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清華六·管仲》的“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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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巒
看到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發表的《清華六整理報告補正》,[1]讀完受益很多。其中《管仲》簡9有段內容如下:
大夫假事便俾(嬖)智(知),官事長,廷里零落,【九】
馬楠:句讀應為“大夫假事,便嬖知官事長”,謂大夫攝事,便辟與聞官事、服事官長。
石小力:廷里,整理者注:“廷,都邑治政的處所,如後世縣廷。里,疑讀爲理,訓爲治。”今按,整理者釋作“廷”之字原形作“”,與楚文字中的“廷”字不類,疑該字為“野”字,此字還見於古璽和貨幣文:
《古璽彙編》0253“會亓野鉨”
《古璽彙編》1569“絑野”
《古璽彙編》2528“□野”
《古璽彙編》3995“東野蔥”
《古璽彙編》3996“東野蒼”
《古錢大辭典》39方足小布“野王”
謹案:石小力先生認為“”不是廷,應該是對的。他認為此字是野也很有啟發,但是上述“野”除貨幣之外,其餘字形都還有二短橫筆,與“”不同。而且讀為“野里”文義也不妥帖。筆者懷疑此字應該分析為從土從,楚文字、勿形體相近,這已經是大家比較認識的知識。比如《說命》中02、下08字,陳劍先生指出應分析“上軫下水”形,讀為“慎”,並已經指出相關字例與問題。[2]又《郭店‧五行》軫作。
《上博九‧陳公治兵》簡19“申(陣)於”,整理者隸定作“”,苦行僧〈論壇3樓〉認為當為“埸”字,讀為“易”,平易。林清源先生認為字从“圼”,與下字連讀為“涅野”。此字日、土是分開的,大概不會是“涅”。筆者懷疑與當為一字,只是前者前者添加“日”聲,變成雙聲字而已。由文義來看,應該讀為“廛”。楊澤生先生曾指出用作熱的炅似可充當廛的聲旁。[3]周忠兵先生也指出“廛為定母元部,熱為日母月部,兩者亦音近可通,故熱可充當廛的聲符。”[4]筆者對其分析“廛”的結構尚有疑慮,但是他們指出“炅(熱)”與“廛”聲音相近則是很有道理的。“炅(熱)”從“日”聲。《說文》“慎”的古文“昚”,實際上也是從“日”聲的。上述讀為“慎”,從“”聲。由以上可知“”與“廛”聲音相近,可以通假。“廛里”古書常見,如《周禮‧載師》“以廛里任國中之地”。《管仲》簡文讀為“廛里零落”,南朝宋傅亮《為宋公至洛陽謁五陵表》:“廛里蕭條,鷄犬罕音。”可與簡文參看。
據友人告知《管仲》已有“廛”字,但讀為“展”。不過如同李守奎先生所指出楚簡存在一字異體的現象,比如《繫年》是一位書手的作品,但存在不少異體字。[5]《管仲》此處可能也是相同的現象。另外,據說未發表的《慈利》簡中亦有類似的 “野”字,但不清楚字形是否加二橫筆。倘若沒有此二橫筆,則《管仲》有可能釋為“野”。
最後,補充趙平安先生《清華簡(陸)》文字補釋(六則)一文的兩處說法。第一則提到《管仲》:“既敝(蔽)於货,(乱)毁常。既(得)亓(其)利,昏()以行。” “”趙平安先生讀為“冒”可從,聲音例證可參照《琴舞》05“毷”(雙聲符字)、《志書乃言》03“忌諱讒(媢)”。第五則提到《子仪》篇簡16有字作,筆者認為此字右旁當是欠。比對《用曰》“”作、《上博二‧子羔》11“”作、《繫年》“”作、(簡32)。
[1] 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6/20160416052940099595642/20160416052940099595642_.html。
[2] 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ThreadID=5829。又見陳劍:《結合出土文獻談古書中因“匀”“㐱”及“勿”旁形近易亂而生的幾個誤字》,出土文獻與中國古典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耶魯-新加坡國大學院,2016 年 4 月 7~9 日。
[3] 參看《戰國竹書研究》,第155頁。
[4] 周忠兵:《釋金文中的“廛”》。
[5] 參看載李守奎、肖攀:《清華簡《繫年》文字考釋與構形研究》中西書局2015年。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4月16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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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六《鄭武夫人規孺子》:“自衛與奠(鄭),若卑耳而謀。”卑耳言傾頭相語也。字亦作“辟耳”、“辟咡”、“辟倪”、“辟睨”、“僻倪”、“辟聣”、“俾倪”、“䁹睨”、“俾睨”、“睥聣”等等,或謂傾頭相語,或謂傾頭相視,其義一也。據《說文》,本字作“䫌睨”。余《唐五代佛經音義書同源詞例考·“俾倪”考》有詳論。
附论于此。“知官”不當訓‘與聞官事’,‘知’即打理之意,古書習見‘知政’等用法。不獨《管子》,先秦很多文獻中的‘官’都指較小一級的官僚機構。
如先生說,此字更可能是封畛之‘畛’之表意初文。(畛為農業區,里為居民區?)
此字应该是“野”字,“野”与“里”并称见于古书,如《前汉·食货志》:“在野曰庐,在邑曰里。”其字形带有非楚文字特征,加不加两点实同,如“仓”“命”诸字。
再补充一条,《集成》11675“三年马师铍武野”中的“野”字写法与《古钱大辞典》39同,正从土从爫。
1.字形上,郭店《成之聞之》34簡:“朝廷”的“廷”字作,也沒有常見的“廷”字左下部的“L”形筆劃。
2.而且,古文字中的“野”字,除“土”形之外的筆劃似乎都偏在左上部;相反,楚簡文字中的“廷”字,“土”形上的筆劃都偏在右上部;此點不同,或許是古人有意識地加以區別的結果?
3.文義上,“大夫假事便俾(嬖)智(知),官事長,廷里零落”——前面“大夫”、“便俾(嬖)”與“官事”連言,明顯是説政府上層政治管理之事,似乎與基層民事牽涉不多,故原整理者的釋法恐不能輕易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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