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水金關漢簡(叁)》所見《孝經》解說殘簡
(首發)
黃浩波
南寧沛鴻民族中學
簡文與年代
2013年出版的《肩水金關漢簡(叁)》中,[1]第31探方(T31)所出有以下數簡頗為引人注目:[2]
□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 A
六十八 B 73EJT31:42
上而不䮦者高而不危制節謹度而能分施者滿而不溢易曰亢龍有悔言䮦溢也亢之為言 A
七十二 B 73EJT31:44+T30:55
□則民目說矣 73EJT31:86 [3]
九∨三年不用其田宅∨須其反也君憂臣辱 A
五十八 B 73EJT31:101
詩曰題積令載載鳴我日斯邁而月斯延蚤=興=夜=未=毋=天=璽=所=生=者唯=病=乎=其勉=之= A
八十二 B 73EJT31:102
侯柏子男乎故得萬國驩心以事其先王是以天下無畔國也爵 A
百四 B 73EJT31:104
行葦則兄弟具尼矣故曰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百廿七字 73EJT31:141
除73EJT31:86簡與73EJT31:101簡之外,其餘木簡正面的簡文內容能從今傳本《孝經》中找到相關詞句。[4]73EJT31:42簡“兆民”一詞亦見於《孝經·天子章第二》。73EJT31:44+T30:55簡則含有《孝經·諸侯章第三》“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满而不溢”一句。73EJT31:102簡引《詩》,其中“蚤興夜未,毋天璽所生”一句即《孝經·士章第五》所引“夙興夜寐,毋忝爾所生”。73EJT31:104簡則含有《孝經•孝治章第八》“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歡心,以事其先王”一句。73EJT31:141簡則含有《孝經•三才章第七》“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一句。木簡背面編號“六十八”“七十二”“八十二”“百四”的排列順序則與正面內容所對應的《孝經》篇章次第正相吻合。73EJT31:86簡與73EJT31:101簡雖然未能從《孝經》中找到直接相關的詞句,但是從木簡的質地、形制、書寫字體、簡背編號等信息判斷,其與前述五簡應是來自同一簡冊。
第31探方(T31)所出共有242號簡,其中有紀年簡18枚,所見年代最早者為73EJT31:84簡的宣帝本始四年(前70年),最晚者為73EJT31:80簡的哀帝建平四年(前3年),以宣帝時期的紀年簡(共有8枚)最為多見。據此推斷,前述數簡的年代也應在此範圍之內,是西漢中後期的簡牘。
木簡形制
上述七枚木簡皆製作精良,書寫整飭優美,而且其中五枚木簡簡背下端見有編號。以下試就木簡所見的形制略作分析:
關於簡背下端編號。根據以往所見出土簡牘判斷,簡背編號即為用來標誌木簡順序的葉碼。目前所見的出土簡牘中,清華大學所藏楚簡,上海博物館所藏楚簡《卜書》,尹灣漢墓所出《元延二年日記》,武威磨咀子漢墓所出《儀禮》均見有葉碼,且多在簡牘背面,其中上海博物館所藏楚簡《卜書》與武威磨咀子漢墓所出《儀禮》的葉碼位置即在簡背下端。[5]《肩水金關漢簡(叁)》第31探方(T31)所出五枚木簡的簡背編號亦在下端,而且編號順序與正面內容所對應的《孝經》篇章次第相吻合,因而,此五枚木簡簡背下端的編號當為葉碼無疑。
木簡容字。從圖版及釋文上判斷,73EJT31:102簡是一枚完整的木簡,73EJT31:44+T30:55簡經過綴合之後亦已完整。73EJT31:44+T30:55簡正面容字36個,73EJT31:102簡正面容字33個,還有14處重文符號。此外,73EJT31:104簡正面和73EJT31:141簡皆殘存25字,近乎完整。因此,可以推測,此批木簡的正面容字當在36字左右。《春秋左氏傳序》孔穎達正義引《鉤命決》有:“《孝經》一尺二寸書之”。[6]韓國學者尹在碩先生認為“漢代,標準的一尺簡一般都會記30—40字”。[7]因此,雖然前述兩枚完整木簡的長度不得而知,但是其容字在36個左右,亦大致符合漢代“一尺二寸”簡應有的容字量。
73EJT31:141簡有“百廿七字”的尾題,在“百廿七字”之前還有一個墨點;墨點是簡帛古籍常見的分隔符號,表明此數字與前文分隔開來。“百廿七字”應是字數統計。出土簡帛文獻常見類似的篇章字數統計。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橫家書》第十五章至第十九章,各章末尾皆有對該章字數的統計,[8]在正文和統計數字之間亦是以墨點隔開。武威磨咀子漢墓所出“除甲、乙本《服傳》之外,其他七篇都在篇末記有‘凡若干字’的尾題,‘凡’字上作一小圓點。”[9]即於諸篇篇末亦有對本篇的字數統計,且正文和統計數字之間同樣以墨點隔開。《銀雀山漢簡(貳)》中《起師》一篇的末尾亦有“百廿九”數字,整理者指出“本篇字數,不計標題、記數之字及重文,適為一百二十九字,與此處所記相合。”[10]若以每簡容字36個計算,73EJT31:141簡所記“百廿七字”只是四支木簡的容字量。因此,“百廿七字”,顯然應該只是一章的字數統計。
根據兩兩相鄰的葉碼,亦可以驗證上述“百廿七字”容納四簡,只是一章的字數統計的看法,還可推測全篇大致篇幅與字數。73EJT31:42簡對應《孝經·天子章第二》,73EJT31:44+T30:55簡對應《孝經·諸侯章第三》,兩簡簡背葉碼亦是相去四簡;73EJT31:44+T30:55簡與73EJT31:102簡之間相差十簡,73EJT31:102簡對應《孝經·士章第五》,已經跨過《孝經·卿大夫章第四》;73EJT31:102簡的葉碼與73EJT31:104簡的葉碼相隔二十二, 73EJT31:104簡對應的是《孝經•孝治章第八》,則已經跳過《孝經•庶人章第六》與《孝經•三才章第七》兩章。此外,前述已經指出73EJT31:141簡對應《孝經•三才章第七》,而且整章包含四簡,因而,雖然未見73EJT31:141簡的葉碼,但是可以其肯定必在“八十二”與“百四”之間。綜合所見葉碼推測,每章包含的簡數當有四至八簡不等。今傳本《孝經》共十八章,若折中以每章六簡計算,全篇的篇幅當在一百簡左右,而字數當在三千以上。
體例與內容
劉嬌先生認為此數簡“可能是一種關於《孝經》的傳注或解說。”是說可從。以下試就簡文體例與各簡內容再略作補充。
前述亦已經指出,簡文只包含有《孝經》的個別詞句,只是部分引述《孝經》而非全部抄錄。就撰作體例而言,簡文引述《孝經》詞句的體例與武威漢簡所見《服傳》近似。對於武威漢簡《服傳》的撰作體例,沈文倬先生有論斷曰:“為解經撰傳必須引述經文”,“當時撰傳者將傳文單獨成書,別行於世,與單經相對而言,稱之為單傳”,“單傳而錄有經記之文,是出於撰傳者為解經所需的引述;有些經、記之文意義顯明,可以錯互參見,沒有撰傳必要,其文就不見於單傳”,“《服傳》撰作體例與《左氏傳》大體相同,看來這是為經撰傳的通例。”[11]因此,根據簡文體例,結合簡文內容,可以斷定前述諸簡中與《孝經》詞句相同的部分乃是引述《孝經》,是出於解經的需要,相異部分則是對《孝經》經文的解說。此外,簡文所見“曰”“言……也”“之為言”“故曰”等亦是漢儒解經常用訓詁術語。[12]綜此,則可以肯定此數簡是“一種《孝經》的傳注或解說”的殘簡。
以下試再依照木簡背面葉碼順序,簡析簡文的內容。
73EJT31:101簡,根據已有符號,可點斷為:九。三年不用其田宅,須其反也。君憂臣辱。就整體句意而言,“三年不用其田宅,須其反也”一句中的“須”當作“等待”解。[13]與此相近的語句,在《孟子·離婁下》中有:“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里。”對此,趙岐注曰:“三年不反,乃收其田里。田,業也;里,居也。” 孫奭疏曰“此章言指君臣之道,以義為表,以恩為裏,表裏相應,猶若影響。”[14]朱熹《孟子集注》曰:“三年而後收其田祿里居,前此猶望其歸也。”[15]趙岐所謂“田,業也;里,居也”,正與簡文“田宅”對應;朱熹所謂“前此猶望其歸也”句意亦與簡文“須其反也”相近。《宋史·忠義列傳》載馬伸有“古者人臣去國,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里。君之禮臣如此,臣之報君宜如何”之語,[16]當是化用《孟子》,而“君之禮臣”“臣之報君”又與孫奭所疏相合。與簡文“君憂臣辱”一語相近,《國語·越語下》則有“臣聞之,為人臣者,君憂臣勞,君辱臣死。”[17]《史記·平準書》載卜式上書有“臣聞主憂臣辱”,《史記·范睢蔡澤列傳》有“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之句。[18]君、主同義,[19]因此“君憂臣辱”即“主憂臣辱”。據此可以明確,此簡內容當是講說君臣關係。
73EJT31:101簡葉碼為“五十八”,是諸簡之中最小的葉碼,與之最為鄰近者是73EJT31:42簡的“六十八”。73EJT31:42簡的簡文內容對應《孝經·天子章第二》的結尾,兩簡之間尚有十支簡的距離,可能超過一章應有的篇幅,因此73EJT31:101簡或是對《孝經·開宗明義章第一》詞句的解說。《孝經·開宗明義章第一》中僅有“中於事君”一句涉及君臣之義。一直以來都有學者主張《孝經》乃子思所作,而孟子“受業子思之門人”,《孟子》與《孝經》在風格上相似,在內容上也有相通之處。[20]清代學者陳澧已經指出“《孟子》七篇中,多與《孝經》相發明者”。[21]因而,簡文內容與《孟子》句意相近,亦不足為怪。據此推斷,73EJT31:101簡或是對“中於事君”的解說。
73EJT31:42簡“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一句,劉嬌先生已經指出可見於清人所輯《孝經》“鄭注”。然而,“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一語亦可見於《左傳·閔公元年》,[22]因此,“鄭注”亦可能只是引用《左傳》而已。《孝經·天子章第二》末尾引《尚書·呂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本章言天子之孝,故引《左傳》“天子曰兆民”加以解說。
73EJT31:44+T30:55簡可點斷為:上而不驕者,高而不危;制節謹度而能分施者,滿而不溢。《易》曰:“亢龍有悔”,言驕溢也;“亢”之為言。劉嬌先生認為“簡文所引《易》跟今傳本《孝經》所引《詩》性質相同,應屬經文;自‘亢之為言’起才是‘說’的內容”,“‘亢龍有悔’同簡文的‘在上不驕’(案:簡文為“上而不驕”)、‘滿而不溢’文義相承”。然而,簡文與《孝經》經文異文頗多,明乎當時解經撰傳的體例之後,不宜再以經文視之;另外,簡文前後文義相承,足可說明引《易》之後的內容亦應是對前文的解釋。簡文應是對《孝經·諸侯章第三》“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一句的解說,“《易》曰”之前只是替換、增加文字以疏通經義,“《易》曰”之後則是綜合前文的“不驕”“不溢”而說之,不過“‘亢龍有悔’,言驕溢也”是從“不驕”“不溢”的反面說起。
劉嬌先生所引《易·繫辭上》及馬王堆帛書《二三子問》解“亢龍有悔”之辭,皆與高位之人相關。《孝經·諸侯章第三》言諸侯之孝,諸侯地位尊貴崇高,亦與之相符。此外,簡文中的“驕溢”和“分施”兩詞在漢代典籍中亦頗為常見。《韓詩外傳》有“驕溢之君寡忠”。[23]《淮南子·繆稱訓》有“驕溢之君無忠臣”,《淮南子·兵略訓》言吳王夫差“驕溢縱欲”。[24]此三處“驕溢”者皆為“君”,可視為周代的諸侯。在漢代史書中,“驕溢”亦常與漢代的諸侯聯繫在一起:《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言漢初功臣侯者之子孫“驕溢,忘其先,淫嬖”;《史記·吳王濞列傳》言劉濞“乃益驕溢,即山鑄錢,煮海水為鹽,誘天下亡人,謀作亂。”[25]《漢書·五行志》言霍光“驕溢過制”;《漢書·竇田灌韓傳》言田蚡“負貴而驕溢”;《漢書·循吏傳》載龔遂與安樂言及昌邑王劉賀之語有“王立為天子,日益驕溢”。[26]在漢代人的觀念中,“驕溢”與“富貴”密切關聯,《史記·平準書》有“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27]《鹽鐵論·刺權》有“乘利驕溢,散樸滋偽,則人之貴本者寡”。[28]當然,“富貴”而“分施”者亦不乏其人:《漢書·張湯傳》載張臨平素謙儉,“且死,分施宗族故舊,薄葬不起墳。”《漢書·楊惲傳》載楊惲“受父財五百萬,及身封侯,皆以分宗族。後母無子,財亦數百萬,死皆予惲,惲盡復分後母昆弟。再受訾千餘萬,皆以分施。”《漢書·王貢兩龔鮑傳》載郇越“散其先人訾千餘萬,以分施九族州里,志節尤高。”[29]
西漢東平王劉宇“驕奢不奉法度”,[30]元帝下璽書申誡,其中有“故諸侯在位不驕以致孝道,制節謹度以冀天子,然後富貴不離於身,而社稷可保”,[31]即是化用《孝經·諸侯章第三》。因而,簡文引《易》“亢龍有悔”之句,以解說《孝經·諸侯章第三》,戒“驕溢”,勸“分施”,頗為符合西漢時人的觀念。
73EJT31:102簡可標點為:《詩》曰:“題積令,載載鳴,我日斯邁,而月斯延。蚤興夜未,毋天璽所生。”“蚤興夜未,毋天璽所生”者,唯病乎?唯病乎?其勉之勉之。簡文所引出自《詩經·小雅·小宛》“題彼脊令,載飛載鳴。我日斯邁,而月斯征。夙興夜寐,毋忝爾所生”一章,而有數處異文。[32]對於《詩經·小雅·小宛》此章的涵義,毛《傳》曰:“脊令不能自舍,君子有取節爾。”[33]陳奐《詩毛氏傳疏》曰:“君子視脊令以動其勤脩之念,故云‘君子有取節爾’。《漢書·東方朔傳》:‘此士所以日夜孳孳敏行而不敢怠也,辟若䳭鴒飛且鳴矣。’顏注云:‘小青雀也,飛則鳴,行則搖,言其勤苦也。’義與《傳》同。”又曰:“《大戴禮·曾子立孝》篇引:‘《詩》云:“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言不自舍也。不恥其親,君子之孝也。’《傳》以脊令之不自舍,以興君子之不自舍,正本《大戴禮》為說。”[34]故而,後世注家亦曰:“夫子述士行孝畢,乃引《小雅·小宛》之詩以證之也。言士行孝,當早起晚寐,無辱父母也”,[35]以解釋《孝經·士章第五》末尾所引詩句。據此,亦可推知“唯病乎?唯病乎?其勉之勉之”一句中的“病”當訓為“辱”。《儀禮·士冠禮》有“某不敏,恐不能共事,以病吾子,敢辭。”,鄭玄注曰:“病猶辱也。”[36]王引之《經義述聞·春秋穀梁傳》“病”條曰:“故凡羞愧者,皆曰病”“由己羞之謂病,為人羞之亦謂之病”。[37]“蚤興夜未,無天璽所生”謂士人行孝當早起晚睡,孜孜不倦,以求不使父母受辱。然而,不使父母受辱顯然並非行孝的終極。《孝經·開宗明義章第一》即有“立身行道,揚名于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因此,行孝還應當努力做到“立身行道,揚名于後世”,故而還有“其勉之勉之”的勸勉。
73EJT31:104簡“是以”之前引《孝經·孝治章第八》經文,自“是以”起則是解說。歷來解說《孝經·孝治章第八》“昔者明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皆認為天子以禮待公侯伯子男,乃至公侯伯子男之臣,故得萬國之歡心,萬國各以其職來助祭宗廟。[38]簡文說“是以天下無畔國也”則更為直接,若“得萬國之歡心”,自然“天下無畔國也”。簡文還殘見有“爵”字,不知下文為何。然而,《禮記·王制》中有“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39]《禮記·中庸》中有“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春秋脩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貴賤也;序事,所以辨賢也。旅酬下為上,所以逮賤也。燕毛,所以序齒也。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40]對於“序爵,所以辨貴賤也”一句,孔穎達疏曰:“謂祭祀之時,公、卿、大夫各以其爵位齒列而助祭祀,是‘辨貴賤’也。”[41]此二則皆言及孝與爵以及宗廟祭祀,殘闕簡文或與此相關。
關於73EJT31:141簡,蔡偉先生的意見可以信從。[42]《詩經·大雅·行葦》的旨意,毛《傳》曰:“《行葦》,忠厚也。周家忠厚,仁及草木,故能內睦九族,外尊事黃耇,養老乞言,以成其福祿焉”。《漢書•文三王传》載谷永所上疏亦引“戚戚兄弟,莫遠具爾”一句,顏師古注曰:“《小雅·行葦》之詩也。戚戚,內相親也。爾,近也。言王之族親,情無疏遠,皆昵近也。”[43]唐玄宗對“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一句注曰“君愛其親,則人化之,無有遺其親者”,[44]大體與此接近。《孝經·三才章第七》的主旨是“說天經、地義、人行之事,可以教化於人”。[45]《春秋繁露·為人者天》有:“傅曰:政有三端:父子不親,則致其愛慈;大臣不和,則敬順其禮;百姓不安,則力其孝弟。孝弟者,所以安百姓也。力者,勉行之身以化之。天地之數,不能獨以寒暑成歲,必有春夏秋冬。聖人之道,不能獨以威勢成政,必有教化。故曰:先之以博愛,教以仁也;難得者,君子不貴,教以養也。雖天子必有尊也,教以孝也;必有先也,教以弟也。教化之功不大乎?”[46]董仲舒認為“孝弟者,所以安百姓也”。“百姓安”自然便“莫遺其親。”《孝經·廣要道章第十二》亦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因此,在此意義而言,“孝弟”是教化的起點。簡文“兄弟具尼”則是“孝弟”的具體體現。此亦類似《詩經·大雅·思齊》所說的“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家邦”。
此外,73EJT31:86簡簡文內容未見有與《孝經》直接相關的詞句,簡背又無葉碼。改訂釋文之後,可以發現,與“則民目說(悅)矣”相近的語句,在漢代典籍中亦是屢見,今不避煩瑣,臚列如下:
《春秋繁露》有“故君子衣服中而容貌恭,則目悅矣;言理應對遜,則耳悅矣;好仁厚而惡淺薄,就善人而遠僻鄙,則心悅矣。故曰:行思可樂,容止可觀。此之謂也。”[47]
《韓詩外傳》有“故君子衣服中,容貌得,則民之目悅矣。言語遜,應對給,則民之耳悅矣。就仁去不仁,則民之心悅矣。”[48]
《說苑》有“君子衣服中,容貌得,則民之目悅矣。言語順,應對給,則民之耳悅矣。就仁去不仁,則民之心悅矣。”[49]
以上所見“則目悅矣”“則民之目悅矣”與簡文相去無幾。此外,簡文有一個殘字,由圖版上可見其下部為“心”,“心”字右邊還有一“㇏”,現在根據《春秋繁露》可知其當為“恭”字。武威漢簡所見“恭”作“”,[50]此簡所見字形正與之相同。最可注意者,《春秋繁露》所引“行思可樂,容止可觀”即源於《孝經·聖治章第九》。《孝經·聖治章第九》“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涉及君子之言行、德義、容止等,前述《春秋繁露》等三段所涉亦是類似。因此,據此可以推斷,73EJT31:86簡當是對《孝經·聖治章第九》的解說。
附記:此為拙稿《肩水金關漢簡所見<孝經>經文與解說》的一部分,4月初有幸拜讀劉嬌先生大作《漢簡所見<孝經>之傳注或解說初探》之後倉促加以改訂,現借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中心網站一角刊出,敬請各位先生批評指正。在修訂過程中得到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中心編輯惠賜寶貴資料,亦得到張俊民先生的指教,謹致謝忱!唯文中一切失誤由本人負責。
[1] 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等編:《肩水金關漢簡(叁)》,中西書局,2014年,第215—227頁。
[2] 張英梅:《試探〈肩水金關漢簡(三)〉中所見典籍簡及相關問題》,《“全球視野下的國學研究——2014年上海國學研究生學術論壇”會議論文集》,2014年10月,第565—567頁,本文所引張英梅觀點均據文,後文不再一一另注;劉嬌:《漢簡所見<孝經>之傳注或解說初探》,《出土文獻》(第六輯),中西書局,2015年;轉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487),2015年4月8日,本文所引劉嬌觀點均據網站轉載本,後文不再一一另注。
[3] 張俊民:《肩水金關漢簡(叁)》釋文獻疑》,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38),2015年1月19日。
[4] “今傳本《孝經》”指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孝經注疏》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本文所引《孝經》詞句均據此本,後文不再一一另注。
[5] 李零:《讀簡隨筆》,《“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2013年6月,第394頁。
[6]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9頁。
[7] 尹在碩:《中國西北地區出土<論語>木簡一考》,《甘肅省第二屆簡牘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452頁。
[8] 此條廣瀨薰雄先生已經指出,參劉嬌:《漢簡所見<孝經>之傳注或解說初探》按語。
[9]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甘肅省博物館:《武威漢簡》,文物出版社,1964年,第65頁。
[10] 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銀雀山漢墓竹簡(貳)》,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154頁。
[11] 沈文倬:《漢簡<服傳>考》,氏著《宗周禮樂文明考論》,浙江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31頁。
[12] 齊佩瑢:《訓詁學概論》,中華書局,2004年,210—230頁。
[13] 可參宗邦福、陳世鐃、蕭海波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2492頁。
[14]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255、256頁。
[15]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中華書局,1983年,第290頁。
[16] 脫脫等撰:《宋史》,中華書局,1977年,第13365頁。
[17] 徐元誥撰,王樹民、沈長雲點校:《國語集解》,中華書局,2002年,第588頁。此條張英梅已經指出。
[18] 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第1439、2417頁。
[19] 可參宗邦福、陳世鐃、蕭海波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32頁。
[20] 彭林:《子思作<孝經>新論》,《中國哲學史》2000年第3期,第54—66頁,尤其第65頁。
[21] 陳澧:《東塾讀書記》,三聯書店,1998年,第5頁。佐藤廣治:《孝經考》(見《先秦經籍考》(中冊),上海文藝出版社,1990年,第142—149頁)對陳澧的觀點有所補充。
[22]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左傳》,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349頁。
[23] 韓嬰撰、許維遹校釋:《韓詩外傳集釋》,中華書局,1980年,第188頁。
[24] 何寧撰:《淮南子集釋》,中華書局,1998年,第756、1097頁。
[25] 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第878,2825頁。
[26] 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第1335、2406、3638頁。
[27] 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1420頁。
[28] 王利器:《鹽鐵論校注》(定本),中華書局,1992年,第120頁。
[29] 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第2654、2890、3095頁。
[30] 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3230頁。
[31] 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第3321頁。
[32] 張英梅:《試探〈肩水金關漢簡(三)〉中所見典籍簡及相關問題》第567頁。
[33]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871頁。
[34] 陳奐撰,王承略、陳錦春校點:《詩毛氏傳疏》,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550頁。
[35]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孝經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8頁。
[36]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儀禮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55頁。
[37] 王引之:《經義述聞》,世界書局,1975年,第588頁。
[38] 敦煌出土文獻中可見有鄭玄注、無名氏注兩種《孝經》注本(許建平:《敦煌經部文獻合集》(第四冊),中華書局,2008年,第1929、1977頁),所說與唐玄宗注本對此處的注解大體接近。
[39]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426頁。
[40]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681頁
[41]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682頁
[42] 參劉嬌:《漢簡所見<孝經>之傳注或解說初探》按語。
[43] 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第2216、2217頁。
[44]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孝經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24頁。
[45]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孝經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22頁。
[46] 蘇與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中華書局,1992年,第320頁。
[47] 蘇與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中華書局,1992年,第320頁。
[48] 韓嬰撰、許維遹校釋:《韓詩外傳集釋》,中華書局,1980年,第25頁。
[49] 劉向撰、向宗魯校證:《說苑校證》,中華書局,1987年,第481頁。
[50] 陳建貢、徐敏:《簡牘帛書字典》,上海書畫出版社,1991年,第328頁。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5年4月21日。
本文發佈日期爲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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