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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生:讀《蒼》札記十一
在 2016/1/15 15:41:12 发布

 

 

讀《蒼》札記十一

 

(首發)

 

胡平生

 

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

 

再談“丹勝誤亂”(《蒼頡》10)與“政勝誤亂”

阜陽雙古堆漢簡《蒼頡篇》C003“政勝誤亂”一句,在北大漢簡中作“丹勝誤亂”。自鳳瀚兄2009年在北大的發佈會上介紹後,引起很大關注,討論也很多。很有意思的是,20088月,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永昌縣水泉子M5發掘獲得一批漢代木簡,其中居然有七言本的《蒼頡篇》。張存良先生發表了《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蠡測》一文(《出土文獻研究》第9輯,中華書局,2010年),做了介紹和研究。將這幾種不同的《蒼頡篇》的本子進行比較研究是非常有益的工作,對此筆者也曾發表過一些意見,現在看來有些講對了,有些講錯了,今願藉此機會加以訂正。拙文《讀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曾談到這枚簡的考釋經過,現抄錄於下:

20 耐責塞,丹(?)勝誤亂有所惑”,“丹”字張文未釋。在“阜蒼”中“丹勝誤亂”作“政勝誤亂”。我們曾指出,這裡的“政”字未避諱,當是漢代人所改。我們理解“政勝誤亂”有讚譽秦皇戰勝誤亂的含義,當然也可能“政”應讀為“正”,是邪不壓正,“正勝誤亂”,有臺灣學者則推測“政”指嬴政,“勝”指陳勝,是他們造成了“誤亂”。但2008年歲末,北京大學搶救了一批漢簡,中有相當完整的《蒼頡篇》。200910月,北京大學舉行“北大藏西漢竹書情況通報暨座談會”,朱鳳瀚教授在會上介紹說到,北大《蒼頡篇》與“阜蒼”有不少差異,如“阜蒼”之“政勝誤亂”,北大簡作“月勝誤亂”。……如果我們結合水泉子簡《蒼頡篇》圖版看,則字釋為“月”從字形到字義都有些問題。暫20的“丹”下橫封口,中央分明是一點,不是與下橫平行的一橫,因此我們暫釋為“丹”。但是“丹”字在這裡講不通。所以,我們很懷疑乃是“丼”字之訛。上古音“井”是精母耕部字,“政”是章母耕部字,聲近韻同,可以相通。那麼,將“政”寫成“井”會不會是避諱呢?這是值得注意的。我們似乎可以推想,在北大簡裡,可能是因避嬴政名諱將“政(正)”寫成“月〈丼〉”;在“阜蒼”裡,漢人回改寫成了“政”;而在水泉子簡裡,雖時代較晚,而抄手所依據的本子沒有回改,因此仍寫成了“丹〈丼〉”。(武大簡帛網,201011721日;《胡平生簡牘文物論稿》,頁45,中西書局,2012年。)

北大簡整理者此次已將此字正確地釋為“丹”,並指出:

“丹”與秦始皇名“政”(或“正”),在字音字義上均難聯繫,但北大簡本章與雙古堆簡在上文中均有“飭端脩灋(法)”句。“端”,學者或認為即是避秦始皇名諱而代之以“政”。“丹”、“端”聲韻並同,均端母之部字,故也可能是因為在同章上文“飭端脩灋(法)”句中,“端”已代“政”使用過了,作為字書,為避免一字之重出,故又用與“端”音同的假借字“丹”來代替“端”,實際上皆是為了代“政”。

我認為,關於北大簡與水泉子簡之“丹”字,此說應當是迄今為止最好的解釋。這樣講既注意到“丹”、“端”的聲韻關係,也找到了“丹”與“政”的意義上的聯繫。不過,整理者對其下三字“勝誤亂”的解釋似乎不夠妥帖。整理者是這樣說的:

甘肅水泉子漢簡《蒼頡篇》有“丹勝誤亂有所惑”句,“有所惑”應是概括前四字之大意,是一種意近的解釋。“丹”代“政”,“政”有刑法、法律之義。……而“勝”則有“過”、“盡”之義。……因此“政勝”之意,應是言“刑法用過了頭”,亦即濫用刑法。下邊的“誤亂”自然可以理解為是講“政勝”造成的後果。此句與上下兩句在字義上是相協調的,與甘肅水泉子漢簡文“丹勝誤亂有所惑”之“有所惑”所概括的語義亦相合。

這裡有一個大大的矛盾,即前文既然已經指出“丹”代“端”表“政”是為避秦皇名諱,後文的“政勝”居然是说“刑法用過了頭”,“亦即濫用刑法”。如此“惡攻”,這是不要命了嗎?《蒼頡》七章,秦丞相李斯作;《爰歷》六章,車府令趙高作;《博學》七章,太史令胡毋敬作。三人都是始皇重臣,哪個膽大包天敢這麼說!因此,我們以為,這樣的解釋是不能成立的。

我仍認為,“政勝誤亂”是指正確戰勝“誤亂”,也就是秦皇嬴政戰勝“誤亂”。在秦時,這樣的理解與解釋當然“政治正確”,但是入漢之後這樣的理解與解釋,似乎政治上又不“正確”了,所以七言本的水泉子簡《蒼頡篇》在“丹勝誤亂”後加上了“有所惑”。“惑”是迷惑、困惑,到了漢代“正(政)勝誤亂”已不再理所當然,而是“有所惑”。這也是很有時代特色的用語了。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6年1月15日。

本文發佈日期爲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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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王寧 在 2016/1/15 17:46:26 评价道:第1楼

    《春秋公羊傳·僖公二十六年》:“師不正反,戰不正勝也。”也許《蒼頡篇》的“政勝”與這個“正勝”類似。
    另外,古書里也多見“政勝”之語,如:
    《商君書·說民》:“八者有群,民勝其政;國無八者,政勝其民。民勝其政,國弱;政勝其民,兵強。”
    又《戰法》:“凡戰法必本於政勝,則其民不爭。”
    《淮南子·兵略》:“政勝其民,下附其上,則兵強矣。”

  • 若蝶之慕 在 2016/1/15 18:23:49 评价道:第2楼

    “丹”字的由来,本来就是借“井”为字。故《说文》:“像丹井。”段注:“采丹之井、史記所謂丹穴也。”最先的“丹”字右边有三画,为像手取丹之“状”。金文可为证。秦汉时期“丹”字已出现分化,字形已书写近“月”字。事实上,北大简“丹”就当释为“井”,为“刑”字的古文字。故“井胜”即韩非子所说的“刑胜”。王宁先生所列的“政胜”,实际上都是“刑胜”之意。笔者早已发文指出二者的关系,见武汉大学简帛网,《苍颉篇所见版本异字考》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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