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良臣》《子產》中子產師、輔人名雜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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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臺
清華簡三《良臣》中載子產之師、之輔凡十人(釋文用寬式):
子產之師:王子伯願、肥仲、土、厈。
子產之輔:子羽、子剌、蔑明、卑登、富之、王子百。【簡9-10】[1]
在清華簡六《子產》中,也提到了這十人:
子產用尊老先生之俊,乃有桑丘仲(文)、(杜)、肥仲、王子伯願;乃設六輔:子羽、子剌、蔑明、卑登、俖之、王子百。【簡20-22】[2]
顯而易見,《良臣》的“子產之師”四人即《子產》中的“老先生之俊”的四人;《良臣》的“子產之輔”六人也就是《子產》中“六輔”的六人。
其中所稱的人名字,有三種形式:
1.氏+名或字:桑丘仲文、肥仲、王子伯願、富之(俖之)、王子百。其中“桑丘”、“肥”、“王子”、“富(俖)”都是氏,“仲文”、“伯願”顯然是字,“仲”是排行,也可能是字;“()”、“百”可能是名,也可能是字。
《子產》之“”原簡文作“”,此字形又見《良臣》,令尹子文之“文”作“”(簡5),整理者均括讀“文”,當無問題。此字乃楚簡常用為“文”字的“”(包2.190)、“”(仰25.30)的“又”上面的部分;也有不从“彡”者,如上博簡“文”字“”(二·子5.3)、“”(四·曹11.10)等“又”上面的部分,上博簡九《成王為城濮之行》中令尹子文的“文”亦是類似寫法。一般認為是“从民聲”,[3]很可能不準確,因為“目”上面的部分更像“鹿”或“廌”的頭部,這部分當分析為从目廌省聲,“廌”在出土文獻中多用為“薦”或“存”,[4]可見它古音是文部字,與上博簡从又的字形當同字,只是繁簡不同。从“又”的字形應分析為从𥄎廌省聲,即《說文》“闅”字,云:“氐目視也。从𥄎門聲。”从“廌”聲與从“門”聲同。其俗體字作“閿”,《漢書·武五子傳》:“以湖閿鄉邪里聚為戾園”,《集註》引孟康曰:“閿,古‘聞’字,从門从𥄎,建安中正作‘閿’。”顏注:“‘𥄎’,舉目使人也。𥄎音許密反。閿字本从𥄎,其後轉訛誤,遂作門中受耳。”“闅”、“聞”與“文”都是音同的字(明紐文部),故得通假。《良臣》、《子產》的字形當分析為从彡闅聲,即《說文》“彣彰”之“彣”的或體, “文”、“彣”古通用,後世典籍通行用“文”。
“俖”即“伾”字或體,或作“伓”,與“富”滂幫旁紐雙聲、之職對轉,音近可通。
“”字簡文作“”,从厂更(鞭)聲,當即“反”之繁構或異構,傳抄古文中“反”作“”(《說文》),“厂”下所从的部分當即“更(鞭)”之省變,乃从之得聲。《子產》之“”即“鞭”字,楚簡書中多用為“辨”,“反”、“鞭(辨)”均並紐元部字,音近可通。
2.直接稱字:子羽、子剌。“子剌”不見古書,疑當作“子列”,“剌”、“列”通用,蓋即鄭國的列氏之祖,戰國時代鄭國的列禦寇當其後人。《元和姓纂》卷十、《通志·氏族略四》以為列子出自古帝王列山氏,《路史·後紀第八·高陽》云楚國公族有列氏,羅苹注:“列出列宗,有御寇”,又以为列御寇是出自楚国公族的列氏,恐均非是。
3.名字並舉,先秦人名字並舉時均先字後名,即字+名的格式:
①蔑明,原整理者注:“蔑明,即鬷蔑,或稱鬷明、然明,見《古今人表》‘中中’。”[5]是名明,字蔑, “明”、“蔑”義相反,此古人名、字意義關係常例之一,“鬷”當是其氏名。“然明”之“然”疑是“烕”字之誤,“烕”本作上戌下火的寫法,“戌”形訛作“肰”則成“然”字。“烕”、“蔑”音同可通。《良臣》作“明”,相當於“蔑”的字蓋即“瞢”字,只不過用“丯”作聲符替換了義符“目”,讀為“蔑”。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詁》上云:“鄭鬷蔑,字明”,應該是弄倒了;又楚国的唐蔑(《荀子·議兵》),又稱唐明(《戰國策·趙策四》),王引之亦認為是名蔑,字明。
《子產》“蔑”的寫法是“”,此字左从“見”乃義符,與从“目”同;右旁為聲符,是在“菐”的左邊加一“丿”,“菐”是“剗”之本字,[6]楚簡中多用為“察”;“丿”字《說文》訓“右戾也。象左引之形。”音房密切,段注:“又匹蔑切”,這個字可能古音是房滅切,與匹蔑切同為滂紐月部音,因為月、質旁轉的緣故音轉為房密切。那麼,此字形當分析為从菐丿聲(“菐”音“察”亦可視為聲符),它可能就是剗(翦)滅之“滅”的或體或專字,故簡文此字當分析為从見滅聲,即“𥋚”之或體,或作“䁾”,用與“蔑”同。
②卑登,原整理者注:“卑登,《論語》、《左傳》作‘裨諶’,《古今人表》‘中上’作‘卑湛’。‘登’在蒸部,‘諶’、‘湛’在侵部,系通轉。”[7]按:當是名登,字卑,“登”本有升、上、高等義,“卑”為低、下義,二字義相反。《論語》、《左傳》作“諶”、“湛”則不可解,蓋非其本字也。
③《良臣》“土”即《子產》的“(杜)”,“土”、“杜”通假,[8]“”、“”乃一字之異構,前簡後繁,《良臣》及《子產》整理者均括讀“逝”,恐非,此字从齒,當是“噬”字,[9]《方言》十二、《廣雅·釋詁二》并云:“噬,食也”,即吃的意思。那麼,“土”或“杜”可能是氏,但更有可能是字,即“土”或“杜”均“吐”之假借字,古書有“土”、“吐”通假之例。[10]《詩·大雅·烝民》:“柔則茹之,剛則吐之”,“茹”亦吃義,《爾雅·釋言》、《方言》七、《廣雅·釋詁二》并云:“茹,食也”,“噬”、“茹”均為吃進,“吐”為吐出,二者義相反,用為人名字,則名噬,字吐,連稱之則曰“吐噬”。
④這裡面最大的疑問就是《良臣》中“(下以A代)厈”,《子產》中無此人,李學勤先生指出在子產之師的四人中,“《良臣》無桑丘仲文而有A厈。”[11]也就是說《良臣》中的“A厈”相當於《子產》中的“桑丘仲文”,但“A”字不識。
今按:“A厈”很可能就是桑丘仲文,只是《良臣》、《子產》稱謂格式不同而已,即《良臣》中用的是字+名的格式,《子產》中用的是氏+字的格式,那麼《良臣》的“A”字即相當於《子產》中的“文(彣)”,或者說“A”字是個與“文(彣)”音同或音近的字,為唇音文部字。
“A”字右旁“斤”當是形旁兼聲旁,左旁田+黽的部分是主要聲旁,而其主要聲符就是“黽”,是明紐陽部字,段玉裁於《說文》“黽”下注云“讀如芒”是也。在傳世文獻中,“黽”與“文”聲字通假,朱駿聲《說文解字通訓定聲》於“黽”下言假借云:
“為忞。《詩·谷風》:‘黽勉同心’,《韓詩》作‘密勿’。字亦作‘僶’,即《論語》之‘文莫’、《爾雅》之‘蠠沒’也。‘忞’、‘黽’雙聲,‘慔’、‘勉’雙聲,而‘黽勉’亦雙聲連語。”
“黽”可通“忞”,則从“黽”聲之字亦可通“文(彣)”;《詩·谷風》“黽勉”,阜陽漢簡《詩經》029作“沕沒”,此“沕”當音“吻”,亦明紐文部字,與“忞”音近也。
“田+黽”的部分是从田黽聲,很可能是個獨立的字,即“甿”的異構,“民”、“甿”通用,[12]故从“甿”聲亦可讀“民”聲,陽部、真部通轉之故。傳抄古文“文”字或从“民”(明紐真部)作,《訂正六書通·上平聲·八真》引《古文奇字》“文”作“”,又引《同文集》作“”,均从广从民,當是从民聲,此又真、文旁轉之故,那麼从“甿”聲亦可讀若“文(彣)”。
實際上“黽”音轉很多,如《玉篇》眉耿切,《集韻·上聲六·三十九耿》母耿切,為明紐耕部,與“名”音近;又讀眉耕切,音瞢(《集韻·平聲四·十二庚》),又為明紐蒸部字,故“繩”、“蠅”、“譝”等字均為蒸部字;《廣韻》又有武盡(《上聲·十六軫》)、彌兗(《上聲·二十八獮》)二切,前者為明紐真部,與“民”音近;後者為明紐元部。蓋“黽”可音轉為陽聲韻各部的明紐字,蒸、耕、陽、文、真、元各部均陽聲韻部,本均有相互通轉之可能。
根據上面分析,“A”字雖然我們不能確認是個什麼字,但它可讀為“文(彣)”是沒有疑問的。它也許就是用為動詞文飾之“文”的後起專字,《說文》:“文,錯畫也。象交文。”本是刻畫出來的花紋,也用為動詞,即刻畫花紋以裝飾之,引申為“飾”義,《禮記·玉藻》:“大夫以魚須文竹”,鄭注:“文猶飾也”;《荀子·儒效》:“取是而文之也”,楊注:“文,飾也”,《論語·憲問》:“文之以禮樂”,均用為動詞裝飾之意;《說苑·修文》:“其質美而無文,吾欲說而文之”,前句“文”為名詞,謂紋飾,後句“文”為動詞,謂裝飾。“A”蓋即其後起專字,故从“斤”,示以利器刻畫之,不从“刀”作是以“斤”亦作綴加聲符。那麼,《良臣》的“文”與《子產》中的“彣”當為同一字分化引申義的不同寫法,前者是動詞,後者是名詞,都讀“文”,故後世均可假“文”為之。
《良臣》之“文厈”即,當是一字一名,“厈”應是“𣓁”之假借字,亦作“栞”、“刊”,《說文》云:“𣓁,槎識也”,段注:
“槎,衺斫也。槎識者,衺斫以爲表志也。斫之以爲表識,如孫臏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龎涓死此樹下’是其意也。《禹貢》:‘隨山𣓁木’,《夏本紀》作‘行山表木’,此古說也。今《尚書·益稷》、《禹貢》皆作‘隨山刊木’、‘九山刊旅。’”
王筠《說文句讀》讀作“𣓁,槎,識也”,云:
“以‘槎’說‘𣓁’,謂其事同也;申之以‘識’,謂其意異也。依許例‘識’當作‘職’,記志也。《廣雅》:‘栞,識也’,亦足見‘識’之自為句也。……‘𣓁’之‘槎’,但斫其木之表以為記志,非伐而斷之也,故與‘槎’同事而字不。”
“𣓁”是在樹木上砍斫、刻劃紋路或文字作標誌,所謂“表志”,今言“做記號”,與刻劃紋飾義的“文”和為彣彰義的“彣”義均相關聯,故此人當是名𣓁,字文(彣),“桑丘”乃其氏。《良臣》稱“文厈”,乃字+名的稱呼格式;《子產》稱“桑丘仲彣”,乃氏+字的稱呼格式,二者實一人也。
[1]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下冊,中西書局2012年,158頁。
[2]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下冊,中西書局2016年,138頁。
[3] 李守奎、曲冰、孫偉龍:《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作家出版社2007年,157頁。
[4] 白於藍:《戰國秦漢簡牘帛書通假字彙纂》,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278頁。
[5]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下冊,162頁注[五三]。
[6] 劉洪濤:《叔弓鐘及鎛銘文“剗”字考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0/5/29.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164
[7]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三)》下冊,162頁注[五四]
[8]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889-890頁【土與杜】條。
[9] 孟蓬生:《郭店楚簡字詞考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輯,中華書局2002年。406-407頁。王寧:《釋郭店楚簡的“噬”與“澨”》,簡帛研究網2002-08-27. http://***********/Wssf/2002/wangning02.htm
[10] 《古字通假會典》,890頁【土與吐】條。
[11] 李學勤:《有關春秋史事的清華簡五種綜述》,《文物》2016年第3期。
[12] 《古字通假會典》,152頁【民與甿】條。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6月26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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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文”字从廌,属于变形音化,《成之闻之》中大量“民”、“廌(存)”互混也不排除这种情况。
傳世文獻中,子產的輔佐者被提到的是四人:
《論語·憲問》:“子曰:‘為命:裨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行人子羽脩飾之,東里子產潤色之。’”
《说苑·政理》:“子產之從政也,擇能而使之:馮簡子善斷事,子太叔善決而文,公孫揮知四國之為而辨於其大夫之族姓,變而立至,又善為辭令,裨諶善謀,於野則獲,於邑則否,有事乃載裨諶與之適野,使謀可否,而告馮簡子斷之,使公孫揮為之辭令,成乃受子太叔行之,以應對賓客,是以鮮有敗事也。”
這裡面的人物與《良臣》、《子產》對照看:
裨諶即卑登,整理者已言之。
公孫揮(“揮”通“翬”)即行人子羽亦即子羽。
馮簡子當即富之反,“富”、“馮”幫并旁紐雙聲、職蒸對轉音近,乃其氏,“反”是名,“簡子”乃其謚。
世叔即子太叔當即子剌,“世”當讀若“跇”(丑例切),與“太”同透紐月部,與“大”透定旁紐雙聲、同月部疊韻,與“剌”透來旁紐雙聲、同月部疊韻,并音相近。蓋子剌之後有子剌氏,後為鄭國的列氏,“叔”疑是其以排行為謚,典籍中音轉“剌”為“世(跇)”或“大(太)”,故《說苑》稱“子太叔”,當即“子剌(列)叔”;《論語》稱“世叔”,蓋亦“剌(列)叔”。猶鄭公子語字子人,其謚號為“成子”,故《鄭文公問太伯》里稱之為“子人成子”。
另外:《左傳》中載衛國有世叔氏,襄二十九年有“衛世叔儀”,昭三十二年有“衛世叔申”,哀十一年有“衛世叔齊”,然此“世叔”可能與子剌的“世叔”無關。
又補:懷疑《說苑·政理》的“太叔”之“太”本當是楚簡文中習見之“”字,董珊先生釋“厲”(董珊:《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簡帛網2007-07-08.),應該是對的。“厲”、“剌”通用。後誤“厲”為“大”又作“太”,或音轉為“世”,遂失其本宜。
根據《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記載,鄭游吉,又稱“子大叔”,據《韓非子·內儲說上》記載是繼子產為鄭卿者,應亦即《論語》之“世叔”。“游”當是其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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