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張家山漢簡《算數書》中的“腥脂”
(首發)
金一清
復旦大學古籍所
張家山漢簡中《算數書》三十三“挐脂”一題中有二字,其文曰“爲挐〖脂〗,米79一斗、水一斗半升〈斗〉,脂廿斤,爲挐脂丗(卅)六斤。今有脂五斤,問用米、水爲挐〖脂〗各幾何。得曰:用米【二】斗〈升〉半升,水80三斗〈升〉四分升三,爲挐〖脂〗九斤。”整理者認為,此二字爲同字異書,其說甚是。題目中有兩段介紹米、水、脂的製作比例,其中脂、脂二者在比例關係中的位置相同,可見確系同字異書。
但是此字究竟讀爲何字訓爲何義,整理者的釋讀顯然不太肯定,僅在注釋中說“ 或作,字不識。或疑爲盾字,讀爲腯,《說文》‘牛羊曰肥,豕曰腯’。”[1],當是从語境考慮,結合字形而做出的判斷。吳朝陽在《張家山漢簡算數書校證》中認爲“字上部字形與盾差別極大,而古文亦未見盾用爲腯之例”,其說甚是。吳改讀爲“省”,認爲“”“省”二字“上部字形相近,而之所以又異寫爲,可能是因其下部从旨之故,也可能是將省字簡寫爲生。”[2]吳朝陽的說法很有啟發性,他將二字讀爲省(眚),訓爲善[3],則略有未安。
先列二字字形如下:
,
兩字上部所从當即省字上部,即生字。省字見於金文,(集成2837大盂鼎),上部生字橫筆借用下部目字的上緣,睡虎地秦簡中省字作,其上所从雖不是借筆,但是仍然保存了金文中的斜行的筆勢,這一斜筆在《算數書》中則分解爲一撇一橫,近乎厂字了。[4]與此類似的還有“走”字,其上所从象人奔走之行,如:(中山王壺),到秦漢文字中,上面那個構件有的會在左邊加一撇,如(二年律令·461)、 (引書·32)、 (奏讞書·198)、(引書·2)、(脈書·27)、(闔廬·37)等皆是。上面所从那個部件的一撇一捺拉直,變成一條直線,有的變爲與厂形近似,如(二年律令·523)、(奏讞書·24)(奏讞書·24)等皆是,吳朝陽的釋讀是可信的。
“挐脂”一題中脂字作:等形,其右所从之“旨”筆畫比較減省,近乎上不封口的“目”形。“”字下部所从無疑亦爲“旨”字[5]。下部所从非“土”,上面一短橫實爲左右相對的兩點,則其字蓋即“生”。則此二字實可隸定爲:(亦)。从旨生聲,或即从生聲的雙聲字。當讀爲胜(腥)。
《說文》“胜,犬膏臭也。从肉、生聲。一曰:不孰也。”胜,訓爲生肉,又可寫作腥。如《論語·鄉黨》“君賜腥,必孰而薦之”,腥一本又作胜。《說文》“腥,星見食豕,令肉中生小息肉也。从肉、从星,星亦聲。”小息肉即豬肉絛蟲,一種以人豬爲宿主的寄生蟲。
又《周禮·天官·庖人》“凡用禽獻,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犢麛,膳膏腥。冬行鱻羽,膳膏羶。”鄭玄注云“鄭司農云,膏,香牛脂也,以牛脂和之。杜子春云,膏臊,犬膏。膏腥,豕膏也。膏羶,羊脂也。玄謂,膏腥,雞膏也。牛屬司徒,土也。雞屬宗伯,木也。犬屬司寇,金也。羊屬司馬,火也。”
有關四時膏物,諸家所釋唯牛羊二物或無異議,然臊腥二臭,則諸家說各有不同。
|
杜子春 |
鄭衆 |
許慎 |
鄭玄 |
膏香 |
牛 |
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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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 |
膏臊 |
犬 |
豕 |
豕 |
犬 |
膏腥 |
豕 |
|
犬 |
雞 |
膏羶 |
羊 |
羊 |
羊 |
羊 |
孫詒讓認爲“鄭玄以五行休王爲說,於經無當。”[6]俞樾《群經平議》卷十二云:
“膏香爲牛脂,先鄭之説已得之矣。其餘三者均當以杜子春説爲定。《内饔》職云‘辨腥臊羶香之不可食者。羊泠毛而毳,羶。犬赤股而躁,臊。豕盲視而交睫,腥。’然則臊以犬言,腥以豕言,羶以羊言。在本經具有明證。先鄭以膏臊爲豕膏,則與《内饔》職不合,後鄭以膏腥爲雞膏,附會土木金火,爲義更不足據矣。”[7]
俞樾據《周禮》本經而定其是非,確稱允當。“豕盲視而交睫腥”,正是豬肉絛蟲進入宿主豬體內,侵入眼球,引發失明。[8]
正由於這幾種動物之肉有某種缺點,這種缺點會體現在嗅味上,此嗅味則藉以代指該動物的肉,故豬肉也可稱爲腥,膏腥即豬體內之脂肪。張家山漢簡《算數書》中的“腥脂”當即“豬脂”,今俗語“腥油”一詞仍即“豬油”。這種叫做的“挐脂”的食物用豬油、水、米案一定比例混合而成,與《楚辭·招魂》“稻粢穱麥,挐黄粱些”[9]所記載的或許是製作方法相似的食物。
[1] 見《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修訂本》143頁,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5月。
[2] 吳朝陽《張家山漢簡算術書校證》79頁。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4年5月。
[3] 吳朝陽《張家山漢簡算術書校證》80頁。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4年5月。
[4] 再後來在漢代上部所從之生已經譌變爲少。
[5] 這一點,吳朝陽已經指出,見《張家山漢簡算術書校證》79頁。旨字辨析見劉洪濤《釋尹灣漢簡《神烏賦》讀為“豈弟”之“弟”的“旨”字》一文,見武漢大學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750)。
[6] 孫詒讓《周禮正義》卷第七“庖人”疏264頁,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12月。
[7] 俞樾《群經平議》卷十二,見《春在堂全書》第一冊195頁,南京,鳳凰出版社,2010年1月。
[8] 曹公柱編《簡明人體寄生蟲學》57-59頁,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60年4月。盲視,《周禮·內饔》鄭玄注引杜子春說,讀爲望視,杜說蓋誤。
[9] 這一點,吳朝陽也已經指出,見《張家山漢簡算術書校證》78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3月2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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