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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才:嶽麓秦簡(肆)中的紀年問題
在 2016/1/28 20:37:22 发布

 

嶽麓秦簡(肆)中的紀年問題[1]


 

李洪才

湖南大學岳麓書院

 

 

秦時曆法向來難解,前賢作了諸多探索,解決不少疑惑。隨著出土材料日益更新,尤其是一些有明確朔日的出土文字材料,爲我們研究秦時曆法提供了新的契入點,但仍有諸多疑問未解。我們在整理嶽麓書院藏秦簡肆(以下簡作“嶽麓簡肆”)中的紀年簡時,[2]對照目前的各種月朔推算表,發現一些問題,提出來向各位專家請教。

嶽麓簡肆中出現了數枚記有“某年某月干支”的簡,這些簡的內容基本屬於律令類。其中 “廿年後九月戊戌”共出現了三次,除了1985簡出現外,還出現在20102089兩簡中,本文只選了1985作討論。

表一:嶽麓秦簡肆中所見的紀年與干支

0443

0630

1985

1612

2088

1859

廿年二月辛酉

十三年

六月辛丑

廿年

後九月戊戌

廿一年

十二月己丑

廿五年

五月戊戌

廿九年

四月甲戌

 

我們對所討論的簡,對照了張培瑜《三千五百年曆日天象》[3]中“戰國朔閏表”、李忠林根據秦簡曆譜等相關出土材料制定的“朔閏表(前246-203)”[4]。一般來說,當寫明月大小,或直接標明“朔”時,才可以認定爲朔干支,而形如“某月干支”的表述往往不全是朔干支,作爲曆日資料需要進一步討論認定。之所以如此,歸根結底是因爲它並非曆譜。[5]比如表一1859簡中“廿九年四月”下接“甲戌”,里耶秦簡中記廿九年四月朔爲甲子[6],所以表一中的嶽麓簡中的干支肯定不是朔日干支。照常理而言,既然表一這些簡月下所記干支非朔日,那就應該是當月某一日的干支。於是我們將表一的干支與張培瑜《三千五百年曆日天象》對照,推算表一月下干支所對應的日期,得到的結果如下表二。

 

表二:嶽麓秦簡月下干支所在日期對照表

 

0443

0630

1985

1612

2088

1859

 

廿年二月辛酉

十三年

六月辛丑

廿年

後九月戊戌

廿一年

十二月己丑

廿五年

五月戊戌

廿九年

四月甲戌

廿年的二月並無辛酉日

六月乙未朔,辛丑在六月初七

戊戌在九月十五

十二月辛巳朔,己丑在十二月初九

五月丁亥朔,戊戌在五月十二

 

廿年的二月並無辛酉日

六月丙申朔,辛丑在六月初六

戊戌在九月十四

十二月壬午朔,己丑在十二月初八

五月丁亥朔,戊戌在五月十二

 

廿年的二月並無辛酉日

六月乙未朔,辛丑在六月初七

戊戌在九月十五

十二月辛巳朔,己丑在十二月初九

五月丁亥朔,戊戌在五月十三

 

廿年的二月並無辛酉日

六月丙申朔,辛丑在六月初六

戊戌在九月十五

十二月壬午朔,己丑在十二月初八

五月丁亥朔,戊戌在五月十二

四月甲子朔,甲戌在四月十一

 

不合

 

其中0443簡中“廿年二月辛酉”(見后附圖),我們對照曆譜後,發現廿年的二月並無辛酉日。這支簡右半殘缺,或者“廿”當是“卅”,但卅年二月也無辛丑日。所以无论廿年或卅年二月都没有辛酉日,這支簡的月朔干支可能有問題。當然我們也考慮“二”釋讀有問題。但是依照所見墨跡與秦簡中的數字核對,除了“二”外,沒有哪個數字可以與所見墨跡相合。0443簡干支問題,文字殘缺帶來一定的不確定因素,但曆譜不合的現象並不是個例和偶然。嶽麓秦簡中還有不合曆譜干支的情況。

嶽麓秦簡中還有一枚干支有問題的簡,簡文作“[廿]五年十一月戊寅”。這支簡除了第一字外,其他字都非常清晰,但問題就出在第一字上。按照現有紀年表,十五、廿五、卅五年十一月都没有戊寅日。唯独五年庚戌朔,二十九日戊寅。這支簡的首部雖有些殘損,但按照長度對比,簡首僅損一字,而且殘缺的部分有墨跡,說明“五”前應該還有一字。此處缺字整理小組原釋作“廿”。之所以出現干支不合的情況,我們推測有兩種可能:第一種,簡首的字是起首墨點;第二種,這支簡所記的干支紀年也有問題。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這支簡應該是嶽麓秦簡中有明確干支紀年最早的一枚簡。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就要對秦曆作更深入的思考了。

張培瑜推演古六曆的朔閏序列,主要是根據《開元占經》而得,在置閏上主要採取的是“無中置閏法”。這種方法和“固定冬至月閏法”,在顓頊曆和夏曆上推演的結果是有一定差距的。李忠林根據較新的出土秦簡推測的朔閏表與張培瑜的推演結果大致相同,但在置閏、大小月、改曆等問題上還有不少難以確定的因素。我本人不懂曆法研究,對嶽麓簡中出現的曆法問題還沒有一個準確的解決辦法,但通過整理這兩支干支紀年簡所遇到的問題,讓我們對秦曆產生了不少想法。斗膽提出來,供大家批評:

第一,多種曆譜共用,或實行另一種目前尚不明確的特殊曆法。秦時曆法無論是從傳世文獻還是從出土文獻推演,都存在一些問題。我們通過對出土材料曆法研究的相關文章可知,不少出土材料中的曆法排序也存在一些矛盾的地方,只能通過人爲調整,才勉強得到順應目前所見的某一種曆譜排序。比如周家臺秦簡曆譜,黃一農[7]與張培瑜[8]的排法就不一樣,但各自又能對應某種曆譜自圓其說。再如嶽麓簡《質日》曆譜的排序李忠林[9]、陳松長[10]、曲安京、肖燦[11]等先生意見皆不一致。雖然都能找到各自的解決辦法,但畢竟沒有一個統一的結果。有學者認爲,目前可以肯定秦末行用的曆法既非漢傳古六曆中之殷曆,也不是顓頊曆。[12]如果出現越來越多與現行推算曆法不合的材料,那就要考慮秦曆法中是不是確實有多種曆法相混共用的情況。我們不能排除秦時還有除了古六曆外的另一種曆法,至少我們現在用已知的曆譜排法在出土材料和傳世材料中不能完全貫穿統一,始終有一些簡的干支內容與現有曆譜不合。

我們今天所使用的曆法是農曆與公曆(或西曆)並行使用,應對不同需要使用不同的曆法,例如農村生產仍以農曆來確定農事的時間,而在學校機關一般都是使用公曆(或西曆),少數民族中還有苗族古曆、藏曆、傣曆等。所以,料想在嬴政統一六國之前,各國曆法可能就不完全一致,在使用曆法時偶爾混用其它曆法也不是沒有可能。

第二,不確定秦時改曆的時間。在推算曆譜時,需要特別注意改曆問題。因爲改曆涉及到如何對待新曆與舊曆轉換的時間差問題。如果不清楚這個問題,推算的結果必然與實際相差甚遠。秦時究竟改過幾次曆法,什麼時間改曆,改曆後舊曆法是否立刻停止使用,這些都是問題,而目前所見的史料對這些問題並沒有非常清楚的記載。比如學界有認爲嬴政九年四月(公元前238年)親政有改曆,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統一六國也有曆改。[13]但這兩個改曆時間只是推測,以往並沒有明確史料證明這兩年有改曆。

第三,置閏年月不準確導致推算誤差。秦時的置閏又是十分複雜的問題。表一中的“後九月”是閏九月記法,這是學界早已明確的,但何時是閏年,幾年一閏,如果沒有可靠記載,只能通過推算才能知道。李忠林在《試論秦漢初曆法的置閏規則》一文解析了秦時置閏的各種因素,得出了3-3-3-2-3-3-2的閏年出現規律,我們覺得這個規律是基本可信的,但閏月放在哪一個月卻很難準確定位。所以說即使我們通過這個規律確定閏年,仍然無法確定閏月置於何月。如果是置閏於歲末,確定秦時以九月爲歲末,那麼確定是閏年,就可用“後九月”爲閏,但我們不能確定秦時是否還有其他置閏方法,因爲我們從出土材料研究可知,有些朔閏是符合顓頊曆,有些是符合殷曆。

曆法研究本身就是比較難的領域,加之我們對曆法的研究並不在行,所以很多問題考慮得不夠周全,一定會導致不少疏漏,我們希望以上所揭示的幾支紀年內容的嶽麓秦簡,能對學界研究秦曆有一定幫助。同時也希望在有問題的兩支嶽麓簡整理上,得到曆法研究專家的指教。

 

後記:

拙文初成201410月,本爲討論嶽麓簡中的干支紀年釋文問題而草擬的札記。此文首發《出土文獻研究》第十四輯,但因本人疏忽導致很多信息錯亂,發刊前未能仔細校稿及時改正,給大家帶來麻煩,在此致歉。現發此校正稿,所有觀點和數據信息皆以此稿爲準。

 

 

 

 

附圖:

0443簡首局部

0443204706301985161220881859

 

 

 

 



[1] 本文爲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第57批面上資助專案(2015M570673)成果。

[2] 陳松長等《嶽麓書院藏秦簡(肆)》,上海辭書出版社,即將出版。

[3] 張培瑜《三千五百年曆日天象》,大象出版社,19977月。

[4] 李忠林《周家臺曆譜系年與秦時期曆法》,《歷史研究》,2010年第6期。

[5] 李忠林《嶽麓書院藏秦簡<質日>曆朔檢討—兼論竹簡日誌類記事簿冊與曆譜之區別》,《歷史研究》,2012年第1期。

[6] 參見張培瑜、張春龍《秦代曆法和顓頊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發掘報告》,嶽麓書社,2007年,第743頁。

[7] 參見黃一農《周家臺30號秦墓曆譜新探》《文物》,2009年第10期。黃一農《秦王政時期曆法新考》,《華學》第五輯,中山大學出版社,2001年。

[8] 參見張培瑜、彭錦華《周家臺三〇號秦墓曆譜竹簡與秦、漢初的曆法》,《關沮秦漢墓簡牘》,中華書局,20018月。

[9] 參見李忠林《嶽麓書院藏秦簡<質日>曆朔檢討—兼論竹簡日誌類記事簿冊與曆譜之區別》,《歷史研究》,2012年第1期。

[10] 參見陳松長《嶽麓書院所藏秦簡綜述》,《文物》,2009年第3期。

[11] 曲安京、肖燦《嶽麓書院藏秦簡<質日>曆譜考訂》,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2225日。

[12] 張培瑜、彭錦華《周家臺三〇號秦墓曆譜竹簡與秦、漢初的曆法》,《關沮秦漢墓簡牘》,中華書局,20018月,237頁。

[13] 這個問題在李忠林《周家臺曆譜系年與秦時期曆法》,《歷史研究》,2010年第6期,第38-39頁有討論。李忠林只是從所列材料間接推測,認爲這兩年有曆改。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6年1月28日。

本文發佈日期爲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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