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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旭:“冀州”名義考
在 2014/8/21 10:35:35 发布

“冀州”名義考

(首發)

 

蕭旭

靖江市廣播電視臺

 

1.《說文》:“冀,北方州也。”“冀州”之名義,余所知舊有五說:

1)《爾雅》:“兩河間曰冀州。”《釋文》引李巡曰:“兩河間,其氣清,厥性相近,故曰冀。冀,近也。”[1]

2)《淮南子·墬形篇》:“正中冀州曰中土。”高誘注:“冀,大也。四方之主,故曰中土也。”[2]又“少室太室在冀州。”高誘注:“冀,堯都冀州。冀為天下之號也。”

3)《釋名》:“冀州,亦取地以為名也。其地有險有易,帝王所都,亂則冀治,弱則冀強,荒則冀豐也。”《晉書·地理志》引《春秋元命包(苞)》:“昴畢散為冀州,分為趙國,其地有險有易,帝王所都,亂則冀安,弱則冀彊,荒則冀豐。”

4)《穀梁傳·桓公五年》《釋文》:“冀州,言去京師近也。”丁山據其“去京師近”之說,復申言曰:“顧氏《日知錄》因之謂‘古之天子,常居冀州,後人因之遂以冀州為中國之號’,故書皆稱中國為冀州,或曰中冀,或曰中土。則冀之為言中也,非北方州之名。”[3]張舜徽曰:“冀之言畿也,近也。謂近在邦畿千里之內也。”[4]

5)段玉裁曰:“據許說是北方名冀,而因以名其州也。叚借爲望也、幸也,蓋以冀同覬也。覬者,𣢆幸也。”[5]

李巡謂“厥性相近,故曰冀”,然則其餘八州之人,性不亦各相近乎,何得不亦稱“冀”?此非命名之理也。段玉裁謂“冀”是北方名,亦無所據。另三說皆牽於“冀”是天子之都言之,或訓為“大”,或訓為“近”、“中”,或訓為“望幸”、“希冀”,各以臆度之,恐皆未得其實。吳志忠及佚名校《釋名》,據其“有險有易”文,於其下補“冀,易也”三字[6],更是妄說。

2.“冀”為“忮”音轉,《說文》:“忮,很也。”又“很,不聽從也,一曰盭也。”“忮”是很戾、違逆之誼。《莊子·天下》:“不忮於眾。”郭象注:“忮,逆也。”又《齊物論》:“大勇不忮。”成玄英疏:“忮,逆也。”《說文》:“馶,馬彊也。”“馶”是馬彊很的分別字。字亦作伎,《廣韻》:“伎,傷害也,亦作忮。”《詩·瞻卬》:“鞫人忮忒。”毛傳:“忮,害也。”《說文》、《玉篇》、《廣韻》、《集韻》引作“伎”。字亦作枳,《孔叢子·刑論》:“不赦過,謂之逆;率過以小罪,謂之枳。”枳亦逆也。言逆言以害人也。《小爾雅》:“枳,害也。”俗字亦作懻,《史記·貨殖傳》:“人民矜懻忮,好氣,任俠爲姦,不事農商。”《集解》引臣瓚曰:“懻音慨。今北土名彊直爲‘懻中’也。”《漢書·地理志》:“趙地……鍾、代、石、北,迫近胡寇,民俗懻忮,好氣為姦,不事農商。自全晉時,已患其剽悍,而武靈王又益厲之。故冀州之部,盜賊常為它州劇。”顏師古引臣瓚曰:“懻音冀,今北土名彊直爲‘懻中’。”顏氏曰:“懻,堅也。忮,恨(很)也。”《玉篇》:“懻,北方名強直為懻,又懻忮也。”敦煌寫卷P.2011王仁昫《刊謬補缺切韻》:“懻,強直。”《廣韻》:“懻,強力皃。”《釋名》:“肌,懻也,膚幕(膜)堅懻也。”《史記·酷吏列傳》:“與汲黯俱為忮。”《集解》引《漢書音義》:“忮,堅忮也。”《漢書》顏師古注:“忮,意堅也。”“堅懻”即“堅忮”也。《備急千金要方》卷81:“臥不至懻。”“懻”皆堅很義,複言之則曰“懻忮”。《吕氏春秋·誣徒》:“弟子去則冀終,居則不安。”“冀終”即臣瓚所說的“懻中”,猶言懻於中。懻,強戾。中,中心,內心。此文言弟子被老師責駡為難,如果離開老師則是很戾,如果不離開老師則心又不安。高誘注:“弟子欲去,則冀終其業,且由(猶)豫也。”高氏望文生訓。陳奇猷解為“弟子去師而歸則又希望終其業”,所失與高同。蔣維喬等謂當從一本作“去則莫終”[7],亦非是。字亦作暨,《禮記·玉藻》:“戎容暨暨。”鄭玄注:“暨暨,果毅貌也。”孔疏:“暨暨,果毅剛強之貌。”《廣雅》:“暨暨,武也。”果毅之與很戾,一義之二面耳。胡吉宣曰:“暨與懻通。駿馬謂之驥,亦強力義也。”[8]胡說是也,駿馬稱“騏驥”者,即“忮懻”之音轉,“懻忮”之倒文,是同義連文,言馬之彊力者,故是駿馬名。

3.冀州之人,其性格很戾、堅毅、剛強、剽悍,這在古籍多有記載。上引《漢書·地理志》,言趙地鍾、代、石、北民俗懻忮,是其例。《漢書·地理志》:“薊……其俗愚悍少慮,輕薄無威,亦有所長,敢於急人,燕丹遺風也。”如淳注:“赴人之急,果於赴難也。”又“趙、中山地薄人眾,猶有沙丘紂淫亂餘民。丈夫相聚遊戲,悲歌慷慨,起則椎剽掘塚,作奸巧,多弄物,為倡優。”又“邯鄲北通燕、涿……其土廣俗雜,大率精急,高氣埶,輕為姦。”薊、邯鄲、趙、中山,皆屬古冀州地。《太平寰宇記》卷63引《十三州志》:“冀州之地,蓋古京也。人患剽悍,故語曰:‘仕宦不偶值冀部。’其人剛狠,淺于恩義,無賓序之禮,懷居慳嗇。古語云:‘幽冀之人鈍如椎。’[9]亦履山之險,為逋逃之藂。”《隋書·地理志》:“前代稱冀幽之士鈍如椎,蓋取此焉。俗重氣俠,好結朋黨,其相赴死生,亦出於仁義。故《班志》述其土風,悲歌忼慨,椎剽掘冢,亦自古之所患焉。前諺云:‘仕官(宦)不偶遇冀部。’實弊此也。”皆記載冀地人性格懻忮也。

4.古人統稱北方兩河之間為“冀州”,當取其民俗懻忮、剽悍為義。《說文》:“垍,堅土也。”古聲“自”、“既”、“氣”相通[10],“垍”、“暨(懻)”當同源。土之剛硬曰“垍”,人之性格剛很為“暨(懻)”,其義一也。“慨”為慷慨憤激,“愾”為恨怒,受義亦與“懻”同源。

 

 

 



[1]《書·禹貢》孔疏引無“厥”字,餘同。

[2]《御覽》卷157引“四方之主”作“爲四方內主”。

[3]丁山《說“”》,《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1本第2分,第238頁。《日知錄》見卷2

[4]張舜徽《說文解字約注》,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2006頁。

[5]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386頁。

[6]皆轉引自任繼昉《釋名匯校》,齊魯書社2006年版,第80頁。

[7]二說皆見陳奇猷《呂氏春秋新校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28頁。

[8]胡吉宣《玉篇校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681頁。

[9]此語見《御覽》卷464763764引王隱《晉書》“幽冀之士鈍如椎”,《金樓子·捷對》作“燕代之人鈍如槌”,《洛陽伽藍記》卷3作“燕趙之士鈍如錘”。

[10]參見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889892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4年8月2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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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萧旭 在 2014/8/25 16:41:59 评价道:第1楼

    庞光华对拙作的评议,我谨发布于下

     

    萧兄撰席:

     

       拜读我兄大作,可谓发千古之覆盆,钦佩无似。我兄近年在考同源词和探语源上用力甚勤。然弟在感佩之余,乃有少许拙见,不嫌鄙陋,发布于此,恐不堪学者之一笑也。

     1、大作称:胡吉宣曰:“暨與懻通。駿馬謂之驥,亦強力義也。”胡說是也,駿馬稱“騏驥”者,即“忮懻”之音轉,“懻忮”之倒文,是同義連文,言馬之彊力者,故是駿馬名。

      光華按,“騏驥”為駿馬之名,古書的解釋雖常以為連綿詞,但得名卻並非是同義連言。考“騏”得名是來源於“騏”馬的顏色是青黑色,如絲織品的“綦”的顏色。參看《故訓匯纂》“騏”字條的1-21條的解釋,古人的解釋很清晰,且無異議。因此,“騏驥”作為駿馬名,只是說“驥”馬的顏色是青黑色,其中的“騏”是表顏色,而不是與“驥”同表駿馬之義。所以“騏驥”一名的語源不會是尊說:即“忮懻”之音轉,“懻忮”之倒文,是同義連文”。況且古書有“懻忮”一詞,卻沒有其倒文“忮懻”一詞。如果按照我兄的說法,“忮”與“懻”是同源詞,那麼“騏”與“驥”也必是同源詞。事實上,這個看法在古書中是沒有根據的。“騏”只是說明作為駿馬的“驥”的顏色特征,並非表示“強力、剛毅、狠戾”之類的意思。

    2、大作稱:《吕氏春秋·誣徒》:“弟子去則冀終,居則不安。”“冀終”即臣瓚所說的“懻中”,猶言懻於中。懻,強戾。中,中心,內心。此文言弟子被老師責駡為難,如果離開老師則是很戾,如果不離開老師則心又不安。高誘注:“弟子欲去,則冀終其業,且由(猶)豫也。”高氏望文生訓。陳奇猷解為“弟子去師而歸則又希望終其業”,所失與高同。蔣維喬等謂當從一本作“去則莫終”,亦非是。

      光華按,吾兄之說恐非。考《吕氏春秋·誣徒》上下文作:“弟子居處修㓗,身狀出倫(高注:倫匹),聞識䟽逹,就學敏疾,本業幾終者,則從而抑之(高注:幾近也),難而懸之,妬而惡之。弟子去則冀終(高注:弟子欲去則冀終其業,且由豫也),居則不安(高注:居,近也;苦其惡不安也)”。細讀原文,上面說“本業幾終”,下面說“冀終”,則兩個“終”字在文脈上相呼應,必然同義,都是“順利完成學業”的意思,不可解釋為“中”之借(雖然二者古音相通,兄訓為“心中”)。後一個“終”的意思確定后,則“弟子去則冀終”的“冀”就是表示“希冀”,高注和現代學者的解釋是正確的,吾兄不宜求之過深。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中華書局點校本)97頁、張雙棣師《呂氏春秋譯註》修訂本95-96頁都採用高注,這是正確的。至於,“冀終”的“冀”有異文作“莫”,則是與下文“居則不安”的“不”相對應,意思也很順暢。只是從高誘注來看,原文還是要作“冀”,而不是“莫”。兄台把“冀終”解釋為“很戾”,且改讀“終”為“中”,實在說不過去。

    3、大作引《玉篇》:“懻,北方名強直為懻,又懻忮也。”光華按,其中的“又懻忮也。”似當讀為“又:懻,忮也。”非“懻忮”連言為一詞,《康熙字典》“懻”字條引“忮”作“忮很”。

    4、兄台將“冀州”的舊說列舉五種,以弟觀之,第一說與第四說當合併,二說都訓“冀”為“近”。又,其中的第二說與第五的段玉裁說也應當合併,因為二者都是說“冀州”的“冀”是“希冀”的意思,不能分立為二說。舊說實只有三說,非五說也。

    5、兄台闡述己說甚為詳明,引證豐博,但並沒有從正面推倒其餘三說,恐吾兄之說可稱為第四說也。

    以上淺妄之言,殆不足以盡“諍友”之誼歟?弟龐光華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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