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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子健 任和合:海昏侯墓孔子屏風“野居而生”改正千年錯誤
在 2016/1/8 23:01:25 发布

 

海昏侯墓孔子屏风“野居而生”改正千年错误

(首发)

 

恩子健1 任和合2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1 北京市石景山区文物研究所2

 

内容提要 海昏侯墓出土孔子屏风上写有“野居而生”的字样,与《史记》“野合而生”的记载不同。海昏侯墓墓主人所处时代与《史记》成书年代相近,其墓中屏风记载应为当时社会关于孔子生平的写照。结合对传统史料的辨析,当知孔父叔梁纥与孔母颜氏之间的婚姻,合乎礼法人伦,《史记》中“野合”不应解释为未经婚嫁而“野外交合”,亦或是男子“婚过六十四”而不合礼法,而应为后世传抄错误。这一错误的发生不晚于东汉郑玄。《史记》原书记载应与出土屏风所记相同。孔子的出生堂堂正正,后世对孔子身世的恶评,或可经由此次考古发现而荡涤干净。

关键词 孔子 野合 野居而生 国野

 

20151115日,新华网发布消息:江西南昌海昏侯墓14日进入主椁室清理阶段,发现若干屏风组件,其中题字部分除可以看清孔子、颜回等人名之外,还可以看清“野居而生”的字样[1]。这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兴趣。张仲立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与《史记·孔子世家》中记载的‘野合而生’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内涵不一样,有待后续进一步研究。”[2]孔子像屏风和“野居而生”等字样的发现,当可以为研究孔子的出生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更为有力的证据。

一、关于孔子出生的记载

关于孔子的出生,自西汉始有三种记载。第一种是污名化,谓孔子父母“野合而生孔子”,最早见于司马迁的《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生鲁昌平乡、陬邑。其先,宋人也,曰孔防叔。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祷于尼丘得孔子。鲁襄公二十二年而孔子生。生而首上圩顶,故因名曰丘云。字仲尼,姓孔氏。”

司马迁写《史记》并未流行于当世,如他自己所说“藏之名山,传之其人”,至汉宣帝时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告发霍氏有功被封侯,因将《史记》传于世,已散佚十篇,汉元帝、成帝时的博士褚少孙将其补齐。

孔子父母“野合而生孔子”的说法,对后世的影响很大。《礼记·檀弓上》载“孔子少孤,不知其墓。”是说孔子少年丧父,其母去世后,孔子欲将父母合葬,但不知父墓所在。东汉末年郑玄《注》:“孔子之父郰叔梁纥,与颜氏之女徵在野合而生孔子,徵在耻焉,不告。”西晋张华《博物志·异说》卷十:“叔梁纥淫夫也,征在失行也,加又野合,而生仲尼焉。”关于“野合”的含义,根据郑玄《注》的“徵在耻焉”和《博物志》的“淫夫”、“失行”等用词来看,显然指的是“男女苟合”之事。郑玄、张华都是依据的《孔子世家》,不过《史记》原文并未显示“野合”的具体含义,郑玄、张华则据此而直接推断出孔子父母有道德缺陷的结论。至晚在东汉郑玄以后,孔子的出生被污名化。

第二种是神化,谓孔子母“感黑龙”而生孔子。在《史记》传世的同时或稍晚,《纬书》开始大行于世,对孔子的出生加以神化。如《春秋纬·演孔图》:

“孔子母徵在游于大泽之陂,睡,梦黑帝使请与已交。语曰:汝乳必于空桑之中。觉则若感,生丘于空桑之中。”(《后汉书·班固传》注引)

《论语·撰考谶》云:

“叔梁纥与征在祷尼丘山,感黑龙之精,以生仲尼。” ((《礼记·檀弓》疏引))

清人崔适《史记探源·孔子世家》云:

“纥与颜氏女祷于尼丘野合而生孔子,于尼丘扫地为祭天之坛而祷之,遂感而生孔子,故曰野合”。

《纬书》的神化描述与“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思想是向违背的,对后世并无多大影像。

第三种是合礼化,谓孔子的出生完全符合礼教。比《史记》成书要早的《孔子家语·本姓解》载孔子身世:

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曰:“虽有九女,是无子。”其妾生孟皮,孟皮一字伯尼,有足病,于是乃求婚于颜氏。颜氏有三女,其小曰征在,颜父问三女曰:“陬大夫虽父祖为士,然其先圣王之裔,今其人身长十尺,武力绝伦,吾甚贪之,虽年长性严,不足为疑,三子孰能为之妻?”二女莫对,征在进曰:“从父所制,将何问焉。”父曰:“即尔能矣。”遂以妻之。徵在既往,庙见。以夫之年大,惧不时有男,而私祷尼丘之山以祈焉。生孔子,故名丘而字仲尼。

清人梁玉绳《史记志疑·孔子世家》称:“颜氏从父命为婚,岂有六礼不备者。”然而问题是《孔子家语》这本书历来多认为是伪书,其记载是否可靠?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引三国魏王肃注《孔子家语》所附汉孔安国(孔子十二世孙)《后序》说:

“《孔子家语》者,皆当时公卿士大夫及七十二弟子之所咨访交相对问言语也。既而诸弟子各自记其所问焉,与《论语》、《孝经》并时,弟子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其余则都集录之,名之曰《孔子家语》。”

“《孔子家语》乃散在人间,好事者或各以意增损其言。”

(孔安国)于是因诸公卿大夫私以人事募求其副,悉得之,乃以事类相次,撰集为四十四篇。”

《文献通考》还引孔子二十二代孙、魏晋时人孔衍奏言:

“鲁共王坏孔子故宅,得古文科斗《尚书》、《孝经》、《论语》,世人莫有能言者。安国为改今文,读而训传其义。又撰次《孔子家语》。既毕讫,会值巫蛊事起,遂各废不行于时”。

后世颇疑《孔子家语》为王肃伪作。宋代王柏《孔子家语考》、清代姚际恒《古今伪书考》、孙志祖《家语疏证》、范家相《孔子家语证伪》等均认定是伪书。《四库全书总目》指“(《孔子家语》)其书流传已久,且遗文轶事,往往多见于其中。故自唐以来,知其伪而不能废也。” 现代“疑古派”顾颉刚《孔子研究讲义》更是将《孔子家语》断为 “赝中之赝”。然而出土简牍证明《孔子家语》不是伪书。河北定州汉墓竹简《儒家者言》,安徽阜阳汉墓简牍《儒家者言》,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简《民之父母》等,内容均与《孔子家语》有关,可能是先秦文献《孔子家语》的不同节选本。

今海昏侯墓出土屏风记载孔子父母“野居而生”而非“野合而生”孔子,这与《家语》记载其母已行“庙见”之礼,是非常一致的。《礼记•曾子问》“孔子曰:‘嫁女之家……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曾子问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于祖,不祔于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 由此可见“庙见”是男女婚配的标志性环节,只有经过“庙见”之后才能正式结为夫妻,倘若女子“未庙见而死”,是不能算作人妇的。孔子母颜征在,既已行“庙见”之礼,那么她与叔梁纥的结合是不能被称为“野合”的。《家语》又称“私祷尼丘之山以祈焉,生孔子。”这大概是孔子屏风所谓“野居而生”的真正含义。出土屏风再次证明《孔子家语》的记载是可靠的。

 二、关于“野合而生”

关于“野合”的含义,通常是指男女之间不经婚配即发生性关系。在特定语境下,“野合”一词也可另作它解,如《左传·定公十年》:“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指在野外合(奏)乐。如《后汉书·南匈奴传》:“良骑野合,交锋接矢”,指在野外合(交)战。而“野合而生”直接与生育相关,必定指男女之事。如(宋)欧阳修《新五代史·梁家人传》:“庶人友珪者,太祖初镇宣武,略地宋亳间,与逆旅妇人野合而生也。”在此处“野合”之意为“不合礼法的婚配”无疑。

孔子所处时代,底层百姓男女之间的关系相对开放,许多风俗与后代迥异。譬如《周礼·地官·媒氏》载:

“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国家鼓励,甚至强令无夫、无妻的男女自由结合,不用令者甚至还要“罚之”。上世纪四川省新都县出土的汉代画像砖,其上所刻画的男女交合之状,即被人称为“桑间野合”[3](见图1),很有可能是这种习俗在汉代的延续。新都画像砖上“野合”图的寓意尚有争议,如俞伟超、陈云洪先生将其视作祭祀高楳的一种行为。[4]我们认为此图更符合《周礼》“奔者不禁”的情状,如图1所刻画的那样:男女之间于野外交合,恣意纵情。这种自由结合,虽然为政令所使,但毕竟不是正式的婚配,应该就是“野合”。

 
图1 “桑间野合”图

 

我们认为孔子的出生,与《周礼》“媒氏”所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的习俗,应该没有关系。按《公羊传·襄公二十一年》载:“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而按《谷梁传》则载:“十月庚子,孔子生”。前人考证以为“‘十一月误’,应作‘十月庚子’。十月为周历,相当于夏历八月。周历的‘十月庚子’即夏历的八月二十七。”[5] 换算为公历,则孔子生于秋季,那么按照妊娠周期推算,其母怀胎应在寒冬至初春时节。此时天气正是极寒之时,考虑到深山密林则气温更低,结合当时叔梁纥的年龄判断,其与颜氏女在此天气下野外交合的可能性则是微乎其微。[6]况且叔梁纥此时的身份为“陬邑大夫”,虽非地位显赫却,也跻身于贵族之列,《周礼》中记载的“令会男女,奔者不禁”这一习俗应多存于平民百姓当中。而像叔梁纥这种贵族,其婚丧嫁娶的礼仪则更应符合“周公之礼”。至于祭祀高禖之说,也与时间不符。《礼记·月令》载“中春之月,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太牢祀于高禖。”可见,祭祀高禖应在阳气勃发,万物复苏的仲春之时。而孔母有孕之时则应为万物肃杀的寒冬,以寒冬时节祭祀高禖,史书上并无记载。

虽然“野合而生”符合周代的民间习俗,但毕竟是不符合礼法的事情。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一般老百姓身上,并无大碍;但如果发生在“圣人”孔丘的身上,就是很严重的事情了。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儒家在汉代被立为国教,而儒家学说最崇尚的是“礼教”,孔子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如果连孔子自己的出生都不符合礼法,那他怎么能要求别人“克己复礼”呢?因此从《史记》“野合而生孔子”的说法一出现开始,各种不同说法和辩解就应运而生了。

三、历代注释家的辩诬

由于司马迁和郑玄的记载,“野合而生孔子”的说法有很大的影响,这对孔圣人的形象十分不利。唐代注释家为《孔子世家》作注时,开始为孔子辩诬。司马贞《史记索隐》:

《家语》云梁纥娶鲁之施氏,生九女。其妾生孟皮,孟皮病足,乃求婚於颜氏徵在,从父命为婚。其文甚明。今此云野合者,盖谓梁纥老而徵在少,非当壮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故论语云野哉由也,又先进於礼乐,野人也,皆言野者是不合礼耳。

张守节《史记正义》:

男八月生齿,八岁毁齿,二八十六阳道通,八八六十四阳道绝。女七月生齿,七岁毁齿,二七十四阴道通,七七四十九阴道绝。婚姻过此者,皆为野合。故《家语》云梁纥娶鲁施氏女,生九女,乃求婚於颜氏,颜氏有三女,小女徵在。据此,婚过六十四矣。

此后为孔子辩诬者不乏其人。宋薛轩《坤元是保》卷上云:“女子二七而阴道通,七七而阴道绝,绝而后育,是名野合。野合之子,率多不寿。”元代王恽《玉堂嘉话》卷六:“野合,女子七七四十九阴绝,男子八八六十四阳绝,过此为婚为野合。时叔梁纥过六十四,娶颜氏少女,故曰野合。”清人梁玉绳《史记志疑·孔子世家》云:

“古婚礼颇重,一礼未备,即谓之奔,谓之野合。颜氏从父命为婚,岂有六礼不备者,……盖因纥偕颜祷于尼山而为之说耳。”

清人桂馥《札朴·野合》:

“《史记》梁公野合而生孔子。案:野合言未得成礼于女氏之庙也。《左传·昭公元年》传 ‘楚公子围娶于公孙段氏,郑行人请墠听命。楚太宰曰:围布几筵,告于庄、共之庙而来,若野赐之,是委君贶(赐婚)于草莽也。又使围蒙其先君’。杜注:‘告先君而来,不得成礼于女氏之庙,故以为欺先君’。馥谓墠在城外,除地行婚礼即野合也。故曰野赐之”。

与历代注释家的辩解相反,文革中出于批判孔子的需要,有人对“野合”一词妄加曲解,出现了所谓“私通”、“强奸”之说,上世纪80年代,有学者对“野合”一词重新解释,基本上延续了古人为孔子辩诬的做法 [7]。但没有一人怀疑过“野合”一词,有可能出现传抄的错误。

四、关于“野居而生”

“野居”的“野”字有两种含义:一是野外,如《晏子春秋·内篇谏上》载:“齐大旱逾时,景公召群臣问……晏子曰:‘君诚避宫殿暴露,与灵山河伯共忧,其幸而雨乎!’于是景公出,野居,暴露三日,天果大雨,民尽得种时。”《史记·李将军列传》有“广家与故颍阴侯孙屏,野居蓝田南山中射猎”。以上文献可知“野居”就是“居于野外”的意思。

“野”字的另一种含义,是相对于“国”而言的,指城市的郊区。如《周礼》“体国经野。” 唐贾公彦《疏》:“国,谓城中也;……野,谓二百里以外,三等采地之中。”《说文》“野,郊外也。”段玉裁《注》“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野。”《尚书·牧誓》“王朝至于商郊牧野。” 故此“国人”就是指城市居民,“野人”是指城市郊区的居民。

孔子父亲叔梁纥是鲁国著名的勇士和大力士,因军功封为鲁国“郰邑大夫”。《左传·襄公十年》记载“逼阳之战”:“逼阳人启门,诸侯之士门焉。悬门发,郰人纥抉之以出门者……孟献子曰:《诗》所谓‘有力如虎’者也。” 《左传·襄公十七年》“齐侯伐我北鄙……郰叔纥、臧畴、臧贾,帅甲三百,宵犯齐师…齐师去之。”《孔子家语·本姓解》称叔梁纥为“陬大夫”。《说文》“郰,魯下邑。孔子之鄉”“郰”即今“邹”字。叔梁纥本应居住在他的封地“邹邑”城中,但他却移居于郊外,故称“野居”。

关于“尼丘山”的地点,《孔子世家》“孔子生鲁昌平乡陬邑。其先宋人也,曰孔防叔,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正义》:

《括地志》云:“故邹城在兗州泗水县东南六十里。昌平山在泗水县南六十里。孔子生昌平乡,盖乡取山为名。故阙里在泗水县南五十里。《舆地志》云:邹城西界阙里,有尼丘山。”按:今尼丘山在兗州邹城,阙里即此也。

《括地志》云:“叔梁纥庙,亦名尼丘山祠,在兗州泗水县五十里尼丘山东趾。《地理志》云鲁县有尼丘山,有叔梁纥庙。”

据上引《括地志》的记载,“邹城”在泗水县东南六十里,“尼丘山”在泗水县南五十里,则“尼丘山”在“邹城”北约十里。叔梁纥离开他本人的封邑“邹城”仅十里地,是典型的城郊,因此所谓“野居而生”是指叔梁纥与颜征在本应居住在城中,但他们却居住在城外而生的孔子。

《孔子家语·本姓解》载,孔父叔梁纥育有九女一子,且其子有足疾,难以继承家世,于是求婚于颜氏。颜氏女徵在,奉父命成婚。且与叔梁纥有“庙见”之礼,礼仪完备,符合礼法人伦,绝非所谓私通或于乡野间媾合;虽夫妇二人年龄差距过大,然少妇老妻之事在古时却也是不足为奇。正因为叔梁纥年事已高,恐怕无法正常生育,夫妇二人欲祈求神明庇佑。新婚之后,二人“祷于尼山”,祈求子嗣。在此期间,“野居”于尼山附近。之所以野居,原因有二:其一,去尼山祷祀,路途遥远,旅途劳顿。若以老夫少妻,行走速度更为缓慢,不如筑草屋、结庐舍,就近而居,以免劳顿之苦;其二,“野居”可以表示对神灵的虔诚之心,《晏子春秋》载齐景公为了给百姓祈雨,依晏子的劝谏“野居暴露”,从而“与灵山河伯共忧”,彰显自己对神明的虔诚敬意。而叔梁纥与颜氏,为了祈求子嗣势必要更为虔诚,故而放弃自己优厚的生活,“野居”在外。

海昏侯墓屏风中“野居而生”为解决孔子的出生疑案提供了绝佳证据。海昏侯墓墓主人所处时期与《史记》成书时代最为接近,而出土屏风上面对孔子生平的记载,是目前所发现资料中,最早的对孔子生平记载的实物遗存。屏风上的记载应可与《史记》内容相互印证。海昏侯屏风记载孔子为野居而生, 而《史记》记载为野合而生,一字之差,谬以千里。我们大胆推测——《史记》原本所记载的孔子出生,应与海昏侯屏风所记载一致,均为野居而生,应该是出现了传抄错误,才导致“野合而生”的说法谬种流传。

就文字字形而言“居”、“合”二字相当接近,发生传抄错误是很有可能的。自秦汉以来,“居”与“合”二字字形变化不大,如《云梦睡虎地秦简》中“居”字写作:睡虎地秦简“居”1-1(秦八三,一百一十六例)、睡虎地秦简“居”2-1(日甲一三〇背,十二例);“合”字写作:睡虎地秦简“合”1-1(封七二,七例)、睡虎地秦简“合”2-1(日甲一五六背)。[8]而到汉武帝时期 “居”、“合”二字字形与前代几无变化,如《银雀山汉简》中“居”字写作: 668(简号668)、837(简号837)、880(简号880);“合”字写作:610(简号317)、317(简号414)、414(简号610[9]。从中可见,居字从“尸”从“古”,合字从“亼”从“口”。“居”、“合”二字本身为简单字形,二者字形相近,在传抄过程中,一旦笔画不工整,或出现减笔省笔等情况,很有可能将“880”字抄作“317”字。

故此现在《史记》中所记载的“野合而生孔子”应为后世传抄错误。按孔颖达《礼记正义·檀弓上》引郑玄《注》:“孔子少孤,不知其墓。孔子之父郰叔梁纥与颜氏之女徵在野合而生孔子,徵在耻焉,不告。”可见,至迟在东汉时期,《史记》的传抄错误就已经发生。而在西汉《史记》成书时期,对孔子的记载应为“野居而生”。

孔子早年先后丧父丧母,命运多舛。以一己之奋斗,成长为后世所敬仰的“圣人”,然终其一生,最高职位不过为鲁国司寇而已,与公侯无缘。而司马迁却将其列入记述王侯将相的“世家”之列。这虽有当时儒学兴盛之因,亦包含有司马迁本人对于孔子的敬仰之情。《史记》虽然“是非颇谬于圣人”(《汉书·司马迁传》),但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把“仲尼厄而作《春秋》”,列为“古圣贤发愤之作”,引为自己仿效的楷模。因此司马迁不太可能在记载孔子出生时,在主观上表现出贬损之意。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经学立于学官,设五经博士,教授弟子,视儒学为国教,以孔子为圣人,这样的文化环境,也不大容许诋毁孔子的言论流行。因此把《史记》记载的“野合而生”视为传抄错误是最合理的解释。

五、结语

孔子作为“至仁至圣”,其创立的儒家学说不仅仅深深影响了我国的教育和思想体系,他的思想理念更是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构成中华民族性格的基石。关于孔子的出身,则是其身上少有的“污点”。一句“野合而生”,使得人们“浮想联翩”,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或所谓的“轶事”。从古至今许多大儒都急于为孔子“正名”,遗憾的是,囿于先秦史料匮乏,往往无法做到自圆其说,只能“避重就轻”进行粉饰。此虽为善举,却有画蛇添足之嫌。近代以来,人们开始用更多的材料对孔子进行分析,其中不乏运用阶级分析法、民俗学等方法进行的探究。然而此类方法更多的局限于分析、推测,而缺乏明确的史料或者考古资料的支撑。此次海昏侯墓出土的屏风,其上面的记载是最接近《史记》成书时代的资料,依照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通过将屏风记载与传世文献进行比对研究,当可得出《史记》 “野合而生”当为传抄错误的结论。海昏侯墓孔子屏风“野居而生”的记载,一举改正千年错误。孔子的出生堂堂正正,后世对孔子身世的恶评,或可经由此次考古发现而荡涤干净,还之以本来面目。

 

 

 

 



[1] 新华网

[2] 新华网

[3] 冯修齐:《〈桑间野合〉画像砖考释》,《四川文物》1995年第3

[4] 陈云洪:《四川汉代高媒图画像砖初探》,《文物研究》,1995年第1期。

[5] 韩兆琦:《史记笺证·孔子世家》,第3190页,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

[6] 姚良柱:《野合而生孔子辨析》,《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01年第1

[7] 孙开太:《关于孔子生身问题辨析》,《历史教学》1985年第6期。刘奉光、于敬德:《野合小释》,《齐鲁学刊》1985年第1期。骆承烈:孔子出生解》,《齐鲁学刊》1985年第1期。

[8] 张守中撰集:《睡虎地秦简文字编》,第77页,第136页,文物出版社,1994

[9] 骈宇骞:《银雀山汉简文字编》,第184页,第291页,文物出版社,2001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6年1月7日。

本文發佈日期爲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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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象帝 在 2016/1/9 7:45:18 评价道:第1楼

    司马迁名气大,但决不是一个合格的“史”,严重违背了史家“真实有据”之传统。而《史记》的负面作用远大于正面作用,盖其中多以讹传讹、道听途说、虚构捏造之说,“太史公曰”很多更都是乱曰。

  • 子昭 在 2016/1/9 10:48:33 评价道:第2楼

    以“失行”、“男女苟合”來解釋野合確有不妥,案《衛將軍列傳》,“其父鄭季……與侯妾衛媼‘通’,生青。”《楚辭》亦有禹通塗山氏之句,“通者,淫通”,倘若太史公真欲揭叔梁紇之過,則一“通”字足以,何須再造一詞?可見“居”、“合”二字誤抄似有道理。然何以“野居”之說俟後不復見諸於世?若依現時屏風所見“野□而生”、“…..孔子六十三,當此之時,周室…”、“…南夷與北夷交…”(參王先生“屏風淺釋”)等與《史記》記載頗多重合,二者互抄,在時間上不太可能。屏風與《史記》或皆抄錄同一原始文獻?可惜並無實證,權作推斷。

  • 王寧 在 2016/1/9 11:58:58 评价道:第3楼

    感覺此文看法有些偏頗。
    1、對於“野合”這種事,我們不能用後世的道德觀念來看待。在先秦,為了鼓勵人口繁衍,“野合”并不被認為是違反道德的事情,古代“觀社”、“尸女”之類男女私會野合的活動都是國家提倡的,《墨子·明鬼下》:“燕之有祖,當齊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雲夢也,此男女之所屬而觀也。”《左傳·莊公二十三年》魯莊公“如齊觀社”,被評價為“非禮”,應該也是去參加此類的活動,《周禮》說“奔者不禁”也是這個意思。自然,野合生子也絕對不會被認為是“可恥”的事情,也不會被認為是什麼“污點”。漢代以後,人的思想道德觀念的改變,覺得此事發生在孔子身上不好,做了種種解釋,現在以歷史的眼光看,其實是沒有必要的。男女私會、野合、婚前生子這種現象直到現在還在西南少數民族中存在,他們也并不認為這是什麼可恥的事情或污點,也不能用中原地區的風俗習慣和道德觀念來評價、衡量,先秦亦是。更何况,人怎么出生的自己又不能选择,孔子即使是野合而生,这和孔子本人何干?耶稣也是非婚所生,基督徒们都认为他是“神之子”,并不认为这是什么污点,这和东汉时期说孔子是徵在和黑帝相会所生(《春秋演孔图》)也无区别,均不能影响他们成为圣人。
    2、海昏侯屏風說“野居而生”,它雖然不說是“野合”,應當也是暗含了這種意思,只不過稍微隱晦了一點罷了。否則,它完全可以直接說徵在生孔子,把這個事情迴避即可,為什麼還要特別說“野居而生”?男女要野合自然要“野居”,故而司馬遷直接說孔子之生是“野合”,海昏侯墓屏風則說是“野居”,二者并無矛盾之處。司馬遷說孔子是野合而生當是根據古傳而書,并無污蔑不敬之意,司馬遷對孔子是比較推崇的,這由他把孔子事跡列入《世家》就可以看出來,并在裡面說“《詩》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鄉往之。余讀孔氏書,想見其為人。”仰慕之情溢於言表。故竊以為不能據“野居”之說就否定“野合”之說,因為二者表達的意思應該是相同的,這恐怕也算不得“千年錯誤”。

     


  • 若蝶之慕 在 2016/1/9 12:19:16 评价道:第4楼

    孔子屏风的“野居而生”,其实与司马迁的“野合而生”同义,只不过司马迁用的是古文,屏风用的是今文(即汉代文字),也说明了后世自郑玄以后对“野合”一词都产生了误解。实际上,“合”即可解释为“居”之义。《论语•子路》:“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邢注为“聚合”。实际上“合”即为“居”同义。

  • 战国时代 在 2016/1/9 13:16:37 评价道:第5楼

    大膽猜一個:傳世本“野合”之“合”為古文“石”的誤字。石與居的異文,清華簡《金縢》“周公石東”,今本作“居東”;《秦本紀》:“飛廉為紂石北方”,蕭旭先生指出《蒙求集註》卷下引作“居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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