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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長云:新見漢代漕倉郖庾考——兼《說文》段注辨誤一則
在 2016/9/13 21:56:31 发布

 

新見漢代漕倉郖庾考

——兼《說文》段注辨誤一則

 

熊長云

北京大學歷史學系

摘要:新見漢代封泥,銘弘農郖庾丞印,揭示出一處久所未知的漢代黃河漕倉。考察漕倉郖庾之位置,當可滿足由關東向關中漕運,到達函谷關後輸糧、存糧之需要;漕運綫也常常兼備軍事功能,郖庾位於函谷關內,其設置也實際當包含管控戰略要地之周密考量,故可為研究漢代黃河漕運綫提供新的資料。封泥之內容,一方面還可印證《說文》中郖,弘農縣庾地之釋,而段玉裁誤改庾地度(渡)地之失,亦由此泥得以訂正。

關鍵字:漕倉  弘農  封泥  函谷關

 

  弘農郖庾丞印封泥及搨本圖,封泥長約3.14釐米,

2.96釐米,印面約2.1釐米見方,北京文雅堂藏。

漢代弘農郡官署所瘞埋的封泥,近年始發現於河南靈寶縣,並陸續公佈於世,有關研究亦相繼發表,如許雄志、谷松章《新見漢弘農郡封泥初論》[1],率稱完備。新見弘農郖庾丞印封泥,現藏北京文雅堂,以封泥印文來看,亦屬漢弘農郡界內出土封泥,而為許、谷《初論》所失收。因向所未見,宜加珍視。

封泥長約3.14釐米,寬2.96釐米,印面約2.1釐米見方。泥面六字,銘文為弘農郖庾丞印。此泥所涉官職前所未見,弘農郡設於武帝元鼎四年(前114),則此封泥中的弘農郖庾丞,當不早於此時。

封泥中的,即郖津,為黃河中游的重要津渡之一,在今河南靈寶西北,處在函谷關內[2]。《三國志魏書杜畿傳》所載建安十年(205)杜畿遂詭道從郖津度[3],《水經注河水四》所記《穆天子傳》之浢津,以及《漢武故事》之竇津,皆即此處[4]。所謂,本屬倉之一種,特指為儲存水陸轉運糧食的漕倉。《漢書·文帝紀》:發倉庾以振民。應劭曰:水漕倉曰庾。[5]《說文·广部》:庾,水漕倉也。段玉裁注:謂水轉穀至而倉之。[6]郖庾,則是設於黃河郖津附近之漕倉[7]

關於兩漢漕倉及漕運綫路,一直是史家關注之重點。此泥所示郖庾,兩漢史籍皆失收。張曉東曾統計目前所知的秦漢漕倉,共22倉,亦無郖庾[8]。唯《說文·邑部》載郖,弘農縣庾地[9],適可印證。然而,稍有區別的是,《說文》並未直接點出郖庾之名,只是分別提到,因此長期以來學者均對郖庾一無所知。此封泥之意義,則在於作為新發現的出土文獻,可與傳世文獻互證,從而揭示郖庾之存在。

 

圖二 郖津、函谷關、敖倉、京師倉等地位置示意圖。

郖津處在黃河之上,臨近函谷關,作為水漕倉,當可滿足關東漕糧由黃河抵達弘農郡之後,繼續向關中轉運糧食之需要。因此,郖庾也屬於黃河漕運系統之一部分。

封泥曰弘農郖庾丞,證明了郖庾置有官署。不過,郖庾雖在弘農,但因屬於漕倉,西漢時可能直屬大司農所轄。

《漢書》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載:

治粟內史,秦官,掌穀貨,有兩丞。景帝後元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農。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籍田五令丞,斡官、鐵市兩長丞。又郡國諸倉、農監、都水六十五官長丞皆屬焉。[10]

庾本為倉之一種,故弘農郖庾在西漢時實際屬於郡國諸倉,是國有的地方糧倉,並不能由弘農郡地方官署隨意調度,實際由大司農掌管。

郖庾的最初設立,也不完全由郡一級官吏決定,而可能包含有國家軍事戰略佈局的需要。

顧視郖庾之設置,亦沿襲了於水陸要道設置糧倉的做法。郖庾近於京兆尹、河東與弘農三地之交界,又距離函谷關極近。此處既有防禦保障,又有黃河郖津作為交通樞紐,可攻可守,為極具軍事戰略價值的扼要之地。從具體位置看,郖庾處於函谷關內。因此,一旦發生戰爭,關內將士可就郖庾食,糧草既有保障,也提高了函谷關乃至整個關中的守禦能力。

牢固控制山河險要之地的漕倉,保障糧草安穩,為漢代軍事家之共識。酈食其在成皋之戰中,曾極力建議劉邦奪取敖倉:楚人拔滎陽,不堅守敖倉,乃引而東,令適卒分守成皋,此乃天所以資漢。”“願足下急復進兵,收取滎陽,據敖庾之粟,……以示諸侯形制之勢,則天下知所歸矣。[11]《史記·三王世家》褚先生補述漢武帝劉徹所言:雒陽有武庫敖倉,天下衝阸,漢國之大都也。先帝以來,無子王於雒陽者。去雒陽,餘盡可。[12]在《史記·滑稽列傳》中,褚先生補述漢武所言則記作洛陽有武庫、敖倉,當關口,天下咽喉。自先帝以來,傳不為置王。[13]敖倉在楚漢戰爭及之後的吳楚之亂中,正屢屢體現了其作為決勝之本的軍事意義。王子今認為,敖倉地位之形成,離不開天下衝厄天下咽喉的交通條件。[14]除去儲糧眾多的因素,也實因敖倉當關中與山東之衝,形勢險要,是以秦漢時一直視為兵家必爭之地。郖庾的最初設置,可能正蘊含了敖倉所包含的軍事戰略經驗。

敖倉之外,另一可供參考的漕倉是位於華陰、處於黃河與關中漕渠之重要節點的京師倉。在對京師倉的考古發掘中,並見有京師倉當京師庾當瓦當,可證京師倉亦庾無疑[15]。更始軍破長安之戰中,王莽曾派九虎中之三虎重兵守衛京師倉[16],其軍事意義不言而喻;而考古所揭示的京师倉位置,三面臨崖,倉區之外尚有堅固的倉城牆[17],又可見建倉時於軍事防禦上的考慮與設置。漢時對於京師倉軍事戰略地位之重視,也由此可旁窺一斑。

從這一角度考慮,郖庾之設置若包含軍事因素,絕非偶然。郖庾的考古遺址雖然尚未發現,但分析擇取位置,顯然並非一般郡國漕倉,而尤為體現了漕倉軍事功能屬性。因此,郖庾的設置,也實際上包含管控戰略要地之周密考量。

當然,單一漕倉的軍事意義之外,漕運綫整體設置中所體現的軍事佈局也值得注意。張曉東認為,一旦發生戰爭,漕運系統即可轉入戰時使用狀態,漕運綫轉化為軍事交通運輸綫使用,漕倉儲備功能的軍事意義也立刻凸顯出來。”“在戰時,交通地理條件和軍事交通地理特性的一致性體現出來,漕倉甚至可轉化為軍事要塞,成為各方軍事力量爭奪的目標。[18]聯繫郖庾、敖倉、京師庾等之設置,從關東延伸至關中,兩漢諸庾在漕運系統運作中,實際呈現出--的狀態。漕運綫的最主要目的雖是保障各地的糧食轉運和供給,但從戰略角度出發,亦使各戰略要地之間可藉由水路關聯互通,加強了中央政府軍備調遣的靈活性與安全性,實現了更為有效的管控和監督,可在戰時發揮關鍵性作用。郖庾的發現,正從細節上補充了對這一綫路的理解。

許慎在闡釋字時特意注明庾地,而忽視郖津本身作為津渡之存在,這一解釋,是極為有趣的,其中可能便包含了對於此地意義之總體判斷。總之,此泥之重要性,不僅在於解明《說文》郖,弘農縣庾地的記載,證實了郖庾的存在;另一方面,也推進了對於漢代關東向關中漕運綫路之細節認知,故而對研究秦漢漕倉及黃河漕運系統亦具有重要價值。

弘農郖庾丞印封泥之發現,尚可糾正一處《說文》段注之誤。

郖津有庾,見於許慎《說文·邑部》:郖,弘農縣庾地。然而,段玉裁注:二《志》弘農郡首弘農縣,郡縣同名。故但言弘農縣也。庾當作渡,字之誤也。[19]段玉裁認為庾當作渡,字之誤也,懷疑《說文》郖庾之釋有誤。

將封泥中郖庾字,與《漢印文字徵》中之諸字形比對[20],釋為庾字,當無異議。故段玉裁之注,顯然與事實不符,蓋出於臆斷。

推測段玉裁誤認為的庾當作渡的原因,可能是郖津郖庾更為著名,且在文獻中較多出現。由於”“本可互訓,而”“又可通假,故段氏誤認為有郖渡而無郖庾,進而認為庾當作渡。由新發現封泥可知《說文》郖,弘農縣庾地之釋,殆無疑義,段氏注不確。

 

本文承穆荷怡、汪華龍二君及匿名審稿人指正,特此致謝。

 本文原刊於《文史》2016年第2輯(總第115輯)第273-277頁。

 

 

 

 

 



[1] 許雄志、谷松章《新見漢弘農郡封泥初論》,《青少年書法》2012年第10期,第10頁以下。

[2] 武帝時廣關,徙函谷關於新安,但靈寶函谷關未廢。為方便敘述,本文之函谷關,均指靈寶之函谷關。

[3] 《三國志》卷一六《魏書·杜畿傳》,中華書局,1982年,第495頁。

[4] []酈道元著,陳橋驛校證《水經注校證》,中華書局,2007年,第112-113頁。

[5] 《漢書》卷四《文帝紀》,中華書局,1962年,第131頁。

[6] []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444頁。

[7] 此外,亦有在野曰庾的說法。王念孫《廣雅疏證》中釋云:《小雅·楚茨篇》我庾維億,毛《傳》云:露積曰庾。《周語》:野有庾積。應劭注《漢書·文帝紀》,引《漢官解詁》云:在邑曰倉,在野曰庾。是倉無屋謂之庾也。[]王念孫《廣雅疏證》卷七《釋宮》,中華書局,2004年,第210頁)。辛德勇認為秦南郡之內的武庾、宜民庾等均在都邑之外,且並不瀕臨水上航道,應屬於在野之庾,為各郡保障轉運物資而特設的停宿設施(見辛德勇《北京大學藏秦水陸里程簡册初步研究》,刊李學勤主編《出土文獻》第四輯,中西書局,2013年。又收入氏著《石室賸言》,中華書局,2014年,第187-188頁)。考慮郖津在黄河之上,故郖庾應屬《說文·广部》所云庾,水漕倉也,設於黃河郖津附近。

[8] 張曉東《秦漢漕運的軍事功能研究——以秦漢時期的漕倉為中心》,《社會科學》2009年第9期,第137頁。

[9] []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第287頁。

[10] 《漢書》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31頁。中華點校本作郡國諸倉農監、都水,但諸倉、農監、都水分屬三職,故當斷開。

[11] 《漢書》卷四三《酈食其傳》,第2108頁。

[12] 《史記》卷六〇《三王世家》,中華書局,1959年,第2115頁。

[13] 《史記》卷一二六《滑稽列傳》,第3209頁。

[14] 王子今《秦漢交通史稿(增訂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319頁。

[15] 陝西省考古研究所《西漢京師倉》,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39頁。

[16] 《漢書》卷九九下《王莽傳下》,第4188-4189頁。

[17] 陝西省考古研究所《西漢京師倉》,第15頁。

[18] 張曉東《秦漢漕運的軍事功能研究——以秦漢時期的漕倉為中心》,第144頁。

[19] []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第287頁。

[20] 羅福頤《增訂漢印文字徵》,故宮出版社,2010年,第421頁。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6年9月13日。

本文發佈日期爲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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