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戟”及相關問題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台
首先這裡要說明一件事,就是付強先生在其《新見銅器劄記二則》一文中,把從金丯聲的字釋為“鍥”讀為“戈”,1是不很確切的,這個字應該釋為“鍥”讀為“戟”。付先生的錯誤是受了我的看法的影響,他事先在QQ上和我討論時,說是此字是“戟”;我說那個字應該是“鍥”,也就是戈,本來是鐮刀。我這麼說本來是想從其源頭上說明這個問題,可惜閒聊倉促沒說明白;他又讀了我的《從“丂”說到“噬”》一文,2覺得有理,就採信了,顯然是受了我倉促之言的誤導,這一點我得向付先生道歉。只是對於金文中被用為“戟”的諸字形以及相關的一些問題還是比較複雜,我覺得還是有深入討論的必要,故作此文以就教於方家。
一、“戟”字形選錄
金文中用為“戟”的字形,如果仔細考察就可以發現寫法不一,簡直是五花八門,雖然目前根據其器物和銘文可以知道它們的確是被用為“戟”,但有點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金文中用為“戟”的字的形體主要有以下幾種(每形僅錄各時期有代表性的):
1、武城戟。春秋。
2、滕侯昃戟。春秋晚期。
3、析君戟。戰國早期。
4、雚戟。戰國中期或晚期。
5、十年洱陽令戟。戰國晚期。
6、大良造鞅戟。戰國晚期。
7、曾侯雙戈戟。戰國。
8、曾侯與爽戈戟。戰國。
9、六年安陽令矛戟朿。戰國。
郝本性先生在《新鄭出土戰國銅兵器部分銘文考釋》一文中,引了其中用為“戟”的五種字形,3茲錄于下:
10、
11、、
12、、、
13、
14、、、、
其中14的字形並非用為“戟”,姑從舊說列入,下面還要說明。楚簡文字中“戟”的寫法主要有如下4種形體:
15、曾6
16、天策
17、包牘1
18、上博(一)·緇衣·10
下面的兩種字形,因為涉及到的問題較多,所以放在最後討論:
19、小盂鼎。西周早。師父鼎。西周中。休盤。西周中。五年史簋。西周晚。盤。西周晚。無叀鼎。西周晚。
20、、、、《先秦貨幣文編》4
二、“戟”不讀若“棘”
《說文》:“𢧢,有枝兵也。从戈、倝(段本改作‘从戈榦省’)。《周禮》:‘𢧢,長丈六尺。’讀若棘。”其中“讀若棘”三字大徐本有,小徐本無,段玉裁云:
“按大徐有‘讀若棘’三字,非也。《釋名》:‘戟、格也,傍有枝格也。’古音《秦風》與‘澤’、‘作’爲韵,古音在五部,讀如‘腳’。”
段玉裁是認為“戟”不當讀若“棘”。馬敘倫先生亦云:
“《繫傳》無‘讀若棘’三字,非脫,此蓋涉下文戛字而誤衍。錢坫曰:‘寫者誤加也。’……宋保曰:‘戟古讀據,不讀若棘……古書戟、棘亦通假,但轉音非本音也。’”5
也是認為“戟”不當“讀若棘”,可見此讀不可靠。不過小徐本無此三字好像也不對,其原文很可能是“一曰棘”,是說戟一名曰棘,後人在傳抄時誤寫成“讀若棘”,因為《說文》中“讀若”、“一曰”錯出,抄寫匆忙難免偶爾弄混,大概徐鍇覺得這個讀法有誤,所以刪去了。“棘”在古傳注中的確訓“戟”,段玉裁云:
“《周禮》‘棘門’、《明堂位》‘越棘大弓’、《左傳》‘子都拔棘以逐之’,‘棘’皆訓‘戟’,棘者刺也,戟有刺,故名之曰棘。衺者爲援,則横者爲棘、爲刺也。”
按:段說“棘皆訓戟”應是正確的,宋保說“古書戟、棘亦通假”則誤,“棘”是先秦時對戈或戟的別稱,因為戈、戟的援、內(戟還包括刺)伸張如棘刺,因亦稱之為“棘”,用“棘”為“戟”是義同互用而非通假,故《說文》當言戟“一曰棘”,而非是“讀若棘”。
三、“戟”即“鍥”字異體
對於從丯的“戟”之字形,裘錫圭先生在《談談隨縣曾侯乙墓的文字資料》一文中有段論述云:
“根据墓中戈戟出土情况和戈頭有內無內的區別,可以肯定竹簡和戈銘裡的‘’、‘’、‘’等字應該釋為‘戟’。這個字在戈銘里有時還寫作,新鄭所出二年鄭令銅矛的字,就是這種寫法的變體。郝本性同志把銅矛的這個字釋作‘戟’,曾侯墓的新資料證明他的釋文是正確的。戰國時代的齊國戈銘有時自稱為‘’,其字或加‘金’旁作‘’,以前我們懷疑它們是‘戟’字而苦無確證,現在就可以放心地把它們釋作‘戟’了。”6
春秋時期“戟”還有一種寫法是上引字形1,是從㫃從丯,配合裘先生論及的諸字形可以知道,它也是從“丯”得聲的。那麼我們可以知道,自春秋到戰國“戟”字通行的寫法多是從“丯”,不用問也是從其聲,其形旁則有戈(字形8是從“我”)、金、㫃(或倝)等形,從“戈”是因為戟本是戈類,從金則是因為它是金屬製品,先秦文字中“戈”字很多也從金作,是一樣的道理,這個都比較好理解。至於從“㫃”,許慎認為是“榦省”,從古文字形看明白是錯的,郭沫若先生曾經專門論述過,他說:
“許不知倝之本義,故亦不知戟之所從,云‘從戈榦省’或作‘榦聲’皆非也。字實從戈倝,戟乃建於車之戈,故從戈倝也。戟字於金文僅一見,即‘之造戟’是。字作,倝字作,於車上建旌之形猶存其仿佛。”7
郝本性先生說:
“銅矛銘文中有‘奠庫朿’(編號6)。作,從戈從㫃,㫃乃軍旅所執的旂(旗)的象形,斿彝斿從㫃,作,斿觚斿字從。此字即𢧢(今作戟),王國維云:‘倝、𠐱皆㫃之異文’。郭沫若同志于《說𢧢》一文中云:‘字實從戈倝,𢧢乃建於車之戈,故從戈倝也。’郭、王之說至確。”8
是說戟本是車兵之戈,建於戰車上如旌旗然,故從倝會意。《方言》九云:“(戟)三刃枝,南楚宛郢謂之匽戟”,郭璞注:“今戟中有小孑刺者,所謂雄戟也。”對於這個問題,郭沫若先生的解釋是:
“戟有雌雄,雌者戟內之無刃者,雄者有刃者也。古戈至秦漢而漸廢,古戟至秦漢而制改。漢人於戟之雌者亦謂之戈。”9
這種解釋適用於秦漢(包括)以後,而先秦之“匽戟”疑是本作“㫃戟”,是指建於車上之大戟,大概因為“㫃”、“鶠”音同,而“鶠”即雄鳳,故亦稱“雄戟”,是相對於徒兵所用的戈(相當於雌戟)而言的,通假作“匽”、“偃”。同時,郭老所言“漢人於戟之雌者亦謂之戈”亦不確切,董珊先生在其博士論文《戰國題銘與工官制度》中就指出戰國時期的燕國鉤兵分為戈、戟兩類,戈類不刃內,稱“戈”、“鍨”、“鉘(鋨)”或“鍨鉘(鋨)”;戟類刃內,稱“戟”或“鋸”。10其中有些戈類與戟形制略同,只是內上無刃,即所謂雌戟者,而戰國時代即稱戈,非始於漢。
前引字形5“倝”下所從的部分與楚簡字形17全同,是在“戈”上多加了一筆,這個字形其實就是從戈從丯的字形的混合體,故也被用為“戟”。
字形9當即字形15楚文字寫法右旁所從的部分,字左旁一豎彎筆,也是從“丯”聲。
字形6是從倝戈聲,字形10是從㫃戈聲,從“倝”當是“㫃”的繁化,其中字形6就是後來“戟”的小篆字形“𢧢”,從戈是因為戟本戈類,是建於車上的大戈。
總而言之,春秋戰國文字中的“戟”多從“丯”聲,間或從“戈”聲,于省吾先生指出戴侗《六書故》言“丯”為“契”或“㓞”是對的,并做了詳細論述,11所言應當可信。“戈”、“契”古音見溪旁紐雙聲、歌月對轉,讀音相近。那麼我們可以知道,先秦文字中用為“戟”的字形,從金丯聲的“”字明白就是“鍥”字,其它那些從戈、從我的字形都是其異構;從㫃、從倝丯聲或戈聲的字是它的變體,也就是說,“戟”這個字它本來就不讀紀逆切,而是讀苦結切,它就是“鍥”字的異構。
四、“戟”來自“戈(鐮)”之別稱
筆者在《從“丂”說到“噬”》一文中曾經認為:
“從‘丂’的字形和讀音上考察,它應該就是‘鐹’之初文,就是一種大鐮刀,也稱為‘鍥’。《方言》五:‘刈鉤,江淮陳楚之閒謂之鉊,或謂之鐹;自關而西或謂之鉤,或謂之鎌,或謂之鍥。’其中‘鐹’、‘鍥’音近(見溪旁紐雙聲、歌月對轉疊韻;又‘鍥’又讀古屑切,則同見紐雙聲),二者顯然存在音轉的關係。《說文》中無‘鐹’字,只有‘鐮’、‘鍥’、‘鉊’,云:‘鐮,鍥也’、‘鍥,鐮也’、‘鉊、大鐮也’,沒有說到‘鐹’,不過‘鐹’可能是比較早的讀音,當是來源于‘戈’,因為鐹的形制類似戈而取其聲,故大多從‘丂’得聲的字如‘可’、‘何’、‘河’等字與‘鐹’、‘戈’古音都在見紐歌部,《說文》說‘𠀀’讀若‘呵’,顯然也是這個原因。”
這裡面有個問題是,“戈”應該是鐮的最早名稱,它本來是一種農具,由農具而演變為武器,楊錫璋先生指出:
“從銅戈的形態、最先出現的是直內戈和以內安柄的方法等推測,它與中原龍山文化石鐮有一定的淵源關係,它可能是由這種農業收割工具演變而來的。”12
筆者認為是很正確的看法。在先秦時期,戈、鐮必是一家眷屬,而且“戈(鐹)”、“鍥(刈)”是這種器具的最早名稱,“鉤(𠛎)”、“鎌(鐮)”當是晚出的稱謂,故“鎌”字僅見於戰國文獻,金文中無一見。
鐮刀別稱之“鐹”,《廣韻·去聲·三十九過》云:“鐹,鐮也。亦作划。划,同上。”《集韻·去聲八·三十九過》以“划”與“鐹”同古臥切,亦訓“鐮也”,《玉篇·刀部》:“划,公臥、公禍二切,鐮也。又刈𠛎也”,也是指鐮。“划”從刀戈聲,這個字很可能就是金文中“戈”或作從金戈聲寫法的或體,戈為金制故或從金,又為利刃故或從刀,所以它就是“戈”的繁構或異體,也就是說後來所謂的鐮本來就是名“戈”。
筆者同時還指出,甲骨文的“辥”字就是“鍥”,其本義是一種帶齒的鐮刀。帶齒的戈、戟雖然目前沒有實物出土,但有帶齒的鐮刀的實物,如圖:
第一件是浙江博物館藏品,下面二件是盛世收藏網上公佈的私人藏品,都是戰國時期之物,可以看到鐮刀的刃面上有梳齒一樣的條紋,而刃口都是鋸齒形,這樣我們可以明白上面的字形9為什麼要在“丯”形左旁加一“L”形彎曲的豎筆,字形15的楚簡文字右旁所從的“”也是在“丯”左旁加了這樣的豎筆的字形,這個字形很可能本身就是“鍥”字,彎曲的豎筆表示鍥背,相當於戈援的上刃和欄的部分,“丯”表示其有刻齒并從其聲。所以,“鍥”當是戈鐮類中一種稍微特別的種類,它的特異處就在於它有和梳齒類似的刻齒和齒刃,但後來和“鐹”、“𠛎”等一樣被用為鐮的一種別稱,不帶齒的也可稱“鍥”,故《說文》曰:“鎌,鍥也”、“鍥,鎌也”,二者互訓義同,無所分別了。同時從字形9、15的“鍥”字也可以看出來,它實際上表現的是戈頭或鐮刀頭,它作為戈(鐮)的異稱是舉其頭以槩全器者。
戟本是從戈演變進化來的一種武器,它不名“戈”而名“鍥”,正如前引郭沫若先生所言:
“待戟兵發生,欲以有別於戈,故取戈之一體或其別名曰棘曰者以屬之,後更別創戟字,而音亦稍變也。”13
戟本戈類,但是它的形制已經有了較大變化,戈頭較大,內有刃,比較特異的是有刺,所以古人才用了一個戈的別名“鍥”來為之命名,它本來就是見紐月部字。《方言》九曰:“戟,楚謂之孑;凡戟而無刃,秦晉之間謂之𨥂”,郭璞注云:“取名於鉤𨥂也。”錢繹《箋疏》曰:“《說文》:‘孑,無右臂也’,亦通作𨥂。莊四年《左氏傳》‘授師孑焉’,《考工記》疏引舊注云:‘孑,句孑戟也。孑與𨥂同。’”這些說法均不可據。楚簡文字中發現的用為“戟”的字也不在少數,大部分都是寫作從戈丯聲的“鍥”,個別寫作從戈各聲的“㦴”,和金文的情況類似,無一寫作“孑”或“𨥂”者。對於這個問題,裘錫圭先生有過論述:
“‘戟’字,滕侯昃戟作‘㦴’,從‘各’聲(見《積微居金文說》112頁)。‘’字當從‘丯’聲。《說文》有‘𠲱’字,疑與‘’、‘嘏’等兩半皆聲之字同例,似‘丯’聲在古代有與‘各’相近的一種讀法,故‘戟’字可從‘丯’聲。又戟在古代亦名‘孑’(‘戟’字似本從‘倝’聲,‘孑’、‘倝’陰陽對轉,音亦近),後因同義通讀(如‘石’也讀如‘擔’)而變讀為‘㦴’。”14
裘先生的看法是極有指導意義的,據此略引申一下應該是:
1、楚、秦、晉稱戟為“孑(𨥂)”實即“鍥(戟)”之假借字,二字古音同見紐月部,雙聲疊韻,可以通假自不待言,“鉤孑”即“鉤鍥”,二者本都是戈或鐮,是同義連舉。後代使用的“鉤鐮槍”應該就是先秦戟制的延續和變化,“鉤鐮”即“鉤孑”亦即“鉤鍥”。
2、戟又稱“㦴”,如裘先生所言有音近的原因,還有一種情況可能是根據戟的形制和用度而得的另一種名稱。《說文》中的“𠲱”當即“㦴”之或體,其所從之“丯”就是“鍥”的省形,“鍥”、“戈”同類且音義并近,故小篆用丯代替戈旁。《說文》:“𠲱,枝𠲱也。从丯各聲。”段注:“枝𠲱者,遮禦之意。《玉篇》曰:‘𠲱、枝柯也。’《釋名》:‘戟、格也,旁有枝格也。’庾信賦:‘草樹溷淆,枝格相交。’‘格’行而‘𠲱’廢矣。”戟的援、內向兩旁伸展若有枝格,所以遮禦,故亦稱“㦴”,後來大約為了與鐮刀的“鍥”相區分,武器名的“鍥(戟)”通稱“𠲱”,“戟”以同義通讀之故轉讀為見紐鐸部音,即為紀逆切。
不僅如此,古尚有讀“戟”為質部的“拮”之事,如《詩·鴟鸮》:“予手拮据”,毛傳曰:“拮据,戟挶也”,《說文》:“据,戟挶也。”意者《詩》之原文當是作“戟挶”或“戟据”,漢代人或讀“戟”若“拮”,故寫為“拮据”,而《毛傳》仍以“戟挶”釋之。這是因為月部與質部是旁轉疊韻關係,在古音中也非常接近,秦漢以後趨於混同,一些從“㓞”聲的字的或體多亦從“吉”聲,如《玉篇·刀部》:“㓤,丘八切,與㓞同。”“㓞”的異體即從“吉”聲,它如“葜”作“𦸉”、“㮮”作“桔”、“䤿”作“鐑”等,不能盡舉,此可作為“戟”本為月部字的一個旁證。
3、從大多數“戟(鍥)”字的構形看,它應當是從“丯”聲,“金”、“戈”、“我”、“㫃”或“倝”等主要用為義符,當然,因為歌、月、元對轉的原因,除“金”之外的其它形旁也可以看作是聲符,都可以看做是雙聲符的字,所以“戟”也有從戈、從我聲的寫法。
另外,燕戟又稱“鋸”,《殷周金文集成》在釋文中均括讀為“戵”,15這個固然可以看作是“戟”的音轉,“鋸”、“戟”同見紐雙聲、魚鐸對轉疊韻音近,而另一種可能是“戵”是戟的另一種異名。《書·顧命》作“瞿”,孔傳云:“戣、戵皆戟屬。”鄭注:“戣戵,蓋今三鋒矛。”鄭注不可信。命戟為“瞿”、“戵”者,很可能是取義於“衢”(瞿、衢古字通),《爾雅·釋宮》:“四達謂之衢”,蓋戟之胡、援、內、刺均有刃,如衢之四達,故名為“瞿(衢)”,以其為戈類,故或從戈作“戵”,字或作“鑺”,《廣韻·平聲·十虞》云:“戵,戟屬。鑺,同上。”這是以“戵”、“鑺”同字;《集韻·平聲二·十虞》:“鑺、戵:戟屬。或從戈。”是把“鑺”當作正字,“戵”為或體,“鋸”當即“鑺”之假借字。
五、申說“鉘(鋨)”與“俄”
還有一個問題是上面所舉的7、12、13、14的字形,其中7的字形是作二戈形,這個和楚文字中用為“賤”的“戔”字作“”(信陽1.10)、“”(郭店《緇衣》18)、“”(郭店《成之聞之》34)的寫法是相同的,不過它既然被用為戈戟類武器的名字,顯然不能是“戔”;14的字形,它的繁構是從金,隸定為“鉘”,關於這個字,李學勤、鄭紹宗二位先生在《論河北近年出土的戰國有銘青銅器》一文中已經指出“‘鉘’字或以為應隸定為‘鋨’,與‘義’字作‘羛’同例。”16董珊先生就此做過很詳細的辨析,他說:
“寫成‘弗’形的‘我’,見於《說文·十二下·我部》‘義’字下所引墨翟書的‘義’字的異體‘羛’字所從。……段玉裁認為‘羛(義)’之所以要從‘弗’,是取‘弗’字有‘矯弗合宜’之意思。實際上‘義’所從的‘我’旁是義字的聲符,這一點已經是被學者所公認的;義的異體字‘羛’所從的‘弗’乃是‘我’的變體,這一點在清代《說文》學者就有人指出過。燕戈自名‘鉘’的聲旁‘弗’,正應該看作跟‘羛’所從的那種‘我’相同訛偏旁。所以,此字應該隸定為‘鋨’,上面寫作‘鉘’的只可以看作是所謂的‘隸古定’寫法。‘鋨’和‘戈’上古音都是見系歌部字,音近可通,所以從音理上講‘鋨’可以讀為‘戈’,是沒有疑問的。這個看法,還可以從自名為‘鉘(鋨)’的燕兵器形制上得到進一步的說明。自名為‘鉘’(包括‘鍨鉘’)的燕戈,共計6件。這些戈的共同特點是戈內均無刃。戈內有刃跟無刃之間的差別,是戟類兵器跟戈類兵器的最大區別。”17
14的字形應該就是“鉘(鋨)”的本字,它不從金,從金者乃是繁構。以此,則“鉘”并非是戟,而是不刃內的戈。那麼可以知道,字形7和14的都該是鉘,即戈,它不能被看作是“戟”字的或體。
這個字的全形應該是14的字形,12的“戟”字所從的當是省形。這個字和“弗”字形很近,取義也當有類似之處。那麼,這個字是什麼,可以先從“弗”字考察一番。
《說文》:“弗,矯也。从丿从乀,从韋省。”徐注:“韋所以束枉戾也。”段注:
“矯者,揉箭箝也,引申爲矯拂之用。今人不能辯者久矣。弗之訓矯也,今人矯弗皆作‘拂’,而用‘弗’爲‘不’,其誤葢亦久矣。”
根據古文字形,“弗”是將兩丨用己(紀)捆扎之形,“丨”象箭杆,“己”為扎束之韋繩,大約古人矯正箭杆是用韋繩將屈曲違戾者與正直者捆扎在一起矯直,即徐鉉所說的“束枉戾”,然後用火定型,所謂“揉(煣)”,《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揉輻必齊”,鄭注:“揉,謂以火槁之。”《疏》:“曲者以火炙之,木則濡,可揉戾使直也。”那麼,14的字形是用己(紀)捆扎戈柲之形,則當是矯正戈柲的意思。
再來看《說文》對“我”的訓釋:“我,施身自謂也。或說:我,頃頓也。”第一個義項是從卜辭開始至今一直使用的,這個倒也沒什麼可怪,最主要的是第二個義項“頃頓”,段玉裁注云:
“謂順側也。頃,頭不正也;頓,下首也,故引申爲頃側之意。《賓筵》:‘側弁之俄’,《箋》云:‘俄,傾貌’,《人部》曰:‘俄,頃也’,然則古文以‘我’爲‘俄’也。古文叚借如此。”
另外,桂馥《義證》云:“‘或說:我,頃頓也’者,本書:‘俄,行頃也’”,朱駿聲《通訓定聲》:“(我)假借為‘俄’,《說文》:‘或說:我,頃頓也’。”都認為訓“頃頓”的“我”是“俄”字的假借。
我們知道“我”本是一種帶齒刃的鉞形武器,它的後起字是“錡”,這點林沄先生已經辨之甚詳,18它不是矯正戈柲之形,也是沒法引申出傾斜、傾側、頃頓義的,那麼參考段、桂、朱三家的說法看,矯正戈柲之形的字很可能就是“俄”的表意初文,《說文》:“俄,行頃也(段本改作‘頃也’)。《詩》曰:‘仄弁之俄。’”,段注:
“各本作‘行頃’,乃妄加‘行’耳,今正。《玉篇》曰:‘俄頃,須臾也。’《廣韵》曰:‘俄頃,速也’,此今義也。尋今義之所由,以‘俄頃’皆偏側之意,小有偏側,爲時幾何,故因謂倏忽爲‘俄頃’,許說其本義以晐今義。凡讀許書,當心知其意矣。《匕部》曰:‘頃,頭不正也。’《小雅·賓之初筵》箋云:‘俄,傾皃。’《廣雅》:‘俄,衺(邪)也’,皆本義也。若《公羊傳》曰:‘俄而可以爲其有矣’,何云:‘俄者,謂須臾之閒,制得之頃也’,此今義也。……(‘仄弁之俄’),鄭云:‘俄,傾皃。’古‘頃’、‘傾’通用,皆謂仄也。今《詩》‘仄弁’作‘側弁’。”
根據段說,“俄”本是傾斜、傾側義,顯然是與矯正戈柲有關,蓋是源於戈柲不直,矯揉戈柲即因其不直,故“俄”有傾、側、邪、斜(《文選·張衡〈歸田賦〉》:“于時曜靈俄景”李注:“俄,斜也”)等義;就象“弗”是“拂”的本字,本是矯揉箭杆,也是因為箭杆不直,故“拂”有違戾義,如《詩·皇矣》:“四方以無拂”,《釋文》引王注:“拂,違也”;《淮南子·本經訓》:“曲拂邅回”,高注:“拂,戾也”;《漢書·東方朔傳》:“拂於耳”,注:“拂,違戾也。”由此論之,“俄”字有不正的義訓顯然也是這個原因。大概“俄”的不直只是戈柲小的彎曲歪斜,矯揉之立直;“頃”也只是人頭小幅度、短時間的側歪,故以“俄頃”喻時間短暫;因為其用於人事,故造了從人我聲的“俄”字代之,其從己從戔的本形遂廢。
由此可知,《說文》載《墨子》書“義”的或體“羛”下面所從的“弗”就是“俄”之原字形之形訛,“俄”、“我”古音同,自然可以通作,段玉裁已經指出《說文》訓“頃頓”的“我”就是“俄”的假借,那麼“義”從我聲也可從俄聲。
“俄”寫為“弗”的情況不僅是《墨子》,在楚文字中就用它為“弗”。楚簡文字中“弗”主要有兩種寫法,一種是“”(包山2.156)或“”(郭店·六.7)等,一種是“”(郭店·唐.11)、“”(郭店·語三.5)、“”(上博一·緇衣.11)等,第一種確是“弗”字這個不用多說,第二種形體明白是從二戈,顯然它不是“弗”而是“俄”字,只是因為形、義并近被用為“弗”(可能主要還是形近的原因,被混用了),那麼《墨子》中的“義”下面所從的“俄”被隸定為“弗”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故青銅器銘文中的所謂“鉘”釋“鋨”讀為“戈”也是正確的。12、13的“戟”字都是從“俄”聲,實者與從戈聲是一樣的。
要之,戈本是農具的鐮刀,後用為武器,因為用度和制度不同,典籍中選用了不同的字來表示,戈(鐹)、鍥、棘、刈、鉤(𠛎)、鐮等都是它的異稱。戟作為一種由戈進化來的武器,其名稱在先秦時本不甚固定,大多稱“鍥”,是借用戈(鐮)的別名為名,字或音假為“孑(𨥂)”;又或稱㦴、鋸(鑺、戵、瞿)、棘等,當是根據其形制賦予的異稱;“鍥”字的寫法在春秋戰國文字中尚不一定,主要是從丯聲,也或從戈聲、俄聲等,而其形旁有金、戈、我、㫃、倝等,寫法雖然紛異,實際上都是一字之異體。因為“鍥”也被用為鐮刀之名,為示區別,才確定了用從倝戈聲的“𢧢(戟)”作為其正字,并因同義換讀而從“㦴”之讀音轉入鐸部取代了“㦴”字,故秦漢以後無再稱戟為“㦴”者,此事當在戰國末期始漸確定,秦漢因之。也就是說,自小篆開始,先秦所有的“鍥”的字形主要保留了兩個:一個是從“”演變來的“鍥”,用為鐮刀名或鍥刻字,一個是“𢧢(戟)”,用為戈類武器之名,其它字形都漸廢止。
六、“戛”字的討論
上引第19類字形都是西周時期,是最早與“戟”有關的字形,以前很多考釋金文的書都是把它釋為“戟”。可能有朋友會說既然是最早的,為什麼要放在最後來討論?因為如果不把上面的問題說清楚,這個字就沒法進一步討論。
這個字是從戈從肉,隸定作“”,宋代的《嘯堂集古錄》、《考古圖》、《宣和博古圖》等都釋為“戟”,清代吳大澄始以為是“戛”,用為“戟”,他在《說文古籀補》十二云:“古戟字,本作戛”,劉心源先生亦云:“蓋篆形本戛字,用為戟,《說文》:‘戛,戟也’是也。”19高田忠周先生則認為實即“胾”字而借用為“戟”,“戛”是它的譌文:
“戛、戟同義,音亦同部,而字義與𦣻無相涉者,戛字疑矣。愚謂目𦣻至近,況𦣻亦有省作者,殆相同耳。蓋漢人淺于古文之學,誤認目為𦣻,又移在上作戛字,實字之譌文也。即,即胾字省文,胾、戟古音同部,故經傳及金文皆借胾為戟,漢人不覺妄,別為戛字,而後戛亦特立矣。”20
高田先生也認為此字是“戛”,也是“胾”字,其字形是由從“目(月的訛形)”的字形訛變來的。關於這個字,郭沫若先生在《戈琱厚必彤沙說》一文已辨之甚詳,文長不能具引,基本內容也是說“”乃“胾”之初字,疑當讀為“戛”,或逕是“戛”之本字(這點與高田先生的看法一致),讀若“棘”,當是戈之援,云:
“無胡之戈,其援橫出,恰類棘刺,則棘者宜為援之古名,而於文則造從肉從戈之以當之也。戈之肉即戈之援。戈援名棘,稱棘則可以見戈。吾意凡東周以前之文獻,其稱棘者當是戈而非戟。以棘為戟者乃戟兵發生以後之事也。棘與戟同見母,待戟兵發生,欲以有別於戈,故取戈之一體或其別名曰棘曰者以屬之,後更別創戟字,而音亦稍變也。是故‘戈琱’者,依余說,乃戈援有花紋之戈,簡言之,則曰‘琱戈’。”21
郭老的論述中現在看來有很多問題,但也有很多精闢的見解,很給人啟發。首先是說“”字是“戛”、本義是戈之援都是正確的,但它並非是“胾”字。同時,“胾”古音莊紐之部,“戟”見紐鐸部,二字聲韻俱不相近,所以高田先生說二字“古音同部”亦非。
其次是“戛”非讀若“棘”。這個讀音是根據《說文》:“戛,戟也。从戈从𦣻。讀若棘”,實際上“戛”音本不讀若“棘”,《說文》的注音要麼是錯的,要麼也是在流傳中發生了文字訛誤,段玉裁就認為“按棘在一部,相去甚遠,疑本作‘讀若孑’而誤。”郭老也認為“然許慎謂讀若之部之棘,字音相去甚遠”,這是實情。“棘”當如郭老所言,只是戈的異稱而已。
“戛”字段玉裁認為:“𦣻者、頭也,謂戟之頭略同戈頭也。會意。”由此而言,“”更準確點應該是指戈頭,“戛”是其後起字,從戈從𦣻會意,就是表示戈頭。最早的戈頭只有援和內,內上有穿,古稱璧、環之玉石部分為“肉”,孔稱“好”(見《爾雅·釋器》),那麼戈之援、內就是“肉”,穿就是“好”,是一個道理,所以其本字從戈從肉會意。在銘文中,它只是指戈頭這部分,張政烺先生說:
“, , ,吳大澂、劉心源、林義光釋‘戛’,《說文》:‘戛,戟也,從戈從𦣻
這是很正確的看法,“戈琱戛、彤沙”就是說所賜戈的頭部有雕飾花紋(亦可稱“畫戛”,見王臣簋,《集成》4268)和紅纓子,它並非是指武器的戟。小盂鼎銘文中所賜的物品中有“戛戈二”(《集成》2839B),沒言“彤沙”、“厚柲”之類,疑是只有兩個戈頭。
配合上引字形20的“戟”字形看,上面的“∧”形部分顯然就是“㫃”之省,下面是從“(戛)”;先秦貨幣文字中“戟”的另一種寫法是“”,23上面也是“㫃”之省,下面是從“我”,那麼可以知道,“(戛)”即使不是“戟”字,它也應該是與“丯”、“戈”、“我”、“俄”、“戟”等字音同或音近的字,絕非讀若“棘”。上面說過,“鍥”是戈頭或鐮刀頭稱謂,因此“戛”字的本音顯然當如段玉裁說讀若“孑”,其實就是“鍥”,說已見上。或者說“戛”就是用為戈頭義的“鍥”的最早專門字形,在西周金文中它就是指戈頭,而不是指戟這種武器。到了篆文中不用從肉的字形而另創從“𦣻”的字形,更加明確地表達了該字的本義。所以高田氏說“”即“戛”字是矣,但說是因形訛而然恐非。
戟這種武器商代已有,但目前發現自銘為“鍥(戟)”的戟最早不出春秋以前,在西周時期,戟只被稱為戈,井中偉先生曾對此問題做過詳細的論述:
“根據已公佈的資料,北京房山琉璃河西周燕國墓地出土的戈刀合體型戟有自名‘戈’的現象,它們分別出自IM52、M1029和M1193,其內部有‘匽侯舞戈’四字銘文。它們足可證明,所謂的‘鉤戟’在西周早期是稱‘戈’而不是稱‘戟’的。此‘戈’的特殊之處,在於援本上端多出了與援內垂直相交的卷頭刀形的‘上刃’。沈融先生考證《尚書·顧命》中衛兵所執的‘戈上刃’,即指此兵器。《顧命》的作者也顯然注意到了它與普通戈不同。但由於當時對其沒有專門的稱謂,故而在‘執戈’的後面加上‘上刃’二字,以區別于常見的普通戈。此外作為旁證,文獻中最早記載‘戟’這種兵器的見於《左傳》,目前考古發現的自銘‘戟’的兵器年代均不早於春秋中期。由於所謂的‘刺戟’中還未發現自名者,其真正的名稱還未確定,沈融先生考證它名‘惠’,可備一說。”24
由井先生的论述可知,戟在西周時期還只是把它當成戈的一種而稱“戈”,并沒有專門名稱,其正式稱“戟”應該是在春秋時期的事情。那麼“鍥”這個字使用情況也大致可知:它最初是一種帶齒的鐮刀,後來被用為戈(鐮)頭的專稱,也指戈(鐮),到春秋時期才被用為刃內帶刺之戈的名稱。帶齒的鐮刀義的本字就是甲骨文中的“辥(刈)”,用為戈(鐮)頭義的會意專字就是“(戛)”;在用為戟的專名後,因為“戛”字本來已經有相對固定的用義,指戈頭,所以乃不用此字而另創寫法,又因為其本無專字,所以寫法紛紜歧異不定,主要是用與“鍥”音同義近的“丯”為聲符,也或借用與之音近的“戈”、“我”、“俄”等為聲符,戟的名稱也有不同(如或稱“㦴”、“鋸”),此亦可證是其名稱初定階段,沒有統一的標準。但是“戛”畢竟是“鍥”較早的會意字之一,它沒有被完全廢棄,先秦貨幣文中的“戟”字或從㫃戛聲就是明證,實際上從“戛”與從“丯(契)”是一樣的。
這樣說來,“戛”作為“鍥”的較早的會意專字,曩釋為“戟”也並非錯誤,但是它的意思只是指戈頭,並非是指戟這種武器,先秦當已視“戛”、“戟(鍥)”為不同的二字,故遍考先秦兩漢典籍及出土器物,僅有從“戛”聲的“戟”字,而迄無用“戛”為武器之“戟”者,甚至沒有用之為武器名者,唯一的例子是《文選·張衡〈東京賦〉》曰:“立戈迤戛”,以“戈”、“戛”同舉,是為武器之名,桂馥《說文解字義證》雖博引諸書以證《說文》,而於“戛”下也僅列此一條,是以此“戛”為“戟”,而薛綜注云:“戈,謂木勾矛戟也。戛,長矛也”,將“戛”釋為矛,與許書不同;李善在補註中也沒有提“戛”為“戟”之事,自然也沒引《說文》之說。很懷疑此“戛”字是“戟”字殘泐所致,左旁的“𠦝”殘去了下面的“十”形,上面的部分則似“𦣻”,故後抄寫時寫成了“戛”,薛綜逕據“戛”作解以為是矛,也不知所據,卻不用許說。
筆者認為唯一的解釋是今傳本《說文》在“戛”字的解釋上也是發生了文字脫誤,其原文很可能是:
“戛,戟[頭]也。从戈从𦣻。讀若拮。”
許慎作出“戟頭”的解釋,不是因為有什麼文獻依據或知道更早的文字淵源,而是根據小篆的字形作出的判斷,《說文》:“𦣻,頭也。象形”,“戛”字從戈從𦣻會意,自然而然就會得出“戟頭”這樣的解釋;從“戈”而言“戟”者,是因為漢代與先秦人的認識相反:先秦認為戟屬於戈類,而漢代認為戈屬於戟類,《說文》言“戟,有枝兵也”、“戈,平頭戟也”,是把戟作為武器的一個大類,而戈是平頭的戟,屬於戟的一種,言戟而概戈,故訓“戛”不言“戈頭”而言是“戟頭”。只是在流傳中缺失了“頭”字,後人遂以“戛”為“戟”。因為《說文》本訓“戛”為“戟頭”,它不是武器名,所以從薛綜直到李善都不以“戛”為“戟”,大約李善所見《說文》尚不誤也。
今本“讀若棘”之“棘”當是“拮”字之誤,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於“戛”下已經指出在漢代典籍中“戛”與“拮”、“秸”、“桔”等質部字通轉,考《集韻·入聲九·十四黠》下“戛”標註了兩個讀音,一個是讀丘八切,云:“戛:《爾雅》:‘常也’”。在這個讀音里,不僅有𤫶、劼、咭等從“吉”聲的質部字,也有㓞和葜、挈、絜等從“㓞”聲的月部字;一個是讀訖黠切,云:“戛、拮:《說文》:‘戟也。’一曰轢之也。或作拮。”既與頡、袺、秸等從“吉”聲的質部字音同,也與楔、揳、禊等從“契”聲的字和忦、扴、骱等從“介”聲的月部字音同。可見在唐宋時代,古音里的月部與質部字多讀音相同,是因為這二部是旁轉疊韻關係,在古音里也是相近的,在漢代以後漸趨混同,這個問題上面已經說過了。
“戛”此二音均不讀若“棘”,《集韻》中大量引用《說文》為訓,如果《說文》中有“戛”讀若“棘”的說法,何以“戛”之注音中無訖力切?何以“棘”所在的《入聲十·二十四職》“訖力切”下無“戛”字?何以古書傳注中無“戛”、“棘”通假之例?此均不可通說也。《集韻》直言“拮”為“戛”的或體,很可能就是根據《說文》原本“讀若拮”之說而來的。此可作為“戛”本讀若“鍥”為見紐月部字的旁證。
要之,金文中的“”即“戛”之本字,本與“戟”一樣是“鍥”的或體,或者說二字同源,其本音亦讀若“鍥”,是見紐月部字,後以月質旁轉之故轉入見紐質部,讀若“拮”;其本義為戈頭(或戟頭),與“戟”的實際用義不同,先秦已視為二字,故古書中無用之為“戟”者,唯器銘文字中有“戟”字或從其聲。《說文》對“戛”的釋讀有文字脫訛,不能據為典要。
(本文在寫作過程中蒙付強、王博楠、薛培武等網友殷勤提供相關資料,茲謹致謝忱。)
1 付強:《新見銅器劄記二則》,簡帛網2014-11-05.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93
2 王寧:《從“丂”說到“噬”》,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4/10/28.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359
3 郝本性:《新鄭出土戰國銅兵器部分銘文考釋》,《古文字研究》第十九輯,中華書局1992年。115-125頁。
4 商承祚、王貴忱、譚棣華:《先秦貨幣文編》,書目文獻出版社1983年。164頁。
5 李圃主编:《古文字詁林》第九册,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947-948頁引。
6 裘錫圭:《談談隨縣曾侯乙墓的文字資料》,《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三卷《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355-356頁。
7 郭沫若:《說戟》,《郭沫若全集》考古編4《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科學出版社1982年。177頁。
8 郝本性:《新鄭“鄭韓故城”發現一批戰國銅兵器》,《文物》1972年第10期。32-37頁。
9 郭沫若:《說戟》,183頁。
10 董珊:《戰國題銘與工官制度》,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2002年。93頁。
11 于省吾:《釋丯》,《甲骨文字釋林》,中華書局1979年。353-358頁。
12 楊錫璋:《關於商代青銅戈矛的一些問題》,《考古與文物》1986年第3期。
13 郭沫若:《戈琱厚必彤沙說》,《郭沫若全集》考古編4《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科學出版社1982年。171頁。
14 《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三卷356頁下腳註20.
15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中華書局2007年。參見11217、11218、11221、11222、11223、11224、11225等釋文。
16 李學勤、鄭紹宗:《論河北近年出土的戰國有銘青銅器》,《古文字研究》第七輯,中華書局1982年。124頁。
17 董珊:《戰國題銘與工官制度》,91頁。
18 林沄:《說“戚”、“我”》,《林沄學術文集》,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12-18頁。
19 《古文字詁林》第九册,947頁引
20 周法高主編:《金文詁林》,香港中文大學1975年。6965頁引。
21 郭沫若:《戈琱厚必彤沙說》,《郭沫若全集》考古編4《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170-171頁。
22 《古文字詁林》第九册,950引。
23 《先秦貨幣文編》,164頁。
24 井中偉:《先秦時期青銅戈•戟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4月。310-311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4年11月2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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