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六《子产》中的“”字补释
(首发)
陈治军
安徽大学
清华简六《子产》简7有△字原篆作:
整理报告隶作“”,认为“‘’字从‘’,有省笔,在此读为见母元部之‘建’。”[1]原篆△字形与“”距离较大。赵平安认为是(郭店《缁衣》16)、(新蔡简零:189)的进一步省变。读音和“从”、“宗”、“簪”等字相近,简文的可以读为崇,“子产不大其宅域,不崇臺寝,不饰美车马衣裘。”可谓文从字顺。[2]
然细观△字与《包山楚简》127简字相同,而与(郭店《缁衣》16)、(新蔡简零:189)距离较大,不应等同。
清华简六《子产》简7的△字上部从宗,下部从正,可隶定作“”。(《包山楚简》127简)可隶定作“”,“”与宗可以通假。[3]
古文字中“宗”常作如下形体:
《郭店楚简》六德 《望山楚简》 M1
《货系》0216 《古玺汇编》0092《古陶文汇编》三·827
“正”字有作一短横或一点做饰笔者,也有不做饰笔者,兹举数例:
望山木烙印 《包山楚墓简》051
《包山楚简》牍1 《古玺汇编》0295
《郭店楚简·语丛》二 40 《郭店楚简·唐虞之道》3
古文字中从“正”的“定”字:
《包山楚简》一六五 《新蔡楚简》乙四·四六
《包山楚简》一五二 《侯马盟书》
《子产》简7△字所从的“宗”字与下面“正”字的饰笔并列而混,故不易识。文中“”读“崇”。《书·牧誓》:“是崇是长。”《汉书·谷永传》引“崇”作“宗”《墨子·非儒下》:“宗丧循哀。”《孔丛子·诘墨》、《史记·孔子世家》“宗”作“崇”。[4]该简文可读作“子产不大其宅域,不崇臺寝,不勑美车马衣裘。” “勑”用其本意似亦可,文中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
[1]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中西书局,2016年,第140页。
[2]赵平安:《清华简(陆)》文字补释(六则)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42/2016/20160416052835466553594/20160416052835466553594_.html
[3] 刘信芳:《简帛通假汇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19页。
[4] 高亨:《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89年,24页。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6年9月24日。
本文發佈日期爲201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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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山的字形,簡帛論壇早已經有帖子指出了。分析為從宗從正,太瑣碎,也不成字,應該整體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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