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水泉子漢簡《蒼頡篇》之“疾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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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泉子漢簡《蒼頡篇》有下引一支殘簡:
張存良先生所作的釋文為:
開灸疾偷廷嬰[1]
胡平生先生所作的釋文為:
□灸疾偷廷嬰[2]
而皆未作任何之解釋。現在據北大簡《蒼頡篇》簡3之“毒藥醫工,抑按啟久(灸)。嬰但捾援,何竭負戴”,可以確定此簡當斷句為:
開灸疾偷廷。嬰
依北大簡補足字句後即為:
毒藥醫工【□□□】,【抑按】開灸疾偷廷。嬰【但捾援□□□】,何竭負戴【□□□】。
現在我們來解釋“疾偷廷”是什麼意思。
剛開始想到的是“偷”讀為“痊癒/愈”之“癒/愈”,但“廷”字頗難解釋,雖然“廷”有“平”的意思,可訓“平復”,但總覺得頗為牽強,所以就換了另外一種想法。
案《呂氏春秋·勿躬》有“百官愼職而莫敢愉綖”語,高誘注云:“愉,解也;綖,緩也。”王念孫根據押韻指出“綖”當爲“綎”,並謂“綎”讀爲“挺”,“挺”謂寬緩。[3]又《廣雅·釋詁二》:“挻,緩也。”王念孫《疏證》亦指出“挻”當為“挺”,並引《吳語》韋昭注、《呂覽》高誘注、《後漢書》李賢注來證明,[4]證據確鑿,可以信從。另外,《文選》枚乘《七發》云“雖有金石之堅,猶將銷鑠而挺解也”,王念孫說:“鑠亦消也,挺亦解也。”《七發》下文又有“今太子膚色靡曼,四支委隨,筋骨挺解;血脈淫濯,手足惰窳”語,“筋骨挺解”之“挺”亦為緩義。[5]
上引《呂覽》高誘注“愉,解也”,王念孫指出“愉”與“解”同義,字又作“渝”,《太玄·格》之次三“裳格鞶鉤渝”,范望注:“渝,解也。”《淮南子·道應》“敖幼而好遊,至長不渝【解】”,《太平御覽》卷37引作“至長不渝解”,《三國志·蜀志·郤正傳》注引作“長不喻解”,《論衡·道虛》作“至長不偷解”。[6]
由上可知《呂覽》之“愉綖<綎(挺)>”與《淮南子》之“渝【解】”(或作“喻解”、“偷解”)即鬆懈之義,而《七發》之“挺解”為鬆弛、鬆緩之義。
根據上述,我們認為水泉子漢簡《蒼頡篇》之“偷廷”,與《呂覽》之“愉綖<綎(挺)>”實為同一語詞之異寫。“【抑按】開灸疾偷(愉)廷(挺)”,是說“經過抑按開灸之治療後,疾病得以鬆懈/鬆緩”,“疾病鬆懈/鬆緩”,其意即疾病不那麼利害、疾病的程度有所減輕,猶今語之言“病情緩解”也。[7]
最後,我們還可以根據北大漢簡及水泉子漢簡《蒼頡篇》校正《易林》中的一個誤字。《易林·萃》之《節》云“針頭刺手,百病瘳愈。抑按捫灸,死人復起”,周飛先生已引《易林》此文,並指出“抑按捫灸”與《蒼頡篇》簡3“抑按啟久”非常相似,[8]頗具啓發性。我們認為“抑按捫灸”之“捫”應即“開”之誤字。案《易林》雖本為占卜之用,但文學色彩亦較為濃重,其中多摭引周秦两漢典籍之成語。今北大漢簡《蒼頡篇》出,知《易林》中亦頗有援引《蒼頡篇》之語句者:如《訟》之《巽》、《中孚》之《震》並有“執囚束縛,拘制於吏”語,“執囚束縛”見北大漢簡《蒼頡篇》簡51;《萃》之《家人》有“細小貧窶,不能自存”語,“細小貧窶”亦見北大漢簡《蒼頡篇》簡32,凡此皆可以為證(由於現今出土之《蒼頡篇》皆有殘損而非完帙,故《易林》中可能還有引《蒼頡篇》之語句者),蓋後人不曉“開”字之文義,遂改為“捫”字耳,故《易林》此句可據出土文獻校正為“抑按捫<開>灸”,其所引即為《蒼頡篇》中語。
[1]張存良《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蠡測》,《出土文獻研究》(第九輯),中華書局,2010年,68頁。
[2]胡平生《讀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064。
[3]參王念孫《讀書雜志·餘編上》,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1028頁。
[4] 王念孫《廣雅疏證》,中華書局,1983年,52頁。
[5]參王念孫《讀書雜志·餘編下》,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1061頁。
[6]參王念孫《讀書雜志·淮南子·道應》,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874頁。
[7]案“緩解”為同義複詞,解亦緩也。“懈”與“解”本為同源關係,解是解開、解除,解開就鬆了,所以引申為鬆懈。至於鬆懈的“解”寫作“懈”,乃後來之事,“懈”在《廣韻》中只有“古隘”一切,近代始轉入匣母(參見王力主編《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華書局,2000年,1256頁),倒言之則為“懈緩”,如《易林·晉》之《解》有“懈緩不前,怠墮失便”語,《宋史·秦檜傳》“金人以和之一字得志于我者十有二年,以覆我王室,以弛我邊備,以竭我國力,以懈緩我不共戴天之讎,以絕望我中國謳吟思漢之赤子”者皆是。
[8]周飛《〈蒼頡篇〉研讀札記(二)》,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網站,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5/20151225094400854944373/20151225094400854944373_.html。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1月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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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篇殘卷》引《呂氏》作‘莫敢愉綎’。挺謂寬緩,朱駿聲、楊樹達指出字本作䋼。《說文》:‘䋼,緩也。’
我觉得本文观点可备一考,但仍怀疑“偷”字或与“倫”有密切的关系,恐是“倫”字的隶变。段玉裁说“偷盗字当作媮”,他也曾怀疑“偷”乃后人所创,但依郑注则字似乎早已有之。按经传训释,古文只有“愉”,汉以后用“偷”与“愉”以音互训,可参见《文选·张衡·东都赋》及其注释,《说文》也有论述。北大简《反淫》有“柯、敦于髡......之偷”,其字正与水泉子简书写吻合,释为“偷”无误,但其义当与“之徒”、“之辈”同,《说文》“倫即辈”,《七发》类似的内容即作“倫”。按现有文献,“偷”字并无此义,实难解释得通。故此疑问望方家予以探讨。
敦于髡即战国时齐国淳于髡。古文敦与淳通用,《周礼》敦制即作淳制。
如释为“倫”字,文意即可通。《中国医籍考·方论·五十一》有“是岂寻常痰疾伦哉”。“痰疾伦”即“痰疾病之理”或“之类”,皆为“伦”字的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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