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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明文:談談金文中宋人所謂“觶”的自名
在 2014/12/25 12:21:43 发布

 

談談金文中宋人所謂“觶”的自名*

(首發)

 

謝明文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20116月湖北隨州市淅河鎮蔣寨村葉家山西周墓地出土了一件西周早期的觶(出土時觶內附斗),蓋、器同銘,分別作“”、“”,其中器銘有一字被補丁毀壞(《文物》201111期第51頁圖79.310)。關於該銘文,發掘簡報釋作“且(祖)南獸乍(作)寶”[1],《銘圖》10574等把“獸”改釋作“雚”,把整個銘文釋作“且(祖)南雚乍(作)寶”[2]。《禮樂漢東》亦把“獸”改釋作“雚”[3]。該觶器銘後來又著錄於《隨州葉家山—西周早期曾國墓地》[4],周忠兵先生據之釋作“乍(作)寶瓚彝(?)”,認爲“瓚”可讀爲“祼”,是用來說明青銅觶的功用主要是用於祼禮,它與卣一樣,都是用來盛鬯酒而非飲酒器。該觶出土時所附斗應即用來挹取觶中的鬯酒[5]。我們認爲“雚”、“瓚”的改釋以及“瓚”讀爲“祼”的意見可從[6],蓋銘“瓚”字與器銘“瓚”字相比,只是前者上下兩部分筆劃斷開而已[7]。《合集》27456+《合補》10222[8]上面有“其示瓚”之語,其中“瓚”原作“”、“”,其寫法與器銘“瓚”字寫法基本相同。觶銘“瓚”字頭部作“”形,類似寫法亦見於“”(郳公鎛,《古文字研究》29輯第397頁)以及“”(散氏盤,《集成》10176)等所從瓚旁。

上引觶銘對宋人所謂觶這類器物的定名研究非常重要,但由於舊沒有得到正確的釋讀,故其重要性一直被研究者忽視。我們認爲整個銘文應該釋作“乍(作)寶瓚(祼)雚(鑵)”。

現在一般稱爲觶的青銅器,其名來源於宋人(《博古圖錄》卷16),至於將此類青銅器稱爲“觶”的根據是什麼,我們並不清楚。宋人所謂青銅觶這類器物,其器形特徵是:橫截面多爲圓形或橢圓形,敞口,束頸、鼓腹較深,腹徑略大於口徑,下有較高圈足,有的有蓋。朱鳳瀚先生曾認爲:“宋人所名之觶出現於殷代中期,通行至西周早期,西周早期以後即罕見,所以東周禮書中經常出現作爲飲酒禮器的觶似不大可能即是宋人名其爲觶的銅器。[9]”宋人對青銅器的命名,有時候並不準確,如宋人定名爲“觚”的那類器物,根據新出資料中它所帶自名來看,實應命名爲“銅”[10]。那麼宋人對青銅觶的命名是否準確呢?兩周銅器中所謂觶是否帶有自名呢?其具體情形又如何?下面我們就來討論這些問題。

從西周金文看,所謂觶罕見帶自名。研究者提及西周金文中所謂觶帶自名的例子見於進觶(《文物》1986114頁圖32.33,《集成》09594,《銘圖》10860),此器或稱爲壺,研究者已經指出稱壺不準確,應稱爲觶[11],我們認爲稱觶可信。該觶銘文作“進乍(作)父辛△,亞朿”。其中△字,蓋銘、器銘分別作“”、“”,李學勤先生說:“疑從‘羊’聲,讀爲‘觴’。《說文》‘觴’字下云:‘實曰觴,虛曰觶。’觶實以酒就叫作觴。如果這一猜想不錯,本器仍應稱觶。[12]”黃盛璋先生隸作“”,認爲:“‘’字僅見此器,當表器名。從系從,系自是形旁,則表鬯中盛羊肉所以祭祀,當爲會意。音讀未詳,如讀羊聲或鬯聲,古音皆在陽部。此器爲圓壺而四角變方,乃圓壺之變種,故立專名,以與圓壺區別。[13]”△字,現一般隸作“”。周忠兵先生認爲:

其構形與“”相似,其中的“鬯”應爲義符,爲聲符。且所從的欠與所從的特殊欠旁相同,表明可能也與酒有關。它的構形可能與、懿一致,都是會意字(引者按:原注:關於厚所從特殊欠的與酒有關以及、懿爲會意字的論述參看林澐《說厚》,《簡帛》第五輯第104-10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因“”爲觶形器的自名,故“”應該是一個與“觶”讀音相近的字。具體爲何字,還待研究[14]

西周金文中除了上述的進觶帶有自名外,是否還有其它宋人所謂觶也帶有自名呢?我們認爲回答是肯定的,只不過是帶有自名的觶的相關銘文未受到研究者重視而已。

仲鑵蓋(《集成》09986)、《銘圖》19230)屬於西周早期,原藏羅振玉,現藏旅順博物館,與它相配之器不存。仲鑵蓋內壁鑄銘文4字,始著錄於《三代》18.19.7。該銘文作“中(仲)乍(作)旅”,其中即鑵字,研究者或讀作“罐”。從“鑵”字所處位置來看,它位於金文中習見的器名修飾語“旅”之後,應是器物的自名。仲鑵蓋器形作“”,由於缺失所配之器,故仲鑵到底是一件什麼形制的器物,舊不得其解。

《銘圖》10855著錄了一件2006年見於崇源國際(澳門)秋季拍賣會的西周中期前段的器物,《銘圖》稱之爲伯飲壺,又括注伯飲鑵。該器蓋、器同銘,銘文作“白(伯)乍(作)酓(飲)△”,其中“△”字,蓋、器分別作“”、“”,《銘圖》釋作“鑵”,可從。從位置看,此銘的“鑵”顯然也是自名,該器應根據其自名稱之爲伯鑵。伯鑵器形作“”,從其形制來看,我們認爲它顯然即宋人所謂觶的那類器物,也就是說宋人所謂觶的那類器物,西周當時應該是稱作“鑵”。

本文開頭所提及的葉家山出土的那件觶,器形作“”,從其形制看,它無疑應即宋人所謂觶。此觶銘文在剛發表時,我們曾懷疑銘文中的“瓚雚”可讀作“瓚祼”,現在看來顯然是不對的。結合伯鑵器形及其銘文來看,葉家山出土的這件觶的銘文顯然應釋作“乍(作)寶瓚(祼)雚(鑵)”,其中“雚”應該也是自名,它與上引“鑵”字表示的應該就是同一個詞。又青銅器器名用字常可以“金”旁作義符,如“鐘”、“鎛”、“鐸”、“”、“”、“” 、“”、“”、“”、“”、“”、“”、“”、“”、“”等,因此“鑵”應該就是西周當時用來稱呼宋人所謂觶的那類器物的專字,而“雚”則是其借字。“鑵”之於“雚”,猶如“”(伯百父鎣,《集成》09425)之於“(師轉鎣,《集成》09401)、“”之於“它”[15]、“”之於“須”[16]、“”(叔甗,《銘圖》03233)之於“獻”[17],“銅”[18](內史亳銅,《考古與文物》,2010年第2期封面)之於“同”(《尚書•顧命》)

關於所謂觶的形制,朱鳳瀚先生認爲大致可分爲扁圓觶(即腹身與口、足橫截面皆作橢圓形)、圓觶(即腹與口、足橫截面皆作圓形)、橢方觶(即腹與口、足橫截面作圓角長方形)三類[19]。從形制上看,葉家山出土的這件作寶瓚鑵應屬於扁圓觶,伯鑵應屬於橢方觶,仲鑵從其蓋形來看,可推知它原亦當屬於橢方觶。通過仲鑵、伯鑵、作寶瓚鑵的器形以及銘文,我們認爲“鑵”是西周當時用來稱呼宋人所謂觶的那類器物的專名這一點應該可以肯定下來。如此一來,現在考古學界稱爲“鑵/罐”的那類器物在當時很可能並不稱作“鑵”。

進觶自名之字“△”,雖然整個字不知爲何字,但聯繫仲鑵、伯鑵、作寶瓚鑵來看,我們贊同其左上應表音(有單純作聲符或兼表音義兩種可能)。族名金文中的“”類形,我們曾改釋作“萈”,由金文資料看,“”類形有時或演變作“”類形即類化作一般的羊形[20]。因此我們認爲“△”左上所從的“”、“”也可能是由“萈”字變體訛變而來。“雚”,見母元部,“萈”,匣母元部,兩者韻部相同,聲母同屬牙喉音,又中古同屬合口一等字,可知“雚”、“萈”音近。如果關於“△”字左上所從乃“萈”形訛變的意見可信的話,那麼我們認爲“△”亦可讀作“鑵”。

東周金文中所謂觶帶有自名者,見於義楚鍴(《集成》06462)、徐王𠂔又鍴(《集成》06506)、徐王義楚鍴(《集成》06513),前兩器自名作“耑”,後一器自名作“鍴”。“鍴”、“耑”的關係,可參看前文所例“鑵”、“雚”等字之間的關係。“鍴”當是器名專字,而“耑”則是其借字。王國維認爲這些自名爲耑(鍴)的器物形制與觶同,耑(鍴)與觶音近,故耑(鍴)可讀爲觶[21]

義楚鍴、徐王𠂔又鍴、徐王義楚鍴從形制看,應屬於上引朱鳳瀚先生所說的圓觶。耑,端母元部,中古屬於合口一等字。雚,見母元部,中古屬於合口一等字。耑、雚韻部相同,聲母方面,端系字大量跟見系字發生關係[22]。從耑聲的(胡管切,匣母)即屬見系字,這是“耑”本身與見系有關的例子。因此耑、雚音近可通。又“耑”聲字與“全”聲字可通[23],“全”聲字與“雚”聲字可通[24],因此“耑(鍴)”與西周金文中宋人所謂觶的自名“雚/鑵”似有關,它們表示的極可能就是同一個詞。不過畢竟兩者聲母不是特別近,這可能是由於自名爲“耑(鍴)”的這幾件器物皆是徐國器,它們用“耑/鍴”作爲器物自名也有可能含有方音因素的緣故。

《墨子城守各篇•旗幟》:“道廣三十步,於城下夾階者各二其井,置鐵𢑆。於道之外爲屏,三十步而爲之圜,高丈。爲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

岑仲勉先生《墨子城守各篇簡注》云:

王以“其井置鐵𢑆”爲句,以“各二其井”及“置鐵𢑆於道之外”爲句,吳以“於道之外爲屏”爲句,(孫、吳兩書均無圈點,止有附注者乃知其如何讀法。)茲參合數家讀如上:謂城下大道夾階之處(城上當階見未篇6)各有兩井,(其井之“其”或衍文。)井置鐵罐,所以備貯水也。(𢑆,金文作鑵,《洛陽伽藍記》:“石槽、鐵罐供汲行人飲水。”《一切經音義》八:“罐、汲器。”皆與此之鐵𢑆同。)[25]

岑仲勉先生提到的金文作鑵,從他所處時代來看,應該是指仲鑵蓋之“鑵”而言。仲鑵蓋之“鑵”,研究者或讀作“罐”。我們認爲以往的研究者雖然不知仲鑵器形爲何物,但把金文之“鑵”與“𢑆”、“罐”聯繫起來還是有啟發性的。罐後世一般指圓筒形容器,而所謂觶一般亦作類似圓筒形,又“𢑆”、“罐”、 “鑵”皆從“雚”聲,因此我們認爲作爲器名的“𢑆”、“罐”與西周銅器中宋人所謂觶的這類器物的自名“鑵”雖然在器形方面有一定差別,但它們在很早的時候應當有比較密切的親屬關係。

關於所謂觶的用途,朱鳳瀚先生指出:“觶自殷代中期始出現迄殷代晚期,其並未成爲銅禮器組合中的主要成分,與卣、罍、壺等皆爲觚爵等基本組合中的輔助成分,但至西周早期,觶成爲重要組合成分,有一爵者往往配有一觶,有二爵者則配以一觚一觶,表明有以觶取代觚的趨勢,由此亦可知,觶的用途近同於觚,當是飲酒器,銅觶體形較小,其通高一般多在10-20釐米間,個別大者亦不超過22釐米,適宜用來飲酒。[26]”前引周忠兵先生說根據作寶瓚鑵的銘文以及該觶出土時附斗認爲青銅觶的功用主要是用於祼禮,它與卣一樣,都是用來盛鬯酒而非飲酒器。我們認爲根據作寶瓚鑵的銘文,可知青銅觶的功用可用於祼禮,但從伯鑵銘文“白(伯)乍(作)酓(飲)鑵”來看,可知所謂青銅觶顯然也有當飲酒器或盛放一般酒而非鬯酒的功能[27]

仲飲壺(《集成》06511)自名“飲壺”,但器形與舊所謂“觶”相近。伯作姬飮壺(《集成》06456)現藏上海博物館,蓋銘作“白(伯)乍(作)姬酓(飲)(壺)”。葛亮先生得知拙文觀點後告知他也曾懷疑葉家山出土的這件觶的銘文中的“雚”是自名,但上海博物館藏的這件伯作姬飮壺器形是一件標準的帶蓋的橢圓形而自名爲“壺”,因此葛先生的同事以此反駁他關於葉家山出土觶銘中的“雚”是自名的意見。那麼如何解釋與“鑵”類器器形相同者又自名爲“壺”這一現象呢?

我們知道青銅器自名中常存在著“相關替代”、或稱爲“自名代稱”的現象,即自名不用本名而用與之相關的其他器種的名稱,亦即器形爲此類器而自名爲彼類器的現象[28]。如鼎、鬲可互代,盨、簋可互代,盉、匜可互代。昶伯墉盤(《考古》19657371頁圖2,《集成》10130)器形爲盤,自名爲“監(鑑)”。蔡侯申尊(《集成》06010)器形爲尊,自名爲“(缶)”。彭射缶(《文物》2011323頁圖53.2-3)器形爲缶,自名爲“(尊)”。陳劍先生把這種器名代稱的實質歸納爲四類。第一,音近通假。第二,因簡稱、省略而形成。第三,兩類器僅在功用上有關係,如用途相同或相近,或有替代關係,或有配合關係等,而形制上並無關係。第四,兩類器在形制、器形淵源、用途、組合關係等各個方面有著千絲萬縷的內在聯繫[29]。盨、簋可互代,是因爲盨是由簋發展而來。盉、匜可互代,是因爲其功能相近[30]。我們認爲鑵類器自名爲壺亦當屬於自名代稱。壺可用作盛酒器,季良父壺蓋(《集成》09713)“事季良父作姒尊壺,用盛旨酒”可證。“鑵”亦可作盛酒器(參看上文)。鑵類器自名爲壺大概是由於鑵、壺兩者功能相近的緣故。因此我們不能因爲鑵類器或代稱“壺”而昧其專名“鑵”。

通過以上論述,可知宋人所謂觶這類青銅器在西周當時應該是稱作“鑵”,在東周時候的徐國則稱之爲“鍴”。東周禮書中經常出現作爲飲酒禮器的觶是否即西周的“鑵”、東周的“鍴”呢?我們認爲目前已經公佈的資料中並沒有積極證據證明西周的“鑵”、東周的“鍴”與東周禮書中的“觶”存在傳承關係,因此對它們是否指同類器物我們目前傾向於持懷疑態度 [31],它們的關係究竟如何,還有待於將來的新資料以作進一步的研究。

 

附記:鵬宇先生曾於2014113日惠賜其大作《談湖北葉家山出土的所謂“且南雚觶”》,該文把所謂“且南雚觶”銘文釋作“鬲雚乍()寶”,認爲“鬲”疑爲方國或族名,亦即文獻中的“有鬲氏”。鵬先生並向我詢問“鬲雚”是看作複合族名好還是看作“族名+私名”好。我遂以舊文《談談金文中宋人所謂“觶”的自名》(最初題爲《說金文中“觶”的自名》)初稿示之,告知其說法有誤。清華簡《封許之命》敘述周成王賞賜呂丁的青銅器中有名“雚”者,近來鵬宇先生在其新作《清華簡〈封許之命〉“薦彝”與商周觶形器再探討》(清華簡與儒家經典專題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第222-227頁,煙臺,201412月)、《葉家山曾國墓地M27所出弦紋觶銘文再探》(“曾國考古發現與研究”學術研討會論文,北京,20141221日)中把它與我們拙文所提及的青銅器中自名爲“雚”、“鑵”的器物相聯繫,並對相關問題作了討論,讀者可以參看。 鵬先生文雖引及拙文,但限於某種體例並沒有交代拙文的主要觀點以及所涉主要材料。爲了避免日後沒必要的麻煩,故我們提前把拙文刊佈於此。以乞教於方家,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評指教。

20141224

 



* 本文受到2013年復旦大學新進校青年教師科研啟動資助項目“商周金文字詞考釋”(批准號JJH3148005)的資助。

[1]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湖北隨州葉家山西周墓地發掘簡報》,《文物》,2011年第11期第31頁。

[2]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第19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401頁。

[3]深圳博物館、隨州博物館編:《禮樂漢東—湖北隨州出土周代青銅器精華》,文物出版社,2012年,第108頁。

[4]湖北省博物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編,文物出版社,2013年,第199頁。

[5]周忠兵:《釋甲骨文中的“觶”》,《古文字研究》第30輯,中華書局,20149月,第64頁。

[6]金文中“瓚”、“祼”相通多見,參看拙文《試說商周古文字中的“”》(未刊稿)。

[7]關於“瓚”字的構形以及它在甲骨金文中的演變可參看方稚松:《釋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中的瓚、祼及相關諸字》,《中原文物》,2007年第1期第83-87頁。觶銘之“瓚”,有些研究者根據“且(祖)南”的釋法,把它與“南公”聯繫起來,此乃誤上加誤,完全不可信。

[8]劉影:甲骨新綴第181組,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網站,20140810日。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4233.html

[9]朱鳳瀚:《中國青銅器綜論》(上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12月,第251頁。

[10]參看吳鎮烽:《內史亳豐同德初步研究》,《考古與文物》2010年第2期,第30-33頁;王占奎:《讀金隨劄——內史亳同》,《考古與文物》,2010年第2期,第34-39頁。

[11]周忠兵:《釋甲骨文中的“觶”》,《古文字研究》第30輯,第63頁、66頁注38

[12]李學勤:《論長安花園村兩墓青銅器》,《文物》,1986年第1期,第32頁。

[13]黃盛璋:《長安鎬京地區西周墓新出銅器群初探》,《文物》,1986年第1期,第38頁。

[14]周忠兵:《釋甲骨文中的“觶”》,《古文字研究》第30輯,第63頁。

[15]董蓮池:《新金文編》下冊,作家出版社,201110月,第1764-1765頁。

[16]董蓮池:《新金文編》上冊第609頁,中冊第1286頁。

[17]董蓮池:《新金文編》下冊,第1768頁。  

[18]“銅”原作“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1012/0755/image086.jpg”,從同從,“”作爲意符,常可與金旁通用,有研究者指出此字當釋作“銅”,可信(相關討論可參看劉傳賓:《說“金”字的一種特殊形體》一文及該文後面的評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0121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318。劉文後來正式發表於《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4年第9期第62-69頁)。內史亳銅之“銅”乃是稱呼宋人所謂觚的那類器物的專字。

[19]朱鳳瀚:《中國青銅器綜論》(上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12月,第251-259頁。

[20]謝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與研究》,復旦大學博士論文(指導教師:裘錫圭教授),2012年,第684-697頁。

[21]王國維:《釋觶觛卮》,《觀堂集林》,中華書局,1959年,第291-293頁。

[22]許多見系字與端系字有比較密切的關係,參看楊劍橋:《論端、知、照三系聲母的上古來源》,《語言研究》1986年第1期(總第10期),第110頁。陳初生:《上古見系聲母發展中一些值得注意的線索》,《古漢語研究》,1989年第1期第26-34頁。陳劍:《據郭店簡釋讀西周金文一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線裝書局,20074月,第33-34頁。魏克彬:《溫縣盟書T4K5T4K6T4K11盟辭釋讀》,《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5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9月,第311-319頁。

[23]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98頁。

[24]《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737頁。

[25]岑仲勉:《墨子城守各篇簡注》,中華書局,19586月,第94頁。

[26]《中國青銅器綜論》(上冊),第251頁。

[27]山西翼城縣大河口西周墓地M1出土的一件燕侯旨卣,器內置酒器17件,包括觶5件和單耳罐、斗各1件(《考古》2011年第7期第12頁,《山西青年》 201204期,第99頁)。5件所謂觶中既有扁圆觯,亦有圆觯,聯繫作宝瓒鑵出土时觯内附斗來看,燕侯旨卣內的斗應是配合卣以及所謂觶使用的。

[28]趙平安:《銘文中值得注意的幾種用詞現象》,《古漢語研究》,1993年第2期第9-10頁。又載同作者:《金文釋讀與文明探索》,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10月,第220-223頁。陳劍:《青銅器自名代稱、連稱研究》,《中國文字研究》第一輯,廣西教育出版社,19997月,第335-370頁。

[29]陳劍:《青銅器自名代稱、連稱研究》,《中國文字研究》第一輯,第362-363頁。

[30]朱鳳瀚:《中國青銅器綜論》(上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12月,第296-297頁。

[31] 萬杯(《集成》06515)“萬諆作茲”,是器物自名,研究者或據《說文》“觶”字或體作“𧣨”,認爲“”讀爲“觶”,我們認爲這很可能是正確的。萬杯器形作“”,此種形制的器物又數見於1961年發掘的張家坡窖藏(參看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長安張家坡西周銅器群》,第23頁以及圖版2728,科學出版社,1965年。冀東山主編:《神韻與輝煌——陝西歷史博物館國寶鑒賞•青銅器卷》,三秦出版社,20066月,第150-151頁)。觶(或稱杯,《集成》6051)器形作“”,亞若癸觶(或稱亞若癸杯,《古文字研究》第10262頁圖7、《銘圖》10862)器形作“”,它們與萬杯器形也比較接近。東周禮書中的“觶”很可能是指類似萬杯的器物。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4年12月25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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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草曷 在 2014/12/25 13:09:50 评价道:第1楼

    補充幾點:

    一、關於“上海博物館藏的這件伯作姬飮壺器形是一件標準的帶蓋的橢圓形“觶”而自名爲“壺”,因此葛先生的同事以此反駁他關於葉家山出土觶銘中的“雚”是自名的意見。”

    上博藏“伯作姬飮壺”自名“飮壺”(僅有蓋銘,舊著錄多誤重蓋銘爲器銘),其器形(未發表)與葉家山“祼鑵”、崇源“飮鑵”近同,都是帶蓋小“觶”。去年我在部門報告會上提出“觶”皆當稱“鑵”時,其他老師的意見是:根據“伯作姬飮壺”的自名,未必能將舊稱“觶”者統一改稱“鑵”,而非不同意“葉家山出土觶銘中的‘雚’是自名”。

    二、三件自名“鑵”的觶,都是帶蓋小觶,那麼“鑵”所對應的器物,是帶蓋小觶這一個小類,還是所有現稱“觶”的器物?也是一個問題。而同樣的帶蓋小觶,又有自名“飲壺”者,可見“鑵”與帶蓋小觶的對應關係也不是唯一的。

    當然,就目前所見,三件帶蓋小觶自名鑵,一件自名壺,說它本應稱“鑵”,“壺”是“代稱”,是比較合理的。但是是否所有的“觶”都應該稱“鑵”,從目前的材料看,似乎仍不能下定論。

  • 謝明文 在 2014/12/25 13:19:07 评价道:第2楼

    那我記憶有誤,非常抱歉,以葛先生的評論爲準。

  • 商之彝 在 2014/12/25 20:30:10 评价道:第3楼

    谢明文先生所言甚是。将青銅器中自名爲的器物与觶形器相聯繫,確系謝先生首告,所涉材料也大抵相同,謝明文先生并告訴我葉家山M27所出弦紋觶應讀作乍(作)寶瓚(祼)雚(鑵)。很快,我便將謝明文先生此意見與許可、韓宇嬌、陳穎飛諸位先生交流,並告知是謝先生的觀點。12月初煙台會議,碰見郭永秉老師,12月中旬遇到王子楊兄,我也都告知讀乍(作)寶瓚(祼)雚(鑵)是謝明文先生觀點,所以作者從無掠人之美的意思。尤其與王子楊先生見面那次,除談及謝先生此文外,王子楊先生還談及他對於甲骨文中的“煮”字的思考,我也就漢鏡銘文的一些問題向他請教。不過,在煙台的會議論文中,由於我們是想結合清華簡,并通過考古學的知識(對器形、紋飾的分析)來談“雚”字自名的時代性及命名問題,并推想這個字可能與甲骨文中表示灌祭的“灌”字有來源上的聯繫。所以,對於對銘文的具體考釋方面反而談論的並不多,只簡略地說:

    这件觯器铭后来又著录于《随州叶家山—西周早期曾国墓地》,周忠兵先生据之释作“乍(作)宝瓒彝(?)”,认为“瓒”可读为“祼”,是用来说明青铜觯的功用主要是用于祼礼,它与卣一样,都是用来盛鬯酒而非饮酒器。该觯出土时所附斗应即用来挹取觯中的鬯酒。谢明文先生同意“雚”、“瓒”的改释以及将“瓒”读为“祼”的意见,而将整个觯铭释作“乍(作)宝瓒(祼)雚(鑵)”(腳註:谢明文:《说金文中“觯”的自名》(未刊稿))。

    我们基本同意谢明文先生的释读意见。这件觯铭中的“雚”字写法正与清华简写法相同,也应归入前举所讨论的鑵属。

    文中說基本同意,而未說完全同意,是因為我們有其他方面的考慮。即這種讀法從行文上仍覺不順,而且對瓒是否讀為“祼”,我還是有些疑慮。這個瓒字的釋文何景成、方稚松都有文章談及,我在復旦讀書時,上謝老師的青銅器選讀課時,謝老師對這個字有比較全面的講解。而我們把它的字形往“鬲”上靠,以便和“有鬲氏”結合起來,現在看來確實是極不合適的(假如他是有鬲氏,就可以和同出的戈族、舉族器從歷史文化方面進行很好的系聯)。

    不過,自11月份讀謝明文先生文章後,我雖然基本上接受了謝老師的觀點,但心裡上仍然常常覺的不安,因為始終還是有種隱隱約約的感覺,這篇銘文也可以依照一般的商末周初的銘文格式,從右向左讀,讀作“瓚雚乍(作)寶”,從而把瓚字當作族氏銘文或私名,而與三代吉金文存(3.20.2)中的一件爵上的銘文聯繫起來。之所以這麼想,是因為銅觶中以“作寶”結尾的詞也是有的,如集成06451的那件觶。如此,除可以將此觶時間提前到商周之際外,還可以將它與葉家山M27同出的戈族器放在一起討論,并進一步討論這件觶的歸屬問題,即是曾人所作,還是他族所作。所以,在湖北大廈的會議上提交的論文《葉家山曾國墓地M27所出弦紋觶銘文再探》主要篇幅就是準備講述這個觀點的(曾國考古發現與研究學術研討會論文,北京,20141221日),但由於會議時間安排較緊,最後開到晚上6點以後,我們清華和北大兩邊的博士、博士後都沒有來得及發言(當天已提交ppt給會務方)。不過,其中的主要的觀點,我曾與王子楊、許可、韓宇嬌先生進行過交流。

    提交曾國會議的論文與提交煙台會議的論文,在觀點上看起來似有矛盾之處,但其實正是反應了我們思考問題的一個過程。即當一個問題有AB兩種可能的意見時,如果每一種意見都有一定的道理,在作者無法給出明確結論的情況下,則不妨把每一種觀點的利弊及相關材料都擺出來,以待進一步的討論及驗證。當然從文意上來說,我仍然覺得謝明文先生的說法是可能性最大的。

    此外,還需要補充說明的是,煙台的論文提交以後,才了解到葛亮先生關於銅觶自名器的一些意見,所以原文中沒有引到(現在用微信比較多,用其他通訊工具反而少了),下次重新提交的論文修訂稿上當補上。關於“鑵”與觶形器的關係,我們的想法與葛亮先生不謀而同。即“鑵”、“觶”關係複雜,“觶”可能是某一類特殊形制的觶,就像有的卣自名為“壺”,至於是否所有的“觶”都應該稱“鑵”,從目前的材料看,似乎仍不能下定論。不知道我們對葛亮先生的觀點理解是否正確,希請指正。

  • 商之彝 在 2014/12/25 20:33:30 评价道:第4楼

    三代吉金文存 3.20.2

  • 商之彝 在 2014/12/25 21:41:41 评价道:第5楼

    提交煙台的論文比較倉促,行文中不太妥帖之處頗多,確實容易讓人誤會,修訂稿中我們將盡力改正錯誤,還請老謝及各位師友原諒。

  • 謝明文 在 2014/12/26 9:06:07 评价道:第6楼

    鄔可晶先生提示筆者,《集成》09594△字左上部分很可能是在《合》2627、2628等“萈”字寫法的基礎上演變而來,謹致謝忱。

  • 王寧 在 2014/12/27 16:14:15 评价道:第7楼

    ”這個字形,右旁疑是“欠”和“幺(糸)”的合書,可能是“絘”的本字;加上左上角的類似“羊”的字形,或應是“𦆀”字,此字《廣韻·上聲·二十八獮》昌善切,音與“闡”同(又徐翦切);“鬯”當是義符。“觶”古音是章紐歌部,“𦆀”是昌紐元部,也許二者的確存在關係,或者說此從鬯𦆀聲的字可能是“觶”的本字。不過“𦆀”從羨聲,與“瓚”、“琖(盞)”等字的讀音也相近,不能確定孰是……

  • 薛后生 在 2014/12/27 19:13:06 评价道:第8楼

    王宁先生所揭字形所从的欠+糸,也是常见如师史簋旧所谓的“厚柲“的厚字所从,不知道此字是否可以读欑,欑柲为同义并列关系。

  • 王寧 在 2014/12/27 22:31:13 评价道:第9楼

    該字的右旁隸定當為“䊻”,其分析當是從糸㳄省聲(也可說從欠聲,以元談通轉故也),是“𦆀”的聲旁。當然䊻+羊的部分也可徑釋為“羨”,為其或體。“羨”所從的“㳄”即“涎”字的初文,它和金文中那個被用為“祼”(也可能是用为《書·堯典》“寅餞納日”之“餞”)的所謂“吹”字當同字,也就是說“䊻”、“㳄”、“吹”應該表示的是同一個字,“羡”字从之得聲。所以“”這個字也可以分析為從鬯羨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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