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齐国官量陶文考释
——兼说杞分二国与楚、齐灭杞
(首发)
王恩田
山东省博物馆
2002年4月下旬,余应邀参观山东省新泰市周家庄东周墓地发掘,新泰市政协介绍当地文物爱好者持有字陶片来发掘工地嘱为鉴定。并告知系新泰一中建筑工地挖地基时发现的,全部都是齐国官量陶文,是一次极为重要的考古发现。遂与市文化局马培林副局长紧急驱车赶往一中建筑工地。工地临街,据说从地槽中挖出来的土,大部分已运往别处。剩余的土堆在马路边上。土堆长约20~30米,宽约2~3米,高约2米。从土堆中还能捡到不少带字的陶片。看情况让工地停止回填已不大可能。遂建议市文化局请市博物馆从尚未回填的土堆中捡取陶片,共拣出千余片。其中有文字和少量只有印痕确系陶文者227片(包括可以缀合者),加上当地文物爱好者和我们采集的共计266片。这些陶文绝大多数都是齐国官量陶文。齐国官量陶文甚为罕见。我们编辑的《陶文图录》一书,收录齐国陶文3000余件。其中官量陶文仅有区区80余件[1]。新泰的一次发现竟超过以往发现的三倍,堪称齐国官量陶文的重大发现。尽管原来的地层、遗迹已遭破坏,给判断遗址年代与性质造成极大困难,但能够抢救出这么多陶文实物标本,也算得上不幸中的大幸了。承蒙马培林局长和市博物馆张庆法馆长慨允,我们曾对这部分陶文进行整理、登记、选拓,并作了初步释文交市博物馆存档。我们还曾以新泰市博物馆名义,写过一篇报道,可惜未被采用。此外,我们还曾看到过不少新泰一中出土陶文拓本,大多是残片,除一两种新见的立事者之外,其他残片基本上与266片的内容有所重复。
刘延常、张庆法、孙英林诸位先生已经做过介绍[2]。我也有小文对此作了初步探索[3]。拟再结合实例,对相关问题进一步讨论,供参考。
一、释 文
1.陈得类
訚门外陈得立缰 (图一:1)
訚门外陈得立倖 (图一:2~3)
訚门外陈得立 (图一:4)
柞陈得叁 (图二:1~3)
柞陈得 (图二:4)
柞陈得叁倖 (图二:5)
柞陈得叁倖 (图二:6)
柞陈得叁俓 (图三:1~6)
柞陈得叁俓 (图四:1)
平阴陈得 (图四:2~3、5)
奠阳陈得叁 (图五:1)
奠阳陈得叁 (图五:2)
奠阳陈得 (图五:3)
奠阳陈得叁京 (图五:4)
“陈得”,立事者。陈得是齐国官量陶文中常见的立事者。如“平陵陈得”(《陶文图录》2.6.3;2.13.2~2.14.4)、“訚门外陈得”(《陶文图录》2.13.1)、“尚(党)陈得”(《陶文图录》2.15.1~2.15.2)、“陈得”(《陶文图录》2.15.3)、“……陈得”(《陶文图录》2.15.4)。“訚门外”,为陈得居地。奠通郑。郑阳、柞、平阴,均为陈得封邑名。“立”为立事岁之省。叁是叁立岁之省。,从月从,昜声。昜字初文象马头上装饰的特大圆形铜泡[4]。此字应是肠字繁体。缰、倖、、京、俓、肠均为制陶工师名。
柞字写法很多,最为规范的写法是从草,从乍,从木(图二:5)。
2.陈愓类
陈愓亳 (图六:1~2)
陈愓 (图六:3、4、6;图七:1)
陈愓 (图六:5)
陈愓肠 (图七:3)
陈愓肠 (图七:2)
陈愓 (图八:1~2)
陈愓 (图八:3~4)
“陈愓”,立事者。,从月。月上从、、,应是毛字的不同写法。甲骨文有字,旧不识,《甲骨文编》入附录上七八,792页。此字像人有短发形,老年人头发生长缓慢或脱发,故以人有短发形作为毛的会意字(说详下)。陶文、是毛字之省,是讹变。隶为,字不识。字写法怪异。从牛,从臣,写在右边。从系,写在左边。字不识。肠、亳、、均为制陶工师名。
3.陈喜类
北郭陈喜丁 (图九:1)
北郭陈喜倖 (图九:2~4;图十:3
北郭陈喜 (图九:5~6)
北郭陈喜缰 (图十:1~2)
北郭陈喜 (图十:4~5)
“陈喜”,为立事者。“北郭”,为陈喜居地。“郭”字是齐国陶文的特有写法。字从米,九声,疑为酒字异体。丁、倖、、缰等均系制陶工师名。
4.陈惄类
陈惄立事肠 (图十一:1~2)
陈惄立事丁 (图十一:3~4)
陈惄立事(?) (图十一:5)
陈惄肠 (图十一:6)
陈惄立事倖 (图十二:1)
陈惄立事 (图十二:2)
“陈惄”,为立事者。肠、倖、(?)、丁为制陶工师名。
5.陈丕类
陈丕 (图十二:3)
陈丕 (图十二:4)
“陈不”,为立事者。“不”字写法怪异,与《郭店楚简·语丛》2.45的“不”字写法相同,“不”读作“丕”。丕应是立事者,是制陶工师名。
6.陈安类
陈宴再俓 (图十三:1)
陈安再肠 (图十三:2)
陈宴再□ (图十三:3)
陈宴再立 (图十三:4)
根据临淄新出土的陈安立事岁陶文[5],“陈安”为立事者。宴字应是安的异体。“再立”、“再”均为“再立事岁”之省。、俓、肠为制陶工师名。
7.陈类
陈 (图十三:5)
,从心,从“户”字横书。陈为立事者。
8.陈类
陈立事肠 (图十四:1~2,4~6)
陈立事 (图十四:3)
陈立事倖 (图十五:1)
陈立事缰 (图十五:2)
“陈”,为立事者。“”,从又,应是字异体。倖、肠为制陶工师名。“陈”也见于齐国官量陶文(《陶文图录》2.18.1)
9.陈中山类
陈中山肠 (图十五:3、5)
陈中山立 (图十五:4)
陈中山□ (图十五:6)
“陈中山”,为立事者。“立”为立事岁之省。肠、为制陶工师名。
10.陈类
陈立事丁 (图十六:1)
陈立事丁 (图十六:2)
“陈”,为立事者。“立事”为立事岁之省。丁,为制陶工师名。
11.陈忐类
陈忐 (图十六:3)
“陈忐”,为立事者。陈忐也见于天津出土的齐国官量陶文“陈和忐左廪”(《陶文图录》2.17.1)。“和忐”有可能是名忐字和。
12.陈类
陈立事肠 (图十六:4)
“陈”,字像人披长发形。应是头发之发的初文,音同借为微、魏、美[6]。“立事”为立事岁之省。肠,制陶工师名。
13.陈纠类
陈丩立事丁 (图十六:5)
“丩”为“纠”的本字。陈纠为立事者。“丁”为制陶工师名。
14.陈頙类
陈頙 (图十七:1~2)
頙,《玉篇·页部》:“頙,初贞切,正也。”正、页上各加圆点,是齐系文字的特点。陈頙,为立事者。
15.陈華类
陈華 (图十七:3)
“”应是“華”字,草字头艸省作屮。战国文字艸省作屮例证很多。例如茀省作,藥省作,茸省作等[7],陈華,为立事者。
16.陈石类
陈石再肠 &, nbsp; (图十七:4~5)
“”,即“石”字。口上一横是羡画。陈石,为立事者。再,是再立事者之省。肠为工师名。陈石也见于齐国官量陶文(《陶文图录》1.18.3)。
我们还看到过新泰一中工地出土的如下两种齐国简式官量陶文。
17.陈类
陈立事岁陶文尚见于《陶文图录》2.17.2,曾隶为榑,误。又见于《陶文图录》10.16.1,曾列入“伪品及可疑类”。恐怕需要重新考虑。
18.陈尹类
两件。一作陈,一作陈君。是尹字繁体。君通尹,可证两者是同一个人。
19.平阳廩 (图一:5)
平阳,战国齐邑。“平阳廩”为齐国设在平阳邑的仓廩。
20.其他类
(图十八:2)
,疑为豎字初文。私名。
(图十八:3)
才 (图十八:4)
才,为私名。
右 (图十八:5)
右,为私名。
□ (图十八:6)
私名记号
岁缰 (图四:4)
缰居(?) (图五:5)
陈……再…… (图八:5)
立事 写法怪异。 (图十八:1)
二、 讨 论
(一)田、陈纠葛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陈完者,陈厉公佗之子也。……敬仲之如齐,以陈字为田氏。”古今史学家对于为什么要改“陈”为“田”,何时改“陈”为“田”,争论不休。其实,根木没有改“陈”为“田”之事。事实是《春秋》经传和《论语》均作“陈”,不作“田”。祇有《战国策》和《竹书纪年》作“田”,不作“陈”。出土的金文、陶文、玺印等古文字材料均作“陈”,无一例作“田”。证明太史公“敬仲之如齐,以陈字为田氏”之说是错误的。只是陈完(敬仲)入齐以后,为了与其母国的陈字相区别,在“陈”字下加“土”旁以为标识。今人不了解这一常识性的问题,仍沿袭《史记》的错误称齐国陈氏为“田氏”,如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田齐六陵”之类,应予以纠正。也有学者把海阳嘴子前出土的河南陈国铜器,误认为是齐国陈氏铜器,导引出一系列错误的结论,造成了不应有的混乱,当引以为戒。
新泰齐国官量陶文一律作“陈”,不作“田”,而且除极个别的例证省略“土”旁外,均在“陈”字下加“土”旁以为标识,进一步证明了上述虽然简单但却非常重要的道理。
(二)国别、性质与特点
新泰新出陶文绝大多数陈字下从土,是齐系文字中的特有写法。这批陶文应属齐国。从大多数铭文内容看应属官府量器,但铭文行款、格式、事项等则与临淄出土的齐国官量陶文有很大区别。临淄官量陶文分简式与繁式两类。简式只有立事者。繁式印大字多,内容包括地名(封邑或籍贯)或身份+立事者+立事岁+左(右)里敀+亳+量名等6项,或在量名后再加工师名和“所为”二字(《陶文图录》2.15.5、2.18.1~2、2.18.4)。新泰官量陶文也分繁式和简式两类。但繁式的内容有不同程度的简化。不加左(右)里敀、亳和量器名。立事岁简化为“立”。再立事岁简化为“再”。叁立事岁简化为“叁”。除一件残片上有一个“岁”字外(图四:4),一般都不加岁字。多数情况下加工师名,是新泰官量陶文的一个显著特点。铭文格式和文例也有显著区别。临淄官量陶文多用规整的方印或长方印。按双行或三行排列。读序自上而下,自右而左。行与行之间或加竖栏,个别的还加方格。新泰官量陶文则多采用圆角方形或圆角长条形。没有固定的读序。而且字多异体,其中“肠”字的写法达七八种之多,这些特点与齐国民营制陶业的作风极为相似。由于这批陶文中还与私名印陶文共存,颇怀疑新泰官量陶文不是官营制陶业生产,而是由民营制陶作坊生产的。
(三)立事者、立事岁
“立事岁”是齐国特有的纪年格式。以往关于立事者的身份和“立事岁”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过去曾把齐官量陶文中的“平门内”误释为“平门守”,因而认为齐国的立事者都是地位不高的门尹和都邑大夫之类。[8]或认为“他们的身份往往被估计过高。……现在我们更倾向于他们是主管陶量或陶器的有司。地位并不一定很高。”[9]
我们认为“立事”即“蒞事”。最初的含义是主持国家的祭祀,例如“尝于大公之庙,庆舍蒞事”(《左传·襄公廿八年》),“将禘于武宫……叔弓蒞事”(《左传·昭公十五年》),“别蒸于武宫,公称疾不与,使奚齐蒞事”(《国语·晋语》)。尝、禘、蒸等都是天子、诸侯宗庙之祭(《礼记·王制》)。庆舍是齐国掌权人物庆封之子,叔弓是鲁国正卿,奚齐是晋献公之子,都是地位甚高的贵族。后来“立事”往往指主持国家的政事。例如,金文中所见的立事者国差(佐),公孙灶等等都是属于姜姓齐国的执政大臣。又如诸城臧家庄出土的莒公孙潮子钟、镈中的“陈立事岁”,通举。陈即因“直言”而被齐闵王杀掉的陈齐宗室(《战国策·齐策六》),是陈齐王朝的大臣[10]。因此,认为立事者身份不高的看法与事实不符。立事岁指某人开始主持国家政事的那一年,再立事岁和叁立事岁分别为主持政事的第二届和第三届。类似于楚国以大事纪年。正因为立事者多是地位很高的主持国家祭祀和执政大臣,使用他们任职之年作为齐国纪年才有意义。否则门尹都邑大夫、主管陶量、陶器的有司甚多,用他们任职之年作为齐国纪年毫无意义。与齐国之“立事岁”记年不同,赵国兵器中有“王立事”、“王何立事”,不是指兵器的监造,而是主持兵器的试器验收,与齐国的立事岁含义不同。
(四)年代
以往发现的齐国官量陶文中的立事者均为陈氏,鲜有例外,说明齐国官量陶文除个别的例证外,绝大多数都应是陈氏代齐以后的产物。也就是说都应是战国早中期之际陈齐太公和元年(前404年)以后的产物。唯独“陈逨立事岁”(《陶文图录》2.2.1)可以早到春秋晚期。逨通僖,陈逨即陈僖子,又名陈乞(前491~前484年),这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惟一的年代确属春秋晚期的齐国官量陶文。新泰齐官量陶文中的“立事者陈得”,如上所述,常见于齐国官量陶文。也见于齐伐燕所缴获的陈璋方壶(集成9703,“阳”字为锈掩)。还见于江苏盱眙出土的陈璋(《集成》9975)。齐宣王曾与孟子讨论齐伐燕取胜以后的举措(《孟子·梁惠王》),因此,陈璋二器中的“唯王五年”,只能是与孟子同时的齐宣王五年(前315年)。陈璋二器是“郑阳陈得再立事岁”,而新泰陶文则是“郑阳陈得叁(立事岁)”,其年代比陈璋二器略晚。张政烺先生早年考证陈得应是《左传·哀公十四年》杜预注所说的僖子乞之少子得[11]。根据上述考古发现,可知其说有误。
新泰陶文中的立事者“陈喜”对于确定新泰齐国官量陶文的年代至关重要。陈喜应是陈齐第二代国君陈侯剡之子。《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齐侯太公和立二年,和卒,子桓公午立。”《史记》脱漏了陈侯剡一代。《索隐》:“《纪年》:‘齐康公五年,田侯午生。二十二年,田侯剡立。后十年,齐田午弑其君及孺子喜而为公’。”因此,新泰齐国官量陶文年代不得晚于陈齐桓公午杀陈侯剡之年(前375)。应属战国中期。此外,新泰原属杞国。战国早期楚惠王四十四年(前445年)被楚国所灭。而后又被齐所灭(说详下)。因此,新泰齐国官量陶文的年代上限也不能早于战国早期楚国灭杞之年的前445年。
(五)“平阳廪”与鲁“城平阳”
新泰新出陶文中有“平阳廪”(图一:5)。而《春秋·宣公八年》有鲁国“城平阳”的记载,两者有何关系,需要讨论。
杜预为“城平阳”注释说:“今泰山有平阳县。”新泰的新旧地方志都据此认定新泰春秋时属鲁国的平阳邑。清代著名经学家沈钦韩对鲁“城平阳”是否一定在新泰有所怀疑。他说:“然此所城,未知其为南平阳、东平阳也?南平阳,在充州府邹县西。”清末新泰出土了一大批杞国铜器,彻底推翻了鲁“城平阳”在新泰说。证明鲁“城平阳”应是邹县之南平阳。新泰出土的这批杞器中有直角平盖鼎,这种形制的鼎最早出现于春秋中期前段[12],证明新泰春秋中期以前属杞国领土。春秋中期的鲁宣公八年(前601),鲁国不可能在杞国领土范围内筑城,鲁“城平阳”祇能是位于今邹城境内的“南平阳”[13]。裘锡圭先生认为平阳小刀币“平阳疑在今新泰西北的东平阳”[14]。继而进一步论证,平阳戈、平阳右(?)司马鈢、平阳桁玺等的平阳“似应指新泰的平阳”,都是正确的。但又根据平阳刀币与齐戈中“冶”字的写法不同,认为平阳刀币“为邹县的平阳所铸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排斥”[15]。新泰“平阳廪”陶文和平阳市陶文[16]的发现证实,平阳刀币为新泰平阳所铸,实无可疑。
(六)地名考
1.“訚门”,旧释“内郭”二字合文为“訚门”,误。新泰陶文中陈得的居地“訚门外”才是真正的“訚门”。“訚门外”也见于传世齐国官量陶文(《陶文图录》2.101),以往我们曾怀疑系伪作[17]是不对的。訚门是齐都临淄的城门名,传世齐官量陶文中的“华门”(《陶文图录》2.10.1~4)和山东邹平苑城出土的齐官量陶文中的“句(后)华门”(《陶文图录》2.7.2)也都是齐都临淄的城门名,不能认为“华门”不在临淄[18]。
2.平阴,齐邑。见于《左传·襄公十八年》,其地在今山东平阴县东北三十五里。
3.奠阳,奠地也见于帝辛十祀征夷方卜辞:是癸酉日占卜一旬内在云、奠、河邑三地的吉凶(《英藏》2525)。可知奠地是近于河的[19]。奠阳也应距河不远。
4.柞,柞城城址位于苍山县城东5公里卞庄镇柞城村北。民国五年《临沂县志》载,《齐乘》称为“钟离城”,或曰“凿城”(“凿城”应是柞城的讹传。——引者)。《沂州志》称“柞王城”[20]。故城分为大城和北廓两部分,大城周长3915米。城内曾出土战国齐印“茶(苹?)大夫之鈢”[21]和东汉永元二年铜洗和永和四年铜壶等遗物。[22]
三、杞分二国与楚、齐灭杞
杞分二国与楚、齐灭杞,是基本上不见于文献记载,而是根据考古发现所提出的新课题。已有几篇拙稿加以论述[23],不再重复。这里只就以往的论据略加爬梳,并据新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加以补充论证。
《杞分二国说》是1985年滕州第三届山东古国史研讨会上提交的论文,主要内容是指西周分封的杞国在今河南杞县。因“淮夷病杞”即淮夷侵犯杞国,齐桓公迁杞于缘陵,即今山东昌乐营陵故城。殷商时代的杞国在新泰,战国时代为楚所灭。
殷商杞国在新泰是根据清末新泰出土一大批杞国铜器和1972年兖州中李官出土的族铜器提出的。帝辛十祀征人(夷)方路线中杞与地相邻近。而据祖甲田猎卜辞杞与相距5日程。新泰距兖州200里,平均日行40里,与古代行军日行三十里为一舍的规律相符。此外,帝辛十祀征人(夷)方路线中的“亳”,李学勤先生认为应是从高省从草的蒿字,读作郊[24]。我曾进一步指出,此字从、,应是从高省,从“毛”的毫字。古代毛、髪二字有别。以人披长髪形作为髪的本字,音同借为微小、微妙的微,或借为国族名和姓氏的微或魏。久借不还,另造一个从犮声的髪字[25]。老年人头发生长缓慢,甚至脱顶,故以人头上的短发形、作为毛字初文并作为老、考等字所从的偏旁。甲骨文被释为“亳”字的偏旁、,即毛字省文。毫通蒿,蒿就是今泰安城西南近郊的蒿里山。[26]
西周时代的新泰杞国,在新出史密簋中被称为“杞夷”[27]。西周分封的杞国,地位甚高。周人把西周分封的虞舜后裔陈国、夏禹后裔的杞国,殷商后裔的宋国合称“三恪”(《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在《逸周书·王会解》的成周之会上,杞国国君被称为夏公,与殷公、唐公、虞公并列立于堂下。西周分封的杞国从未被称为“杞夷”。只有春秋时期与鲁国有领土纠纷,以使用夷礼为藉口而被鲁国两次征伐,并攻入其都城的杞国,才有可能被称为“杞夷”。因此,史密簋中“广伐东国”的“杞夷”只能是新泰杞国。
春秋时代的新泰杞国史料比较多。清末新泰出土春秋杞国铜器是重要的考古材料。此外,《春秋》经传中除了因“淮夷病杞”,齐桓公迁杞于缘陵的史料属于河南杞县的周初分封的杞国之外,几乎所有的关于杞国的史料,如莒伐杞,取牟娄;与鲁国成邑有领土纠纷的杞国;晋国纠合诸侯国“城杞”;参加晋国所主持的盟会多达25次之多的杞国等文献史料,都应是新泰杞国。
此外,《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晋国纠合各诸侯国“城杞”,即为杞国建城。而《左传·昭公元年》晋祁午却把“城杞”,改说成“城淳于”,可见新泰杞国又名淳于。新泰曾两次出土过淳于戈[28],此后新泰西邻泰安发掘的一批战国墓中也出土淳于戈[29]。不仅证明杞国又名淳于,同时证明春秋时代新泰确有杞国。
关于楚灭杞国,据《史记·楚世家》记载:楚惠王四十四年(前445)灭杞,“是时越已灭吴,而不能正江淮北,楚东侵广地至泗上。”楚灭杞后,领土扩展到泗水流域,而新泰恰在泗水流域。证明被楚所灭的杞国,也必然是新泰杞国。
上世纪50年代,泰山脚下出土六件楚高罍(缶),器主楚高应是楚国号称“叶公”的公子高。楚高罍(缶)应是楚灭杞后,祭祀泰山的遗物。
关于齐灭杞不见于史籍记载。考古发现方面的证据不少。除了本文介绍的新泰出土的齐国官量陶文之外,在此之前新泰还出土过齐国战国时代的亭市陶文“平陽市”(《陶文图录》2.34.1)。此外,2003年,新泰周家庄东周墓地出土的铜敦和龙凤陶簋等,都是战国时代齐国的典型器物[30]。其中铜敦与陈侯午敦的器形完全相同,是齐国战国中期的标准器[31]。
综上所证,“杞分二国与楚、齐灭杞”虽基本上不见于文献记载,但根据考古发现,是完全可以得到证实的命题。
小 结
新泰齐国官量陶文的发现,厘清了新泰建置沿革,证明商代杞国在新泰,战国早期被楚国所灭以后,又被齐国所灭。齐侯剡之子陈喜陶文的发现,证明从楚惠王四十四年(前445年)灭杞,至齐侯剡元年(前384年)以前,楚占领新泰杞国共61年。从齐灭杞至齐闵王三十八年(前286年)灭宋,齐国领土和势力范围扩大到鲁南和淮北地区达百年之久。证明齐威王所说:“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东取,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其说信而有征。新泰齐国官量陶文的发现还对战国时代齐国的官制、历史人物、地名、文字等各方面的研究,提供了重要依据。
[1] 王恩田《陶文图录》,齐鲁书社,2006年。
[2] 刘延常等《山东新泰市出土的大批齐国陶文》,《中国文物报》2004年7月16日。
[3] 王恩田《新泰齐国官量陶文的发现与初步探索》,《印学研究》第二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年。
[4] 王恩田《释昜》,《黄盛璋先生八秩华诞纪念文集》,北京:中国教育文化出版社,2005年。
[5] 实物原在山东省文物考古所临淄工作站。
[6] 王恩田《鹿邑太清宫西周大墓与微子封宋》,《中原文物》2002年4期;《鹿邑微子墓补证——兼释相侯与子口寻(腯)》,《中原文物》2006年6期。
[7] 何琳仪《战国文字通论》(订补)208页,江苏教育出版社,2003年1月。
[8] 李学勤《战国题铭概述》,《文物》1959年7~9期。
[9] 李零《新编全本季木藏陶》3~4页,中华书局,1998年10月。
[10] 王恩田《莒公孙潮子钟考释与臧家庄墓年代——兼说齐官印“阳都邑”巨玺及其辨伪》,《远望集——陕西考古研究所华诞四十年纪念文集》,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8年。
[11] 张政烺《“平陵陈得立事岁”陶文考证》,《史学论丛》第二册,1935年。
[12]王恩田《東周齊國銅器的分期與年代》,《中國考古學會第九次年會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97年。
[13] 王恩田《从考古材料看楚灭杞国》,《江汉考古》1988年2期。
[14] 裘锡圭《战国货币考(十三篇)》注38,《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8年2期。
[15] 裘锡圭、李家浩《战国平阳刀币考》,《中国钱币》1988年2期。
[16] 王恩田《陶文图录》2.34.1,齐鲁书社,2006年6月。
[17] 王恩田《齐国陶文地名考》,《考古与文物》1996年第4期。
[18] 李学勤《齐燕陶文丛论》,《上海博物馆集刊》第6期,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19] 王恩田《人方位置与征人方路线新证》,《胡厚宣先生纪念文集》,科学出版社,1998年。
[20] 《中国文物地图集·山东分册》741~742页,中国地图出版社,2007年12月。
[21] 刘心健、刘自强《苍山县柞城故址发现铜印等文物》,《文物》1984年8期。
[22] 刘心健、刘自强《山东苍山柞城遗址出土东汉铜器》,《文物》1983年10期。
[23] 王恩田《从考古材料看楚灭杞国》,《江汉考古》1988年2期;《考古发现与杞分二国》,全国首届杞国文化研讨会学术报告,《先秦史研究动态》1999年1期;《新泰杞国铜器与商代杞国》,《齐鲁文史》2003年1期;《杞国史料的甄别与应用》,《古籍研究》2000年3期。
[24] 李学勤《释郊》,《文史》第36辑,中华书局,1992年。
[25] 王恩田《鹿邑太清宫西周大墓与微子封宋》,《中原文物》2002年4期;《鹿邑微子墓补证——兼释相侯与子口寻(腯)》,《中原文物》2006年6期。
[26] 王恩田《两版征人方卜辞缀合校正》,(台)《中国文字》新29期,台北艺文印书馆,2003 年。
[27] 张懋镕《安康出土的史密簋及其意义》,《文物》1989年7期。
[28] 魏国《山东新泰发现淳于戈》,《中国文物报》1990年3月1日。
[29] 程继林《泰安发现战国墓葬》,《中国文物报》1999年6月6日。
[30] 刘延常等《齐国墓再现春秋争霸——山东新泰周家庄东周墓葬》,《文物天地》2004年2期。
[31] 王恩田《东周齐国铜器的年代与分期》,《中国考古学会第九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7年。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5年3月24日。
本文發佈日期爲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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