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蒼》札記三
(首發)
胡平生
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
一 “兒孺旱”(《蒼》50)
《蒼》50“兒孺旱”,“旱”二字從文字形體來看是毫無問題的,在阜陽雙古堆漢簡《蒼頡篇》34简中也有此句,我們當時釋為“兒孺旱陽”。“陽”字左旁殘損,模糊不清,摹本逕作阜旁可能不是很妥帖。我們理解“兒孺旱陽”是兩組意義有關聯的詞,歸入“一句分為兩組,兩組詞意義各不相干,各組內的同義、近義詞並列”一類。所引詞例是“兒,孺子也。(《說文》)陽,《漢書·王莽傳》:“厥罰常陽。”應劭曰:“陽,旱也。”(《〈蒼頡篇〉的初步研究》,《文物》1983年2期,頁38)這樣看來,北大漢簡與雙古堆漢簡可以相互印證,釋字釋義似乎是沒有問題的。
問題發生在水泉子漢簡的七言本《蒼頡篇》上。現在我們已經知道,這種七言本《蒼頡篇》,前四字為《蒼頡篇》原句,後添加三字為對前四字的釋解或發揮。其中有一句整理者釋為“兒孺父母悲”(張存良《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蠡測》,例20,《出土文獻研究》,第九輯,頁69,中華書局,2010年)惜無圖版,但根據北大簡和雙古堆簡,前四字還是應從北大簡作“兒孺旱”,七言本應作“兒孺旱父母悲”。既然是“父母悲”,我們認為“旱”,應是“早殤”之訛。“兒孺早殤父母悲”,小孩子未成年就夭折了,父母为此悲痛哀伤,文從句順。
二 “堯舜禹湯”(《蒼》65)
《蒼》65釋文作“……囗堯舜,禹湯卬,【趮蟨】囗囗”(末二字存左旁目)。整理者將此枚殘簡放在陽部字最後一條,因為第二句的“卬”是陽部字。從殘簡看,兩個左旁從目的字已經是結尾,倒推上去四字,上一句正好以“卬”結句,因此斷句是完全正確的。但是,我們認為這樣斷句是不對的,證據就是水泉子漢簡暫045。(張存良《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蠡測》,圖11頁,《出土文獻研究》,第九輯,頁69,中華書局,2010年)該句應釋作(整理者原釋有誤,今訂正):
╱ 禹湯稱不(絕),迎趮厥怒佛曰
前一句雖然已經殘缺,但明顯是以“禹湯”為四字句之末兩字,這就說明在北大《蒼頡》中,應該是“堯舜禹湯”連讀為句,後面的“ 卬趮蟨”為句。至於最後兩個從目之字沒有著落,很可能是要與下一支簡的文字連讀。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12月23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5年12月23日。
点击下载附件:
“旱殤”,應是“早殤”之訛。
——文義上很通順。不過,《文字學概要》:已發現的秦代和西漢的簡冊和帛書,在表示“早”這個詞的時候,大都借用“蚤”字,偶爾也借用“棗”字,卻從來不用“早”字。(187頁,商務版1988年)
“旱”、“早”字形確實有相混的,但北大簡《蒼頡篇》作為西漢鈔本,當時表“早”這個詞是否用“早”字形似乎還需要考慮?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644第8楼
簡50“兒孺旱殤”,“旱”應是“早”之通用訛形,如孔家坡簡360“早殤”之“早”即寫作“旱”。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