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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生:讀《蒼》札記一
在 2015/12/21 13:36:27 发布


讀《蒼》札記

(首發)

 

胡平生

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

北大藏西漢竹書一、三、五出版了,雖然由於物流不暢書到得晚了點,網上年輕朋友的大論已經連篇累牘地在公佈發表了,當我捧起帶著油墨香氣的新書時,仍滿懷喜悅,滿懷激動,立即給鳳瀚發信,感謝他和他的團隊的傑出工作,感謝他們的辛勤勞動嘉惠我們的享受!

初步翻檢了新出的竹書,便開始從頭學習之旅。鳳瀚兄主編的《蒼頡篇》自是期待已久的重要資料,認真拜讀了幾日,也在電話裡與鳳瀚兄談及《蒼頡》整理的甘苦收穫與網絡意見。謹此寫下一點學習的感想與心得,還請鳳瀚兄與各位方家批評指正。

 

  讀《蒼》原則

我非常讚成鳳瀚兄在《北大藏漢簡〈蒼頡篇〉的新啟示》一文中論及的考釋《蒼頡》的原則,這一原則的基本點是:《蒼頡》的四言句有羅列式、陳述式;羅列式四字字義相近或相類,前後兩兩相關;陳述式一句陳述某一語義,可多句連續,陳述某一主旨;同句中依字義聯繫的字詞可依靠假借關係訓解,“這是理解與闡釋字義,揣測編撰者之構思最重要的出發點”。我還想用自己的話加以表述,那就是:《蒼頡》全篇都是應該可讀順、讀通、讀懂的,若用秦漢當時的語音誦讀,應該還是能朗朗上口的。反言之,如果我們今天的注釋理解誦讀不能順暢無礙,那可能就還沒有明白編撰者的原意。鳳瀚兄對《蒼》篇的注釋,基本上就是貫徹這一原則的,其中頗多精彩的注解,如12之“泫沄”;如46之“[羔頁]豫錄恢”等等。當然,由於古今暌隔有些字句存在理解的問題,這一原則或亦有未能徹底實行的情形,我意對鳳瀚兄大著的審視不妨就從這些未能讀順讀通的地方查起來。網上已有學者指出《蒼頡》15“秅秿”,應讀為“秅秭”,即為一例,在《說文》裡“秅秭”就是排在一起的,可證釋“秅秭”為是。

 

  “戲䕺書插”(《蒼》6)之“書插”應為“奢掩”

鳳瀚兄那天在電話裡談到上句中的“書”字,說有學者指出應釋為“奢”,我當時沒來得及說,台灣史語所學者對《居延漢簡》9.1做了紅外掃描後,已將勞榦先生舊釋為“戲表書插”的上句,改釋為“戲囗書掩”。細審《蒼》6,從字形看,確應釋為“奢掩”。“奢”、“掩(奄)”皆有“大”義,參照鳳瀚兄所說考釋原則,“奢掩”之釋,無疑是正確的。奢,《說文》:“張也,從大,者聲。奓,籀文。”按,《通訓定聲》謂“奓”,從大從多會意,甚是。《篇海》:“奓,亦奢也,泰也,大也。”掩,或應讀如奄。《廣雅·釋詁一》:“奄,大也。”《詩·皇矣》:“奄有四方。”毛傳:“大也。”

 

  驁”(《蒼》15)應為“驁”

《蒼》15首句“驁”,有學者已指出第一字原釋為從豸從舌,實則原本即從反犬,但審看圖版此字右旁並不作舌形,而是從告,因此應釋為“”。“”,《說文》所無,疑當讀為“獒”。從告之字與從敖之字音近可通。上古音“告”為見母覺部字;“敖”為疑母宵部字。見、疑皆牙音,為旁紐。覺、宵音近。《墨子·非儒下》:“儒浩居而自順者也。”《史記·孔子世家》作“倨傲自順”。(參見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頁728,齊魯書社,1989年。)“浩居”即“倨傲”。按,從告之字有“大”義,如“浩”,《字林》:“水大也。”“”,《說文》:“大阜也。” “”、“獒”是大犬;“驁”是駿馬(《說文》),也是大馬。《廣雅·釋詁一》:“䮯,大也。”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12月2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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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云间 在 2015/12/22 0:06:13 评价道:第1楼

    建议读为遮掩。是一个名动短语。

  • 曰古氏 在 2016/1/15 20:46:42 评价道:第2楼

    據《蒼頡篇》與《說文》的關係來看,“奢掩”的“掩”似當據《說文》“掩,斂也,小上曰掩”為訓;“掩”字又作揜、弇。“奢掩”字義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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