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頡篇》首章箋注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台
《蒼頡篇》第一章的殘文,主要見於居延新簡EPT50.1A+EPT50.1B和水泉子簡七言本“□事君,微密瘱塞天生然,囗佞……”,并見《北京大學藏西漢竹簡(壹)》後附錄《未見於北大簡本之〈蒼頡篇〉簡文集錄》(下簡稱《集錄》)、1张存良《〈蒼頡篇〉研讀獻芹(二)》(下簡稱“張文”),2據此并參考學者相關整理本簡文綴合成的第一章存留內容共15句58字:
蒼頡作書,以教後嗣。幼子承詔,謹慎敬戒。勉力諷誦,晝夜勿置。苟務成史,計會辯治。超等軼群,出尤別異。初雖勞苦,卒必有憙。愨願忠信,微密瘱塞。儇侫□□。3
根據漢代以六十字為一章的分章情況,此15句60字(缺2字)即漢本的第一章,為之職合韻。秦本《蒼頡》章當有30句、120字,後15句為漢本第二章,然此章文字內容迄今不詳。目前發現的漢簡《蒼頡篇》中可能有屬於此章的內容,因為殘缺過甚無法歸屬。茲根據目前所能確知的第一章文字作出注釋,并就一些相關問題隨文略作說明。
【箋注】
蒼頡作書:舊注:“頡,古造書字人也。”4書,《玉篇》:“世謂蒼頡作書,即黃帝史也。象形、指事、形聲、轉注、會意、假借,此造字之本也。書者,著也。依類象形謂之文,形聲相益謂之字,所以明於萬事、紀往知來也。書之如也。”《世本·作篇》:“蒼頡作書。”《周禮·外史》疏引《世本》:“蒼頡作文字”。
此事諸書所引《世本》異文較多,如又曰:“黃帝之世,始立史官,蒼頡、沮誦居其職矣。”注:“黃帝之時,蒼頡為左史,沮誦為右史。”又曰:“沮誦、蒼頡作書”,宋衷注:“沮誦、蒼頡,黃帝之史官。”5總之古人認為蒼頡、沮誦為黃帝之史官,乃始造文字書契者。所謂“文字”即今言之漢字,目前漢字的源頭最早可追溯到殷商文字(甲骨文、金文),而今所見有文字之商代器物包括甲骨文均為殷墟時期之物,甲骨文則最早為武丁時期。筆者認為“蒼頡”乃“商旬”之音轉,即盤庚旬;“沮誦”當作“祖誦”,即小辛頌,乃盤庚之弟,繼盤庚而王者。此本當為殷人之舊傳,蓋殷商文字肇始於盤庚旬、小辛頌時期,從盤庚、小辛、小乙到武丁,經歷了半個多世紀的發展完善,武丁時期基本成熟并推廣使用,才開始用之在占卜的甲骨上可寫卜辭或在青銅器上鑄造銘文,由此傳下商旬、祖頌造文字書契之傳說,後音轉為蒼頡、沮誦。6則言蒼頡、沮誦為黃帝史之說并不可信。
水泉子七言本(下簡稱“七言本”)此句作“[蒼頡作]書𣉻(智)不愿”(暫31),“智不愿”當即“知不愿”,《廣雅·釋詁一》:“愿,善也。”不愿,不善也。《淮南子·本經》:“昔者蒼頡作書,而天雨粟,鬼夜哭;伯益作井,而龍登玄雲,神棲昆侖——能愈多而德愈薄矣。”《論衡·感虛》:“《傳書》言:‘倉頡作書,天雨粟,鬼夜哭。’此言文章興而亂漸見,故其妖變致天雨粟、鬼夜哭也。”蓋謂鬼神知蒼頡作書乃不善之事,會導致德薄、亂見,故天雨粟,鬼夜哭。此篇為秦丞相李斯所作,取首句二字為篇名,亦為其所作七篇之總名;漢代將《蒼頡》、《爰歷》、《博學》三篇合為一篇,《蒼頡》居首,仍以為總名。
以教後嗣:以,用也。教,舊注:“誨也,效也。”嗣,續也,繼也。後嗣,謂後世子孫也。《書·君奭》:“在我後嗣子孫。”《楚辭·天問》:“何變化以作詐,後嗣而逢長。”七言本此句作“以教後世囗囗囗”(暫31),“嗣”作“世”,文意亦通,但“世”為月部字,不韻,當是七言本作者所改,因為它是以第7字為韻,故此字作“世”無礙文意。
幼子承詔:幼子,少子。承,受也,奉也。詔,舊注:“告也。”此句亦見許慎《說文解字敘》引,王筠《說文解字句讀》:“幼子,蓋指學僮;承詔,蓋謂承師之教告。”又,“詔”居延新簡作“昭”,音同通假或字形之誤;玉門花海漢簡本作“調”,聲之轉也。7七言本此句作“[幼]子承詔唯毋囗”(暫39),毋,《集錄》本如此,張文作“母”,末一字缺,義不明。
另:根據上下文意,此句是說小孩子奉師命學習讀書,只要謹慎敬戒、勤奮努力就可以做官。而段玉裁《說文解字敘注》云:“幼子承詔,蓋指胡亥即位事。”李斯寫“幼子承詔,謹慎敬戒”二句,確有可能隱含這種意思,并有對胡亥勸諫之意。此說若然,則《蒼頡》等三篇均當作於二世胡亥元年之初,而並非作於秦始皇時期。是否如此,有待進一步研究。
謹慎敬戒:謹,舊注:“信也。”《說文》:“慎也。”又曰:“慎,謹也。”“謹”、“慎”義同,故連用成詞,《荀子·不茍》:“恭敬謹慎而容。”敬,讀曰警,《說文》:“警,戒也”、“戒,警也”,二字義同,故連用成詞,《逸周書·職方》:“考乃職事,無敢不敬戒。”又《諡法》:“夙夜警戒曰敬。”七言本此句作“[謹慎]敬戒身即完”,謂謹慎敬戒可保身安全。
勉力諷誦:勉,《說文》:“彊也。”勉力,努力也,《管子·形勢》:“故朝不勉力務進,夕無見功。”諷誦,《說文》:“諷,誦也”、“誦,諷也。”二字義同,故連用成詞,《周禮·大司樂》:“以樂語敎國子,興道諷誦言語”,鄭注:“倍(背)文曰諷,以聲節之曰誦。”諷即今言背誦,誦即今言吟誦或朗讀。七言本此句作“勉力諷誦[傳]出官”(暫43+8,),《集錄》本如此,張文引作“勉力諷誦槫……”,“傳”或“槫”疑均當讀“轉”,謂努力讀書之學子,轉而可出任於官府。
晝夜勿置:置,放也,釋也,猶廢也。七言本此句作“晝夜勿置功囗囗”(暫8),殘末二字,義不明。
苟務成史:苟,《詞詮》:“假設連詞,若也,如也。舊訓為誠。”8務,《說文》:“趣也。”段注:“務者,言其促疾於事也。”史,《說文》:“記事者也。”《玉篇》:“掌書之官也。”此言若經努力成為史官。許慎《說文解字敘》引《尉律》:“學僮十七已上始試,諷籒書九千字,乃得為吏。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太史并課,最者以為尚書史。”七言本此句作“[苟務成]史臨大官”(例9.5),臨,視也,治也,《說苑·政理》:“臨官莫如平,臨財莫如廉。”《韓詩外傳》卷二:“夫無能以事君,闇行以臨官,是無功不食祿也。”“臨大官”即做大官之意。
計會辯治:《說文》:“計,會也。”《周禮·天官冢宰》:“歲終,則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會。”鄭注:“會,大計也。”又《小宰》:“聽出入以要會”,鄭注:“謂計最之簿書,月計曰要,歲計曰會。”《戰國策·齊策四》:“誰習計會,能為文收責於薛者乎?”又稱“會計”,《周禮·天官冢宰·司會》:“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今稱管理財務者為“會計”即本此。辯,《說文》:“治也。”段注:“治者,理也,俗多與‘辨’不別。辨者,判也,从言在辡之閒,謂治獄也。”《淮南子·泰族》:“蒼頡之初作書,以辯治百官,領理萬事。”七言本此句作“計會辯治推耐前”(例9.5),《急就篇》:“抽擢推舉白黑分”,“推”即推舉義。段玉裁於《說文》“耐”下云:“耐,漢人叚爲‘能’字。”“推能前”即《荀子·仲尼》“推賢讓能”之意,謂推舉賢能於前。
超等軼群:超,《玉篇》:“越也,出前也”。等,《玉篇》:“類也,輩也。”《廣韻》:“齊也,類也,比也,輩也。”軼,《廣韻》:“過也,突也。”突者,出也。群,《說文》:“輩也。”段注:“朋也、類也,此輩之通訓也。”此句謂超逾同等的人,突出于同類的人。《急就章》:“完堅耐事踰比倫”,“踰比倫”意略同此。七言本此句亦僅剩此四字(例9.5)。軼,《集錄》本、張文同,孫淑霞錄本作“秩”,疑有誤。
出尤別異:出,即突出、出眾之“出”。尤,《說文》:“異也”,特異、與眾不同。《說文》“就”下云:“尤,異於凡也。”別,《廣雅·釋詁一》:“分也。”即分別義。異,《說文》:“分也。”謂不同也。“尤”、“異”義類同,故古書每連言,《史記·貨值列傳》:“此其章章尤異者也。”“出”、“別”均作動詞用,謂突出尤異的、分別不同的。《急就篇》:“名顯絕殊異等倫”,意與此略同。又居延簡260·18A相當於“異”的字作“掖”,疑因二字音近(同余紐雙聲、職鐸旁轉疊韻)聲誤而然,但作“掖”不韻,非是。七言本作“[出尤別異]白黑分”(暫2),《急就篇》:“抽擢推舉白黑分”,“分”正為“別”訓。
初雖勞苦,卒必有憙:初,始也。卒,終也。憙,《說文》:“說也”,段注:“說者,今之悅字。”字與“喜”義同。《呂氏春秋·務本》:“《易》曰:‘復自道,何其咎,吉’,以言本無異則動卒有喜。”《急就篇》:“勉力務之必有喜。”居延新簡EPT50.1B作“意”,當是字形之誤。水泉子七言本此二句作“初[雖]勞苦後必安,卒必有[憙]囗囗囗。”
愨願忠信:愨,《說文》:“𢡱,謹也。”《廣韵》:“𢡱,謹也,善也,愿也,誠也。”願,讀曰愿,《說文》、《小爾雅·廣言》并云:“愿,謹也。”《周禮·考工記·弓人》:“則莫能以愿中”,鄭注:“愿,𢡱也。”是“𢡱”、“愿”二字義同互訓,古書亦連用成詞,如《荀子·君道》:“愿愨拘錄”,《說苑·尊賢》:“馬愨愿順,然後求其良材焉。”《論衡·講瑞》:“當唐虞之時,鳳愨愿。”忠,《說文》:“敬也。”《荀子·禮論》:“其忠至矣”,楊注:“忠,誠也。”信,《說文》:“誠也。”“忠”、“信”義類同,故連用成詞,《論語·學而》:“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七言本此句作“[愨願忠信囗]事君”,謂以愨願忠信的態度服事君王。
微密瘱塞:微,《說文》、《字林》并云:“隱行也”,引申為隱匿義,《左傳·襄公十九年》:“崔杼微逆光”,服虔注:“微,隱匿也。”又《哀公十六年》:“其徒微之”,杜注:“微,匿也。”密,《禮記·樂記》:“隂而不密”,鄭注:“密之言閉也。”《禮·少儀》:“不窺密”,鄭注:“密,曲隱處也。”《玉篇》:“密,止也,默也,深也。”深隱不宣之義。“微”、“密”義類同,故連用成詞,用為機密、秘密或隱瞞意,《管子·霸言》:“獨斷者,微密之營壘也。”《漢書·文三王傳》:“大臣皆尚苛刻,刺求微密。”北大漢簡《趙正書》:“其謹微密之,毋令群臣智(知)病。”瘱,舊注:“密也。”曹大家《列女傳注》曰:“瘱,深邃也。”據此,則“瘱”本當作“瘞”,《說文》:“瘞,幽薶也。”段注:“《艸部》曰:‘薶者,瘞也’,二篆爲轉注。幽者,隱也,隱而薶之也,絫言之則曰‘瘞薶’。”《爾雅·釋詁》:“瘞,微也。”又《釋言》:“瘞,幽也。”則“瘞”與“微”、“密”義亦類同,蓋由“幽薶”義引申為“密”、“微”、“幽”、“深邃”等義。塞,《詩·邶風·燕燕》:“其心塞淵”,《毛傳》:“塞,瘞也。”蓋“瘞”即“薶”義,“薶”亦訓“塞”,《爾雅·釋言》:“薶,塞也。”《毛傳》訓“塞”為“瘞”當即本此。《太玄經·錯》:“《唐》蕩蕩而《閑》瘞塞”,是亦以二字連用成詞,用為掩閉不通義。張文括讀為“㥶”,《說文》:“㥶,實也。”段注:“《邶風》:‘其心塞淵’,毛傳:‘塞、瘞也。’崔《集注》本作‘實也’。今以許書繩之,作‘實’爲是矣。《詩》‘秉心塞淵’、‘王猷允塞’皆同,鄭箋云:‘塞、充實也。’今文《尙書》:‘文塞晏晏’,鄭注:‘《考靈耀》云:道德純僃謂之塞。’道德純僃,充實之意也。《咎繇謨》:‘剛而塞’,《夏本紀》作‘剛而實’。”是其字本即作“塞”,後造“㥶”作為心塞之專字。七言本此句作“微密瘱塞天生然”,“天生然”謂天生如此。
又,“瘱塞”居延新簡EPT50.1B作“倓言”,但此句所處是韻腳位置,“塞”為職部字入韻,而“言”為元部字不韻,顯然有問題。此簡的內容是“初雖勞苦,卒必有意(憙)。愨愿忠信,微密倓言言賞賞”,這些簡本是書隸寫字的“練習本”,並非是規整地抄錄全書,抄寫的文字較隨意,疑是抄“微密瘱塞”這句時,因為後二字筆畫太繁,省略沒抄,又跳行抄寫到別處,“微密”與“倓言”並非相連的一句,只是抄寫練習時隨意抄在一起的。“倓言”疑當作“倓𠶷”,寫字者誤將“𠶷”寫作“言”。《蒼頡篇》舊注:“倓,恬也。”《說文》:“倓,安也。”又曰:“恬,安也。”心安之意,《史記·秦始皇本紀》:“今上治天下,未能恬倓”,是將“恬”、“倓”連用成詞。《說文》:“𠶷,快也”,段注:“快,喜也。从言中會意,中之言得也,言而得故快。”《字彙》以為古文“意”字,《說文》:“意,滿也”,朱駿聲《通訓定聲》云:“按:即𠶷之或體,𠶷從中,猶從心也,快猶滿也。”心安與心快意思類同,故并列,“倓𠶷”猶言“安樂”、“夷愉”。“𠶷”古音亦職部,是入韻的,“倓𠶷”很可能就是秦本第一章《蒼頡》的最末二字,亦即漢人所分本第二章末句的最末二字。下面緊接的“賞”字當是秦本第二章、漢本第三章《賞祿》章開首的“賞”字。
儇侫□□:儇侫,張文本如此,《集錄》本作“囗佞”。《說文》:“儇,慧也。”段注:“《心部》‘慧’下曰:‘儇也’,是二字互訓也。《齊風》:‘揖我謂我儇兮’,傳曰:‘儇,利也’,此言慧者多便利也。《方言》:‘儇,慧也。’荀卿子曰:‘鄉曲之儇子。’”“侫”、“佞”同字,《集韻·平聲四·十五青》:“侫,囊丁切。諂也。《莊子》‘侫人’郭象讀。”《說文》:“佞,巧讇高材也。”《康熙字典·子集中·人部》“佞”下云:“才也,故自稱不才曰‘不佞’,《晉語》:‘夷吾不佞。’”“儇”謂機敏有智慧,“佞”謂巧黠有才能,意思類同而同舉。
又,根據漢本分章的情況,六十字為一章,則每章十五句,其中奇數章末尾均有一句落單不入韻,該句即是。此事張文中有詳細說明,可參看。
1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北京大學藏西漢竹簡(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166-167頁。
2 张存良《〈蒼頡篇〉研讀獻芹(二)》,簡帛網2015-11-26. 下引張先生說均出此文,不另出注。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378#_edn9
3 釋文主要根据張存良先生所作的復原釋文,并参考了寧赫:《〈蒼頡篇〉研究》(東北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年5月1日)、孫淑霞:《漢簡〈蒼頡篇〉輯校》(西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4年5月)的相關釋文。下引寧、孫兩先生說均據此二文,不另出注。
4 本文所引“舊注”,均據王國維輯,朱淵清點校、張永山復校:《重輯蒼頡篇》,《王國維全集》卷六,浙江教育出版社、廣東教育出版社2010年。下同。
5 陳其榮增訂本《世本》,《世本八種》本,中華書局2008年,3頁。
6 說詳王寧:《倉頡、沮誦神話與殷墟文字的起源——兼說武丁之前的卜辭問題》,《江漢論壇》2001年第8期:106-107。
7 寧赫《〈蒼頡篇〉研究》云:“‘昭’為‘詔’字之誤”、“‘調’與‘詔’音,一聲之轉。”(12-13頁)。
8 楊樹達:《詞詮》,中華書局1965年,91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1月18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1月19日。
点击下载附件:
“詔”居延新簡作“昭”,音同通假或字形之誤;玉門花海漢簡本作“調”,聲之轉也。
————
此說前人早已論說,似不必引寧赫說。
胡平生《漢簡〈蒼頡篇〉新資料的研究》(《簡帛研究》(第二輯),法律出版社1996年,332—349頁)謂“昭”爲“詔”之誤。 玉門花海漢簡本此字,嘉峪關文保所《玉門花海漢代烽燧遺址出土的簡牘》(《漢簡研究文集》,甘肅人民出版社1984年)釋爲“調(詔、昭)”,並謂:“承詔、承昭似皆可通:前者,謂學童幼子奉受蒼頡所作書教;後者,則謂蒼頡之書昭然可承。聯繫下文,當以‘幼子承詔’爲勝。詔,似音假字,作‘調’則可能爲訛音或訛傳。”胡平生《玉門、武威新獲簡牘文字校釋》(《考古與文物》1980年第6期)讚同釋“調”,但認為當讀爲“詔”。胡平生《漢簡〈蒼頡篇〉新資料的研究》謂:“‘調’與‘詔’音,一聲之轉,習字者因同音相通,寫了一個白字,又將下文的‘諷’字也錯寫成像‘調’的樣子。”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1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