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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清雨:說“兑”
在 2015/3/16 13:33:17 发布

說“兑”

(首發)

 

杜清雨

北京大學中文系

甲骨文中的兌字均寫作如下諸形:

《合集》27945   《合集》28067   《合集》28663    《合集》28664    《合集》28801    《屯》528   《屯》637   《英國》2310   

下至金文、小篆、隸書,字形都沒有大的變化。但是對於該字的構形分析,目前仍無一致的結論。就筆者所見,主要有以下幾種說法:

一、《說文》云“兌,說也,从儿㕣聲”,“ 㕣(),山閒陷泥地,从口从水敗皃,讀若沇州之沇”,段玉裁認爲:“兌爲㕣聲者,古合音也。”[1]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從之,認爲“甲骨文作。从人㕣聲。兌,定紐月部,㕣,定紐元部。月、元爲入、陽對轉”。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亦持此說。[2]

將㕣視作兌的聲符,以前的《說文》注家曾提出過質疑,如徐鉉即說“㕣,古文兖字,非聲”,王筠在《文字蒙求》中也認爲“不諧”。按照今天的古韻分類,將㕣和兌視作入、陽對轉,倒也可以講通,不過從古文字的實際來看,這種說法恐怕就不夠可信了。

甲骨文中有(《合集》27495)、(《合集》27417)字,亦見於《殷契粹編》,第404片辭云“歲于多”,405片云“辛亥貞,壬子又多歲”, 郭沫若在404片考釋中釋該字爲“㕣”,云:“在此與多后同例,蓋假爲君。”[3]楊樹達以爲郭氏“舍義以就形,說非”,並引沈子也簋及乙公鼎之“多公”爲證,而改釋該字爲“公”[4]。就目前情況來看,有些學者仍將此字釋㕣,如劉釗《新甲骨文編》、李宗焜《甲骨文字編》、李學勤主編《字源》主此說。但是從辭例上來看,如《合集》27494辭云“丁巳卜,三父下歲,叀羊”,27417辭云“于多父。于二父己父庚。于”。《屯》3960云“其乇于”。可見顯然是某種祭祀對象,如果釋爲“㕣”則辭不可通,釋爲“公”應當更正確,所以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釋》、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皆釋該字爲“公”。

另外,西周春秋金文中也沒有出現單獨使用的“㕣”字,一直到戰國文字中才有比較確定的“㕣”字出現,如冉鉦鋮“船”字作,从㕣。這樣以來,僅因與《說文》所收㕣字形近就釋之爲㕣,的確難以令人信服,將甲骨、金文中的兌字看作是从儿㕣聲的形聲字也就值得懷疑了。

二、還有一些学者认爲“兑”是个表意字,如徐鉉在《說文》“兑”字下注云 “当从口从八,象气之分散。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說“㕣非声,當从人口會意,八象氣之舒散”。近人林義光《文源》亦持此说,认为“㕣非声,兑即悦之本字”,“从人口八。八,分也,人笑故口分开”[5]。又高鴻縉《中國字例》云“㕣即喜悅之本字。人悅則口兩旁有紋理。倚口畫其兩旁紋理形,故託以寄喜悅之意。動詞。後加人於其下作”,“知、悅乃一字之累加,非有二義也”[6]

筆者認爲以上數說將“兌”看作表意字是正確的。但徐鉉、朱駿聲等人認爲兌“从八,象气之分散”,則流於臆測,所以並未得到學者的普遍認可。高說應當最接近事實,雖然他認爲㕣、兌一字未必正確,然而他對“兌”的分析則頗有道理。

由於古人造字的时候,有些字“所象的東西很難孤立地畫出來,或者孤立地畫出來容易跟其他東西相混。所以爲它們造象物字的時候,需要把某種有關的事物,如周圍環境、所附著的主體或所包含的東西等一起表示出來”[7]。如“髭”字,甲骨文作,金文中作,在人形上部突出口及其兩旁之須來表示髭;須,甲骨文中寫作,在人形上部畫出口及頷下之須;又望字寫作,聞字寫作,都是在人形上部突出人體的某部分來表意。

我們認爲“兌”字的構形方式也屬於這種情況,它所表現的正是人開口而笑的狀態,本義即爲“悅”。其上的八字型筆畫並非表示“氣之舒散”或“口之張開”,而是人口兩旁鼻唇溝的象形。凡人悅笑則口解,口解則鼻唇溝尤爲突顯,此自然之理,先民正是通過描摹人開口而笑的狀態創造了“兌”字。“兌”字下部的人形也並非如高說那樣是後加的,而是本來就有的。

甲骨文中的“兌”字或用作“銳”,如《合集》27954辭云:“戊申卜,馬其先,王兌从。”言“馬隊先行,王疾速从其後也”[8],未見用其本義者。不過文獻中還保留著不少例證。除前引《說文》訓兌爲說外,他如《周易·序卦》“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釋名·釋天》云“兑,說也,物得備足,皆喜說也”[9];《類篇·儿部》:“兌,欲雪切,喜也。”[10];《呂氏春秋·勸學》云:“凡說者,兌之也,非說之也。今世之說者,多弗能兌,而反說之。夫弗能兌而反說,是拯溺而硾之以石也,是救病而飲之以堇也。”句中之兌皆爲悅義,言“爲師者必先得學者之歡心,而後其說乃可行也”[11]

又《荀子·修身》云“勞苦之事則偷儒轉脫,饒樂之事則佞兌而不曲”,楊倞注云:“兌,悅也。”二句言小人遇勞苦之事則苟且懦弱以求逃避,遇饒樂之事則佞媚喜悅而恣意爲樂[12]

又《荀子·不苟》“见由则兑而倨,见闭则怨而险”,楊注云“兌,悅也。言喜於徼幸而倨傲也”[13]。又《莊子·德充符》云“使之和豫,通而不失於兌”,成玄英疏云:“兌,徧悅也。體窮通,達生死,遂使所遇和樂,中心逸豫,經涉夷險,兌然自得,不失其適悅也。”《釋文》於兌下注:“李云:悅也” [14]。凡此皆用兌之本義。

在出土文獻中也有使用兌字本義的例子,如《郭店楚簡·五行》“兌則戚”,“不弁不兌,不兌不戚”;《性自命出》“快於己者之謂兌”,“樂其道,兌其教”,皆用兌表悅。

由於早期傳世文獻中兌之本義多用“說”代替,後來才又孳乳出悅字,所以有些文獻還保留著兌、說互用的異文。如《尚書·說命》篇名下《釋文》云“說,本又作兌,音悅”;《禮記·學記》引“《兌命》曰:‘念終始典于學。’”,鄭玄注云:“兌,當爲說,字之誤也。高宗夢傅說,求而得之,作《說命》三篇,在《尚書》,今亡。”《釋文》云“兌,依注作說,音悅”[15]。又《禮記·緇衣》引“《兌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16],鄭注及《釋文》所言略同。鄭玄以兌爲說之誤字,是就當時二字的使用情況而言,其實作兌才應當是較早的寫法,這種異文的出現並不是簡單的假借或訛誤,而應當是由本字和後起字的使用不同造成的。

又由於“兌”本表示人喜笑顏開的情狀,故凡從“兌”之字多包含有“解、脫、開”等意。如“說”,《說文》云“說釋也”,段玉裁注云“說釋即悅懌。說、悅,釋、懌,皆古今字”,“說釋者,開解之意,故為喜悅”[17]

捝,《說文》云“解捝也,从手,兑聲”,段玉裁注云“今人多用脫,古則用捝,是則古今字之異也。今脫行而捝廢矣”[18],《老子》第五十四章“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脫”,范應元本“脫”作“捝”是也[19]

蛻,《說文》云“它、蟬所解皮也”,《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濯淖汙泥之中,蟬蛻於濁穢,以浮游塵埃之外”,《史記正義》云“蛻音稅,去皮也”[20]。又與脫通,《廣雅·釋詁》“蛻,解也”,王念孫《疏證》云“蛻之言脫也”[21],《莊子·天下》“其理不竭,其來不蛻”,成玄英疏云“蛻,脫捨也”[22]

脫,《說文》云“消肉臞也”,段注云:“消肉之臞,臞之甚者也。今俗語謂瘦太甚者曰脫形,言其形象如解蛻也。”[23]張舜徽《說文解字約注》云“謂其肉自有而無,若有所消失也。引申爲一切脫除之稱”[24]

稅,《說文》云“租也”,“租,田賦也”。租稅皆從民田稼穡等實物中收取,亦含有分離、脫離之義。又稅亦可表解脫義,如《呂氏春秋·慎大》:“乃稅馬於華山,稅牛於桃林。”高注云:“稅,釋也。”[25]

總之,我們認爲“兑”就是“悦”的初文,其構形並非如《說文》分析的那樣是個形聲字,而是一個連帶畫出人身的表意字。其上部所从的八字形筆畫實爲鼻唇溝之象形,所表示的是人開口而笑的狀態,字之本義即為喜悅,高興。由於兌字後來多用以表示卦名及其他意義,早期文獻中遂多借“說”表示喜悅之義,後來又分化出“悅”字來專門表示此義。這種本字本義逐漸爲後起字代替的情況在漢字的發展過程中也是十分常見的。

 

 

 



[1]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許惟賢整理本,第709頁,鳳凰出版社200712月第1版。

[2] 何說見氏著《戰國古文字典》,第1032頁,中華書局19989月第1版。黃說見《古文字譜系疏證》第2718頁,商務印書館20075月第1版。

[3] 郭沫若:《殷契粹編》,第468-469頁,科學出版社19655月第1版。

[4] 參見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第3357頁,中華書局19965月第1版。

[5] 林義光:《文源》,中西書局,第332頁,中西書局20123月第1版。

[6] 高鴻縉:《中國字例》,第317頁。廣文書局1960年版。

[7]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修訂本)》,第121頁,商務印書館20137月修訂版。

[8] 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第84頁,中華書局19965月第1版。

[9] 王先謙:《釋名疏證補》,第13頁,中華書局20086月第1版。

[10] 司馬光:《類篇》,第305頁,中華書局198412月第1版。

[11] 參看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第90頁,中華書局20099月第1版。陳奇猷《呂氏春秋新校釋》以爲此數句中兌字當讀作“銳”,爲口才捷利之義,“言凡說教者,乃是以捷利之口才說教人,非順學者之意而喜悅之也”。案,此說實迂曲難通。古之說者,重視被說的對象,所以要得其歡心以行己說,如《韓非子·說難》所云“大意無所拂悟,辭言無所系縻,然後極騁智辯焉”,“人主亦有逆鱗,說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論衡·逢遇》所云“故說者不在善,在所說者善之”,皆可見古人欲行其說必先取悅於被說者之義。故此處諸兌字仍以讀作悅爲妥。

[12] 參見王天海:《荀子校釋》,第64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12月第1版。

[13] 同上書,第97頁。

[14] 郭慶藩:《莊子集釋》,第214頁,中華書局19617月第1版。

[15] 《禮記正義》,第1424頁,上海古籍出版社《十三經注疏整理本》20089月第1版。

[16] 同上,第2117.

[17] 同注[1],第167页。

[18] 同上,第1050页。

[19] 參見高明:《帛書老子校注》,第85頁,中華書局19965月第1版。

[20] 司馬遷:《史記》,第24822483頁,中華書局19599月第1版。

[21] 王念孫:《廣雅疏證》,第27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844月第1版。

[22] 同注[14],第1102頁。

[23] 同注[1],第304页。

[24] 張舜徽:《說文解字約注》,第1018頁,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12月第1版。

[25] 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第359頁,中華書局20099月第1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3月13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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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xzjgw 在 2015/3/20 12:38:04 评价道:第1楼

    先生所举证据资料很好,却不能够证明所得结论,只能说明“兑”的“分散”之义来源于“八”的文字观念。

    由此,我们可以很清楚的了解,“沿(无水)”字形,以口八会意,口出之分散观念,其音言,其训宣,其同巡。

    故甲骨文所谓“多某”“三某”,以“多巡”“三巡”解之,无不顺理成章。

    “沿(无水)”字形与人(儿)会意之兑,正是人之“言宣而遵循”之蕴含。

    鼓樂之喜,皆声音的分散,进而产生“和顺”“安逸”之情,即悦。

    《说文》说:释也。

    《说文》释:解也。

    说明“口之分”与“刀之分”,虚实之别,其义类同。


  • lht 在 2015/3/20 13:09:38 评价道:第2楼

    上边的“八”字形很可能就是个区别符号,如“酉”与“酋”之关系。古文字中有一些抽象的概念一开始是用跟它有关的具体事物字表示的,后来才加上区别符号分化出专字,如用“衣”表示“卒”这个词,后才加区别符号分化出“卒”字的。“古(固)”、“鲁”、“喜”等字也是如此。详拙作《〈说文〉“艰”字籀文、“难”字古文考——兼谈古文字中的一种一形表多词现象》。口的功能是言说,所以在“口”上加区别符号“八”来表示它的功能说,因此“㕣(兑)”应该是“说”的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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