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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鎮烽:也談周代女性稱名的方式
在 2016/6/7 20:09:10 发布

 

也談周代女性稱名的方式

(首發)

吳鎮烽

 

陝西省考古研究院

 

李峰教授20151210日在華東政法大學所作的主題爲西周稱名區別原則的學術講演[1],對於周代社會女性稱名和某生稱名作了很好的研究,這對於正確理解西周到春秋戰國時期古文字和文獻資料有一定意義。但是,周代社會的稱名遠沒有像李峰教授所說的那樣簡單。由於古代彝銘往往很簡約,當事人在當時的場合所用的稱名,他們很容易區分,而我們面對的卻是西周到春秋戰國將近一千年中衆多的國族和不斷增加的族氏,還有一些未搞清的古姓,要正確區分某一女子的國氏,除了符合常規的以外,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並要得到旁證,才能下結論。下面僅就金文中見到的周代女子稱名現象談一些個人的看法,不妥之處敬請方家指正。

  金文中所見女子稱名基本上都是已婚女子,可分爲自稱和他稱。自稱是婦女爲自己鑄造青銅器,或者爲其丈夫、長輩鑄造青銅器列舉的自己的名稱。他稱包括父母、祖父母、兄弟爲女子鑄造的媵器銘文中對女兒、孫女或姊妹的稱謂;丈夫爲妻子、兒子爲母親鑄造青銅器在銘文中對妻子或母親的稱謂。以及其他作器者在銘文中對他人妻子或其他女性的稱謂。下面先說他稱。

 

壹、  女性他稱

 

一、父母爲女兒鑄造媵器中對女兒的稱名

  父母爲女兒鑄造媵器對女兒的稱名方式,在金文中目前見到有10種。

1、婿家國氏+自家的姓。如:蔡侯鼎銘文云:“蔡侯作宋姬媵鼎”(《銘圖》02144[2],“宋”是女兒丈夫的國家,也就是氏名,“姬”是蔡國的姓,故蔡侯稱女兒爲“宋姬”。宋眉父鬲“宋眉父作豐子媵鬲”(《銘圖》02811)。宋國子姓,嫁女於豐國,故宋眉父稱女兒爲“豐子”。還有倗仲鼎“倗仲作畢媿媵鼎”(《銘圖》01961),倗國媿姓,嫁女於姬姓的畢國,倗仲稱女兒爲“畢媿”。邾友父鬲“邾友父媵其子胙曹寶鬲”(《銘圖02938》)。邾國曹姓,邾友父的女兒嫁於姬姓的胙國,稱女兒爲胙曹。(《銘圖》14394)。(爲行文方便,銘文的釋文均用通行漢字,下同。)

2、婿家國氏+自家的姓+女兒名字。如:魯伯愈父鬲“魯伯愈父作邾姬仁媵羞鬲” (《銘圖》02902)。“邾”是女兒丈夫的國氏,“姬”是魯國的姓,仁”就是魯伯愈父女兒的私名。

3、婿家國氏+女兒姊妹間排行+自家的姓。如:曹伯盤“曹伯媵齊叔姬盤”(《銘圖》14394)。“曹”是文王第六子曹叔振铎的封國,姬姓,嫁女於姜姓的齊國,稱女兒爲“齊叔姬”,“叔”是女兒子姊妹間的排行。鄭伯匜“鄭伯作宋孟姬媵匜”(《銘圖》14946)。鄭伯女嫁於宋國,故用其婿家的國氏和自家的姓,再加上女兒的排行來稱呼女兒。又如:賈伯簋“賈伯作Snap1孟姬尊簋”(《銘圖》05130)。賈伯將大女兒嫁給Snap1氏,稱女兒爲“Snap1孟姬”。另外,還可以在婿家氏名之後加上“氏”字。如:毛叔盤“毛叔媵彪氏孟姬寶盤”(《銘圖》14489)。有的還在婿家氏名之後加上表示身份的“婦”,如:芮公鬲“芮公作鑄京氏婦叔姬媵鬲”(《銘圖》02989)。又如:仲白匜“魯大司徒子仲白作其庶女厲孟姬媵匜”(《銘圖》14993)。“厲”是女兒丈夫家的族氏,“姬”是子仲白家的姓,其中還標明“孟姬”是其庶女。

4、婿家國氏+女兒姊妹間排行+自家的姓+女兒名字。如:楚王鼎“楚王媵隨仲羋加飤緐”(《銘圖》02318)。“隨”是女兒丈夫的國氏,“仲”是女兒姊妹間的排行,“羋”是楚國的姓,“加”是女兒的私名。

6、僅稱其姓。如:楚季苟盤“楚季苟作羋尊媵盥盤”(《銘圖》14465)。另外,也可以在姓之前加上“子”。如:公子Snap2父鼎“公子Snap2父作子姜媵鼎”(《銘圖續》0183[3]。“子”是親屬稱謂,表示受器者是Snap2父的女兒。“子”在古代兼指兒女。《儀禮·喪服》:“故子生三月,則父名之,死則哭之。”鄭玄注:“凡言子者,可以兼男女。”《史記·淮南衡山列傳》:“衡山王賜,王后乘舒生子三人,長男爽爲太子,次男孝,次女無采。又姬徐來生子男女四人。”

7、僅稱其名或字。如:夔膚簠“夔膚擇其吉金,爲騂兒鑄媵簠”(《銘圖續》0501)。杞伯雙聯鬲“杞伯作車母媵鬲,用享孝于其姑公”(《銘圖續》0263)。許奓魯生鼎“許奓魯生作壽母媵鼎”(《銘圖》02127)。這三件器物也是父親爲女兒所作的媵器,但在銘文中父親只稱女兒的名字。

8、姓名連稱。如:魯伯愈父簠“魯伯愈父作姬仁媵簠”(《銘圖》05862)。陳侯鼎“陳侯作鑄嬀四母媵鼎”(《銘圖》02212),榮有司爯鼎“榮有司爯作齍鼎,用媵嬴Snap3母”(《銘圖》01971)。其中“姬”、“嬀”、“嬴”分別是魯伯愈父、陳侯、榮有司爯宗族的姓,“仁”是魯伯愈父女兒的名,“四母”、“Snap3母”分別是陳侯和榮有司爯的女兒的字。魯伯愈父簠共3件,同組器還有6件鬲、3件盤和1件匜,均爲魯伯愈父爲女兒姬仁所作的媵器。在鬲、盤、匜銘文中,稱女兒爲邾姬仁,帶有丈夫的國氏“邾”,此則省卻。

9、姊妹間排行+自家姓。如:蔡侯簠“蔡侯媵孟姬寶筐簠”(《銘圖》05933)。荀侯盤“筍侯作叔姬媵盤”(《銘圖》14419),伯家父鬲“伯家父作孟姜媵鬲”(《銘圖》02900),復公仲簋“復公仲若我曰:其擇吉金,用作我子孟媿寢小尊媵簋”(《銘圖》05105),Snap4Snap4姬簋“Snap4Snap4姬作伯媿媵簋,用享孝于其姑公”(《銘圖》05057)。其中“叔”、“孟”、“伯”是這些女子在姊妹間的排行。“孟”和“伯”都表示姊妹中排行居长者,一個是嫡長女,一個是庶長女。《白虎通·姓名》:“適長稱伯,伯禽是也;庶長稱孟,魯大夫孟氏是也。”另外,也可以在姓之前加上親屬稱謂“子”、“元子”等。如:齊侯盂“齊侯作媵子仲姜寶盂”(《銘圖》06225),梁伯可忌豆“梁伯可忌作厥元子仲姞媵敦”(《銘圖》06152)。“子”和“元子”僅表示受器者與作器者之間的關係,不是女子稱謂的組稱部分。

10、姊妹間排行+自家的姓+女兒名或字。如:曹公簠“曹公媵孟姬悆母筐簠”(《銘圖》05929),楚屈子赤目簠“楚屈子赤目媵仲羋璜飤簠”(《銘圖》05960),魯太宰原父簋“魯太宰原父作季姬牙媵簋”(《銘圖》04919)。“孟”、“仲”、“季”是女子在姊妹間的排行,“悆母”、“璜”、“牙”是女子的字或名。又如:王伯姜鼎“王伯姜作季姬福母尊鼎,季姬其永寶用”(《銘圖》02074)。前面稱女子爲“季姬福母”,後面稱“季姬”,省略了女子的字“福母”。另外,也可以加上親屬稱謂“子”、“孫”等,表示與作器者的親屬關係。如:番匊生壺“番匊生鑄媵壺,用媵厥元子孟妀乖”(《銘圖》12416),長子沫臣簠“長子沫臣擇其吉金,作其子孟羋之母媵簠”(《銘圖》05973),養仲盤“養仲作其孫叔嬴Snap5媵盤”(《銘圖續》0944)。“子”、“孫”均親屬稱謂,表示與作器者的親屬關係。“乖、之母、Snap5”分別是番匊生的長女、長子沫臣的長女和養仲的三孫女的私名。

以上14項都列舉婿家(女兒丈夫家)的族氏,59項則沒有婿家族氏,銘文中也看不出女兒嫁給了那個國族。

據統計,《銘圖》與《銘圖續》中父母所作媵器中對女兒的稱名共230條,除去情況不明者25條外,其中列舉婿家族氏者93[4],不列舉婿家族氏者112[5]。不列舉婿家族氏者佔到總數的一半還多。李教授說“如果有一姬姓女子從姬姓的A宗族嫁入了姜姓的B宗族,她的父親爲她作器的話應該稱呼她爲B姬,即稱她丈夫的氏名(即宗族名)和自己的姓,因爲這個父親可能有其他女兒同時嫁入了別的姜姓宗族,如此稱呼方便父親區分。若以自己(也就是女兒母家)的氏名稱之,則可能會有許多A姬,無法區分,故應以其丈夫的氏名稱之。”其實,情況並不是這樣。固然可以如上所述第14種方式,用丈夫的族氏和自家的姓(包括帶有排行和女兒私名)來稱呼出嫁的女兒,但也可以像第6種和第7種方式,只稱呼女兒的名或字,或者只用自家的姓和女兒私名,同樣也可以區別,不論有幾位女兒,不論她嫁到哪個國家或宗族,都不會造成混亂。同理,第8種和第9種方式也一樣。如是姬姓,用孟姬、仲姬、叔姬、季姬也就區別了。

筆者認爲媵器是父母做給出嫁女兒使用的,自己知道女兒嫁給了哪個國族,女婿家族也明白她是來自哪個國族,在這種特定的場合、特定的時段內,只要能夠區別,不會發生混亂,就不一定非要加上婿家的族氏不可。所以,不應把加載女兒丈夫家族氏名看作是宗法制度下女子稱名的一條原則。

下面還有一例父親爲女兒作媵器稱名的方式,其中既有自己家的族氏,也有女兒丈夫的族氏,其格式是:

自家族氏+婿家族氏+自家姓+女兒名字。如:Snap6侯簋蓋“Snap6侯作Snap6邢姜妢母媵尊簋”(《銘圖》04939)。“Snap6”自是Snap6國,父家的國氏,“邢”應是婿家的族氏,“姜”是自家的姓,“妢母”是女兒的字。這種稱謂父家和夫家的族氏都在其中。

另外,還有兩例。

1、自匜(《銘圖》14864),銘文是“自作吳姬媵匜”。這件匜的時代爲西周晚期,現藏上海博物館,《三代》、《集成》等五六種書籍著錄,器物真僞不存在問題。“自”是作器者,“吳姬”是受器者,又自名爲“媵匜”,人物關係和器物用途十分明確,是一件陪嫁之物。

2、叔男父匜(《銘圖》14983),銘文是“叔男父作爲霍姬媵旅匜”。這件匜也是西周晚器之物,現藏故宮博物院,情況與自匜完全相同。

我們知道,吳國姬姓,霍國是武王滅商之后分封七弟叔於霍,自然也是姬姓,那麼“自”和“叔男父”是不是吳姬和霍姬的父親(或者兄弟)?如果是,那就是說父母爲女兒鑄造媵器,也可以和丈夫稱呼妻子的方式一樣,用父家的族氏和姓來稱呼自己的女兒。如果不是父女關係,那麼自和叔男父就是別的國族之人爲祝賀這兩位女子出嫁所鑄造的器物呢?別國之人爲吳國、霍國宗室之女鑄造媵器,應該在自己的稱名中有自己的國名,這二位則沒有,看來他們還應是吳姬和霍姬自家的長輩。

 

二、父母爲女兒鑄造媵器中對隨嫁媵女的稱名

文獻記載,周代諸侯間嫁女往往有隨嫁的媵女。《左傳·成公八年》:“衛人來媵共姬,禮也。凡諸侯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公羊傳·莊公十九年》:“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儀禮·士昏禮》:“婦徹于房中,媵御餕,姑酳之。”鄭玄注:“古者嫁女必姪娣從,謂之媵。姪,兄之子;娣,女弟也。”從金文中得知,媵女除同姓者外,異姓也從媵,與《左傳》所說不同。

父母爲女兒鑄造媵器,有的在女兒的媵器銘文中也列具媵女的稱名,有的還單獨給隨嫁媵女鑄造媵器。其稱名方式目前見到的有3種。

1、媵女國的國名(氏名)+媵女的姓(也可加媵女的排行和名字)。如:楚王鐘“楚王媵邛仲羋南龢鐘”(《銘圖》15247)。邛國與楚國同姓“羋”,楚王嫁女,邛國女子從媵。楚王爲她鑄造媵器,稱他爲“邛仲羋南”。“邛”是其所在國,“仲”是其姊妹間的排行,“羋”是其姓,“南”是媵女之名。這是同姓國從媵。對此銘文也有不同理解。有人認爲此爲楚王嫁女於邛,邛即江,文獻記載江爲嬴姓,故“邛仲羋南”是楚王之女。“邛”與“江”是否一國,尚有爭論。從下面的曾侯簠可知邛與楚是同姓國。

異姓從嫁媵女的稱名方式也是一樣的。如:曾侯簠“叔姬霝乍黃邦,曾侯作叔姬、邛羋媵器肆彝”(《銘圖》05936)。“叔姬霝乍黃邦”即叔姬靈嫁於黃國,曾侯爲其女叔姬作媵器,邛國羋氏女來媵,曾侯並鑄之於器。邛與楚同姓,小國,或爲楚之附庸。又如:許子妝簠“許子妝擇其吉金,用鑄其簠,用媵孟姜、秦嬴”(《銘圖》05962)。許國姜姓,“孟姜”是許子妝的大女兒,“秦嬴”來自秦國的媵女,贏姓,故稱秦嬴。上鄀公簠“上鄀公擇其吉金,鑄叔羋、番妀媵簠”(《銘圖》05970)。文獻記載鄀爲允姓,從此銘文看,鄀也與楚同姓。此簠是上鄀公爲女兒叔羋所作的媵器,番(潘)氏女從媵,番爲妀姓,故稱番妀。

2、媵女姊妹間排行+姓。如:魯伯大父簋“魯伯大父作孟姜媵簋”(《銘圖》04861)。我們知道魯國姬姓,此女姜姓,必是魯伯嫁女而一個姜姓國女子從媵,但其稱名中沒有提及女子的國氏,只稱排行和姓。另外有一件魯伯大父爲季姬婧鑄造的媵簋,形制、紋飾與魯伯大父爲孟姜鑄造的媵簋相同,大小相若,銘文除女子名不同外,其餘均相同,有可能孟姜就是季姬婧的從嫁媵女。

3、媵女名字+姓。如:曾夫人匜“曾夫人作仲姬、辛姬盥匜”(《銘圖》14964)。仲姬是曾夫人的女兒,辛姬應是同姓國媵女。“辛”不會是族氏,因爲從中伯作辛姬孌人媵壺可知“中”國族姬姓,女兒姬孌人嫁於辛宗族,證明辛宗族不是姬姓。所以此處的“辛”應是媵女之名。金文中女名放在姓前之例很多,並非孤例。

 

三、兄弟爲姊妹鑄造媵器中對姊妹的稱名

金文中,兄弟爲姊妹鑄造媵器在銘文中對姊妹的稱名,目前見到的有4種方式。

1、夫家族氏+自家的姓。如:邢公簋“邢公作仲姊婁姬寶尊簋”(《銘圖》04874)。其中,“姊”是親屬稱謂,“婁”是邢公姐夫家的族氏,“姬”是邢國的姓。

2、夫家族氏+姊妹間排行+自家的姓。如:宋公欒簠“有殷天乙湯孫,宋公欒作其妹句吳夫人季子媵簠”(《銘圖》05904)。“句吳”也就是吳國,宋公欒嫁女於吳王闔閭,故稱句吳夫人。“季”是宋公欒妹妹間的排行,“子”是宋國的姓,故稱“季子”。

3、姊妹間排行+自家的姓+姊妹的名字。如:養伯受簠“養伯受用其吉金,作其元妹叔嬴爲心媵饙簠”(《銘圖》05941)。“妹”表示親屬稱謂,“叔”是其姊妹間的排行,“嬴”是自家的姓,“爲心”是私名。私名可以放在姓後,也可以放在姓前。如:季宮父簠“季宮父作仲姊Snap7姬媵簠”(《銘圖》05889)。“仲”是姊妹間的排行,“姊”是親屬稱謂,“姬”是自家的姓,“Snap7”是私名,就放在姓之前。

4、僅稱親屬稱謂(妹、姊),也可以在親屬稱謂之前加上尊隆之詞。如:芮伯盉“芮伯拜稽首,敢作王姊盉,其眔倗伯萬年,用饗王逆覆”(《銘圖》30980)。這是芮國國君爲嫁給倗伯的姐姐所作的媵器,既不加夫君倗伯的氏稱,也沒有自家的姓,而僅僅稱其爲“姊”。“王”在此應讀爲“皇”。義爲大、爲美。他和伯康簋“伯康作寶簋,用饗朋友,用饙王(皇)父、王(皇)母”中的王父、王母一樣,是對其長輩的尊稱、美稱。

 

四、兒子爲父母作器對母親的稱名

金文中,兒子爲父母作器大多數都是爲過世的父母所作的祭器,也有爲在世的父母作器,銘文中對母親的稱名方式目前見到的有8種。

1、自家國氏+母家的姓。如:Snap8用作朕皇考鄭伯、鄭姬寶盤(《銘圖》14537),又Snap8鼎“Snap8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叚休命,用作朕皇考鄭伯、伯姬尊鼎”(《銘圖》02482)。這兩件器物都是Snap8爲父母所作的祭器。Snap8在盤銘和鼎銘中稱父親爲鄭伯,在盤銘中稱母親爲鄭姬,而在鼎銘中稱母親爲“伯姬”。很明顯其母爲姬姓。在姓之前的“鄭”,不是謚號便是族氏。查《逸周書·謚法解》並沒有“鄭”,所以“鄭”應是族氏名。西周時期同姓不婚,所以母姓前所冠的“鄭”,不是姬姓鄭國,而應是丈夫所屬的非姬姓鄭氏。

2、母家國氏+母家的姓。如:伯頵父鼎“伯頵父作朕皇考屖伯、吳姬寶鼎”(《銘圖》02249)。這是伯頵父爲過世的父母所作的祭器,“屖”同於“釐”,是謚號。伯頵父稱父親爲釐伯,稱其母親爲吳姬,說明母親姓前沒有用諡號而是國氏。吳國姬姓。吳姬應是來自吳國的姬姓女子。還有遣小子Snap11簋“遣小子Snap11與其友作Snap10男、王姬肆彝”(《銘圖》04728)。吳姬、王姬是母家的族氏加上族姓。雖然不是氏名,但也是指她的母家是周王族。

李教授說兒子爲母親作器“是稱自己的氏與母親的姓。所以,如果是姬姓的女子嫁入E宗族的話,他的兒子稱呼她便是E姬,兒子和丈夫對她的稱法是完全不同的。”這種看法並不完全正確。上述例證中的吳姬、王姬都是兒子稱呼自己母親,與其父親稱呼自己的母親完全一樣。

3、姊妹間排行+母家的姓。如:叔皮父簋“叔皮父作朕文考茀公眔朕文母季姬寶簋”(《銘圖》05080),家伯束Snap12簋“家伯束Snap12作其公辟、叔姜寶簋”(《銘圖》0452)。叔皮父稱被祭祀的母親爲季姬,家伯束Snap12稱被祭祀的母親爲叔姜,都只用母親的排行和姓。

4、謚號+母家的姓。在家伯束Snap12簋中,家伯束Snap12還說“用享用孝于其丕顯皇祖文太子、皇妣太師氏姜、皇考武公、皇母武姜。”銘文中家伯束Snap12稱父親爲武公,母親爲武姜。“武”是父親的謚號,在古代婦女的謚號一般隨丈夫,所以稱其母爲“武姜”。又如:師趛鼎“師趛作文考聖公、文母聖姬尊鼎”(《銘圖》02317),頌壺“頌敢對揚天子丕顯魯休,用作朕皇考恭叔、皇母恭姒寶尊壺”(《銘圖》12451)和六年琱生簋“亦我考幽伯、幽姜令”(《銘圖》05341)等, “聖、恭、幽”均謚號,是兒子用謚號和母親的姓來稱呼過世的母親。

5、謚號+母親在姊妹間的排行+母親的姓。如:禾簋“禾肈作皇母懿恭孟姬饙彝”(《銘圖》04811)。“懿恭”,雙謚號。

6、謚號+母親的身份(夫人)。如:鄭莊公之孫Snap13鼎“余鄭莊公之孫,余剌Snap14之子Snap13,作鑄肆彝,以爲父母……曰:嗚呼哀哉,烈叔、烈夫人,萬世用之”(《銘圖》02408)。“烈”,謚號。父母同謚“烈”。《逸周書·謚法解》:“有功安民曰烈;秉德遵业曰烈。”

7、僅稱母親的名或字。如:史伯碩父鼎“史伯碩父追孝于皇考釐仲、王母泉母尊鼎”(《銘圖》02424)。這是史伯碩父爲父母所作的祭器。同樣,“王”讀爲皇。“泉母”是其母親的字。

8、母家的姓+“氏”字。如:毳盤“毳作王母媿氏沬盤,媿氏其眉壽,萬年用”(《銘圖》14452)。這是毳爲在世的母親鑄造的盥洗用盤。“王”讀爲皇,義爲大,爲美。“媿”是毳的母親的姓,所以稱媿氏。

孫子爲祖母鑄造祭器對祖母的稱名方式和給母親鑄造祭器的稱名方式基本一樣。在家伯束Snap12簋銘中,家伯束Snap12稱祖母爲“太師氏姜”,是用祖母家的氏名和姓來稱呼祖母。“太師”在這裏是氏稱,是太師的後代以官爲氏。又如:不其簋“用作朕皇祖公伯、孟姬尊簋”(《銘圖》05387)。不其稱呼祖母只用祖母姊妹間排行和祖母家的姓。

 

五、侄兒爲姑母鑄造媵器中對姑母的稱名

侄兒爲姑母鑄造媵器的稱謂,與父母爲女兒作媵器的稱謂基本相同,有3種方式。

1、姑夫家族氏+自家的姓。如:應侯視工簋蓋銘“……余用作朕王(皇)姑單姬尊簋,姑氏用賜眉壽永命,子子孫孫永寶用享”(《銘圖》05311)。應國姬姓,應侯視工的姑母嫁到單國族,應侯稱她爲“單姬”,是用姑夫家國氏和自家的姓。伯庶父簋“伯庶父作王姑凡姜尊簋”(《銘圖》04904)。凡,國族名,姬姓。《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伯庶父姜姓,姑母嫁到姬姓的凡國,故稱其爲凡姜。

2、姑夫家族氏+姑母的排行+自家的姓。如:復公子白舍簋“復公子白舍曰:敃親,作我姑鄧孟媿媵簋”(《銘圖》04932)。“鄧”即鄧國,也就是孟媿夫家的氏名。

3、自家的姓+姑母的名字。同一件應侯視工簋,器銘則爲“應侯作姬原母尊簋,其萬年永寶用。”銘文中的姬原母與蓋銘中的單姬、姑氏顯然是一個人,即應侯視工的姑母。可以看出應侯視工既可稱姑母爲單姬,又可用自家的姓和姑母私名稱她爲姬原母,也可以稱她爲“姑氏”。

 

六、丈夫爲妻子作器或丈夫自作器對妻子的稱名

金文中丈夫爲妻子作器,或者丈夫自作器,對妻子的稱謂有6種方式。

1、岳父家國氏+岳父家的姓。如:倗伯鼎,其銘文云倗伯作畢姬用鼎(《銘圖》01821),這是倗伯爲來自姬姓畢國的妻子作器,對妻子的稱名用岳父家(妻子的父家)的氏和姓。伯碩父鼎“伯碩父作尊鼎,用道用行,用孝用享于卿事、辟王、庶弟、元兄……伯碩父、申姜其受萬福無疆” (《銘圖》02438)。這是伯碩父自作器,在銘文中爲自己和妻子祈福,稱妻子爲“申姜”。“申”是其妻父家的國氏,“姜”是申國的姓。《左傳·隐公元年》曰:“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國語·周語中》:“齊、許、申、呂由大姜。”韋昭注:“四國皆姜姓。”又如:伯狺父鬲“伯狺父作邢姬、季姜尊鬲”(《銘圖》02830)。伯狺父爲二位夫人作器。第一位夫人用岳父家的國氏和姓稱“邢姬”。第二位夫人用姊妹間排行和岳父家的姓稱“季姜”。

2、岳父家國氏+妻子姊妹間排行+岳父家的姓。如:仲生父鬲“仲生父作邢孟姬尊鬲”(《銘圖》03005),善夫旅伯鼎“善夫旅伯作毛仲姬尊鼎”(《銘圖》02210),大祝追鼎“伯大祝追作豐叔姬肆彝”(《銘圖》02396)。此類稱名方式在金文中僅見姬姓三例,其他姓一例都未見到。

3、自家的國氏+岳父家的姓。如:虢仲鬲“虢仲作虢妀尊鬲”(《銘圖》02956)。“虢”國姬姓,這位“虢妀”必是妀姓國族的女子嫁於虢仲者。

4、自家的國氏+妻在姊妹間排行+岳父家的姓。如:黃子盤“黃子作黃孟姬行器”(《銘圖》14455)。這件盤和黃子鼎、黃子鬲、黃子豆、黃子Snap15、黃子盉、黃子匜都是1983年河南光山縣寶相寺上官崗同墓出土的一組器物。有的稱其妻爲“黃夫人孟姬”,有的稱“黃夫人”,有的稱“黃孟姬”,顯系同一人。

5、妻子在姊妹間排行+岳父家的姓。如:鄭邢叔甗“鄭邢叔作季姞甗”(《銘圖》03320),鳧叔盨“鳧叔作仲姬旅盨,鳧叔其萬年,永及仲姬寶用”(《銘圖》05609)。國子碩父鬲“虢仲之嗣國子碩父作季嬴羞鬲”(《銘圖》03023)。這幾件都是丈夫爲妻子所作的器物,對妻子的稱名未用其妻父家的氏稱,也沒用自家的國氏,僅用妻子姊妹間的排行和姓。

6、僅稱其妻的姓。如:伯Snap16父鬲“伯Snap16父作姞尊鬲”(《銘圖》02779)。有的還在姓之後加上“氏”字。如:散車父壺“散車父作皇母Snap17姜寶壺,用逆(迎)姞氏”(《銘圖》12404)。這是散車父爲母親作器,也用此方式稱其妻爲“姞氏”。

另外也有一些男性爲女性作器,在婦女的姓之前加上身份(婦),如:召樂父匜“召樂父作婦妀寶匜,永寶用”(《銘圖》14906),昆君鼎“昆君婦媿霝作旅尊鼎,萬年永寶用”(《銘圖》02009)。女性姓前加“婦”字,有可能女性身份是宗婦。仲宮父盨“仲宮父作姬氏旅盨,其萬年永寶用”(《銘圖》05585),伯Snap18簋蓋“伯Snap18作媿氏旅,用追孝”(《銘圖》04556)。銘文中在姓後綴以“氏”字,可能是作器者的妻子,也有可能是其宗婦,這就不好判斷了。

在談到丈夫爲妻子作器的稱名時,李教授說:“稱她所來的宗族的氏名(正好與女子父親對她的稱呼相反),以及她所來的宗族的姓。”上述第12種方式與李教授所說的原則相同,而第34種方式恰巧相反。他在爲妻子作器時也和岳父對女兒的稱謂完全相同,用的是自家族氏和自家的姓。第5種方式也和岳父作媵器時對女兒的稱謂的第9種方式完全相同,甚至於還簡化到只稱妻子的姓。所以,丈夫爲妻子作器時對妻子的稱名必須以父家族氏和姓來稱呼這一原則也似乎不能成立。

另外,李教授所謂“若他有兩位妻子都來自姬姓的A宗族怎麽辦?這在金文當中也是有例可循的,可以稱爲A(按:指族氏)孟姬,A仲姬”的說法也不正確。在金文和文獻中,伯(孟)、仲、叔、季是兄弟姊妹間的排行。《白虎通·姓名》云:“適長稱伯,伯禽是也;庶長稱孟,魯大夫孟氏是也。”已婚女子稱名中,不論是自稱還是他稱,也表示的是她在姊妹間的排行,沒有例外。至於丈夫對來自同姓國族的幾位妻子的稱名區分,不使用孟、仲……,而是用國名來區別,如果來自同一個國家,那就用長、幼來區別。如:《左傳·僖公十七年》“齊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無子。齊侯好内,多内寵,内嬖如夫人者六人,長衞姬生武孟,少衞姬生惠公,鄭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華子生公子雍。”齊侯三位夫人,兩位是姬姓。一位是來自周王室,一位來自蔡國,分別稱爲王姬、蔡姬。如夫人六人,四位姬姓,來自衛、鄭、密三國,分別以國名區別。來自衛國的兩位如夫人,再以長幼區分,大的稱長衞姬,小的稱少衞姬。金文中也一樣,如:伯Snap19父鬲“伯Snap19父作大姬齍鬲,子子孫孫永寶用”(《銘圖》02913)。此銘稱夫人爲“大姬”,不言而喻,他還有一位年紀小的夫人稱爲“小姬”或“少姬”。又如:芮公叔盤“唯十又一月,王至于祈,芮公賜貝百朋,芮姒賜貝卅朋。芮公叔用作芮少姒,孫子永寶”(《銘圖》14514)。銘文中芮公與芮公叔是兄弟倆,芮公夫人與芮公叔夫人同爲姒姓,於是作器者稱芮公夫人爲“芮姒”,而稱芮公叔夫人爲“芮少姒”。這說明在同一家族中同姓妯娌也是要用長、幼來區別的。

 

七、女性作器對婆母的稱名

女性爲婆母作器,金文見到的不多,有下列3種方式。

1、婆母的父家族氏+父家的姓。最近新見的Snap35隹尊,銘文是“Snap35隹作厥姑召姬尊彝。”“召”族姬姓,說明Snap35隹的婆母是來自召族的婦女。

2、日名。如:姬鼎“姬作厥姑日辛尊彝”(《銘圖》01803)。

3、僅用尊隆字+“姑”字。如:庚嬴卣“庚嬴對揚王休,用作厥文姑寶尊彝”(《銘圖》13337)。“文”,文德。“文姑”即有文德的婆母。

 

八、一般作器者對他人妻子或其他女性的稱謂

在金文中,我們還看到作器者在銘文中提到他人的妻子或其他女性,其稱名有4種方式。

1、他人的族氏+他人妻子的姓。如:九年衛鼎“矩取省車:……。乃捨裘衛林孤里。Snap20厥唯顏林,我捨顏陳大馬兩,捨顏姒Snap21Snap22,捨顏司壽商貉裘、盠幎”(《銘圖》02496)。銘文中的顏姒是顏陳的妻子,作器者矩稱她爲“顏姒”,使用的是顏陳的氏名“顏”和他妻子的姓“姒”。琱生尊“唯五年九月初吉,召姜以琱生緆五尋、壺兩以君氏命曰……”(《銘圖》11816)。這是召族小宗的琱生因事求見宗君,首先通過給宗婦送禮,以求宗君的指示。召族爲妀姓,此稱宗婦爲召姜,用的是宗君的族氏和宗婦的姓。

2、他人妻子父家氏名+他人妻子的姓。如:Snap23簋“王命Snap23眔叔Snap24父饋吳姬饔器,師黃儐璋一、馬兩,吳姬儐帛束”(《銘圖》05205)。例銘中Snap23稱師黃夫人爲吳姬。我們知道吳國爲姬姓。所以這個稱名中沒有師黃的氏名,而用的是師黃夫人父家的族氏和姓。

以上說明別人稱叫自己妻子時,可以用自己的氏名和妻子的姓,也可以用妻子父家的氏名和姓。

3、姓後綴以“氏”字。如:蚋鼎“唯三月初吉,蚋來遘于妊氏,妊氏令蚋事保厥家,因付厥且僕二家”(《銘圖》02405)。“遘”同“覯”,《說文》:“遘,遇也。”《爾雅·釋詁》:“覯,見也。”在這裏有晉見的意思。妊氏應是蚋所在宗族的宗婦。這是對宗婦的尊稱。鑄叔鼎“鑄叔作嬴氏寶鼎,其萬年眉壽,永寶用”(《銘圖》02095),巤季鼎“巤季作嬴氏行鼎” (《銘圖》02142)。這兩件鼎也應是鑄國小宗的鑄叔和鬣族小宗的巤季爲宗婦作器,僅稱宗婦的姓。

4、尊稱婦氏。如:五年琱生簋“琱生有事,召來合事,余獻婦氏以壺……余Snap25于君氏大璋,報婦氏帛束、璜”(《銘圖》05340)。“君氏”即召族的宗君,婦氏是召族的宗婦。“婦氏”也是對宗婦的一種尊稱。

 

貳、  女性自稱

 

一、女性自己作器的自稱名

李教授說:“女子自己作器怎麽辦?和她兒子一樣,稱她丈夫的氏名和自己的姓。”金文中見到的女性作器的自稱方式很複雜,李教授說的只是其中的一種(即下列第12種方式),而且所佔比例並不是很大。看來這也不是必須遵守的原則。現列述如下。

1、夫家國氏+父家的姓。如晉姞盤,銘文云“晉姞作鑄旅盤匜”(《銘圖》14461)。晉國姬姓,這位女子自己作器,自稱“晉姞”,說明她是嫁到晉國的姞姓國族女子。又如:楚嬴盤“楚嬴鑄其寶盤”(《銘圖》14493)。楚國羋姓,此是嬴姓女子嫁於楚國者,自作器自稱楚嬴。還有芮姞簋芮姞作旅簋,Snap26(《銘圖續》04330)。“芮”是姬是諸侯國,同樣說明此女子是來自姞姓國族。銘文最後還綴以族徽“Snap26”。女性器主帶族徽標記的不多,一般是帶夫家的標記,但芮國不用族徽,此標記必爲芮姞父家的族徽。

2、夫家國氏+姊妹間排行+父家的姓。京叔姬簠“京叔姬作寶簠,其永用”(《銘圖》05800)。從京叔作孟嬴媵盤可知京氏宗族嬴姓。所以,京叔姬是姬姓女子嫁到京宗族者。

3、父家國氏+父家的姓(也就是自己的姓)。如:齊姜鼎是女姓自己作器,齊姜鼎銘說“齊姜作寶尊鼎”(《銘圖》01615)。“齊”是姜姓國,“齊姜”之名是齊國女子的自稱不成問題。這種自稱與其丈夫對她的稱謂是一樣的。還有魯姬鬲“魯姬作尊鬲”(《銘圖》02801),吳姬簋“吳姬旅簋”((銘圖續)0170),祭姬爵“祭姬作彝”(《銘圖》08426)。魯、吳、祭都是姬姓國,自稱魯姬、吳姬、祭姬都是以自己父親的國氏和姓自稱的。

4、父家國氏+姊妹間排行+父家的姓。如:曾仲姬壺“曾仲姬之尊壺”(《銘圖》12190)。曾國姬姓,自稱銘中也沒有用夫家族氏。

5、父家國氏+女子名字+父家的姓。如:齊巫姜簋“齊巫姜作尊簋”(《銘圖》04801)。“巫”是該婦女的名字。

6、父家國氏+夫家國氏+父家的姓。如:蘇衛妀鼎“蘇衛妀作旅鼎”(《銘圖》01870)。衛國姬姓,蘇國妀姓,她是蘇國女子嫁到衛國者。

7、夫家國氏+父家國氏+父家的姓。如:邾秦妊鬲“邾秦妊作羞鬲”(《銘圖》02762)。由邾君慶壺銘文“邾君慶作秦妊醴壺”可知,“邾”是秦妊丈夫的國氏,邾國曹姓,“秦”是母家的氏名,妊姓。此秦非陝西的嬴姓“秦”,而是與邾國相鄰的山東境內的妊姓“秦”。

8、夫家國氏+父家國氏+父家的姓+女子名字。如:辛中姬皇母鼎“辛中姬皇母作尊鼎”(《銘圖》02173)。從中伯壺“中伯作辛姬孌人媵壺”(《銘圖》12361)銘文可知“中”宗族姬姓。“中”是該婦女的父家氏名,“姬”是其姓,“皇母”是其字,“辛”則是夫家的氏名。

六、七、八三式的稱名不但有夫家的氏名,也有父家的氏名。六式是父家國氏在前,夫家國氏在後,而七、八兩式夫家國氏在前,父家國氏在後。

9、姊妹間排行+父家的姓+女子名或字。如:孟羋玄簠“孟羋玄之行簠”(《銘圖續》0259),仲姞義母匜“仲姞義母作旅匜”(《銘圖》14948),季嬴霝德盤“季嬴霝德作寶盉”(《銘圖》14738)。孟、仲、季是姊妹間的排行,羋、姞、嬴是女子的姓,玄、義母、靈德是其私名。

10、父家的姓+女子名或字。如:嬴霝德鼎,銘文說“嬴霝德作小鼎”(《銘圖》01622),姜休母鋪“姜休母作羞鋪”(《銘圖》06119),姬鳧母鼎“姬鳧母作鮨鼎”(《銘圖續》0153)。這些都是女子爲自己鑄器,也沒有標明丈夫的氏稱,只是用了自己的姓名。名字可以放在姓之後,也可以放在姓之前。如:加羋簋“加羋之行簋”(《銘圖續》0208)。

11、姊妹間排行+父家的姓。如:伯姜簋“伯姜作寶簋”(《銘圖續》30189),孟姒鬲“孟姒作寶鬲”(《銘圖》02722),仲姬鬲“仲姬作鬲”(《銘圖》02691),叔姞盨“叔姞作旅盨”(《銘圖》05550),季姬匜“季姬作匜”(《銘圖》14853)等。

12、僅用自己的名或字。如:Snap27盤“唯曾八月,吉日唯亥,……Snap27擇其吉金,自作浣盤”(《銘圖》30516)。華母壺“華母自作薦壺”(《銘圖》12297),考母簋“考母作聯Snap29”(《銘圖》04243),帛母鬲“帛母作齍鬲”(《銘圖》02725)。Snap27是女子的名,華母、考母、帛母均爲女子的字。

13、夫家族氏+丈夫名+身份。如:上鄀Snap28妻鼎“上鄀Snap28妻自作尊鼎”(《銘圖續》0176)。上鄀是其丈夫的族氏,Snap28是丈夫的私名。

14、職官+婦女名字。如:保侃母簋蓋“保侃母賜貝于南宮,作寶簋”(《銘圖》04625)。保Snap1母簋“保Snap1母錫貝于庚姜,用作旅彝”(《銘圖》04658)。在古代“保”是後宮女官名。《禮記·內則》注:“保,保母也。”侃母、Snap1母是作器婦女的私名。

15、僅用其姓。如:姞簋“姞作寶尊彝”(《銘圖》04152),或者姓後面綴以“氏”字。如:嬴氏鼎“嬴氏作寶鼎”(《銘圖》01434),姞氏簋“姞氏自作爲寶尊簋”(《銘圖》04873),媿氏盨“媿氏作旅盨”(《銘圖續》0464)。

有人以爲上面提到齊姜、魯姬、吳姬、祭姬、曾仲姬以及伯姜、嬴霝德、姜休母、加羋、孟羋玄等可能都是未出嫁女子的自稱。筆者認爲未出嫁女子在家只須稱名或字即可區別,不必稱呼族氏和姓,稱呼族氏和姓者必然是出嫁的女子。更重要的是未出嫁的女子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也不允許自己作器。自作器的女子必然都是已婚女子,在家族中地位較高(宗婦)。下面列舉三例,以作證據。其一,南姬爵“南姬作公寶彝”(《銘圖》08527)。“南”與周王同姓,南姬爲公父(丈夫的父親)作器,使用父家的族氏和姓自稱。其二,祭姬簋“祭姬作父庚尊簋”(《銘圖》04900)。“祭”爲周公之子的封國,祭姬爲父庚作祭器,說明她嫁給了非姬姓族氏,鑄器時自稱祭姬。所以南姬、祭姬可以肯定是已嫁女子。其三,傳世的姬寏母豆,銘文云“姬寏母作太公、庸公、Snap30公、魯仲賢、憲伯、孝公、靜公豆,用祈眉壽,永命多福,永寶用”(《銘圖》06159)。姬寏母爲其祖先鑄造祭器,也僅用自己的姓和名來自稱。姬寏母豆中這些列祖列宗與1992年陝西扶風縣召公鎮巨浪海家村出土的師Snap31鐘中師Snap31的列祖列宗完全相同。說明師Snap31和姬寏母不是夫妻關係便是兄妹(或姐弟)關係,能夠爲祖先鑄造祭器,可以肯定她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她不是某氏族大宗宗婦,至少也是小宗宗婦則是無可置疑。

16、夫家族氏+自己身份。如:喬夫人鼎“喬夫人鑄其饙鼎”(《銘圖》02863)。

17、夫家族氏+自己身份+名或字。如:鄬夫人鼎“鄬夫人擇其吉金,作鑄沐鼎,以和御湯”(《銘圖》02425)。“”是鄬夫人之名。又如:滕侯夫人戈“滕侯夫人妖之造”(《銘圖續》1288)。“妖”是滕侯夫人的私名。取名爲妖,現代人是不會這麼作的。這件戈也是目前見到的第一件女性鑄造兵器的範例。

18、夫家族氏+自己身份+父家族氏+父家的姓。如:曾姬盤“鄬夫人曾姬之盤”(《銘圖》14375)。

19、丈夫身份+自己身份。如:宋君夫人鼎“宋君夫人自作饙鼎”(《銘圖》02222)。

20、丈夫身份+自己身份+自己的姓+名字。如:樊夫人龍嬴鼎“樊夫人龍嬴自行鼎”(《銘圖》01743)。樊夫人即樊君的夫人,“嬴”是其姓,“龍”是其私名。又如:昆君婦媿霝壺“昆君婦媿霝作旅壺,其萬年子子孫孫永用”(《銘圖》12353)。“婦”是其身份。“媿”是其姓,“霝”是其名。

 

二、女性爲丈夫作器中的自稱名

目前金文中見到的女性爲丈夫作器的自稱,有如下3種方式。

1、夫家族氏+父家族氏+父家的姓。如:胡應姬鼎“唯昭王伐楚荊,胡應姬見于王,辭皇,賜貝十朋,玄布二匹,對揚王休,用作厥嫡君公叔乙尊鼎”(《銘圖續》0222)。這是胡應姬爲丈夫公叔乙所作的祭器。銘文中“胡”是胡國,從胡叔胡姬作伯媿媵簋可知胡國媿姓。“應”是應國,姬姓。應國女子嫁到胡國,作器時自稱“胡應姬”,雙方的族氏都用上了。這例與上述婦女自作器自稱名的第7種方式相同,而與第6種方式相反。

2、姊妹排行+自家的姓。如:叔姬鼎“叔姬作陽伯旅鼎”(《銘圖》01878)。這位姬姓女子爲丈夫陽伯作器,自稱中沒有父家的族氏,也沒有夫家的族氏。又如:20065月陝西韓城市昝村鎮梁帶村芮國墓地出土的仲姜簋“仲姜作爲桓公尊鼎”(《銘圖》01835)。這位仲姜就是《左傳·桓公三年》提到的芮伯萬的母親芮姜。她爲其亡夫、芮國國君(謚號桓公)所作祭器,在銘文中沒有使用丈夫的國氏稱芮姜,而是使用自己的姓和姊妹間排行自稱“仲姜”。另外有的還在前面加上與上輩顯赫的關係,如:叔姜簠“申王之孫叔姜,自作飤簠”(《銘圖》05897)。申王之孫,表明父家是申國。這種方式與夫家國氏+排行+自家的姓的方式相同。

3、僅用自己的姓自稱。如:妊鼎“妊作孟恒父尊鼎”(《銘圖續》1052)。這是一位妊姓女子爲丈夫孟恒父作器,自稱中僅用其姓。

李教授說女性爲丈夫作器,自稱的原則是“稱她所來的宗族的氏名,以及她所來的宗族的姓”,即女子父家的族氏和父家的姓。據不完全統計,以這種方式的自稱,在金文中並不佔多數。因爲她的作器勒名和自稱,其使用範圍就是自己家族,一般情況下是可以區別的。

 

三、女性爲他人(姑公、女兒、侄女、兄弟、父母、祖父母等)作器的自稱名

1、夫家族氏+父家的姓。如:蔡姞簋“蔡姞作皇兄尹叔尊肆彝,尹叔用綏多福于皇考德尹、惠姬”(《銘圖05216》)。蔡國姬姓,此爲姞姓女子嫁到蔡國者,爲兄長尹叔作器,求福於父母,其兄必爲同胞兄長,德尹、惠姬也就是蔡姞的父母。另外,有的還在前面加上自己的身份,如:宗婦Snap32Snap33簋“王子剌公之宗婦Snap32Snap33,爲宗彝肆彝,永寶用,以降大福,保辪Snap32國”(《銘圖》05037)。這是女性爲宗廟所作的祭器。“宗婦”是這位婦女的身份,“Snap32”是其丈夫(即王子剌公)的國氏,“Snap33”是該婦女的姓。

2、夫家族氏+父家族氏+父家的姓。如:辛王姬簋“辛王姬作姬西母媵簋”(《銘圖》05017)。“辛”是其丈夫的族氏。雖然不是氏名,但也是指其父家,即周王室,“姬”是其姓。說明辛王姬是周王室之女嫁到辛宗族者。又由伯逆車作辛姒媵簋可知辛氏族是姒姓。這件簋的受器者是姬西母,也是一個姬姓女子,與辛王姬同姓,所以不可能是辛王姬的女兒,應當是辛王姬父家兄弟的女兒,即辛王姬的侄女。辛王姬爲侄女鑄造媵器,自稱中既有夫家族氏,也有父家的氏稱。

3、父家的姓+自己的名字。如:姬寏母豆“姬寏母作太公、庸公、Snap30公、魯仲賢、憲伯、孝公、靜公豆,用祈眉壽,永命多福,永寶用。”這是出嫁女子爲其祖先(丈夫的先輩還是自己的先輩不詳)作器,也僅用自己的姓和名來自稱。

4、姊妹間排行+自己的姓+名字。如:孟姬脂簋“孟姬脂自作饙簋,其用追孝于其辟君武公,孟姬其子孫永寶”(銘圖05015)。這件簋是姬姓婦女爲丈夫鑄造的祭器。“辟君”,古代祭祀時妻子對丈夫死後的稱呼。《禮記·曲禮》:“夫曰皇辟。”鄭玄注:“更設稱號,尊神異於人也。”銘文中作器婦女的自稱沒有用父家的族氏,僅以姊妹間排行和私名自稱,後一自稱中還省卻其名。

5、僅稱自己的姓。如:妊爵“妊作邾嬴彝”(《銘圖》08474)。“邾”國曹姓,“邾嬴”必是嬴姓女子嫁於邾國者,“妊”給邾嬴作器,“妊”應是邾嬴的母親。她爲女兒鑄作媵器自稱“妊”,既不具夫家國氏,也不具父家國氏,也沒有私名等成分,僅稱其姓。又如:上面列舉的姬鼎“姬作厥姑日辛尊彝”,是一位姬姓婦女爲其婆母所作的祭器,自稱也只用了自己的姓。另外,有的在姓之後綴以“氏”字。如:伯氏始氏鼎“唯鄧八月初吉,伯氏姒氏作Snap37Snap38饙鼎”(《銘圖》02192)。鄧伯夫婦爲Snap37Snap38(女兒或姐妹)作器,鄧伯自稱“伯氏”,夫人自稱“姒氏”,以自家的姓與氏字連稱。

6、夫家族氏+身份。如:蘇夫人盤“蘇夫人作姪妀襄媵盤”(《銘圖》14405)。曾夫人匜“曾夫人作仲姬、辛姬盥匜”(《銘圖》14964)。

通過以上對金文中女性稱名情況的分析來看,李教授所說的父親爲女兒作器,應稱她丈夫的氏名和自己的姓;丈夫爲妻子作器,應稱她所來的宗族的氏名以及她所來宗族的姓;兒子爲母親作器,應稱自己的氏與母親的姓;女子自己作器和她兒子一樣,稱她丈夫的氏名和自己的姓。這四項女性稱名的所謂原則,實際上只是幾種女性稱名方式而已,不是原則。因爲原則是每個人每個家族必須遵守的,特別是在宗族社會裏絕對不得亂來,但金文中所反映的情況並非這樣。從上面所列舉的女性稱名除此四項之外,還有其他多種多樣的方式。無論是女性自稱還是他稱,大多數並不帶有宗族氏名,女子自稱中有的帶有父家的氏名,有的帶有夫家的氏名,有的父家和夫家的氏名都有,要區別金文中一位女性的國別、族別,既要看是自稱還是他稱,同時還要看所帶族氏與姓的關係,並結合文獻記載以及金文中的內在聯繫,甚至於還要注意器物出土的墓葬的國別、族別,綜合進行分析研究,才能得出正確的判斷。

 

 



[1] 《西周宗族社會下的稱名區別原則—李峰教授華東政法大學講演實錄》,《文匯報》2016219日第14版。

[2] 拙著:《商周青銅器銘文及圖像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簡稱《銘圖》,後面的數碼爲該器的編號。

[3] 拙著:《商周青銅器銘文及圖像集成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待出版,簡稱《銘圖續》,後面的數碼爲該器的編號。

[4] 列舉婿家族式者,包括婿家族氏+自家的姓者38例,婿家族氏+自家的姓+女兒私名者21例,婿家族氏+姊妹排行+自家的姓者17例,婿家族氏+姊妹排行+自家的姓+女兒私名者17例。

[5] 不列舉婿家族式者,包括僅稱姓者2條,僅稱私名者4條,姓名連稱者19條,姊妹排行+自家的姓者53條,姊妹的排行+自家的姓+女兒私名者34條。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6月7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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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评论
  • 破晓 在 2016/6/8 10:30:58 评价道:第1楼

    学习了一遍,感觉女性称谓情况古代和今天的情况差不多。一般来说还是以冠以夫家之氏为常,但如果女子父家之氏很显赫,如王姬、吴姬、齐姜等,就往往冠以女子父家之氏。尤其是自己作器的女子,有身份有地位也就更有发言权,就更容易在器物上加上父家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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