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公簠铭文中“”字隶定申论
(首发)
吕治
河北师范大学硕士
曹公簠,长方形,口外侈,四短足,盖遗失。高8.5厘米,长27.5厘米,宽21.5厘米。附兽首形两耳,口、足部饰窃曲纹,腹部饰蟠虺纹(图一)。器属春秋晚期。[1]1973年出土于河南淮阳县堌堆李庄,现藏淮阳县太昊陵文物保管所。曹公簠上铸有铭文:“曹公塍(媵)孟姬悆母匡(筐),用祁眉寿无疆,子子孙孙永寿用之”(图二)。这是曹公为嫁女而作的媵器,是研究春秋时期曹国婚姻制度重要史料。
目前,学者对曹公簠进行了深入研究,如刘雨《两周曹国铜器考》,张亚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殷周金文集成释文》及淮阳县太昊陵文物保管所撰写的出土报告《淮阳县发现两件西周铜器》。他们对铭文中“”的隶定,有不同的观点。刘雨先生《两周曹国铜器考》和淮阳县太昊陵文物保管所撰写的出土报告认为“”是“姬”字。而张亚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和《殷周金文集成释文》则隶定为“”。下面,我们将“”字在青铜器铭文中出现的字形,与曹公簠中“”对比,进而对“”的隶定作出自己的判断。
在金文材料中,出现“”字的有曹伯狄簋(集成4019,春秋早期,图三),其字形为“”,从(母)从(凡)。而曹公簠中“”,从“”从“(母)”。二字皆从母,但是二字中另外一个字素,就有明显的区别。曹伯狄簋中“”之“”是两横,而曹公簠中“”之“”则为三横。如果说曹伯狄簋中“”之“”为“凡”是正确的话,那么曹公簠中“”之“”则不应该隶定为“凡”。那么,曹公簠中“”是什么字呢?
与曹公簠一起出土的还有一件盘,即曹公盘(集成10144,春秋晚期,图四),其铭文与曹公簠几乎相同,“曹公塍(媵)孟姬悆母般(盘),用祁眉寿无疆,子子孙孙永寿用之”(图五)。由铭文知,曹公盘是曹公为孟姬悆母作器。从铭文字形看,“”隶定为“姬”,是毫无疑问的。那么曹公簠中“”是否也是“姬”字呢?由上文知,曹公簠中“”有两个字素构成,即“”和“(母)”。曹公盘“”由“(母)”和“”构成。二字中“”和“”是同一字素,即“母(女)”。而另一个字素“”和“”,仔细审视,它们是“”的不同写法。故“”为“姬”。
传世文献中,《春秋左传》记有:“曹叔振铎,文之昭也。”杨伯峻注:“叔振铎,曹之始封君,文王之子也。”[2]《春秋谷梁传集解》曰:“曹叔振铎,文王之子,武王封之于曹,在甸服之内。”[3]《史记·管蔡世家》更加明确说:“曹叔振铎者,周武王之弟也”[4],并且进一步指出“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处,次曰康叔封,次曰冄季载。”[5]曹叔振铎是文王子,武王弟。曹国,姬姓。
曹公簠是曹公为嫁女而作的媵器,孟悆母即为曹公之女,其女名中的“孟”为排行,《白虎通·姓名》“嫡长称伯……庶长称孟”[6],表明此女为曹公的庶长女。“”应为母家姓,“悆”为私名,“母”为彼时对女子的尊称。孟悆母,这个称谓是由排行+母家姓+私名+尊称组合而成。曹国是姬姓国,所以,曹公簠中“”应隶定为“姬”,而非“”。
综之,从出土古文字和传世文献的角度看,曹公簠中“”应为“姬”,而非“”。所以,我赞同刘雨先生和淮阳县太昊陵文物保管所将“”隶定为“姬”的观点。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图五
[1] 参见淮阳县太昊陵文物保管所:《淮阳县发现两件西周铜器》,《中原文物》1981年第2期,第58页。
[2] 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第474页。
[3] 范宁集解:《春秋谷梁传》卷十,湖北官书处重刊,光绪12年冬月。
[4]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三十五《管蔡世家》,中华书局,1982年,第1570页。
[5] (汉)司马迁撰:《史记》卷三十五《管蔡世家》,中华书局,1982年,第1563页。
[6] (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卷九《姓名》,中华书局,1994年,第416页。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11月2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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