(以)鼓之”。
者鐘銘中下句是“夙莫(暮)不貣(忒)”,“夙”字作“”,就是金文中常見的“”(伯康簋)的變形,宋人準確地釋出是“夙”,但商鐘四里不用這個字形,而是根據楷書的“夙”字形另造一個字,裏面“夕”卻寫得太正,口向上成了小篆的“(甘)”形,大約作偽者覺得這樣不妥,爲示區別而在下面加了一個豎筆,於是有了“”這個字形(第八行8字),很象傳抄古文里的“(風)”,曾憲通先生就釋為“風”,而古文“風”裏面是從“日”,“日”無論是金文還是小篆的寫法中兩邊的豎筆都是不上出的,下面也沒有豎筆,所以這個字不是“風”;“莫(暮)”字者鐘本作“”,被刪減了筆劃改造成了第四行8字的“”;“不”者鐘作“”,《博古圖》作“”,被改造成第七行8字的“”(朱本)或“”(陸本),下面改造成“同”形,這很可能是作偽者把這個字誤認為是“帝”,而“帝”、“啻”古字通,他根據傳抄古文的“(啻)”字(見《集篆古文韻海》卷四)改造出這麼個似是而非的字形,根本就不成字;最明顯的是“貣(忒)”字,者鐘原作“”(朱本商鐘二),這個字《集古錄》里沒釋出,在《博古圖》和《款識》中被釋為“忘”(朱本釋文作“忘”,當是原釋;陸本釋文作“貣”,疑是陸氏所改),也就是宋代時這個字被認為是“忘”,於是商鐘四的作偽者就作了改造,把鳥形裝飾筆劃簡化成了一個口下面拖一長筆,把下面寫成了“”,這分明是要寫個上“亡”下“心”的“忘”字,但把“亡”寫走了形(也可能是摹錄失形)而象“止”了,因為金文和傳抄古文中的“亡”是有寫得類似“之”的,比如克鼎中的“”,《古文四聲韻·上平聲·虞第十》引王存乂《切韻》的“無”作“”(即“亡”字),又《去聲·禡第四十》引王存乂《切韻》“亡”作“”,於是就有了該銘第五行1字的“”這麼個奇特字形,實際上是者鐘“貸”的替代字。所以,第八行8、第四行8、第七行8、第五行1這四字可以連讀成者鐘銘里的“夙莫(暮)不忒(忘)”這句。
第二行6、第七行7、第一行8、第八行5、第六行6、7、第四行2、第七行2可連讀為者鐘的“順(永)余子孫萬枼(世)亡疆”。朱本商鐘一、二、三“順”分別作“”、“ ”、“”(此字疑是“永”字的鳥書寫法),者鐘的這個字在宋人的釋文中是被釋為“烏”或“焉”(《博古圖》釋“烏”,《款識》中商鐘一釋“焉”,商鐘三釋“烏”),金文中的“烏”、“焉”都是作鳥形,而該銘的第二行6字作“”(朱本,陸本摹寫失形不可據),《增廣鐘鼎篆韻》卷七收此字作“”(列入“字畫奇古而未可訓釋”的字),上面仍然還保留鳥首的形狀,怀疑《集篆古文韵海·上平声·六脂》里收錄的那个“惟”字作“”者也是这个字,整個字看上去象個鳥形,所以才會被當成“隹(惟)”的或體,這個字就是者鐘中“烏(順)”字的替代。者鐘“亡”後當有“疆”字,但銘文中沒有,卻有一個被釋為“後”的“”字(朱本第七行1),這個字單從字形上看,釋為“後”似無問題,可是仔細看這個“後”左邊所從的象是“人”形,而金文中“後”字均從“彳”或“辵”,無從“人”者;陸本該字的字形作“”,就更不成字了。再對照者鐘銘就可以明白,它就是根據者鐘銘中的“疆”作“”(朱本商鐘一)或“”(朱本商鐘三)改作的,作偽者圖省事,把筆劃複雜的“疆”改寫成了筆劃較少的“後”形,左邊的“人”其實就是“弓”形之變。
第四行1、第八行2、7、3可連讀為者鐘末句的“用之勿相(喪)”,“用”字作“”(朱本)或“”(陸本),中間好像是“才”,這個字當是跟據者鐘里的“用”作“”(朱本商鍾一)或“”(陸本商鍾一)形簡化來的,是把上面的飾筆改成兩個對稱的飾筆,中間的三橫變成了兩橫。“勿”字作“”,這分明是根據者鐘的“(勿)”(朱本商鐘一)簡化改造的,在上面多加了一個飾筆,把下面的筆畫給簡省了。本銘無“相”,卻有個“”字(第八行3,朱本、陸本同),此字舊多釋為“利”,但金文中“利”所從的“刀”形均開口向左,無向右者,所以這個字釋“利”可疑,而對照者鐘上的“相”作“”(朱本商鍾一)或“”(朱本商鍾二),則知此字應是“相”字的改造,作偽者是要根據後世的寫法將左邊的“目”移到右邊,在寫“目”形時本應是先寫一豎筆,下面再寫個“目”形,但他把一長筆寫得太長太直,彎的弧度不夠,右邊一短筆又寫得太靠下,沒法寫成“目”形了,就將錯就錯地寫成了一個反寫的“刀”形,被後人以為是“利”字,其實古人寫“利”字,“刀”旁無論是在左還是在右,刀口均向“禾(或木)”,無作背向者。故此字可與前面三字讀成者鐘的最後一句“用之勿相(喪)”。
從字形看,這件商鍾四的文字筆畫都要比者鐘文字的筆畫簡單,是因為作偽者不會寫鳥篆,只能對字形做簡化或改造,故意弄得似是而非,有的字僅略存彷彿。其字的鳥形飾筆大多被簡化掉,裝飾筆畫用“自”形或對稱的曲筆代替,鳥篆的意味大大弱化;一些筆畫複雜的字要麼被簡化改造,要麼用別的字形替換,其中有的字形是作偽者根據當時的釋文和傳抄古文自己杜撰的,還拼入了12個不屬於者鐘的文字,所以這個銘文可以根據者鐘銘文和傳抄古文釋讀出大部份文字,調整文字順序也可以讀出大部分文句,這些文句屬於者鐘銘文,而其它竄入的12字全無文意可言,因為作偽者本來就沒想要作個可以通讀的銘文,他竄入這12個字,一是為了擴充銘文篇幅,二是為了使銘文進一步混亂,讓人不能覆案。顯然是經過了一番策劃設計,算是費心費力不小,故自宋代以來很多學者受了騙,這就是“君子可欺之以方”。由此可以大致判定,“商鍾四”是個典型的宋人偽造的器、銘,無論定名為“吳王鐘”、“越王朱句鐘”還是“之利鐘”都不確切,也沒有什麽史料價值和文字學價值。
另外,這件“商鐘四”銘文與“乙酉父丁彝”、“己酉戍命彝”又有所不同,後二者無論是從用字、詞句還是記錄的內容來看,都符合殷器的標準,可以推測是根據真的殷器銘文仿造,只是變亂了原銘的文字次序,當然也不排除字形有改變,但仍能辨識,文字調整順序後全篇也可通讀,故雖偽也只是“半偽”;而這個“商鍾四”銘文是拼湊的,字形是改造或杜撰的,再加上竄入的文字,按照原文字次序無論如何文辭都不可通讀,也就是陳介祺所說的“不成字,不成文理,不成筆法,不成章法”的情況,它的偽是“全偽”,故應區別對待。
2013年9月24日初稿
2014年7月18日修訂
【附錄一】
戉王者旨於賜鐘與商鍾四文字對照表
者 鐘 |
商 鐘 |
释文 |
者 鐘 |
商 鐘 |
释文 |
者 鐘 |
商 鐘 |
释文 |
者鐘 |
商 鐘 |
释文 |
|
1.1 |
隹 (惟) |
|
3.5 |
於[純] |
|
6.4 |
吳 (虞) |
|
5.1 |
貸[忘] (忒) |
|
1.3 |
正
|
|
7.2 |
賜[釐] |
|
2.1 |
康 |
|
2.6 |
順[烏、焉] (永) |
|
1.7 |
月 |
|
3.6 |
擇 |
|
3.3 |
嘉(?) |
|
7.7 |
余 |
|
3.2 |
方 (孟) |
|
2.3 |
氒[乃] (厥) |
|
7.5 |
而 |
|
1.8 |
子=(子子) |
|
1.5 |
萅[屯] (春) |
|
3.7 |
吉 |
|
4.7 |
賓 |
|
8.5 |
孫(當缺合文符號=) |
|
1.6 |
吉 |
|
3.8 |
金 |
|
6.2 |
各 (客) |
|
6.7 |
萬 |
|
5.3 |
日 |
|
7.6 |
自 |
|
6.3 |
甸=(甸甸)[酓] |
|
6.8 |
枼 (世) |
|
5.8 |
丁 |
|
5.7 |
乍 (作) |
|
8.4 |
台 (以) |
|
4.2 |
亡 (無) |
|
2.8 |
亥 |
|
4.3 |
禾 (龢) |
|
6.5 |
鼓 |
|
7.1 |
疆[後]
|
|
3.1 |
戉 (越) |
|
7.4 |
童 (鐘) |
|
2.4 |
之 |
|
4.1 |
用 |
|
5.6 |
王[望、往] |
|
4.4 |
我 |
|
8.8 |
夙 |
|
6.1 |
之 |
|
5.4 |
者 |
|
4.5 |
台 (以) |
|
4.8 |
莫 (暮) |
|
8.7 |
勿 |
|
8.6 |
旨 |
|
4.6 |
樂 |
|
7.8 |
不[帝、啻] |
|
8.3 |
相[利] (喪) |
*表中[]中者為宋人誤釋之字,()中者為正字。
【附錄二】
不屬於者鐘的字
1.2 |
1.4 |
2.2 |
2.5 |
2.7 |
3.4 |
王 |
甬 |
性? |
㭇? |
亘 |
龍(龔) |
5.2 |
5.5 |
7.3 |
8.1 |
7.8 |
8.2 |
燮 |
侯 |
? |
女 |
之 |
之 |
*後二“之”字形見者鐘,然者鐘中只2見,該銘4見,多出2個。
[1] 王寧:《古籍著錄的兩件商彝銘文校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2/9/26.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934
[2]《古籍著錄的兩件商彝銘文校釋》下第11樓評論.
[3] 商承祚:《古代彝器偽字研究》,《金陵學報》第三卷第二期,1954年。243-294頁。下引商先生說均出此文,不另注。
[4] 嚴志斌:《商代青銅器銘文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12-13頁。
[5] 曹錦炎:《鳥蟲書通考》,上海書畫出版社,1999年.P112-115.
[6] 說詳拙文《越王者旨於賜鐘銘文補釋》,武漢大學簡帛網2012-09-23.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738
[7] 宋•薛尚功撰:《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中華書局,1986年。2-3頁.
[8]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中華書局,2007年。178頁。
[9] 南宋•薛尚功編著:《歷代鐘鼎彝器款識》,遼瀋書社,1985年。8-9頁.
[10] 曾憲通:《吳王鐘銘考釋——薛氏〈款識〉商鐘四新解》,《古文字學論集(初編)》,香港中文大學,1983年。P355。下引曾先生說均出此文,不另注。
[11] 《鳥蟲書通考》,P128-129。下引曹先生說均出此,不另注。
[12] 容庚:《鳥書考》,《金文文獻集成》第29冊,線狀書局,2005年。122頁。
[13] 徐中舒:《論古銅器之鑒別》,《考古社刊》1936年第1期,234-247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4年7月2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4年7月20日。
点击下载附件: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