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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寧:讀《殷高宗問於三壽》散札
在 2015/5/17 13:20:00 发布

 

讀《殷高宗問於三壽》散札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臺

 

清華簡五《殷高宗問於三壽》比較難讀,主要是其中的通假字較多,且用語多與傳世典籍不同,難以索解。原整理者對該篇作了比較詳細的注釋,1後來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在《清華簡第五冊整理報告補正》(下簡稱《補正》)又作了部分修正和補注,2但仍有不少難以通讀的地方,故作此文就一些語句談談個人的一些看法,不當之處請方家指正。

1、可(何)胃(謂)厭?可(何)胃(謂)亞(惡)。【2

原整理者注:厭,同“猒”,足也。

按:《說文》:“厭,笮也。从厂猒聲。一曰合也。”段注:“《周語》:‘克厭天心’,韋注:‘厭,合也。’韋注《漢書敘傳》亦同。按《蒼頡篇》云:‘伏合人心曰厭。’”此為合意、稱心、喜歡之意。

2、少壽畣(答)曰:“吾聞【2】……【3】中壽曰:【4

按:根據中壽和彭祖的回答句例,此當補文為:“少壽畣(答)曰:‘吾聞【2[夫長莫長於囗,吾聞夫險莫險於囗,厭非囗,亞(惡)非囗。”高宗乃或(又)問於]3】中壽曰”。其中有四個關鍵字不可知而已。

3、厭非(必)(臧),惡非(必)喪。【5

原整理者注:非,疑以音近讀為“必”,韻分別在質部和微部。

《補正》:綜合來看“非”如字讀較好,大意是“藏”、“平”、“富”未必是最“厭”的東西,“喪”、“傾”、“無食”未必是最“惡”的東西,仍從反面入手論述,是一種特殊的修辭。

按:《補正》之理解近是。“非”當依字讀,意思相當於今言“不僅”。“”當即“贓”之或體,《玉篇》:“藏也”,此為蓄積財物之意。“喪”與“藏”相對,為喪失、損失財物之意。蓋人所厭(喜歡)、所“惡(厭惡)”之事甚多,三壽與高宗各舉一物為例說之,而曰“非”,謂非止此一物也。此中壽以財物為例說明之,故曰使人喜歡的不僅僅是厚藏財物,使人厭惡的不僅僅是喪失財物。

4、厭非坪(平),亞(惡)非傾。【7

按:此亦以“平”與“傾”為對文,“平”為平整,“傾”為傾斜,此是以地勢為例說明,故曰使人喜歡的不僅僅是平整,使人厭惡的不僅僅是傾斜(或傾覆)。

5、高宗乃言曰:“吾聞夫長莫長於【7】囗【8

按:第8簡首字殘損,尚存一弧形筆畫,疑當為“山”之殘泐,蓋三壽與高宗均用自然之事物為喻,中壽言“風”,彭祖言“水”,高宗則言“山”也。殘存的字形可以與本書《厚父》12簡之“山”類比。

《殷高宗問於三壽》8    《厚父》12

6、吾聞夫險非矛及干,厭非富,惡非亡(無)飤(食)。【8

按:此三句是說:我聽說危險的東西不僅僅是矛和干(兵器),讓人喜歡的不僅僅是富裕,讓人厭惡的不僅僅是沒有食物。又疑抄手於此筆誤,根據句例,原文當作“吾聞夫險莫險於矛及干”,言兵器乃殺人之物,最為兇險也。

7、句(茍)我與尓(爾)相念相謀,殜=(世世)至於後飤(嗣)。【8

原整理者注:飤,讀為“嗣”,皆邪母之部字,續也。後嗣,指後繼者。

按:“殜=”當讀為“泄泄”或“洩洩”,《左傳·隱西元年》:“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洩。’” 杜注:“洩洩,舒散也。”楊伯峻注:“洩本作泄,今作洩者,蓋仍《唐石經》避唐太宗李世民諱改。《金澤文庫》本作泄。”《文選·張衡〈思玄賦〉》:“聆廣樂之九奏兮,展洩洩以肜肜。”舊注:“洩洩、肜肜,皆樂貌。”後飤,馬楠先生認為:“‘後飤’,整理報告讀為‘後嗣’,但‘世世’與‘後嗣’語意重複。疑‘後飤’如字讀,簡【八】‘亡(無)飤’,正是如字讀。《尚書•盤庚上》‘世選爾勞,予不掩爾善。茲予大享于先王,爾祖其從與享之’,‘至於後飤’語意即同於‘從與享之’,謂世世配享。”3言“後飤”如字讀是也,然解釋疑非。“後飤”即吃飯而後,謂耽誤吃飯。這是高宗說一旦我和你們思考、討論問題,就感到非常快樂以至於耽誤了吃飯。

8、我思【8】天風,既(回)或止。吾勉自印(抑)畏以敬,夫(茲)囗。【9

按:“”字又見清華簡《說命上》第五簡:“說于~伐”,此字以前說法較多,或釋為地名,實應即“圍”之或體,《說文》:“圍,守也”,其字從“宀”與“守”字從“宀”會意正同,“圍伐”即圍而伐之,《公羊傳·襄公十二年》:“邑不言圍,此其言圍何?伐而言圍者,取邑之辭也;伐而不言圍者,非取邑之辭也。”《說命》之“圍”亦此意,故下文言傅說取失仲之邑。此讀為“回”可通,古有“回風”、“廻風”之說,《楚辭·九章·悲回風》:“悲回風之搖蕙兮”,王注:“回風為飄,飄風回邪,以興讒人。”《爾雅·釋天》:“迴風爲飄。”《詩·何人斯》毛傳曰:“飄風,暴起之風。”回風之“回”的後起專字當即“颹”,《玉篇》、《廣韻》:“大風貌。”《文選·郭景純〈江賦〉》:“長風颹以增扇”,李注:“颹,大風貌,音葦。”蓋暴起之風迴旋而大,故引申為大風貌也。末一字殘泐模糊不清,原整理者未釋,《補正》補作“怠”,引馬楠先生云:“‘以敬’下屬爲句,‘茲’下據殘存筆畫補充‘怠’字,則此節謀、飤、止、怠、友、起爲韻。”今察此字當即清華簡二《系年》中用為褒姒之“姒”的“”字,只是下面的“心”的兩豎筆寫得較靠近,又正位於殘泐之處,使殘存的筆畫近似一橫筆,此讀為“始”。此二句當斷讀為“吾勉自印(抑)畏,以敬夫茲始。”“敬夫茲始”即謹慎對待這個開始,古書多言“敬始”,如《左傳·昭公五年》:“敬始而思终”,《荀子·禮論》:“故君子敬始而慎終”,《後漢書·孝順孝沖孝質帝紀》:“方春東作,育微敬始。”亦稱“慎始”,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書》曰:‘慎始而敬終,終以不困。’”《禮記·經解》引《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釐,繆以千里。”《說苑·建本》:“魏武侯問元年于吳子,吳子對曰:‘言國君必慎始也。’”

9  《系年》5

9、君子而不讀箸(書)占,則若小人之𤼃(聾)狂而【9】不(友)。【10

按:“讀書占”當是讀書而占卜的意思,《金縢》載周公占卜曰“乃卜三龜,一習吉;啟籥見書,乃並是吉。”賈誼《鵩鳥賦》:“發書占之。”蓋古人占卜要讀書(筮書)而斷。“友”或當讀為“有”,《玉篇·有部》:“有,不無也,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宷也。”此可能為“果”或“得”義,占卜準確則曰“果”。此二句言君子若不讀書而占卜,就會和小人一樣糊里糊塗而得不到正確的結果。

10、殷邦之妖蛘(祥)并起,八紀則緡(紊),四𠪚(嚴)將行,四晦(海)之夷則作,九牧九矣(有)將喪。【10

原整理者注:紀,綱紀。《禮記·禮運》:“以日星為紀”,孔疏:“紀,綱紀也。”《黃帝內經素問·陰陽應象大論第五》云:“天有八紀”。

按:“八紀”又稱“八維”,實指八方,《初學記》卷八引《河圖括地象》曰:“天有九部八纪,地有九州八柱。”《文選·王延壽〈魯靈光殿賦〉》:“三間四表,八維九隅。”張載注:“四角四方為八維。”“𠪚”不當讀“嚴”,而應讀為“巖”或“險”,《博物志》卷一:“周在中樞,三河之分,風雨所起,四險之國。”“四巖(險)”指國家四周的邊塞,亦指四方邊緣之地;行,《廣雅·釋詁二》:“去也”,離去之意,這裡當用為背離、背叛義,“八紀則紊,四巖將行”謂八方乃混亂,四方邊緣之地將背叛而離去也。九牧,本指九州之長,亦用作九州之代稱,《荀子·解蔽》:“文王監於殷紂,故主其心而慎治之,是以能長用呂望而身不失道,此其所以代殷王而受九牧也。”楊注:“九牧,九州也。”“九矣”如果讀為“九有”,仍然是九州之意,似乎是重複,疑當讀為“九垓”,亦作“九陔”、 “九閡”,《說文》:“垓,兼垓八極地也。《國語》曰:‘天子居九垓之田。’”段注:“凡四方所至謂之四極,八到所至謂之八極。《淮南書》曰‘八紘之外乃有八極’,非此義也。兼備八極之地謂之垓。《鄭語》曰:‘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經入以食兆民’,韋云:‘九畡,九州之極數也。’”此處九矣(垓)殆謂九州以外之遠地,王勢力所能極者。

11=(惶惶)【10】先反,大茖(路)甬(用)見兵。【11】。

按:“=”之“=”疑非重文符號,當為合文符號,即“往矢”之合文,讀為“枉矢”,妖星名,《開元占經》卷八十六《妖星占中》引《洪範五行傳》曰:“枉矢者,弓弩之象也。枉矢之所觸,天下之所伐,滅亡之象也。”又引《春秋合誠圖》曰:“枉矢……故以為謀反之徵,在所流受者滅,皆為天子之詳。陰道於六,期六年,萌二十四年,天子以兵亡。”又引《尚書中候》曰:“夏桀無道,枉矢射。”“枉矢先反”即枉矢先反射於殷,此為兵起之徵,故曰“大茖用(以、因)見兵。”“茖”不當讀為“路”,而當讀為格鬥之“格”,本字作“挌”,《說文》:“挌,擊也。”段注:“凡今用格鬥字當作此。……《公羊·定四年》注曰:‘挾弓者,懷格意也。’《莊卅一年》注:‘古者方伯征伐不道,諸矦交格而戰者,誅絕其國。’此等‘格’字皆當从手。”《墨子·天志下》:“民之格者,則剄殺之;不格者,則係操而歸。”《逸周書·武稱》:“窮寇不格”,孔注:“格,鬥也。”《說文》:“戰,鬥也。”“格(挌)”、“戰”義同,大格即大戰;“甬(用)”意同“以”、“而”。

12、龜筮孚貣(忒),五寶覍(變)色,而星月亂行。【11

原整理者注:龜筮,泛指占卜。孚,訓信。忒,《詩·鸤鳩》毛傳:“疑也。”簡文云卜筮信疑混亂。五寶,疑指五星。

按:凡訓“信”之“孚”均“符”之假借字,《說文》:“符,信也。”由實物之符、信引申為符合、誠信義,故龜筮占卜準確則為“孚(符)”。忒,當讀若《詩·抑》“昊天不忒”之“忒”,鄭箋:“不忒,不差忒也”,《釋文》:“忒,差也。”“忒”即“差忒”義,謂誤差、差錯,“孚忒”即占卜結果的準確性出現差錯,謂占卜不准也。下文“星月亂行”之“星”當亦包括五星在內,則“五寶”恐非五星之謂。疑“五寶”乃“五色之寶”義,當指日,《開元占經》卷五《日占一·日變色》引《禮斗威儀》曰:“君乘土而王,其日太平則日五色無主”,宋均注:“包五行之色,不主於一也。”又引《孝經內記》曰:“日和五色,君有德。”又引京房《易傳》曰:“日者,眾陽之精,內明玄黃,五色無主,以象人君。光照無主,不可以色名也。”又曰:“聖主在上,則日五色備。”《太平御覽》卷三引《孝經援神契》:“日神五色,明照四方。”又引《尸子》曰:“日五色,至陽之精,象君德也。五色照耀,君乘土而王。”又曰:“少昊金天氏邑於窮桑,日五色,互照窮桑。”蓋古人認為日備五色,猶若珍寶,故稱“五寶”。日五色具備,渾然一體,是聖主在上之象;若變色則多為災害,《占經》又引《孝經契》曰:“日和五色,明照四方。黃白失信,赤青奪明,黑多暴害。”又引京氏曰:“日變色,青為飢與憂,赤為爭與兵,黃為德與善,白為旱與喪,黑為水,民半死。”龜筮乃占卜必信之物,日乃恒不變色之物,今龜筮占卜不信,日色改變,與星月亂行一樣,都是不祥之兆。

13、高宗恭(恐)愳(懼),乃尃(復)語彭且(祖)【11】曰。【12

《補正》:馬楠:“尃”,讀爲“敷”,言所論之廣。

按:馬先生說近是。“尃”不當讀為“復”,當依字讀,《說文》:“尃,布也”,又同“溥”、“敷”,均布陳義,古上語於下曰“敷言”或“敷語”,“尃(敷)語”於某人相當於今天對某人說或告訴某人說之意。

14、古民人迷亂,象矛(茂)康(懋),而不智(知)邦之將喪。【12

按:“象”當讀為“潒”,《說文》言“讀若蕩”,此為放縱意。“矛”與“”古音當相同或相近,此當讀為“暓”和“愗”,“暓”為昏亂義,“愗”《廣雅·釋詁一》:“愚也”。“潒暓康愗”是說放縱、昏亂、逸樂、愚蠢,故曰“不知邦之將喪。”

15、可(何)胃(謂)音?【13

按:此“音”與第21簡“音色”之“音”義不同,疑當讀若《詩·思齊》“太姒嗣徽音”之“音”,鄭箋:“徽,美也,嗣大任之美音,謂續行其善教令。”可知古代以語言教化人稱“音”,教化之語言也可稱“音”,它的意思相當於《書·大禹謨》“聲教迄于四海”之“聲教”。

16、余(餘)亯(享)獻(攻),适還(妖)【14(祥)。【15

原整理者注:獻,祭名。……,祭名。适,讀為“括”,捆束。……還,環圍。

按:此處“享”當同“饗”,《儀禮·士昏禮》:“舅姑其饗婦以一獻之禮”,鄭注:“以酒食勞人曰饗”,此即慰勞、犒賞意。後二字當讀為“獻功”,獻上功績,即報功。典籍習見。《詩·泮水》:“不告於訩,在泮獻功。”《左傳·宣公十四年》:“於是有庭實旅百,朝而獻功。”《襄公八年》:“城濮之役,我先君文公獻功於衡雍,受彤弓于襄王。”《楚辭·天問》:“禹之力獻功,降省下土四方。”“饗獻功”實即“賞有功”之意。适,《說文》:“疾也。”還,《爾雅·釋言》:“返也。”《儀禮·鄕飮酒禮》:“主人答拜還”,鄭注:“還,猶退。”《漢書·楚元王傳》:“則賢人退而善政還”,顏注:“還謂收還也。”這裡是消退、消除意。此二句是說:多慰勞獻功者,可快速消除妖祥。

17(申)豊(禮)勸怾(規)。【15

原整理者注:怾,從只,支部章母字,讀為支部見母之“規”,指規矩,見《說文》段注。

按:“”字又見郭店簡《性自命出》第7簡:“雁生而~”,當即戰陳(陣)、陳列之“陳”的或體,“雁生而陳(陣)”謂雁生來即會列陣飛翔;上博簡四《曹沫之陳》中亦多見此字,亦用為“陳(陣)”。故此處亦當依字讀為“陳”,“陳禮”即陳設禮儀之意。“怾”當讀為“技”,暮四郎先生云:“此句當讀爲‘申禮勸技’,上古‘只’聲、‘支’聲字常相通用。申、勸並言可參《管子》卷一:‘然后申之以憲令,勸之以慶賞。’‘勸技’可參看《史記•貨殖列傳》:‘于是太公勸其女功,極技巧,通魚鹽。’”4其說可從。

18、楑(揆)中水衡,不力,寺(時)型(刑)罰(赦)。【16

按:“水”當讀為“準”, 北大秦簡《魯久次問數於陳起》中“準繩規矩”均寫作“水繩規矩”,即以“水”假“準”。5“揆中水(準)衡”為揆度符合於準衡的標準。後面數句當斷讀為“不力時,刑罰赦”,“力時”當是“力時使”之省語,《大戴禮記·少閒》:“庶人仰視天文,俯視地理,力時使,以聽乎父母。”方向東曰:“使,役也。力時使,言力時役,《禮記·檀弓下》:‘使之雖病也’,鄭注云:‘謂時徭役。’”6此處之“不力(勒)時”當謂不大興時徭役耗費民力。“刑罰赦”謂刑罰寬宥。

19、惠民由壬(任)。【17

原整理者注:壬,讀為“任”,《廣雅·釋詁一》:“使也。”此云以(音樂)導民、使民。

按:“惠”通“慧”,《說文》:“惠,仁也。”段注:“《人部》曰:‘仁,親也。’經傳或假‘惠’爲‘慧’。”《說文》:“慧,儇也。”徐注:“儇,敏也。”段注:“‘慧’古多叚‘惠’爲之。”此當作動詞用,《廣韻》:“慧,開也”,謂開導之使聰敏,實即開導、教導意。《毛公鼎》載王言“余非庸又昏,汝勿敢妄(荒)寧,虔夙夕惠我一人,雝我邦小大猷,毋折緘,告余先王若德”,其中之“惠”當與本文之“惠”義同。“由”當是虛詞,同“以”。“壬”讀為“任”者是,《說文》:“任,符也”,段本作“保也”,注云:“‘保’之本義《尙書》所謂‘保抱’。‘任’之訓‘保’則‘保’引伸之義,如今言‘保舉’是也。《周禮》:‘五家爲比,使之相保’,注云:‘猶任也。’又‘孝友睦婣任恤’,注云:‘任,信於友道也。’”此當為相信、誠信義。“惠民由任”謂開導人民相互信任。

20𡋕(徇)(句)傑(遏)(淫)。【17

按:“𡋕”即“均”或體,猶“鈞”亦從“旬”作“銁”,此讀為“徇”當為遍示義,《爾雅·釋言》:“徇,徧也。”《史記·司馬穰苴列傳》:“以徇三軍”,《正義》:“徇,行示也。”《周禮·司市》:“中刑徇罰”,鄭注:“徇,舉以示其地之眾也。”“”當即“購”之或體,與下文“高玟富而忘”之“”同字,當讀為“詬”或“垢”,訓“恥”。“傑”通“桀”,當讀為“揭”,《左傳·成公二年》:“桀石以投人”,杜注:“桀,擔也”,杜注不當,此“桀”分明是“揭”之假借字,當訓“舉”,《文選·謝靈運〈擬魏太子鄴中集詩八首·劉楨〉》:“暮坐括揭鳴”,李注:“《毛詩》曰:‘雞棲於桀,日之夕矣,牛羊下括。’毛萇曰:‘雞棲於杙為桀。’括,至也。‘桀’與‘揭’音義同。”是“桀”、“揭”通用,此即用“傑(桀)”為揭舉義。“”原簡文作“”(下第25簡上亦有此字,形同),是從心坙聲,暮四郎先生已經將此字隸定為“”而括讀為“淫”,7是也。字形亦見清華簡三《說命中》第4簡,原釋作上㸒下心。而《命訓》中的“、淫)”所從的“㸒”上均從“爪”(分別見9101314簡),又清華簡一《保訓》第4與第11簡上有“淫”字,所從的“㸒”上亦從“爪”,均與“坙”不同。僅由字形而言,這個隸定當是從心從坙,但從本文的用韻來看,它與“壬(任)”、“愖”為韻,則確當釋“淫”,蓋“坙”、“㸒”因字形相近而被混用也。《國語·晉語七》:“知程鄭端而不淫”,韋注:“淫,邪也。”《呂氏春秋·古樂》:“有正有淫”,高注:“淫,亂也。”此即謂邪亂之事。“徇詬揭淫”是說遍示百姓以恥辱,揭舉邪惡之行,讓百姓知道什麼是恥辱,什麼是邪行,這也是教導的一種方式。蔡邕《胡公碑》:“其為政也,導人以德,帥物以己,敦以忠肅,厲以知恥,人悅其化,天樂其和。”是均教化之內容。

21、監(濫)(媚)莫淦(感)。【17

按:“監”當依字讀,監視、監督義。“”當即“薇”字,通“微”,此指事物不好的苗頭。淦,《說文》:“水入船中也”,段注:“淦者,浸淫隨理之意。”此用為浸淫、擴散之意。“監微莫淦”意思監督不好事物的壞苗頭不使擴散,意思同於《宋書·吳喜傳》:“且欲防微杜漸,憂在未萌”之“防微杜漸”。

22(留)邦妟(偃)兵。【18

原整理者注:,讀為。《國語·楚語上》舉國留之,韋昭注:治之也。

按:“”即中霤之“霤”的或體,《禮記·月令》:“其祀中霤”,鄭注:“中霤,猶中室也。土主中央,而神在室,古者複穴,是以名室為霤。”“中霤”為“中室”,故其字從“宀”,或從广作“廇”,《楚辭·九歎·愍命》:“刜讒賊於中廇兮”,王注:“中廇,室中央也。廇,一作霤。”“霤”音與“留”同,此當讀為“揉”或“柔”,《詩·崧高》:“揉此萬邦”,《箋》:“揉,順也。”《釋文》:“揉,本亦作柔。”“柔”古亦訓“和”、訓“安”,“揉(柔)邦”即安邦。“柔”、“留”可通,《山海經·海外北經》:“柔利國,……一云留利之國”,可證。

23、元折(哲)并進。【19

原整理者注:元,《禮記·月令》“元良”,鄭注:“元,大也。良,善也。”哲,智也。

按:“元”即《左傳·文公十八年》高辛氏八子“八元”之“元”,杜注:“元,善也。”《禮記·王制》:“天子之元士”,鄭注:“元,善也。”《說文》:“哲,知也”,段注:“《釋言》曰:‘哲,智也。’《方言》曰:‘哲,知也。’古‘智’、‘知’通用。”“元”謂善良之人,“哲”為有智慧之人。

24(讒)䌛(謠)則𢼶(屏)。【19

按:楚簡文字“流”寫作“”(郭店·語叢四·7),從水從上下二虫,則此字當為流言之“流”的專字,故從“言”,“流謠”意同於“流言”。也可能此從言之“流”即代表流言,“謠”代表謠言。

25、共(供)枉(皇)思(修)。【20

按:“共”疑當讀為“恐”。“枉”字亦見第28簡:“補缺而救枉”,用為為枉曲、彎曲義,此亦同。“”疑修治土地之“修”的專字,《國語·吳語》:“地之不修”,韋注:“修,墾也”,故其字從土。“恐枉思修”即畏懼枉曲而思自我修正之意。

26、上下毋倉(攘)。【20

按:郭永秉先生認為“‘上下毋倉’當讀爲‘上下毋爽’。…… 爽,過也,差也,忒也。”8此說是也。“爽”通“喪”,失也,謂喪失協和,亦即《韓詩外傳》卷二“上下乖離”之意。《墨子·節葬下》:“是故凡大國之所以不攻小國者,積委多,城郭修,上下調和,是故大國不耆攻之,無積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調和,是故大國耆攻之。”“上下毋爽”即上下調和不乖離之意。

27、強𢼶(并)丩(糾)出。【21

按:“𢼶”、“出”暮四郎先生讀為“屏”、“黜”,9均可從。“丩”疑當讀為“仇”,《說文》:“讎也”,謂仇讎。

28、經緯(順)齊。【21

按:“齊”疑當讀為“徇齊”,《史記·五帝本紀》言黃帝“幼而徇齊”,《大戴禮記·五帝德》作“幼而慧齊”,《五帝本紀》《索隱》云:“《孔子家語》及《大戴禮》並作‘叡齊’,一本作‘慧齊’,叡、慧皆智也。……言黃帝幼而才智周遍且辯給也。”當為周全齊備義。

29(觀)(覺)悤(聰)明。【21

原整理者注:觀覺,指視聽。

按:第15簡言“民(勸)毋皮(疲)”,“”讀為“勸”,此恐亦當讀為“勸”,勉也,猶言努力。“”字亦見清華簡一《金縢》第5簡,用為“就”。此字蓋即趨就之“就”的後起專字,故從“止”會意。此亦當用為“就”,《論語·顏淵》:“如殺無道以就有道”,《集解》引孔注:“就,成也”,《爾雅·釋詁》:“就,成也。”“勸就聰明”即努力成就聰明。又《廣雅·釋詁二》:“就,歸也”,努力歸於聰明,於文意亦通。

30、牧民而(御)王。【22

原整理者注:牧民,見《管子·牧民》篇。御,訓“進”。

按:“”當即“馭”之或體,讀為“御”是矣,通“禦”、“圄”、“圉”、“敔”等,《後漢書·馬融傳上》:“莫敢婴御”,李注:“禦,扞也”;《戰國策·西周策》:“而設以國為王扞泰”,鮑注:“扞,禦也。”《說文》:“圄,守之也。”這裡是捍衛、保衛義,“牧民”即管理人民,“御王”即保衛王。、

31、天下(甄)爯(稱),以(告)四方,寺(是)名曰叡信之【22】行。【23

按:“”當即“䚈”字或體,《玉篇》吉緣切,訓“視貌”,《廣韻》訓“視也”,然與文意不合。此字已見清華簡一《尹至》第4簡:“女(汝)告我夏䚈率若寺(時、是)”,《呂氏春秋·慎大》此句作“若告我曠夏盡如詩(時、是)”,此字顯然相當於《慎大》的“盡”,那麼“䚈”很可能就是“眕”之或體,《說文》:“目有所恨而止也。”其讀音當同於亦從“垔”聲的“甄”(之刃切,章紐文部),與“盡”為章精準雙聲、文真旁轉疊韻,音近可通假。在《尹至》和本文此處都當讀為“盡”,意思相當於“悉”、“皆”;《尹至》“盡率”乃同意連用,大略之意。“”當讀為“鞫”,《爾雅·釋言》:“鞫、究,窮也”,此為問察之意。“鞫四方”即“鞫四方之政”之省語。

32、彭且(祖)曰:“於(嗚)(呼)!我(寅)晨共(降)(在)九厇(宅)。”【23

原整理者注:我,頃刻間,《說文》:“或說我,頃頓也。”亦可作“俄”,《公羊傳》桓公二年“俄而可以為其有矣”,何休注:“俄者,謂須臾之間,制得之頃也。”,從均聲,讀為同在喻母真部之。《論衡·譋時》:“平旦寅。”共,見母東部字,讀為冬部之“降”。九宅,或指周天之八方加中央九個方位。

按:“我”不當訓“頃刻間”,當為第一人稱代詞,相當於“我們”、“我國”,自卜辭即此用法,趙誠先生云:“‘我’指的商,是商這個集體,而不是商王自指,不是個體。這是和余不同的根本點。”10《左傳·莊公十年》:“齊師伐我”,“我”指代魯國,用法同。上面第9簡“我思天風”之“我”,恐怕也當作“我們”來理解。“”當即郭店簡《唐虞之道》2簡及上博簡二《容成氏》30簡之“”之異構,皆用為“均”,實“均”之繁構;郭店簡《成之聞之》7簡“均冕”之“均”通“袀”,《說文》:“袀,玄服也”,段注:“《左傳》卜偃曰:‘童謠云:袀服振振’,服虔曰:‘袀服,黑服也。’《吳都賦》:‘六軍袀服’,劉注曰:‘袀,皁服也。’《士昏禮》:‘女從者畢袀玄。’袀玄言衣色。《月令》:‘孟冬乘玄路。’鄭云:‘今《月令》作袗,似當爲袀,聲之誤也。’按今《士昏禮》、《月令》袀皆譌作袗,知其字形相近易誤矣。又鄭釋《士昏》、杜釋《左傳》皆釋‘袀’爲‘同’,此謂‘袀’卽‘均’之假借字耳。”《左傳·僖公五年》:“均服振振”,杜注:“戎事上下同服。振振,盛貌。”《釋文》:“均,如字,同也;字書作袀,音同。”“晨”當讀為“振”,“均振”當是“均服振旅”之省語,謂出兵作戰也。“共”當讀為“攻”,二字古書通用。11”當讀“茲”;“九宅”當指九州,《秦公簋》言“鼎宅禹責(績)”,《叔夷钟》言“虩虩成唐,又嚴在帝所,溥受天命,翦伐夏司,敗厥靈師,尹少臣惟輔,咸有九州,處禹之堵。”“禹績”、“禹之堵”即“九州”,九州人所宅處,故曰“九宅”,相當於後言之“天下”。蓋商湯始取天下,廣伐葛、韋、顧、昆吾等不服之國,《竹書紀年》言“湯有七名而九征”,最後才是滅夏,故曰“我均振攻茲九宅”。另:《書序》及《史記·夏本紀》皆云:“帝中康時,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集解》:“孔安國曰:‘胤國之君受王命往征之。’鄭玄曰:‘胤,臣名。’”漢代《胤征》篇已經失傳,鄭玄和偽《孔傳》的作者均不得見,其所言顯然為揣測之辭,偽古文《尚書》據鄭玄等說所造偽古文《胤征》乃曰:“惟仲康肇位四海,胤侯命掌六師。羲和廢厥職,酒荒於厥邑,胤后承王命徂征。”由本篇觀之,“胤”很可能並非是人名,而是“均(袀)”之假借,“均(袀)”雖為見紐字,但每與余紐字通假,如《爾雅·釋訓》:“畇畇,田也”,《釋文》:“《字林》云:‘均均,田也。’”“畇”為余紐真部;《書·禹貢》:“沿於江海”,《釋文》:“沿,馬本作均。”“沿”余紐元部。蓋“均”從“勻”聲,亦讀若“勻”,古音或在余紐真部,故得音轉為亦余紐真部之“胤”,“胤往征之”即“均往征之”,謂夏師均服而往征,與本文之“均振”之“均”義同,非人名也。

33(診)夏之歸商,方曼于茖(路),甬(用)(孼)卲(昭)句(后)成湯,弋(代)傑(桀)【23】尃(敷)有下方。【24

按:“”字已見上,用為“盡”,此當讀為“殄”(同為文部舌音字),《爾雅·釋詁》:“滅、殲、殄,盡也”,讀為“盡”意亦當同於“滅”、“殲”、“殄”。“曼”當讀為“嫚”,《說文》:“嫚,侮㑥也。”段注:“㑥各本作易,今正。《人部》曰:‘侮者,㑥也。’㑥者,輕也。”“茖”當與上第11簡之“茖”同讀為格鬥之“格(挌)”,此指戰爭。“嫚于格”意為對戰爭不慎重,輕易隨便。因為商湯征伐天下,直到滅夏都是一直獲勝,所以對戰爭產生了輕易隨便的思想。“甬(用)”當訓“因”。“”當讀為“䢃(乂)”,《說文》:“治也”,此為勸其改正之意。彭祖說:“嗚呼!我均振攻茲九宅,䚈(殄)夏之歸商,方嫚于格,用䢃昭后成湯,代桀敷有下方”,意思是:我們興兵征伐天下,滅夏回商的時候,眾人對戰爭產生輕易之心,因此我勸告昭后成湯改正,才取代桀廣有下方。彭祖的意思是統治者對待戰爭要重視謹慎,認真加以對待。大約是古傳高宗之時用兵頻繁,戰爭連年不斷(卜辭可證),所以彭祖才說這番話予以勸誡。同時也說明彭祖自商湯之時已經供職於商,到高宗(武丁)之時已經過了400年左右,真如《天問》所言“受壽永多”了,《太平廣記》卷二引《神仙傳》說他“殷末已七百六十七歲而不衰老”,可能確有古傳所本。

34、敢問疋(胥)民古(胡)曰昜=(揚?揚)則(捍)(佚)亡(無)常。【24

按:“昜”即“陽”或“暘”之本字,與下文“晦”為對,則此當依字讀。“陽”有顯明義,引申為大膽放縱之意。“晦”有幽隱義,引申為小心謹慎之意。“”蚊首先生已疑是“臿”字,12是也。《說文》:“臿,舂去麥皮也。从臼,干聲。一曰干所以臿之。”(此從段本)簡文此字正是從臼從干。 “臿”疑讀為“攝”,《說文》:“㛼,疾言失次也。从女臿聲,讀若懾。”“㛼”從“臿”聲讀若“懾”,則“臿”疑亦可讀為“懾”或“攝”,《說文》“懾,一曰服也”,“攝”訓“引持”,亦收斂意,與“佚”為放縱意相反,“懾(攝)佚無常”即或收斂或放縱,反復無常。

35、……(以上有20個缺文)戲(虐)(淫)自嘉而不縷(數)。【25

原整理者注:戲,讀為“虐”、“謔”,戲謔。《書·西伯戡黎》:“惟王淫戲用自絕”,《史記·殷本紀》作“維王淫虐用自絕”。

按:缺文中包括了高宗的部分問話和彭祖的答話。“”字亦從“坙”。 “戲”無須改讀“虐”,“戲淫”當即“淫戲”之倒語,謂戲樂無度也。《論衡·語增》:“《傳》又言:‘紂懸肉以為林,令男女倮而相逐其間。’是為醉樂淫戲無節度也。”是亦作“淫戲”。《殷本紀》之“虐”疑“䖒”之形訛,“䖒”、“戲”音同可通,“包戲(伏羲)”《楚帛書》作“雹䖒”可證。

36(顧)復(勉)(祗)。【27

原整理者注:顧復,反復。

按:“顧復”一語出《詩·蓼莪》:“顧我復我”,毛傳:“顧,旋視也。復,反覆也。”《疏》:“旋視,謂去之而反顧也。復,反也,故為‘反覆’,謂小者,就所養之處,回轉反覆之也。”由此而言,所謂“顧復”猶照顧、顧念、關愛、關照等義,後用以代指父母的關愛撫育,《後漢書·清河孝王慶傳》:“諸王幼稚,早離顧復,弱冠相育,常有《蓼莪》、《凱風》之哀。”“顧復勉祗”指人民要互相關心照顧、互相勉勵恭敬。下文言“天顧復之用休”【28】,即天以美好關照之,意思相同。

37(束)柬(簡)和慕【28

原整理者注:束,約束。《莊子·秋水》:“曲士不可以語於道者,束於教也。”柬,《荀子·修身》:“柬理也”,楊倞注:“柬,與簡同,言柬擇其事理所宜而不務驕逸。”慕,《說文》:“習也。”

按:《說文》:“束,縛也。”《釋名·釋言語》:“束,促也,相促近也。”《漢書·食貨志下》:“束於帛”,《集注》引李奇曰:“束,聚也。”《說文》又曰:“柬,分別𥳑之也。从束从八。八,分別也。”段注:“《釋詁》曰:‘流、差、柬,擇也。’《韵會》無‘𥳑’字爲長。凡言‘𥳑練’、‘𥳑擇’、‘𥳑少’者,皆借‘𥳑’爲‘柬’也。‘柬’訓分別,故其字從八。一說當作‘分別䉍之’,䉍,在也;在,存也。”根據這些解釋揣測,“束”本為束縛義,有聚集、緊密意,引申為親近意;“柬”本為挑揀、選擇義,有分別、分離意,引申為疏遠意,故本文“束柬”很可能就是傳世典籍中常見的所謂“親疏”、“遠近”之意,“束柬和慕”為無論關係親近的還是疏遠的都和諧愛慕。

 



1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伍)》,中西書局2015年。《殷高宗問於三壽》釋文、注釋,見該書第149-160頁。

2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清華簡第五冊整理報告補正》(下簡稱《補正》),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2015-04-08. http://www.ctwx.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5/

20150408112711717568509/20150408112711717568509_.html

3 馬楠:《清華簡第五冊補釋六則》,《出土文獻》第六輯,中西出版社20154月。

4 《清華五〈殷高宗問於三壽〉初讀》(下簡稱《初讀》),簡帛網·簡帛論壇。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249 18樓,發表日期:2015-04-12.

5 王寧:《讀北大秦簡〈魯久次問數於陳起〉散札》,復旦大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論壇•學術討論2014-12-20. 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453

6 方向東:《大戴禮記匯校集解》,中華書局2008年。1150頁。

7 《初讀》20樓,發表日期:2015-04-12.

8 《初讀》29樓,紫竹道人代發貼,發表日期:2015-04-13.

9 《初讀》31樓,發表日期:2015-04-03.

10 趙誠:《甲骨文簡明辭典——卜辭分類讀本》,中華書局1988年。306頁。

11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2頁【攻與共】條。

12 《初讀》32樓,發表日期:2015-04-13.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5月16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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