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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超:睡虎地秦簡對傳世文獻的參證舉例
在 2015/1/25 18:42:54 发布

 

睡虎地秦简对传世文献的参证举例

(首发)

 

孔德超

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

要:睡虎地秦简是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十一号墓出土的秦国和秦代竹简。它的出土不仅为一些传世文献的记载提供了一定的参证,也明确了传世文献的记载与出土文献记载的不同之处。所以,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的综合研究和相互参证很有必要。

关键词:睡虎地秦简;传世文献;参证

睡虎地秦墓竹简,是197512月在中国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十一号墓出土的秦国和秦代竹简,主要记载了当时的法律和公文。这批竹简是研究战国晚期到秦始皇时期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的珍贵史料,也是校核古籍的依据。下面就其具体记载和传世文献作以下二则参证。

一 、《睡虎地秦简·徭律》对《史记·陈涉世家》的参证

《史记·陈涉世家》:“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適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1

由《史记》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出,只要超过了规定的期限,所有人当全部杀头。下面我们看《睡虎地秦简·徭律》关于对“失期”惩罚的相关法律记载:

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貲一盾;过旬,貲一甲。其得殹(也),及诣。水雨,除兴。2

“失期三到五天,责骂或责备一下;六天到十天,罚一盾钱;超过十天,罚一甲钱。能赶到的,要尽快赶到。遇到下雨的情况,此次征役可以解除。”由出土文献看,秦代的法律并非过度严苛,不近人情,很多都是合情合理的。《睡虎地秦简》内文为墨书秦篆,据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考证,写成时间应是战国晚期到秦始皇时期之间。“《编年纪》有助于认识睡虎地十一号墓墓主的身份和经历。简文中的喜,生于秦昭王四十五年,在秦始皇时期曾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等与法律有关的职务,并曾从军。简文终结于秦始皇三十年,喜年四十六岁。墓中人骨经鉴定系四十至四十五岁男性,棺中又随大量法律简书。从这些情况推断,墓主很可能就是《编年纪》里的喜,他就死在始皇三十年。”3所以,相应的问题也就产生了,《睡虎地秦简》所出土的简文法律在动荡的秦二世时是否适用,这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和实际情况来考量。《史记·秦始皇本纪》(卷六)对当时的背景记载如下:

今秦二世立,天下莫不引领而观其政。夫寒者利短褐而饥者甘糟糠,天下之嗷嗷,新主之资也。此言劳民之易为仁也。向使二世有庸主之行而任忠贤,臣主一心而忧海内之患,缟素而正先帝之过,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虚囹圄而免刑戮,去收孥污秽之罪,使各反其乡里,发仓廪,散财币,以振孤独穷困之士,轻赋少事,以佐百姓之急,约法省刑,以持其后,使天下之人皆得自新,更节修行,各慎其身,塞万民之望,而以盛德与天下,天下息矣。即四海之内皆欢然各自安乐其处,唯恐有变。虽有狡猾之民,无离上之心,则不轨之臣无以饰其智,而暴乱之奸止矣。 二世不行此术,而重以无道,坏宗庙与民,更始作阿房之宫,繁刑严诛,吏治刻深,赏罚不当,赋敛无度,天下多事,吏弗能纪,百姓困穷,而主不收恤。然后奸伪并起,而上下相遁,蒙罪者众,刑戮相望于道,而天下苦之。自群卿以下至于众庶,人怀自危之心,亲处穷苦之实,咸不安其位,故易动也。是以陈涉不用汤武之贤,不借公侯之尊,奋臂于大泽而天下响应者,其民危也。 故先王见终始不变,知存亡之机,是以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已。天下虽有逆行之臣,必无响应之助矣。故曰:安民可与行义,而危民易与为非,此之谓也。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身不免于戮杀者,正倾非也。是二世之过也。4

睡虎地秦简的《编年纪》逐年记述秦昭王元年(公元前306年)到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年)等大事,陈胜、吴广起义发生在二世元年七月(公元前209年)。从时间上来看,距离很近,法律制度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变革,但实际上这是一个特殊的动荡年代(秦始皇驾崩,二世刚即位),从具体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大环境考虑更为合适,而睡虎地秦简的出土无疑为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大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参证,也为我们了解秦国和秦代的法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二 、《睡虎地秦简·日书》对《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的参证

《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卷十):“燕人李季好远出,其妻私有通于士,季突至,士在内中,妻患之。其室妇曰:‘令公子裸而解发,直出门,吾属佯不见也。’于是公子从其计,疾走出门。季曰:‘是何人也?’家室皆曰:‘无有。’季曰:‘吾见鬼乎?’妇人曰:‘然。’‘为之奈何?’曰:‘取五姓(牲)之矢(屎)浴之。’季曰:‘诺。’乃浴以矢(屎)。”5

《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记载的“以屎沐浴”在睡虎地秦简中也有相同的记载:

《睡虎地秦简·日书》:“鬼恒从人女,與与居,曰:“上帝子下游。”欲去,自浴以犬矢(屎),繫以葦苇,则死矣。”6

另外,除了以牲畜之粪便洗澡外,《睡虎地秦简·日书》也记载了“以屎驱鬼”的其它方法:

《睡虎地秦简·日书》:“人毋(無)故而鬼祠(伺)其宫,不可去。是祖□游,以犬矢(屎)投之,不来矣。”7

《睡虎地秦简·日书》:“毋(無)故不可以孰(熟)食,阳鬼取其气。燔豕矢(屎)室中,则止矣。”8

《睡虎地秦简·日书》:“大神,其所不可呙(过)也,善害人。以犬矢(屎)为完(丸),操以呙(过)之,见其神以投之,不害人矣。”9

另外,除了记载用五牲(牛、羊、猪、狗、鸡)的粪便来沐浴外,我们还发现《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描述的鬼的样子为“裸体并且是披头散发状”。这种对鬼外形的记载,《睡虎地秦简》也为其提供了参证:

《睡虎地秦简·日书》:“鬼恒赢(裸)入人宫,是幼殇死不葬,以灰贲之,则不来矣。鬼恒逆人,入人宫,是游鬼,以广灌为鸢以燔之,则不来矣。10

鬼常呈披头散发状,这也就产生了与之相似的驱鬼方法,《睡虎地秦简·日书》:“人行而鬼当道以立。解发奋以过之,则已矣。”11鬼虽呈披头散发状,但鬼也更害怕和自己形态形同或相似的样子,这可能是鬼的死穴。人走在路上遇到鬼当道,可以披散开头发过去。这像是 “以其鬼之道还治其鬼之身”的实践,也可能是“以鬼克鬼”的高效、直接的反击。晋代干宝的《搜神记·怒特祠》也有相似的记载:

秦时,武都故道,有怒特祠,祠上生梓树,秦文公二十七年,使人伐之,辄有大风雨,树创随合,经日不断。文公乃益发卒,持斧者至四十人,犹不断。士疲,还息;其一人伤足,不能行,卧树下,闻鬼语树神曰:劳乎?攻战!其一人曰:何足为劳。又曰:秦公将必不休,如之何?答曰:秦公其如予何。又曰:秦若使三百人,被发,以朱丝绕树,赭衣,灰坌伐汝,汝得不困耶?神寂无言。明日,病人语所闻。公于是令人皆衣赭,随斫创,坌以灰,树断。中有一青牛出,走入丰水中。其后,青牛出丰水中,使骑击之,不胜;有骑堕地,复上,髻解,被发,牛畏之,乃入水,不敢出。故秦自是置旄头骑。12

《睡虎地秦简·日书》中记载了各种各样的鬼及驱鬼方法,虽带有迷信的色彩,但仍为后代的传世文献的记载提供了重要的参证。透过上述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的记载,我们可以找寻风俗习惯的演变和传承的轨迹,更可管窥先秦时代的社会面貌以及先人们的生活状况和生存状态。

三、结语

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各有自己的优势,所以综合利用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的研究方法很要必要,而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的综合研究和相互参证无疑是一种直接、高效的方法。所以,我们在注重传世文献阅读和积累的同时,更要以出土文献来作为参证,尤其要注重出土简帛材料的价值。

 

 



1 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044页。

2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 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99页。

3 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5页。

4 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47248页。

5 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245246页。

6 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367页。

7 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366页。

8 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364页。

9 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365页。

10 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366页。

11 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367页。

12 王根林,黄益元,曹光甫校点.汉魏六朝笔记小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414415页。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1月23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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