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蠅”及相關諸字》補證
(首發)
劉洪濤
江蘇師範大學語言科學與藝術學院 語言能力協同創新中心
2015年9月至12月作者在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訪問期間,用了三個多月的時間寫成《釋“蠅”及相關諸字》一文,寫作期間得到史語所文字學門多位先生的指導與幫助,蔡哲茂先生、林宏明先生又邀我到政治大學以此文為內容作了一次演講,作者都非常感謝。
《釋“蠅”及相關諸字》一文討論西周金文加注“仌”聲和“黑”聲的“蠅”字,戰國文字加區別符號的“蠅”字(作“”),以“蠅”字初文為聲符的“鼂”、“竈”二字,傳世文獻誤為“竜”或“龍”等的“蠅”字初文等。我們把戰國文字“”釋為“蠅”的主要根據是文義和文字的系統性,認為加“曰”(或釋為“甘”)的“”和不加“曰”的“黽”不能不有所區別,既然不加“曰”的“黽”可以肯定是“龜”字,那麼“”就應該不是“龜”字,而是“蠅”字。
這一觀點,我們認為能從最近剛出版的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管仲》中得到进一步的證實。《管仲》第16號簡有“”字,相關文例如下:
桓公或問於管仲曰:“仲父,天下之邦君,孰可以為君,孰不可以為君?”管仲答曰:“臣聞之:湯可以為君。湯之行正而勤事也,必哉於義而成於度。小大之事,必知其故。和民以德,執事有豫。既惠於民,聽以行武。哉於其身,以正天下。若夫湯者可以為君哉!及后辛之身,其動無禮,其言無義,乘其欲而極其過。既怠於政,又以民戲。凡其民人,老者願死,壯者願行,恐罪之不決而刑之方。怨亦未濟,邦以卒喪。若后辛者不可以為君哉!”[1]
根據管仲的回答,可以肯定齊桓公是想讓管仲評判一下天下的君主,孰好孰壞。那麼,这句话的头一个字“”,意義一定跟評價、衡量有關。整理者釋讀為“舊”,肯定是不對的。如果把“”釋為“龜”,可能找不到合適的詞。如果把“”釋為“蠅”,則其字在此應讀為“繩”,意思是衡量。《禮記·學記》“省其文采,以繩德厚”,鄭玄注:“繩,猶度也。”這說明我們的看法是正確的。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5月22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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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過劉先生此文很受啟發,補充點個人淺見:
《左傳·莊公十四年》:“蔡哀侯為莘故,繩息媯以語楚子”,杜預注:“繩,譽也。”《釋文》:“繩,食承反。《說文》作‘譝’。”《正義》:“《字書》‘繩’作‘譝’字,從言,訓為‘譽’。”《原本玉篇·言部》:“譝,視陵反。《左氏傳》:‘故譝息媯’,杜預曰:‘譽也。’《字書》或為‘憴’字,在《心部》;今或[為]‘繩’字,在《糸部》。”《廣韻·下平聲·十六蒸》:“譝,稱舉。”《集韻·平聲四·十六蒸》:“譝,譽也。通作繩。”那個從曰從黽的字可能是“譝”之本字,讀若“繩”。
謝謝王寧先生的謬贊。「左傳」莊公十四年的“繩”也是衡量之義,只是衡量之後是好的,所以杜注隨文釋義為“譽”。如果衡量之後不好的,則是糾正。例如「漢書·儒林傳」“繩之以文武之道”,顏師古注:“繩,謂治正之。”
刘先生的释读,是对的。
蠅 羊 一声之转,读为详 审议,或许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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