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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劍:《周訓》“歲終享賀之日章”的編連問題
在 2015/11/13 12:08:59 发布

《周訓》“歲終享賀之日章”的編連問題

陳劍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北大漢簡《周馴(訓)》(《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上)》)近篇末處,在於簡178結束的“閏月”章之後部分,現編連方案頗有可斟酌之處。主要就是那些所謂“小章”的安排以及由此而來的其性質似顯特殊、現於文中的位置使得全篇結構顯得頗怪的問題。原《說明》謂:

另外,在《周訓》竹簡中還有一些特殊的“小章”,每章亦另外提行,章首有圓形墨點,但不用“維歲某月”和“更旦之馴”等套話來開頭、結尾;每章字數多少不等,但多數篇幅短小,內容均爲古代明君對後嗣的訓誡。這樣的竹簡現存二十六枚,包括六個完整的“章”和三或四個殘缺的“章”。綜合簡背劃痕和其他因素,我們將這些特殊的“小章”編排在“閏月”章與“歲終享賀之日章”之間

原“歲終享賀之日章”釋文作:

·維歲冬(終)享駕(賀)之日,𪚔(共)大子朝,周昭文公自身貳(敕)之,用茲念也。曰:【205】昔堯之所愛子曰丹朱,不好茲(慈)孝,【原作嚴格隸定形】(繁)樂以惀(淪)。堯欲其賢,而弗能【206】教海(誨),乃廢弗立,而吳(虞)舜是置。於是爲篇曰:子而能茲(慈)仁,則以代【207】……輔。民何歸沃,從有道處。暴乳(亂)者亡,鬼神弗與。賢主兼國,不宵(肖)無【208】慧,失其彊(疆)士〈土〉,其誰有常所?今女(汝)有民而不能聖,則齊侯之生(姓),剴(豈)【209】必爲呂?已學(教),大子以六王五柏(伯)之念,斯乃受(授)之書,而自身屬(囑)之【210】曰:女(汝)勉毋忘臘之明日親(新)歲之馴(訓)。    大凡六千【211

原注簡210的“六王五柏(伯)”謂:

(上略)《周馴》之“六王”亦爲堯、舜、禹、湯、文、武。……“五柏”即“五伯(霸)”,具體是哪五人,文獻有不同說法。《周馴》所記人物屬“五伯”者有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越王勾踐,殘缺部分可能還有吳王闔廬。本章內容始於堯,終於齊桓公,故結尾處以“六王五伯”總括之,由此亦可大致推測中間殘缺部分的內容。

按那些所謂特殊的“小章”,所記正多係屬“六王五伯”者,應該本來就都是屬於“歲終享賀之日章”中、並逕接於“閏月”章之後的。下面抄出我重編之後的主要釋文,再略作說明。

·維歲冬(終)享駕(賀)之日,龏(共)大子朝,周昭文公自身貳〈貣(敕)〉之,用茲念也,曰:【205

昔堯之所愛子曰丹朱,不好茲(慈)孝,蘩(繁)樂以惀。堯欲其賢,而弗能【206】教海(誨),乃廢弗立,而吳(虞)舜是置。於是爲篇曰:“子而(如)能茲(慈)仁,則以代【207】其身。爲其無親,則不若以國予世之賢人。”【179

·舜之所愛子曰商均(下略)【180182

〖·〗禹謂啟曰:(下略)【183

·湯謂大甲曰:(下略)【184186

·昌謂發曰:(下略)【187188

·發謂庸(誦)曰:(下略)【189

·昔秦穆公(下略)【190193

·昔越王笱(句)賤(踐)(下略)【194198

201204

……憂。【216

·昔齊桓公貳〈貣(敕)〉其後嗣曰:“(諺)有言曰:‘生人日飽,死人日㱙(朽)。’餘(余)剴(豈)能【199】爲士〈土〉而尚令女(汝)道?夫君民者道,則爲人命。唯毋不道,則人爲之【200】輔。民何歸沃(飫?)?從有道處。㬥(暴)乳(亂)者亡,鬼神弗與。賢主兼國,不宵(肖)無【208】慧,失其彊(疆)士〈土〉,其誰有常所?今女(汝)有民而不能聖,則齊侯之生(姓),剴(豈)【209】必爲呂?”

巳(已)學(教)大子以六王五柏(伯)之念,斯乃受(授)之書,而自身屬(囑)之【210】曰:“女(汝)勉毋忘臘之眀(明)日親(新)歲之馴(訓)。”    大凡六千【211

207179連讀的理由是,連讀處前後文以“仁、身、親、人”押韻(真部);連讀而成的“則以代其身”句,“其”字指代“人主”,係承上“子而(如)能茲(慈)仁”(“而”讀爲“如”漢人筆下多見)的主語“子”亦即“人主之子”而來,其文意甚爲通順。簡179“爲其無親”的“爲”表假設,本篇數見同類用法者,原注釋已指出,正與上文的“而(如)”相呼應;“無親”則可參“十月章”簡126127的“不立孝仁而立無親”。簡179的“爲其無親,則不若以國予世之賢人”,顯係講“禪讓”而非“傳嗣”問題,據此亦可知該簡捨此難有其他合適位置。同時,簡179文字後有大段空白,應爲一小章之末,由此可知以“·維歲冬(終)享駕(賀)之日”套語開頭的本章,其結構、抄寫形式(章內是否再另有提行)與前文各章不同。

199的兩“日”字原誤釋爲“曰”,又讀“㱙”爲“孝”,簡200的“士”如字作解,致文意不明。該處簡文大意是講,齊桓公引諺語,謂其死後日日朽爛爲土,不能令其嗣王有道。簡200208連讀處的文句“人爲之輔”,文意通順,且正與上文的“爲人命”相對。簡文之意大概是說,君王有道,即發號施令於人;如“不道”(本篇“唯毋”用法較爲特殊,《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叁(上)》第126頁注〔五〕已詳言之),則他人爲其輔佐,亦即不能處在專擅命令的獨斷地位。其後的“(民)從有道處”,亦與前簡200之文聯繫緊密。簡199的齊桓公敕戒,與簡209210的“齊侯之姓,豈必爲呂”相呼應,也不好分置兩處。同樣地,作以上編連後,簡211結尾的套語“汝勉毋忘臘之明日新歲之訓”與它章同,但其所承簡200開頭分章符號“·”後之文卻不作他章開頭的套語形式,也可倒推出此章較爲特殊。

以上兩點相結合,則其餘諸簡重作如上安排,就都是順利成章的了。

201204所屬小章開頭之簡殘失,其主名不明,但簡204文末有大段空白,應係講“五伯”之一者;簡216原附於殘簡中,但其所僅存的“憂”字下爲大段空白,亦應係一小章之末簡,即屬講“五伯”之另一人的者。這兩人,或如整理者所說,即晉文公、吳王闔廬。當然,這兩組簡的原始位置現已無法確定,上引釋文的安排只是權宜之計。同時,作如上處理後,現存所有簡文末有空白的章末(包括小章)簡,就都有著落了。

作以上重編後可以看出,“歲終享賀之日章”正是六王、五伯逐一講下來的,故最後結以“巳(已)學(教)大子以六王五柏(伯)之念”。原釋文在“已學(教)”後標逗號,不確;其他各章之末“巳(已)學(教)大子用茲念”亦同。此句皆與各章開頭“周昭文公自身貳〈貣(敕)〉之,用茲念也”相呼應,其後的“斯乃受(授)之書”云云,亦正係承之而言。

原《說明》據“大凡六千”及現存字數推算,謂本篇“有四十餘簡、近千字的內容已散失”。據上述重編之後來看,現存全篇簡文結構清晰、首尾完具,似難以再容納有如此之多的殘失簡。現在字數出入如此之大的情況,應另有其原因。比如說,可以推測,原計入“大凡六千”的文字,有大量另成獨立單元者,本篇竹書本就未加以抄錄。

最後附帶指出,簡206的“(繁)樂以惀”,“惀”字原讀爲“淪”。按疑應爲“愉”之誤字,讀爲“偷”(古書“愉”字本亦多有用爲“偷”者)。秦漢文字“侖”與“俞”形相誤之例頗爲多見。本篇簡141“其何以彌久而侖思於百姓”,“侖”字原注釋引《說文·亼部》“侖,思也”爲說,按亦應爲“俞”之誤字,讀爲“愈”,“彌”、“愈”義近對言,其例多見。另外,簡162“用賢仇”之“仇”,係“佐”字之誤釋。

 

20151113日晨急就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11月13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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