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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寧:清華簡六《子產》釋文校讀
在 2016/7/4 8:46:20 发布

清華簡六《子產》釋文校讀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臺

 

本文所用《子產》釋文以《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下冊所作釋文為底本,[1]據諸家說并參以己意,對部分文字的斷句、釋讀進行校讀,主要目的是能通讀全文,原整理者釋讀正確的文字不再重複,引其注釋隨文註明頁碼及序號,不另出注;諸家說亦擇善而從,並將校讀後的釋文寬式文本附於後,僅供同好參考。不當之處,冀方家批評指正。

 

【釋文】

昔之聖君,取鬳(儀)於身,勉以利民=(民,民)用信之;不==(不信不信)。求信又(有)事,(淺)以信罙=(深,深)以信(淺)。能【1】信,上下乃周。

不良君古(怙)立(位)(固)福,不愳(懼)失民,愳(懼)失又==(有戒。有戒)所以紳(申)命固立=(位,位)固邦=2】安=(邦安,邦安)民(肆),邦危民麗(離),此胃(謂)才(存)亡才(在)君。

子產所旨(嗜)欲不可智(知),內(納)君子亡(無)(鞭→辨)。官政【3】眔(及)帀(師)栗(慄)當事,乃進亡(無)好,曰:“固身菫==(謹信”。謹信)又(有)事,所以自乘(勝)立中,此胃(謂)亡(無)好【4】惡。

完政、利政、固政又(有)事。整政才(在)身,(文)(理)、型(形)𦡊(體)惴(嘽)完(緩),共(恭)(憸→儉)、整齊弇見又(矣)【5】。桼=(漆漆)所以從即(節)行==(行禮,行禮)㣤(踐)政又(有)事,出言復,所以智(知)自又(有)自喪也。又(有)道樂才(存),亡【6】道樂亡,此胃(謂)劼(理)。

子產不大宅(域),不(崇)臺寢,不勑(飾)(美)車馬衣裘,曰:勿以【7】賆巳(已)。宅大心張,(美)外(態)(竛→矜),乃自失。君子智(知)愳(懼)乃𢝊=(憂,憂)乃少𢝊(憂)。𢿃(損)難又(有)事,多難(近)【8】亡。此胃(謂)庳(卑)逸樂。

君人立(蒞)民又(有)道,青(情)以完,得立(位)命固。臣人畏君又(有)道,智(知)畏亡(無)辠(罪)【9】。臣人非所能不進。君人亡(無)事,民事是事。得民,天央(殃)不至,外(仇)否。以厶(私)事=(事使)民【10】,事起貨==辠(罪)====(貨行,貨行罪起,罪起民零,民零)上危。𠮯(己)之辠(罪)也,反以辠(罪)人,此胃(謂)不事(使)不戾。

又(有)道【11】之君,能攸(修)亓(其)邦或(國)以和==(和民,和民)又(有)道,才(在)大能政,才(在)小能枳(支);才(在)大可舊(久),才(在)少(小)可大【12】。又以畣(答)天,能同(通)於神,又以逨(徠、來)民,又以得臤(賢),又以御(禦)割(害)㦹(傷),先聖君所以達【13】成邦或(國)也。此胃(謂)因前遂(胡→故)。

前者之能役相亓(其)邦家,以成名於天下者,身【14】以鬳(儀)之。用身之道,不以冥=(冥冥)印(抑)福,不以逸求得,不以利行直,不以虐出民力。子【15】產尃(輔)於六正,與善為徒,以谷(卻)事(使)不善,母(毋)茲愇(違)柫(拂)亓(其)事。勞惠邦政,耑(端)使【16】於亖(四)𠳵(鄰)。(治)(覍→辨)繲(解)(慣→摜),(怲→炳)則任之,善則為人。勛勉救(求)善,以助上牧民=(民。民)又(有)(過)失【17】、囂(敖)失(佚)弗䛠(誅),曰:句(苟)我固善,不我能(亂);我是巟(荒)(怠),民屯𢠺→廢)然。下能弋(式)上,此胃(謂)【18】民信志之。

古之𢚇(狂)君,庳(卑)不足先善君之(憸→儉),以自余(餘)智,民亡(無)可事(使),任砫(重)不果【19】,邦以褱(壞)。善君必(循)昔前善王之灋(法),聿救(求)(嬧→藎)之臤(賢)可,以自分砫(重)任,以果將。子【20】產用𪊴→選)老先生之㽙(俊),乃又(有)喪(桑)丘中(仲)(文)、𨙭(杜)(噬)、肥中(仲)、王子白(伯)(願);乃埶(設)六甫(輔):子羽、子剌【21】、(蔑)明、卑登、俖(倍、馮)之(辨)、王子百;乃(禁)辛道、(爽)語,虛言亡(實);乃(禁)(捲)單(戰)、相冒、倝(燕)樂【22】、勑(飾)𡵂(美)宮室衣裘、好酓(飲)飤(食)(醯)釀(醬)以爯(稱)賆(㔙)者。此胃(謂)由善(靡)(捲)。

子產既由善用聖【23】,班羞勿㽙(俊)之行。乃聿(肄)參(三)邦之命(令),以為奠(鄭)命(令)、埜(野)命(令),道(導)之以教。乃(懌→繹)天地、逆川(順)、強(剛)柔【24】,以咸(禁)御;聿參(三)邦之型(刑),以為奠(鄭)型(刑)、埜(野)型(刑),行以(峻)令(命)裕義(儀),以(釋)亡(無)𡥈(教)不姑(辜)。此胃(謂)【25】張(美)弃亞(惡)。

為民型(刑)程,上下(悁、和)咠(輯)。埜(野)參(三)分,粟參(三)分,兵參(三)分,是胃(謂)鬳(儀)固,以助【26】政直(德)之固=(固。固)以自守,不用民於兵(甲)戰(鬥),曰武㤅(愛),以成政悳(德)之㤅(愛)。鬳(儀)勛和憙,可用【27】而不(遇)大==(大國,大國)古(故)肎(肯)作(措)亓(其)𢘓(謀)。𨾟(惟)能智(知)亓(其)身,以能智====(知其所生;知其所生),以先=𢘓==(先謀人;先謀人),以復于身=(身。身)、室【28】、邦或(國)、者(諸)侯、天地固用不悖,以能成卒。【29

 

【校讀】

昔之聖君,取鬳(儀)於身:“鬳”原字作“”,原整理者讀“處”。趙平安先生釋“鬳”讀“獻”。[2]按:釋“鬳”可從,然當讀“儀”,訓“法”或“象”,效法義。本文容儀之“儀”用“義”,效法之“儀”用“鬳”,此其分別。

勉以利民=(民,民)用信之:“信”簡文作“”,從言身聲,楚簡習見,蓋“信”本從言人聲,“人”、“身”音形并近,故或從“身”聲,即“信”之或體。下同。

求信又(有)事:原整理者注:“有事,在此意類於‘有道’。”(139頁注[])。按:“有”猶于也、於也,“有”與“于”、“於”皆互訓。[3]“有事”即“於事”,“事”即政事、事務。下同。

不良君古(怙)立(位)(固)福:ee先生認為“福”讀“富”更好一些。[4]暮四郎先生認為“‘[古力]’似乎也應當讀爲‘怙’。‘位’、‘富’同樣是不良君怙恃的東西。”[4]按:“福”依字讀即可。

邦安民(肆):”字原整理者讀“遂”。《清華六整理報告補正》(下簡稱《補正》)引馬楠先生云:“可以直接讀為肆。謂邦安時民放恣,邦危時民離散。”[5]bulang先生認為“‘肆’應該是安適從容一類意思,這裡並不含貶義。”[6]按:當讀為《禮記·表記》“君子莊敬日强,安肆日偷”之“肆”,鄭注:“肆,猶放恣也。”“安肆”猶言安逸,“肆”是逸樂、安樂之意。

此胃(謂)才(存)亡才(在)君:本篇每段末幾乎都有“此胃(謂)……”這樣的結語:“此謂存亡在君”【簡3】、“此謂無好惡”【簡4-5】、“此謂劼理”【簡7】、“此謂卑逸樂”【簡9】、“此謂不使不戾”【簡11】、“此謂因前遂故”【簡14】、“此謂民信志之”【簡18-19】、“此謂由善靡捲”【簡23】、“此謂張美弃惡”【簡25-26】、“是謂儀固”【簡26】,“此謂”、“是謂”之後的內容,疑都是子產所作《刑書》(包括下文所言的“鄭令”、“野令”、“鄭刑”、“野刑”)里的句子,《子產》篇的作者推崇子產及其所作的刑書,故用一些前人和子產的言行做根據,為刑書的一些內容作解釋和相互的證明,就象《韓詩外傳》,講一些故事說明一個道理,最後都是以“《詩》曰”作結,是用故事說明此句《詩》所包含的道理,同時又以《詩》句證明此理之有據,“《詩》曰”後自然都是《詩經》中的文句,此篇之“此謂”疑與此類同。

古人頒布法令之類總要說一些故事和道理作為理由,這看看《尚書》里的《呂刑》篇即可明白。《呂刑》是西周時期呂國的呂命(靈)王頒布的刑書,[7]裡面就講了不少故事和一堆大道理,子產頒布的法令里應該也有此類的內容,並非僅僅是法律條文。

子產所旨(嗜)欲不可智(知),內(納)君子亡(鞭→辨):“內”即“納”。“”字原整理者讀“變”,暮四郎先生認為當讀“辨”。[8]按:此即“鞭”字,讀“辨”是,分別義。此二句意思是說子產的喜好不能知道,收納君子無所分別。

官政眔(及)帀(師)栗當事:原整理者於“栗”下斷句,疑非。“眔”原整理者讀“懷”,明珍先生認為:“眔,及也。”[9]按:《說文》:“眔,目相及也。从目,从隶省。”段注:“隶,及也。石經《公羊》:‘祖之所遝聞’,今本作‘逮’;《中庸》:‘所以逮賤’,《釋文》作‘遝’,此‘眔’與‘隶’音義俱同之證。”“眔”在甲骨文中寫作“”,即“泣”字,與“及”音近而用為“及”,此亦當徑讀為“及”。

暮四郎先生認為“‘政’似當讀爲‘正’,正長之義。”[10]又認為“‘政’似當讀爲‘正’,正長之義;‘師’似當解爲師旅之師,指衆吏。……‘官政(正)懷’、‘帀(師)栗’當分開來看,指官長念思、衆吏敬謹。”[11]按:《管子·宙合》:“不官於物二旁通於道”,尹注:“官,主也。”《荀子·解蔽》:“埶亂其官也”,楊注:“官,司主也。”“官”的主掌、管理義。“政”即朝政,“師”本為軍隊,此指軍事。“栗”即“慄”,《爾雅·釋詁》:“慄,懼也”,謹慎小心義。

乃進亡(無)好:“進”是推舉、舉薦義。以上二句是說,對於那些在管理政事和軍事中謹慎小心對待職責的人,就舉薦起用,而沒有個人的好惡。

所以自乘(勝)立中:“中”意為標準、榜樣。“自勝立中”謂自我約束完善為眾人樹立榜樣。

此胃(謂)亡(無)好惡:以上一段是說子產在對待人員上,只要是嚴謹誠信的人就舉薦起用,而不是根據自己的好惡來選人,故曰“無好惡”。

完政、利政、固政又(有)事:“完”原簡文作“”,即楚簡文字中的“完”,讀“院”,固義。下“完”字均同。[12]

(文)(理)、型(形)𦡊(體)惴(嘽)完(緩):“惴完”當讀為“嘽緩”,又作“闡緩”、“繟緩”、“嘽咺”,舒緩、寬緩之貌。[13]

共(恭)(憸、儉)、整齊弇見又(矣):”乃“憸”之繁構,原整理者讀“儉”是,《說文》:“儉,約也”,段注:“約者,纒束也;儉者,不敢放侈之意。”《爾雅·釋言》:“弇,同也”,“弇見”即“同現”。“又”原整理者屬下句讀,按:“又”下原簡有句讀符號,表示在此絕句。疑“又”當讀“矣”,為句末語氣詞。

=(漆漆)所以從即(節)行==(行禮):無痕先生認為:“《禮記·祭義》:‘子之言祭,濟濟漆漆然,何也?’‘漆漆’文獻或作‘切切’,皆是恭敬之貌。”[14]暮四郎先生認為當讀“次”,為次序之義。[15]心包先生亦認為當讀“切切”。[16]按:“漆漆”、“切切”乃同一詞,《禮記·祭義》:“濟濟漆漆”,鄭注:“漆漆者,專致之容。”

出言復:“復”原整理者讀“覆”訓“審”。(140頁注[二三])暮四郎先生認為:“我們認爲‘[+]’當讀爲‘復’,返、報之義。‘出言復’是說說出的話都會返報於己。《詩·大雅·抑》:‘無言不讎,無德不報。’即此義。”[17]sting先生認為“此即復字。《論語·學而》:‘言可復也。’朱熹集注:‘復,踐言也。’簡文‘出言(辶复)’即言出必踐,不出空言之意。”[18]按:sting先生說當是。“復”為踐行、兌現義。《孔子家語·王言解》:“多信而寡貌,其禮可守,其言可復,其跡可履”,義同。下簡28言“以復于身”之“復”亦踐行義。

所以智(知)自又(有)自喪也:“自有”與“自喪”意相反,“有”當為“存”義,“喪”為“亡”義。

又(有)道樂才(存),亡道樂亡,此胃(謂)劼(理):“有道”、“亡(無)道”古籍習見,然此處疑與之略有區別,“有”即“自有”之“有”,“有道”當即存道,謂生存之道;“亡”相當於“自喪”之“喪”,“亡道”謂覆亡之道。“樂”本喜樂義,此引申為易於、容易之意。

“劼”為“固”義,“劼理”即“固理”。此二句意思是生存之道易於生存,滅亡之道易於滅亡,此乃固然之理。

子產不大宅(域),不(崇)臺寢:”原整理者讀“建”,趙平安先生認為讀“崇”。按:讀“崇”是。“大”為擴大,“崇”為加高。

曰:勿以【7】賆巳(已):原整理者注:“賆,疑讀為‘屏’,《說文》:‘蔽也。’在此意指受物欲所蔽。”(140頁注[二八]ee先生認為此“賆”字與簡23的“賆”并當讀“病”。[19]按:“賆”疑當讀“㔙”,《玉篇》:“㔙,大也。”《集韻》:“大力也。”

以,用也。“巳”當讀“已”,句末語氣詞。“勿以㔙已”意思是不要在這方面用大力(指人、財、物等方面)。

宅大心張,(美)外(態)(竛→矜):《補正》引石小力先生云:“‘’可讀為‘矜’。矜本從令得聲(參‘矜’字段注),今本《老子》‘果而弗矜’之‘矜’字,《郭店·老子甲》簡7作‘’,從矛,命聲,命、令一字分化,故、矜音近可通。‘矜’,誇也。”ee先生認為:“石小力先生讀第8字爲‘矜’是正確的,其中之‘態’還可進一步讀爲‘怠’,石小力已引《戰國策•秦策三》:‘多功而不矜,貴富不驕怠。’正是矜、怠并稱。”[20]bulang先生認為“读‘怠’是很可疑的,楚文字系统内‘能’与‘台’声字目前看不到确切的通假之例。”[21]按:“”當即“竛”之或體,讀“矝”可從,即後之“矜”字,古音如“憐”。此二句當讀“宅大心張,美外態矝”,《古今韻會舉要》卷二十三《去聲·二十三漾》:“張,……一曰自侈大也。《左傳》:‘隋張,必棄小國’。”今言張狂是也。《公羊傳·僖公九年》:“矜之者何?猶曰莫若我也。”何注:“色自美大之貌。”“心張”即思想張狂,“態矝”即意態自美自大。

此胃(謂)庳(卑)逸樂:“庳”字原從“宀”,當即“庳”之或體,原整理者讀“卑”。暮四郎先生認為“此字或當讀爲‘辟’,去除之義。”[22]ee先生認為:“[+]應讀爲‘辟或避’是辟除的意思。”[23]按:“庳(卑)”有“下”義,可引申為輕視之意,在文中依字讀或讀“卑”可通。“庳”讀“辟”亦可通。又“𠕩”與“罷”、“捭”與“擺”、“痺”與“罷”均可通,[24]則“庳”亦可讀“罷”,“罷逸樂”亦通。

君人立(蒞)民又(有)道,青(情)以完,得立(位)命固:此處“完”亦堅固義,此二句謂主宰管理人民有合理的方法,既要根據具體情況,又要行政堅決,故能“得位命固”,“完”、“固”義通相應,均“堅”義。[25]

君人亡(無)事,民事是事:“民”亦兼臣而言,《慎子·民雜》:“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無事,君逸樂而臣任勞。臣盡智力以善其事,而君無與焉,仰成而巳。”可對照理解。

得民,天央(殃)不至,外(仇)否:“否”字,問道先生認為“所謂‘否’,結合上文‘天央(殃)不至’來看,似也應看作‘不至’的合書。”[26]暮四郎先生認為“否”當讀“附”,指外圍的仇敵之邦也歸附。[27]按:《周易·否卦·六二》:“小人吉,大人否”;又《遯·九四》:“君子吉,小人否”,“外仇否”之“否”當同之。此蓋謂得民者天自佑助之,不降予禍殃,而其外之仇敵則非,當遭天殃。

以厶(私)事=(事使)民,事起貨==辠(罪)====(貨行,貨行罪起,罪起民零,民零)上危:“貨”原整理者讀“禍”,疑當依字讀,謂財貨,“貨行”謂財貨大行其道,人皆愛財,必生邪念妄行,則罪起矣。

明珍先生認為“蘦,應讀為‘凌’。暴虐、凶惡。《管子.中匡》:‘法行而不苛,刑廉而不赦,有司寬而不凌’。”[28]按:“蘦”當讀零落、凋零之“零”。

此胃(謂)不事(使)不戾:ee先生認為:“‘不事不戾’不好理解,按‘事’不如讀爲‘使’,‘使’就是‘以私事使民’,此句謂不(以私事)使(民)則不會有罪戾。”[29]說可從。

又(有)道之君,能攸(修)亓(其)邦或(國)以和==(和民):原整理者與“或(國)”下斷句,明珍先生認為“此句中間的逗點可省略,斷句作‘能修其邦國以和民’。以,作連詞‘和’。”[30]說是。然“以”猶“而”也。

此胃(謂)因前遂(胡→故):”乃胡壽之“胡”,讀為“故”。

前者之能役相亓(其)邦家:役,黔之菜先生云當訓“助”。[31]按:“役”訓“助”可從。“役”、“相”乃同義連用,均輔助、輔佐義。

以成名於天下者,身以鬳(儀)之:“鬳”讀“儀”,效法。

用身之道,不以冥=(冥冥)印(抑)福:“印”,ee先生認為當釋“卬(仰)”。[32]暮四郎先生亦認為當讀“仰”。又云:“‘冥冥’,整理報告解爲暗,似欠準確。‘冥冥’當是人的某種品質或狀態,應解釋爲暗昧。《戰國策•趙策二》:‘豈掩於衆人之言,而以冥冥决事哉?’”[33]按:“印”讀“仰”可從,亦“卬”、“昂”字,《廣雅·釋詁一》:“昂,舉也。”此言不做暗昧之事以提高自己的福祉。

不以逸求得,不以利行直:“直”原整理者讀“德”,暮四郎先生釋“眚”。[34]按:“直”當依字讀,指物價,亦即價値之“値”,古作“直”。此二句是說不因為逸樂求多獲得,不因為利益而亂定價。

子產尃(輔)於六正:“尃”,整理報告讀爲“傅”,解爲“就”。暮四郎先生認為“此字似當讀爲‘輔’”。[35]ee先生認為“‘尃’應讀爲‘敷’,典籍常見‘敷政’一語。”[36]按:“尃”讀“輔”是,“六正”即下文之子羽、子剌等“六甫(輔)”,“輔於六正”即六正輔佐之。六正均良善之賢人,故下句言“與善為徒”。

與善為徒,以谷(卻)事不善:“谷”原整理者括讀“愨”訓“誠也”。按:“谷”原整理者讀“愨”,義不可通。當為“卻”,退也、止也。“事”當讀“使”。“卻使”猶言不使,謂不用。

 

(治)(覍→辨)繲(解)(慣→摜),(怲→炳)則任之,善則為人:《補正》引石小力先生云:“‘’疑可讀作‘怠慢’,古書又作‘怠嫚’。”按:“”字楚簡習見,多用為“治”,指治事;本篇簡18有“怠”字,從心不從糸,故讀“怠”證據不足。“”是“覍”之繁構,當讀為“辨”,《周禮·天官冢宰》:“弊群吏之治:……六曰廉辨”,鄭注:“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故有“辨事”之說,《周禮·春官宗伯·大史》:“辨事者考焉”,後所言“辦事”是也。“治辨”一詞,《荀子》一書中多見,如《榮辱》:“脩正治辨矣,而亦欲人之善己也”;又《王霸》:“加有治辨彊固之道焉”、“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均平,莫不治辨”;《議兵》:“禮者,治辨之極也”;《正論》:“上宣明,則下治辨矣”;《禮論》:“君者,治辨之主也”。“治辨”乃治事、辨事也。“繲”字清華簡《筮法》用為“解”,《禮記·學記》:“相說以解”,鄭注:“解物爲解,自解釋爲解,是相證而曉解也。”《廣韻》:“解,曉也”,通曉義。“”即“慣”字,當即《說文》之“摜”,云:“習也”,段注:“此與《辵部》‘遦’音義皆同,古多叚‘貫’爲之。”“習”即習熟,今言熟悉是也。

,原整理者注:“讀為同從丙聲之‘更’,《說文》:‘改也。’”(142頁注[五六])按:楚簡文字中“丙”均從口作,故此字乃從心丙聲的“怲”字,《說文》訓“憂”,讀“更”可疑。此疑當讀為“炳”,《說文》:“明也”,《玉篇》:“明著也”,這裡是顯著、突出之意。“人”當指官府的普通工作人員。

此二句的意思是說:在治事、辦事方面通曉、熟悉的人,顯著突出的人就任命他做官,做得比較好的人就讓他們做普通的工作人員。

勛勉救(求)善,以助上牧民:勛,ee先生認為當讀“勤”。[37]明珍先生認為:“勛勉,即獎賞勤勉有功者。”[38]按:“勛”當訓“帥”,《後漢書·蔡邕列傳》:“下獲熏胥之辜”,李注:“《詩·小雅》曰:‘若此無罪,勳胥以痡。’勳,帥也。胥,相也。……見《韓詩》。《前書》曰:‘史遷薰胥以刑。’《音義》云:‘謂相薰蒸得罪也。’”是其字或作“熏”、“薰”。《漢書·敘傳下》:“烏呼史遷,薰胥以刑”,《集註》引晉灼曰:“齊、韓、魯《詩》作‘薰’。薰,帥也。”猶今言帶頭、領頭。

“救”,ee先生認為當讀“求”。[39]明珍先生認為:“救善,幫助善良之人。”[40]按:“救”讀“求”是,“善”蓋指良善之賢人,如本文所言子產之四師、六輔之類。此二句意為子產帶頭努力工作,尋求優秀之人以幫助君主治理人民。

民又(有)(過)失、囂(敖)失(佚)弗䛠(誅):無痕先生云:“‘囂失弗䛠’似可讀‘矯失弗誅’,就是矯枉過失不責罰/誅殺的意思,與上文合。‘囂’與‘矯’聲紐近韻部同,楚簡已有以‘囂+戈’為‘矯’之例,可參白於藍《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第140頁。”[41]此二句是說,民眾有過失、傲佚等不良行為而不肯訓誡責讓,就是荒殆職責,會造成不良後果,故下文言“苟我固善,不我能亂;我是荒怠,民屯廢然。”

曰:句(苟)我固善,不我能(亂);我是巟(荒)(怠),民屯𢠺→廢)然趙平安先生認為“从心从癹,很可能是廢的專字。……屯訓皆,然即廢然。”暮四郎先生云:“‘廢然’見於《莊子•德充符》‘人以其全足笑吾不全足者衆矣,我怫然而怒;而適先生之所,則廢然而反’。‘廢然而反’,郭象解釋爲‘廢向者之怒而復常’,將‘廢然’理解爲實詞,不確。從《莊子》看,‘廢然’是指一種心情。結合這裏的‘我是荒怠,民屯廢然’看,‘廢然’應當是由於‘我’(助上牧民者)荒怠而導致的頹然、頹廢的樣子。”[42]按:暮四郎先生說近是。“”當即“𢠺”字,《集韻》:“心起也”,此讀為“廢”。《莊子》之“廢然”與“怫然”當意相反,“怫然”為暴怒之貌,“廢然”當為平靜、平和之貌,猶“釋然”。在此當為頹廢委頓之貌。這兩句是說:如果我在事務上荒廢懈怠,民眾都會頹廢萎靡。

古之𢚇(狂)君,庳(卑)不足先善君之(憸、儉):“庳”原整理者讀“卑”,暮四郎先生認為“當讀爲‘僻’,邪僻也。”[43]按:“卑”當讀“俾”,《詞詮》:“俾,不完全外動詞,《爾雅·釋詁》云:‘俾,使也。’”[44]即“倘使”之“使”,意思相當於“假如”、“如果”。“憸”原整理者括讀“驗”,按上簡5有“共憸”讀“恭儉”,此亦當讀“儉”,自我約束之意,此為有德之表現,故《左傳·莊公二十四年》言“儉,德之共也”。此二句是說古之狂君,如果沒有足夠的先善君自我約束的能力……。

以自余(餘)智,民亡(無)可事(使):暮四郎先生云:“‘事’當讀爲‘使’。‘民亡可事’不是說民衆無有可以從事的事情,而是說民衆不可役使。”[45]按:“事”讀“使”是。此二句當讀為“以自餘智,民無可使”,即自認為多智慧,臣民沒有可使用之人。“以自餘智”相當於古說的“自賢”,《呂氏春秋·謹聽》:“亡國之主反此,乃自賢而少人,少人則說者持容而不極,聽者自多而不得,雖有天下何益焉?”《逸周書·史記解》:“昔有共工自賢,自以無臣,久空大官,下官交亂,民無所附,唐氏伐之,共工以亡。”

善君必(循)昔前善王之灋(法):”字明珍先生認為當釋“撚”,訓“執”、“從”、“續”,“撚昔前善王之灋”即執先王之法律、從續先王之法律。[46]後又認為當釋“[猺系]”字,可讀為“由”,釋為“遵循”之義。[47]徐在國先生認為此字從“豚”,當讀為“循”,沿著、順著義。[48]按:此字當分析為從又豚聲,可能即“揗”字的異構,讀“循”當是,釋為“遵循”之義。

聿救(求)(嬧、藎)之臤(賢)可:“聿”字原整理者屬上句讀,以“法律”為詞。張伯元先生認為當屬下句讀,“聿”為句中或句首語氣詞,[49]其說可從。

”即“嬧”字,通“藎”、“燼”,清華簡《皇門》及本書《鄭武夫人規孺子》中有“藎臣”,《補正》引馬楠先生說“‘藎臣’謂前代、先王之遺臣”,可從。“可”原整理者属下句讀,茲從暮四郎先生讀。[50]此心安處是吾鄉先生云:“《墨子·尚同》:‘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與簡文高度相似!‘賢可’也可分開來說,參陳劍:《上博(八)·王居》復原。陳先生原注:‘不稱賢進可’作一頓讀,‘可’猶言可用之人、適合之人。”[51]“藎之賢可”即前朝遺留下來的賢人及可用之人。

以自分砫(重)任,以果將:此二句斷句從暮四郎先生說。[52]

子產用𪊴、選)老先生之㽙(俊):用,由也,因也,[53]因此、因而。“”字原整理者讀“尊”,“㽙”讀“俊”,注:“老,動詞,義為敬老,如《孟子·梁惠王上》‘老吾老’的前一‘老’字。俊,《說文》:‘材千人也。’”(142頁注[七〇])。Bulang先生認為“21號簡讀‘尊’的字不是從民,從鹿,《子儀》17‘鹿+力’的鹿與之同”。[54]ee先生認為:“[+],整理者隸定爲從民從灷,不確,參同篇的‘民’全不如此作。[+]應從廌從灷,是個雙聲字,‘廌’、‘灷’皆聲。‘廌’的讀音可參古文字中的‘存’常作‘廌’形;《成之聞之》簡35的‘津’是從‘才’從‘廌’的雙聲字等,與‘灷’音非常近。又《子儀》簡16的有個字也是從廌從力,不過那個‘廌’也有可能是‘鹿’的訛變的字形。”[55]按:兩位先生之分析近是。此字當是從“鹿”省,下面的部分“灷”乃“尊”的簡化寫法,即將“尊”所從的“酋”簡化為從八從丨(或十)的替代符號。故此字當分析為從鹿尊聲,由聲求之,當即𪊴麑之“𪊴”(見《集韻》)的或體,《說文》作“狻”,是心紐元部字,此當讀為“選”,選用意。

“老先生”當是一詞,《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每詔令議下,諸老先生不能言,賈生盡為之對”,是指年長於己而有道德見識可為師者,猶今言“前輩”。“㽙”即“畯”字,讀為“俊”可從,此用為優秀、突出之意,“老先生之俊”即老先生中之優秀者,即下文桑丘仲文等四人,李學勤先生云:“簡中的‘先生之俊’《良臣》稱為‘子產之師’,‘六輔’《良臣》稱為‘子產之輔’。這些人是支持子產治政的‘團隊’,在當時起有相當重要的作用。”[56]

乃又(有)喪(桑)丘中(仲)(文)、𨙭(杜)(噬)、肥中(仲)、王子白(伯)(願):李學勤先生指出在子產之師的四人中,《良臣》無桑丘仲文而有厈。按:“厈”當即桑丘仲文,“”字當讀為“文”,“厈”當是“栞(刊)”的假借字,即名厈(栞),字仲文,桑丘是其氏。𨙭(杜),《良臣》作“土”,末字原整理者均括讀“逝”,非是,當是“噬”字,“土”、“𨙭”均“吐”之假借字,他當時名噬,字吐。[57]

乃埶(設)六甫(輔):子羽、子剌、(蔑)明、卑登、俖(倍、馮)之(鞭→辨)、王子百:《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子產之從政也,擇能而使之,馮簡子能斷大事,子大叔美秀而文,公孫揮能知四國之為,而辨於其大夫之族姓,班位貴賤能否,而又善為辭令,裨諶能謀,謀於野則獲,謀於邑則否,鄭國將有諸侯之事,子產乃問四國之為於子羽,且使多為辭令,與裨諶乘以適野,使謀可否,而告馮簡子使斷之,事成,乃授子大叔使行之,以應對賓客,是以鮮有敗事,北宮文子所謂有禮也。”其中公孫揮(“揮”即“翬”的假借字)即子羽,又稱行人子羽,乃名揮(翬),字子羽;卑登即裨諶,乃名登,字卑。蔑明,鬷氏,名明,字蔑。[58]

“俖”即“倍”之本字,暮四郎先生認為當讀“富”,此人即清華簡《良臣》中的“富之”。[59]按:《良臣》中此人名第三字原整理者隸定為“”,後又據《子產》隸定為“”,(145頁)此字當即“反”之繁構,亦“阪”之初文;“”即“鞭”字,簡3用為“辨”,此亦當讀為“辨”,“反(阪)”、“鞭”、“辨”古音均並紐元部字,音近可通,故富之反亦即倍之辨。他當即《左傳·僖公三十一年》、《說苑·政理》中的鄭國大夫馮簡子,“富”、“倍”、“馮”音近可通,如古代的河神稱為河伯,名馮夷,而《集韻·平聲二·十五灰》云:“倍、𧴥:河神名”,“倍”、“𧴥”顯然是“馮”之音轉。“馮”是氏,“辨(反)”是名,“簡子”是謚。

子剌當即《左傳·襄公二十八年》的游吉,又稱子大叔,《論語·憲問》里稱之為“世叔”,根據《韓非子·內儲說上》記載,他是繼子產為鄭卿者,蓋亦鄭國公族。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詁上》認為“游吉字子大叔”,同時指出:“‘世’、‘大’聲相近,‘大’正字也,‘世’假借字也。”[60]按“大”當是楚簡文中習見之“”,董珊先生認為此字從“大”聲,釋“厲”,[61]可從。“大”、“厲”、“剌”、“列(烈)”、“世”并音近可通。其人當是游氏,名吉,字子剌(烈),《說文》:“吉,善也”,《詩·賓之初筵》:“烝衎烈祖”,鄭箋:“烈,美也。”“吉”、“烈”義近,故名吉,字子剌(列、烈)。“子大(世)叔”當作“子剌叔”,蓋是以字加排行為謚曰“剌叔”,如鄭公子語字子人,其後有子人氏,其謚號為“子人成子”,則游吉字子剌,其後當有子剌氏,即子列氏、列氏,是鄭國列氏之祖,戰國時期的列禦寇蓋其後人;其謚號當即“子剌=叔(子剌剌叔)”,後人為避免重複而省曰“子剌叔”而寫作“子大叔”、“世叔”。

王子百,傳世典籍不見此人。“百”疑是“迫”的假借字,二字古音同。他可能是《左傳·襄公八年》、《襄公十一年》所載的鄭國大夫王子伯駢,與子產同時。“駢”是“倂”義,亦或即“併”的假借字,《禮記·祭義》:“行肩而不倂”,鄭注:“老幼并行,肩臂不得倂。”《楚辭·哀時命》:“眾比周以肩迫兮”,王逸注:“言眾佞相與合同,並肩親比。”“肩併”即“肩迫”,“迫”、“併”義同,故名百(迫),字伯駢(併)。

(禁)辛道、語,虛言亡(實):”字,原整理者讀“竄”,又指出“或即西周金文之‘’。”(142-143頁注[七二]ee先生讀“禁”,[62]徐在國先生認為乃“廩”字繁體,加“泉”是義符,表示倉廩就像泉水一樣不竭,讀為“禁”,均是也。

辛道,“辛”即辛辣之意,“道”是言語,“辛道”謂辛辣之言,猶惡言。又疑“辛道”讀為“訊(誶)䛬”,《集韻·去聲七·六至》:“譢、訊:告也、問也。或作誶。”又曰:“誶:《說文》:‘讓也。’”《漢書·賈誼傳》:“母取箕帚立而誶語”,《集註》:“服虔曰:‘誶,猶罵也。’張晏曰:‘責讓也’。”《玉篇》:“誶,罵也。”《說文》:“䛬,往來言也。”謂惡語往來相責罵。

語,ee先生認為:“[+]似讀爲‘爽’,班固《幽通賦》‘抗爽言以矯情兮’,‘爽言’項岱曰:‘過差之言’,‘爽語’與‘爽言’相類。”[63]按:“”當即“槍”之或體,亦作“搶”、“鎗”,讀“爽”可從,“爽語”即漢人所云之“爽言”,《漢書·敘傳上》載《通幽賦》:“抗爽言以矯情兮”,顏注:“爽,差也。謂二人雖舉言齊死生,壹禍福,而心實不然,是差謬也。”《風俗通義·十反》:“抗爽言以拒厚旨”,《校注》:“《文選·西京賦》注:‘抗,舉也。’《爾雅·釋言》:‘爽,差也,忒也。’”謂差謬無信之言,《國語·周語下》:“言爽,曰反其信”。

(禁)(捲)單(戰)、相冒、倝(燕)樂【22】、勑(飾)𡵂(美)宮室衣裘、好酓(飲)飤(食)(醯)釀(醬)以爯賆(㔙)者:”原整理者括讀“管”,然“管單”無意可說。此字从止卷聲,當是“踡”之本字,“單”疑讀“捲戰”,《說文》:“捲,氣勢也。从手卷聲。《國語》曰:‘有捲勇。’”,據段注字亦作“拳”、“㩲”。“捲戰”謂負氣爭鬥,猶今言“打架鬥毆”。

相冒,互相冒犯。

倝,原整理者讀“韓”,非,當讀“燕”或“宴”,“燕樂”或“宴樂”乃恒語。末句原整理者於“釀”下斷句,疑非。此當作一句讀。

”字,此心安處是吾鄉先生認為“疑讀為‘旨’,即‘旨酒’之‘旨’,旨者,美也。”[64]按:此字從酉枳聲,當是“醯”之異構,“醯”、“枳”(頸尒切或舉綺切,并見《集韻·上聲五·四紙》)曉、見旁紐雙聲、同支部音近;“釀”字原字形作“”,下從酉,上面的部分當是從目襄聲,疑是訓“省視”之“相”的後起專字,故此字當分析為從酉相聲,原整理者釋“醸”可從,然其讀音非女亮切,而應如“襄”或“相”,在此疑當讀為“醬”,“醬”與“襄”、“相”精心旁紐雙聲、同陽部疊韻音近也。“醯”是酸味調料,“醬”是鹹味的調料,古書每連稱,如《儀禮·士昏禮》:“醯醬二豆,菹醢四豆。”《周禮·天官冢宰·醯人》:“凡醯醬之物,賓客亦如之。”《禮記·曲禮上》:“醯醬處內。”又《喪大記》:“食菜以醯醬。”《史記·貨殖列傳》:“醯醬千𤬪。”等等均是。醯醬是古人的飲食佐料,求其美味也。“好飲食醯醬”謂喜歡追求美味的飲食。

“爯”原整理者釋“爰”,暮四郎先生認為“此字更近於‘爯’。”[65]可從。“爯賆”當讀為“稱㔙”,“稱”是稱舉,此為炫耀、誇耀意。“㔙”訓“大”。有人修飾華麗的宮室和衣裘,喜歡追求美味的飲食,以此來誇耀自己財大勢大,這種人會引起社會不安,故子產整飭之。

此胃(謂)由善(靡)(捲):”字原整理者讀“散”,易泉先生讀“靡”。[66]暮四郎先生亦認為當釋“𢊶”讀“靡”。[67]按:此句當讀為“此謂由善靡捲”。《廣雅·釋詁四》:“由,用也。”《方言》十三:“靡,滅也”,即消滅、消除義。蓋有“辛道”等不良行為之人氣焰囂張,有危國家穩定,需治理之,故子產出台了一系列禁令禁止這些不良行為。“由善”謂使用良善之人,“靡捲”謂消除兇惡之人的囂張氣勢。

子產既由善用聖,班羞勿㽙(俊)之行:“由”與“用”義同。“由善用聖”即使用善良之人和賢明之人。原整理者讀“羞”為“好”,讀“勿”為“物”。按:《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言子產從政,使公孫揮“班位貴賤能否”,“班”為分而布予,指“班位”,謂任命職位。“羞”是進獻義,這裡是推薦的意思。“俊”即相當於《左傳》的“能”,謂優秀的賢人;“勿”相當於“否”,謂不優秀的普通人,“畯(俊)”指優秀的賢良者;“行”是行列義,此指某一類人。“勿俊之行”是包括“勿之行”和“俊之行”,前者是普通的一類人,後者是優秀的一類人。此謂子產用人是優秀的、普通的都推薦使用,只是根據不同的情況分派不同的職位。

乃聿(肄)參(三)邦之命(令):原整理者讀“聿”為“肄”,注云:“肄,《說文》:‘習也。’”(143頁注[七九])按:“聿”當依字讀,《書·湯誥》:“聿求元聖,與之戮力。”《傳》:“聿,遂也。”《釋文》:“聿,允橘切,述也。”《正義》:“聿訓述也。述前所以申遂,故聿爲遂也。”《說文》:“述,循也。”此為遵循義。下簡25“聿參(三)邦之型(刑)”之“聿”同。

三邦,原整理者注:“三邦,指夏、商、周。”(143頁注[七九])李學勤先生云:“‘三邦’即夏、商、周。《左傳》叔向書信中說:‘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就是《子產》所謂‘三邦之刑’。”

以為奠(鄭)命(令)、埜(野)命(令):李學勤先生云:“至于子产所制有‘令’与‘刑’的区分,‘令’和‘刑’又都有‘郑’(指国都)与‘野’(指郊野),更是从来没有人知道的。”《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裨諶能謀,謀於野則獲,謀於邑則否”,“野”與本篇“野”同,即郊野;“邑”即“鄭”,指鄭的都邑。“鄭令”即施行於鄭國都邑內之法令,“野令”即施行於都邑之外、郊野之間的法令。

(懌、繹)天地、逆川(順)、強(剛)柔,以咸(禁)御:”字,程燕先生認為“此字當分析為從‘心’,‘亦’聲,疑讀為‘繹’。……‘繹’,尋繹,理出事物的頭緒,可引申為解析。”[68]薛後生先生認為“或者讀為‘舉’。”[69]按:此字從心亦聲,當是“懌”之或體,讀“繹”當是,《爾雅·釋詁》:“繹,陳也。”《廣雅》:“繹,窮也。”布陳研究之意。

”字原整理者括讀“全”,此亦當為“禁”,說已見上。

行以(峻)令(命)裕義(儀):”字原整理者括讀“尊”,暮四郎先生認為:“此句似當釋讀爲‘行以畯命、容儀’。以上部爲聲符的字在楚簡中常用作‘尊’,上古‘尊’聲、‘夋’聲之字可通(參見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942頁)。《詩·大雅·文王》:‘宜鑒于殷,駿命不易。’《禮記·大學》引作‘峻命不易’。‘駿命’即大命。先秦文獻中常見‘命不易’(如《大雅·韓奕》‘朕命不易’、《周頌·敬之》‘命不易哉’),省去‘駿’字,可見‘駿’只是修飾詞。”[70]後又認為“”當讀“訓”,此句當讀為“訓命容儀”。[71]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出土文獻研究工作室認為當讀為“𠟃”,亦即“撙”,減省義。“𠟃令裕義”正謂政令減省,刑禁寬裕。[72]按:“”字上面所從的即“尊”的簡體寫法,故此字當分析為從心尊聲,當即“悛”之或體,恐怕仍當讀“駿”或“峻”為是。“裕”訓“寬”、“緩”,與“峻”義相反。“峻命”即嚴厲的法令,“裕義”即寬緩的禮法。謂子產之法令嚴、寬并施。

(釋)亡𡥈(教)不姑(辜):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出土文獻研究工作室認為:“‘無教’、‘不辜’謂‘無教民’、‘不辜民’。‘無教民’,即《論語·子路》‘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之‘不教民’,謂‘不被先王德教之民’。《孟子·告子下》亦曰:‘不教民而用之,謂之殃民。’故當釋放之而不用。‘不辜民’,即《淮南子·兵略訓》‘殺無辜之民,而養無義之君,害莫大焉’之‘無辜之民’,謂無罪之人,故當釋放之而不罰。‘不用’,對應‘政令’;‘不罰’對應‘刑禁’,簡文之邏輯關係,如此。”按:此說是。“亡教”即“無教”,指不受教化之民。《孟子·滕文公上》:“人之有道也,飽食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此類人易於犯罪,但情有可原,故子產之法令根據情況寬釋之。“不辜”即“無辜”,《書·多方》:“開釋無辜,亦克用勸”,孔傳:“開放無罪之人,必無枉縱,亦能用勸善。”

此胃(謂)【25】張(美)弃亞(惡):“張”為弘揚之意。

為民型(刑)程,上下(悁、和)咠(輯):《補正》引石小力先生云:“‘’字當從心,𨿔聲,𨿔即鵑字異體。鵑從肙聲,肙,古音影母元部,疑可讀為同音之‘晏’,《詩經·衞風》‘言笑晏晏’,《傳》:‘和柔也。’與輯意近。”徐在國先生和ee先生均認為當讀“和”。[73]按:“”疑是“悁”字的繁構,此讀為“和”。“咠”古書多作“輯”或“集”,“悁咠”即古書之“和輯”,和樂義。《管子·五輔》:“舉錯得,則民和輯;民和輯,則功名立矣。”《淮南子·本經訓》:“世無災害,雖神無所施其德;上下和輯,雖賢無所立其功。”又作“和集”,《晏子春秋·內篇·諫上》:“是以天下治平,百姓和集。”《淮南子·本經訓》:“天下甯定,百姓和集。”《史記·衛康叔世家》:“康叔之國,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說”、“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

鬳(儀)勛和憙:“鬳”讀“儀”,效法、仿效義。“勛”為率先、帶頭義,說已見上。此句意思是仿效的、帶頭的都融洽快樂。

可用而不(遇)大==(大國,大國)古(故)肎(肯)作(措)亓(其)𢘓(謀):”原整理者讀“遇”,無注。《補正》引石小力先生認為當讀“耦”,訓“匹”,“耦大國”即匹敵大國,與大國爭強之意。按:“”疑即耦耕之“耦”的或體,本二人共耕之義,故或從力作。原整理者讀“遇”當不誤,“遇”古訓“逢”、“逆”、“會”、“當”、“偶”等義,引申而有敵對、為敵之義,如《戰國策·齊策一》:“復搏其士卒以與王遇,必不便於王矣”,鮑注:“遇,敵也。”“作”當讀為“措”,置也。大國故肯措其謀,謂大國因此願意放棄對鄭國的圖謀。

𨾟(惟)能智(知)亓(其)身:𨾟”字原整理者釋“蜼”括讀“惟”。《補正》引王廷斌先生認為此字即見於金文的“𨾟”字,又見於上博簡《采風曲目》2號簡,當是從午從隹,讀為“唯”或“雖”。按:王說是。甲骨文、金文“御”字從“午”得聲,“𨾟”字疑當分析為從御省,隹聲,即繫馬義的“維”字之本字,《詩·小雅·白駒》:“皎皎白駒,食我場苗。縶之維之,以永今朝。”《春秋公羊傳·昭公二十四年》:“且夫牛馬維婁”何注:“繫馬曰維,繫牛曰婁”是也,其本意可能是繫馬的繩索,用之繫馬亦曰“維”,此與御馬有關,故字從御省。“維”、“惟”、“唯”、“雖”古通用,此當讀為“惟”。

以復于身:“復”亦踐行義。

 

【附錄】

《子產》釋文寬式文本

昔之聖君,取儀於身,勉以利民,民用信之,不信不信。求信有事,淺以信深,深以信淺。能【1】信,上下乃周。

不良君怙位固福,不懼失民,懼失有戒。有戒所以申命固位,位固邦【2】安,邦安民肆,邦危民離,此謂“存亡在君”。

子產所嗜欲不可知,納君子無辨。官政【3】及師慄當事,乃進無好,曰:“固身謹信”。謹信有事,所以自勝立中,此謂“無好【4】惡”。

完政、利政、固政有事,整政在身,文理、形體嘽緩,恭儉、整齊弇見矣【5】。漆漆所以從節行禮,行禮踐政有事,出言復,所以知自有自喪也。有道樂存,亡【6】道樂亡,此謂“劼理”。

子產不大宅域,不崇臺寢,不飾美車馬衣裘,曰:勿以【7】㔙已。宅大心張,美外態矜,乃自失。君子知懼乃憂,憂乃少憂。損難有事,多難近【8】亡,此謂“卑逸樂”。

君人蒞民有道,情以完,得位命固。臣人畏君有道,知畏無罪【9】。臣人非所能不進。君人無使,民事是使。得民,天殃不至,外仇否。以私事使民【10】,事起貨行,貨行罪起,罪起民零,民零上危。己之罪也,反以罪人,此謂“不使不戾”。

有道【11】之君,能修其邦國以和民。和民有道,在大能政,在小能支;在大可久,在小可大【12】。又以答天,能通於神,又以來民,又以得賢,又以禦害傷,先聖君所以達【13】成邦國也,此謂“因前遂故”。

前者之能役相其邦家,以成名於天下者,身【14】以儀之。用身之道,不以冥冥仰福,不以逸求得,不以利行直,不以虐出民力。子【15】產輔於六正,與善為徒,以卻使不善,毋茲違拂其事。勞惠邦政,端使【16】於四鄰。治辨解慣,炳則任之,善則為人。勛勉求善,以助上牧民。民有過失【17】、傲佚弗誅,曰:苟我固善,不我能亂;我是荒怠,民屯廢然。下能式上,此謂【18】“民信志之”。

古之狂君,俾不足先善君之儉,以自餘智,民無可使,任重不果【19】,邦以壞。善君必循昔前善王之法,聿求藎之賢可,以自分重任,以果將。子【20】產用選老先生之俊,乃有桑丘仲文、杜噬、肥仲、王子伯願;乃設六輔:子羽、子剌【21】、蔑明、卑登、倍之辨、王子百;乃禁辛道、爽語,虛言無實;乃禁捲戰、相冒、燕樂【22】、飾美宮室衣裘、好飲飤醯醬以稱㔙者,此謂“由善靡捲”。

子產既由善用聖【23】,班羞勿俊之行,乃肄三邦之令,以為鄭令、野令,導之以教。乃繹天地、逆順、剛柔【24】,以咸禁御。聿三邦之刑,以為鄭刑、野刑,行以峻命裕儀,以釋無教不辜,此謂【25】“張美弃惡”。

為民刑程,上下和輯。野三分,粟三分,兵三分,是謂“儀固”,以助【26】政德之固。固以自守,不用民於兵甲戰鬥,曰“武愛”,以成政德之愛。儀勛和憙,可用【27】而不遇大國,大國故肯措其謀。惟能知其身,以能知其所生;知其所生,以先謀人;先謀人,以復于身。身、室【28】、邦國、諸侯、天地固用不悖,以能成卒。【29

 

 

 



[1]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下冊,中西書局2016年,137-138頁。

[2]趙平安:《〈清華簡(陸)〉文字補釋(六則)》,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2016-04-16.http://www.ctwx.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6/20160416052835466553594/20160416052835466553594_.html.下引趙先生說均出此文,不另出注。

[3]解惠全、崔永琳、鄭天一:《古書虛詞通解》,中華書局2008年,980頁。

[4]《清華六〈子產〉初讀》(下簡稱《初讀》),簡帛網·簡帛論壇·簡帛研讀。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344&fpage=2.29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8.

[4]《初讀》72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8.

[5]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清華六整理報告補正》,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2016-04-16.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6/20160416052940099595642/20160416052940099595642_.html.下同,不另出注.

[6]《初讀》14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7]《呂刑》開始云“惟呂命王享國百年”,前人以為“呂”是指呂侯,“王”是指周穆王,非是。《尚書校釋譯論》引傅斯年說“呂命王”即“呂令王”,亦即“呂靈王”,乃呂國的某位王,(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中華書局2005年,1907-1908頁。)其說可從。

[8]《初讀》4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9]《初讀》68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7.

[10]《初讀》5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11]《初讀》65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6.

[12]王寧:《釋清華簡六〈子產〉中的“完”字》,簡帛網2016-06-14.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78

[13]王寧:《釋清華簡六〈子產〉中的“完”字》,簡帛網2016-06-14.

[14]《初讀》46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9.

[15]《初讀》66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7.

[16]《初讀》69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7.

[17]《初讀》67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7.

[18]《初讀》76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8.

[19]《初讀》15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20]《初讀》29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8.

[21]《初讀》30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8.

[22]《初讀》6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23]《初讀》25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24]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479頁。

[25]王寧:《釋清華簡六〈子產〉中的“完”字》,簡帛網2016-06-14.

[26]《初讀》54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0.

[27]《初讀》77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9.

[28]《初讀》68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7.

[29]《初讀》73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8.

[30]《初讀》68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7.

[31]黔之菜:《清華簡(陸)〈子產〉小札一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6/4/20.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773

[32]《初讀》15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33]《初讀》82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30.

[34]《初讀》7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35]《初讀》11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36]《初讀》29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8.

[37]《初讀》44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9.

[38]《初讀》68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7.

[39]《初讀》23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40]《初讀》68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7.

[41]《初讀》39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8.

[42]《初讀》83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5-01.

[43]《初讀》8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44]楊樹達:《詞詮》,中華書局1954年,5頁。

[45]《初讀》8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46]《初讀》28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8.

[47]《初讀》64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6.

[48]徐在國:《談清華六〈子產〉中的三個字》,簡帛網2016-04-19.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23下引徐先生說均出此文,不另出注。

[49]張伯元:《清華簡六〈子産〉篇“法律”一詞考》,簡帛網2016-05-10.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51

[50]《初讀》10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51]《初讀》12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52]《初讀》10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53]《詞詮》,456頁。

[54]《初讀》17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55]《初讀》60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3.

[56]李學勤:《有關春秋史事的清華簡五種綜述》,《文物》2016年第3期。下引李先生說均出此文,不另注。

[57]王寧:《清華簡〈良臣〉〈子產〉中子產師、輔人名雜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6/6/27.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843

[58]《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下冊,162頁注[五二][五四]。王寧:《清華簡〈良臣〉〈子產〉中子產師、輔人名雜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6/6/27.

[59]《初讀》86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5-02.

[60]王引之:《經義述聞(下)》,台北:世界書局1975年,524頁。

[61]董珊:《楚簡中從“大”聲之字的讀法(二)》,簡帛網2007-07-08.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94

[62]《初讀》0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6.

[63]《初讀》61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3.

[64]《初讀》90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5-03.

[65]《初讀》88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5-03.

[66]《初讀》3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6.又見何有祖:《讀清華六短札(三則)》,簡帛網2016-04-19.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24

[67]《初讀》22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68]程燕:《清華六考釋三則》,簡帛網2016-04-19.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25

[69]《初讀》80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9.

[70]《初讀》24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17.

[71]《初讀》89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5-03.

[72]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出土文獻研究工作室:《讀〈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子產〉書後(一)》,簡帛網2016-04-25.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33

[73]ee說見《初讀》57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4-22.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6年7月3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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