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陸)《子產》小札一則
(首發)
黔之菜
《子產》簡14-15有下引一段話:
歬(前)者之能(役)相亓(其)邦(家),以成名於天下者,身以[1](獻)之。[2]
整理者的注釋說:
役,《左傳》成公二年“以役王命”,杜注:“事也。”相,輔助。
案簡文之“役”字,亦為輔助之義。《廣雅·釋詁二》:“役,助也。”王念孫《疏證》云:
役者,《少儀》云:“怠則張而相之,廢則埽而更之,謂之社稷之役。”鄭注云:“役,爲也。”《正義》云:“為謂助爲也。”[3]
又王念孫《廣雅疏證補正》云:
《周官•菙氏》“遂役之”,鄭注云:役之,使助之。[4]
皆可以為證。
簡文言“(役)相亓(其)邦(家)”,即輔助其國家之義。案《書·大誥》有“爽邦由哲”語,“爽邦”應讀為“相邦”,“爽(相)邦”是輔相、佐助國家的意思。[5]又《書·立政》有“用勱相我国家”語(“國家”,《說文》“勱”字下引作“邦家”),三者之遣詞命意至為相近。
[1] 原整理者讀為“處”,此從趙平安說,見趙平安:《清華簡(陸)》文字補釋(六則),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6/20160416052835466553594/20160416052835466553594_.html。
[2]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陸》(下冊),中西書局,2016年,141頁。
[3] 參王念孫《廣雅疏證》,中華書局,1983年,52頁。
[4] 同上,420頁。
[5] 詳細的討論,參蔡偉《誤字、衍文與用字習慣--出土簡帛古書與傳世古書校勘的幾個專題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陳劍教授,2015年6月,127-129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4月2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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