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卣拾遗
(首发)
唐洪志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05年1月,山西横水西周墓地M2出土了一件西周中期偏早、大致在穆王时期的有铭铜卣,[1]学者名之“肃卣”,[2]其铭文记录西周庶人不服贵族将其转赐他人为仆而强力谏诤之事,极具史料价值。目前,笔者见有董珊、李建生、王宁等先生刊文(分别简称董文、李文A、李文B、王文)讨论此器。[3]研读之后,笔者有些浅见,草就此文,敬请同好指正。
为方便讨论,兹将董文所作释文移录如下:
白(伯)氏易(锡)(肃)仆六家,曰:“自(释—择)于庶人。”今氒(厥)仆我兴,邑竞(强)谏,钼(咸)芟(隶)昔(籍)。大宫(请)王,卑(俾)弔(叔)、爯父、父复付(肃),曰:“非令。”曰:“乃兄兓(朁—僭)鼻(畀)女(汝),害义。敢爯(承)令(尚—赏)女(汝)。”(肃)有(佑)王于东征,付(肃)于成周。
铭文划线部分很费解,学者之间歧识较多,因此我们着重讨论这段铭文。
“今氒仆我兴邑竞谏”。董文认为“我”是代词,“兴”训征选,“邑”指邑人,“竞”与“强”音、义皆通,句意是“那六家仆被我们征选了”,“邑人极力诤谏,反对从庶人中选择奴仆”。
李文A、B认为,“邑”为“六家”之首,“邑、競、諫、钼、芟、”为六家的氏称。
王文断读为“今氒仆我兴邑,竞谏”,认为“我”为代词,“兴邑”当是肃的邑名,句意是“那些现在要到我兴邑来为仆的六家,极力争辩”。
还有学者断读为“今厥仆我、兴邑强谏”,认为“我”、“兴邑”是人名。[4]
按,“今氒仆我兴邑竞谏”当在“我”字之后读断,此“我”既非代词,亦非人名,而应通假为“议”,训谤讪、谤议。古音“我”、“议”都在疑母歌部,二字双声叠韵;《说文·言部》“议,语也。从言,義声”,无论传世文献还是出土文献中,从“我”声的字与从“義”声的字常可互通,其例不胜枚举,[5]因此“我”读为“议”不成问题。《论语·季氏》:“天下有道则庶民不议。”邢昺《疏》:“议,谓谤讪。”《左传·襄公十四年》:“庶人谤,商旅于市。”孔颖达《疏》:“谤,谓言其过失,使在上闻之而自改,亦是谏之类也。”《左传》这句话《汉书·贾山传》引作“庶人谤于道,商旅议于市,然后君得闻其过失也”,“谤”、“议”对举,文义切近。“今氒仆我(议)”当指现今那些仆人口出谤议(由庶人被选为仆人)。《国语·周语上》:“厉王虐,国人谤王。”《吕氏春秋·达郁》:“周厉王虐民,国人皆谤。”周厉王贵为天子,其施政虐民尚且被人谤议,则伯氏因“僭畀”、“害义”而被庶人谤议,当在情理之中。
“兴邑竞谏”的“兴”字,典籍常训起、发起、兴发,《说文·舁部》:“兴,起也。”《礼记·文王世子》:“兴有德也。” 孔颖达《疏》:“兴,谓发起。”《左传·哀公二十六年》:“大尹兴空泽之士千甲。”陆德明《释文》:“兴,发也。”又《哀公十六年》:“(叶公)使(箴尹固)与国人以攻白公。”陆德明《释文》:“一本作‘使兴国人’,如字,兴谓兴发也。”[6]若据或本“使兴国人以攻白公”,其“兴某人以做某事”的句法结构,与肃卣铭“兴邑(以)竞谏”是一致的。“邑”当从董文解作“邑人”,“兴邑竞谏”当即被选中为仆的六家庶人鼓动发起邑人进行强力谏争。
“钼芟昔大宫”。董文认为“钼”从金声而读为“咸”,“芟”指除去,“昔”读为“隶籍”,指某种籍,“大宫”在金文与古书中本指周王或诸侯的祖庙,在肃卣中“应指代肃和伯氏所属的大宗之族长”;“”下连“王”字,断读作“咸芟隶籍。大宫请王”,句意“从记载奴仆隶属身份的名籍中把那些仆的名字都除去了”,“大宗为此请求周王”。
李文A认为,“昔”训过去,“昔大宫”指六家庶人抗争的地方。
王文断读为“(竞谏:)‘钼(镡、禫)芟(斩)(衰、缞)。’昔大宫静(诤)”,其中“鉬”当是“镡”字或体而读为“禫”,“芟”读为“斩衰”,“静”读为“诤”。“禫斩缞”意思略同于除丧服,“昔大宫诤”就是以前在大宫诉讼辩论的时候。
按,“钼芟昔大宫”当在“”字后读断,“钼”字当从董文读为“咸”,“芟”则当从王文读为“斩衰”。“钼(咸)芟(斩)(衰)”即竞谏的庶人都穿着丧服。谏争时着丧服,可能表示当事人怀有若事不成则继之以死的决心。上博四《昭王毀室》记楚昭王新室完工即将落成时,有一位“君子”因不满昭王新室建在其父坟墓之上,于是穿丧服奔赴楚廷,以召寇相威胁,要求面见楚王。昭王了解真相之后,徙居坪濑,命人毁掉了新室。[7]此“君子”丧服争于楚廷,与肃卣邑人斩衰争于大宫,两者似可比观。
“昔”字当读为“”或“徂”。古音“”、“徂”在从母鱼部,“昔”在心母铎部,声母皆为齿头音,韵则阴、入对转,故声近互通。《说文·辵部》:“,往也。从辵,且声。,齐语。徂,或从彳。”古书中从“且”得声的字,往往与从“昔”得声的字互通。《周礼·秋官·序官》:“蜡氏。”郑玄《注》:“蜡读如狙司之狙。”《地官·遂人》:“以兴耡利萌。” 郑玄《注》:“郑大夫读耡为藉。”《战国纵横家书二十一·苏秦献书赵王章》:“箸之(盘)竽(盂),属之祝諎。”“諎”字原整理者读为“籍”,认为“祝籍”是“祭祀的簿籍”,[8]裘锡圭先生认为“祝籍”之称不见于古书,将“諎”读为“诅”,“祝诅”为古语。[9]可从。因此,“昔”读为“”或“徂”当可成立。古书多见“徂宫”、“徂某宫”之说。《诗·大雅·云汉》:“不殄禋祀,自郊徂宫。”郑玄《笺》:“宫,宗庙也。为旱故絜祀不绝,从郊而至宗庙。”《尚书·太甲上》:“王徂桐宫居忧。”蔡沈《集传》:“徂,往也。”《汉书·扬雄传上》:“非章华,是灵台,罕徂离宫而辍观游。”颜师古《注》:“徂,往也。”“大宫”当指宗庙之类的建筑。“”读为“争”,《论语·卫灵公》:“君子矜而不争。”陆德明《释文》:“争,争讼之争。”“钼(咸)芟(斩)(衰),昔(徂)大宫(争)”,即大家穿着丧服,前往宗庙争讼。
根据上文的讨论,现用同行文字将肃卣铭文重新释写如下:
伯氏锡肃仆六家,曰:“自择于庶人。”今氒仆我(议),兴邑竞谏,钼(咸)芟(斩)(衰),昔(徂)大宫(争)。王卑(俾)弔(叔)、爯父、父复付肃,曰:“非令。”曰:“乃兄僭畀汝,害义。敢爯令赏汝。”肃佑王于东征,付肃于成周。
金文中记录人口赏赐的事例多见,但是像肃卣铭文这样记录庶人反对贵族将其转赐他人为仆的事例,还是第一次发现。据《国语·周语中》及《晋语四》记载,周王曾把阳樊的土地和人民赐给晋文公(公元前636年至公元前628年在位),不料阳樊人感怀周王威德,不肯转属于晋。晋国举兵包围阳樊,准备残灭阳樊人。当地人仓葛大呼抗议,同晋文公讲理。晋文公认为仓葛的话“是君子之言”,最后让阳樊人出降。此事虽晚于肃卣三百来年,但在“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时代,[10]阳樊人和肃卣六家庶人的命运大概有相似之处,可参看。
2014年12月1日初稿
2014年12月11日修订
[1]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山西绛县横水西周墓地》,《考古》2006年第7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山西绛县横水西周墓发掘简报》,《文物》2006年第8期。宋建忠等:《山西绛县横水西周墓地》,《2005中国重要考古发现》,第70-77页,文物出版社,2006年。李学勤:《绛县横北村大墓与国》,《中国文物报》2005年12月30日。据刘启益《西周纪年·西周年表》(第7-8页,广东教育出版社,2002年),穆王时期是公元前999年至公元前964年。
[2] 董珊:《山西绛县横水M2出土肃卣铭文初探》,《文物》2014年1期。
[3] 董珊之文见注2;李建生:《绛县横水M2倗伯墓铜卣铭文研究》,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251),2014年4月12日,简称李文A。李建生:《“倗”、“霸”國家性質辯證》,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395),2014年12月10日,简称李文B,李文B称肃卣为渊卣。王宁:《山西绛县衡水M2出土肃卣铭文简释》,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10),2014年4月21日。
[4] 李文文后网友评论第三楼,黄杰的评论。
[5] 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97年,第658页。王辉:《古文字通假字典》,中华书局,2008年,第545页。白于蓝:《战国秦汉简帛古书通假字彙纂》,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17页。
[6]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178页,中华书局,1980年。
[7]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第182-18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8] 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编:《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第92、95页,文物出版社,1976年。
[9] 裘锡圭:《读〈战国纵横家书释文注释〉札记》,《文史》,第36辑,中华书局,1992年。
[10] 《诗·小雅·北山》:“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4年12月1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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