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陸)《管仲》篇之“畀務”試解
(首發)
黔之菜
一、“(畀)(務)”的文義
《管仲》簡22:
凡亓(其)民人,(畀)(務)不愈(偷),莫(愛)勞力於亓(其)王。
整理者的注釋說:
畀,《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執曹伯,畀宋人”,杜預注:“與也。”務,《呂氏春秋·音律》“以多為務”,高誘注:“猶事也。”愈,讀為“偷”,《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其語偷”,杜預注:“苟且也。”
除了整理者的說法外,網上也有學者討論,如網友“bulang”先生說:
“辶+畀”似乎相當於鄔可晶先生《〈墨子〉“畢劫”“畢強”解》(《文史》2014年第3期)中的“畢”,是強的意思,“畢務”是近義連文。
網友“暮四郎”先生說:
“[辶+畀][辶+矛+力]不愈”當讀爲“畢務不偷”,“畢”意爲全部,與前文“凡”相應。“畢務不偷”意爲全都勞作、不怠惰。[1]
由於簡文的“”字頗難訓釋,尚需更多的材料才有可能解決,故本文暫不討論。
現在只談簡文的“務”字。我們認為,“務”當解釋為“勉力”。《公羊傳•定公二年》:“不務乎公室也”,《呂氏春秋•士節》“不可不務求此人也”,又《聽言》“不可不務也”,何休、高誘注並曰:“務,勉也。”[2]又《大戴禮•五帝德》篇曰:“使禹敷土,主名山川。使后稷播種,務勤嘉穀”,王念孫謂此文本于《書·呂刑》“稷降播種,農殖嘉穀”,認為“務勤”即“勉殖”之義。[3]
檢《荀子·王制》有下引一段話:
本政教,正法則,兼聽而時稽之,度其功勞,論其慶賞,以時慎修,使百吏免(勉)盡(進[4])而眾庶不偷,塚宰之事也。
其中的“使百吏免(勉)盡(進)而眾庶不偷”與簡文“(畀)(務)不愈(偷)”文義至為相近。
二、《管仲》篇之“畀務”與《墨子》之“務”、“排屚”、“其<畀>務”為同一語詞之異寫
《墨子》一書中有三處引《書·泰誓》文字:
1.《天志中》:紂越厥夷居,不肎事上帝,棄厥先神祇不祀。乃曰:吾有命,無廖務。天下天亦縱棄紂而不葆。
2. 《非命上》:紂夷處,不肎事上帝鬼神,禍厥先神禔不祀。乃曰:吾民有命,無廖排屚。天亦縱之棄而弗葆。
3. 《非命中》:紂夷之居,而不肎事上帝,棄闕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務。天不亦棄縱而不葆。
《墨子》的版本,以明正統道藏本為最善,它是明以後各家版本的直接祖本。[5]《墨子》一書收在道藏“沛字號”下,本文據以引用。為省讀者翻檢之勞,今一併切圖而列之於下:
《天志中》
《非命上》
《非命中》
關於“無廖務”、“無廖排屚”及“毋僇其務”語句,歷來治《墨》諸家多有論說,[6]然類不能厭心切理。
今清華簡出現“(畀)(務)不愈(偷)”一語,我們認為“(畀)(務)”可以與“務”、“排屚”及“其務”聯繫起來。“其務”之“其”應為“畀”之誤字,而“(畀)(務)”與“務”、“排屚”及“其<畀>務”音近,應為同一語詞之異寫,為古之成語,大抵為“勉力”之義。
根據前賢及本文的研究,現在我們將《墨子》此文校正如下:
1.《天志中》:紂越厥夷居,不肎事上帝,棄厥先神祇不祀。乃曰:“吾【民】有命,無廖務。”{天下}天亦縱棄紂而不葆。
2. 《非命上》:紂夷處,不肎事上帝鬼神,禍(委?)厥先神禔(祇)不祀。乃曰:“吾民有命,無廖排屚。”天亦縱棄之而弗葆。
3. 《非命中》:紂夷之居,而不肎事上帝,棄闕(厥)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畀>務。”天{不}亦棄縱而不葆。
此處的斷句也與前人不同,據《管仲》簡“凡亓(其)民人,(畀)(務)不愈(偷)”語,我們將“無廖務”、“無廖排屚”及“毋僇其務”歸之為紂王的話。
[1] 以上兩說引自武漢大學簡帛論壇“清華六《管仲》初讀”,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348&page=4。
[2] 宗福邦等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250頁。
[3] 王引之《經義述聞》“農殖嘉穀”下,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103-104頁。
[4] 物雙松:免盡,當是勉進。見王天海《荀子校釋》(上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400頁;又參孟蓬生《經籍假借字間詁》,《中國語文》2006年第3期,246頁。
[5] 參張炳林《略說〈墨子〉重要版本的傳承關係》,《山東圖書館季刊》,2005年2期。
[6] 諸家的說法可參王煥鑣《墨子集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677-681頁;又可參王煥鑣《墨子校釋商兌》,收入王煥鑣《先秦文學著述四種》,浙江大學出版社,2009年。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4月2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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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辶+畀][辶+矛+力](務)不愈(偷)”的“畀務”,當是古代同義連用的成辭。
如尊說,“務”當解釋爲“勉力”,則“畀”字同樣亦當解釋爲“勉力”。
循音以求之,“畀務”似乎與古書中的“勉務”有同源關係。《後漢書·明帝紀》:“百姓勉務桑稼,以備災害。”古音“畀”、“勉”聲母皆唇音字,韻部“畀”或歸物部,“勉”或歸文部,有嚴格的對轉關係。
此辭形又倒作“牟免(勉)”,正好見於《管子》。《管子·宙合》:“賢人之處亂世也,知道之不可行,則沈抑以辟罰,靜默以侔免。”古書中“務”與“牟”常見通假,例不贅舉。
又作“侔莫”。《方言·七》:“侔莫,強也。北燕之外郊,凡勞而相勉,若言努力者,謂之侔莫。”
又作“懋慔”。《爾雅·釋訓》:“懋懋、慔慔,勉也。”郭注:“皆自勉強。”
又作“劺莫”。《廣雅·釋詁》:“劺莫,强也。”
—其他諸辭形還可參:蕭旭《唐五代佛經音義書同源詞例考·二、“蠠沒”考》。
以上“同義連用”的表述是不是有問題呀?“畀務”一詞準確的說法似乎當是“雙聲聯綿詞”?語言術語搞不大懂,——那就不能拆開解釋了。
《墨子·天志中》“竭力單務以利之”(單,通殫)亦可與之對看。殫之“盡”義,很容易引申出“強”一類的意義,畢之“皆”,“盡”義,亦可引申出“強”之義。
单更多可能是毕的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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